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永达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刘异乡)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刘异乡)

作为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刘异乡,出生于1969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89年8月至1994年8月,任衡阳钢管厂成本核算会计;1994年8月至2007年7月,任湘潭无线电二厂财务科长;2007年7月至2010年3月,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中心支公司财务负责人;2010年4月至2012年11月,任生命人寿保险公司湖南分公司财务负责人;2012年12月至今,任湖南精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2015年1月至今,兼任湘潭金果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7月至今,兼任湘潭市财政会计学会副会长;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本人以现场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为8次,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为0次,委托代理人参加董事会次数为0次,缺

席董事会次数为0次,本人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亦不存在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其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的情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同时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未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出现投反对票、弃权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为2次,本人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为0次。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切实履行有关职责。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期间本人并未出现委托代理人出席或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 日期届次审议议案事项
12023-2-23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1、审议《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对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申报财务报告及相关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22023-4-30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1、审议《关于公司审阅财务报告的议案》
32023-7-28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1、审议《关于公司审阅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仔细地审核了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检查了公司的会计政策、财务状况、财务报告程序,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人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期间本人并未出现委托代理人出席或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情况。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查并研究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合规性,制定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充分发挥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利润分配、现金管理、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2023年任职期间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部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积极沟通,在审计工作开始前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会计师事务所召开沟通会,就审计报告及相关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

42023-9-25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对公司2023年1-6月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2、《关于公司申报财务报告及相关报告的议案》
52023-10-31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公司审阅财务报告的议案》

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会议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中小股东关注的关于公司业务发展、未来战略规划等方面的问题,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真正做到为中小股东发声,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的机会,及时了解公司的战略规划、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并在会上积极参与相关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专业性判断和建设性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多次前往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和调研,以深入了解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时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随时保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联系,及时获悉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的情况。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不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能够吸收采纳和及时落实,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支持和保障。公司证券部积极传达监管动态和相关监管要求,对独立董事提出的相关疑问积极予以回应,对相关制度进行了非常及时的修订完善。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相关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相关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报财务报告及相关报告的议案》,于2023年4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审阅财务报告的议案》,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审阅财务报告的议案》,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报财务报告及相关报告的议案》。上述议案均经公司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人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审计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真实可信,展现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相关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相关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相关事项。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体系、奖惩激励机制和薪酬制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下设的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报董事会审批。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合理、合规、合法。公司未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对于本人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及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异乡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