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0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龚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晓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倩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469.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84.46万元,亏损较上年同期收窄41.10%。
报告期内,公司出现亏损主要有以下原因:1、公司主营业务聚焦于建筑方案设计,项目业态以住宅为主,因此,全年经营业绩受房地产市场持续下行的冲击影响较大;2、受销售低迷、资金紧张等因素影响,公司房地产客户整体付款节奏变慢,导致应收账款账龄滚动增长,相应坏账准备计提大幅增加;3、公司毛利实现由负回正,但期间费用仍然较高,降本效果尚未完全体现;4、公司建筑绿能业务仍处于投入期,尚未贡献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变动情况与部分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行业整体变动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分为“建筑设计”和“建筑绿能”两大板块,建筑绿能业务系公司新构筑的业务板块,主要从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滚动开发,具体包括光伏电站系统集成业务(EPC)、光伏电站销售业务及光伏发电业务等。该类业务与建筑设计业务具备协同性,属于公司绿色低碳建筑和绿色能源综合解决方案必不可少的环节。
报告期内,公司的基本面及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主要财务指标等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与行业整体趋势一致。
截止本年度报告披露之日,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公司本年度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请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并仔细阅读。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1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
第四节公司治理 ...... 42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 62
第六节重要事项 ...... 64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7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94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95
第十节财务报告 ...... 96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年度报告。
(五)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释义
释义项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霍普股份 | 指 |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
霍普控股 | 指 | 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
上海霍璞 | 指 | 上海霍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都市霍普 | 指 | 北京都市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霍普规划 | 指 | 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上海千旭工程 | 指 | 上海千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创汇星科技 | 指 | 上海创汇星科技有限公司 |
普仕昇科技 | 指 | 上海普仕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朴藤文化 | 指 | 上海朴藤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爱珀科 | 指 | 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 |
霍普珀科 | 指 | 上海霍普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禾筑科技 | 指 | 上海禾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建筑设计 | 指 | 为满足建筑物的功能和艺术要求,在建筑物建造之前对建筑物的使用、造型和施工做出全面筹划和设想,并用图纸和文件表达出来的过程。 |
居住建筑 | 指 | 供人们日常居住生活使用的建筑物。包括:住宅、别墅、宿舍、公寓等。 |
公共建筑 | 指 | 公众均可进入的建筑物,包括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楼等)、旅游景观建筑(如文化景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医院、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用房(如机场、车站建筑等)。 |
商业类建筑 | 指 | 供人们从事商品交换和商品流通的公共建筑,包括商场、购物中心、百货商店等。 |
BIM | 指 | 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是以建筑工程项目的各项相关信息数据作为模型的基础,进行建筑模型的建立,通过数字信息仿真模拟建筑物所具有的真实信息。 |
PC | 指 | 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PrecastConcrete),是指在工厂中通过标准化、机械化方式加工生产的混凝土预制品。 |
EPC | 指 | 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的简称,即工程总承包,是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的一种方式。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
清洁能源 | 指 | 不排放污染物的能源,包括核能、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能(沼气)、海潮能等。 |
可再生能源 | 指 | 自然界中可以不断利用、循环再生的能源。可再生能源主要包括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 |
新能源
新能源 | 指 | 传统能源之外的各种能源形式。指刚开始开发利用或正在积极研究、有待推广的能源,如太阳能、地热能、风能、海洋能、生物质能和核聚变能等。 |
光伏/光伏发电 | 指 | 利用半导体界面的光生伏特效应而将光能直接转变为电能的一种技术。光伏发电系统主要由太阳电池组件、控制器和逆变器三大部分组成。光伏电池经过串联后进行封装保护可形成大面积的太阳电池组件,再配合上功率控制器等部件就形成了光伏发电装置。 |
光伏电站 | 指 | 一种利用太阳光能、采用特殊材料诸如晶硅板、逆变器等电子元件组成的发电体系,与电网相连并向电网输送电力的光伏发电系统。 |
集中式光伏电站/发电系统 | 指 | 发出电力在高压侧并网的光伏电站。集中式光伏电站发出的电力直接升压并网,由电网公司统一调度。 |
分布式光伏电站/发电系统 | 指 | 指在用户现场或靠近用电现场配置较小的光伏发电供电系统,以满足特定用户的需求,支持现存配电网的经济运行,或者同时满足这两个方面的要求。 |
光伏组件、太阳能组件、组件 | 指 | 由不同规格的太阳能电池组合在一起构成,其作用是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是太阳能发电系统中的核心部分。 |
并网装机容量 | 指 | 完成安装且经调试后已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装机容量。 |
瓦(W)、千瓦(kW)、兆瓦(MW)、吉瓦(GW) | 指 | 电的功率单位,为衡量光伏电站发电能力的单位,1GW=1,000MW=1,000,000kW=1,000,000,000W。 |
千瓦时 | 指 | 能量计量单位,表示一个功率为一千瓦的电器使用一小时所消耗的能量。 |
逆变器 | 指 | 一种把直流电能(电池、蓄电瓶)转变成定频定压或调频调压交流电(一般为220V,50Hz正弦波)的转换器。 |
双软企业 | 指 | 取得“软件产品证书”和“软件企业证书”的企业 |
国家发改委 | 指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券交易所、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上年同期、去年同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报告期/报告期内/本报告期/本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股票简称 | 霍普股份 | 股票代码 | 301024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霍普股份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ShanghaiHYP-ARCHArchitecturalDesignConsultantCo.,Ltd.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龚俊 |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滨江大道469号5层、6层、10层(实际楼层4层、5层、9层)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0120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2008年6月24日,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89号9楼8-11室;最近一次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23年6月12日,注册地址由“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3号60幢270库二层”变更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滨江大道469号5层、6层、10层(实际楼层4层、5层、9层)” |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469号中企财富世纪大厦5层、6层、10层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0120 | ||
公司网址 | https://www.hyp-arch.com | ||
电子信箱 | ir@hyp-arch.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何亮 | 潘静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469号中企财富世纪大厦10层,200120 | 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469号中企财富世纪大厦10层,200120 |
电话 | 021-58783137 | 021-58783137 |
传真 | 021-58782763 | 021-58782763 |
电子信箱 | ir@hyp-arch.com | ir@hyp-arch.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4楼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朱磊、王炜程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 章睿、王骞 | 2021年7月28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营业收入(元) | 144,698,656.77 | 133,939,758.51 | 8.03% | 341,231,535.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4,844,567.68 | -177,999,573.85 | 41.10% | 46,890,155.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08,623,200.37 | -185,882,061.23 | 41.56% | 41,560,863.1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1,012,584.31 | -22,394,185.74 | -172.45% | -62,001,083.2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65 | -2.80 | 41.07% | 0.8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65 | -2.80 | 41.07% | 0.8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11% | -24.35% | 6.65% | 8.72%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资产总额(元)
资产总额(元) | 771,075,481.93 | 795,958,610.24 | -3.13% | 934,091,575.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26,635,306.05 | 631,479,873.73 | -16.60% | 830,674,447.58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是□否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备注 |
营业收入(元) | 144,698,656.77 | 133,939,758.51 | 扣除其他业务收入及贸易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 767,043.60 | 0.00 | 扣除其他业务收入及贸易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 143,931,613.17 | 133,939,758.51 | 扣除其他业务收入及贸易收入 |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42,223,747.31 | 53,629,071.98 | 42,932,326.78 | 5,913,510.7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665,804.24 | 7,901,733.24 | -25,273,580.56 | -80,806,916.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8,371,076.28 | 6,276,906.03 | -26,064,562.58 | -80,464,467.5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904,620.77 | -15,596,231.80 | -24,992,027.98 | -8,519,703.76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0,246.06 | -146,721.68 | -11,555.5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604,308.00 | 3,726,877.89 | 2,848,967.10 | 主要系政府财政扶持资金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233,392.61 | 6,385,517.47 | 2,501,664.80 | 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69,617.47 | 375,000.0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36,7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20,398.92 | -1,472,188.44 | 2,353.2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09,593.37 | 801,982.60 | 800,461.3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93,401.47 | 1,581,587.89 | 1,187,598.8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806.96 | 1,010.04 | ||
合计 | 3,778,632.69 | 7,882,487.38 | 5,329,292.10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抵减318,160.59元,收到个税手续费返还333,188.29元,增值税即征即退158,244.49元。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
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涉及建筑设计、光伏及储能等相关领域。
(一)公司所处行业基本发展情况
1、建筑设计行业
建筑设计行业作为工程建设价值链的前端产业,是为建筑工程项目提供全过程技术和管理服务的智力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行业,是将工程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主要途径之一,是带动相关建筑材料、建筑施工等行业发展的先导。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增长、城市化进程加快、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断提高,建筑业总产值保持持续增长,建筑业的蓬勃发展带来稳定的建筑设计需求并带动了建筑设计行业整体的发展,我国建筑设计企业通过业务领域拓展、规模化发展、规范化管理及资本积累与运作,企业数量、经营规模和经济效益均实现了快速扩张;设计模式由过去单一承接设计转变为设计总承包、管理总承包、设计管理与项目管理等多元模式;设计师队伍的设计创作水平、作品质量不断提升,在与国外同行的竞争中逐步掌握更大的主动权。
近年来,在经济结构持续调整、房地产宏观调控等多重背景因素的叠加之下,建筑设计行业市场分化日趋加深,行业发展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变化与挑战。行业市场环境的变革催生了业内企业的差异化发展:以传统设计业务为主的建筑设计企业面临更加激烈的同质化竞争,而头部建筑设计企业依托原有人才、技术和品牌优势,加大在专项技术领域(尤其是绿色建筑、BIM技术运用、住宅标准化、建筑产业化等领域)的技术投入,逐步形成在该等领域的技术创新优势,推进集成与协同一体化设计服务,形成技术支撑引领发展的新趋势。
建筑设计市场的发展主要由两大因素驱动:一是下游各领域随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上升产生的增量市场;二是由经济发展、需求升级带来的对既有建筑改造更新形成的存量市场。近年来,随着经济增速的持续下行,建筑业增速也随之放缓,尽管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建筑业增速或将持续放缓,但其总量规模仍将为建筑设计行业的发展提供巨大空间。
作为上游产业,建筑设计行业的景气度与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密切相关。报告期内,房地产市场继续调整,新开工面积受房企谨慎拿地态度的影响持续下降。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10,913亿元,同比下降
9.6%,其中,住宅投资83,820亿元,下降
9.3%;房屋新开工面积95,376万平方米,下降
20.4%,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69,286万平方米,下降
20.9%。鉴于房地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影响,为防范并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隐患,中央于2023年初再次明确房地产行业的支柱地位,随后多部委出台了一系列防风险、促需求的行业政策,支持引导房地产市场平稳恢复。未来,在中央到地方多级政策的协同支持和引导下,预计房地产市场将逐步回归平稳发展轨道,并在中长期内保持健康稳定的发展态势,从而继续为建筑设计行业创造持续、稳定的市场需求增长空间。
2、光伏及储能行业
为应对传统化石能源的大规模开发利用给全球生态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增强能源供应的安全性及可靠性,各国高度重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持续加大对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的发展支持力度。国际能源署(IEA)在《2023年可再生能源》报告中预测,在现有政策和市场条件下,预计全球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在2023年至2028年间将达到7,300GW,到2025年初,可再生能源将成为全球最主要的电力来源。
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我国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在能源结构中占比不断提升,2023年,随着光伏供应链瓶颈打开,光伏发电经济性提升,大型风光基地项目开工建设叠加整县推进政策有序推进,终端需求持续释放
推动国内光伏装机超预期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3年,国内新增光伏并网
216.30GW,其中,集中式新增并网
120.01GW,分布式新增并网
96.29GW;截至2023年
月末,国内累计光伏并网
608.92GW,其中,集中式累计并网
354.48GW,分布式累计并网
254.44GW。同时,随着光伏成为最具竞争力的电力能源形式之一,光伏与其他产业结合的发展空间亦不断拓展,未来光伏市场应用将呈现宽领域、多样化的发展趋势,能够满足各种需求的光伏产品将不断问世,除了大型并网光伏电站外,与建筑相结合的光伏发电系统、离网光伏系统等也将快速兴起。同时,光伏产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融合,光伏+交通、光伏+加油站等各种“光伏+”应用场景不仅具有消纳的优势,而且为光伏行业提供了巨大的市场发展空间。
由于光伏等新能源发电具有波动性和间歇性的特点,随着新能源渗透率的逐步提升,对电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场对储能调峰调频等需求大幅增加。2021年
月
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30GW以上,未来五年将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转变,到2030年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在“双碳”背景下,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成为行业共识,多项政策文件相继落地生效,“光伏+储能”逐步成型并将迎来快速发展的契机。“光伏+储能”是将光伏发电系统与储能电池系统相结合,起到“负荷调节、存储电量、配合新能源接入、弥补线损、功率补偿、提高电能质量、孤网运行、削峰填谷”等作用,有望成为未来光伏电站开发的主流模式。
(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在建筑设计领域,公司是国内知名的建筑设计技术与咨询服务提供商,拥有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下属全资子公司拥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主要从事建筑方案设计业务,业务范围覆盖居住社区、商业办公、产城规划、城市更新、医疗康养、教育文化等多个行业和领域。近年来,公司持续推进设计创新、完善流程管理、优化成本管理体系、加强品质控制,在行业内建立了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声誉。公司先后获得“2021-2022年度上海市民营勘察设计企业
强”“2018-2019年度地产行业卓越设计贡献奖”“中国房地产优秀服务商”“CIHAF设计中国2013年度优秀新锐建筑设计机构”等荣誉;成立至今,公司已经发展成为国内民营建筑领域重要的建筑设计与服务提供商之一,与国内多家百强房地产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深入合作关系,项目遍布全国近
个省级行政区和
余个地级市。
凭借多年积累的专业经验以及对行业趋势的精准把握,公司从体系化研究、集成化设计、品质化管理等多个维度持续推进产品升级与创新,完成了多项底蕴深厚而又充满时代气息的精品项目,形成了一系列兼具功能性和艺术性的优秀设计作品。公司主要设计作品先后获得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住宅工程指导工作委员会颁发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优秀住宅小区金奖,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上海市优秀住宅小区设计一等奖,上海市建筑学会颁发的科技进步奖、建筑创作奖以及UDAD(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奖)、AIAChinaDesignExcellenceAwards(美国建筑师协会中国年度杰出设计奖)、IDA(InternationalDesignAwards)美国国际设计大奖、意大利A'DesignAward国际设计奖、德国iF设计奖、ArchitectureMasterPrize(美国建筑师大奖)、ICONICAWARDS(德国标志性设计奖)、LONDONDESIGNAWARDS(伦敦设计奖)、PRO+AWARD(普罗奖)、IPA(InternationalPropertyAwards)国际房地产大奖等国内外奖项。
在建筑绿能领域,公司积极参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逐步向工商业储能、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等领域延伸,作为新能源行业的参与者,助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
(三)行业政策影响
1、建筑设计行业
在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报告期内,建筑行业相关政策以推进标准化作业和促进行业转型升级为主导,围绕建筑业信息化、绿色智能化等设计和实施。对建筑设计行业而言,行业高质量发展不仅促进行业规模壮大,同时在引导创意发挥、推动产业升级以及提升城市品质等方面将发挥重大作用,为此,多部门纷纷发文引导建筑设计相关领域发展。
2023年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要求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高供给质量为
主攻方向,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深入实施质量强国战略,针对建筑行业,明确要求强化工程质量保障、提高建筑材料质量水平、打造中国建造升级版,指明了建筑业发展的大方向。为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入贯彻实施城市更新行动,2023年
月国务院及住房城乡建设部陆续出台了《关于扎实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通知》《关于扎实推进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的政策。新型城镇化建设带来的城市更新、旧城改造及保障房等一系列存量建筑更新工程,都将有力支持建筑设计行业的需求增长。2023年
月,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指出,深化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在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上下功夫,努力为全社会提供高品质建筑产品,打造“中国建造”升级版。
建筑设计行业与房地产行业密切相关,为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隐患,2023年初,中央明确房地产行业支柱地位,多部委明确房地产政策优化方向,防风险、促需求成为行业政策主题;2023年
月,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有效防范化解优质头部房企风险”“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2023年
月,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引导市场预期稳步修复,逐步化解市场风险;2023年
月,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2023年
月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及
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均强调“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风险,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同时要求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此外,各地政策也持续落地,根据中指研究院监测,2023年已有
余省市(县)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超
次,各地政策以“一城一策”调整优化为主,如进一步放松限购、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出台购房补贴等。上述政策措施有利于房地产市场信心的修复,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从而带动上游建筑设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2、光伏及储能行业
报告期内,国家出台多项光伏、储能行业支持政策,主要包括:
2023年
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2023年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指南》,将光伏行业作为2023年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重点方向之一。
2023年
月,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指出巩固风电光伏产业发展优势,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推动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并网投产,谋划启动建设海上光伏。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加快光伏技术迭代研发。稳步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促进农村用能清洁化。
2023年
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印发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为解决分布式光伏接网受限等问题,拟在全国范围选取部分典型省份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工作。
2023年
月,国家能源局组织发布《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提出重点围绕沙漠、戈壁、荒漠地区推动大型光伏基地建设,探索海上光伏开发应用。同时指出:新型电力系统是以确保能源电力安全为基本前提,以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电力需求为首要目标,以高比例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建设为主线任务,以源网荷储多向协同、灵活互动为有力支撑,以坚强、智能、柔性电网为枢纽平台,以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为基础保障的新时代电力系统,是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载体。2023年
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提出进一步健全完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制度,明确绿证适用范围,规范绿证核发。
2023年
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鼓励新型主体参与电力市场。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分时价格信号,推动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新型主体在削峰填谷、优化电能质量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探索“新能源+储能”等新方式。2023年
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公开征求《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其中指出,进一步明确新型储能市场定位,规范新型储能并网接入管理,优化调度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新型储能作用,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光伏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号召,抢抓绿色低碳发展重大机遇,在巩固原有“建筑设计”业务的基础上,加快“建筑绿能”市场布局,纵向延伸产业链,打造“建筑设计+建筑绿能”双轮驱动新发展格局,持续向以“绿色、智能、创意”为核心特色的社区碳中和先行者转型升级。
公司主要业务分为“建筑设计”和“建筑绿能”两大板块。
(一)建筑设计
建筑设计是公司的传统优势业务,公司以建筑方案设计为核心,并依托“咨询策划+一体化设计+建造管理+运维顾问”的业务布局,为客户提供咨询策划及一体化设计与咨询服务,业务范围覆盖居住社区、商业办公、产城规划、医疗康养、城市更新、轨道交通TOD、教育文化等多个行业和领域。
1、主要业务产品及用途
根据建筑业态划分,公司建筑设计业务领域涵盖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
)居住建筑
居住建筑是指供人们日常居住生活使用的建筑物,包括住宅、别墅、公寓等。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居住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代居住建筑不仅需要满足最基本的居住需求,还需要符合人们对美学、艺术的追求,综合考虑周边自然环境和人文因素,选择合适的建筑材料,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在居住建筑的设计中,公司秉承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注重外观设计与建筑周围环境的协调,以创意为核心整合区域特色,追求建筑、艺术、文化和景观的有机结合。公司在设计作品中运用绿色设计、精细设计等国际先进的设计理念,利用科技创新打造高质量的设计展示效果,为客户提供优质的设计作品。居住建筑设计是公司业务中占比最高的设计类别,公司的多项居住建筑设计项目在业界具有较大的影响力。
(
)公共建筑
公共建筑是指供人们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公司参与设计的公共建筑主要包括商业建筑、办公建筑、医疗建筑、养老康乐建筑、教育建筑、文化建筑、休闲娱乐建筑、产业园建筑等多个类别。在各类公共建筑设计中,公司较为擅长的设计领域有商业地产、医疗康养、产城规划、城市更新、教育文化等。在商业地产建筑方面,公司以创造高效商业价值的核心诉求为出发点,在项目设计中将城市环境和人群行为纳入考量,注重建筑的整体性和互动性,统筹多专业的技术合作,专注于打造丰富的空间体验。在医疗康养领域方面,公司充分洞察行业特性及发展趋势,把握客户战略需求,从咨询、设计、建造、运营等开发的全过程关键决策出发,为客户提供合理的医疗规划及实现方案,减少后期改造成本的同时提升客户运维效率。在产城规划方面,公司善于根据城市发展所处的区位、阶段,将土地用地布局、公共设施配套、区域交通衔接、景观风貌串联、公共空间打造相融合,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提出针对性的设计方案。在城市更新方面,公司致力于运用总体城市设计的手段构建具有历史记忆的城市符号空间网络,使改造后的城市建筑与城市空间、文化脉络相协调,建设一个完整立体的、底蕴深厚的、有层次的、有特色的城市。
2、主要经营模式
(
)盈利模式
公司建筑设计板块的盈利模式为:承接建筑设计项目后,为客户提供建筑设计咨询服务,收取相应的设计费用。
(
)业务承接模式公司建筑设计业务主要通过招投标模式和客户直接委托模式两种方式获取。
①招投标模式招投标模式是目前建筑设计行业承接业务较为常见的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依靠已经建立的各种业务渠道,通过信息网络和客户关系,广泛收集与自身业务有关的项目信息。同时,经过多年市场历练,公司通过设计品质和优质服务建立了业界口碑,部分招标单位会主动向公司发出竞标邀请。
针对其中有意承接的设计项目,公司根据自身实力和项目的经济价值,通过内部分析与决策进行项目筛选和综合评审,并就该等项目进行设计提案,确定设计团队、开展项目立项;立项通过后撰写并提交投标文件;在确认项目中标后,双方就相关合同条件履行商务谈判程序,达成一致后签署合同。
②直接委托模式
直接委托模式为客户综合考虑设计单位的资信水平、过往业绩、服务品质等因素直接选定设计单位。经过多年的专注发展,公司在行业内形成了较强的品牌效应、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在持续经营中重视对客户关系的维护和管理,因而部分非必须招标项目的客户根据自身建设项目的需要,直接委托公司承担设计任务。
对于该类项目,公司在获取项目信息并综合评审可行后,就该等项目进行设计提案,确定设计团队、开展项目立项,获得客户认可后,双方举行商业谈判、签署设计委托合同。
(
)项目设计模式
公司建筑设计板块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管控体系,核心技术源自于公司多年来从事建筑设计业务的经验积累以及自身专业的研发中心和技术中心。业务获取后,公司对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和项目的定位进行深化研究,组建项目团队。项目团队设计总负责人由公司领导层担任,对项目进行整体把控;项目经理是项目团队的第一负责人,由公司总经理任命,一般由部门总监担任;项目团队同时配备三名高级建筑师分别负责把控图纸质量、项目方案设计和项目沟通协调工作。项目团队与公司事业部密切配合,严格执行项目管理流程,确保将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进度控制、环境管理、安全管理和信息管理等要素贯穿于整个项目执行过程中,以减少潜在风险,保证项目顺利推进。
在项目运行的全过程中,公司的运营中心、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分别从团队资源调配、操作流程跟踪、技术质量及项目创新等方面对设计团队形成有力的内部支持力量。
(
)采购模式
根据采购内容是否与设计项目直接相关,公司采购分为项目型采购与非项目型采购。
①项目型采购
项目型采购主要是与设计业务直接相关的图文制作、项目合作服务等辅助性业务采购。图文制作主要是指晒图、平面、模型、动画效果图制作、文印材料和装订等;项目合作服务是指在建筑设计业务执行过程中,公司根据设计项目的差异化需求,结合项目时间进度、现有设计资源等因素,将部分设计内容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或专业能力的单位进行专项设计或提供咨询服务。
在供应商选择方面,公司通过考虑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履约能力、合作历史、采购成本等各因素确定,并在后续合作中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跟踪。
②非项目型采购
非项目型采购主要是指公司租赁房屋以及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对办公用品、计算机软硬件、打印机、通讯信息系统等的采购。该等采购系根据需要编制采购计划,由公司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并执行。
(二)建筑绿能
建筑绿能业务系公司新构筑的业务板块,主要从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滚动开发,具体包括光伏电站系统集成业务(EPC)、光伏电站销售业务及光伏发电业务等。
1、主要业务产品及用途
(
)光伏电站系统集成业务(EPC)
公司光伏电站系统集成业务是根据客户需求,为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提供方案设计、物料采购、工程实施等全过程或者若干阶段的技术集成服务。
根据安装位置不同,光伏电站主要分为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两大类。集中式光伏电站是指将光伏阵列安装于山地、水面、荒漠等较为宽阔的地域,阳光照射后光伏阵列可产生直流电,逆变器再将直流电转变成交流电后,经由升压站接入电网;分布式光伏电站是指利用分散式资源,装机规模较小,布置在用户附近的发电系统。分布式光伏电站又可以分为工商业光伏电站和户用光伏电站。
此外,为顺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求,公司还致力于以“光伏+储能”的模式为客户提供新能源一体化解决方案。
(
)光伏电站开发及运营业务
公司电站开发及运营业务包括电站销售业务和发电业务。
①电站销售业务
公司的电站销售业务主要是自主开发、投资和建设光伏电站,通常在完成开发或并网后对外销售。光伏电站的交易方式以股权转让为主,即把持有电站资产的项目公司的股权转让给第三方客户,以实现销售。
②光伏发电业务
光伏发电业务,系公司开发、投资及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后,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或“全额上网”的管理运营方式,将所产生的电力出售给企业客户和电网公司产生收益的业务。
(
)光储产品销售
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向其批量供应光伏组件及定制化储能系统产品。
2、主要经营模式
(
)销售模式
①光伏电站系统集成业务(EPC)
公司光伏电站系统集成业务主要通过商务谈判方式取得。在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公司会根据客户的需求情况,为客户提供定制化光伏电站设计、建设和运维的解决方案,待获得客户认可后,双方举行商务谈判并签署委托合同。
在客户方面,首先,公司原有建筑设计业务涵盖工业和商业建筑的设计,因此,积累了一批优质的工商业客户资源;其次,公司建筑绿能板块的核心团队依托过往丰富的光伏电站开发、建设和运维经验,也储备了一定数量的客户;最后,公司还持续通过参加行业展会、拜访潜在客户、客户主动接洽等方式获取客户。
②光伏电站开发及运营业务
公司电站开发及运营业务包括电站销售业务和发电业务。
A电站销售业务公司主要采用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的方式销售存量电站。在项目满足收购方约定的发电量、收益率等收购指标前提下,公司与收购方协商确定交易对价并出售项目公司股权,收购方在取得项目公司股权的同时承继项目公司债务。
B光伏发电业务发电收入系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主要收入来源,目前公司所投资运营的光伏电站均由公司自行开发建设,管理运营模式主要包括“自发自用、余量上网”和“全额上网”两种。“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下,自发自用部分电力客户为电站屋顶业主,余量上网部分电力客户为当地电网公司;“全额上网”模式下,电力客户为当地电网公司。
(
)生产模式
①光伏电站系统集成业务(EPC)合同签订后,公司组织各专业人员组建项目团队开展工作,主要包括现场勘查,开展详细方案设计工作,在客户评审通过后,项目经理组织开展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计划、材料采购、施工交底、安全培训等工作。项目进入实施阶段后,项目经理严格按照施工技术规程和具体施工计划对项目现场施工进度、材料耗用、设备和劳务使用进行管理,实时跟进项目实施进度,分析实时进度与计划进度差异原因,及时对施工计划进行调整。项目现场配备各专业专职人员,为施工过程中各部分工作提供专业指导、安全管理、检查及验收工作。此外,公司还建立了完善的工程项目资料管理体系,对项目过程中一系列信息、档案、资料进行搜集归档管理,以保证项目顺利竣工移交。
②光伏电站开发及运营业务公司光伏电站开发及运营业务流程主要包括前期开发策划、项目建设准备、电站设计、电站建设及后期运维等。
③储能产品外协加工公司目前储能产品通过外协加工方式进行,公司选取的外协加工厂商具有独立、成熟的生产能力,采用标准化的生产工艺,按照协议或订单列明的产品技术参数加工。
(
)采购模式
①设备?材料采购公司对工程项目设备、材料采购的质量实施全过程控制,确保采购过程有序、规范,采购的设备、材料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及客户要求。采购管理部门根据市场行情、供需关系、成本预测等情况明确年度采购策略,适时通过与供应商签署中长期采购协议或战略采购协议来保证材料的供应,项目部根据客户的施工计划、订单交付要求以及库存情况制定设备、材料采购计划并提交采购部门实施。同时,公司对关键材料策略性地保留一定合理库存,以此应对采购价格波动风险,控制采购成本。
②施工分包对于工程总承包项目,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施工质量全过程控制与管理机制,通过分包方式将施工工作交给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单位,保证工程建设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及客户要求。
(三)报告期内经营概述
2023年,中国房地产市场继续承压,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房地产开发投资额、房屋新开工面积、商品房销售额均出现同比下滑,分别下降
9.3%、
20.4%、
6.5%。受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影响,上游建筑设计行业的发展出现产能过剩、需求萎缩、竞争加剧等诸多不利因素,公司面临的经营压力日趋加大。
面对复杂严峻的经营形势,公司上下紧密围绕“稳住基本盘、激发新动能”的工作方针,抢抓“碳达峰、碳中和”重
大战略机遇,通过实施“建筑设计+建筑绿能”双轮驱动战略,公司成功实现了营业收入恢复性增长,并显著收窄净亏损,标志着公司向社区碳中和先行者转型迈出坚实步伐。
分业务板块来看:(
)建筑设计板块,公司多措并举努力稳住发展基本盘,一是坚持提升大客户粘性,保障大客户订单执行;二是积极探索人工智能技术与公司业务融合发展,努力实现降本增效提质;三是着力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工作,保障年度回款任务如期完成。(
)建筑绿能板块,公司有序推进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开发、投资、建设、运营及转让工作,通过产业链延伸孵化新业务的方式不断凝聚发展新动能。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469.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8.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84.46万元,亏损较上年同期收窄
41.10%。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全产业链优势
公司顺应国家“双碳”目标,依托建筑设计传统业务优势,通过投资并购等方式延伸拉长产业链条,做大建筑光伏储能一体化业务,并逐步拓展绿色建筑规划咨询、绿色建材研发销售等业务,牢牢把握绿色建筑发展主线,打造“全产业链”专业服务体系,具备为合作伙伴提供“一站式”服务的能力。
2、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历来高度重视研发,坚持将研发创新作为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在建筑设计领域,公司配备了BIM总监,并将BIM技术深入融合到建筑设计项目之中;在建筑绿能领域,公司组建了绿色建筑研发中心,从设计、施工、建材等多方面进行主、被动式节能技术研究,此外,公司还在探索通过AI算法实现建筑负荷与能耗的精准预测,以及源、网、荷、储一体化的智能调度,希望籍此巩固拓展公司在绿色建筑领域的核心能力。
3、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深耕建筑设计行业多年,业务范围覆盖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商业建筑等,累计完成设计项目1,000余项。得益于对创意的灵活运用和扎实的设计功底,公司作品深受市场认可和客户好评,公司在行业内的市场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不断提升,公司也因此积累了丰富的开发商和工商业主资源,这为公司建筑绿能业务的持续拓展提供了客户资源保障。
4、人才资源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即十分重视高端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打造了一支技术实力较强、结构完善、梯队合理的高素质设计和管理核心团队。公司拥有良好的人才培养机制,建立了一套完善、系统的人才培养计划,从战略出发,从能力、文化、人才和体系四个角度围绕雇主品牌打造能支持多业务、跨地域、差异化、并联协作的柔性赋能平台,根据人群对员工进行了全方位培养策略,对重点人群制定了全方位的培养道路。公司内部定期组织各领域知识课程和专业交流,邀请相关领域专家、优质战略客户来公司开展技术、业务交流。同时,公司通过建立合理的绩效激励机制,为人才的成长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氛围,较大程度地增加了公司员工的归属感,加大了企业凝聚力,保证了团队的稳定性和技术水平的持续提升。
2012年起,公司联合国际建筑师协会(UIA)、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城市·环境·设计》(UED)杂志社创办“UIA-霍普杯国际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已连续十二年成功举办。该竞赛是UIA在中国大陆地区唯一支持的国际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目前已经成为最具影响力与公信力、规模最大的学生竞赛之一,在国内外建筑教育界具有广泛影响,为公司发掘优秀的年轻设计人才提供便利,为公司人才储备提供不竭动力。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参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光伏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3年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144,698,656.77 | 100% | 133,939,758.51 | 100% | 8.03% |
分行业 | |||||
建筑设计 | 125,448,366.92 | 86.70% | 133,186,928.32 | 99.44% | -5.81% |
建筑绿能 | 17,426,568.33 | 12.04% | |||
其他 | 1,823,721.52 | 1.26% | 752,830.19 | 0.56% | 142.25% |
分产品 | |||||
居住建筑 | 81,140,879.25 | 56.08% | 88,015,943.65 | 65.71% | -7.81% |
公共建筑 | 44,307,487.67 | 30.62% | 45,170,984.67 | 33.72% | -1.91% |
光伏电站系统集成(EPC) | 16,039,922.39 | 11.09% | |||
光伏发电 | 1,245,074.04 | 0.86% | |||
光储产品销售 | 141,571.90 | 0.10% | |||
其他 | 1,823,721.52 | 1.26% | 752,830.19 | 0.56% | 142.25% |
分地区 | |||||
华东 | 64,205,648.60 | 44.37% | 42,691,874.39 | 31.87% | 50.39% |
华中 | 11,666,708.98 | 8.06% | 14,089,528.77 | 10.52% | -17.20% |
华南
华南 | 32,550,514.41 | 22.50% | 39,532,482.36 | 29.52% | -17.66% |
华北 | 11,636,962.23 | 8.04% | 4,670,184.10 | 3.49% | 149.18% |
西南 | 3,197,836.40 | 2.21% | 11,653,473.14 | 8.70% | -72.56% |
西北 | 10,358,458.06 | 7.16% | 11,078,302.84 | 8.27% | -6.50% |
东北 | 11,059,114.59 | 7.64% | 10,223,912.91 | 7.63% | 8.17% |
海外 | 23,413.50 | 0.02% |
不同技术类别产销情况
单位:元
技术类别 | 销售量 | 销售收入 | 毛利率 | 产能 | 产量 | 在建产能 | 计划产能 |
对主要收入来源国的销售情况
单位:元
主要收入来源国 | 销售量 | 销售收入 | 当地光伏行业政策或贸易政策发生的重大不利变化及其对公司当期和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 |
光伏电站的相关情况业务模式:待售电站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业务模式 | 进展情况 | 电站规模(MW) |
吴江笨鸟光伏电站 | 江苏吴江 | 待售 | 建设完成 | 0.20 |
安柯迪光伏电站 | 江苏南京 | 待售 | 建设完成 | 0.64 |
深蓝光伏电站 | 湖北汉川 | 待售 | 建设完成 | 3.10 |
苏州微米光伏电站 | 江苏苏州 | 待售 | 建设完成 | 0.80 |
重庆广越光伏电站 | 重庆 | 待售 | 建设完成 | 0.72 |
重庆灼映光伏电站 | 重庆 | 待售 | 建设完成 | 0.38 |
重庆金盾光伏电站 | 重庆 | 待售 | 建设完成 | 1.24 |
武汉威普泰光伏发电项目 | 湖北武汉 | 待售 | 建设完成 | 1.20 |
杰华光伏发电项目 | 江苏无锡 | 待售 | 建设完成 | 0.64 |
沈阳上发光伏发电项目 | 辽宁沈阳 | 待售 | 建设完成 | 2.90 |
湖北名仁光伏发电项目 | 湖北汉川 | 待售 | 建设完成 | 2.95 |
江苏粘博士新材料光伏发电项目
江苏粘博士新材料光伏发电项目 | 江苏溧阳 | 待售 | 建设完成 | 1.08 |
南方国际商城项目 | 湖北孝感 | 待售 | 建设中 | 6.82 |
湖北金瑞光伏发电项目 | 湖北汉川 | 待售 | 建设中 | 1.55 |
业务模式:
EPC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业务模式 | 进展情况 | 资产产品供应情况 | 电站规模(MW) |
启东交投1806200W光伏发电项目 | 江苏启东 | EPC | 已完成 | 不适用 | 1.80 |
江苏金由新材料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 | 江苏海门 | EPC | 已完成 | 不适用 | 0.39 |
圣让汽车1148000W光伏发电项目 | 江苏常熟 | EPC | 已完成 | 不适用 | 1.15 |
金寨携程光伏发电项目 | 安徽金寨 | EPC | 已完成 | 不适用 | 0.11 |
武汉聚力生物光伏发电项目 | 湖北武汉 | EPC | 已完成 | 不适用 | 1.90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建筑设计 | 125,448,366.92 | 98,163,098.79 | 21.75% | -5.81% | -45.56% | 57.13% |
建筑绿能 | 17,426,568.33 | 12,630,397.02 | 27.52% | 100.00% | 100.00% | 27.52% |
分产品 | ||||||
居住建筑 | 81,140,879.25 | 53,414,591.84 | 34.17% | -7.81% | -48.39% | 51.76% |
公共建筑 | 44,307,487.67 | 44,748,506.96 | -1.00% | -1.91% | -41.74% | 69.04% |
光伏电站系统集成(EPC) | 16,039,922.39 | 12,621,109.14 | 21.31% | 100.00% | 100.00% | 21.31% |
分地区 | ||||||
华东 | 64,205,648.60 | 50,915,688.47 | 20.70% | 50.40% | -7.11% | 49.10% |
华南 | 32,550,514.41 | 23,903,829.33 | 26.56% | -17.66% | -54.53% | 59.53% |
分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144,698,656.77 | 112,461,159.40 | 22.28% | 8.03% | -37.84% | 57.36%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建筑设计 | 人工成本 | 57,745,131.82 | 51.35% | 99,000,160.08 | 54.72% | -41.67% |
建筑设计 | 折旧摊销房租 | 11,704,753.44 | 10.41% | 18,325,765.45 | 10.13% | -36.13% |
建筑设计 | 委外分包 | 12,860,354.63 | 11.44% | 35,816,477.63 | 19.80% | -64.09% |
建筑设计 | 其他 | 15,852,858.90 | 14.10% | 27,162,219.19 | 15.01% | -41.64% |
建筑绿能 | 人工成本 | 1,438,070.07 | 1.28% | 0.00% | ||
建筑绿能 | 设备及原材料 | 10,819,754.37 | 9.62% | 0.00% | ||
建筑绿能 | 其他 | 372,572.58 | 0.33% | 0.00% | ||
其他 | 人工成本 | 928,850.66 | 0.83% | 216,869.28 | 0.12% | 328.30% |
其他 | 折旧摊销房租 | 256,591.87 | 0.23% | 177,840.25 | 0.10% | 44.28% |
其他 | 委外分包 | 122,922.64 | 0.11% | 0.00% | ||
其他 | 其他 | 359,298.42 | 0.32% | 224,610.04 | 0.12% | 59.97% |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居住建筑 | 人工成本 | 29,461,036.30 | 26.20% | 64,054,309.35 | 35.40% | -54.01% |
居住建筑
居住建筑 | 折旧摊销房租 | 6,544,768.16 | 5.82% | 10,965,866.48 | 6.06% | -40.32% |
居住建筑 | 委外分包 | 8,382,445.55 | 7.45% | 10,393,337.50 | 5.74% | -19.35% |
居住建筑 | 其他 | 9,026,341.82 | 8.03% | 18,083,907.69 | 10.00% | -50.09% |
公共建筑 | 人工成本 | 28,284,095.52 | 25.15% | 34,945,850.73 | 19.32% | -19.06% |
公共建筑 | 折旧摊销房租 | 5,159,985.28 | 4.59% | 7,359,898.97 | 4.07% | -29.89% |
公共建筑 | 委外分包 | 4,477,909.08 | 3.98% | 25,423,140.13 | 14.05% | -82.39% |
公共建筑 | 其他 | 6,826,517.08 | 6.07% | 9,078,311.50 | 5.02% | -24.80% |
其他 | 人工成本 | 965,974.01 | 0.86% | 216,869.28 | 0.12% | 345.42% |
其他 | 折旧摊销房租 | 256,591.87 | 0.23% | 177,840.25 | 0.10% | 44.28% |
其他 | 委外分包 | 122,922.64 | 0.11% | |||
其他 | 其他 | 418,599.84 | 0.37% | 224,610.04 | 0.12% | 86.37% |
光伏电站系统集成(EPC) | 人工成本 | 1,438,070.07 | 1.28% | |||
光伏电站系统集成(EPC) | 设备与原材料 | 10,819,754.37 | 9.62% | |||
光伏电站系统集成(EPC) | 其他 | 266,859.94 | 0.24% | |||
光储产品销售 | 其他 | 9,287.87 | 0.01% |
说明无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是□否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
家,分别为:湖北驭光者技术有限公司、湖北誉光者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遇光者科技有限公司、武汉聚光者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伏光者技术有限公司、南京利光者新能源有限公司、霍普新能源(重庆)有限公司、沈阳御光者新能源有限公司、宜春御光者新能源有限公司、宜兴市利光者新能源有限公司、爱珀科(光泽)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北光森新能源有限公司、苏州辛文新能源有限公司、孝感御光者技术有限公司、溧阳御光者技术有限公司、湖北楚中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霍普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山西普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山西霍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西霍普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霍普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海霍绿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具体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84,994,694.33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58.74%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
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保利集团 | 62,932,815.76 | 43.49% |
2 | 第二名 | 8,008,849.56 | 5.53% |
3 | 第三名 | 4,779,339.62 | 3.30% |
4 | 第四名 | 4,729,203.54 | 3.27% |
5 | 第五名 | 4,544,485.85 | 3.14% |
合计 | -- | 84,994,694.33 | 58.74%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27,309,760.28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32.99%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
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14,946,503.63 | 18.06% |
2 | 第二名 | 4,419,391.39 | 5.34% |
3 | 第三名 | 3,052,957.52 | 3.69% |
4 | 第四名 | 2,503,113.37 | 3.02% |
5 | 第五名 | 2,387,794.37 | 2.88% |
合计 | -- | 27,309,760.28 | 32.99%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3年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27,069,068.85 | 20,940,158.82 | 29.27% | 主要系报告期新增建筑绿能业务,业务拓展导致相应的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
管理费用 | 35,987,731.49 | 46,859,255.89 | -23.20% | 主要系报告期内离职补偿金减少所致。 |
财务费用 | 1,046,696.91 | 2,579,176.90 | -59.42% | 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保理手续费减少所致。 |
研发费用 | 19,342,301.57 | 25,240,507.97 | -23.37% | 主要系报告期内研发人员较上期减少所致。 |
4、研发投入
?适用□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上海霍普BIM设计方案的面积指标计算系统研发项目 | 提供一种户型面积指标计算系统的实施例,通过该实施例中的面积指标计算系统,以及依据相应的建模规范建立的BIM模型,并可在系统中可视化的进行显示,方便设计师检查和调整。 | 2023年已结题 | 该系统能够自动计算户型面积指标,可极大的减少设计师计算面积指标的时间,可以把更多时间投入到设计中,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快了项目设计进度。 | 形成了一套BIM建模流程和规范,结合该系统,在公司内部的BIM团队进行了项目应用,极大地提升了团队的生产效率和项目进度。后续还需要考虑商业、医院等公建类型的项目。 |
上海霍普日照结果自动分析系统研发项目 | 获取目标城市在模拟时间段内的气候数据;基于获取的气候数据和当前设定的日照分析参数,计算目标建筑模型各分析点在所述模拟时间段内的日照时数;实时显示日照分析界面。本项目提供的技术方案可有效提高日照模拟分析的效率。 | 2023年已结题 | 充分利用阳光以满足室内光环境和卫生要求,同时防止室内过热。阳光可以满足建筑采光的需求,充足的直射阳光还有杀菌和促进人体健康等作用,按照标准规范计算获取建筑和场地的日照,才能测算出是否满足建筑日照标准。 | 本项目可以获得建设用地在满足日照条件下的最大可建设容积,形成可视化模型,达到反向推算的效果,减少了大量的计算时间,大大简化设计流程,缩短设计周期,提高了分析效率和精准度。 |
霍普建筑结构模型制作软件 | 提供一种建筑结构模型的构件自动设计方法、装置、系统及服务器,其解决了目前结构设计师对建筑结构构件设计模型进行设计的成本高、耗时长的技术问题,实现自动设计建筑结构构件设计模型,降 | 2023年已结题 | 本项目立项于解决目前结构设计师对建筑结构构件设计模型进行设计的成本高、耗时长的技术问题,实现自动设计建筑结构构件设计模型,降低人才技术要求和减少人力成本。 | 便于建筑模型的放置,方便进行展示,活动板的表面设置有吸附垫,使得活动板与建筑模型的连接更牢固。使得可根据需求增加装置主体的展示面积,使得装置主体的使用更加人性化,通过插柱和插孔的 |
低人才技术要求和减少人力成本。
低人才技术要求和减少人力成本。 | 大小设计使得装置主体与辅助台的连接更牢固。 | |||
霍普建筑设计助手软件 | 在设计管理系统方面,又分别规划了项目管理、设计协同、项目归档、知识管理及培训管理等功能。有效整合了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体化应用,促进企业设计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 2023年已结题 | 面向设计师提供建筑设计信息库。企业只有通过建立企业信息库,才能够进行知识的有效整合,收集,共享;才能解决内部知识沉淀、知识协同、项目管理等痛点。 | 通过电子化的资源建立企业信息网站,使得设计师更方便的获取知识,逐步解决设计知识的“沉淀、管理、共享、提升”,成为企业和设计师提升的发动机。 |
上海霍普基于Rhino的正向设计效率工具 | 通过对Rhino的功能和接口的研究,结合设计师的设计习惯和操作体验,设计出一套设计效率工具,能够在利用Rhino强大造型能力的同时,减少其操作步骤或提供一些原生没有的功能。 | 2023年已结题 | 提供一种基于Rhino的正向设计效率工具。 | 该项目已在工程中得到运用,满足了时间上的设计要求;目前主要针对住宅类型的项目,后续还需要考虑商业、医院等公建类型的项目。 |
一种光伏建筑一体化围合搭扣式保温立面构造研究项目 | 针对传统立面光伏固定安装过程中不考虑墙体热工(保温断热)、拆装检修便捷性低(单元装配)以及与外墙建材集成度低(美观度)等做法,而导致无法广泛应用BIPV技术而对双碳战略不能形成应有突出贡献的问题,本研发项目提供一种单元装配式保温光伏建筑一体化构造及产品,以求尽可能消除立面光伏在建筑构造层面的障碍。 | 预计2025年结题 | 使光伏能够与建筑立面有机结合,达到高效、美观、轻质、节能、牢固、防火、防水、易拆装的效果。 | 打通新能源与建筑两者之间的行业壁垒,产生新的结合点,为传统建筑产业赋能。 |
基于AI大语言模型的设计规范查询系统 | 解决设计师在处理复杂设计规范时效率低下的问题。通过运用大语言模型理解和向量数据库检索技术,该系统可帮助设计师快速准确地回答建筑设计相关问题,从而提升工作效率、优化设计品质。 | 预计2024年结题 | 提供一种基于人工智能技术供设计师使用的规范查阅理解的工具系统,极大提升设计师相对传统方式的检索准确率与效率。 | 项目已应用于设计实践,提升了设计师设计体验,对公司业务有较好的优化效果。后续将拓展规范覆盖率及检索效率优化。 |
一种基于Rhino的图块管理编辑系统 | 整合人机交互创新、几何属性数据处理和用户接口调用等核心技术,简化操作流程、增强设计一致性、提高绘图效率,并降低学习门槛。 | 预计2024年结题 | 提供一种基于Rhino平台的图块管理编辑系统,提升设计工作的效能,改善设计交付成果,优化设计数据结构。 | 通过改进软件的使用效率,提高设计师的设计效率和交付质量,进而增强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竞争力。 |
一种立面薄膜式光伏建材构造节点研究项目 | 此项目致力于解决立面光伏安装在建筑应用中面临的主要难题,包括墙体的热保性能不足、安装与维护的复杂性以 | 预计2025年结题 | 通过专项技术研究,将光伏在节能性围护结构上的优化整合,形成新型材料构造,实现在节能低碳建筑上,与可再生绿色能源共生的营造 | 在政策逐渐明晰的趋势下,市场本身对于超低能耗等节能建筑有着极大的需求,其既优质节能又高效产能,同时具 |
及与外墙材料的低集成性。这些限制因素一直阻碍着建筑一体化光伏(BIPV)技术的推广。因应这些挑战,本项目开发了一套单元装配式的保温光伏建筑一体化解决方案和相关产品,专门针对光伏系统在建筑结构中的集成难题,以便推广其在行业中的应用。
及与外墙材料的低集成性。这些限制因素一直阻碍着建筑一体化光伏(BIPV)技术的推广。因应这些挑战,本项目开发了一套单元装配式的保温光伏建筑一体化解决方案和相关产品,专门针对光伏系统在建筑结构中的集成难题,以便推广其在行业中的应用。 | 模式,获得极致低碳、节能、高舒适度、低运维成本等价值。 | 有轻量化施工、不影响使用舒适度、美观度和运维稳定性的特质,借助双碳战略的东风,对于低碳建筑市场将会具有极大的吸引力。 | ||
一种光伏建筑节能型龙骨式构造研究项目 | 本项目旨在克服现有立面光伏系统在实际部署时遇到的多项技术障碍。传统的安装方法常常忽视了墙体的保温断热性能,且系统的拆卸和维护过程繁琐,与建筑立面的融合程度不高,影响了其美观性和实用性。为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引入了一种创新的单元装配式保温光伏系统,该系统不仅优化了热工性能,还简化了安装与维护流程,提高了与建筑材料的集成度,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双碳战略的实施。 | 预计2025年结题 | 实现光伏与建筑立面的有机融合,以优先确保其高效、美观,同时具备轻质、节能和便于拆装的特性。 | 在公司主要业务发展区域,绿建发展位于全国前列,对绿色建筑和节能的日益重视,此类技术和构造有望获得广泛应用,并且形成标杆产品。 |
一种构造热桥测算系统的参数设计方法、系统及存储介质 | 建立一个便捷、高效、一站式的热桥测算系统,以满足当前及未来建筑节能设计中对热桥分析的迫切需求。通过整合数值模拟、智能化算法等关键技术,该系统能够实现对各类节点热桥(多维)一站式的计算,为非物理背景专业出身的设计师和工程师提供可靠的决策支持,从而推动建筑节能技术的创新与应用。 | 预计2025年结题 | 开发出一站式、高效、便捷的热桥测算系统,实现对各类热桥的快速计算。将热桥测算系统快速且广泛应用于实际工程项目中,推动建筑节能技术的创新与应用,降低建筑能耗和运营成本。 | 配合公司为设计板块赋能绿色低碳,增加在绿色低碳节能建筑领域的专业能力积累,为攻克高难度项目打好坚实的基础。 |
建筑规划设计方案的数据计算统计工具 | 通过自动辅助设计计算,减轻设计师在手动计算统计方面的繁重工作,减少错误发生,显著提升设计方案的数据分析速度与准确性,以适应快速变化的设计需求和多方案比选场景。 | 预计2024年结题 | 提供一种自动计算系统,可以根据使用需要自动统计、计算、整合方案设计与各类数据指标,减少计算错误,提升计算效率,以便使设计师能够更好更高效地完成设计工作。 | 降低了设计师的工作负担,提高了设计质量,还有助于推动建筑行业向信息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在此基础上,设计师可以更加专注于创新设计,并更好地接入BIM数字化体系。 |
建筑设计在线教育平台系统开发项目 | 为企业建筑设计人员提供在线学习资源,帮助他们不断提高自己的技能和知识水平,以满足 | 预计2024年结题 | 形成一套完备的企业知识平台。利用SaaS技术,提供企业高质量学习资源整合平台,帮助建筑设计企业员工 | 解决建筑设计企业员工业务繁忙、学习时间地点不规律等问题,在线教育平台打破了时间和 |
行业的需求。
行业的需求。 | 提高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 地域限制,让设计师能随时随地接触到高质量的建筑设计教育资源,提升设计师业务能力,改善设计成果品质。 | ||
2D智能化车位租售系统 | 提供一种便捷的,线上车位销售平台,解决传统车位销售模式的壁垒,解决营销痛点,在降低项目成本的同时,利用大数据、AI分析等技术,打造车位营销新模式,引领行业发展的前端科技。 | 2023年已结题 | 实现车位营销场景下的线上下单、线上选购、数据统计、数据分析。为车位营销提供一种线上营销新模式。 | 拓展公司业务板块,将公司业务由原来设计服务为主,进一步向科技领域,营销销售领域拓展。延伸公司在房地产业务中所能涉及的业务阶段,成为从设计初期到最终营销可提供一站式服务的服务商,线上营销工具将成为整个环节中重要的一环。 |
分布式光伏电站的研发 | 分布式光伏电站的研发项目旨在通过技术创新,实现高效、可靠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以推动清洁能源的应用,降低对传统能源的依赖,促进可持续发展,同时提升电力系统的稳定性与灵活性,为构建绿色、低碳的未来能源体系贡献力量。 | 未结题 | 该分布式光伏电站研发项目拟达到以下目标:一是研发出高效、稳定的光伏发电技术,提升光伏发电效率和可靠性;二是构建智能化的分布式光伏电站管理系统,实现电站的自动化运行和智能监控;三是推动清洁能源的广泛应用,降低碳排放,为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四是促进能源结构的优化,提升电力系统的韧性和安全性,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稳定、可靠的电力支持。 | 分布式光伏电站的研发项目将显著提升公司的技术实力。成功研发出高效、稳定的光伏发电技术,不仅将增强公司在清洁能源领域的竞争力,还将为公司带来更多的技术专利和知识产权,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
柔性单晶光伏板的研发 | 柔性单晶光伏板的研发目的在于通过创新材料技术和工艺设计,实现光伏板的柔性化、高效化和轻量化,以满足更广泛的应用需求,特别是在弯曲、折叠等复杂环境下的应用,从而推动太阳能利用技术的进步,促进清洁能源的普及与应用。 | 未结题 | 该项目拟达到的目标包括:一是成功研发出高效、稳定的柔性单晶光伏板,实现光电转换效率的提升和耐久性的增强;二是优化生产工艺,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推动柔性单晶光伏板的商业化应用;三是拓展应用领域,满足不同场景下的太阳能利用需求,特别是在弯曲、折叠等复杂环境中的灵活应用;四是推动清洁能源技术的发展,为环保事业和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 该项目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成功研发柔性单晶光伏板将增强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竞争力,为公司开辟新的业务增长点。同时,该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将提升公司品牌形象,促进可持续发展,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
基于大数据分析技术的模块化光储一体装置的研发 | 基于大数据分析技术的模块化光储一体装置的研发目的在于通过整合先进的光伏发电、储能技术与大数据分析算法,实现装置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控、优化管理和故障预测,提升装置整体性能与运行效率,推动清洁能源应用的智能化与精细化,助力绿色能源产业的可持续发 | 未结题 | 该项目拟达到以下目标:一是研发出高效、可靠的模块化光储一体装置,结合大数据分析技术,实现装置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和精准控制;二是优化装置性能,提升光伏发电效率和储能系统的能量密度,降低运行成本;三是构建智能化的能源管理系统,实现能源供需的智能调度和优化配置;四是推动清洁能源的广泛应用, | 该项目预计将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成功研发基于大数据分析技术的模块化光储一体装置,将显著提升公司在清洁能源领域的竞争力,推动业务创新与技术升级。同时,该技术有望为公司带来新的增长点,促进可持续发展,奠定公司在绿色能源产业的领先地位。 |
展。
展。 | 促进绿色能源产业的创新发展,为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280 | 354 | -20.90%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77.56% | 86.34% | -8.78% |
研发人员学历 | |||
本科 | 222 | 280 | -20.71% |
硕士 | 38 | 39 | -2.56% |
其他 | 20 | 35 | -42.86%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79 | 116 | -31.90% |
30~40岁 | 148 | 184 | -19.57% |
40岁以上 | 53 | 54 | -1.85%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19,342,301.57 | 25,240,507.97 | 23,101,240.43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13.37% | 18.84% | 6.77%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6,700,500.93 | 243,858,821.85 | -11.1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7,713,085.24 | 266,253,007.59 | 4.3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012,584.31 | -22,394,185.74 | -172.4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3,163,906.12 | 1,049,698,787.70 | -53.9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06,593,059.34 | 1,052,548,398.66 | -61.3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6,570,846.78 | -2,849,610.96 | 2,787.0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4,267,440.46 | 30,490,000.00 | 209.1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8,429,530.39 | 36,116,524.95 | 61.7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837,910.07 | -5,626,524.95 | 736.9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1,430,837.69 | -30,697,080.02 | 267.54%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1,012,584.31元,较上期减少172.45%,主要系报告期内建筑绿能板块设备采购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6,570,846.78元,较上期增加2787.06%,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等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837,910.07元,较上期增加736.95%,主要系报告期内短期借款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1,261,584.47 | -1.15% | 主要系购买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取得的利息收入,及按权 | 是 |
益法核算的对联/合营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益法核算的对联/合营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0.00 | 0.00% | 否 | |
资产减值 | -4,851,150.85 | 4.43% | 主要系对其他非流动资产计提减值所致。 | |
营业外收入 | 0.00 | 0.00% | 否 | |
营业外支出 | 641,956.31 | -0.59% | 否 | |
信用减值损失 | -56,323,525.47 | -51.42% | 主要系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变动,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所致。 | 对于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其他应收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信用减值损失。 |
其他收益 | 3,413,901.37 | -3.12% | 主要系收到的政府补助。 | 其他收益金额取决于未来获得的政府补助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3年末 | 2023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292,274,562.24 | 37.90% | 219,928,484.28 | 27.63% | 10.27%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减少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
应收账款 | 180,548,556.23 | 23.42% | 275,732,846.33 | 34.64% | -11.22% | 主要系应收账款账龄迁徙导致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
合同资产 | 722,014.11 | 0.09% | 164,623.12 | 0.02% | 0.07% | 主要系未过质保期的软装及EPC业务质保金增加所致。 |
存货 | 50,465,487.80 | 6.54% | 11,562,272.09 | 1.45% | 5.09% | 主要系子公司江苏爱珀科新增待售电站资产所致。 |
投资性房地产 | 772,197.66 | 0.10% | 816,190.98 | 0.10% | 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23,445,053.03 | 3.04% | 23,448,567.27 | 2.95% | 0.09% | |
固定资产 | 4,016,378.52 | 0.52% | 6,086,907.15 | 0.76% | -0.24% | |
使用权资产 | 30,127,229.83 | 3.91% | 14,242,944.65 | 1.79% | 2.12% | 主要系公司迁移办公地址,签署新租赁合同所致。 |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 | 54,803,975.83 | 7.11% | 30,027,270.83 | 3.77% | 3.34% | 主要系报告期内增加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
合同负债 | 3,098,382.61 | 0.40% | 4,631,127.27 | 0.58% | -0.18% | |
租赁负债 | 26,330,612.96 | 3.41% | 10,173,551.40 | 1.28% | 2.13% | 主要系公司迁移办公地址,签署新租赁合同所致。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91,646,595.14 | 91,646,595.14 | 0.00 | |||||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119,080.00 | 8,000,000.00 | 11,119,080.00 | |||||
上述合计 | 94,765,675.14 | 8,000,000.00 | 91,646,595.14 | 11,119,080.00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除5,000.00元ETC保证金和20,915,240.27元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受限外,不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406,593,059.34 | 1,052,548,398.66 | -61.37%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
份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1年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51,431.20 | 46,237.76 | 3,166.98 | 28,403.24 | 0.00 | 0.00 | 0.00% | 18,797.94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及现金管理 | 0.00 |
合计 | -- | 51,431.20 | 46,237.76 | 3,166.98 | 28,403.24 | 0.00 | 0.00 | 0.00% | 18,797.94 | -- | 0.0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5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8.52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4,312,000.00元,扣除本次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5,850,792.45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6,083,610.0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62,377,597.54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10,600,000.00元,资本溢价人民币451,777,597.5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7月22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7月22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20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金额为28,403.24万元。2、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1年7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33,118,333.39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上金额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1年8月13日出具了《关于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 |
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274号)。本次置换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年度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累计38,000.00万元,赎回保本理财产品本金40,000.00万元,尚未到期的保本理财产品金额为
0.00
万元。截至2023年
月
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8,797.94万元。
4、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保证对上海希艾目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和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股权收购(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收购”)的顺利实施,公司于2021年
月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736.00万元用于支付上海希艾目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和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的部分股权收购款。截至2023年
月
日,公司按收购协议约定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736.00万元用于支付股权收购款。截至2023年
月
日,公司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11,169,648.20元。
5、受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有所放缓,但在此期间员工工资等刚性支出无法缩减,从而导致部分以人力资源投入为主的募投项目的实际支出超出预算范围。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同时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同时,根据实际业务运营需要,增加全资子公司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作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6、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投资总额、新增主体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公司于2023年
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投资总额、新增实施主体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40,000,000.00元。
8、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186.40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3年
月
日注销“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该账户全部余额1,863,969.82元转入公司一般存款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2023年9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分别披露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4)、《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5)。截至2023年
月
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行使相应的权力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274号)。本次置换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年度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累计38,000.00万元,赎回保本理财产品本金40,000.00万元,尚未到期的保本理财产品金额为
0.00
万元。截至2023年
月
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8,797.94万元。
4、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保证对上海希艾目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和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股权收购(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收购”)的顺利实施,公司于2021年
月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736.00万元用于支付上海希艾目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和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的部分股权收购款。截至2023年
月
日,公司按收购协议约定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736.00万元用于支付股权收购款。截至2023年
月
日,公司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11,169,648.20元。
5、受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有所放缓,但在此期间员工工资等刚性支出无法缩减,从而导致部分以人力资源投入为主的募投项目的实际支出超出预算范围。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同时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同时,根据实际业务运营需要,增加全资子公司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作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6、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投资总额、新增主体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公司于2023年
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投资总额、新增实施主体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40,000,000.00元。
8、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186.40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3年
月
日注销“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该账户全部余额1,863,969.82元转入公司一般存款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2023年9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分别披露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4)、《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5)。截至2023年
月
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行使相应的权力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情形。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技术研发中 | 否 | 2,024.30 | 2,024.30 | 127.03 | 1,854.79 | 91.63% | 2023年0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心升级建设项目
心升级建设项目 | 月31日 | ||||||||||
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设 | 否 | 12,929.74 | 15,929.74 | 1,189.96 | 12,974.15 | 81.45% | 2024年07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总部运营管理中心扩建项目 | 否 | 19,979.96 | 14,979.96 | 46.24 | 2,755.24 | 18.39% | 2024年07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室内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2,297.36 | 3,297.36 | 519.27 | 2,603.77 | 78.97% | 2024年07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企业信息化建设 | 否 | 1,782.22 | 1,782.22 | 285.45 | 1,142.61 | 64.11% | 2024年07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公建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2,452.06 | 3,452.06 | 999.03 | 3,336.68 | 96.66% | 2024年07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1,465.64 | 41,465.64 | 3,166.98 | 24,667.24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超募资金 | 否 | 4,772.12 | 4,772.12 | 0.00 | 3,736.00 | 78.29%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4,772.12 | 4,772.12 | 0.00 | 3,736.00 | -- | -- | -- | -- | ||
合计 | -- | 46,237.76 | 46,237.76 | 3,166.98 | 28,403.24 | -- | -- | 0.00 | 0.00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1、总部运营管理中心扩建项目“总部运营管理中心扩建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9,979.96万元,其中17,158.00万元用于购置办公楼,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7月。考虑到政策调控和未来房地产市场的不确定性,公司决策较为谨慎,尚未匹配到合适的房源。为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公司在该项目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由19,979.96万元调减为14,979.96万元,后续公司将根据该项目实际需要以自有资金投入解决。此外,公司结合该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4年7月。2、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为更好地把握建筑行业信息化发展趋势,从战略和业务层面提升公司数字化水平,提高“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与其它募投项目的协同性,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效率,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后,决定在募集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将“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2024年7月。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
1、本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2、公司超募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47,721,197.54元,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736.00万元用于支付上海希艾目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和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的部分股权收购款。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按收购协议约定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736.00万元用于支付股权收购款。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11,169,648.20元。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7月31日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118,333.39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274号)。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40,000,000.00元。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适用 |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186.40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注销“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该账户全部余额1,863,969.82元转入公司一般存款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出现节余的主要原因为:在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募投项目规划结合实际市场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同时,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加强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理财收益。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1、报告期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资金支付及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2、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审议有效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理财产品收益共计1,084,575.35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重大违规的情况。 |
(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是以“绿色、智能、创意”为核心特色的社区碳中和先行者,紧扣碳达峰碳中和时代命题,依托在绿色低碳建筑领域长期积累的优势,以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为战略方向,实施“三步走”发展计划。短期,公司将重点推进分布式光伏、工商业储能、新能源充电站的开发、投资、建设与运营业务;中期,通过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技术,聚合光伏、储能、充电桩等柔性可调节资源,推动虚拟电厂业务的落地实施;长期,通过构建完善的“光储直柔”技术体系,推动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示范应用,实现建筑的高效节能和低碳运行,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二)公司2024年度经营规划
2024年公司将紧随国家发展战略规划,积极塑造“十四五”发展新蓝图,精准把握行业变革脉搏,致力于绿色低碳发展,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与绿色低碳创新研究,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以实现高质量发展。2024年度主要经营规划如下:
、稳住建筑设计业务基本盘鉴于房地产市场调整转型持续,为稳住基本盘,托起发展盘,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坚持深入挖掘客户需求,确保原有大客户粘性和满意度不断提升,促使存量大客户订单量稳中提升;二是密切关注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的政策演进,充分挖掘相关领域的业务机会;三是强化成本费用控制,扎实推进“瘦身健体”工作,确保一揽子措施尽快落地见效;四是积极探索人工智能技术与建筑设计业务融合发展,赋能业务提质增效。
、加快建筑绿能业务发展公司将加大对建筑绿能板块的投入,加快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并基于前期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成功经验,稳步拓展工商业储能、分散式风电等业务,同时结合分布式光伏、工商业储能、分散式风电、充电桩及人工智能技术等启动虚拟电厂业务探索工作,并力争有所突破。
、持续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为最大限度地化解应收账款的风险,公司将继续采取商务催收、律师函催收、法律诉讼等手段加强催收力度,确保销售回款取得积极成效。
(三)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
、宏观经济波动及房地产行业周期性波动的风险报告期内,建筑设计业务收入仍为公司主要收入来源。建筑设计行业主要为下游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等领域提供建筑设计服务,其市场需求与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城镇化进程、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等宏观因素密切相关,如果宏观经济环境出现不利变化,或者上述影响市场需求的因素发生显著变化,将对公司业务产生较大影响。同时,建筑设计行业与房地产行业密切相关,房地产行业存在景气度回落、投资增速放缓的周期波动风险,若房地产行业出现周期性大幅下行的波动,会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为此,公司积极延伸产业链条,布局建筑绿能等业务,通过做全做长做大产业链,提高整体抗风险能力。
、客户集中度较高特别是第一大客户占比高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客户按同一控制下合并)销售占比为
58.74%,其中,对保利集团体系(按同一控制下合并)的收入占比为
43.49%,占比较高。公司的业务收入呈现出前五名客户集中度高、特别是第一大客户占比高的情形,存在一定的客户集中风险。未来,如果公司的技术服务能力无法持续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并最终导致双方合作关系终止,或者下游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或业务结构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得公司不能继续维持与下游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短期内将影响公司合同订单情况,并将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的风险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8,054.86万元,较上年期末减少
34.52%。按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公司对保利集团体系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7,098.89万元,占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
50.87%。虽然现有客户多数为国内知名企业,信用较高,但不排除未来如果客户经营情况出现恶化,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业务正常开展产生不利影响。为此,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信用管理政策,加强对客户账期的管理,并加大对业务人员的回款考核。
、经营活动现金流状况不佳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101.26万元,较上年同期-2,239.42万元,同比减少3,861.84万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主要原因为公司建筑设计业务下游客户主要为房地产开发商,近年来,受房地产政策调控等因素影响,房企融资渠道受限且成本较高,资金压力普遍增加,公司作为房企的设计服务供应商受此影响,销售回款速度减缓。同时,公司建筑绿能业务仍处于建设投入期,尚未发挥经济效益,相应的工程及设备等成本费用较高。如果公司无法保证良好的销售回款,将导致公司营运资金不足,从而使得公司经营受到较大不利影响。
、毛利率下降的风险报告期内,随着公司向社区碳中和先行者战略转型,公司业务结构发生变化,新增的光伏电站系统集成业务(EPC)成为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重要因素。如果未来光伏行业竞争者数量的增加、竞争者业务规模的扩大和行业新政策的出台,行业供求关系可能发生变动,将导致公司主要服务的市场价格下降,进而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造成不利影响。
、商誉减值的风险报告期末,公司商誉为7,686.89万元,占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14.60%,如果未来公司各业务板块之间无法实现良好协同、收购公司业绩不及预期,或市场环境、产业政策等外部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
、新业务市场拓展及项目管理风险建筑绿能是公司延伸产业链布局,于2022年通过并购爱珀科新拓展的业务,与公司传统建筑设计业务存在区别。此外,该等新业务的客户群体、竞争格局和商业模式也有别于建筑设计业务,未来的市场拓展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可能将面临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各地区可能相异的地方产业政策,如果缺乏当地营销网络资源或受到到地方保护主义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市场拓展的难度将增加,公司存在一定的市场开拓风险。
光伏电站系统集成业务(EPC)项目管理涉及的主体众多,容易受到各类不确定的外部因素影响,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项目进程受阻、项目工期延长、项目停滞、质量管控不到位、工程进度款不及时等情况。另外,如果公司管理水平、技术水平、风控水平无法满足业务规模或业务类型扩增的需求,可能存在项目管理失控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经营情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风险公司建筑绿能板块所属的光伏及储能行业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相关鼓励政策驱动,整体上推动了行业的快速发展,也为公司的未来盈利带来了良好预期。如果未来政策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导致下游投资需求下降,另外随着行业规模不断扩大、发展前景不断向好,新的竞争者可能涌入市场,使得市场竞争趋向激烈化。如果后期市场情况发生未预见的变化,或者公司不能有效开拓新市场新订单,可能对公司的持续发展和盈利水平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项目投资及业务合作风险公司依托对光伏及储能行业的理解和积淀,积极寻求回报率高、盈利能力强的光伏及储能电站项目投资机会,增加了政策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等多方面的投资及合作风险,如果公司未能对相关投资项目或合作项目实现有效管控,可能无法达到投资预期,甚至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政策。2022年
月
日公司重新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22年起三个年度内继续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3年
月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霍普规划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23年起三个年度内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未来国家的所得税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不能持续保持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将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3年04月25日 | 线上会议 | 电话沟通 | 机构 | 天风证券研究所朱晓辰、申万宏源研究所唐猛、万联证券研究所潘云娇 | 行业发展情况、公司业绩情况、经营情况等 | 详见巨潮资讯网2023年4月25日披露的《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01) |
2023年05月16日 |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 其他 | 其他 | 参与霍普股份2022年度业绩说 | 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 | 详见巨潮资讯网2023年5月16日披露的《上海 |
(https://ir.p5w.net)
(https://ir.p5w.net) | 明会的投资者 | 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02) | ||||
2023年08月29日 | 线上会议 | 电话沟通 | 机构 | 国信证券研究所任鹤、天风证券研究所朱晓辰、海通证券研究所曹有成 | 行业发展情况、公司业绩情况、经营情况等 | 详见巨潮资讯网2023年8月29日披露的《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03) |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是?否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地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了公司治理活动,提高了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和治理水平。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规范地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公司平等地对待所有股东,确保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的历次股东大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决议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股东大会运行情况良好。
(二)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
名,其中有
名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两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各委员会议事规则。全体董事均能够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开展工作,能够持续关注公司运营状况,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报告期内,公司的历次董事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决议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运行情况良好。
(三)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
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名,监事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各位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的历次监事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决议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运行情况良好。
(四)关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均独立运作。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规范自身的行为,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治理结构、独立性等均没有产生不利的影响,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现象,公司亦无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建立并逐步完善公正、有效的人员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为规范薪酬管理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公司制定了《薪酬管理制度》,该制度以“战略匹配、倾斜关键;强调业绩,以绩定奖;对标市场、能力导向;共享成长、成本可控”为原则,对薪酬管理职责、薪酬模式与薪酬结构、绩效管理、岗位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薪酬管理制度,公司的员工薪酬由岗位薪酬与绩效薪酬组成。其中,岗位薪酬由岗位性质、专业程度、技术能力、资历经验等因素确定,为员工提供了纵向和横向的晋升渠道;绩效薪酬系依据员工当年业绩贡献度以及绩效考评情况综合评定。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研究和审查其薪酬政策及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主要根据其任职岗位、目标责任、重要性水平、绩效考核情况、公司年度经营指标等因素评定,包括岗位薪酬和绩效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派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负责接待投资者来访和咨询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并配备专职人员协助其处理信息披露日常事务,及时、准确、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公司信息;同时,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网站,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相同的信息。
(七)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与相关利益者合作,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和交流,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一)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建筑设计和建筑绿能,业务结构完整,自主独立经营,具备独立完整的经营及对外业务开展能力,独立对外签订合同,与控股股东之间无同业竞争,控股股东未曾利用控股股东地位干涉公司决策和生产经营活动。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在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等各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推选和任免,不存在控股股东超越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而做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以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三)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与股东之间的资产产权界定清晰,生产经营场所独立,不存在依靠股东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亦不存在以公司资产、权益或信誉为各主要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以及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和公司其他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监督机构,建立了符合自身经营特点、独立完整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各职能部门与本公司各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任何上下级关系,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和组织以及其他主要股东干预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形。
(五)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有完整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充足的专职财务会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在银行独立开设账户,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号,独立支配公司资金和其他资产。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缴纳义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无混合纳税现象。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70.79% | 2023年05月19日 | 2023年05月1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3-036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73.29% | 2023年09月13日 | 2023年09月13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3-062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72.64% | 2023年10月24日 | 2023年10月24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3-081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龚俊 | 男 | 49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2015年05月18日 | 2024年12月16日 | 2,700,000 | 2,700,000 | ||||
赵恺 | 男 | 49 | 董事 | 现任 | 2015年05月18日 | 2024年12月16日 | 1,350,000 | 1,350,000 | ||||
杨赫 | 男 | 45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2015年05月18日 | 2024年12月16日 | 0 | 0 | ||||
吴凡 | 男 | 46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2018年12月14日 | 2024年12月16日 | 0 | 0 | ||||
陈阳 | 男 | 56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18年12月14日 | 2024年12月16日 | 0 | 0 | ||||
陈人 | 男 | 44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18年12月14日 | 2024年12月16日 | 0 | 0 | ||||
马静 | 男 | 56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18年12月14日 | 2024年12月16日 | 0 | 0 | ||||
黄伟婷 | 女 | 41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18年12月14日 | 2024年12月16日 | 0 | 0 | ||||
张保成 | 男 | 49 | 监事 | 现任 | 2015年05月18日 | 2024年12月16日 | 0 | 0 | ||||
左晓露 | 女 | 39 | 监事 | 现任 | 2018年12月14日 | 2024年12月16日 | 0 | 0 | ||||
沙辉 | 女 | 47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15年05月18日 | 2024年12月16日 | 0 | 0 | ||||
杨杰峰 | 男 | 41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18年12月14日 | 2024年12月16日 | 0 | 0 | ||||
何亮 | 男 | 35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23年03月17日、2023年06月05日 | 2024年12月16日 | 0 | 0 | ||||
曾晓音 | 女 | 44 | 财务总监 | 现任 | 2021年09月10日 | 2024年12月16日 | 0 | 0 |
合计
合计 | -- | -- | -- | -- | -- | -- | 4,050,000 | 0 | 0 | 0 | 4,050,00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会成员董事长龚俊先生,197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一级注册建筑师。2012年至今任上海市建筑学会商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建筑学会理事,英国皇家建筑师学会特许注册建筑师,曾获“上海市民营勘察设计工匠20杰”、CIHAF“中国青年建筑师年度贡献奖”、金盘奖“年度金盘建筑设计人物”等荣誉,2018年入围“上海市杰出中青年建筑师”。历任上海浦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师,杰盟建筑设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建筑师,上海海摩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海摩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监事,上海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璞居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等。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深圳霍德创意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霍普设计(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霍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创汇星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千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霍普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山西霍普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霍绿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内蒙古霍普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山西普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山西霍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福建霍普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江苏霍普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北霍普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霍普普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苏州霍普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佛山普立创益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杭州普立创益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东莞霍力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东莞普俊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东莞普研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东莞普美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深圳普俊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扬州普立创益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东莞普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东莞普文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泰州市霍益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扬州霍普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泰州市霍普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惠州霍普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扬州霍益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董事赵恺先生,197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一级注册建筑师;入选英国皇家建筑师学会2020-2022“中国百位建筑师”,曾获金盘奖“最佳金盘设计人物”、“金盘地产设计人物”、新楼盘2016年度建筑人物等荣誉。历任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师,上海海摩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建筑师,上海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上海璞居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设计总裁,深圳霍德创意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霍普设计(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海口益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朴藤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董事杨赫先生,197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一级注册建筑师;曾获新楼盘2015年度建筑人物等荣誉。历任上海海摩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建筑师,上海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筑师,上海浦东爱你壹世创新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设计总监,深圳霍德创意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霍普设计(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普仕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董事吴凡先生,197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总院团委副书记,上海悉地工程设计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监事会主席、CCDI学院总
经理。2018年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霍普设计(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且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监事。独立董事陈阳先生,1968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广西建筑综合设计院(现更名为“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院建筑师,深圳市凯成实业有限公司设计部经理,深圳长江兴业发展有限公司设计部经理,中建国际(深圳)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悉地国际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和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上海中建沪深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安肯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筑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独立董事陈人先生,1980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自动控制专业工程师。历任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SZ.300203)产品线经理、监事,北京摩威泰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杭州长聚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无锡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杭州聚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杭州大地安科环境仪器有限公司监事,无锡聚光盛世传感网络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小智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湖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聚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杭州红叶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杭州乐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等。2018年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凯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天狼讯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宠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贡和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监事,嘉兴亿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巨杉(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总监,杭州加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马静先生,1968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铁道部第四工程局建筑工程处成本会计、总会计师秘书,合肥市财政局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外商投资企业专员,安徽精诚会计师事务所、华证会计师事务所、天健华证中州会计师事务所、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部门经理、副所长、副主任会计师、上海分所所长,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
“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力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滁州长城天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深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SH.688186)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合肥十八金刚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安徽九棵松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京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合肥元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肥十八金刚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黄山银狐工业智能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乾呈文化科技(成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安徽银嘉财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黄山黟隐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银狐工业智能(合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黄山文藏文化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2)监事会成员监事会主席黄伟婷女士,1983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英华达(上海)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助理,上海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行政经理,上海创汇星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奈雪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霍普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
监事张保成先生,1975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深圳市宝安建筑设计院建筑师,上海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建筑师,机械工业第一设计研究院上海分院建筑师,上海海摩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设计经理,上海欧肯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监事、设计总监。
监事左晓露女士,1985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上海展腾会务会展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墩峰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万达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颛桥分公司市场经理。2018年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职工监事、董事长秘书,上海露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龚俊先生,详见“第四节、七、
、(
)董事会成员”。
副总经理杨赫先生,详见“第四节、七、
、(
)董事会成员”。副总经理吴凡先生,详见“第四节、七、
、(
)董事会成员”。副总经理沙辉女士,1977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上海天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筑师,杰盟建筑设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建筑师,上海海摩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建筑师,上海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部经理、副总经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霍普设计(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都市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奈雪贸易有限公司监事。
副总经理杨杰峰先生,1983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上海海摩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建筑师,上海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筑师、设计副总监,公司设计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设计总监,霍普设计(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何亮先生,1988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助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购融资部业务董事、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山西霍普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福建霍普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江苏霍普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湖北霍普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广东霍普普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上海霍普数智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内蒙古霍普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苏州霍普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山西普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山西霍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佛山普立创益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杭州普立创益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东莞霍力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东莞普俊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东莞普研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东莞普美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深圳普俊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扬州普立创益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东莞普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东莞普文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泰州市霍益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扬州霍普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泰州市霍普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惠州霍普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扬州霍益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嘉兴霍普普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
财务总监曾晓音女士,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国际会计师(AIA)。历任武汉商科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上海诚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上海一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鹏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阿特金斯顾问(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FinanceOfficer(财务主任),汉米敦(上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深圳麦格霍普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监事,上海霍普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福建霍普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湖北霍普新能源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上海霍绿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上海霍普数智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山西普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山西霍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佛山普立创益新能源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东莞霍力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东莞普俊新能源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东莞普研新能源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东莞普美新能源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东莞普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东莞普文新能源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惠州霍普新能源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龚俊 | 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05年07月26日 | 否 | |
龚俊 | 上海霍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7年12月22日 | 否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3.69%的股权;上海霍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57%的股权。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赵恺 | 海口益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1年07月28日 | 否 | |
赵恺 | 上海朴藤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09月08日 | 否 | |
吴凡 | 上海且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黄伟婷 | 上海奈雪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否 | ||
左晓露 | 上海露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沙辉 | 北京都市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沙辉 | 上海奈雪贸易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曾晓音 | 深圳麦格霍普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陈阳 | 上海筑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否 | ||
陈人 | 杭州凯健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陈人 | 北京天狼讯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陈人 | 杭州宠城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陈人 | 杭州贡和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陈人 | 嘉兴亿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陈人 | 巨杉(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研究总监 | 是 | ||
陈人 | 杭州加速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马静 | 安徽银嘉财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否 | ||
马静 | 黄山黟隐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否 | ||
马静 | 合肥十八金刚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3年08月15日 | 否 | |
马静 | 银狐工业智能(合肥)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否 | ||
马静 | 黄山文藏文化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否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方案,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公司经营层面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以董事身份领取薪酬,亦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津贴为
万元/年(税前)。公司经营层面任职的监事按照其在公司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以监事身份领取薪酬,亦不单独发放监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目标责任、重要性水平、绩效考核情况、公司年度经营指标等因素综合评定,包括个人岗位薪酬+个人绩效考核薪酬+年度经营绩效薪酬。(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税前薪酬总额共计
692.55万元。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龚俊 | 男 | 49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96.92 | 否 |
赵恺 | 男 | 49 | 董事 | 现任 | 72.81 | 否 |
杨赫 | 男 | 44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83.70 | 否 |
吴凡 | 男 | 46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67.67 | 否 |
陈阳 | 男 | 56 | 独立董事 | 现任 | 8.00 | 否 |
陈人 | 男 | 44 | 独立董事 | 现任 | 8.00 | 否 |
马静 | 男 | 56 | 独立董事 | 现任 | 8.00 | 否 |
黄伟婷 | 女 | 41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9.26 | 否 |
张保成 | 男 | 49 | 监事 | 现任 | 42.98 | 否 |
左晓露 | 女 | 39 | 监事 | 现任 | 25.81 | 否 |
沙辉 | 女 | 47 | 副总经理 | 现任 | 49.61 | 否 |
杨杰峰 | 男 | 41 | 副总经理 | 现任 | 56.53 | 否 |
何亮 | 男 | 35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71.35 | 否 |
曾晓音 | 女 | 44 | 财务总监 | 现任 | 71.92 | 否 |
合计 | -- | -- | -- | -- | 692.55 | -- |
其他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公司部分董事薪酬较上年有所增加主要系其担任经营管理岗位所负责的历史项目收入结余及公司新增业务条线管理职责所致。公司部分监事薪酬较上年有所增加主要系其担任新业务职责所致。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3年03月17日 | 2023年03月18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3-010 |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3年04月24日 | 2023年04月25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3-031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3年06月05日 | 2023年06月06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3-041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3年08月28日 | 2023年08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决议公告,编号:2023-057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3年10月08日 | 2023年10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决议公告,编号:2023-069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3年10月23日 | 2023年10月24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3-079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龚俊 | 6 | 4 | 2 | 0 | 0 | 否 | 3 |
赵恺 | 6 | 0 | 6 | 0 | 0 | 否 | 2 |
杨赫 | 6 | 4 | 2 | 0 | 0 | 否 | 2 |
吴凡 | 6 | 3 | 3 | 0 | 0 | 否 | 3 |
陈阳 | 6 | 0 | 6 | 0 | 0 | 否 | 3 |
陈人 | 6 | 1 | 5 | 0 | 0 | 否 | 3 |
马静
马静 | 6 | 0 | 6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否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职,公司董事提出的关于日常经营决策及其他合理建议均被采纳。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马静、陈阳、龚俊 | 5 | 2023年04月24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等12项议案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本次会议所有议案。 | 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及实施情况。 | 不存在异议事项 |
2023年08月28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3项议案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本次会议所有议案。 | 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及实施情况。 | 不存在异议事项 | |||
2023年10月08日 | 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本次会议所有议案。 | 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及实施情况。 | 不存在异议事项 |
2023年
月23日
2023年10月23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3项议案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本次会议所有议案。 | 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及实施情况。 | 不存在异议事项 | |||
2023年11月23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本次会议所有议案。 | 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及实施情况。 | 不存在异议事项 |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陈阳、陈人、龚俊 | 1 | 2023年04月24日 |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本次会议所有议案。 | 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 不存在异议事项 |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40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221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361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361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2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销售人员
销售人员 | 20 |
技术人员 | 291 |
行政人员 | 50 |
合计 | 361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57 |
本科 | 264 |
大专 | 33 |
大专以下 | 7 |
合计 | 361 |
2、薪酬政策
为规范薪酬管理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公司制定了《薪酬管理制度》,该制度以“战略匹配、倾斜关键;强调业绩,以绩定奖;对标市场、能力导向;共享成长、成本可控”为原则,对薪酬管理职责、薪酬模式与薪酬结构、绩效管理、岗位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薪酬管理制度,公司的员工薪酬由岗位薪酬与绩效薪酬组成。其中,岗位薪酬由岗位性质、专业程度、技术能力、资历经验等因素确定,为员工提供了纵向和横向的晋升渠道;绩效薪酬系依据员工当年业绩贡献度以及绩效考评情况综合评定。
报告期内,根据《薪酬管理制度》,公司以董事会为决策机关,以人资部门为执行主导,以各部门为执行单位,共同贯彻公司薪资管理架构。同时,以公平、合理、激励为原则,进行员工薪酬的制定、考核以及发放工作。公司积极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公司员工享受“五险一金”、带薪休假、带薪培训等待遇。
3、培训计划
公司非常重视员工的培训及持续学习,从战略出发,从能力、文化、人才和体系四个角度围绕雇主品牌打造能支持多业务、跨地域、差异化、并联协作的柔性赋能平台。对于人才培养和文化塑造进行了“规划雏形、建立规则、明细架构、厘清边界”的建设。根据人群对员工进行了全方位培养策略,对重点人群制定了全方位的培养道路。从技术培训入手,推进学习型组织的构建。对专业知识进行萃取的同时,不断完善讲师队伍的开发和建设。通过持续的赋能和人才发展,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水平,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保证。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不适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于2021年
月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正式上市。
(一)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公司利润分配应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公司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利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战略发展等实际需要出发,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增加公司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考虑采用现金分红。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现金分红政策(
)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
)现金分红的比例
如无重大投资机会或重大资金支出发生,且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超过5,000万元;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利润分配期间间隔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合理因素出发,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每个会计年度或半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应结合经营状况,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
)公司具体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除设置现场会议投票外,还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
)如果公司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没有作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在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但不得采取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进行征集。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事项。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或者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经过详细论证后,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以上通过。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应分别经监事会和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认可,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二)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润分配政策的新制定及调整情况。
(三)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的执行情况:
2023年
月
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2022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是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否□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63,585,000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0.0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其他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844,567.6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85,288,477.47元、资本公积526,494,568.6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100,294,427.05元、资本公积526,494,568.65元。根据公司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亏损的实际情况,公司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且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适时的更新和完善,建立一套设计科学、简洁适用、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坚持以风险导向为原则,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持续的改进和优化,以不断适应外部环境变化和内部管理的要求。公司通过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分析与评价,有效防范了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促进了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 | 资产、人员、财务、业务等方面公司统一管理 | 已完成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POCHENERGYTECHNOLOGYB.V. | 资产、人员、财务、业务等方面公司统一管理 | 已完成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湖北楚中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资产、人员、财务、业务等方面公司统一管理 | 已完成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深圳霍德创意设计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上海千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霍普设计(国际)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上海创汇星科技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上海普仕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普仕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上海霍普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山西霍普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上海霍绿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湖北驭光者技术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湖北光森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苏州伏光者技术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苏州辛文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南京利光者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霍普新能源(重庆)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沈阳御光者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武汉聚光者科技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孝感御光者技术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宜兴市利光者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湖北誉光者科技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湖北遇光者科技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爱珀科(光泽)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溧阳御光者技术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宜春御光者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山西霍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山西普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内蒙古霍普珀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新能源有限公司
十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新能源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4年04月29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A、重大缺陷: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B、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C、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其他控制缺陷。 | A、重大缺陷: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B、重要缺陷: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关注的一项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C、一般缺陷: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控制缺陷。 |
定量标准 | A、重大缺陷:财务报表潜在的错报金额,超过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5%。B、重要缺陷:财务报表潜在的错报金额,低于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5%,但达到或超过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3.75%。C、一般缺陷:财务报表潜在的错报金额,低于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3.75%。 | A、重大缺陷:直接财务损失金额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重大负面影响: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B、重要缺陷:直接财务损失金额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及500万元以下;重大负面影响:受到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处罚。C、一般缺陷:直接财务损失金额人民币100万元以下;重大负面影响:受到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不存在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情况。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不存在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情况。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坚持将社会责任管理融入公司治理之中,把履行社会责任作为夯实企业发展基础、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方式。在做好经营管理各项工作的同时,致力于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保障供应商的权益,为员工搭建更广阔的发展平台,为社会承担更全面的企业公民责任,促进人类与世界的可持续发展,努力营造与各利益相关方的和谐共赢的良好局面。
股东及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了完整的内控制度,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公司规范化运作提供保障。建立了与投资者的互动平台,在机制上保证了对所有股东的公平、公正、公开,并充分享有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建立了多样化的投资者沟通渠道,包括不限于路演、投资者热线电话、专用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等多种形式,积极与投资者交流互动,充分保证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供应商、客户权益保护方面,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严守诚信原则,不断完善采购流程,为供应商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公司与全球知名的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获得了广大客户的高度认同,受到市场的广泛赞誉,赢得了较高的商业信誉,实现了双方的共同发展。其中,公司为保利地产的重要供应商,曾荣获保利辽宁“2022年度优秀供应商”、保利江西“2022年优秀设计供方”、保利武汉“2021年度优秀供应商”、保利青岛“2019年度优秀设计供方奖”、保利湾区“2019年度匠心展示区设计奖”及“2019年度最佳设计奖”、保利海南“2018年度最佳建筑设计服务商”、浙江保利2018年度“最佳创作奖”、保利地产“2016年度优秀设计供应商”、保利华南“2015-2016年度优秀方案设计合作单位”等称号。
职工权益保护方面,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等法律规定,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规范劳动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制定了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对员工薪酬设计和管理原则、基本薪酬策略、福利与年假、薪酬结构
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员工的岗位责任、工作能力、贡献、服务年限和学历等因素综合考虑其工资和福利。公司高度重视对员工的培训工作,为员工安排相应的培训计划,提供各类培训,提升员工素质,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公司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定期举办各类体育竞技文化类活动,丰富员工生活,为广大员工提供舒适、良好的工作环境。公司积极响应政府部门劳动保障诚信政策,自觉建立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发展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被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企业联合会/上海市企业家协会、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授予“上海市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称号。企业公民责任层面,2012年起,公司联合国际建筑师协会(UIA)、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城市·环境·设计》(UED)杂志社创办“UIA-霍普杯国际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已连续十二年成功举办。该竞赛是UIA在中国大陆地区唯一支持的国际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目前已经成为最具影响力与公信力、规模最大的学生竞赛之一,在国内外建筑教育界具有广泛影响,同时为行业企业发掘优秀的年轻设计人才提供便利,为建筑设计行业人才储备做出积极贡献。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工作。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均低于本次发行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备注:公司股票于2021年7月28日上市,自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28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48.52元/股,触发前述股份锁定期延长承诺的履行条件,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部分锁定期到期日2025年1月28日。 | 2021年07月28日 | 2021年7月28日至2025年1月27日 | 正常履行中 |
上海霍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 2021年07月28日 | 2021年7月28日至2024年7月27日 | 正常履行中 | |
龚俊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备注:公司股票于2021年7月28日上市,自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28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48.52元/股,触发前述股份锁定期延长承诺的履行条件,龚俊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到期日2025年1月28日。 | 2021年07月28日 | 2021年7月28日至2025年1月27日 | 正常履行中 | |
赵恺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 2021年07月28 | 2021年7月28日至 | 正常履行中 |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霍普控股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
个月。备注:公司股票于2021年
月
日上市,自2021年
月
日至2021年10月28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48.52元/股,触发前述股份锁定期延长承诺的履行条件,赵恺间接持有公司股票部分锁定期到期日2025年1月28日,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部分已于2023年1月30日解除限售。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霍普控股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备注:公司股票于2021年7月28日上市,自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28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48.52元/股,触发前述股份锁定期延长承诺的履行条件,赵恺间接持有公司股票部分锁定期到期日2025年1月28日,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部分已于2023年1月30日解除限售。 | 日 | 2025年1月27日 | |||
宋越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本人取得公司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备注:公司股票于2021年7月28日上市,自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28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48.52元/股,触发前述股份锁定期延长承诺的履行条件,宋越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1月30日解除限售。 | 2021年07月28日 | 2021年7月28日至2023年1月27日 |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履行完毕 |
杨赫、沙辉、杨杰峰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低于发行价,本人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备注:公司股票于2021年7月28日上市,自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28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48.52元/股,触发前述股份锁定期延长承诺的履行条件,沙辉、杨赫、杨杰峰间接持有公司股票部分锁定期到期日2025年1月28日。 | 2021年07月28日 | 2021年7月28日至2025年1月27日 | 正常履行中 |
成立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霍普控股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21年07月28日 | 2021年7月28日至2024年7月27日 | 正常履行中 |
上海霍普投资 | 股份减持承诺 | 在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 2021年07月28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控股有限公司
控股有限公司 |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方面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不低于发行价;本公司减持公司股票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日 | |||
龚俊 | 股份减持承诺 |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方面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不低于发行价;本人减持公司股票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1年07月28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赵恺 | 股份减持承诺 |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转让股份还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不低于发行价;本人减持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进行公告,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1年07月28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宋越 | 股份减持承诺 |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转让股份还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人直接 | 2021年07月28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不低于发行价。
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不低于发行价。 | |||||
杨赫、沙辉、杨杰峰 | 股份减持承诺 |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转让股份还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不低于发行价。 | 2021年07月28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成立 | 股份减持承诺 |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不低于发行价;本人减持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进行公告,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转让股份还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 2021年07月28日 | 长期有效 | 成立女士因误操作个人证券账户,在未预先披露股份减持计划的情况下,于2023年7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20,000股,违反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作出的承诺,即“本人减持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进行公告,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关于股东误操作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票并致歉的公告》。除上述事项外均正常履行中 |
公司 | 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本次发行股票结束后,募集资金将按照制度要求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将持续推进多项改善措施,以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公 | 2021年07月28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司经营业绩。首先,公司将持续优化设计流程,合理配置设计模块投入,提高信息流转效率,提高日常运营效率;其次,公司将继续加强成本管理和费用控制,以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此外,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市场拓展力度,优化业务结构,提升品牌影响力,以保证公司盈利水平的稳定增长。
司经营业绩。首先,公司将持续优化设计流程,合理配置设计模块投入,提高信息流转效率,提高日常运营效率;其次,公司将继续加强成本管理和费用控制,以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此外,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市场拓展力度,优化业务结构,提升品牌影响力,以保证公司盈利水平的稳定增长。 | |||||
公司 | 分红承诺 | 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处理及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1、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实现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公司新老股东共享。2、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于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1)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公司利润分配应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公司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利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战略发展等实际需要出发,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增加公司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考虑采用现金分红。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3)现金分红政策。1)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②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③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2)现金分红的比例。如无重大投资机会或重大资金支出发生,且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超过5,000万元;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4)利润分配期间间隔。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5)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合 | 2021年07月28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理因素出发,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6)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1)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每个会计年度或半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应结合经营状况,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具体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除设置现场会议投票外,还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3)如果公司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没有作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在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4)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但不得采取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进行征集。5)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事项。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7)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或者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经过详细论证后,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应分别经监事会和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认可,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理因素出发,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6)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1)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每个会计年度或半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应结合经营状况,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2)公司具体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除设置现场会议投票外,还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3)如果公司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没有作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在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4)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但不得采取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进行征集。5)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事项。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7)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或者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经过详细论证后,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应分别经监事会和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认可,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 |||||
龚俊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龚俊先生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为:一、截止本函出具之日,除霍普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外,本人及本人可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实际从事与霍普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二、本人及本人可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实际从事与霍普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如有这类业务,其所产生的收益归霍普股份所有。三、本人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实际从事任何可能影响霍普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经营和发展的业务或活动。四、如果本人将来出现所投资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实际从事的业务与霍普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构成竞争的情况,本人同意将该等业务通过有效方式纳入霍普股份经营以消除同业竞争的情形;霍普股份有权随时要求本人出让在该等企业中的部分或全部股权/股份,本人给予霍普股份对该等股权/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是公平合理的。五、本人从第三方获得的 | 2021年07月28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商业机会如果属于霍普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之内的,本人将及时告知霍普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并尽可能地协助霍普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取得该商业机会。
六、若违反本承诺,本人将赔偿霍普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因此而遭受的任何经济损失。七、本承诺函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人不再构成霍普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之日止。公司实际控制人龚俊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主要内容为:一、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除霍普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任何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如有)将尽量避免与霍普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二、在进行确属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定价原则执行,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有关授权与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无市场价格可资比较或定价受到限制的重大关联交易,按照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合理利润的标准予以确定交易价格,以保证交易价格公允。三、本人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程序,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不发生损害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况。四、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如有)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用霍普股份的资金以及其他任何资产、资源,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霍普股份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五、上述承诺是无条件的,如违反上述承诺给霍普股份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对霍普股份、霍普股份的其他股东或相关利益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六、在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如有)与霍普股份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将持续有效。
商业机会如果属于霍普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之内的,本人将及时告知霍普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并尽可能地协助霍普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取得该商业机会。六、若违反本承诺,本人将赔偿霍普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因此而遭受的任何经济损失。七、本承诺函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人不再构成霍普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之日止。公司实际控制人龚俊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主要内容为:一、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除霍普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任何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如有)将尽量避免与霍普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二、在进行确属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定价原则执行,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有关授权与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无市场价格可资比较或定价受到限制的重大关联交易,按照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合理利润的标准予以确定交易价格,以保证交易价格公允。三、本人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程序,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不发生损害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况。四、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如有)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用霍普股份的资金以及其他任何资产、资源,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霍普股份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五、上述承诺是无条件的,如违反上述承诺给霍普股份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对霍普股份、霍普股份的其他股东或相关利益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六、在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如有)与霍普股份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将持续有效。 | |||||
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霍普控股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为:一、截止本函出具之日,除霍普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外,本公司及本公司可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实际从事与霍普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二、本公司及本公司可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实际从事与霍普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如有这类业务,其所产生的收益归霍普股份所有。三、本公司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实际从事任何可能影响霍普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经营和发展的业务或活动。四、如果本公司将来出现所投资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实际从事的业务与霍普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构成竞争的情况,本公司同意将该等业务通过有效方式纳入霍普股份经营以消除同业竞争的情形;霍普股份有权随时要求本公司出让在该等企业中的部分或全部股权/股份,本公司给予霍普股份对该等股权/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是公平合理的。五、本公司从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如果属于霍普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之内的,本公司将及时告知霍普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并尽可能地协助霍普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取得该商业机会。六、若违反本承诺,本公司将赔偿霍普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因此而遭受的任何经济损失。七、本承诺函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公司不再构成霍普股份的控股股东之日止。公司控股股东霍普控股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主要内容为: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除霍普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任何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如有)将尽量避免与霍普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 | 2021年07月28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易。二、在进行确属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定价原则执行,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有关授权与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无市场价格可资比较或定价受到限制的重大关联交易,按照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合理利润的标准予以确定交易价格,以保证交易价格公允。
三、本公司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程序,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不发生损害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况。四、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如有)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用霍普股份的资金以及其他任何资产、资源,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霍普股份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五、上述承诺是无条件的,如违反上述承诺给霍普股份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对霍普股份、霍普股份的其他股东或相关利益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六、在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如有)与霍普股份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将持续有效。
易。二、在进行确属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定价原则执行,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有关授权与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无市场价格可资比较或定价受到限制的重大关联交易,按照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合理利润的标准予以确定交易价格,以保证交易价格公允。三、本公司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程序,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不发生损害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况。四、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如有)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用霍普股份的资金以及其他任何资产、资源,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霍普股份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五、上述承诺是无条件的,如违反上述承诺给霍普股份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对霍普股份、霍普股份的其他股东或相关利益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六、在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如有)与霍普股份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将持续有效。 | |||||
公司;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龚俊;赵恺;杨赫;宋越;沙辉;杨杰峰;吴凡 | IPO稳定股价承诺 |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特制订《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主要内容如下: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且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则公司应按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一)公司回购。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票,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2、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票做出决议,该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俊(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3、公司为稳定股价进行股票回购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1)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2)公司为本次稳定股价而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净额,单次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3)公司单次回购股票不超过当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2%。(二)控股股东增持。1、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1)公司回购股票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 2021年07月28日 | 2021年7月28日至2024年7月27日 | 正常履行中 |
(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2)公司回购股票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条件被再次触发。2、控股股东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以稳定股价,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但如果公司披露其买入计划后3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控股股东可不再实施上述买入公司股份计划。3、控股股东承诺单次增持金额合计不少于人民币
万元,但单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控股股东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票。(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1、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但并不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控股股东增持股票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
)控股股东增持股票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条件被再次触发。2、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以稳定股价,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但如果公司披露其买入计划后
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可不再实施上述买入公司股份计划。3、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少于其在公司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现金薪酬的20%,但不超过50%。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4、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票。5、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完成后,如果公司股票价格再次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则公司应依照本预案的规定,依次开展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增持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工作。6、公司若有新聘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但并不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要求其接受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和相关措施的约束。三、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一)公司回购。1、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内做出回购股票的决议。2、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票决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票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3、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做出决议之次日起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票变动报告,并在10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条件触发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做出增持公告。2、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做出之次日起开始启动增持,
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四、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一)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二)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票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五、约束措施。在启动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二)如果控股股东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公司有权将与控股股东拟增持股票所需资金总额相等金额的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三)如果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公司有权将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股票所需资金总额相等金额的薪酬、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四)如因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等证券监管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其稳定股价义务的,相关责任主体可免于前述约束措施,但其亦应积极采取其他合理且可行的措施稳定股价。本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公司承诺:在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连续
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公司将按照《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回购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承诺:1、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本公司将按照《预案》增持公司股票。
、本公司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就回购股票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票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本人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就回购股票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票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公司全体董事(非独立董事)承诺:1、本人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的各项义务。2、如本人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预案》中有增持义务的董事,且本人未根据该预案的相关规定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公司有权将与本人拟根据《预案》增持股票所需资金总额相等金额的薪酬、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的各项义务。
公司
公司 | 其他承诺 | 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中国证监会就此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方案,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日内启动回购方案,回购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若因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公司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 2021年07月28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霍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发行人符合创业板上市发行条件,申请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相关申报文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况。(3)本公司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办法的规定,致使发行人所报送的注册申请文件和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者纵容、指使、协助发行人进行财务造假、利润操纵或者有意隐瞒其他重要信息等骗取发行注册的行为。(4)如发行人存在欺诈发行上市的情形且已经发行上市,本公司承诺按照《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并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 | 2021年07月28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公司 | 其他承诺 | (1)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本公司符合创业板上市发行条件,申请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相关申报文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况。(3)如本公司存在欺诈发行上市的情形且已经发行上市,本公司承诺按照《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具体购回措施如下:自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并要求购回股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以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本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 2021年07月28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龚俊 | 其他承诺 | 关于房屋租赁的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龚俊承诺:如因任何原因导致公司及子公司、分公司承租的房屋发生相关产权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第三人主张权利、整体规划拆除、出卖或抵押、诉讼/仲裁、行政命令等情形,并导致公司及子公司、分公司无法继续正常使用该等房屋或遭受损失,本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因此给公司及子公司、分公司造成的所有损失、损害和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因进行诉讼 | 2021年07月28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或仲裁、罚款、停产/停业、固定配套设施损失、寻找替代场所以及搬迁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不向本公司进行任何追偿。
或仲裁、罚款、停产/停业、固定配套设施损失、寻找替代场所以及搬迁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不向本公司进行任何追偿。 | |||||
龚俊;赵恺;杨赫;宋越;沙辉;杨杰峰;吴凡;陈阳;陈人;马静 | 其他承诺 | 本次公开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的相关规定,优化投资回报机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回报能力。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本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利益输送,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将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将尽职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将尽职促使公司未来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承诺出具日后,若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相关规定时,届时本人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本人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2021年07月28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龚俊 | 其他承诺 | 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龚俊承诺:如公司及其子公司被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要求对尚未缴纳的员工及以前年度的员工的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本人承诺将按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无条件全额代补缴;如果因未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而给公司及其子公司带来任何其他费用支出和经济损失,或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本人承诺将无条件地全额承担相关损失、处罚款项,并承担连带责任。 | 2021年07月28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公司 | 其他承诺 | 公司承诺:1、本公司股东为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龚俊、上海霍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赵恺、宋越、成立。其中,龚俊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恺、宋越、成立为公司员工,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霍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员工持股平台,其最终持有人均是本公司的员工。上述主体均具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或其他权益的情形。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2、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 2021年07月28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龚俊 | 其他承诺 | (1)霍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发行人符合创业板上市发行条件,申请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相关申报文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况。(3)本人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办法的规定,致使发行人所报送的注册申请文件和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者纵容、指使、协助发行人进行财务造假、利润操纵或者有意隐瞒其他重要信 | 2021年07月28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息等骗取发行注册的行为。(4)如发行人存在欺诈发行上市的情形且已经发行上市,本人承诺按照《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
息等骗取发行注册的行为。(4)如发行人存在欺诈发行上市的情形且已经发行上市,本人承诺按照《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 | |||||
龚俊;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本次公开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的相关规定,优化投资回报机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回报能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霍普股份利益。(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霍普股份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未来拟公布的霍普股份股权激励(如有)的行权条件与霍普股份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承诺出具日后,若监管机构作出的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相关规定时,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8)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的利益。 | 2021年07月28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公司;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龚俊;赵恺;杨赫;宋越;沙辉;杨杰峰;吴凡;陈阳;陈人;马静;黄伟婷;张保成;左晓露;成立 | 其他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承诺人均承诺:如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其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采取如下约束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造成投资者和公司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 2021年07月28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公司 | 其他承诺 | 本次公开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的相关规定,优化投资回报机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回报能力。公司承诺:将最大程度促使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实施,公司未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将及时公告未履行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 2021年07月28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 ||||||
龚俊;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方案之日起五日内,本公司/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将启动回购方案,回购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若因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公司/本人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 2021年07月28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龚俊;赵恺;杨赫;宋越;沙辉;杨杰峰;吴凡;陈阳;陈人;马静;黄伟婷;张保成;左晓露 | 其他承诺 | 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本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人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 2021年07月28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其他承诺 | 司继成、李俊军、肖兰凤、南通科瑞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关于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的业绩承诺 | 根据各方签订的《关于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约定:标的公司与全体原股东的业绩承诺期间为按完成相关经营交割事项之月起至未来36个自然月内分三期业绩承诺。标的公司相关经营交割事项于2023年1月完成,故业绩承诺的承诺期为2023年、2024年和2025年,具体情况如下:(1)2023年度标的公司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500万元;(2)2024年度标的公司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2,500万元;(3)2023年度标的公司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5,000万元。若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经营业绩未达承诺数时,相关业绩补偿安排如下:1、若标的公司第一个承诺期或第二个承诺期实现的经营业绩未达对应承诺期承诺数时,投资方有权要求全体原股东进行补偿,全体原股东和投资方双方协商以补偿股份(即全体原股东以0元转让标的公司出资额的方式进行业绩补偿)或现金受让投资方股权的方式(即全体原股东以本次增资价格+年化10%的利息受让投资方出资额的方式)进行业绩补偿。当期应补偿金额=当期业绩承诺期承诺扣非净利润数-当期业绩承诺期实际实现的扣非利润数。出资额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增资的每一注册资本价格(6.75元/每一注册资本); | 2022年11月18日 | 至江苏爱珀科三个年度内完成相应的业务目标结束 | 正常履行中 |
2、若标的公司在三年累积承诺期内未达累积承诺数时,投资方有权要求全体原股东以补偿股份(即全体原股东以0元转让标的公司出资额的方式进行业绩补偿)或现金受让投资方股权的方式(即全体原股东以本次增资价格+年化10%的利息受让投资方出资额的方式)进行业绩补偿。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业绩承诺期期末累积承诺扣非净利润数-截至承诺期期末累积实现扣非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扣非净利润数总和×增资金额-以前年度累积已补偿金额。出资额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增资的每一注册资本价格(6.75元/每一注册资本);
、若标的公司三年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超过累计业绩承诺总金额,标的公司应当将超过累计承诺金额部分的30%作为奖金奖励给届时仍在标的公司任职的核心人员。具体奖励范围由标的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履行投资方相关内部审议程序。[注:本条承诺中标的公司为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为司继成、李俊军、肖兰凤、南通科瑞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若标的公司在三年累积承诺期内未达累积承诺数时,投资方有权要求全体原股东以补偿股份(即全体原股东以0元转让标的公司出资额的方式进行业绩补偿)或现金受让投资方股权的方式(即全体原股东以本次增资价格+年化10%的利息受让投资方出资额的方式)进行业绩补偿。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业绩承诺期期末累积承诺扣非净利润数-截至承诺期期末累积实现扣非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扣非净利润数总和×增资金额-以前年度累积已补偿金额。出资额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增资的每一注册资本价格(6.75元/每一注册资本);3、若标的公司三年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超过累计业绩承诺总金额,标的公司应当将超过累计承诺金额部分的30%作为奖金奖励给届时仍在标的公司任职的核心人员。具体奖励范围由标的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履行投资方相关内部审议程序。[注:本条承诺中标的公司为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为司继成、李俊军、肖兰凤、南通科瑞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
家,分别为:湖北驭光者技术有限公司、湖北誉光者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遇光者科技有限公司、武汉聚光者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伏光者技术有限公司、南京利光者新能源有限公司、霍普新能源(重庆)有限公司、沈阳御光者新能源有限公司、宜春御光者新能源有限公司、宜兴市利光者新能源有限公司、爱珀科(光泽)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北光森新能源有限公司、苏州辛文新能源有限公司、孝感御光者技术有限公司、溧阳御光者技术有限公司、湖北楚中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霍普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山西普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山西霍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西霍普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霍普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海霍绿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具体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9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9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朱磊、王炜程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适用□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
序号
序号 | 公司名称 | 出租方 | 房屋位置 | 合同租赁期限 |
1 |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德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3号270库2-4楼 | 2017年09月01日至2023年03月27日 |
2 |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德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3号270库1楼 | 2021年01月15日至2023年03月27日 |
3 |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联想海外控股有限公司 | 深圳市南海区后海滨路3288号深圳泰伦广场联想后海中心A12层 | 2022年07月15日至2027年07月14日 |
4 |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富鸣滨江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469]号中企财富世纪大厦实际楼层4、5层(名义楼层5、6层);实际楼层9层(名义楼层10层) | 2023年01月0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
5 | 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 | 智成企业管理南通有限公司 | 江苏南通市崇川区秦灶街道江通路江海佳苑19幢1302室 | 2022年07月16日至2024年07月15日 |
6 | 湖北驭光者技术有限公司 | 武汉乐源居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 武汉市洪山区文化大道555号融创智谷A20-205室 | 2023年03月01日至2024年02月28日 |
7 | 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 苏州畅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苏州高新区狮山路35号1幢513-A02 | 2023年04年01日至2025年03月30日 |
8 | 荷兰爱珀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indhovenB.V. | MK204,BuildingMμ,HTC10,5656AEEindhoven,Netherlands | 2022年12月01日至2029年12月01日 |
9 | 上海霍普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黄明月 |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金曾南里2号103室 | 2023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21日 |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13日 | 18,000 | 2023年09月13日 | 3,000 | 一般保证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上海霍普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10月25日 | 30,000 | 2023年10月23日 | 500 | 一般保证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上海霍普 | 2023年10 | 30,000 | 2023年10 | 800 | 一般保证 | 债务履行期 | 否 | 否 |
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月26日 | 月25日 |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48,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4,3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48,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4,300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苏州伏光者技术有限公司 | 2023年10月26日 | 2023年10月25日 | 50 | 质押、一般保证 | 股权质押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南京利光者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10月26日 | 2023年10月25日 | 150 | 一般保证、质押 | 股权质押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霍普新能源(重庆)有限公司 | 2023年11月16日 | 2023年11月15日 | 750 | 质押、一般保证 | 股权质押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沈阳御光者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22日 | 2023年12月21日 | 820 | 质押、一般保证 | 股权质押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2,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1,77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2,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1,770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50,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6,07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50,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6,070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1.53%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1,77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1,770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除公司为被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外,存在公司下属公司为被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下属公司股权质押等多种形式担保。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一)对外投资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的进展事项公司于2022年
月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4,500万元对江苏爱珀科进行增资。按增资协议约定,公司分别于2022年
月
日、2022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各支付增资款1,50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支付全部增资款。
(二)关于参股公司完成工商注销登记的事项为整合和优化资源配置,结合公司参股公司上海晖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经各股东一致同意决定清算并注销上海晖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
月
日,上海晖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完成注销登记手续办理。
(三)投资设立上海霍普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进展事项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控股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出资7,000万元,与控股子公司江苏爱珀科共同投资设立上海霍普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持股70%。公司于2023年
月
日与江苏爱珀科共同签署了《〈合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公司以自有资金
元受让江苏爱珀科持有的霍普珀科20%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
元),并承担实缴出资义务。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于2023年
月
日完成,公司持有霍普珀科100%股权。公司于2023年
月
日与江苏爱珀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江苏爱珀科将其持有的霍普珀科10%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
301.5万元)以人民币
301.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于2024年
月
日完成,公司持有霍普珀科100%股权,霍普珀科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进展事项公司于2021年
月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出资5,000万元与杭州简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勤智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共同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丽水简朴勤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或“简朴勤智”)。2022年
月,基金完成工商注册和基金备案。按合伙协议约定,公司分别于2022年
月
日、2022年
月
日各支付1,000万元出资。根据《丽水简朴勤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相关约定,简朴勤智于2024年
月
日召开合伙人会议,全体合伙人决定缩减产业基金规模并进入退出期,简朴勤智认缴出资总额由人民币12,000万元减少至3,700万元,全体合伙人按实缴比例同比减少出资,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由人民币5,000万元调整为
947.5034万元。公司前期已对产业基金实缴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根据本次减资安排,产业基金在扣除公司应承担的合伙企业费用、托管费用、基金管理费和印花税等相关费用及预留存续期各项费用后退还公司出资差额。2024年
月
日,公司收到退还减资款人民币9,735,368.31元。2024年
月
日,简朴勤智收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子公司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新设立
家子公司,受让
家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注册地址 | 江苏爱珀科持股比例 | 成立日期/收购日期 | 备注 |
1 | 湖北驭光者技术有限公司 | 1,100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文化大道融创智谷一期A20-205号 | 100% | 2023-02-24 | |
2 | 南京利光者新能源有限公司 | 300 | 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林春路3号 | 100% | 2023-03-01 | |
3 | 霍普新能源(重庆)有限公司 | 1,000 | 重庆市两江新区寸滩街道海尔路319号(重庆保税商品展示交易中心二楼2号会议室)-3-00477 | 100% | 2023-03-07 | |
4 | 苏州伏光者技术有限公司 | 300 |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南新街小川东路D2幢1-2号房 | 100% | 2023-03-06 | |
5 | 苏州辛文新能源有限公司 | 300 | 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福利路15号1号楼203室 | 100% | 2023-03-10 | |
6 | 湖北光森新能源有限公司 | 500 | 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仙女山街道办事处华二村飞鹰科技公司内0004号厂房 | 95% | 2023-03-24 | |
7 | 沈阳御光者新能源有限公司 | 300 |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18号(1-55层)龙之梦大厦38F层1-38FCW175 | 100% | 2023-04-07 | |
8 | 湖北誉光者科技有限公司 | 300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文化大道融创智谷一期A20-201号-3 | 100% | 2023-05-23 | |
9 | 宜春御光者新能源有限公司 | 300 | 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敖阳街道和平路6号(承诺申报) | 100% | 2023-05-31 | |
10 | 武汉聚光者科技有限公司 | 300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文化大道融创智谷一期A20-201号-4 | 100% | 2023-06-02 | |
11 | 湖北遇光者科技有限公司 | 300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文化大道融创智谷一期A20-201号-3 | 100% | 2023-06-02 | |
12 | 宜兴市利光者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0 | 宜兴市芳桥街道芳桥村梅东30号 | 100% | 2023-06-06 |
13 | 孝感御光者技术有限公司 | 300 |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寰城南方国际商场C1栋1229-1231* | 100% | 2023-06-30 | |
14 | 溧阳御光者技术有限公司 | 300 | 溧阳市溧城街道天目湖大道86-1号写字楼4楼518号 | 100% | 2023-07-05 | |
15 | 江苏牧光者科技有限公司 | 1,000 | 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体育路508号金鹰商业中心2幢901 | 34% | 2023-08-01 | |
16 | 湖北楚中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800 |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二雅路67号 | 100% | 2023-10-10 | 受让 |
17 | 爱珀科(光泽)新能源有限公司 | 300 | 福建省光泽县寨里镇百石村高家8号 | 100% | 2023-12-08 |
(二)子公司上海霍普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上海霍普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新设立4家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注册地址 | 江苏爱珀科持股比例 | 成立日期/收购日期 | 备注 |
1 | 山西霍普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3,000 | 山西省朔州市应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 | 100% | 2023-10-08 | |
2 | 山西霍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00 | 山西省朔州市应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 | 100% | 2023-10-10 | |
3 | 山西普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300 | 山西省朔州市应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北区 | 100% | 2023-10-26 | |
4 | 内蒙古霍普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元山子村通村路健康驿站1140 | 100% | 2023-11-06 |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7,235,000 | 74.29% | -1,387,500 | -1,387,500 | 45,847,500 | 72.10% |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47,235,000 | 74.29% | -1,387,500 | -1,387,500 | 45,847,500 | 72.10%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42,135,000 | 66.27% | 42,135,000 | 66.27%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5,100,000 | 8.02% | -1,387,500 | -1,387,500 | 3,712,500 | 5.84% |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6,350,000 | 25.71% | 1,387,500 | 1,387,500 | 17,737,500 | 27.9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6,350,000 | 25.71% | 1,387,500 | 1,387,500 | 17,737,500 | 27.9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00%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00% | |||||
4、其他 | 0 | 0.00% | 0 | 0.00% | |||||
三、股份总数 | 63,585,000 | 100.00% | 0 | 0 | 63,585,000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不适用
2023年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赵恺先生、宋越先生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2,400,000股解除限售,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7745%,由于赵恺先生为公司董事,根据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赵恺先生解除限售股份总数1,350,000股中可上市流通股份数为337,5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2)。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40,500,000 | 40,500,000 | 首发前限售股。自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28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48.52元/股。根据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其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依承诺延长6个月。 | 2025-01-28 | ||
龚俊 | 2,700,000 | 2,700,000 | 首发前限售股。自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28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48.52元/股。根据龚俊先生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其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依承诺延长6个月。 | 2025-01-28 | ||
上海霍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35,000 | 1,635,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5-01-28 | ||
赵恺 | 1,350,000 | 1,012,500 | 1,350,000 | 1,012,500 | 首发前限售股、高管锁定股。赵恺先生直接持有首发前限售股1,350,000股,已于2023年1月30日解除限售,因其是公司董事,每年解锁其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赵恺先生2023年1月30日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为337,500股。详情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 首发前限售股1,350,000股内,已于2023年1月30日解除限售,本期新增为高管锁定股,每年 |
(www.cninfo.com.cn)《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www.cninfo.com.cn)《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 解锁其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 |||||
宋越 | 1,050,000 | 1,050,000 | 首发前限售股。宋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本1,050,000股,已于2023年1月30日上市流通,详情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 报告期内已解除限售 | ||
合计 | 47,235,000 | 1,012,500 | 2,400,000 | 45,847,50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6,404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6,94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3.69% | 40,500,000 | 0 | 40,500,000 | 0 | 不适用 | 0 |
龚俊
龚俊 | 境内自然人 | 4.25% | 2,700,000 | 0 | 2,700,000 | 0 | 不适用 | 0 |
上海霍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57% | 1,635,000 | 0 | 1,635,000 | 0 | 不适用 | 0 |
赵恺 | 境内自然人 | 2.12% | 1,350,000 | 0 | 1,012,500 | 337,500 | 不适用 | 0 |
圣地亚哥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3% | 784,300 | 590,400 | 0 | 784,300 | 不适用 | 0 |
李俊良 | 境内自然人 | 0.77% | 491,700 | 本报告期新增前200名,增量未知 | 0 | 491,700 | 不适用 | 0 |
成立 | 境内自然人 | 0.68% | 430,000 | -20,000 | 0 | 430,000 | 不适用 | 0 |
宋越 | 境内自然人 | 0.65% | 414,150 | -635,850 | 0 | 414,150 | 不适用 | 0 |
深圳东科讯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62% | 395,000 | 112,959 | 0 | 395,000 | 不适用 | 0 |
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动力基金 | 境外法人 | 0.40% | 251,700 | 本报告期新增前200名,增量未知 | 0 | 251,700 | 不适用 | 0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龚俊、赵恺、成立作为霍普控股的股东,分别持有霍普控股55.67%、27.83%、9.28%的股权;2、龚俊为霍普控股的控股股东,持有霍普控股55.67%的股权;3、龚俊为上海霍璞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上海霍璞14.43%的合伙份额;4、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以上其余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不适用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圣地亚哥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784,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84,300 | |||||
李俊良 | 491,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91,700 |
成立
成立 | 4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30,000 |
宋越 | 414,150 | 人民币普通股 | 414,150 |
深圳东科讯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39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95,000 |
赵恺 | 337,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37,500 |
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动力基金 | 251,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1,700 |
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人民币资金汇入 | 225,452 | 人民币普通股 | 225,452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79,918 | 人民币普通股 | 179,918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62,75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2,75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龚俊、赵恺、成立作为霍普控股的股东,分别持有霍普控股55.67%、27.83%、9.28%的股权;2、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不适用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公司前
名普通股股东、前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
名普通股股东、前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龚俊 | 2005年07月26日 | 913101147785021249 | 实业投资,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 |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龚俊 | 本人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4年04月26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2379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王炜程、朱磊 |
审计报告正文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普股份)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
月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霍普股份2023年
月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霍普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1、收入确认 | |
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五)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概要,以及附注五(三十七)相关披露资料。2023年霍普股份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为14,469.87万元。报告期内收入主要来自于建筑设计业务及建筑绿能业务。 | 与营业收入确认相关的审计程序包括:1、了解并测试了合同的签订和变动的政策、程序、方法以及相关内部控制;2、对公司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进行 |
建筑设计业务的设计履约进度以委托方确认函等外部书面文件作为依据,在公司完成各阶段的工作要求,且其工作成果得到客户的确认,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时,分阶段确认收入。公司可能存在因客户提前或延后确认设计成果从而使得建筑设计收入未在恰当期间确认的风险。建筑绿能业务主要包括光伏电站系统集成业务、光伏电站销售业务、光储产品销售业务、光伏发电业务。收入是衡量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建筑设计业务的设计履约进度以委托方确认函等外部书面文件作为依据,在公司完成各阶段的工作要求,且其工作成果得到客户的确认,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时,分阶段确认收入。公司可能存在因客户提前或延后确认设计成果从而使得建筑设计收入未在恰当期间确认的风险。建筑绿能业务主要包括光伏电站系统集成业务、光伏电站销售业务、光储产品销售业务、光伏发电业务。收入是衡量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评估和测试;3、选取建筑设计业务项目样本进行细节测试,核对业务合同的关键条款和完工进度对应的委托方确认函,核实项目完工进度是否正确;选取建筑绿能业务项目样本进行细节测试,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竣工报告、股权转让协议、客户签收单、购售电合同、电费结算单等;4、对业务项目名称、资产负债表日的项目进度及累计开票、收款等情况进行函证;5、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收入确认执行截止测试;6、针对建筑绿能业务,对比可比上市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公司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
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概要,以及附注五(四)相关披露资料。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的原值为33,609.73万元,坏账准备为15,554.88万元。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审计程序包括:1、测试管理层与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及可收回性评估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2、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3、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复核管理层对预计未来可获得的现金流量作出估计的依据及合理性;4、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根据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评价管理层编制的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账龄、迁徙率等)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应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5、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
3、商誉减值测试 | |
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九)商誉减值测试的会计政策概要,以及附注五(十七)相关披露资料。2023年霍普股份合并财务报表商誉金额为7,686.89万元。管理层需每年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依据减值测试结果调整商誉账面价值。商誉减值测试的结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所做的估计和采用的假设,例如对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率的估计。该等估计受到管理层对未来市场以及对经济环境判断的影响,采用不同的估计和假设会对商誉的可收回金额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商誉减值测试确认为关键审计事项。 | 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审计程序包括:1、我们评估和测试了霍普股份与资产减值测试相关的内控制度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2、评价霍普股份聘请的估值专家的胜任能力及独立性;3、与霍普股份管理层和估值专家讨论商誉减值测试的方法,包括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认定,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采用的关键假设和方法等;4、复核管理层减值测试所依据的基础数据,包括资产组的未来预测收益、现金流折现率等假设的合理性及资产组盈利状况的判断和估计。我们引入内部估值专家协助我们复核减值测试所依据的估值方法、模型和关键参数;5、复核管理层确定的商誉减值准备的确认、计量及列报的准确性。 |
(四)其他信息
霍普股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霍普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
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霍普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霍普股份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霍普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霍普股份不能持续经营。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就霍普股份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朱磊
(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炜程中国·上海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92,274,562.24 | 219,928,484.28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1,646,595.14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385,150.00 | 6,200,000.00 |
应收账款 | 180,548,556.23 | 275,732,846.33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6,581,135.92 | 4,660,123.39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9,387,987.94 | 9,432,190.19 |
其中: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50,465,487.80 | 11,562,272.09 |
合同资产 | 722,014.11 | 164,623.12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2,041,380.08 | 4,238,329.21 |
流动资产合计 | 553,406,274.32 | 623,565,463.75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3,445,053.03 | 23,448,567.2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1,119,080.00 | 3,119,08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772,197.66 | 816,190.98 |
固定资产 | 4,016,378.52 | 6,086,907.15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0,127,229.83 | 14,242,944.65 |
无形资产 | 2,076,058.78 | 2,291,406.65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76,868,897.50 | 76,868,897.50 |
长期待摊费用 | 7,806,333.88 | 3,125,401.5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4,102,993.69 | 14,317,919.5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7,334,984.72 | 28,075,831.1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17,669,207.61 | 172,393,146.49 |
资产总计 | 771,075,481.93 | 795,958,610.24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4,803,975.83 | 30,027,270.83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1,415,172.39 | |
应付账款 | 30,986,192.65 | 32,760,587.97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098,382.61 | 4,631,127.27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520,156.77 | 19,144,858.89 |
应交税费 | 31,741,023.27 | 25,624,050.86 |
其他应付款 | 2,487,310.67 | 2,424,300.3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314,713.00 | 2,547,834.29 |
其他流动负债 | 1,220,357.60 | 4,227,360.80 |
流动负债合计
流动负债合计 | 168,587,284.79 | 121,387,391.27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6,330,612.96 | 10,173,551.40 |
长期应付款 | 15,538,128.14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1,868,741.10 | 10,173,551.40 |
负债合计 | 210,456,025.89 | 131,560,942.67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63,585,000.00 | 63,585,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26,494,568.65 | 526,494,568.65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1,844,214.87 | 21,844,214.87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 | -85,288,477.47 | 19,556,090.2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526,635,306.05 | 631,479,873.73 |
少数股东权益 | 33,984,149.99 | 32,917,793.8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60,619,456.04 | 664,397,667.5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771,075,481.93 | 795,958,610.24 |
法定代表人:龚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晓音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倩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11,307,246.50 | 208,575,100.38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1,646,595.14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500,000.00 | |
应收账款 | 152,810,607.85 | 261,707,168.80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291,483.82 | 3,557,108.37 |
其他应收款 | 21,639,043.00 | 10,963,896.5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164,623.12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081,761.17 | 1,523,160.48 |
流动资产合计 | 390,130,142.34 | 550,637,652.84 |
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66,651,361.05 | 121,024,867.2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144,600.00 | 1,144,6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772,197.66 | 816,190.98 |
固定资产 | 3,771,856.91 | 5,658,968.57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0,041,284.84 | 14,106,215.93 |
无形资产 | 1,493,562.98 | 1,621,050.75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7,806,333.88 | 3,125,401.5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2,582,313.50 | 13,735,107.0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7,334,984.72 | 28,075,831.1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79,598,495.54 | 189,308,233.29 |
资产总计 | 669,728,637.88 | 739,945,886.1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0,795,362.46 | 30,027,270.83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499,975.00 | |
应付账款 | 57,676,169.98 | 52,462,569.47 |
预收款项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869,964.53 | 788,302.23 |
应付职工薪酬 | 6,719,525.43 | 11,216,387.68 |
应交税费 | 17,560,635.57 | 20,051,593.24 |
其他应付款 | 362,584.98 | 1,777,343.48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232,252.63 | 2,452,740.26 |
其他流动负债 | 52,197.87 | 47,505.84 |
流动负债合计 | 131,768,668.45 | 118,823,713.03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6,330,612.96 | 10,132,692.12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6,330,612.96 | 10,132,692.12 |
负债合计 | 158,099,281.41 | 128,956,405.15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63,585,000.00 | 63,585,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26,494,568.65 | 526,494,568.65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1,844,214.87 | 21,844,214.87 |
未分配利润 | -100,294,427.05 | -934,302.5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11,629,356.47 | 610,989,480.9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669,728,637.88 | 739,945,886.13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44,698,656.77 | 133,939,758.51 |
其中:营业收入 | 144,698,656.77 | 133,939,758.51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97,221,404.56 | 277,048,782.50 |
其中:营业成本 | 112,461,159.40 | 180,923,941.92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保单红利支出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314,446.34 | 505,741.00 |
销售费用 | 27,069,068.85 | 20,940,158.82 |
管理费用 | 35,987,731.49 | 46,859,255.89 |
研发费用 | 19,342,301.57 | 25,240,507.97 |
财务费用 | 1,046,696.91 | 2,579,176.90 |
其中:利息费用 | 2,955,700.59 | 1,521,157.34 |
利息收入 | 3,052,713.20 | 2,180,413.78 |
加:其他收益 | 3,413,901.37 | 4,528,860.4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61,584.47 | 3,440,275.3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3,514.24 | -1,451,432.73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9,131.81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93,809.42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6,323,525.47 | -44,505,621.5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851,150.85 | -2,838,778.91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1,803.45 | 174,602.44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8,890,134.82 | -180,815,876.73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641,956.31 | 1,793,512.5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9,532,091.13 | -182,609,389.29 |
减:所得税费用 | -4,433,879.60 | -3,997,730.2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5,098,211.53 | -178,611,659.05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5,098,211.53 | -178,611,659.05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4,844,567.68 | -177,999,573.85 |
2.少数股东损益 | -253,643.85 | -612,085.20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05,098,211.53 | -178,611,659.0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4,844,567.68 | -177,999,573.85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53,643.85 | -612,085.20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1.65 | -2.80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1.65 | -2.80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龚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晓音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倩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92,693,382.09 | 111,807,309.23 |
减:营业成本 | 92,482,500.98 | 184,070,562.35 |
税金及附加 | 373,536.03 | 268,047.79 |
销售费用 | 13,002,166.88 | 17,683,721.10 |
管理费用 | 29,210,666.81 | 45,157,589.19 |
研发费用 | 12,797,535.16 | 17,704,279.68 |
财务费用 | 1,012,319.76 | 2,754,990.74 |
其中:利息费用 | 2,713,740.22 | 1,488,627.05 |
利息收入 | 2,848,490.48 | 2,136,472.45 |
加:其他收益 | 1,435,428.69 | 2,752,099.3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80,754.58 | 3,440,275.3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3,506.22 | -1,451,432.73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131.81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93,809.42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9,315,693.76 | -43,798,412.1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813,150.11 | -2,838,778.91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1,803.45 | 124,220.93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7,566,200.68 | -194,658,667.73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641,130.28 | 1,675,960.40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8,207,330.96 | -196,334,628.13 |
减:所得税费用 | -8,847,206.45 | -5,480,873.73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9,360,124.51 | -190,853,754.40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9,360,124.51 | -190,853,754.40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99,360,124.51 | -190,853,754.40 |
七、每股收益:
七、每股收益: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04,490,755.39 | 230,366,047.29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209,745.54 | 13,492,774.5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6,700,500.93 | 243,858,821.8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0,882,763.45 | 61,603,574.21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4,646,302.51 | 158,558,756.0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549,336.53 | 15,819,230.1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3,634,682.75 | 30,271,447.2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7,713,085.24 | 266,253,007.5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012,584.31 | -22,394,185.7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80,152,785.72 | 1,044,8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808,908.13 | 4,891,708.0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02,212.27 | 7,079.65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3,163,906.12 | 1,049,698,787.7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543,059.34 | 13,199,169.0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98,050,000.00 | 999,852,785.72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39,496,443.92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06,593,059.34 | 1,052,548,398.6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6,570,846.78 | -2,849,610.96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320,000.00 | 490,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320,000.00 | 49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4,749,516.82 | 30,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197,923.6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4,267,440.46 | 30,49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9,99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343,826.44 | 22,058,041.67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095,703.95 | 14,058,483.2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8,429,530.39 | 36,116,524.9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837,910.07 | -5,626,524.95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4,665.15 | 173,241.63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1,430,837.69 | -30,697,080.0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9,923,484.28 | 250,620,564.3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71,354,321.97 | 219,923,484.28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42,986,348.15 | 199,063,230.88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585,007.79 | 10,991,200.0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0,571,355.94 | 210,054,430.9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5,631,402.28 | 61,052,267.69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3,712,245.99 | 130,440,075.0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411,613.85 | 10,264,886.5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096,770.15 | 43,683,280.0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1,852,032.27 | 245,440,509.4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80,676.33 | -35,386,078.4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50,152,785.72 | 1,044,8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718,070.22 | 4,891,708.0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02,212.27 | 7,079.65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3,073,068.21 | 1,049,698,787.7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401,156.54 | 12,658,198.46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43,670,000.00 | 1,029,852,785.72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52,071,156.54 | 1,042,510,984.1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1,911.67 | 7,187,803.5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0,749,516.82 | 30,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0,749,516.82 | 30,0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9,99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115,467.06 | 22,058,041.67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633,138.98 | 13,240,760.5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7,738,606.04 | 35,298,802.2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10,910.78 | -5,298,802.22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732,146.12 | -33,497,077.1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8,570,100.38 | 242,067,177.5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1,302,246.50 | 208,570,100.38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3,585,000.00 | 526,494,568.65 | 21,844,214.87 | 19,556,090.21 | 631,479,873.73 | 32,917,793.84 | 664,397,667.5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3,585,000.00 | 526,494,568.65 | 21,844,214.87 | 19,556,090.21 | 631,479,873.73 | 32,917,793.84 | 664,397,667.5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4,844,567.68 | -104,844,567.68 | 1,066,356.15 | -103,778,211.5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4,844,567.68 | -104,844,567.68 | -253,643.85 | -105,098,211.5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320,000.00 | 1,320,000.00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320,000.00 | 1,32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 |
增资本(或股本)
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3,585,000.00 | 526,494,568.65 | 21,844,214.87 | -85,288,477.47 | 526,635,306.05 | 33,984,149.99 | 560,619,456.04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2,390,000.00 | 547,689,568.65 | 21,844,214.87 | 218,750,664.06 | 830,674,447.58 | 291,511.87 | 830,965,959.4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2,390,000.00 | 547,689,568.65 | 21,844,214.87 | 218,750,664.06 | 830,674,447.58 | 291,511.87 | 830,965,959.4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1,195,000.00 | -21,195,000.00 | -199,194,573.85 | -199,194,573.85 | 32,626,281.97 | -166,568,291.8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77,999,573.85 | -177,999,573.85 | -612,085.20 | -178,611,659.0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3,238,367.17 | 33,238,367.1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90,000.00 | 490,000.00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32,748,367.17 | 32,748,367.17 | |||||||
(三)利润分配 | -21,195,000.00 | -21,195,000.00 | -21,195,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1,195,000.00 | -21,195,000.00 | -21,195,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1,195,000.00 | -21,195,0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1,195,000.00 | -21,195,000.00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3,585,000.00 | 526,494,568.65 | 21,844,214.87 | 19,556,090.21 | 631,479,873.73 | 32,917,793.84 | 664,397,667.57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3,585,000.00 | 526,494,568.65 | 21,844,214.87 | -934,302.54 | 610,989,480.9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3,585,000.00 | 526,494,568.65 | 21,844,214.87 | -934,302.54 | 610,989,480.9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9,360,124.51 | -99,360,124.5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9,360,124.51 | -99,360,124.5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 |
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 |
1.提取盈余公积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
2.本期使用 |
(六)其他 |
四、本期期末余额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3,585,000.00 | 526,494,568.65 | 21,844,214.87 | -100,294,427.05 | 511,629,356.47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2,390,000.00 | 547,689,568.65 | 21,844,214.87 | 211,114,451.86 | 823,038,235.3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2,390,000.00 | 547,689,568.65 | 21,844,214.87 | 211,114,451.86 | 823,038,235.3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1,195,000.00 | -21,195,000.00 | -212,048,754.40 | -212,048,754.4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90,853,754.40 | -190,853,754.4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 |
有者权益的金额
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1,195,000.00 | -21,195,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1,195,000.00 | -21,195,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1,195,000.00 | -21,195,0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1,195,000.00 | -21,195,00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3,585,000.00 | 526,494,568.65 | 21,844,214.87 | -934,302.54 | 610,989,480.98 |
三、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前身系上海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021年7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762867235。所属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6,358.50万股,注册资本为6,358.50万元。本公司经营范围为:
建筑工程设计,装饰设计,环境景观设计,建筑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室内装饰及室内陈设设计,装饰用品销售,动画设计、动漫设计、图文设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企业管理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但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滨江大道469号5层、6层、10层(实际楼层4层、5层、9层)。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6日批准报出。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节“第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节“第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营业周期、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量、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3年
月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自公历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个月。
4、记账本位币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适用□不适用
项目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大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100万元 |
重要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5万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
)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
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合并程序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②处置子公司
Ⅰ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Ⅱ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
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③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
)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
)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
)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
)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金融工具的分类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①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③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者重新议定合同而且构成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
)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
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期末余额大于
万元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②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
确定组合的依据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名称 |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
票据类型 |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组合应收款项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商业银行,由于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用,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不计提坏账准备。 |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按原应收账款账龄连续计算的应收票据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合同资产-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合同资产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确定组合的依据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名称 |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
其他应收款-保证金组合 | 其他应收款将保证金性质的款项单独作为一个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员工暂借款组合 | 其他应收款将员工暂借款性质的款项单独作为一个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 | |
客户性质 | 应收账款-合并关联方组合其他应收款-合并关联方组合合同资产-合并关联方组合 |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合同资产将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单独作为一个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 |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合同资产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5.00 | 5.00 |
1-2年 | 10.00 | 10.00 | 10.00 |
2-3年 | 50.00 | 50.00 | 50.00 |
3-4年 | 100.00 | 100.00 | 100.00 |
4-5年 | 100.00 | 100.00 | 10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100.00 |
对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采用按客户应收款项发生日作为计算账龄的起点。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2、应收票据详见本节第五?11、金融工具相应内容。
13、应收账款
详见本节第五?11、金融工具相应内容。
14、应收款项融资
详见本节第五?11、金融工具相应内容。
15、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第五?11、金融工具相应内容。
16、合同资产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第五?
、金融工具相应内容。
17、存货
(
)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库存商品、在产品、合同履约成本。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个别认定法计价。
(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8、持有待售资产
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
)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
)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或处置组,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19、债权投资20、其他债权投资
21、长期应收款
详见本节第五?11、金融工具相应内容。
22、长期股权投资(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②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24、固定资产
(
)确认条件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折旧方法
类别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 | 5% | 31.67%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 | 5% | 23.75% |
25、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本公司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如下:
类别 | 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光伏电站 | 光伏电站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并网发电后 |
2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7、生物资产
28、油气资产
29、无形资产
(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①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ⅰ.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ⅱ.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②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软件 | 3-10年 | 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 |
③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①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公司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的相关职工薪酬、耗用材料、相关折旧摊销费用等相关支出。
②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③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i.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ii.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iii.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iv.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v.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vi.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0、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
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各项费用的摊销期限及摊销方法为: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摊销方法 | 摊销年限 |
装修费 | 年限平均法 | 1-5年 |
32、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无
34、预计负债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5、股份支付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
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等待期结束后),本公司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本公司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会计处理。
36、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7、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具体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①建筑设计业务
公司与客户之间提供建筑设计服务合同主要包括概念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提资、施工配合服务等履约义务。由于公司履约过程中所提供产出的服务或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
公司按照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阶段性工作量完成、向客户交付对应阶段的设计文件并经客户认可后,按照合同约定,公司履行了相应阶段的履约义务,公司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时,进而确认相应收入。
本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取得的外部证据资料的基础上,确定本公司履行了履约义务时点并确认收入的时点,外部证据主要为客户确认函。
②光伏电站系统集成业务
公司接受光伏电站业主或投资方的委托,按照合同约定负责光伏电站项目的勘测、设计、组件采购、施工安装、试运行、电站运维等,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相关费用,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采用投入法即按照已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在合同期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预计总成本为公司根据整个系统集成业务合同工程量涉及的全部施工程序分项细化至其所需的全部设备及材料、劳务费、委外设计费及其他费用(运输费、认证费等)对应的预算造价总额。
已发生的成本即累计已完成工程量。由于系统集成业务由多项可以具体测定工作量的分项工程组成,故累计已完成工程量是先根据外部支持性文件确认分项工程完成的工作量,结合分项合同约定单价计算出分项金额,再汇总得出总金额。企业光伏电站系统集成业务分项工程主要包括设备及材料、劳务费、委外设计费。设备及材料工作量外部支持性文件为签收单,委外设计费工作量外部支持性文件为外部确认函,劳务费工作量外部支持性文件为工程进度单。
履约进度根据累计确认成本占合同预计成本的比例确定,即履约进度=累计已确认成本/预计总成本×
100.00%。
③光伏电站销售业务
公司建造的部分光伏电站用于在市场上找寻第三方客户予以出售,根据市场惯例,目前光伏电站的转让多以股权转让方式进行交易。当完成光伏电站建设,并网发电,完成股权交割的工商变更且根据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判定相关电站的控制权转移给相关客户时,公司确认光伏电站销售收入。
④光储产品销售业务
公司光储产品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内销业务:无需安装调试的产品在交付并经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需安装调试的产品在安装完毕并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外销业务:无需安装调试的产品在完成产品报关手续并取得货运提单时确认销售收入;需安装调试的产品,在产品发往客户,安装调试完毕并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⑤光伏发电业务
公司建造并运营的光伏电站项目产生的光伏发电收入在每个会计期末按照与电网公司或其他客户实际抄表电量,电网公司或客户的发电量确认单,及相关售电协议约定的电价,确认光伏发电收入。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
38、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
)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
)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9、政府补助
(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
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
)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①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②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商誉的初始确认;?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
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41、租赁
(1)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采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本节“第五·
、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②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③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④租赁变更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①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②融资租赁会计处理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节“第五·
、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
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节“第五·
、金融工具”关于修
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3)售后租回交易
公司按照本节“第五·
、收入”所述原则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①作为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本节“第五·
、金融工具”。
②作为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详见本节“第五·
、金融工具”。
4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44、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1%、5%、7%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0%、15%、16.50%、20%、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深圳霍德创意设计有限公司 | 20% |
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15% |
上海千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0% |
上海创汇星科技有限公司 | 20% |
上海普仕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0% |
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 | 25% |
霍普设计(国际)有限公司 | 16.50% |
EPOCHENERGYTECHNOLOGYB.V. | 15% |
上海霍普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 |
山西霍普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 |
山西普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山西普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 |
山西霍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 |
上海霍绿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湖北驭光者技术有限公司 | 20% |
湖北光森新能源有限公司 | 0 |
苏州伏光者技术有限公司 | 0 |
苏州辛文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 |
南京利光者新能源有限公司 | 0 |
霍普新能源(重庆)有限公司 | 0 |
沈阳御光者新能源有限公司 | 0 |
武汉聚光者科技有限公司 | 0 |
孝感御光者技术有限公司 | 20% |
宜兴市利光者新能源有限公司 | 0 |
湖北誉光者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湖北遇光者科技有限公司 | 20% |
爱珀科(光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 |
湖北楚中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20% |
溧阳御光者技术有限公司 | 20% |
宜春御光者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 |
内蒙古霍普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 |
2、税收优惠
(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于2022年
月
日,取得了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为
年,证书编号GR20223100016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2年、2023年及2024年本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子公司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取得了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为
年,证书编号GR20233100213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3年、2024年及2025年本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
)子公司深圳霍德创意设计有限公司、上海创汇星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普仕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千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霍普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山西霍普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海霍绿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驭光者技术有限公司、苏州辛文新能源有限公司、孝感御光者技术有限公司、湖北誉光者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遇光者科技有限公司、爱珀科(光泽)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北楚中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溧阳御光者技术有限公司为小型微利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
号)的规定,对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
月
日。(
)子公司湖北光森新能源有限公司、苏州伏光者技术有限公司、南京利光者新能源有限公司、霍普新能源(重庆)有限公司、沈阳御光者新能源有限公司、武汉聚光者科技有限公司、宜兴市利光者新能源有限公司从事光伏发电项目,本报告期内项目已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居民企业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规定条件和标准的电网(输变电设施)的新建项目,可依法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5,500.86 | 21,066.46 |
银行存款 | 271,015,512.86 | 219,901,635.27 |
其他货币资金 | 21,243,548.52 | 5,782.55 |
合计 | 292,274,562.24 | 219,928,484.28 |
其他说明: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因资金集中管理支取受限,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20,915,240.27 | |
其他 | 5,000.00 | 5,000.00 |
合计 | 20,920,240.27 | 5,000.00 |
截至2023年
月
日,本公司向浦发银行金桥支行申请开通ETC保证金账户并存入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0.00 | 91,646,595.14 |
其中: | ||
其他 | 0.00 | 91,646,595.14 |
其中: | ||
合计 | 91,646,595.14 |
其他说明:
3、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385,150.00 | 6,200,000.00 |
合计 | 1,385,150.00 | 6,200,000.00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 | 1,385,150.00 | 100.00% | 1,385,150.00 | 6,200,000.00 | 100.00% | 6,200,000.00 |
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1,385,150.00 | 100.00% | 1,385,150.00 | 6,200,000.00 | 100.00% | 6,200,000.00 | ||
合计 | 1,385,150.00 | 100.00% | 1,385,150.00 | 6,200,000.00 | 100.00% | 6,200,000.00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5)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000,000.00 | |
合计 | 1,000,000.00 |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 应收票据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91,779,108.17 | 102,545,617.62 |
1至2年 | 45,173,767.61 | 155,470,238.45 |
2至3年 | 107,612,121.10 | 81,860,560.42 |
3年以上 | 91,532,317.69 | 35,092,021.63 |
3至4年 | 60,377,852.86 | 29,279,718.90 |
4至5年 | 25,951,022.92 | 5,632,616.27 |
5年以上 | 5,203,441.91 | 179,686.46 |
合计 | 336,097,314.57 | 374,968,438.12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880,270.80 | 1.75% | 5,880,270.80 | 100.00% | 6,116,970.80 | 1.63% | 6,116,970.80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267,425.00 | 0.97% | 3,267,425.00 | 100.00% | 3,267,425.00 | 0.87% | 3,267,425.00 | 100.00%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 | 2,612,845.80 | 0.78% | 2,612,845.80 | 100.00% | 2,849,545.80 | 0.76% | 2,849,545.80 | 100.00% |
款
款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30,217,043.77 | 98.25% | 149,668,487.54 | 45.32% | 180,548,556.23 | 368,851,467.32 | 98.37% | 93,118,620.99 | 25.25% | 275,732,846.33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330,217,043.77 | 98.25% | 149,668,487.54 | 45.32% | 180,548,556.23 | 368,851,467.32 | 98.37% | 93,118,620.99 | 25.25% | 275,732,846.33 |
合计 | 336,097,314.57 | 100.00% | 155,548,758.34 | 180,548,556.23 | 374,968,438.12 | 100.00% | 99,235,591.79 | 275,732,846.3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1 | 3,267,425.00 | 3,267,425.00 | 3,267,425.00 | 3,267,425.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2 | 810,545.80 | 810,545.80 | 810,545.80 | 810,545.8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3 | 396,000.00 | 396,000.00 | 303,300.00 | 303,3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4 | 380,000.00 | 380,000.00 | 380,000.00 | 38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5 | 355,000.00 | 355,000.00 | 355,000.00 | 355,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6 | 265,000.00 | 265,000.00 | 121,000.00 | 121,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7 | 233,000.00 | 233,000.00 | 233,000.00 | 233,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8 | 210,000.00 | 210,000.00 | 210,000.00 | 21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9 | 200,000.00 | 200,000.00 | 200,000.00 | 2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6,116,970.80 | 6,116,970.80 | 5,880,270.80 | 5,880,270.8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91,779,108.17 | 4,588,955.43 | 5.00% |
1至2年 | 44,965,467.61 | 4,496,546.76 | 10.00% |
2至3年 | 105,778,965.30 | 52,889,482.66 | 50.00% |
3至4年 | 59,315,462.86 | 59,315,462.86 | 100.00% |
4至5年 | 23,384,597.92 | 23,384,597.92 | 100.00% |
5年以上 | 4,993,441.91 | 4,993,441.91 | 100.00% |
合计 | 330,217,043.77 | 149,668,487.54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99,235,591.79 | 56,549,866.55 | 236,700.00 | 155,548,758.34 | ||
合计 | 99,235,591.79 | 56,549,866.55 | 236,700.00 | 155,548,758.3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客户1 | 92,700.00 | 经营状况好转 | 银行存款 | 发生债务违约 |
客户2 | 144,000.00 | 客户处置资产 | 与客户、供应商签订三方工抵协议,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对抵 | 发生债务违约 |
合计 | 236,700.00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第一名 | 7,837,456.35 | 7,837,456.35 | 2.33% | 5,282,675.12 | |
第二名 | 6,351,817.35 | 6,351,817.35 | 1.89% | 487,961.44 | |
第三后 | 6,090,990.00 | 6,090,990.00 | 1.81% | 1,789,995.00 | |
第四名 | 5,150,309.80 | 5,150,309.80 | 1.53% | 3,646,971.10 | |
第五名 | 5,066,100.00 | 5,066,100.00 | 1.50% | 253,305.00 | |
合计 | 30,496,673.50 | 30,496,673.50 | 9.06% | 11,460,907.66 |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资产 | 760,014.85 | 38,000.74 | 722,014.11 | 173,287.50 | 8,664.38 | 164,623.12 |
合计 | 760,014.85 | 38,000.74 | 722,014.11 | 173,287.50 | 8,664.38 | 164,623.12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60,014.85 | 100.00% | 38,000.74 | 5.00% | 722,014.11 | 173,287.50 | 100.00% | 8,664.38 | 5.00% | 164,623.12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760,014.85 | 100.00% | 38,000.74 | 5.00% | 722,014.11 | 173,287.50 | 100.00% | 8,664.38 | 5.00% | 164,623.12 |
合计
合计 | 760,014.85 | 100.00% | 38,000.74 | 5.00% | 722,014.11 | 173,287.50 | 100.00% | 8,664.38 | 5.00% | 164,623.1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760,014.85 | 38,000.74 | 5.00% |
合计 | 760,014.85 | 38,000.74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29,336.36 | |||
合计 | 29,336.36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0.00 | 0.00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4)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5)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574,750.00 | |
合计 | 1,574,750.00 |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银行承兑汇票 | 1,574,750.00 | 1,574,750.00 | ||||
合计 | 1,574,750.00 | 1,574,750.00 |
(8)其他说明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9,387,987.94 | 9,432,190.19 |
合计 | 9,387,987.94 | 9,432,190.19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2)应收股利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7,779,821.82 | 8,671,447.95 |
员工暂借款 | 1,410,501.15 | 759,896.74 |
其他 | 208,068.39 | 890.00 |
合计 | 9,398,391.36 | 9,432,234.69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941,776.52 | 4,463,031.26 |
1至2年 | 3,934,148.89 | 2,743,653.51 |
2至3年 | 1,452,465.95 | 146,037.62 |
3年以上 | 70,000.00 | 2,079,512.30 |
3至4年 | 50,000.00 | 222,899.18 |
4至5年 | 20,000.00 | 13,500.00 |
5年以上 | 1,843,113.12 | |
合计 | 9,398,391.36 | 9,432,234.69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金额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398,391.36 | 100.00% | 10,403.42 | 0.11% | 9,387,987.94 | 9,432,234.69 | 100.00% | 44.50 | 9,432,190.19 | |
其中: | ||||||||||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8,068.39 | 2.21% | 10,403.42 | 5.00% | 197,664.97 | 890.00 | 0.01% | 44.50 | 5.00% | 845.50 |
保证金组合 | 7,779,821.82 | 82.78% | 7,779,821.82 | 8,671,447.95 | 91.93% | 8,671,447.95 | ||||
员工暂借款组合 | 1,410,501.15 | 15.01% | 1,410,501.15 | 759,896.74 | 8.06% | 759,896.74 | ||||
合计 | 9,398,391.36 | 100.00% | 10,403.42 | 9,387,987.94 | 9,432,234.69 | 100.00% | 44.50 | 9,432,190.1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08,068.39 | 10,403.42 | 5.00% |
合计 | 208,068.39 | 10,403.42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44.50 | 44.50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10,358.92 | 10,358.92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0,403.42 | 10,403.42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44.50 | 10,358.92 | 10,403.42 | |||
合计 | 44.50 | 10,358.92 | 10,403.4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保证金及押金 | 2,802,731.49 | 1-2年 | 29.82% | |
第二名 | 保证金及押金 | 2,000,000.00 | 1年以内 | 21.28% | |
第三名 | 保证金及押金 | 811,491.03 | 1-2年 | 8.63% | |
第四名 | 员工暂借款 | 474,000.00 | 1年以内、2-3年 | 5.04% | |
第五名 | 保证金及押金 | 336,569.95 | 2-3年 | 3.58% | |
合计 | 6,424,792.47 | 68.35%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其他说明:
9、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4,694,749.81 | 71.33% | 4,576,643.64 | 98.21% |
1至2年 | 1,877,293.34 | 28.53% | 63,132.75 | 1.35% |
2至3年 | 1,704.77 | 0.03% | 11,600.00 | 0.25% |
3年以上 | 7,388.00 | 0.11% | 8,747.00 | 0.19% |
合计 | 6,581,135.92 | 4,660,123.39 |
账龄超过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预付对象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2,505,291.10 | 38.07 |
第二名 | 1,170,000.00 | 17.78 |
第三名 | 572,680.00 | 8.70 |
第四名 | 423,191.64 | 6.43 |
第五名 | 412,805.55 | 6.27 |
合计 | 5,083,968.29 | 77.25 |
其他说明:
10、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在产品 | 21,208,714.13 | 21,208,714.13 | ||||
库存商品 | 24,063,625.00 | 24,063,625.00 | ||||
合同履约成本 | 11,562,272.09 | 11,562,272.09 | ||||
委托代销物资 | 5,193,148.67 | 5,193,148.67 | ||||
合计 | 50,465,487.80 | 50,465,487.80 | 11,562,272.09 | 11,562,272.09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组合名称 | 期末 | 期初 | ||||
期末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期初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11、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其他说明: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税金 | 12,037,182.23 | 4,238,329.21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4,197.85 | |
合计 | 12,041,380.08 | 4,238,329.21 |
其他说明: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4)本期实际核销的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核销情况债权投资核销说明: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利息调整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减值准备 | 备注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其他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核销情况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1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北京都市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2,796,080.00 | 2,796,080.00 | 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 | |||||
深圳麦格霍普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 323,000.00 | 323,000.00 | 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 | |||||
上海禾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 | ||||||
重庆承设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 | |||||||
上海晖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 | |||||||
合计 | 11,119,080.00 | 3,119,080.00 |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
单位:元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利得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损失 | 终止确认的原因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其他说明:
17、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4)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18、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上海朴藤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4,431,958.14 | -208,013.87 | 4,223,944.27 | |||||||||
丽水简朴勤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016,609.13 | 164,507.65 | 19,181,116.78 | |||||||||
江苏牧光者科技有 | 50,000.00 | -10,008.02 | 39,991.98 |
限公司
限公司 | |||||||
小计 | 23,448,567.27 | 50,000.00 | -53,514.24 | 23,445,053.03 | |||
合计 | 23,448,567.27 | 50,000.00 | -53,514.24 | 23,445,053.03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其他说明: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26,174.28 | 926,174.2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2)其他转出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926,174.28 | 926,174.28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09,983.30 | 109,983.3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3,993.32 | 43,993.32 | |
(1)计提或摊销 | 43,993.32 | 43,993.32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2)其他转出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53,976.62 | 153,976.6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2)其他转出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72,197.66 | 772,197.6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816,190.98 | 816,190.98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其他说明: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3)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转换前核算科目 | 金额 | 转换理由 | 审批程序 | 对损益的影响 | 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其他说明: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016,378.52 | 6,086,907.15 |
合计 | 4,016,378.52 | 6,086,907.15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电子设备 | 办公设备 | 运输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905,122.52 | 2,743,403.19 | 9,591,297.12 | 19,239,822.83 |
2.本期增加金额
2.本期增加金额 | 114,819.95 | 575,221.27 | 690,041.22 | |
(1)购置 | 114,819.95 | 575,221.27 | 690,041.22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780,054.51 | 1,780,054.51 | ||
(1)处置或报废 | 1,780,054.51 | 1,780,054.51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7,019,942.47 | 1,538,569.95 | 9,591,297.12 | 18,149,809.5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325,342.96 | 2,274,318.12 | 5,553,254.60 | 13,152,915.68 |
2.本期增加金额 | 820,422.71 | 176,367.65 | 1,571,813.28 | 2,568,603.64 |
(1)计提 | 820,422.71 | 176,367.65 | 1,571,813.28 | 2,568,603.64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588,088.30 | 1,588,088.30 | ||
(1)处置或报废 | 1,588,088.30 | 1,588,088.30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6,145,765.67 | 862,597.47 | 7,125,067.88 | 14,133,431.0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74,176.80 | 675,972.48 | 2,466,229.24 | 4,016,378.52 |
2.期初账面价值 | 1,579,779.56 | 469,085.07 | 4,038,042.52 | 6,086,907.15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其他说明: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其他说明: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3,698,619.33 | 33,698,619.33 |
2.本期增加金额 | 26,263,086.39 | 26,263,086.39 |
新增租赁 | 26,263,086.39 | 26,263,086.39 |
3.本期减少金额 | 20,493,369.77 | 20,493,369.77 |
到期终止 | 20,493,369.77 | 20,493,369.77 |
4.期末余额 | 39,468,335.95 | 39,468,335.9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9,455,674.68 | 19,455,674.6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378,801.21 | 10,378,801.21 |
(1)计提 | 10,378,801.21 | 10,378,801.21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20,493,369.77 | 20,493,369.77 |
(1)处置 | ||
到期终止 | 20,493,369.77 | 20,493,369.77 |
4.期末余额 | 9,341,106.12 | 9,341,106.1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1)处置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0,127,229.83 | 30,127,229.83 |
2.期初账面价值 | 14,242,944.65 | 14,242,944.65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5,249,154.08 | 5,249,154.08 | |||
1.期初余额 | 575,248.93 | 575,248.9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75,248.93 | 575,248.93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5,824,403.01 | 5,824,403.01 | |
二、累计摊销 |
1.期初余额
1.期初余额 | 2,957,747.43 | 2,957,747.4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90,596.80 | 790,596.80 | |
(1)计提 | 790,596.80 | 790,596.80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3,748,344.23 | 3,748,344.23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076,058.78 | 2,076,058.7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291,406.65 | 2,291,406.65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
项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 | 43,150,076.35 | 43,150,076.35 | ||||
上海千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0,551,065.93 | 10,551,065.93 | ||||
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 | 23,167,755.22 | 23,167,755.22 | ||||
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 | ||||||
上海千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 | ||||||
账面价值 | 76,868,897.50 | 76,868,897.50 | ||||
合计 | 76,868,897.50 | 76,868,897.50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合计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名称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 | 公司并购上海千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形成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包括组成资产组的相关长期资产 | 是 | |
上海千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并购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形成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包括组成资产组的相关长期资产 | 是 | |
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并购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形成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包括组成资产组的相关长期资产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名称 | 变化前的构成 | 变化后的构成 | 导致变化的客观事实及依据 |
其他说明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 | 44,251,912.62 | 77,800,000.00 | 5年(2024-2028年) | 预测期增长率:5%、5%、5%、5%、5%;预测期利润率:根据预测的收入、成本、费用等计算 | 稳定期增长率:0.00%;稳定期利润率:与2028年持平;折现率:11.17% | ||
上海千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0,662,607.32 | 11,100,000.00 | 5年(2024-2028年) | 预测期增长率:5%、5%、5%、5%、5%;预测期利润率:根据预测的收入、成本、费用等计算 | 稳定期增长率:0.00%;稳定期利润率:与2028年持平;折现率:14.55% | ||
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 | 58,044,144.48 | 108,500,000.00 | 5年(2024-2028年) | 预测期增长率:590.80%、5.00%、5.00%、5.00%、5.00%;预测期利润率:根据预测的收入、成本、费用等计算 | 稳定期增长率:0.00%;稳定期利润率:与2028年持平;折现率:14.58% | ||
合计 | 112,958,664.42 | 197,400,000.00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5)业绩承诺完成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 商誉减值金额 | ||||||
本期 | 上期 | 本期 | 上期 | |||||
承诺业绩 | 实际业绩 | 完成率 | 承诺业绩 | 实际业绩 | 完成率 | |||
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12,022,847.64 |
其他说明:
2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3,125,401.59 | 7,568,854.37 | 2,887,922.08 | 7,806,333.88 | |
合计 | 3,125,401.59 | 7,568,854.37 | 2,887,922.08 | 7,806,333.88 |
其他说明: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及信用减值准备 | 157,368,820.72 | 23,574,756.58 | 95,957,444.40 | 14,482,057.32 |
新租赁准则影响 | 33,562,865.59 | 5,034,429.84 | 14,505,773.55 | 2,175,866.03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1,493,809.42 | -224,071.41 | ||
合计 | 190,931,686.31 | 28,609,186.42 | 108,969,408.53 | 16,433,851.94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新租赁准则影响 | 30,041,284.84 | 4,506,192.73 | 14,106,215.93 | 2,115,932.39 |
合计 | 30,041,284.84 | 4,506,192.73 | 14,106,215.93 | 2,115,932.39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506,192.73 | 24,102,993.69 | 2,115,932.39 | 14,317,919.5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506,192.73 | 2,115,932.39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其他说明:
30、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资产采购预付款 | 44,986,913.74 | 7,651,929.02 | 37,334,984.72 | 30,905,945.68 | 2,830,114.53 | 28,075,831.15 |
合计 | 44,986,913.74 | 7,651,929.02 | 37,334,984.72 | 30,905,945.68 | 2,830,114.53 | 28,075,831.15 |
其他说明: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20,920,240.27 | 20,920,240.27 | 使用权受限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ETC保证金 | 5,000.00 | 5,000.00 | 使用权受限 | ETC保证金 |
合计 | 20,920,240.27 | 20,920,240.27 | 5,000.00 | 5,000.00 |
其他说明: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14,000,000.00 | 30,000,000.00 |
信用借款 | 40,759,516.82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44,459.01 | 27,270.83 |
合计 | 54,803,975.83 | 30,027,270.83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其他说明: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34、衍生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1,415,172.39 | |
合计 | 21,415,172.39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元,到期未付的原因为。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账款 | 30,986,192.65 | 32,760,587.97 |
合计 | 30,986,192.65 | 32,760,587.97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说明:
37、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2,487,310.67 | 2,424,300.36 |
合计 | 2,487,310.67 | 2,424,300.36 |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其他说明: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2,487,310.67 | 2,424,300.36 |
合计 | 2,487,310.67 | 2,424,300.36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按交易对手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付款情况其他说明:
38、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39、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3,098,382.61 | 4,631,127.27 |
合计 | 3,098,382.61 | 4,631,127.27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40、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5,364,781.06 | 97,503,127.33 | 101,012,936.50 | 11,854,971.8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723,284.50 | 7,864,565.54 | 9,018,669.16 | 569,180.88 |
三、辞退福利 | 2,056,793.33 | 3,907,098.01 | 4,867,887.34 | 1,096,004.00 |
合计 | 19,144,858.89 | 109,274,790.88 | 114,899,493.00 | 13,520,156.77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3,788,521.63 | 87,394,425.33 | 90,301,334.88 | 10,881,612.08 |
2、职工福利费 | 1,643,445.12 | 1,643,445.12 | ||
3、社会保险费 | 1,116,285.65 | 4,749,806.05 | 5,514,093.67 | 351,998.03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991,810.14 | 3,982,285.98 | 4,679,610.68 | 294,485.44 |
工伤保险费 | 19,998.11 | 90,511.68 | 104,965.81 | 5,543.98 |
生育保险费 | 104,477.40 | 677,008.39 | 729,517.18 | 51,968.61 |
4、住房公积金 | 264,696.00 | 3,308,665.01 | 3,337,277.01 | 236,084.00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6,785.82 | 26,785.82 | ||
8、股份支付 | 195,277.78 | 380,000.00 | 190,000.00 | 385,277.78 |
合计 | 15,364,781.06 | 97,503,127.33 | 101,012,936.50 | 11,854,971.89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671,032.32 | 7,636,322.73 | 8,755,497.17 | 551,857.88 |
2、失业保险费 | 52,252.18 | 228,242.81 | 263,171.99 | 17,323.00 |
合计 | 1,723,284.50 | 7,864,565.54 | 9,018,669.16 | 569,180.88 |
其他说明:
41、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3,154,135.08 | 20,627,626.45 |
企业所得税 | 4,166,306.77 | 1,115,747.69 |
个人所得税 | 1,507,030.52 | 1,633,840.0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648,130.49 | 1,278,434.73 |
房产税
房产税 | 1,944.97 | |
教育费附加 | 735,537.57 | 579,446.90 |
土地使用税 | 9.02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492,753.95 | 388,693.37 |
印花税 | 35,174.90 | 261.69 |
合计 | 31,741,023.27 | 25,624,050.86 |
其他说明:
42、持有待售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041,601.09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7,273,111.91 | 2,547,834.29 |
合计 | 9,314,713.00 | 2,547,834.29 |
其他说明: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重分类的预收销项税 | 220,357.60 | 527,360.80 |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1,000,000.00 | 3,700,000.00 |
合计 | 1,220,357.60 | 4,227,360.80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
称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合计
其他说明: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合计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合计
合计 | —— | —— |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其他说明: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36,602,759.86 | 14,116,108.91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2,999,034.99 | -1,394,723.22 |
减: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7,273,111.91 | -2,547,834.29 |
合计 | 26,330,612.96 | 10,173,551.40 |
其他说明: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15,538,128.14 | |
合计 | 15,538,128.14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17,579,729.23 | |
小计 | 17,579,729.23 | |
减: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041,601.09 | |
合计 | 15,538,128.14 |
其他说明:
(2)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划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63,585,000.00 | 63,585,000.00 |
其他说明: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487,512,513.91 | 487,512,513.91 | ||
其他资本公积 | 38,982,054.74 | 38,982,054.74 | ||
合计 | 526,494,568.65 | 526,494,568.6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6、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1,844,214.87 | 21,844,214.87 | ||
合计 | 21,844,214.87 | 21,844,214.87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9,556,090.21 | 218,750,664.06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9,556,090.21 | 218,750,664.06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4,844,567.68 | -177,999,573.85 |
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1,195,000.00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85,288,477.47 | 19,556,090.2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44,073,185.07 | 112,461,159.40 | 133,939,758.51 | 180,923,941.92 |
其他业务 | 625,471.70 | |||
合计 | 144,698,656.77 | 112,461,159.40 | 133,939,758.51 | 180,923,941.92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是□否
单位:元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144,698,656.77 | 扣除其他业务收入及贸易收入 | 133,939,758.51 | 无扣除项目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767,043.60 | 扣除其他业务收入及贸易收入 | 0.00 | 无扣除项目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0.53% | 0.00%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625,471.70 | 扣除其他业务收入 | ||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141,571.90 | 扣除贸易收入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767,043.60 | 扣除其他业务收入及贸易收入 | 0.00 | 无扣除项目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0.00 | 无扣除项目 | 0.00 | 无扣除项目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143,931,613.17 | 扣除其他业务收入及贸易收入 | 133,939,758.51 | 无扣除项目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按经营地区分类
按经营地区分类 |
其中: |
市场或客户类型
市场或客户类型 |
其中: |
合同类型
合同类型 |
其中: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其中: |
按合同期限分类
按合同期限分类 |
其中: |
按销售渠道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 |
其中: |
合计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合计
项目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404,795,064.39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79,414.25 | 271,110.99 |
教育费附加 | 310,626.35 | 139,948.88 |
房产税 | 27,229.58 | |
土地使用税 | 126.28 | |
车船使用税 | 5,160.00 | 2,400.00 |
印花税 | 84,928.55 | -1,048.0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06,961.33 | 93,329.16 |
合计 | 1,314,446.34 | 505,741.00 |
其他说明:
63、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9,919,278.55 | 28,651,795.63 |
折旧及摊销 | 5,592,152.45 | 4,130,762.67 |
办公费 | 1,401,063.51 | 2,438,434.14 |
差旅交通费 | 1,100,095.73 | 2,354,494.46 |
房租及物业水电费 | 1,314,688.87 | 696,601.79 |
聘请中介机构费用 | 4,278,381.42 | 5,564,900.76 |
业务招待费 | 1,280,210.29 | 1,845,983.16 |
培训费 | 476,199.02 | 511,702.43 |
股份支付 | 190,000.00 | 195,277.78 |
其他 | 435,661.65 | 469,303.07 |
合计 | 35,987,731.49 | 46,859,255.89 |
其他说明:
64、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0,842,730.38 | 11,865,941.13 |
折旧及摊销 | 819,118.44 | 1,258,052.33 |
差旅交通费 | 1,488,895.91 | 967,634.10 |
房租及物业水电费 | 224,397.87 | 113,990.95 |
业务招待费 | 1,867,240.29 | 2,836,573.25 |
制作费 | 1,042,840.20 | 1,601,819.12 |
项目咨询费 | 9,517,181.17 | 1,612,473.71 |
劳务费 | 3,100.00 | 106,753.85 |
宣传费
宣传费 | 498,234.40 | 156,310.68 |
其他 | 765,330.19 | 420,609.70 |
合计 | 27,069,068.85 | 20,940,158.82 |
其他说明: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8,233,137.00 | 24,218,428.27 |
折旧及摊销 | 347,875.76 | 513,914.43 |
差旅费 | 660,941.91 | 508,165.27 |
委外研发费 | 48,672.57 | |
其他 | 51,674.33 | |
合计 | 19,342,301.57 | 25,240,507.97 |
其他说明: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2,955,700.59 | 1,521,157.34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1,594,685.97 | 630,844.84 |
减:利息收入 | 3,052,713.20 | 2,180,413.78 |
汇兑损益 | -45,802.01 | -173,241.63 |
其他 | 1,189,511.53 | 3,411,674.97 |
合计 | 1,046,696.91 | 2,579,176.90 |
其他说明: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2,604,308.00 | 3,726,877.89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318,160.59 | 557,492.20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333,188.29 | 212,572.97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158,244.49 | 31,917.43 |
合计 | 3,413,901.37 | 4,528,860.49 |
68、净敞口套期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6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93,809.42 | |
合计 | 1,493,809.42 |
其他说明:
70、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3,514.24 | -1,451,432.73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324,230.52 | 4,891,708.05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9,131.81 | |
合计 | 1,261,584.47 | 3,440,275.32 |
其他说明: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48,545.00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56,313,166.55 | -47,095,673.78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0,358.92 | 2,541,507.28 |
合计 | -56,323,525.47 | -44,505,621.50 |
其他说明: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十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29,336.36 | -8,664.38 |
十二、其他 | -4,821,814.49 | -2,830,114.53 |
合计 | -4,851,150.85 | -2,838,778.91 |
其他说明: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131,803.57 | |
使用权资产租赁处置收益 | -0.12 | 174,602.44 |
合计 | 131,803.45 | 174,602.44 |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其他说明: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21,557.39 | 321,324.12 | 121,557.39 |
罚款支出 | 100.00 | 200.00 | 100.00 |
滞纳金支出 | 48,328.24 | 12,784.78 | 48,328.24 |
终止租赁违约金 | 2,670.08 | 1,459,203.66 | 2,670.08 |
其他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469,300.60 | 469,300.60 | |
合计 | 641,956.31 | 1,793,512.56 | 641,956.31 |
其他说明: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5,351,194.54 | 1,936,321.9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9,785,074.14 | -5,934,052.23 |
合计 | -4,433,879.60 | -3,997,730.24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09,532,091.13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3,530,150.72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284,427.63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032.30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623,656.46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98,803.65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9,127,160.68 |
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的影响 | -2,839,137.70 |
所得税费用 | -4,433,879.60 |
其他说明: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3,095,740.78 | 3,971,368.29 |
利息收入 | 3,052,713.20 | 2,180,413.78 |
收回保函保证金 | ||
营业外收入 | ||
往来款 | 6,061,291.56 | 7,340,992.49 |
合计 | 12,209,745.54 | 13,492,774.56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财务费用-手续费 | 63,729.57 | 30,178.72 |
营业外支出 | 520,398.92 | 1,472,188.44 |
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0,915,240.27 | |
经营费用及往来款 | 42,135,313.99 | 28,769,080.04 |
合计 | 53,634,682.75 | 30,271,447.20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入 | 17,700,000.00 | |
企业间借款 | 497,923.64 | |
合计 | 18,197,923.64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租赁付款额 | 6,975,433.18 | 14,058,483.28 |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出 | 120,270.77 | |
合计 | 7,095,703.95 | 14,058,483.28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租赁负债 | 10,173,551.40 | 27,331,523.09 | 3,901,349.62 | 7,273,111.91 | 26,330,612.96 | |
长期应付款 | 17,700,000.00 | 120,270.77 | 2,041,601.09 | 15,538,128.1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547,834.29 | 9,840,962.27 | 3,074,083.56 | 9,314,713.00 | ||
短期借款 | 30,027,270.83 | 74,749,516.82 | 17,188.18 | 49,990,000.00 | 54,803,975.83 | |
合计 | 42,748,656.52 | 74,749,516.82 | 54,889,673.54 | 57,085,703.95 | 9,314,713.00 | 105,987,429.93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项目 | 相关事实情况 | 采用净额列报的依据 | 财务影响 |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05,098,211.53 | -178,611,659.0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61,174,676.32 | 47,344,400.41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612,596.96 | 3,105,414.22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0,378,801.21 | 12,826,590.85 |
无形资产摊销 | 790,596.80 | 608,482.2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887,922.08 | 5,582,728.0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246.06 | 146,721.68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93,809.42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921,035.44 | 1,347,915.71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61,584.47 | -3,440,275.32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785,074.14 | -5,934,052.23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8,903,215.71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9,036,972.89 | 92,507,898.2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5,158,386.17 | 3,615,458.82 |
其他 | -20,915,240.2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012,584.31 | -22,394,185.7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71,354,321.97 | 219,923,484.2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19,923,484.28 | 250,620,564.3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1,430,837.69 | -30,697,080.02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其中:
其中: |
其中: |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71,354,321.97 | 219,923,484.28 |
其中:库存现金 | 15,500.86 | 21,066.4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71,015,512.86 | 219,901,635.2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323,308.25 | 782.55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71,354,321.97 | 219,923,484.28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20,915,240.27 | 使用权受限 | |
ETC保证金 | 5,000.00 | 5,000.00 | 使用权受限 |
合计
合计 | 20,920,240.27 | 5,000.00 |
其他说明:
(7)其他重大活动说明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年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2,405,156.05 | ||
其中:美元 | 293,835.88 | 7.0827 | 2,081,151.39 |
欧元 | 41,133.99 | 7.8592 | 323,280.25 |
港币 | 799.39 | 0.9062 | 724.41 |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 37,724.16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4,800.00 | 7.8592 | 37,724.16 |
港币 |
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应付款 | 609,348.82 | ||
其中:美元 | 86,033.41 | 7.0827 | 609,348.82 |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1,594,685.97 | 630,844.84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6,975,433.18 | 14,058,483.28 |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 | -191,351.05 | |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入 | 17,700,000.00 | |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出 | 120,270.77 |
(2)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
83、其他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8,233,137.00 | 24,218,428.27 |
折旧摊销 | 347,875.76 | 513,914.43 |
委外研发费 | 48,672.57 | |
其他费用 | 712,616.24 | 508,165.27 |
合计 | 19,342,301.57 | 25,240,507.97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9,342,301.57 | 25,240,507.97 |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合计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合计
项目
项目 | 研发进度 | 预计完成时间 | 预计经济利益产生方式 | 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 开始资本化的具体依据 |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减值测试情况 |
2、重要外购在研项目
项目名称 | 预期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 资本化或费用化的判断标准和具体依据 |
其他说明: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
名称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 |
湖北楚中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2023年10月31日 | 0.00 | 100.00% | 受让 | 2023年10月31日 | 取得控制 | 0.00 | -38,186.39 | 23,258.54 |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湖北楚中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现金 | 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0.00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0.00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湖北楚中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楚中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0.00 | 0.00 |
货币资金 | 0.00 | 0.00 |
应收款项 | 0.00 | 0.00 |
存货 | 0.00 | 0.00 |
固定资产 | 0.00 | 0.00 |
无形资产 | 0.00 | 0.00 |
负债:
负债: | 0.00 | 0.00 |
借款 | 0.00 | 0.00 |
应付款项 | 0.00 | 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0.00 | 0.00 |
净资产
净资产 | 0.00 | 0.00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0.00 | 0.00 |
取得的净资产 | 0.00 | 0.00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合并方名称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现金 |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
--或有对价 |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负债:
负债: |
借款 |
应付款项 |
净资产
净资产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取得的净资产 |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是?否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本期新设子公司湖北驭光者技术有限公司、湖北誉光者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遇光者科技有限公司、武汉聚光者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伏光者技术有限公司、南京利光者新能源有限公司、霍普新能源(重庆)有限公司、沈阳御光者新能源有限公司、宜春御光者新能源有限公司、宜兴市利光者新能源有限公司、爱珀科(光泽)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北光森新能源有限公司、苏州辛文新能源有限公司、孝感御光者技术有限公司、溧阳御光者技术有限公司、上海霍普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山西普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山西霍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西霍普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霍普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海霍绿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6、其他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深圳霍德创意设计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深圳市 | 深圳市 | 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服务业 | 100.00% | 受让 | |
上海千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服务业 | 100.00% | 受让 | |
霍普设计(国际)有限公司 | 8,000,000.00(港币) | 香港 | 香港 | 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上海创汇星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 | 1,000,000.00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服务业 | 100.00% | 受让 | |
上海普仕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服务业 | 61.00% | 设立 | |
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 | 16,666,667.00 | 南通市 | 南通市 | 服务业 | 40.00% | 增资 | |
EPOCHENERGYTECHNOLOGYB.V. | 50,000.00(欧元) | 荷兰 | 荷兰 | 服务业 | 40.00% | 设立 | |
上海霍普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90.00% | 10.00% | 设立 |
山西霍普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山西市 | 山西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设立 | |
上海霍绿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建筑安装业 | 52.00% | 设立 | |
湖北驭光者技术有限公司 | 11,000,000.00 | 湖北市 | 湖北市 | 服务业 | 40.00% | 设立 | |
湖北光森新能源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湖北市 | 湖北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38.00% | 设立 | |
苏州伏光者技术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江苏市 | 江苏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40.00% | 设立 | |
苏州辛文新能源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江苏市 | 江苏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40.00% | 设立 | |
南京利光者新能源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江苏市 | 江苏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40.00% | 设立 |
霍普新能源(重庆)有限公司
霍普新能源(重庆)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40.00% | 设立 | |
沈阳御光者新能源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辽宁市 | 辽宁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40.00% | 设立 | |
武汉聚光者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湖北市 | 湖北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40.00% | 设立 | |
孝感御光者技术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湖北市 | 湖北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40.00% | 设立 | |
宜兴市利光者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江苏市 | 江苏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40.00% | 设立 | |
湖北誉光者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湖北市 | 湖北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40.00% | 设立 | |
湖北遇光者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湖北市 | 湖北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40.00% | 设立 | |
爱珀科(光泽)新能源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福建市 | 福建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40.00% | 设立 | |
湖北楚中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00.00 | 湖北市 | 湖北市 | 服务业 | 40.00% | 受让 | |
溧阳御光者技术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江苏市 | 江苏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40.00% | 设立 | |
宜春御光者新能源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宜春市 | 宜春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40.00% | 设立 | |
山西霍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朔州市 | 朔州市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山西普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朔州市 | 朔州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设立 | |
内蒙古霍普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呼和浩特市 | 呼和浩特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设立 |
单位:元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相关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合并日或购买日是指合并方或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或
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合并方或购买方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通常可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股东大会等通过;
、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参与合并各方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合并方或购买方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一般应超过50%),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合并方或购买方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根据爱珀科股东会决议通过的新的公司章程,“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对外投资、融资、担保”等经营财务决策事项均由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提案并形成相关决议时,必须由超过公司全体董事人数之一半的董事对该提案投赞成票。即针对爱珀科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的决策权均由股东会下放至董事会,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表决即可通过。
根据爱珀科股东会决议通过的新的公司章程以及增资协议的约定,爱珀科董事会成员
名,霍普股份有权提名
人,如未来公司董事会人数发生变动的,全体股东确保霍普股份有权提名超过
以上的公司董事。即霍普股份将持续稳定地控制爱珀科董事会。爱珀科2022年
月
日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选举龚俊、宋越、高勇、司继成、李俊军担任公司董事,其中龚俊、宋越、高勇由霍普股份提名,提名董事在爱珀科董事会中过半数,能够控制董事会,霍普股份因此能够主导爱珀科董事会对爱珀科相关活动的决策,从而控制爱珀科。综上所述,公司将爱珀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需满足的前提条件以及截至目前有关条件的完成情况如下:
条件
条件 | 说明 | 完成情况 |
1、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股东大会等通过 | 2022年11月18日,爱珀科召开股东会,同意股权转让事项;2022年11月18日,霍普股份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此次对外投资的议案。此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已完成 |
2、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不适用 |
3、参与合并各方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 爱珀科已于2022年12月16日提交工商变更资料,工商变更登记于2022年12月21日完成。 | 已完成 |
4、合并方或购买方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一般应超过50%),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 根据增资协议,公司已支付本次增资价款的1/3,即人民币1500万元;第二笔1500万元将在工商变更登记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爱珀科工商变更于2022年12月21日完成,公司在2022年12月30日支付第二笔增资款。该笔增资款支付完成后,公司已累计支付合并价款的2/3,超过50%,且公司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 已完成 |
5、合并方或购买方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 爱珀科股东会于2022年12月12日审议通过,由龚俊、宋越、高勇、司继成、李俊军担任爱珀科董事,其中龚俊、宋越、高勇系公司提名,提名董事在爱珀科董事会中过半数,能够控制董事会。爱珀科的财务和经营政策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系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公司章程已于2022年12月21日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生效。公司章程生效后,霍普股份控制的爱珀科董事会可以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 已完成 |
由上表可知,公司将爱珀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需满足的前提条件均已完成,霍普股份将能够对爱珀科实施控制,且对其控制权稳定。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 | 60.00% | -65,798.61 | 0.00 | 32,932,568.56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 | 96,405,006.53 | 205,809.47 | 96,610,816.00 | 38,330,728.80 | 15,538,128.14 | 53,868,856.94 | 49,843,243.65 | 136,728.72 | 49,979,972.37 | 10,358,501.14 | 40,859.28 | 10,399,360.42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 | 17,491,250.65 | -12,088,652.89 | -12,088,652.89 | -54,881,797.30 | 255,511.50 | -419,388.05 | -419,388.05 | -7,307,219.15 |
其他说明: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现金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差额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调整盈余公积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上海朴藤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服务业 | 22.27% | 权益法 | |
丽水简朴勤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丽水市 | 丽水市 | 金融业 | 41.67%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流动资产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少数股东权益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调整事项 |
--商誉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其他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营业收入 |
财务费用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其他综合收益 |
综合收益总额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上海朴藤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丽水简朴勤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朴藤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丽水简朴勤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流动资产 | 5,238,994.68 | 38,806,228.69 | 1,504,693.04 | 38,164,622.18 | |
非流动资产 | 36,000,000.00 | 36,000,000.00 | |||
资产合计 | 5,238,994.68 | 74,806,228.69 | 1,504,693.04 | 74,164,622.18 | |
流动负债 | 3,737,992.32 | -930,363.50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3,737,992.32 | -930,363.50 |
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501,002.36 | 74,806,228.69 | 2,435,056.54 | 74,164,622.18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334,273.23 | 19,180,317.04 | 542,287.09 | 19,015,809.13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4,223,944.27 | 19,181,116.78 | 4,431,958.14 | 19,016,609.13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256,188.11 | 1,520,418.36 | ||
净利润 | -934,054.18 | 641,606.51 | -2,101,671.57 | -3,835,377.82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934,054.18 | 641,606.51 | -2,101,671.57 | -3,835,377.82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39,991.98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0,008.02 | |
--综合收益总额 | -10,008.02 |
其他说明: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其他说明: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 |
直接 | 间接 |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开发扶持金 | 1,022,000.00 | 1,698,000.00 |
社保稳岗补贴 | 20,634.89 | |
失保基金培训补贴 | 1,800.00 | |
失业补贴 | 28,500.00 | |
鼓励用人单位招用类社会保险补贴 | 10,830.60 | |
企业职工培训补贴费 | 39,808.00 | 274,800.00 |
残疾就业补贴 | 1,684.70 | |
扩岗补助 | 6,000.00 | 12,000.00 |
浦东新区就业补贴款 | 1,500.00 | 42,000.00 |
企业扶持金 | 1,533,000.00 | 1,625,000.00 |
崇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 4,000.00 | |
减免退税 | 377.70 | |
2022年疫情期间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租赁社会物业租金补贴 | 5,000.00 | |
留工补贴 | 2,250.00 |
市用人单位吸纳重点群体就业一次性补贴
市用人单位吸纳重点群体就业一次性补贴 | 2,000.00 |
其他说明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本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本公司财务部门、审计部门设计和实施能确保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得以有效执行的程序。董事会通过各相关部门递交的报告来审查已执行程序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合理性。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师也会审计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并且将有关发现汇报给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年以上 | 未折现合同金额合计 | 账面价值 | |
短期借款 | 54,803,975.83 | 54,803,975.83 | 54,803,975.83 | ||
应付票据 | 21,415,172.39 | 21,415,172.39 | 21,415,172.39 | ||
应付账款 | 21,894,019.83 | 9,092,172.82 | 30,986,192.65 | 30,986,192.65 |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年以上 | 未折现合同金额合计 | 账面价值 | |
其他应付款 | 2,487,310.67 | 2,487,310.67 | 2,487,310.67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314,713.00 | 9,314,713.00 | 9,314,713.00 | ||
合计 | 109,915,191.72 | 9,092,172.82 | 119,007,364.54 | 119,007,364.54 | |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年以上 | 未折现合同金额合计 | 账面价值 | |
短期借款 | 30,027,270.83 | 30,027,270.83 | 30,027,270.83 | ||
应付账款 | 25,792,331.52 | 6,968,256.45 | 32,760,587.97 | 32,760,587.97 | |
其他应付款 | 2,424,300.36 | 2,424,300.36 | 2,424,300.36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547,834.29 | 2,547,834.29 | 2,547,834.29 | ||
合计 | 60,791,737.00 | 6,968,256.45 | 67,759,993.45 | 67,759,993.45 |
(3)市场风险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①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期末除银行借款外无应付债券等会因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金融工具,故面临的利率风险较小。
②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汇率风险。本报告期间,本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③其他价格风险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不存在其他价格风险。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与被套期项目以及套期工具相关账面价值 | 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中所包含的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套期调整 | 套期有效性和套期无效部分来源 | 套期会计对公司的财务报表相关影响 |
套期风险类型 | ||||
套期类别 |
其他说明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资产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1,119,080.00 | 11,119,080.0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11,119,080.00 | 11,119,080.00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转入第三层次 | 转出第三层次 |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 购买、发行、出售和结算 | 期末余额 | 对于在报告期末持有的资产,计入损益的当期未实现利得或变动 | ||||
计入损益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购买 | 发行 | 出售 | 结算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119,080.00 | 8,000,000.00 | 11,119,080.00 | ||||||||
合计 | 3,119,080.00 | 8,000,000.00 | 11,119,080.00 | ||||||||
其中:与金融资产有关的损益 | |||||||||||
与非金融资产有关的损益 |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投资业 | 5,389,222.00 | 63.69% | 63.69%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龚俊。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节“第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本节“第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北京都市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参股公司 |
深圳麦格霍普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参股公司 |
上海禾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参股公司 |
重庆承设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参股公司 |
上海晖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参股公司 |
其他说明:
为整合和优化资源配置,结合公司参股公司上海晖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经各股东沟通后决定清算并注销上海晖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
月
日,上海晖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完成注销登记手续办理。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都市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设计服务 | 420,555.45 | 1,423,958.25 | ||
深圳麦格霍普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 设计服务 | 438,381.68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都市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设计服务 | 298,201.42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上海霍普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2023年12月25日 | 2024年12月24日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李俊军、黄新炎、江苏再保南通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2023年09月12日 | 2024年03月11日 | 否 |
李俊军、黄新炎、司继成、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3年12月28日 | 2024年12月19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拆出 |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6,925,459.72 | 6,478,401.40 |
(8)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 北京都市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7,837,456.35 | 5,282,675.12 | 7,715,467.57 | 2,452,999.76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北京都市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25,867.13 | 25,867.13 |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 市场法 |
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重要参数 | 无 |
负债中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产生的累计负债金额 | 385,277.78 |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190,000.00 | |
合计 | 190,000.00 |
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1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孙)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议案》。
全资子公司上海创汇星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普仕昇科技
19.00%股权(对应普仕昇科技注册资本
57.00万元)以
元/每一注册资本方式授予该次股权激励激励对象。该次股权激励锁定期为三年,解锁条件以普仕昇科技公司层面考核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的双项指标予以设置。如锁定期内激励股权未满足解锁条件,则公司将以授予价格收回激励股权,激励对象应无条件配合上述事宜。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6、其他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公司与茂名山湖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山湖海茂名市绿苑小区LY-06地块项目(含补充协议)产生纠纷。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交仲裁申请,要求茂名山湖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所欠设计款4,023,450.00元及违约金1,207,035.00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尚未出具仲裁裁决。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2、利润分配情况
拟分配每10股派息数(元) | 0 |
拟分配每10股分红股(股)
拟分配每10股分红股(股) | 0 |
拟分配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派息数(元) | 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分红股(股) | 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方案 | 根据公司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出现亏损,综合考虑2024年度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亦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 |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子公司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与南通五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因启东市循环经济产业园EPC项目产生纠纷。公司向启东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南通五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所欠工程进度款905,000.00元及违约金4,435.00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尚未开庭。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2)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78,019,927.16 | 106,780,004.90 |
1至2年 | 36,465,604.61 | 134,364,696.85 |
2至3年 | 92,496,861.61 | 81,860,560.42 |
3年以上
3年以上 | 91,082,026.69 | 34,641,730.63 |
3至4年 | 60,377,852.86 | 29,279,718.90 |
4至5年 | 25,951,022.92 | 5,362,008.27 |
5年以上 | 4,753,150.91 | 3.46 |
合计 | 298,064,420.07 | 357,646,992.80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880,270.80 | 1.97% | 5,880,270.80 | 100.00% | 6,116,970.80 | 1.71% | 6,116,970.80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267,425.00 | 1.09% | 3,267,425.00 | 100.00% | 3,267,425.00 | 0.91% | 3,267,425.00 | 100.00%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612,845.80 | 0.88% | 2,612,845.80 | 100.00% | 2,849,545.80 | 0.80% | 2,849,545.8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92,184,149.27 | 98.03% | 139,373,541.42 | 47.70% | 152,810,607.85 | 351,530,022.00 | 98.29% | 89,822,853.20 | 25.55% | 261,707,168.80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77,619,149.27 | 93.14% | 139,373,541.42 | 50.20% | 138,245,607.85 | 332,597,182.00 | 93.00% | 89,822,853.20 | 27.01% | 242,774,328.80 |
关联方组合 | 14,565,000.00 | 4.89% | 14,565,000.00 | 18,932,840.00 | 5.29% | 18,932,840.00 | ||||
合计 | 298,064,420.07 | 100.00% | 145,253,812.22 | 152,810,607.85 | 357,646,992.80 | 100.00% | 95,939,824.00 | 261,707,168.8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重要的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名称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1 | 3,267,425.00 | 3,267,425.00 | 3,267,425.00 | 3,267,425.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2 | 810,545.80 | 810,545.80 | 810,545.80 | 810,545.8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3 | 396,000.00 | 396,000.00 | 303,300.00 | 303,3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4 | 380,000.00 | 380,000.00 | 380,000.00 | 38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5 | 355,000.00 | 355,000.00 | 355,000.00 | 355,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6 | 265,000.00 | 265,000.00 | 121,000.00 | 121,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7 | 233,000.00 | 233,000.00 | 233,000.00 | 233,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8 | 210,000.00 | 210,000.00 | 210,000.00 | 21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9 | 200,000.00 | 200,000.00 | 200,000.00 | 2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6,116,970.80 | 6,116,970.80 | 5,880,270.80 | 5,880,270.8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63,454,927.16 | 3,172,746.36 | 5.00% |
1-2年 | 36,257,304.61 | 3,625,730.46 | 10.00% |
2-3年 | 90,663,705.81 | 45,331,852.91 | 50.00% |
3-4年 | 59,315,462.86 | 59,315,462.86 | 100.00% |
4-5年 | 23,384,597.92 | 23,384,597.92 | 100.00% |
5年以上 | 4,543,150.91 | 4,543,150.91 | 100.00% |
合计 | 277,619,149.27 | 139,373,541.42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95,939,824.00 | 49,550,688.22 | 236,700.00 | 145,253,812.22 | ||
合计 | 95,939,824.00 | 49,550,688.22 | 236,700.00 | 145,253,812.2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客户1 | 92,700.00 | 经营状况好转 | 银行存款 | 发生债务违约 |
客户2 | 144,000.00 | 客户处置资产 | 与客户、供应商签订三方工抵协议,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对抵 | 发生债务违约 |
合计 | 236,700.00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8,055,000.00 | 8,055,000.00 | 2.70% | ||
第二名 | 6,510,000.00 | 6,510,000.00 | 2.18% | ||
第三名 | 6,351,817.35 | 6,351,817.35 | 2.13% | 487,961.44 |
第四名
第四名 | 5,652,581.24 | 5,652,581.24 | 1.90% | 4,502,652.45 | |
第五名 | 5,150,309.80 | 5,150,309.80 | 1.73% | 3,646,971.10 | |
合计 | 31,719,708.39 | 31,719,708.39 | 10.64% | 8,637,584.99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21,639,043.00 | 10,963,896.55 |
合计 | 21,639,043.00 | 10,963,896.55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2)应收股利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重要的账龄超过
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单位往来款 | 14,928,643.53 | 2,608,820.00 |
保证金及押金 | 5,358,499.82 | 7,717,621.95 |
员工暂借款 | 1,353,605.19 | 637,454.60 |
合计 | 21,640,748.54 | 10,963,896.55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6,211,133.70 | 6,863,519.12 |
1至2年 | 3,907,148.89 | 1,882,689.51 |
2至3年 | 1,452,465.95 | 146,037.62 |
3年以上 | 70,000.00 | 2,071,650.30 |
3至4年 | 50,000.00 | 215,037.18 |
4至5年 | 20,000.00 | 13,500.00 |
5年以上 | 1,843,113.12 | |
合计 | 21,640,748.54 | 10,963,896.55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1,640,748.54 | 100.00% | 1,705.54 | 0.01% | 21,639,043.00 | 10,963,896.55 | 100.00% | 10,963,896.55 |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34,110.84 | 0.16% | 1,705.54 | 32,405.30 | ||||||
保证金组合 | 5,358,499.82 | 24.76% | 5,358,499.82 | 7,717,621.95 | 70.40% | 7,717,621.95 | ||||
员工暂借款组合 | 1,353,605.19 | 6.25% | 1,353,605.19 | 637,454.60 | 5.81% | 637,454.60 | ||||
关联方组合 | 14,894,532.69 | 68.83% | 14,894,532.69 | 2,608,820.00 | 23.79% | 2,608,820.00 | ||||
合计 | 21,640,748.54 | 100.00% | 1,705.54 | 21,639,043.00 | 10,963,896.55 | 100.00% | 10,963,896.5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4,110.84 | 1,705.54 | 5.00% |
合计 | 34,110.84 | 1,705.54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本期计提
本期计提 | 1,705.54 | 1,705.54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705.54 | 1,705.54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705.54 | 1,705.54 | ||||
合计 | 1,705.54 | 1,705.5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合并关联方 | 13,100,000.00 | 1年以内 | 60.53% |
第二名
第二名 | 保证金及押金 | 2,802,731.49 | 1-2年 | 12.95% |
第三名 | 合并关联方 | 1,790,100.00 | 1年以内 | 8.27% |
第四名 | 保证金及押金 | 811,491.03 | 1-2年 | 3.75% |
第五名 | 员工暂借款 | 474,000.00 | 1年以内、2-3年 | 2.19% |
合计 | 18,978,322.52 | 87.69% |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43,246,300.00 | 143,246,300.00 | 97,576,300.00 | 97,576,3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3,405,061.05 | 23,405,061.05 | 23,448,567.27 | 23,448,567.27 | ||
合计 | 166,651,361.05 | 166,651,361.05 | 121,024,867.27 | 121,024,867.27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深圳霍德创意设计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霍普设计(国际)有限公司 | 4,076,300.00 | 4,076,300.00 | ||||||
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45,700,000.00 | 45,700,000.00 | ||||||
上海千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2,800,000.00 | 12,800,000.00 | ||||||
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15,000,000.00 | 45,000,000.00 |
上海霍普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上海霍普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30,150,000.00 | 30,150,000.00 | |||
上海霍绿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520,000.00 | 520,000.00 | |||
合计 | 97,576,300.00 | 45,670,000.00 | 143,246,300.00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上海朴藤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4,431,958.14 | -208,013.87 | 4,223,944.27 | |||||||||
丽水简朴勤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016,609.13 | 164,507.65 | 19,181,116.78 | |||||||||
小计 | 23,448,567.27 | -43,506.22 | 23,405,061.05 | |||||||||
合计 | 23,448,567.27 | -43,506.22 | 23,405,061.05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8,535,800.30 | 88,848,094.13 | 111,807,309.23 | 184,070,562.35 |
其他业务 | 4,157,581.79 | 3,634,406.85 | ||
合计 | 92,693,382.09 | 92,482,500.98 | 111,807,309.23 | 184,070,562.35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按经营地区分类
按经营地区分类 |
其中: |
市场或客户类型
市场或客户类型 |
其中: |
合同类型
合同类型 |
其中: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其中: |
按合同期限分类
其中:
其中:
按销售渠道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 |
其中: |
合计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合计
项目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221,927,082.38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3,506.22 | -1,451,432.73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233,392.61 | 4,891,708.05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9,131.81 | |
合计 | 1,180,754.58 | 3,440,275.32 |
6、其他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10,246.0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604,308.00 | 主要系政府财政扶持资金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233,392.61 | 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36,7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20,398.9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09,593.3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93,401.4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806.96 | |
合计 | 3,778,632.69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抵减318,160.59元,收到个税手续费返还333,188.29元,增值税即征即退158,244.49元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8.11% | -1.65 | -1.6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8.76% | -1.71 | -1.71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不适用
4、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