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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十二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子公司内蒙古金河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承包经营的议案》

2、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7)《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8)《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2023年公司与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关联交

易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新增为子公司及二级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3)《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5)《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6)《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7)《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8)《关于监事会换届提名候选人的议案》

(19)《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3、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张千岁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5、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2)《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7、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与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预计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

(3)《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4)《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8、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0、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3)《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4)《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批)的议案》

(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12、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关联交易情况、续聘公司财务会计审计机构、会计政策变更、《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股权激励执行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和监督检查,做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切实履行了各项决议,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能遵守《公司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点,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本年度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检查,认为公司2023年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未发现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4、关于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相关交易已依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履行了法定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5、关于续聘公司财务会计审计机构情况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务过程中表现出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机构。

6、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信息,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要求,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7、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遵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认真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8、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事项进行核查。经核查,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失去股权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进行了相应调整,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再次确认,调整后的最终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任职人员,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9、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的情况

监事会核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定期报告,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财务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0、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

2023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均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不存在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没有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其他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11、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监事会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不存在超越权限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合法、合规,保证了募集资金存储安全、使用合理,保障了公司、股东以及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12、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3年,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防范经营风险,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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