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鉴于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亏损,2023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27,738,435.2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6,606,122.60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所处行业现状、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及健康发展,更好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3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当期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4)公司不存在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之情形。”
鉴于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拟决定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