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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长青科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因日常经营需要,公司预计2024年度向关联人采购材料、接受劳务的关

联交易额度不超过2,600万元。

2、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周银妹、胡锦骊、薛国锋、张佳俊均依法回避表决。

3、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独立

董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关联股东常州长青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埃潍控股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人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预计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材料/接受劳务

常州佳音金属构

件有限公司

采购材料 市场定价 2,600.00 1,662.10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2023年发

生金额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23

关联交易内容年累计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比例披露日期及索引

向关联人采购材料/接受劳务

常州佳音金属构件有限公司

采购材料 1,662.10 2,000.00 -16.90% -

1,662.10 2,000.00 -16.90%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基本情况:常州佳音金属构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佳;注册资本:128万元;注册地址:武进区横山桥镇星辰村3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金属材料制造;木制容器制造;软木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常州佳音金属构件有限公司总资产1,900.00万元,净资产584.18万元。2023年1-12月,常州佳音金属构件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17.47万元,净利润46.01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常州佳音金属构件有限公司是公司董事长周银妹非近亲属担任总经理的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常州佳音金属构件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上述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均采用市场定价,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出于业务经营需要,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长期存在,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关联董事周银妹、胡锦骊、薛国锋、张佳俊均依法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2024 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此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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