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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羽臣: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添顺)

本人作为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在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黄添顺,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民主党派九三学社社员。1991年9月至1995年6月担任汕头市司法局下属汕头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1995年7月至2002年6月担任广东国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2017年6月至2019年5月,担任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8年10月至2021年8月,担任江西施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2年至今担任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合伙人会议主席;2022年9月担任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计召开5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应出席次数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投票情况
黄添顺5500均为赞成票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计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应出席次数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黄添顺2200

2023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在参加会议前,认真阅读、详细研究了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在会议上,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对各项议案均独立负责的发表意见。2023年度,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本人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中的作用,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核,并就报告期内的重大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事前认可意见

时间届次发表事前认可的事项
2023年4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1.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 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独立意见

时间届次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1.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3年4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3.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议案; 5.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6.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开展2023年度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8.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关于终止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15.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3年5月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1.关于更正《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6月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1.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3年8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4.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了4次审计委员会、1次战略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发生召开提名委员会。

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选举本人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同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包括战略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本人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

经验,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切实履行委员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管理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我和其他独立董事将在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六)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七)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八)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现场出席股东大会听取投资者意见,及时阅读公司公告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公司相关资料,对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九)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同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十)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在关联交易方面,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我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并就有关情况与相关部门进行了了解,认为符合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基于独立判断,我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在定期报告方面,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方面,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各项专项监督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本人认为,公司现有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体系健全,能够有效执行各项制度,较好防范各类经营风险,保证公司经营活动有序开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实施情况,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四)在续聘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方面,我认真查阅了拟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要求,执业人员具备良好的执业素质和执业道德,在进行公司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在相关业务的处理上具有丰富经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

的履行了双方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面,《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相关制度标准,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行业环境,薪酬的考核及制定程序完备合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面,2023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人对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年度,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能事先获取资料和信息并做充分了解,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沟通,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交流,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我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添顺

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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