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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恩集团: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4]5543号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播恩集团)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播恩集团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播恩集团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播恩集团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播恩集团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

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检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播恩集团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播恩集团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4年4月25日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35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606.20万元,扣除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与承销费用合计3,180.00万元,实际收到34,426.20万元募集资金,此外公司累计发生2,520.70万元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信息披露、律师、审计及验资、发行手续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905.50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2月28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0460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37,606.20
减:券商保荐与承销费用3,180.00
收到募集资金总额34,426.20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858.50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8,542.40
减:直接投入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1,476.44
项目金额
减: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上市信息披露等其他相关发行费用1,662.2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354.3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22,240.9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3年3月分别与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年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开发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章贡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4月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广州播恩维生素有限公司分别与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年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上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三方、四方上述监管协议要求履行。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备注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开发区支行503020100188889699募集资金专户10.27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开发区支行503020100200077047协定存款子账户5,403.78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章贡支行14031701049999168募集资金专户7,388.13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年支行2830000103030007898募集资金专户36.45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开发区支行1510020129006666673募集资金专户1,769.43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662006189募集资金专户14.98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797900020210618募集资金专户3,719.59
广州播恩维生素有限公司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年支行2830000103030005556募集资金专户1,276.86
广州播恩维生素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639042548募集资金专户2,621.48
22,240.97

注: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639042548和662006189开户银行”,该分行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管辖的下级分行,其对外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均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名义签署。

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开发区支行”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503020100188889699”开户银行,该支行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管辖的下级支行,其对外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名义签署。

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开发区支行”账户“503020100200077047”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503020100188889699”的协定存款子账户。

4、以上细项之和与余额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542.40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858.50万元。以上投入及置换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3]1696号)。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4月10日完成置换。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期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之内有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暂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银行存款的形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1,905.5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76.4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018.8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年产24万吨饲料项目7,330.777,330.77-----不适用
浙江播恩年产12万吨饲料项目3,659.093,659.09---2025-3-31-不适用
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维生素复合预混料项目8,698.228,698.221,170.627,458.7685.752024-12-31-不适用
重庆八维生物年产12万吨饲料项目5,326.625,326.62-----不适用
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145.285,145.28305.822,560.0849.762025-3-31-不适用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平台升级项目1,745.521,745.52-----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1,905.5031,905.501,476.4410,018.8431.40-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31,905.5031,905.501,476.4410,018.8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之内有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暂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银行存款的形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等因素,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其中对“浙江播恩年产12万吨饲料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3月31日”;对“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维生素复合预混料项目”总计追加投资不超过3,770.66万元,并将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对“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将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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