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843,572.51元,公司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9,984,581.35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017.5439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087,719.5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273.19%。2023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总额35,087,719.5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273.19%,占期末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的26.99%,占期末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的23.47%。截至2023年年报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银行或其它形式的贷款,拟分红金额不会影响未来偿债能力。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