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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岸蛋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目录序号

序号内容页码
1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2
2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3-9
1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200Z0104号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近岸蛋白)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鉴证报告仅供近岸蛋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近岸蛋白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二、董事会的责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近岸蛋白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近岸蛋白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外经贸大厦15层/922-926(100037)TEL:010-66001391FAX:010-66001392E-mail:bj@rsmchina.com.cnhttps://www.rsm.global/china/
2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后附的近岸蛋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近岸蛋白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此页为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4]200Z0104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胡新荣中国注册会计师:李伟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肖细敏
2024年4月26日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将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26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54.386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06.19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298.25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2,078.6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74,219.58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00Z005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20,184.09万元,累计收到利息收入4,759.65万元,支付相关银行手续费0.14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58,795.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中,购买61,990.00万元结构性存款,购买可转让大额存单3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为66,291.70万元,自有资金账户募投项目待支付金额513.30万元。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本公司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以及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
注:上表所列数据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包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315.85万元,本公司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共计8,376.35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1,807.74万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20,184.0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为人民
币1,315.8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及大额存单共计91,99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银行账户名称产品类型收益类型金额是否赎回
1建行吴江运东开发区支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25,000.00
2兴业银行苏州分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3,490.00
3招商银行吴江支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9,500.00
4建行上海张江分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12,000.00
5招商银行上海豫园支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2,000.00
6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募集)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10,000.00
7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募集)大额存单保本固定收益19,000.00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公司于2022年11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7,2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4,219.58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2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73%。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部分永久补流的超募资金7,200万元全部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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