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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杰科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06号),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以下简称“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GDR 14,339,500份,对应的A股基础股票28,679,000股,每份GDR发行价为15.00美元,共计募集资金21,509.25万美元,坐扣承销费用116.15万美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1,393.10万美元,已由主承销商HUATAI FINANCIAL HOLDINGS (HONGKONG) LIMITED HONG KONG于2023年4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1.67万美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211.43万美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45号)。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全球存托凭证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GDR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万美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发展功率元件业务,包括建设小信号产品、硅基及碳化硅SBD、MOSFET等产品的封装12,726.86
海外研发中心和全球销售及售后服务网点建设2,121.14
补充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公司用途6,363.43
合 计21,211.43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决定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公司用途”的募集资金6,363.43万美元(不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全球存托凭证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公司用途”的募集资金6,363.43万美元(不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公司用途”,可以满足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提升短期偿债能力,促进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全球存托凭证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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