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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丰药房: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规范、有效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在公司年报审计、财务信息及披露、内部审计、内部控制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就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易兰广先生、王红霞女士及公司董事高毅先生3名成员组成。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易兰广先生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们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汇报、对公司提交的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2年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二)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

的议案》《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2023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2023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计划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情况

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年度报告工作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中年报工作规程规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召开会议听取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总体审计方案和审计策略、审计范围、审计方法等相关汇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并协商了相关工作的总体时间和安排。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后,积极与审计师沟通,对预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年报审计整体工作情况、内部控制审计情况、内控评价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沟通,持续督促年审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在年审会计师审计工作完成后,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认真审阅,一致同意将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表附注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1、评估了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一致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从聘任以来,从专业性角度,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2、向董事会提出了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上述原因,我们审计表决,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3、审核了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费用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了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我们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且在审计期间也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5、监督和评估了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的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内审部关于2022年度工作情况及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安排情况的汇报。并就2023年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具体实施安排及内部审计重点关注的内容进行了沟通。同时,积极督促公司内审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内部审计,有效落实内部控制措施和风险管理,提高内部审计的工作效率,强化公司内部审计的检查监督能力,健全了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经审阅内部审计相关工作资料,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评估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五)评价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双方意见基础上,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监管部门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有效的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质量,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2024年我们将继续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全面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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