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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11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锐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核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已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4)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会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标准的相关要求,认真审计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了审计意见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监事会对立信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异议。

会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编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地反映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会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为了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工作的需要,同时保持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会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作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会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会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有利于子公司业务发展,相关风险可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事项。会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薪酬除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领取监事津贴。

会议表决结果:监事刘锐、王惠娟、焦小源、程社鑫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而影响上市地位。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会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已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意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已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所作的专项说明表示认可,公司2022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项已消除。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会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已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意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已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所作的专项说明表示认可,公司2022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事项已消除。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会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已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4)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会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备查文件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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