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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微电子: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市场竞争力,积极回报投资者,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资本市场的稳定、繁荣和发展贡献积极力量。

一、聚焦经营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一家主要从事集成电路研发设计、封装测试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一直专注于数模混合及模拟集成电路领域,公司产品主要分为显示驱动类、线性电源类和电源管理类等,产品广泛应用于显示屏、智能景观、照明和家电等领域。

公司秉承“创新、品质、求精、共赢”的技术路线,以技术创新为核心发展动力,针对多样化的市场需求,坚持将客户需求、市场导向与研发相结合的发展模式,拓展新领域、突破新技术、研发新产品,未来公司将引进更多研发人才,提升技术研发水平,进一步巩固和增强公司在驱动芯片领域的竞争优势和行业地位,力争打造为全球LED驱动IC领域的领军企业。

(一)持续研发投入,提升产品实力

公司于2020年在科创板挂牌上市以来,2020至2023年,公司研发费用投入分别为3,741.35万元、9,479.59万元、11,693.77万元及9,552.22万元,占当期销售收入比例分别为7.12%、7.58%、17.08%及14.80%。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61个,有效实用新型专利99个,有效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274个,通过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资质认定。

2024年,公司将持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持续开展对新技术的研究,加快原有产品升级换代及产品研发创新,进一步拓展智能照明应用的广阔空间,逐步提升电源管理类产品竞争力,丰富AC-DC、DC-DC的产品系列,进一步拓宽产品应用领域,持续专注小间距及Mini LED直显及背光市场,全面布局Micro LED超高清商用显示及家用显示等高端市场,丰富产品矩阵,紧跟汽车电子、人工智能

等新兴应用场景发展方向,实现系统方案(硬件+软件)的同步供应,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公司在LED行业的领先地位。

(二)重视品质管控,增强合作粘性

公司始终重视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公司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认证;公司在Fabless的经营模式上,从2014年开始自建封装测试厂,目前已形成了“设计+封测”一体化的产业协同布局,在保证满足严苛的品质标准的同时,能迅速响应客户交付需求及新产品验证时间,协同提升研发效率,增强与终端客户的合作粘性,先后荣获“欧普照明最佳质量贡献供应商”、“佛山照明优秀供应商”和“公牛集团稳定质量奖”等荣誉。2024年,公司将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环节的监控,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进一步利用好公司两个自建封装测试厂的产能,提升产能利用率、探索新型封测技术以进一步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生产成本优势;关注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采取节能措施,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三)拓展销售渠道,提升销售水平

2024年,公司将聚焦行业最新发展趋势,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产品开发的核心导向,持续扩展和优化产品线,为客户提供更丰富的产品和更优质的服务,实现市场拓展和业务增长,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公司将积极参加行业展会,及时走出去掌握行业动态及客户需求,进一步加强品牌宣传力度,提升公司知名度;加快完善营销与商业化团队的管理,通过优化团队结构、完善培训体系以及加强团队协作等措施,进一步提升销售水平,增加人均效能;进一步加强与头部客户的合作粘性,以高性价比的优质产品,为客户提供综合性解决方案。

二、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一)持续现金分红,积极回报股东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统筹业务发展需要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合理制定利润分配政策,积极进行现金分红,切实让投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提升获得感。公司自上市以来连续三年均现金分红,2020年至2022年度累积现金分红32,818.60万元(不含税),占2020年至2022年度归属于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达42.78%;此外,2022年半年度,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

(二)推动落实回购,提振市场信心

2024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以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00元/股;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截至2024年4月1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281,9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0.16元/股,最低价为24.1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94.59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已达到本次回购计划下限。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响应政策引导,制定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制定了《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实际经营情况、未来的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在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保证公司长久、持续、健康的经营能力。本规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完善公司治理,推动高质量发展

公司高度重视公司治理结构的健全和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将持续完善法人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运营的规范性和决策的科学性,全面保障股东权益。为推动落实独董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12项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或制定,并已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股东大会,对相关修订制度进行审议。

2024年,公司将继续坚持规范治理,定期评估内控有效性,及时查漏补缺,完善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升决策水平,致力于打造更高效的管理体系、更科学化的管理机制来确保合规运营,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积极组织董监高参加相关培训,推动董监高勤勉尽责地履行职位义务;同时公司将组织不少于3次的内部培训及不定期监管案例分享,向董监高及时传递监管动态。

四、提升信披质量,加强投资者交流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上市以来,公司设置了投资者专线(0755-26983981)、投资者邮箱(ir@chinaasic.com)以及“上证e互动”平台等投资者日常沟通渠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发布公告,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项;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借助“上

证路演中心”等平台举办业绩说明会,对公司经营业绩进行说明,对定期报告进行解读。2024年,公司将开展至少3次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公司将邀请投资机构、分析师及有兴趣的投资者,现场参观公司的展厅、生产线、办公区域,更加直观、贴近感受公司的企业文化。此外,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工作,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

五、强化“关键少数”的责任

上市以来,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保持了密切沟通,董事会办公室定期向董监高传达普及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和监管案例,规范“关键少数”成员的权利义务,防止滥用股东权利、管理层优势地位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

2024年公司将持续加强与“关键少数”的沟通交流,跟踪上述相关方的承诺履行情况,不断强化相关方的责任意识和履约意识,确保相关方履行承诺。同时,公司将积极组织上述相关方参加证监局、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举办的各种培训,定期传递法规速递和监管动态等讯息,加强“关键少数”对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其自律意识,共同推动公司实现规范运作。

六、其他事宜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及时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继续专注主业,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回报投资者信任,维护公司良好市场形象,促进公司和资本市场双向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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