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对《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监事对《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和实际负责的工作,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不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具体管
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且未与公司就其薪酬或津贴签署任何书面协议的非独立董事,不从公司领取董事职务报酬、津贴。
2、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的职务津贴为税前人民币10万元/年。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不领取监事津贴。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独立董事职务津贴按月发放;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上述董事、监事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