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31 公司简称:三一重工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董事会同意以公告实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当天的总股本,在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数后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20元现金红利(含税)。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三一重工 | 600031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姓名 | 蔡盛林 |
办公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星沙经济开发区三一工业城 |
电话 | 0731-84031555 |
电子信箱 | caisl@sany.com.cn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3年,我国工程机械行业仍处于筑底阶段,但下滑幅度明显收窄;并且,在海外基建及矿业投资增长等利好因素的带动下,工程机械出口业务维持增长。公司认为,2024年在以下几个方面因素将对工程机械市场形成促进作用:1、随着《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等系列政策持续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将助推市场回升;2、全球工程机械市场广阔,工程机械全球化发展空间巨大;3、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工程机械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带来新的市场机遇;4、为积极响应“双碳”政策,推进新能源工程机械产业链深度融合,新能源工程机械渗透率将进一步提升。
1、 公司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工程机械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公司产品包括混凝土机械、挖掘机械、起重机械、桩工机械、路面机械。其中,混凝土设备为全球第一品牌,挖掘机、大吨位起重机、旋挖钻机、路面成套设备等主导产品已成为中国第一品牌。
混凝土机械:包括混凝土泵车、混凝土拖泵、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和混凝土搅拌站等。混凝土机械主要用于铁路、公路、地铁、水电站、冶金建筑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及房地产行业。
挖掘机械:主要用于农田、水利、铁路、公路、建筑、房地产、采矿等行业。
起重机械:主要包括汽车起重机及履带起重机。起重机械广泛应用于电力、钢铁、桥梁、造船、石化等行业。其中,小型汽车起重机多用于市政工程等散货业务,大型汽车起重机及履带起重机用于电力、钢铁、造船、石化等行业。
桩工机械:主要产品为旋挖钻机,用于市政建设、公路桥梁、工业和民用建筑、地下连续墙、水利、防渗护坡等基础施工。
路面机械:包括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沥青搅拌设备等,主要用于公路、城市道路的路面和飞机场道面等的施工。
2、公司的经营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及零部件为汽车底盘、发动机、钢材、液压泵、主油泵、分动箱、各种液压阀、回转轴承等。公司零部件的供应商相对比较集中,与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采购价格在签订采购合同时一次性确定,在零部件采购上具有一定的价格优势。工程机械产品具有生产周期较长的特点,公司部分进口部件的采购周期也较长,同时工程机械行业销售具有较明显的季节性波动,因此公司并不完全采用订单式的生产模式。产品销售模式主要有直销模式和经销商销售模式两种,直销模式是指直接销售给终端客户;经销商销售模式是指公司将产品销售给
经销商,由经销商再销售给终端客户。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总资产 | 151,202,320 | 158,921,280 | 158,754,601 | -4.86 | 138,556,5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8,039,937 | 65,050,592 | 64,965,662 | 4.60 | 63,690,908 |
营业收入 | 73,221,725 | 80,034,495 | 80,018,098 | -8.51 | 106,113,3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527,498 | 4,290,386 | 4,272,802 | 5.53 | 12,033,3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388,393 | 3,126,760 | 3,126,760 | 40.35 | 10,291,27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08,220 | 4,100,859 | 4,098,763 | 39.20 | 11,904,2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85 | 6.67 | 6.65 | 增加0.18个百分点 | 19.9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347 | 0.5076 | 0.5055 | 5.34 | 1.428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347 | 0.5076 | 0.5055 | 5.34 | 1.4284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7,792,471 | 21,714,225 | 16,040,353 | 17,674,6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16,308 | 1,892,727 | 659,172 | 459,2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438,203 | 2,425,262 | 365,816 | 159,1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91,859 | 1,957,988 | 4,549,657 | 792,434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系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照会计准则对季度数据追溯影响。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872,713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819,717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三一集团有限公司 | 0 | 2,480,088,257 | 29.23 | 0 | 质押 | 422,627,942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59,186,700 | 528,966,759 | 6.23 | 0 | 未知 | 其他 | |
梁稳根 | 0 | 235,840,517 | 2.78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0 | 233,349,259 | 2.75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 13,000,000 | 74,000,000 | 0.87 | 0 | 无 | 其他 | |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4,233,813 | 72,176,140 | 0.85 | 0 | 无 | 其他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0 | 64,238,946 | 0.76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 28,469,363 | 52,419,863 | 0.62 | 0 | 无 | 其他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2,894,175 | 44,389,075 | 0.52 | 0 | 无 | 其他 |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 36,050,600 | 36,050,600 | 0.42 | 0 | 无 | 其他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10名股东中,梁稳根为三一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