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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瑞股份:关于2023年度股权转让承诺方业绩承诺履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股权转让承诺方业绩承诺履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9月11日,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瑞股份”)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瑞良先生以及张依君女士与梧州市东泰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梧州东泰”)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相关承诺方作出的承诺以及承诺履行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份协议转让交易承诺方承诺事项概述

(一)承诺方:孙瑞良、张依君(合称“乙方”)

(二)业绩承诺内容:

1、乙方承诺,乙方就上市公司现有全部业务、资产、负债、人员(以下简称为“现有业务”)自2020年至2023年期间(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间”)实现的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承诺如下:

(1)上市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不得为负;

(2)现有业务在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500万元、3,000万元、4,500万元,合计不低于10,000万元且2021年、2022年及2023年通过深交所披露的年度报告中经审计的当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低于当年度净利润。

2、为免疑义,各方同意以上承诺净利润需以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和资产为基准,不含甲方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后,上市公司新增的对外投资项目或收购项目产生的盈亏。

3、若上市公司2020年度出现亏损或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在业绩承诺期间任一年度净利润未达到承诺业绩,则乙方应当在当年度年度报告披露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当年应支付的补偿款金额=现有业务当年承诺的

净利润-现有业务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上述承诺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二、2022年度承诺履行的进展情况

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4,848,933.43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1,616,370.77元,剔除梧州东泰取得公司控制权后新增的对康泽药业投资产生的盈亏,即本期根据权益法确认康泽药业的投资收益7,255,809.93元,加回投资康泽药业资金占用成本7,828,387.49元后,最终实现“现有业务”当年实现的净利润22,188,948.33元,未能实现2022年度承诺的业绩,业绩承诺完成率为73.96%,业绩承诺方需按约定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当年应支付的补偿款金额=现有业务当年承诺的净利润-现有业务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即7,811,051.67元。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自2022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孙瑞良及张依君需要向公司补偿的金额为7,811,051.67元。

公司已收到控股股东梧州东泰转来的《仲裁申请书》和《仲裁受理通知书》((2024)中国贸仲京字第016485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已受理控股股东梧州东泰提交的关于与孙瑞良、张依君业绩补偿事项的仲裁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业绩承诺补偿事项进展及仲裁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三、2023年度业绩实现情况

2023年度,华瑞股份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0,866,476.07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8,959,640.13元,剔除梧州市东泰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取得华瑞股份控制权后新增的对康泽药业投资产生的盈亏,即剔除本期根据权益法确认康泽药业的投资损失7,113,853.60元、本期确认康泽药业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98,545,621.83元以及投资康泽药业资金占用成本6,911,647.99元的影响,最终实现的净利润为13,611,483.29元,未能实现2023年度承诺的业绩,业绩承诺完成率为30.25%,业绩承诺方需按约定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当年应支付的补偿款金额=承诺的净利润-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即31,388,516.71元。

四、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已通知承诺方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履行承诺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

的后续进展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会计师出具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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