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54,279,785.84元,2023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828,637,069.29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3,782,530.33元,2023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25,408,231.04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拟进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暂以截至公司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前一交易日的总股本209,238,25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5,540,531股后的股本203,697,719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44,437,262.80元(含税)。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公司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且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