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ST全新 公告编号:2024-017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43,283,050.18 | 49,531,240.17 | -12.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40,801.15 | -232,199.04 | 375.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579,980.30 | 2,049,834.93 | -71.7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6,489,470.68 | 39,797,085.64 | -33.4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18 | -0.0007 | 357.1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18 | -0.0007 | 357.1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1% | -0.26% | 0.77%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96,963,908.83 | 398,229,565.98 | -0.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26,400,796.98 | 125,759,995.83 | 0.51%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报告期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5,671.11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59,037.01 | 证券投资收益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586.4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71.1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9.65 | |
合计 | 60,820.85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 表 项 目 变 动 说 明 | ||||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变动比列 | 变动原因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
财务费用 | -29,010.45 | -228,374.44 | 不适用 | 主要为本期存款利息收入下降所致。 |
营业利润 | 895,426.56 | 2,342,693.65 | -61.78 | 主要为本期营业收入和利息收入下降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6,107.50 | 2,732,229.21 | -99.78 | 主要为上期有计提谢楚安案利息。 |
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 640,801.15 | -232,199.04 | 不适用 | 主要为上期有计提谢楚安案利息。 |
收到其他与经营 活动有关的现金 | 9,329,649.81 | 13,590,368.33 | -31.35 | 主要为本期都合纸业代收货款减少所致。 |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489,470.68 | 39,797,085.64 | -33.44 | 主要为本期销售收到的现金下降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800.70 | -7,905,679.11 | 不适用 | 主要为本期没有增加国债逆回购所致。 |
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净增加额 | -4,364,983.34 | -1,525,747.96 | 不适用 | 主要为本期收入下降和采购增加所致。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8,93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汉富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99% | 45,000,127.00 | 0.00 | 质押 | 45,000,127.00 |
冻结 | 45,000,127.00 | |||||
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82% | 37,500,000.00 | 37,500,000.00 | 不适用 | 0.00 |
共青城汇富欣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9.78% | 33,873,262.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陈卓婷 | 境内自然人 | 2.47% | 8,540,272.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李斌 | 境内自然人 | 1.17% | 4,045,95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张莉 | 境内自然人 | 0.94% | 3,254,337.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何海波 | 境内自然人 | 0.75% | 2,608,1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杨生平 | 境内自然人 | 0.73% | 2,529,568.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张郁芬 | 境内自然人 | 0.72% | 2,500,5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叶建首 | 境内自然人 | 0.72% | 2,487,4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汉富控股有限公司 | 45,000,12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5,000,127.00 | |||
共青城汇富欣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3,873,26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3,873,262.00 | |||
陈卓婷 | 8,540,27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540,272.00 | |||
李斌 | 4,045,9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45,950.00 | |||
张莉 | 3,254,33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254,337.00 | |||
何海波 | 2,608,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08,100.00 | |||
杨生平 | 2,529,56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29,568.00 | |||
张郁芬 | 2,500,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00,500.00 | |||
叶建首 | 2,487,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87,400.00 | |||
#江建珍 | 2,465,0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65,05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与共青城汇富欣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其余股东之间未进行询证,未知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江建珍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32,05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233,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2,465,050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326022号),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5,391,890.02元,营业收入为:216,387,969.48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25,759,995.83 元,前期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不存在。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7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能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020年9月18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因汉富控股前期承诺其与北京泓钧股权转让尾款用于补偿上市公司吴海萌、谢楚安相关仲裁、诉讼的损失,基于汉富控股现状及相关案件实际损失已经产生,公司以汉富控股、北京泓钧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京03民初534号,法院就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2021年12月22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
096)。公司再次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裁定驳回,后上诉至北京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该裁定为终审裁定。2022年1月1日,公司披露《关于签订〈履行股票质押合同相关安排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公司与北京泓钧签订《履行〈股票质押合同〉相关安排的协议》,协议就北京泓钧与汉富控股前期签署的《股票质押合同的履行进行附条件生效的约定。2022年2月16日,公司披露《关于签订〈履行股票质押合同相关安排的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公司已按要求完成董事会改选且收到北京泓钧送达的《董事会成员确认书》,履行《股票质押合同》相关安排的协议生效条件成就。2022年4月30日,公司披露《关于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北京泓钧与公司作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汉富控股经北京仲裁委仲裁调解:汉富控股需向北京泓钧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1.59亿元。根据公司与北京泓钧签署的《关于履行〈股票质押合同〉相关安排的协议》,北京泓钧决定先行支付公司8,000万元,公司已收到北京泓钧委托泓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8,000万元款项。2023年12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相关诉讼仲裁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鉴于北京泓钧与全新好及汉富控股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共同达成的《北京仲裁委员会调解书》(2022)京仲调字第0294号,北京泓钧考虑司法执行时间较长,基于双方长期友好合作关系,为确保全新好利益,北京泓钧委托泓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代汉富控股先行垫付全新好人民币1,000万元整。2023年12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相关诉讼仲裁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北京泓钧委托泓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代汉富控股先行垫付全新好人民币500万元整。截止本报告,前述1.59亿元补偿款公司已合计收到9,500万元,剩余款项能否收到尚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因2014年10月练卫飞与谢楚安借贷纠纷,练卫飞违规造成全新好担保,谢楚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17日送达《执行通知书》(( 2021)粤03执2448号、(2021)粤03执2450号)裁定:查封、冻结或划拨执行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练卫飞的财产(以人民币94,140,752元及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等为限)。2021年5月27日,该案被执行人之一的练卫飞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2024年03月01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所涉相关仲裁案件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粤03民特970、980号。经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报核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庭同意对(2019)深国仲裁3032、3033号仲裁案件进行重新仲裁。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案件终结撤销程序,申请费由申请人练卫飞负担。在上述仲裁案件中,案件撤销裁定未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截至 2023年底公司财务已计提预计负债11,856.05万元,案件后续对财务报表影响的情况需根据案件具体进展判断,仍存在不确定性,(2019)深国仲受 3032 号、3033 号案件撤销裁定后,重新仲裁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2019)深国仲裁3032号、3033号仲裁案中所涉及的付款人夏琴、张嘉豪与练卫飞系委托关系,夏琴、张嘉豪接受练卫飞的委托代为向杨锐贞、谢锦湃账户付款三笔共计1,752.5万元。现夏琴、张嘉豪协助练卫飞已起诉收款人杨锐贞、谢锦湃(仲裁案申请人谢楚安直系亲属)不当得利。其中张嘉豪诉杨锐贞不当得利(2022)粤0304民初10955号(目前该案件法院一审已判决杨锐贞返还张嘉豪440万元并支付利息,二审维持原判),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披露的《关于对深交所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281号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目前该案已由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粤0304执30279号之一裁定: 变更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为(2023)粤0304执30279 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因目前前述可执行款项收回存在不确定性,故公司财务暂不做处理。
5.2023年8月31日,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广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博投资”)收到股东广州合仁实业有限公司关于盈余分配纠纷的起诉状,起诉事由如下:
原告为广州合仁实业有限公司,系广博投资持股10%的股东,被告一为深圳市广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二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系广博投资持股90%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决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截止2007年12月31日盈余分配款本金2143606. 38元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1665508. 92元(以本金2143606.38元为基数,自2008年5月23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期间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共计为1325911. 06元;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利率计算,暂计至2023年9月22日为339597. 86元,前述利息合计1665508. 92元;最终以实际全部付清之日止计算的为准);二、请求判决被告一向原告
赔偿维权费开支损失240000元(包括律师费、 担保费等维权费用);三、请求判决被告二对被告一就第一项、第二项诉讼请求下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四、请求判决由被告一、被告二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包括保全费)。上述诉讼请求第一项至第二项标的合计金额为:4049115.30元。2024年1月4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先行调解告知书,目前在开展先行调解阶段,公司需承担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尚未有明确的结果,因案件尚未判决相关利息财务暂未作处理。
6.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情况:应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公司子公司深圳全新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前期向盐城福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为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报告期内已使用额度32,289,527.78元),主债权到期之日起两年;公司子公司零度大健康(深圳)有限公司前期向江门市都合纸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为63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报告期内已使用额度2,667,720.00元),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目前前述担保事项正常履行中。
7.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披露:公司于1993年设立深圳赛格达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原名称)哈尔滨分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分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在1996年向当地工商银行哈尔滨市田地支行借款100万元,后因哈尔滨分公司经营不善解散,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0月11月29日做出哈工商企处字第00003号处罚决定书,吊销哈尔滨分公司的企业营业执照。工商银行哈尔滨市田地支行为收回借款及利息起诉哈尔滨分公司连带起诉公司,经审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2年11月1日出具(2002)黑商终字第207号判决书,判决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以哈尔滨分公司财产中清偿债务100万元及利息。哈尔滨分公司为公司聘用当地人员经营管理,后因经营不善解散,前述法院判决后公司尝试对分公司清算,但因始终未能取得账册而无法完成清算。2003年法院查封公司房产,因公司提起执行异议,哈尔滨中院裁定解除对公司房产的查封。后来该债权已转让至自然人于蕴潇。于蕴潇申请恢复对公司的执行,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执行裁定书》(2023)黑01执恢130号并据此将公司列为失信人并限制消费。公司就(2002)黑商终字第207号案件判决恢复执行向黑龙江省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请求法院裁定撤销(2023)黑01执恢130号执行裁定,并不予执行(2002)黑高商终字207号民事判决书。2023年10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所涉诉讼案件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执行裁定书》(2023)黑01执异1184号,法院裁定:撤销(2023)黑01执恢130号之一、之二执行裁定书;驳回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异议请求。
2024年3月公司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区法院”)送达的《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文件,于蕴潇向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1、被告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深圳市赛格达声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应当偿还原告100万元借款及利息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公司将积极应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024年4月,公司收到法院通知,原告于蕴潇已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已同意撤诉。
8.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司法拍卖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汉富控股持有公司股份3920万股进入司法拍卖程序。2020年11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法院公告拍卖暂缓,截止本年度报告暂无进展。
9.2020年11月公司收到汉富控股邮件送达的《关于变更承担全新好诉讼(仲裁)损失承诺的函》,汉富控股未经合规程序取消其前期所作公开承诺,深圳证监局已责令其整改,目前尚未收到汉富控股相关整改措施。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承诺履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2)。
10.2021年1月29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汉富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部分被强制平仓,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被强制平仓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2021年6月16日汉富控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3,450,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2021年9月15日汉富控股减持其所
有的公司股票2,027,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9%,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减持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截至目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履行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88,790,533.78 | 193,152,475.45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000,000.00 | 9,000,00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9,266,220.24 | 17,553,403.84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748,556.78 | 2,533,922.01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2,178,317.32 | 23,986,788.6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35,738,249.79 | 29,718,839.06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453,141.05 | 2,926,702.13 |
流动资产合计 | 280,175,018.96 | 278,872,131.16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4,136,800.00 | 14,136,8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36,815,720.10 | 37,228,767.18 |
固定资产 | 43,500,865.66 | 44,342,714.17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1,963,518.02 | 12,892,719.90 |
无形资产 | 63,758.12 | 68,833.13 |
其中:数据资源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7,203,007.24 | 7,463,608.4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105,220.73 | 3,223,991.9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6,788,889.87 | 119,357,434.82 |
资产总计 | 396,963,908.83 | 398,229,565.9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4,957,247.78 | 32,483,201.96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2,743,554.35 | 24,291,084.30 |
预收款项 | 40,041.00 | |
合同负债 | 734,068.92 | 988,226.3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459,034.57 | 1,400,080.92 |
应交税费 | 9,039,370.78 | 9,133,557.37 |
其他应付款 | 55,581,790.83 | 57,080,940.97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620,201.03 | 3,581,596.80 |
其他流动负债 | 91,798.68 | 109,731.22 |
流动负债合计 | 128,227,066.94 | 129,108,460.84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8,797,415.01 | 9,314,226.00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18,560,495.03 | 118,560,495.03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990,879.51 | 3,223,179.98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0,348,789.55 | 131,097,901.01 |
负债合计 | 258,575,856.49 | 260,206,361.85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346,448,044.00 | 346,448,044.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57,024,158.46 | 157,024,158.46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66,663,200.00 | -66,663,200.00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8,998,897.98 | 8,998,897.98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19,407,103.46 | -320,047,904.6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26,400,796.98 | 125,759,995.83 |
少数股东权益 | 11,987,255.36 | 12,263,208.3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38,388,052.34 | 138,023,204.1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96,963,908.83 | 398,229,565.98 |
法定代表人:陆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桂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翔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43,283,050.18 | 49,531,240.17 |
其中:营业收入 | 43,283,050.18 | 49,531,240.17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2,419,153.81 | 47,781,202.79 |
其中:营业成本 | 33,402,800.93 | 38,680,746.70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272,740.32 | 274,812.45 |
销售费用 | 2,350,277.44 | 2,608,042.56 |
管理费用 | 6,422,345.57 | 6,445,975.52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29,010.45 | -228,374.44 |
其中:利息费用 | 217,569.63 | 370,169.31 |
利息收入 | 126,926.06 | 621,423.56 |
加:其他收益 | 5,671.11 | 22,910.9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9,037.01 | 76,327.8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27,723.06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 -33,177.93 | 165,694.41 |
填列)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95,426.56 | 2,342,693.65 |
加:营业外收入 | 2,521.05 | 42,601.88 |
减:营业外支出 | 6,107.50 | 2,732,229.21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91,840.11 | -346,933.68 |
减:所得税费用 | 526,991.90 | 291,301.97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64,848.21 | -638,235.65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64,848.21 | -638,235.65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40,801.15 | -232,199.04 |
2.少数股东损益 | -275,952.94 | -406,036.61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64,848.21 | -638,235.6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40,801.15 | -232,199.04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75,952.94 | -406,036.61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018 | -0.0007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018 | -0.0007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陆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桂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翔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5,297,731.60 | 54,701,945.18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738,719.57 | 1,466,357.53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329,649.81 | 13,590,368.3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6,366,100.98 | 69,758,671.0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512,752.27 | 6,649,206.92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917,988.03 | 6,270,577.37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477,910.96 | 932,218.8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967,979.04 | 16,109,582.2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876,630.30 | 29,961,585.4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489,470.68 | 39,797,085.6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17,993.06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9,037.01 | 76,327.8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9,037.01 | 1,094,320.89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236.3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236.31 | 9,000,000.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800.70 | -7,905,679.11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668,233.90 | 3,760,626.3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68,233.90 | 3,760,626.3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2,925,898.72 | 36,386,372.7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12,872.45 | 193,007.92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44,324.42 | 606,343.5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683,095.59 | 37,185,724.2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014,861.69 | -33,425,097.9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08,606.97 | 7,943.41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364,983.34 | -1,525,747.9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3,063,849.27 | 163,594,199.98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8,698,865.93 | 162,068,452.02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