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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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鉴证报告 | 1-3 | |
二、 | 专项报告 | 1-6 | |
三、 | 附表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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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G11498号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国联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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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国联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国联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国联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本报告仅供国联股份为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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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2024年
月
日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经本公司2020年
月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0年
月
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证监许可【2020】2407号《关于核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为32,990,858股,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4.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66,066,635.50元,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5,959,147.71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
月
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13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905号)。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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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2,415,959,147.71 |
减:以前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 715,300,100.19 |
减:2023年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 195,771,216.87 |
减:补充流动资金 | 542,379,141.67 |
减: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 0.00 |
减:扣减手续费 | 14,742.39 |
减:现金管理 | 0.00 |
加:收到利息收入 | 61,265,137.0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 | 1,023,759,083.61 |
说明: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方案进行,包含其产生的利息。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该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0-075)。
2022年6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基于网络货运及智慧供应链的物联网支持系统研发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国联智运(宁波)科技有限公司、国联智慧仓储科技(宁波)有限公司为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源支行分别与国联智运、国联智慧仓储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2-042、2022-047)。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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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 |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 账号 | 初始收到募集资金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用途 | |
活期存款 | 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余额 | ||||||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 | 20000002019400037465150 | 601,458,598.95 | 468,229,603.09 | 468,229,603.09 | 0.00 | 基于网络货运及智慧供应链的物联网支持系统研发项目 |
国联智运(宁波)科技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源支行 | 23010122000608815 | 0.00 | 0.00 | 0.00 | 0.00 | 基于网络货运及智慧供应链的物联网支持系统研发项目 |
国联智慧仓储科技(宁波)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源支行 | 23010122000608968 | 0.00 | 261,565.52 | 261,565.52 | 0.00 | 基于网络货运及智慧供应链的物联网支持系统研发项目 |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1101040160001269363 | 331,228,363.45 | 77,373,247.44 | 77,373,247.44 | 0.00 | 国联股份数字经济总部建设项目 |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 77010122001223921 | 463,418,863.45 | 201,605,934.91 | 201,605,934.91 | 0.00 | 基于云计算的企业数字化系统集成应用平台研发项目 |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搜宝商务中心支行 | 0200205119200107936 | 478,281,863.45 | 276,276,661.14 | 276,276,661.14 | 0.00 | 基于AI的大数据生产分析系统研发项目 |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 | 20000002019400037460472 | 200,000,000.00 | 1,884.05 | 1,884.05 | 0.00 | 补充流动资金 |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0511220000000324 | 140,000,000.00 | 2,182.47 | 2,182.47 | 0.00 | 补充流动资金 |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10277000001036825 | 100,000,000.00 | 8,004.99 | 8,004.99 | 0.00 | 补充流动资金 |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三环支行 | 110916452710606 | 100,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补充流动资金 |
合计 | 2,414,387,689.30 | 1,023,759,083.61 | 1,023,759,083.61 | 0.00 |
说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账号:
110916452710606)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已经按照相关规定支取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零,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经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告编号:
2022-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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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3年1月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9亿元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
2023-004)。2023年12月29日,公司将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9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归还全部授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
2023-094)。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
月
日、2022年
月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场地取得的实施方式的议案》,公司变更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联股份数字经济总部建设项目”、“基于AI的大数据生产分析系统研发项目”、“基于网络货运及智慧供应链的物联网支持系统研发项目”、“基于云计算的企业数字化系统集成应用平台研发项目”中场地取得的实施方式。实施方式由“场地购置”变更为“直接购买及/或通过股权收购方式取得场地”。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0、2022-014)。
2022年6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基于网络货运及智慧供应链的物联网支持系统研发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国联智运(宁波)科技有限公司、国联智慧仓储科技(宁波)有限公司为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增加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等应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