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3年,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监督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报告期内监事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共召开八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的有关发行上市的财务报告并同意报出的议案。
2、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最近三年的有关发行上市的财务报告及其他专项报告并同意报出的议案。
3、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最近一期的有关发行上市的财务报告并同意报出的议案。
5、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最近一期的有关发行上市的财务报告并
同意报出的议案。
6、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及相关公告。
7、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3-014)。
8、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年11月修订)》、《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8)。
二、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监督。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依法列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依法出席了所有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决议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严格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发生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未发现其在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管理体系、财务状况、定期报告等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和财务管理规范;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四)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或出售重大资产行为。
五)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对肇庆市飞南乡村振兴公益基金会捐赠、从参股公司广东中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无偿担保等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六)内部控制评价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认为:2023年度,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良好地贯彻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执行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实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七)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公司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登记管理,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严格规范内幕信息传递流程,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备案。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也未发生因上述情形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度,监事会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独立监督职能,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升。2024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2、将继续加强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督促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3、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保持与内审部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公司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进
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4、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和监督水平,加强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财务等知识的学习,充分发挥监事的工作主动性,持续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围绕公司实际运营工作,提出合理化的建议,确保公司内控措施的有效执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特此报告。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