意见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亚会审字(2024)第01110118号)。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一)亚太所出具的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我们对审计报告无异议。
(二)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并将持续关注和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措施,努力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