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20
2024年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一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俊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丹丹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99,998,44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6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6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3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4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4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49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资料。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锦浪科技、公司 | 指 |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锦浪电力 | 指 | 宁波锦浪电力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欧赛瑞斯 | 指 | 上海欧赛瑞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宁波集米 | 指 | 宁波集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宁波锦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上海锦浪 | 指 | 上海锦浪新能源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锦浪低碳 | 指 | 宁波锦浪低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Solis | 指 | SOLIS AUSTRALASIA PTY LTD,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锦浪智慧 | 指 | 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西安行思行远 | 指 | 西安行思行远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锦浪储能 | 指 | 锦浪储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橙意光伏 | 指 | 橙意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宁波粒集 | 指 | 宁波粒集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锦浪香港 | 指 | 锦浪(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越南锦浪 | 指 | 越南锦浪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锦浪控股 | 指 | 锦浪控股有限公司(曾用名:宁波聚才财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锦浪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股东 |
光伏 | 指 | 太阳能光伏效应,又称为光生伏特效应,是指光照使不均匀半导体或半导体与金属组合的部位间产生电位差的现象 |
逆变器 | 指 | 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中的关键设备之一,其作用是将太阳能电池发出的直流电转化为符合电网电能质量要求的交流电;同时逆变器也是整个光伏发电系统中多种信息传递与处理、实时人机交互的信息平台,是连接智能电网、能源互联网的智能化关键设备 |
组串式逆变器 | 指 | 组串式逆变器是对数串光伏组件进行单独的最大功率点跟踪,再经过逆变以后并入交流电网,一台组串式逆变器可以有多个最大功率峰值跟踪模块,功率相对较小,主要应用于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在集中式光伏发电系统亦可应用。根据电能是否能够储存,组串式逆变器分为并网组串式逆变器和储能组串式逆变器 |
储能逆变器 | 指 | 储能逆变器除能够将直流电逆变后并入电网外,还能将光伏发电系统与储能电池系统相结合,储备电能以供使用,起到“负荷调节、存储电量、配合新能源接入、弥补线损、功率补偿、提高电能质量、孤网运行、削峰填谷”等作用 |
分布式光伏电站 | 指 | 发出电力在用户侧并网的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电站发出的电力以“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的方式消纳,根据应用场景、屋顶类型和售电模式不同,分布式光伏电站一般可分为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 |
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 | 指 | 分布式光伏电站的一种类型,通常在居民住宅屋顶建设,一般采用“全额上网”的电力消纳方式,客户为当地电网公司 |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 | 指 | 分布式光伏电站的一种类型,通常在工商业建筑屋顶建设,一般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电力消纳方式,“自发自用”部分电力的客户为终端企业客户,“余电上网”部分电力的客户为当地电网公司 |
集中式光伏电站 | 指 | 发出电力在高压侧并网的光伏电站。集中式光伏电站发出的电力直接升压并网,由电网公司统一调度,一般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占地面积大等特点 |
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 | 指 | 国家发改委制定电网公司对光伏电站并网发电电量的收购价格(含税) |
光伏发电系统集成商 | 指 | 光伏发电系统集成商是指通过采购光伏组件、并网逆变器、支架等其它电气设备等部件后,匹配集成后销售给下游安装商或投资业主 |
安装商 | 指 | 安装商的下游客户主要是投资业主,从其承揽业务并完成光伏系统的安装,其所需光伏系统设备可以从光伏系统集成商购买,也可以直接从各部件制造商分别购买后组装成完整系统 |
EPC承包商 | 指 | EPC承包商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整个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方面承包的机构 |
投资业主 | 指 | 投资业主为光伏发电系统的最终客户,包括工商业用户、户用用户及电站投资者等 |
ETL认证 | 指 |
被北美权威机构和零售商广泛认可的产品安全认证,代表产品符合了北美适用的电气及其他安全标准的要求
SAA认证 | 指 | Standards Association of Australian 的缩写,进入澳大利亚市场的电器产品必须符合SAA认证 |
MPPT | 指 | 通过逆变器或其他功率调节器控制太阳能电池阵列的输出电压或电流,使太阳能电池阵列始终工作在大功率点上的一项关键技术,英文全称为Maximum Power Point Tracker |
Wood Mackenzie | 指 | 全球市场调研机构Wood Mackenzie公司 |
PVEL | 指 | 美国权威光伏组件测试实验室PV Evolution Labs |
EuPD | 指 | 全球太阳能行业的顶级研究所 |
瓦(W)、千瓦(kW)、兆瓦(MW)、吉瓦(GW) | 指 | 电的功率单位,具体单位换算为1GW=1,000MW=1,000,000kW=1,000,000,000W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度,即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3年12月31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锦浪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763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锦浪科技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Ginlong Technologies 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Ginlong Technologies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一鸣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象山县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金通路57号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5712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象山县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金通路57号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5712 | ||
公司网址 | www.ginlong.com | ||
电子信箱 | ir@ginlong.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婵 | 林梦丽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象山县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金通路57号 | 浙江省象山县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金通路57号 |
电话 | 0574-65802608 | 0574-65802608 |
传真 | 0574-65781606 | 0574-65781606 |
电子信箱 | ir@ginlong.com | ir@ginlong.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部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耿振、戴晨雨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李文杰、廖翔 | 2019.03.19-2025.12.31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6,100,836,987.28 | 5,889,601,424.82 | 5,889,601,424.82 | 3.59% | 3,312,414,694.92 | 3,312,414,694.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79,357,432.20 | 1,059,965,016.64 | 1,059,733,016.03 | -26.46% | 473,833,499.69 | 473,907,747.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786,048,520.96 | 1,042,555,827.09 | 1,045,176,803.03 | -24.79% | 392,025,485.90 | 392,679,623.9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83,040,120.02 | 961,642,018.93 | 961,642,018.93 | -60.17% | 632,512,384.85 | 632,512,384.8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98 | 2.86 | 2.86 | -30.77% | 1.29 | 1.2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95 | 2.84 | 2.84 | -31.34% | 1.28 | 1.2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78% | 35.09% | 35.09% | -24.31% | 23.05% | 23.05%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资产总额(元) | 21,592,306,774.67 | 14,924,865,458.94 | 14,924,423,755.10 | 44.68% | 6,310,960,707.68 | 6,310,747,046.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7,756,101,026.30 | 4,246,193,384.31 | 4,245,743,815.75 | 82.68% | 2,240,258,529.64 | 2,240,040,961.69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
2、公司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对2021年度和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公司报告期末至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是 □否
支付的优先股股利 | 0.00 |
支付的永续债利息(元) | 0.00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 1.9451 |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654,306,172.40 | 1,596,639,023.17 | 1,390,440,779.12 | 1,459,451,012.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24,243,833.04 | 302,944,322.89 | 124,318,078.18 | 27,851,198.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12,215,119.77 | 335,248,248.04 | 124,833,805.77 | 13,751,347.3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6,609,774.77 | -220,800,262.98 | 96,428,915.02 | 390,801,693.21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82,400.24 | -1,002,472.21 | -73.9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0,476,352.95 | 28,477,008.42 | 17,273,815.88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33,926,171.16 | 7,495,995.94 | 81,529,750.93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0,877.80 | 20,905.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68,339.13 | -4,378,411.77 | -576,200.3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5,335.9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2,660,667.57 | 16,056,785.18 | 17,020,073.52 | |
合计 | -6,691,088.76 | 14,556,213.00 | 81,228,123.98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项目系增值税加计抵减。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38制造业”中的“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类”下属的“C3825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公司专注于光伏发电领域,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可再生能源行业。光伏逆变器属于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中不可或缺的核心设备,是电力电子技术在可再生能源发电领域的应用,属于国家加快培育和发展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新能源产业。因其技术壁垒较高,在发展初期一直被国外逆变器企业所垄断,我国的部分逆变器企业在不断研发过程中逐步突破技术障碍,目前已在全球逆变器行业中占据重要地位。光伏发电是利用半导体界面的光生伏特效应而将光能直接转变为电能的一种技术。太阳能电池经过串联后进行封装保护可形成大面积的光伏电池组件,再配合上逆变器等部件形成了光伏发电系统。
(一)光伏逆变器行业
伴随着全球可再生能源的大力发展,叠加“碳达峰、碳中和”战略背景,全球光伏产业化水平和规模不断提高,根据调研机构Wood Mackenzie公司发布的研究报告,全球在2023年安装的光伏系统装机量达到417GW,与2022年相比增长了80%以上。在政策支持与技术革新的共同驱动下,我国光伏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装机规模、利用水平、技术装备、产业竞争力迈上新台阶,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我国2023年光伏新增装机量达到216.88GW,同比增长148.1%,为有史以来年度装机量最高值。截至2023年12月底,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610GW,超越水电,成为全国装机量第二大电源形式,在电力能源结构中的地位进一步攀升。光伏逆变器作为光伏发电系统的核心设备,光伏逆变器的行业发展情况与全球光伏产业的发展趋势一致,光伏逆变器市场整体规模也保持较快增长。根据美国咨询机构伍德麦肯兹(WoodMackenzie)发布的2022年全球逆变器出货量排名前十,全球光伏逆变器出货量靠前的企业均为中国企业,且占全球光伏逆变器总出货量的大部分。根据海关出口数据统计,2023年我国逆变器出口实现99.54亿美元,同比2022年的89.38亿美元上升11.37%。
随着传统光伏市场需求稳步增长,逆变器企业在传统市场中的竞争加剧。与此同时,海外新兴市场迎来快速发展,中国逆变器厂商出海步伐加速,越来越多具备成本优势的中国企业参与到新兴市场的竞争中,光伏逆变器的全球化竞争越来越激烈。随着逆变器产品逐渐升级及技术的不断进步,逆变器的制造成本将会摊薄,成本逐渐呈现下降趋势。从市场竞争格局来看,近年来国内逆变器企业努力拓展海外渠道,加速海外布局,由于产品品质基本与海外企业相当,而人工、制造成本相比海外企业低,国内逆变器企业竞争优势较为明显。
(二)光伏发电行业
光伏行业是结合新能源发电与半导体技术的战略性新兴行业,也是受到国家产业政策和财政政策重点支持的新能源行业,光伏发电具有可持续性、清洁性和地域限制小等突出优势。国家在《“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中提出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开发并举,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将分布式光伏的发展地位和重要性提升至与集中式光伏并列,利用两者的不同特性和应用场景,更好地利用太阳能资源。近年来,我国分布式光伏发电呈现稳步提升趋势。2023年,全国新增并网容量216.3GW,其中集中式120.01GW,分布式96.29GW,分布式光伏中户用光伏新增装机达到43.48GW。
2023年分布式光伏再创下装机纪录,分布式光伏正呈现多区域、分散式开发的形势。2023年,分布式新增装机容量排名前十的省份包括河南(13.9 GW)、江苏(12.2GW)、山东(10.1GW)、安徽(8.5GW)、浙江(7.6GW)、广东(6.3GW)、河北(5.3GW)、江西(5.1GW)、湖南(5.0GW)、福建(4.0GW)。传统的分布式大省山东、河北增速放缓,南方城市例如江苏、安徽等省份的户用光伏装机量显著增加。
(三)行业周期性、季节性和区域性特征
1、周期性
因环保需求及技术进步,全球光伏市场总体保持健康发展趋势。当全球经济向好时,政策支持力度加大,从而推动产业的持续发展;反之则降低支持力度。一定程度上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目前,我国的光伏行业相关产业正处于发展阶段。
2、区域性
全球光伏市场的区域性特征较为明显,由于欧洲等发达国家及地区较早的出台了一系列积极的太阳能产业政策及发展规划,因此光伏市场起步较早,全球光伏市场在2011年前以欧洲市场为主。但随着光伏发电成本的下降以及各国纷纷推出扶持政策,市场主要区域逐步向中国、印度、拉美、美国等市场发展,光伏市场区域从欧洲逐步扩展到全球。在我国市场区域中,光伏发电应用逐渐从以西部集中式大型地面电站为主,发展至东中西部共同发展、分布式光伏电站与集中式光伏电站共同发展的格局。
3、季节性
光伏逆变器业务:在市场政策调整截止日前,客户采购往往会比较集中,但是由于各国政策的调整时间各异、政策调整时间各年可能存在差异,故行业总体没有对应具体时间的季节性特征。受春节假期因素影响,行业内第一季度国内经营业绩一般低于其他季度。由于土建施工环境受温度影响的原因,在一些气候较严寒地区的项目在春节左右的季节会相应减少。
新能源电力生产业务:因各个季节的日照角度及时间、昼夜交替、气候状况等自然因素条件存在差异,公司光伏电站发电情况存在相应的季节性特征。一般而言,夏季日照时间较长、太阳辐射量较多,光伏电站实际发电量较多;冬季光伏电站实际发电量则相对较少。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光伏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立足于新能源行业,专注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领域。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组串式逆变器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产品为组串式逆变器,为公司最大的业务领域。自2019年以来,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锦浪智慧,从事新能源电力生产业务和户用光伏发电系统业务,进行太阳能光伏电站开发、建设及运营,以作为公司现有业务的重要补充,实现公司业务的多元化布局和产业链延伸。
(一)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介绍及经营模式
1、光伏逆变器业务
组串式逆变器是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不可缺少的核心设备,主要应用于光伏发电系统,其运用功率变换及控制系统,将太阳能电池组件产生的直流电转化为符合电网电能质量要求的交流电,直接影响到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发电效率及运行稳定性;同时,组串式逆变器也是整个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中多种信息传递与处理、实时人机交互的信息平台,是连接智能电网、能源互联网的智能化关键设备。
通过多年持续不断的研发投入和积累,公司已拥有多款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按能量是否可以储存,公司组串式逆变器可分为并网组串式逆变器和储能组串式逆变器;因电网接入和负荷使用情况,组串式逆变器又分为单相和三相系列,根据应用场景又可划分户用、工商业、大型地面电站系列。其根据不同的功率等级再细分为不同规格的机型。公司具体产品种类如下:
产品类别 | 产品型号 | 产品实物图 | |
并网组串式逆变器 | 三相组串式逆变器 | 3kW-320kW |
单相组串式逆变器 | 0.7kW-10kW | ||
储能组串式逆变器 | 单相储能组串式逆变器 | 3kW-16kW | |
三相储能组串式逆变器 | 5kW-20kW |
纯离网储能组串式逆变器 | 4kW-5kW | ||
单相交流耦合逆变器 | 3.6kW-6kW | ||
工商业储能产品 | 工商业光储逆变器 | 50kW |
光伏DC-DC储能模块 | 60kW | |
PCS储能模块 | 100kW |
公司光伏逆变器转换效率:
指标含义:转换效率是指额定输入逆变器的能量(通常是由太阳能电池板光伏效应产生的能量)和逆变器额定输出到交流电网能量的比值,逆变器转换效率=逆变器额定输出功率/逆变器额定输入功率*100%。公司通过引进SiC新型半导体材料、高效的磁性器件、性能优异的DSP、高效控制算法,带动逆变器效率不断提升,目前锦浪逆变器最大效率已达到99.1%。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以及管理体系,形成自身的盈利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专注于组串式逆变器领域,主要盈利模式是依托公司多年来在组串式逆变器领域积累的技术、产品、品牌等优势,通过销售组串式逆变器产品实现收入,获取收益。
(2)采购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生产计划、销售订单、库存情况以及原材料市场情况进行采购。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分为电子元器件、结构件以及辅料等。
在供应商的甄选方面,由公司采购部负责对供应商的资质、产品品质、产品价格、生产能力、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估,在评估后将合格的供应商加入到公司《合格供方名录》。
公司生产部门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销售计划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物资管理部门根据生产计划,结合往年同期数据,预测原材料需求计划量,并与现有库存相比较,在考虑安全库存的基础上确定采购计划。
经公司对供应商的严格甄选后,与主要供应商建立长期的稳定合作关系,就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均直接向《合格供方名录》中的企业进行采购,双方签订订单合同,明确责任。
(3)生产模式:
生产管理部门每年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年度销售计划制定年度生产计划,销售部门每月提出下月销售计划,生产管理部门根据销售计划、库存量、生产设备情况制订下月月度生产计划。
生产车间根据生产计划与生产指令组织生产。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产品的生产流程管理,监督安全生产,组织部门的生产质量规范管理工作;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生产执行情况,对生产过程的各项关键质量控制点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检验。
(4)销售模式:
组串式逆变器作为光伏系统的主要核心部件,需要和其它部件集成后提供给最终电站投资业主使用。光伏系统在供给业主使用之前,存在相应的系统设计、系统部件集成以及系统安装环节,虽然最终使用者均为光伏系统投资业主,但是设备也可由中间环节的某一类客户采购。
公司主要客户为光伏发电系统集成商、安装商、EPC承包商和投资业主等,主要产品以直销模式为主,公司四类具体客户情况如下:
1)光伏发电系统集成商
光伏发电系统集成商是指通过采购光伏组件、并网逆变器、支架等其它电气设备等部件后,匹配集成后销售给下游安装商或投资业主。
2)安装商
安装商的下游客户主要是投资业主,从其承揽业务并完成光伏系统的安装,其所需光伏系统设备可以从光伏系统集成商购买,也可以直接从各部件制造商分别购买后组装成完整系统。
3)EPC承包商
EPC承包商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整个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方面承包的机构。
4)投资业主
投资业主为光伏发电系统的最终客户,包括工商业用户、户用用户及电站投资者等。
公司产品销售包括国内销售与国外销售,主要通过直接销售的方式进行,公司主要销售模式如下:
1)国内市场的销售模式
公司积极通过参加展会、一对一推介、广告宣传等活动进行推广和获取订单,根据合同约定组织发货,主要客户规模普遍较大,公司通过进入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名录,主要以直接议价询价的方式销售于客户。
2)国外市场的销售模式
公司专注于技术研发和产品质量的提升,通过长时间的积累,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取得出口国的资质认证、获得出口国准入许可,将产品直接销售给海外客户。公司拥有完整的销售、服务体系,建立自身海外营销团队负责市场推广,该部门主要通过分析国际市场运行趋势确定目标市场区域,由业务人员按地区进行分工,通过参加国际性展会、拜访行业重点客户、电话邮件等方式拓展海外业务。
公司分别在澳洲和美国设立子公司负责澳洲地区和北美地区营销推广,其他主要海外市场区域一般由公司营销团队负责先期开发,进行认证、宣传等工作,而主要随着海外市场客户规模的不断增加,为更及时为当地海外市场提供服务,节约海外市场客户服务、推广和维护成本,公司分别在欧洲、印度、拉美、东南亚及非洲等当地地区委托第三方境外机构协助公司进行市场服务、推广和维护工作,日常公司有相应地区业务人员负责跟踪对接上述机构。
公司制定并执行严格的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积极通过参加展会、一对一推介、广告宣传等活动进行推广和获取订单。
(5)管理模式: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建立起规范的管理制度,并建立了覆盖销售、采购、生产、库存等生产经营活动的ERP系统,对所有的采购、生产、库存、销售等活动进行控制。公司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流程,保证了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管理的高效运行。
2、新能源电力生产业务
公司新能源电力生产业务由全资子公司锦浪智慧开展,投资运营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包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和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两种类型分布式光伏电站的盈利模式和营运模式基本相同。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侧重于单个工商业终端客户的开发建设;而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具有屋顶资源丰富、市场潜力巨大、开发周期较短、实施难度较低、收益稳定可靠(在全额上网模式下电费由电网公司支付)的特点,其聚焦于整个目标市场区域的开发建设。
(1)盈利模式:
公司新能源电力生产业务由全资子公司锦浪智慧开展,主要盈利模式是锦浪智慧通过下属光伏电站项目子公司进行工商业和户用两种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开发、投资、建设及持有运营。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和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通常分别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和“全额上网”的售电模式,将所生产的电力销售给终端企业客户和电网公司等电力需求方以实现收入,该等电站所有权归属公司所有。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主要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售电模式,在此模式中,公司一般在终端企业客户的建筑物屋顶上建设光伏电站,光伏电站产生的电力主要由终端企业客户使用,“自发自用”部分的售电单价,系公司与终端企业客户根据当地电网企业的售电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余电上网”部分的售电由电网公司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电价进行结算。“自发自用”部分的售电单价一般高于“余电上网”的售电价格,“自发自用”部分电力的客户为终端企业客户,“余电上网”部分电力的客户为当地电网公司。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主要采用“全额上网”的售电模式,在此模式中,公司一般在居民住宅屋顶建设光伏电站,光伏电站产生的电力由当地电网公司按照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全部收购并结算,该模式的客户为当地电网公司。
(2)营运模式:
公司新能源电力生产业务投资运营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包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和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两种类型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营运模式基本相同,主要考量企业的市场开发、风险控制、技术评估、运维管理等综合能力。
通过专业化自主运营,公司已打造了一支从业经验丰富、专业构成互补、凝聚力强的专业团队,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体系,从业务前期开发到建成后的运维管理,公司对业务流程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风险控制、监督和专业管理,形成了较强的项目挑选和风控能力、项目质量监督能力、运行维护和发电效益保障能力。 锦浪智慧新能源电力生产业务流程如下:
1)开发踏勘、内部决策等项目前期工作
①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
A、项目开发与踏勘锦浪智慧拥有专业的业务开发团队,通过市场开拓获取有意向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潜在工商业项目,并对潜在项目进行一次踏勘形成项目初审报告。项目初审报告主要对该项目终端企业客户的基本情况及经营状况等方面进行初步分析,由项目初审委员会进行审核评估。待初审会评估通过后,锦浪智慧将该潜在项目纳入新能源电力开发项目库,同时推进项目前期开发、签订意向协议及备案等工作。终端企业客户的基本情况及需求差异较大,因此对业务开发团队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B、投委会决议及项目建设准备
锦浪智慧对项目库中的项目执行严格的内部决策制度,成立投资委员会对项目是否继续推进进行最终的评估判断。投委会成员主要由项目开发部、技术部、风控部、法务部、业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等构成。
在进行二次实地踏勘后,投委会成员通过对项目所在地域、光照情况、当地综合电价、业主类型、业主经营情况、征信情况、实际消纳以及预期收益进行全方位的评估后形成投资评审报告并提交投委会审核。
若项目未通过投委会审核评估,项目即终止推进;通过投委会审核评估的项目,锦浪智慧将对其进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并与终端企业客户签订合同能源管理等协议;协议签署后,双方将积极推进与完成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程序。
②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
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所需屋顶资源数量多且分散,同时单个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规模较小且差异化程度较低,出于管理便利性、规模效应等因素考虑,锦浪智慧侧重于对整个目标市场区域的开发建设,通常会在同一市场区域开发建设多个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
锦浪智慧在投资建设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前,会对拟开展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的市场区域进行整体调研,了解当地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政策、安装形式和技术标准等情况,并根据当地的光照水平、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和屋顶租赁费用等因素,对该市场区域的投资收益率进行测算,形成该市场区域的投资分析报告,交由投委会决策。若未通过投委会审核评估,该市场区域的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开发即终止推进;若通过投委会审核评估,锦浪智慧将在该市场区域推进单个项目前期开发、签订意向协议及集中备案等工作。锦浪智慧通常在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较为成熟、居民接受度高的市场区域进行业务开发。
锦浪智慧拥有专业的业务开发团队,在目标市场区域通过市场开拓获取有意向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潜在户用项目,并将屋顶业主资料、技术方案、工程资料等上传系统,提交风控部门核验。内部审核通过,锦浪智慧或其项目子公司将与屋顶业主签署屋顶租赁合同。合同签署后,双方将积极推进与完成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程序。
2)项目采购及施工
锦浪智慧设立了采购部,严格规范控制企业的采购行为和过程,通过对供应商的资质、产品品质、生产能力、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估,并经多轮询价、竞争性谈判等工作确定合格供应商,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的施工一般交由建设总承包商(EPC)完成,公司根据资质、承建能力、过往项目经验确定合格EPC供应商名录。项目正式施工需经锦浪智慧评估通过并签订正式EPC施工合同后方可开工。锦浪智慧重视EPC承包商的遴选,已与一批施工资质过硬、项目经验丰富的EPC团队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以确保光伏电站运营项目的建设施工顺利进行。3)项目并网及验收
在项目建设完成前,项目子公司会与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协议和并网调度协议;项目建设完成后,锦浪智慧会安排验收人员对项目进行终验并出具竣工验收文件,将验收通过的项目移交给运维团队;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在完成消缺后方可移交。4)项目建成发电及运维管理
锦浪智慧对光伏电站的运行及维护执行严格、完善的运维制度,与专业第三方运维团队签订电站运维合同由其负责定期检测及清洗、及时排除故障等工作保障电站的稳定收益。锦浪智慧自身运维人员通过智能化的集中监控系统平台、运维工作报告等监督各运维团队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电站项目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异常问题,并交由运维团队处理,最大程度减少人为失误,确保电站项目的正常运行。
在电站并网运行后,锦浪智慧会对分布式光伏电站实际发电量进行定期评估。在电站并网运行满一年后,锦浪智慧将对分布式光伏电站进行投后管理并出具投后评估报告,对实际发电量及现金流与初期测算情况不符的项目进行对比分析并进行投后技改。
3、户用光伏发电系统业务
公司户用光伏发电系统业务由全资子公司锦浪智慧开展,锦浪智慧使用其户用光伏发电系统设备为居民提供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设计、安装、管理、运营和维护等发电相关服务,获取相关服务收入。
(二)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00,836,987.28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5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9,357,432.2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6.46%。
公司业绩驱动因素主要如下:
1、公司2023年度营收规模与上年相比小幅增加,增长速度有所放缓,主要系受海外客户去库存导致的新增需求下降影响,外销收入有所下降。
2、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产品成本、目标市场发展及竞争策略、销售规模及趋势、竞品价格情况下,与客户协商确定产品销售价格。2023年度为保持市场竞争地位,公司对内销产品进行一定幅度的降价,使得内销毛利率有所下降,进而导致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
3、在双碳战略的背景下,国家与各地方政府密集出台多项关于光伏行业的支持政策,为光伏行业高质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叠加光伏电站投资成本下降,国内分布式光伏装机量快速增长。受益于分布式光伏的持续发展,公司2023年度新能源电力生产业务和户用光伏发电系统业务持续稳定向好,光伏电站发电运营板块的收入同比增加。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经过多年积累和发展,无论在业务布局、技术研发、产品质量,还是在品牌和客户资源,公司都形成了自身独特的优势,这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全球化业务布局优势
受经济环境、产业政策的影响,全球各主要光伏市场的发展速度和新增需求存在阶段性不均衡的情形。公司始终坚持“国内与国际市场并行发展”的全球化布局,积极开拓英国、荷兰、澳大利亚、墨西哥、印度、美国等全球主要市场。公司是最早进入国际市场的国内组串式并网逆变器企业之一。凭借优异的产品性能和可靠的产品质量,经过多年市场开拓,公司在亚洲、欧洲、美洲及澳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积累了众多优质客户,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全球化业务布局不仅可提高公司把握出现市场热点机会的能力,还可增强公司抗局部市场波动的能力,实现公司未来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技术方面的投入及研发队伍的建设,通过持续自主研发为企业发展不断输入源动力,形成雄厚的技术和研发实力,确立技术研发优势。公司通过实施内部培养及外部引进优秀人才等策略,拥有了一支从业经验丰富的专业研发团队。公司研发团队由国家特聘专家王一鸣带领,拥有众多优秀技术人才。公司研发团队被评为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建有企业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
作为行业内知名的生产和研发企业,公司承担了行业内相关标准的起草制订工作,参与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服务规范(DB31/T1034-2017)、户用并网光伏发电系统测试技术规范(CGC/GF094:2017)、户用并网光伏发电系统电气安全设计技术要求(CGC/GF093:2017)、光伏并网逆变器技术规范(NB/T 32004-2018)的起草制订;正在参与制定的行业标准包括光伏发电站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户用光储一体机技术要求、光伏逆变器高加速寿命试验技术规范、液流电池储能系统变流器通用技术条件等。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订既体现了公司技术研发优势,又能使公司准确把握本行业的导向和发展趋势,为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确立优势奠定基础。
依靠敏锐的行业前瞻性、多年来积累的研发经验、稳定可靠的研发团队,公司在研发方面获得了一系列成果。公司自2011年起被持续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拥有多项专利及自主研发的专有技术,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拥有授权专利214项,公司产品核心技术如下:
序号 | 创新成果 | 特点描述 |
1 | 新型高效率逆变电路 | 高效率拓扑结构,实现高效、可能量回收的逆变电路。 |
2 | 组串逆变器的高效散热技术 | 通过智能热仿真和模拟确认逆变器内部主要功率器件的最优物理摆放,从而提升系统散热效率。 |
3 | 防火灾隐患直流电弧检测技术 | 通过对采样电流进行傅里叶分析,来准确判断是否有电弧隐患发生。 |
4 | 多逆变器并联的抗谐振控制算法 | 基于智能控制算法,避免由于多台逆变器并联时输出电抗不同引起的系统谐振问题。 |
5 | 智能光伏最大功率跟踪算法 | 采用粗调、精调两段式最大功率跟踪算法,实现逆变器静态与动态的高效追踪功能。 |
6 | 智能防逆流控制技术 | 通过采集系统电流,对逆变器输出功率和负载功率之间进行智能分析、比对,实时控制逆变器输出功率,和向电网的输出功率。 |
7 | 超高开关频率并网逆变技术 | 通过使用最新一代IGBT器件和提高逆变器内部DSP核心运算速度与控制精度来提高逆变器开关频率。 |
8 | 大范围高精度功率因数控制技术 | 该技术可通过外部输入指令的方式来调节逆变器电流与电压的相位角,从而来实现逆变器的功率因数可调。采用高分辨率控制算法,可以使功率因数控制精度在±0.01以内。并能通过上位机广播方式实现多台调节。 |
9 | 基于组串级的快速关断安全技术 | 当外部电源掉电时,使用IGBT与继电器结合的方式,在组件端切断组件与逆变器的连接。 |
10 | 基于弱电网的逆变器自适应技术 | 针对弱电网情况下,逆变器控制算法采用了高减低撑的控制策略,来适应弱电网,避免逆变器在弱电网下的脱网情况。 |
11 | 三相三电平逆变控制技术 | 使用三电平空间矢量脉宽调制,采用三电平中点平衡控制策略。实现三相输出的同时,对中点电位平衡的精细化控制。 |
12 | IGBT模块软开关技术 | 该技术可减少IGBT开关应力,从而减小逆变器损耗,提高转化效率。 |
13 | 组件PID效应修复技术 | 该技术将PID修复功能模块化植入逆变器中,规避了传统方阵PID修复设备出现状况导致整个方阵PID修复功能失效的问题,同时做到点对点,精细化的PID修复。还具有补偿损耗低、补偿过程更安全等优势。 |
14 | PLC电力载波通讯技术 | 该技术可通过交流电力线缆作为通讯信号传输通道,将逆变器实时数据传输到数据接收装置,该技术应用可有效节约电站监控成本投入。 |
15 | 智能组件I-V曲线扫描技 | 该技术可快速定位组件热斑、碎裂、二极管失效等故障,整个检测可远程在线完成, |
术 | 排查精度高,无需人员上站,极大节省了运维时间和运维成本。 | |
16 | 硬件死区技术 | 该技术使用软件、硬件双重死区控制方法,无论外部干扰或内部其他元器件故障,都无法造成逆变器上下桥臂IGBT直通,有效提升功率器件可靠性。 |
17 | 硬件动态短路保护技术 | 该技术通过实时检测开关器件的应力,根据不同条件调节应力保护阀值门限,采取不同的保护策略,最大限度发挥器件性能的同时,保证产品靠性。 |
18 | 储能系统多模式配电优化管理技术 | 该模式可根据现场负载、电网、光伏电力配置情况,主动切换工作模式,如通用(默认)模式、离网模式、控制充放电模式、电池管理模式等,以优化系统自发自用率。 |
19 | 智能分布式能源监测技术 | 本项目基于智能监测模块和云平台进行大数据采集和分析,综合分析用户家居耗电及分布式电源实际出力功率特性,以优化家庭能源分布模型,为智能家居能源建立提供重要依据。 |
20 | 大功率、高能量密度的双向功率变换技术 | 该技术通过对谐振型软开关双向功率变换拓扑进行改进优化,提高了混合式储能逆变器的充放电功率密度和效率。 |
21 | 泄漏电流抑制技术 | 漏电流故障是光伏系统不可避免的重要问题,它降低了系统并网稳定性,造成脱机甚至引起安全问题,公司通过硬件结构创新设计主动消除掉系统泄漏电荷并通过软件滤波算法优化减小干扰,使系统漏电流故障问题大幅降低,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大幅提高。 |
22 | 1500V大功率逆变器技术应用 | 1500V逆变器技术方案可有效降低系统LCOE,公司是最早实现该技术应用的逆变器生产商之一,该技术已经成熟应用于125K和255K逆变器上,成为地面电站降本增效的有效利器。 |
23 | 双Boost交错技术+自适应并联模式 | 该技术有以下三点优势:一是双路交错可有效降低母线电容纹波应力;二是提高母线电容寿命的同时也改善了EMI特性;三是自适应并联:得在足够光照条件下可以有效降低直流侧损耗,提高系统效率。 |
24 | 绝缘检测分时复用技术 | 在有效识别PV侧 光伏电池板任意位置绝缘故障的同时,通过时分复用,结合系统电气环境,对逆变器内部器件进行有效检测。 |
25 | 逐波限流保护技术 | 在复杂电网环境下,通过该技术实现逐波限流保护技术。不仅有效提高逆变器在弱电网情况下在线发电时间。还降低对电网的冲击,为用户提供更多的发电量收益。 |
26 | 光储系统并网振荡抑制 | 该技术根据光储系统接入低压配电网电网场景下的并网振荡机理、影响光储系统并网稳定性的并网点关键特性提取,通过智能算法提升分布式光伏、储能系统的并网稳定性。 |
27 | 虚拟同步机技术 | 该技术可使并网逆变器能够模拟同步发电机的运行机理、有功调频以及无功调压等特性,使并网逆变器从内部运行机制和外部运行特性上可与传统同步发电机一样,从而能够促进风电、光伏发电上网的稳定性、安全性,防止脱网。 |
28 | 储能逆变器离网输出并机技术 | 该技术可使储能逆变器离网口实现多机并联输出,以扩大带载能力,从而组建更大容量的储能供电系统。 |
29 | 碳化硅MOSFET在光伏逆变器中的应用技术 | 该技术旨在通过第三代半导体技术碳化硅,为光伏逆变器带来性能优势,如提升效率、减小损耗、提升功率密度、减小产品体积等。 |
30 | 基于人工智能的直流电弧检测技术 | 采用人工智能技术提高直流电弧检测的精准度,进一步确保光伏发电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障客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
31 | 风冷电源设备的散热最优化设计方法 | 综合利用工程经验、CFD仿真技术和数学的方法,对风冷电源设备的散热进行最优化的设计,目标是使设备散热成本最低,散热器热阻和流阻最低,风机与流阻匹配最佳。 |
32 | 故障录波技术 | 用于产品发生故障时各项指标的波形记录,免去事后难以复现的困扰。 |
33 | 并网并机技术 | 不同于离网并机,并网在实现自主跟踪基础上,实现多台无主自协同,同步(穿越,孤岛)等安规动作。 |
公司及公司产品获得了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2021年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智能光伏试点示范项目、2023年浙江省未来工厂试点企业、浙江省高效可靠光储逆变器重点企业研究院等多项荣誉与奖项,近三年主要奖项如下:
序号 | 年份 | 所获荣誉 | 颁发机构 |
1 | 2023年 | 顶级光伏逆变器品牌 | EUPD Research |
2 | 2023年 | 2022年全球光伏逆变器企业出货量Top 10 | Wood Mackenzie(伍德麦肯兹)、 S&P Global |
3 | 2023年 | GlocalINTop50中国全球化企业之科技面孔 | 《麻省理工科技评论》中国、DeepTech、领英中国 |
4 | 2023年 | 全球光伏逆变器制造商Tier1 | 彭博新能源财经(BloombergNEF) |
5 | 2023年 | 2023福布斯中国最具创新能力企业榜 | 福布斯中国 |
6 | 2023年 | 全球分布式光伏逆变器领军企业 | 欧亚经济论坛、2023丝路绿色能源国际合作大会组委会 |
7 | 2023年 | 2023胡润中国能源民营企业TOP100 | 胡润百富 |
8 | 2023年 | APVIA Award Industrial Contribution(产业贡献) | 亚洲光伏产业协会(APVIA) |
9 | 2023年 | 国内首台(套)装备-光伏储能逆变器S6-EH1P(7.6-11.4)K-H |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浙江省财政厅 |
10 | 2023年 | 浙江省高效可靠光储逆变器重点企业研究院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
11 | 2023年 | 国家智能光伏试点示范项目 | 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 |
12 | 2023年 | 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 |
13 | 2023年 | 2022年度浙江省科技领军企业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
14 | 2023年 | 浙江省第二批制造业云上企业 |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15 | 2023年 | 2023年浙江省未来工厂试点企业 |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16 | 2022年 | 亚洲企业社会责任奖“绿色领导奖” | 全球非政府组织亚洲企业商会(Enterprise Asia) |
17 | 2022年 | CNAS综合实验检测中心认证 |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
18 | 2022年 | 2022年宁波市人民政府质量创新奖 |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19 | 2022年 | 2022年度宁波市光伏及储能产业链创新联合体 | 宁波市科技局 |
20 | 2021年 | APVIA奖产业贡献企业 | 亚洲光伏产业协会 |
21 | 2021年 | APVIA技术成果企业 | 亚洲光伏产业协会 |
22 | 2021年 | 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 |
23 | 2021年 |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24 | 2021年 | 2020年度第一批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 宁波市科技局、宁波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商务局 |
25 | 2021年 | 宁波市制造业“大优强”培训企业 | 宁波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
26 | 2021年 | 浙江出口名牌 | 浙江省商务厅 |
27 | 2021年 | 浙江省商标品牌战略示范企业 |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三)产品可靠性和性能优势
光伏逆变器作为整个新能源发电系统里面的关键器件,同时又属于电子产品,可靠性是最为重要且最难保证的。光伏逆变器产品的设计寿命通常要求达到20年以上,并且对产品的年故障率具有严格的要求,使得新能源发电系统拥有较长的使用年限从而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在产品设计、原料采购和生产过程把控等各个环节均将可靠性放在首要位置,经过多年发展,已积累了丰富的行业应用经验,树立了较好的市场口碑。
在性能方面,公司并网逆变器在转换效率、电能质量等常规参数方面均处于市场优势水平;同时,公司也注重产品和技术的原创性,公司并网逆变器拥有行业内较宽的输入电压范围和较多路的MPPT追踪,使得新能源发电系统能够更方便灵活的进行系统配置,同时也能相应延长每天的发电时间,提升发电量。
公司是国内较早同时通过欧盟CE认证、澳大利亚SAA认证、美国ETL认证等主流市场认证的组串式并网逆变器生产企业。公司是全球第一家获得PVEL产品可靠性测试报告的逆变器产品,体现了公司并网逆变器产品优异的性能及稳定的可靠性。
(四)品牌优势
品牌是公司最核心的竞争力,公司一直坚持在国内外实行“锦浪科技”和“SOLIS”自主双品牌并进的全球化布局战略。随着近年来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张,公司自主品牌产品已销往英国、荷兰、澳大利亚、墨西哥、印度、美国等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实现“1+1〉2”的效果,跑出发展加速度,稳固在市场中的竞争优势。
公司是最早进入海外成熟逆变器市场的企业之一,拥有多年的市场及品牌推广经验和众多典型案例。公司先后被世界著名光伏权威调研机构EuPD授予“2016顶尖逆变器品牌”称号,被“光伏品牌实验室”评为“2016年度中国光伏品牌排行榜组串逆变器品牌价值第三名”等。公司产品先后应用于上海世博会、法国巴黎埃菲尔铁塔等国内外标杆项目和地标建筑,进一步凸显了公司产品的行业地位和品牌优势。公司是最早进入海外成熟逆变器市场的企业之一,拥有多年的市场及品牌推广经验和众多典型案例,连续八年被世界著名光伏权威调研机构EuPD授予“顶尖逆变器品牌”称号。根据S&PGlobal统计,公司2022年度全球光伏逆变器企业出货量位列全球前三。公司在市场中形成的品牌优势,为业务发展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品牌基础。
(五)营销及服务网络优势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在全国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完善的销售及服务机构。此外,公司在海外市场积极推进本地化销售及服务网络的建设,目前已在欧洲、澳洲、东南亚、美国、拉美等地区设立销售及服务机构,并积极与渠道伙伴合作,进一步加大海外市场的拓展力度。遍布国内、国外完善的销售及服务网络使得公司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服务,及时响应客户需求,力争品牌让市场认可,产品让客户满意,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六)一站式电站解决方案优势
自2019年4月起,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锦浪智慧专业从事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开发、投资及运维,通过一段时间的自主运营并配备资深的技术与运维人才,公司已陆续开发建设多个电站项目,具备较为丰富的电站运营经验。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累计并网装机容量1,186.71MW,通过对业务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风险控制及专业管理,锦浪智慧已拥有较为成熟的新能源电力生产业务一站式解决能力。
在光伏电站开发及投资方面,公司具备对项目筛选及风险控制的能力。公司执行严格的内部决策制度,成立由项目开发部、技术部、风控部、法务部、业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等人员组成的投资委员会,对项目进行全方位的前期评估及风险把控。
在光伏电站建设方面,公司具备对项目承包方及项目建设质量的监管能力。公司通过对采购、EPC工程等各环节的控制,严格规范总体建设环节相关的制度体系,并在项目建设完工后进行全面验收,充分保障电站建设的质量可靠性。
在光伏电站运维方面,公司具备对电站持续稳定运行的能力。公司通过多年来对光伏发电系统的发电信息进行统计分析,积累了大量光伏电站运行数据,为公司光伏电站业务提供可靠的技术及数据支撑。公司拥有自主开发的锦浪云光伏电站监控平台,对电站运行情况进行实时检测,并由专业运维人员及时处理电站故障信息,保障电站项目的正常运行。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变动比例 | 说明 |
货币资金 | 1,078,153,253.65 | 1,577,007,668.78 | -31.63% | 主要系厂房、设备投资及子(孙)公司持有的分布式光伏电站/系统投资增加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842,191.78 | 323,774,383.57 | -68.85% | 主要系本期末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减少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66,013,626.04 | 3,168,059.54 | 1983.72% | 主要系本期末持有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41,617,970.30 | 14,736,075.33 | 182.42% | 主要系本期进行股权转让相应款项尚未收到所致 |
合同资产 | 35,791,215.01 | 21,855,488.81 | 63.76% | 主要系期末应收质保金款项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278,800,477.94 | 106,046,408.71 | 162.90% | 主要系本期末待抵扣增值税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63,187,477.00 | 79,000,000.00 | 359.73% | 主要系本期新增投资所致 |
固定资产 | 15,317,567,193.02 | 7,777,318,071.66 | 96.95% | 主要系厂房、设备投资及子(孙)公司持有的分布式光伏电站/系统投资增加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18,161,607.19 | 8,951,043.80 | 102.90% | 主要系本期装修费支出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4,141,020.45 | 58,846,650.33 | -41.98% | 主要系股权激励解禁,其对应的可抵扣暂时性纳税差异减少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148,682.27 | 70,058,400.00 | -91.22% | 主要系上期预付股权增资款本期办妥工商变更转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所致 |
短期借款 | 100,040,972.22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期新增短期借款所致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5,971,400.00 | 7,800,108.34 | 104.76% | 主要系汇率波动影响远期结售汇损益所致 |
合同负债 | 50,693,047.22 | 79,669,915.91 | -36.37% | 主要系期初预收货款本期交付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430,872,031.45 | 114,146,714.19 | 277.47% | 主要系本期实施股权激励形成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39,352,444.65 | 555,899,098.33 | 68.98% | 主要系长期借款增加并将一年内到期部分重分类至本科目核算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47,714,282.90 | 69,674,831.59 | -31.52% | 主要系应结算销售返利款减少所致 |
长期借款 | 7,544,859,900.04 | 4,462,778,432.29 | 69.06% | 主要系母公司及子(孙)公司项目融资规模增加所致 |
资本公积 | 5,126,501,725.21 | 1,987,506,830.84 | 157.94% | 主要系本期公司定向增发股票融资及股权激励增资所致 |
减:库存股 | 281,070,030.28 | 9,887,411.78 | 2742.71% | 主要系本期实施股权回购及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确认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所致 |
其他综合收益 | -778,585.40 | 1,018,034.12 | -176.48% | 主要系外币报表汇率折算差异所致 |
未分配利润 | 2,306,719,286.75 | 1,686,037,232.55 | 36.81% | 主要系本期盈利所致 |
2、合并利润表项目: |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同期发生额 | 变动比例 | 说明 |
税金及附加 | 25,623,771.99 | 14,342,497.13 | 78.66% | 主要系公司持有土地和房产增加相应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增长所致 |
销售费用 | 366,286,324.92 | 253,389,908.90 | 44.55% | 主要系境外服务费、销售人员薪酬支出等费用增加所致 |
管理费用 | 276,969,622.02 | 181,812,974.35 | 52.34% | 主要系股权激励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及公司管理人员薪资支出、折旧、水电办公费等费用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155,654,684.97 | 36,451,659.79 | 327.02% | 主要系子(孙)公司融资规模扩大,应付融资利息增加所致 |
其他收益 | 44,211,546.63 | 31,521,000.49 | 40.26% | 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
投资收益 | -18,043,686.49 | 1,571,220.71 | -1248.39% | 主要系汇率波动影响远期结售汇损益所致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6,176,208.22 | 5,974,275.23 | -370.76% | 主要系汇率波动影响远期结售汇损益所致 |
信用减值损失 | 2,921,753.34 | -32,534,358.22 | 108.98% | 主要系本期加强了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15,257,780.07 | -4,375,173.89 | -248.74% | 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增加所 |
致 | ||||
营业外收入 | 3,245,803.27 | 762,311.12 | 325.78% | 主要系本期收到分布式光伏电站拆除赔偿和政府补助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3,081,103.10 | 5,843,346.65 | -47.27% | 主要系本期对外捐赠减少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57,796,131.20 | 124,262,349.36 | -53.49% | 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减少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所致 |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同期发生额 | 变动比例 | 说明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12,367,665.46 | 422,374,966.07 | -49.72% | 主要系出口金额减少,相应出口退税减少所致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2,581,096.31 | 104,459,049.27 | 93.93% | 主要是本期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和应付暂收款增加所致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75,763,441.22 | 93,920,821.67 | 87.14% | 主要系本期支付增值税及附加税等税费增长所致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87,188,398.91 | 298,472,223.81 | 63.23% | 主要系支付期间费用增加所致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475,966.00 | -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期部分电站出售所致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6,894,271.37 | - | 不适用 | 主要系子公司锦浪智慧本期出售所属子(孙)公司所致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30,928,678.29 | 1,364,615,070.16 | 166.08% | 主要系本期保本型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增加所致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115,552,197.13 | 4,189,270,830.64 | 69.85% | 主要系公司为提升产能增加厂房、设备投入及分布式光伏电站/系统投入所致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47,187,477.00 | 145,000,000.00 | 70.47% | 主要系公司本期新增对外投资所致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4,717,709.44 | 26,166,824.19 | -81.97% |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锦浪智慧对外收购减少所致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33,751,366.00 | 1,620,787,540.00 | 111.86% | 主要系本期购入保本型结构性存款增加所致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62,712,325.90 | 208,550,114.39 | 217.77% | 主要系随着融资规模扩大,本期子(孙)公司归还的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05,916,505.35 | 105,554,294.55 | 284.56% | 主要系随着融资规模扩大,本期子(孙)公司应归还的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2,443,924.69 | 46,050,164.04 | 35.60% | 主要系本期回购库存股所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3,040,120.02 | 961,642,018.93 | -60.17% | 主要系本期到期应付的货款增加、收到的税费返还减少和支付的期间费用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38,409,833.91 | -4,616,560,624.67 | -54.63% | 主要系公司为提升产能增加厂房、设备投入及分布式光伏电站/系统投入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36,776,770.03 | 4,404,761,311.10 | 41.59% | 主要系本期公司定向增发股票融资及股权激励增资所致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00,747,347.29 | 799,679,937.21 | -162.62% | 主要系公司为提升产能增加厂房、设备投入及分布式光伏电站/系统投入所致 |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光伏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6,100,836,987.28 | 100% | 5,889,601,424.82 | 100% | 3.59% |
分行业 | |||||
光伏行业 | 6,100,195,653.13 | 99.99% | 5,889,265,394.73 | 99.99% | 3.58% |
其他 | 641,334.15 | 0.01% | 336,030.09 | 0.01% | 90.86% |
分产品 | |||||
并网逆变器 | 4,064,071,474.25 | 66.61% | 4,002,966,133.41 | 67.97% | 1.53% |
户用光伏发电系统 | 1,193,700,813.52 | 19.57% | 578,921,830.23 | 9.83% | 106.19% |
储能逆变器 | 438,702,042.02 | 7.19% | 1,067,712,474.72 | 18.13% | -58.91% |
新能源电力生产 | 292,602,789.82 | 4.80% | 134,802,301.99 | 2.29% | 117.06% |
其他 | 111,759,867.67 | 1.83% | 105,198,684.47 | 1.78% | 6.24% |
分地区 | |||||
中国大陆(不包括中国港澳台) | 3,689,959,833.81 | 60.48% | 2,634,924,502.65 | 44.74% | 40.04% |
海外地区(包括中国港澳台) | 2,410,877,153.47 | 39.52% | 3,254,676,922.17 | 55.26% | -25.93% |
不同技术类别产销情况
单位:元
技术类别 | 销售量 | 销售收入 | 毛利率 | 产能 | 产量 | 在建产能 | 计划产能 |
逆变器 | 74.67万台 | 4,502,773,516.27 | 23.14% | 77万台/年 | 82.38万台 | 98万台/年 | 175万台/年 |
对主要收入来源国的销售情况
单位:元
主要收入来源国 | 销售量 | 销售收入 | 当地光伏行业政策或贸易政策发生的重大不利变化及其对公司当期和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 |
中国大陆(不包括中国港澳台) | 不适用 | 3,689,959,833.81 | 不适用 |
光伏电站的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 电站规模(MW) | 所在地 | 业务模式 | 进展情况 | 逆变器供应情况 |
咸阳隆基项目 | 11.98 | 咸阳 | 持有运营 | 已并网 | 全部自供 |
池州起帆项目 | 9.79 | 池州 | 持有运营 | 已并网 | 全部自供 |
日星铸业(二期)项目 | 6.31 | 象山 | 持有运营 | 已并网 | 全部自供 |
中顺洁柔(一期)项目 | 5.91 | 罗定 | 持有运营 | 已并网 | 全部自供 |
中顺洁柔(二期)项目 | 4.85 | 罗定 | 持有运营 | 已并网 | 全部自供 |
象山华翔 | 4.60 | 宁波 | 持有运营 | 已并网 | 全部自供 |
江北华翔 | 4.58 | 宁波 | 持有运营 | 已并网 | 全部自供 |
苏强格项目 | 4.45 | 台州 | 持有运营 | 已并网 | 全部自供 |
宏港纺织项目 | 4.34 | 福州 | 持有运营 | 已并网 | 全部自供 |
十堰空港项目 | 4.19 | 十堰 | 持有运营 | 已并网 | 全部自供 |
其他项目 | 1,125.71 | ||||
小计 | 1,186.71 |
公司2023年度新增已运营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总发电量为30,357.73万度,并网电量为28,631.27万度,电费收入为11,875.73万元。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售电模式通常分为“全额上网”以及“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两种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①“全额上网”模式
全额上网发电模式即分布式光伏电站生产的电力全部售予电网,不做自用,这种情况下,电网以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收购全部电量。
②“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中,分布式光伏电站生产的电力主要由用户自己使用,多余电量售予电网。用户直接用掉的光伏电量,以节省电费的方式直接享受电网的销售电价;余电电量单独计量,并以当地燃煤机组标杆电价结算。
公司2023年度新增已运营户用光伏发电系统的容量为1,547.74MW,该部分发电系统2023年度总发电量和并网电量为94,841.11万度,收入为30,129.78万元。
公司户用光伏发电系统业务由全资子公司锦浪智慧开展,锦浪智慧使用其户用光伏发电系统设备为居民提供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设计、安装、管理、运营和维护等发电相关服务,获取相关服务收入。
子公司锦浪智慧报告期内出售电站总规模为5,009.60KW,平均交易价格为3.35元/瓦,交易产生的净利润为601,181.88元。除提供常规的逆变器质保外,公司不需承担额外的运维、质量保证和融资担保责任等。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光伏行业 | 6,100,195,653.13 | 4,124,692,653.34 | 32.38% | 3.58% | 5.35% | -1.14% |
分产品 | ||||||
并网逆变器 | 4,064,071,474.25 | 3,184,976,654.65 | 21.63% | 1.53% | 9.63% | -5.80% |
户用光伏发电系统 | 1,193,700,813.52 | 478,694,816.05 | 59.90% | 106.19% | 139.48% | -5.57% |
储能逆变器 | 438,702,042.02 | 276,040,171.04 | 37.08% | -58.91% | -60.63% | 2.75% |
新能源电力生产 | 292,602,789.82 | 116,939,888.81 | 60.03% | 117.06% | 150.73% | -5.37% |
分地区 | ||||||
中国大陆(不包括中国港澳台) | 3,689,959,833.81 | 2,599,352,592.55 | 29.56% | 40.04% | 45.78% | -2.77% |
海外地区(包括中国港澳台) | 2,410,877,153.47 | 1,525,935,465.17 | 36.71% | -25.93% | -28.44% | 2.23% |
分销售模式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光伏行业-逆变器 | 销售量 | 台 | 746,682 | 942,314 | -20.76% |
生产量 | 台 | 823,803 | 1,084,297 | -24.02% | |
库存量 | 台 | 129,791 | 124,086 | 4.60%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光伏行业-逆变器 | 直接材料 | 3,088,444,501.31 | 89.24% | 3,208,496,323.27 | 88.97% | -3.74% |
说明见上表。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变动情况详见第十节九之说明。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623,389,466.75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0.21%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1 | 153,681,580.58 | 2.52% |
2 | 客户2 | 122,640,053.34 | 2.01% |
3 | 客户3 | 116,808,673.26 | 1.91% |
4 | 客户4 | 116,492,068.12 | 1.91% |
5 | 客户5 | 113,767,091.45 | 1.86% |
合计 | -- | 623,389,466.75 | 10.21%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2,990,522,742.65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38.8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1 | 853,220,528.54 | 11.07% |
2 | 供应商2 | 736,065,099.88 | 9.55% |
3 | 供应商3 | 617,568,234.60 | 8.01% |
4 | 供应商4 | 506,318,943.46 | 6.57% |
5 | 供应商5 | 277,349,936.17 | 3.60% |
合计 | -- | 2,990,522,742.65 | 38.80%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上表披露为原材料供应商。
3、费用
单位:元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366,286,324.92 | 253,389,908.90 | 44.55% | 主要系境外服务费、销售人员薪酬支出等费用增加所致 |
管理费用 | 276,969,622.02 | 181,812,974.35 | 52.34% | 主要系股权激励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及公司管理人员薪资支出、折旧、水电办公费等费用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155,654,684.97 | 36,451,659.79 | 327.02% | 主要系子(孙)公司融资规模扩大,应付融资利息增加所致 |
研发费用 | 312,455,660.92 | 301,189,153.44 | 3.74% | 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大对研发人才及研发项目的投入所致 |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六代户用阳台型0.6-0.8K Mini Ultra单相并网逆变器 |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应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 批量生产 | 批量生产 | 根据各国家市场变化和标准调整,持续开发新品和产品迭代,保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保证公司产品在光伏逆变器领域的领先地位。 |
六代户用30-40kW三相并网逆变器 | 批量生产 | 批量生产 | ||
六代户用50-60kW三相并网逆变器 | 批量生产 | 批量生产 | ||
六代户用2.5-6kW单相并网逆变器 | 批量生产 | 批量生产 |
六代工商业25-60k三相美版并网逆变器 |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应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根 | 批量生产 | 批量生产 | 根据各国家市场变化和标准调整,持续开发新品和产品迭代,保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保证公司产品在光伏逆变器领域的领先地位。 |
五代工商业80-110kW三相并网逆变器(PRO系列)优化项目 | 批量生产 | 批量生产 | ||
六代工商业80-150kW系列三相一体式并网逆变器 | 批量生产 | 批量生产 | ||
六代地面电站320kW三相并网逆变器 | 批量生产 | 批量生产 | ||
六代户用4-5kW单相离网储能逆变器项目 | 根据户用储能市场需求结合公司新技术平台,研发户用储能新品,丰富产品线,提升竞争力。 | 批量生产 | 批量生产 | 通过一系列的新技术的应用,和产品线丰富升级,扩大产品的市场适用范围,进一步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使公司产品在光伏逆变器领域保持领先地位,并不断拓展高端应用领域。 |
六代户用3-8kW独立电源加强版单相低压储能逆变器 | 批量生产 | 批量生产 | 通过一系列的新技术的应用,和产品线丰富升级,扩大产品的市场适用范围,进一步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使公司产品在光伏逆变器领域保持领先地位,并不断拓展高端应用领域。 | |
第六代(29.9-50)K三相高压储能逆变器项目 | 根据工商业储能光伏市场政策趋势及需求,结合公司新技术平台研发工储新品,抢占市场份额,提升竞争力。 | 开发 | 小批量生产 | 通过一系列的新技术的应用,和产品线丰富升级,扩大产品的市场适用范围,进一步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使公司产品在光伏逆变器领域保持领先地位,并不断拓展高端应用领域。 |
第六代工商业储能PCS及PV模块项目 | 批量生产 | 批量生产 | ||
六代户用3-6kW单相低压AC储能逆变器 | 根据当前储能市场需求变化及反馈,结合公司新技术优化现有产品,提升竞争力。 | 批量生产 | 批量生产 | |
第六代储能hybrid三相3-10K高压电池逆变器 | 批量生产 | 批量生产 | ||
PLC信号接收器项目 | 根据市场需求,丰富智慧监控产品线,提升产品竞争力,进一步扩大产品市场份额。 | 批量生产 | 批量生产 | 通过不断调研新需求,并结合公司新技术持续研发功能丰富的监控新品,扩大产品的市场适用范围,进一步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使公司产品在光伏逆变器领域保持领先地位。 |
RF射频数据采集器项目 | 批量生产 | 批量生产 | ||
锦浪云&SolisCloud监控平台进版优化 | 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及反馈,结合公司新技术优化现有产品,提升竞争力。 | 上市 | 上市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762 | 524 | 45.42%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20.03% | 13.12% | 6.91% |
研发人员学历 |
本科 | 399 | 237 | 68.35% |
硕士 | 120 | 52 | 130.77% |
博士 | 3 | 2 | 50.00% |
本科以下 | 240 | 233 | 3.00%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450 | 316 | 42.41% |
30~40岁 | 258 | 185 | 39.46% |
40岁以上 | 54 | 23 | 134.78%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312,455,660.92 | 301,189,153.44 | 173,063,508.53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5.12% | 5.11% | 5.22%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890,149,808.42 | 5,322,186,844.75 | 10.6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507,109,688.40 | 4,360,544,825.82 | 26.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3,040,120.02 | 961,642,018.93 | -60.1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662,798,915.66 | 1,364,664,570.16 | 168.4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801,208,749.57 | 5,981,225,194.83 | 80.5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38,409,833.91 | -4,616,560,624.67 | -54.6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367,849,525.97 | 4,764,915,884.08 | 54.6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31,072,755.94 | 360,154,572.98 | 214.0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36,776,770.03 | 4,404,761,311.10 | 41.5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00,747,347.29 | 799,679,937.21 | -162.62%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26.29%和减少60.17%,主要系本期到期应付的货款增加、收到的税费返还减少和支付的期间费用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68.40%和80.59%,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54.63%,主要系公司陆续购入及赎回的结构性存款存在时间差及本期投资分布式光伏电站/系统所致;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变化主要系本期公司定向增发股票融资及股权激励增资所致,报告期内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变化主要系本期回购库存股和归还到期的贷款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3年末 | 2023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1,078,153,253.65 | 4.99% | 1,577,007,668.78 | 10.57% | -5.58% | 主要系厂房、设备投资及子(孙)公司持有的分布式光伏电站/系统投资增加所致 |
应收账款 | 936,068,162.14 | 4.34% | 1,052,732,988.78 | 7.05% | -2.71% | 主要系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系统的投资增长导致资产总额增长较快所致 |
合同资产 | 35,791,215.01 | 0.17% | 21,855,488.81 | 0.15% | 0.02%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存货 | 1,959,800,949.48 | 9.08% | 2,063,816,838.61 | 13.83% | -4.75% | 主要系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系统的投资增长导致资产总额增长较快所致 |
投资性房地产 | 0.00% | 0.00% | 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0.00% | 0.00% | 0.00% | |||
固定资产 | 15,317,567,193.02 | 70.94% | 7,777,318,071.66 | 52.11% | 18.83% | 主要系厂房、设备投资及子(孙)公司持有的分布式光伏电站/系统投资增加所致 |
在建工程 | 1,093,402,177.20 | 5.06% | 1,509,793,689.77 | 10.12% | -5.06% | 主要系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系统的投资增长导致资产总额增长较快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32,377,430.27 | 0.15% | 36,117,476.99 | 0.24% | -0.09%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短期借款 | 100,040,972.22 | 0.46% | 0.00% | 0.46%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
合同负债 | 50,693,047.22 | 0.23% | 79,669,915.91 | 0.53% | -0.30%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长期借款 | 7,544,859,900.04 | 34.94% | 4,462,778,432.29 | 29.90% | 5.04% | 主要系母公司及子(孙)公司项目融资规模增加所致 |
租赁负债 | 21,918,956.89 | 0.10% | 21,122,521.54 | 0.14% | -0.04%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3,168,059.54 | 66,013,626.04 | 3,168,059.54 | 66,013,626.04 | ||||
2.衍生金融资产 | 323,774,383.57 | -8,004,916.56 | 3,390,000,000.00 | 3,600,000,000.00 | -17,749,962.94 | 100,842,191.78 | ||
3.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79,000,000.00 | 300,687,477.00 | 16,500,000.00 | 363,187,477.00 | ||||
金融资产小计 | 405,942,443.11 | -8,004,916.56 | 3,756,701,103.04 | 3,619,668,059.54 | -17,749,962.94 | 530,043,294.82 | ||
上述合计 | 405,942,443.11 | -8,004,916.56 | 3,740,201,103.04 | 3,603,168,059.54 | -17,749,962.94 | 530,043,294.82 | ||
金融负债 | 7,800,108.34 | 8,171,291.66 | 15,971,40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1)期末资产受限情况 单位:元
项 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2,114,120.21 | 32,114,120.21 | 质押、冻结 | 主要系用于银行质押的定期存单、履约保函保证金和长期未使用止收止付的银行账户 |
应收账款 | 6,524,226.93 | 6,337,876.29 | 质押 | 用于银行质押担保[注] |
合 计 | 38,638,347.14 | 38,451,996.50 |
[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宁波力创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质押其分布式光伏电站的电费收益权,获得借款1,338.00万元;丹阳锦能太阳能有限公司、靖江市宇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质押其分布式光伏电站的电费收益权,为锦浪智慧公司提供借款保证,锦浪智慧公司获得
借款3,060.00万元;宁波鲁泽能源有限公司、浙江鲁郡能源有限公司等公司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支行质押其应收款,为锦浪智慧公司提供借款保证,锦浪智慧公司获得借款15,286.00万元。以上借款均同时由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上述质押的电费收益权在2023年12月31日对应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6,337,876.29元
2) 期初资产受限情况
项 目 | 期初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0,221,188.05 | 30,221,188.05 | 质押、冻结 | 主要系用于银行质押的定期存单和履约保函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400,000.00 | 200,000.00 | 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 | |
应收账款 | 10,186,850.99 | 9,694,531.75 | 质押、抵押 | 用于银行质押和抵押担保[注] |
固定资产 | 15,037,046.21 | 11,704,490.80 | 抵押 | 用于银行抵押担保[注] |
合 计 | 55,845,085.25 | 51,820,210.60 |
[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宁波横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横河集成新能源有限公司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质押其部分分布式光伏电站、电费收益权,宁波慧普新能源有限公司于该行质押其分布式光伏电站的电费收益权,上述事项使宁波横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获得借款552.50万元,其中共计452.00万元借款本金由宁波横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横河集成新能源有限公司、宁波慧普新能源有限公司以其分布式光伏电站的电费收益权提供质押担保;宁波力创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质押其分布式光伏电站的电费收益权,获得借款1,560.00万元。丹阳锦能太阳能有限公司、靖江市宇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质押其分布式光伏电站的电费收益权,为锦浪智慧公司提供借款保证,锦浪智慧公司获得借款3,460.00万元;宁波鲁泽能源有限公司、浙江鲁郡能源有限公司等公司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质押其应收款,获得借款18,713.00万元。以上借款均同时由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上述电费收益权在2023年12月31日对应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9,694,531.75元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7,948,678,985.21 | 6,319,478,029.30 | 25.78%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0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 71,199.98 | 71,199.98 | 4,586.08 | 72,875.58 | 0 | 0 | 0.00% | 0 | - | 0 |
2022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88,315.7 | 88,315.7 | 50,994.27 | 90,195.98 | 46,254.91 | 46,254.91 | 52.37% | 0 | - | 0 |
2022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90,475 | 290,475 | 221,668.2 | 221,668.2 | 54,800 | 54,800 | 18.87% | 72,970.02 | 暂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购买结构性存款及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0 |
合计 | -- | 449,990.68 | 449,990.68 | 277,248.55 | 384,739.76 | 101,054.91 | 101,054.91 | 22.46% | 72,970.02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1.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499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44.4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7.32元,共计募集资金72,446.87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989.8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1,457.0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材料制作费、审计费、验资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7.08万元后,公司该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1,199.9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23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使用募集资金4,586.08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72,875.58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75.44万元,以前年度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生的收益为485.50万元;2023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66万元。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5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 |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97.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89,7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1,015.47万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88,684.5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用于该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368.83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315.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55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使用募集资金50,994.27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90,195.98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14.18万元,以前年度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生的收益为507.51万元;2023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92.06万元,2023年度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生的收益为666.53万元。
3.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12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9,5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0.0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25,0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6,556,603.77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908,443,396.23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合计3,693,396.2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04,749,999.9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25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使用募集资金221,668.20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21,668.20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72,970.02万元。实际结余募集资金12,970.02万元。差异为公司及子公司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认购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共计10,000.00万元和使用的闲置墓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共计50,000.00万元所致。利息收入净额包含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结构性存款产生的收益。2023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228.26万元,2023年度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生的收益为1,934.96万元。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40万台组串式并网及储能逆变器新建项目(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否 | 33,765.94 | 33,765.94 | 4,581.68 | 34,787.92 | 103.03% | 2022年06月30日 | 19,477.33 | 56,670.09 | 是 | 否 |
综合实验检测中心项目(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否 | 19,034.04 | 19,034.04 | 4.4 | 19,666.69 | 103.32% | 2023年06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 | 否 | 18,400 | 18,400 | 18,420. | 100.11 | 不适用 | 否 |
动资金项目(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97 | % | |||||||||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是 | 62,715.7 | 62,715.7 | 50,994.27 | 64,528.78 | 102.89% | 2023年12月31日 | 3,827.72 | 5,290.45 | 是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否 | 25,600 | 25,600 | 25,667.2 | 100.26% | 不适用 | 否 | ||||
年产95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是 | 107,975 | 53,175 | 30,101.96 | 30,101.96 | 56.61% | 2024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是 | 95,000 | 149,800 | 104,310.26 | 104,310.26 | 69.63% | 2024年12月31日 | 1,813.59 | 1,813.591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否 | 87,500 | 87,500 | 87,255.98 | 87,255.98 | 99.72%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449,990.68 | 449,990.68 | 277,248.55 | 384,739.76 | -- | -- | 25,118.64 | 63,774.13 | -- | -- |
小计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合计 | -- | 449,990.68 | 449,990.68 | 277,248.55 | 384,739.76 | -- | -- | 25,118.64 | 63,774.13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适用 | ||||||||||
报告期内发生 | |||||||||||
1、公司在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持募集资金继续投向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前提下,对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进行调整。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公司在保持募集资金继续投向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前提下,拟将部分光伏电站由利用工商业建筑屋顶建设调整为利用居民住宅屋顶建设,同时对部分工商业建筑屋顶进行调整,实现对工商业建筑屋顶和居民住宅屋顶的同时覆盖和有效结合。 变更后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为77,133.63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62,715.70万元,由全资子公司锦浪智慧作为实施主体,通过其全资项目子公司在河南、浙江、安徽、山东、福建、陕西、海南、广东和江苏的居民住宅屋顶和工商业建筑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并进行相应的项目投资、设计、建设、并网及持有运营,售电模式包括“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和“全额上网”。 2、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调整各实施地点的预计装机容量。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同时考虑到光伏组件价格阶段性下降的情况,公司在保持募集资金继续投向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前提下,拟调整各实施地点的预计装机容量,预计总装机容量由199.16MW变为224.61MW,最终总装机容量将根据实际建设情况进行调整。 3、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年产95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调整实施地点。 | |||||||||||
募集资 | 适用 |
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报告期内发生 |
公司在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持募集资金继续投向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前提下,对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进行调整。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公司在保持募集资金继续投向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前提下,拟将部分光伏电站由利用工商业建筑屋顶建设调整为利用居民住宅屋顶建设,同时对部分工商业建筑屋顶进行调整,实现对工商业建筑屋顶和居民住宅屋顶的同时覆盖和有效结合。 变更后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为77,133.63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62,715.70万元,由全资子公司锦浪智慧作为实施主体,通过其全资项目子公司在河南、浙江、安徽、山东、福建、陕西、海南、广东和江苏的居民住宅屋顶和工商业建筑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并进行相应的项目投资、设计、建设、并网及持有运营,售电模式包括“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和“全额上网”。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公司根据2023年2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年产95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和分 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8,772.3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了《关于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31号)。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1、公司于2023年1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0月11日,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司已将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50,000.00万元闲置墓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暂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购买结构性存款及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万元;公司以募集资金认购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共10,000.00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报告期无 |
注:1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分电站已经并网验收并产生效益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62,715.7 | 50,994.27 | 64,528.78 | 102.89% | 2023年12月31日 | 3,827.72 | 是 | 否 |
年产95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 |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2022年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53,175 | 30,101.96 | 30,101.96 | 56.61% | 2024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2022年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年产95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 | 149,800 | 104,310.26 | 104,310.26 | 69.63% | 2024年12月31日 | 1,813.591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265,690.7 | 185,406.49 | 198,941 | -- | -- | 5,641.31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1、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公司在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持募集资金继续投向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前提下,对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进行调整。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公司在保持募集资金继续投向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前提下,拟将部分光伏电站由利用工商业建筑屋顶建设调整为利用居民住宅屋顶建设,同时对部分工商业建筑屋顶进行调整,实现对工商业建筑屋顶和居民住宅屋顶的同时覆盖和有效结合。 调整前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拟投资使用募集资金: 1)浙江省122.20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39,426.90万元; 2)河南省25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8,018.49万元; 3)陕西省20.50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6,608.95万元; 4)福建省14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5,201.06万元; 5)安徽省5.70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1,405.14万元; 6)广东省4.45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1,491.04万元; 7)江苏省2.17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564.11万元。 调整前投资总额77,073.44万元,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62,715.70万元。 调整后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使用金额变更为: 1)河南省63.77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18,106.55万元; 2)福建省31.55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9,947.84万元; 3)广东省23.45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7,320.13万元; 4)浙江省24.27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8,003.00万元; 5)山东省15.95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5,366.63万元; 6)安徽省16.23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5,395.68万元; 7)陕西省11.98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4,792.32万元; |
3)华东地区63.95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19,252.89万元; 4)华北地区42.00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12,593.05万元; 5)华西地区0.95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284.84万元。 变更后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64,371.3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49,800.00万元,全部用于资本性支出。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报告期无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无 |
注:1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分电站已经并网验收并产生效益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光伏行业发展展望
1、2023年11月15日,中美两国发表《关于加强合作应对气候危机的阳光之乡声明》,声明提出,在21世纪20年代这关键十年,两国支持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宣言所述,努力争取到2023年全球可再生能源装机增至三倍。另外超过100个国家在COP28会议上达成了一项重要协议:在2030年全球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增至3倍,至少达到11000GW。同时,全球光伏装机市场多元化发展将进一步加速。2022年,全球GW级市场有26个,较2021年增加9个,主要以欧洲国家为主;2023年,全球GW级市场进一步增加至32个,新增市场以“一带一路”国家居多。光伏逆变器作为光伏发电系统的核心部件,在双碳背景下,根据国际市场研究机构HIS Markit预测,2025年全球光伏逆变器新增及替换整体规模将有望达到404GW。
2、从逆变器分类环节看,地面电站主要采用集中式逆变器、大功率组串式逆变器,分布式电站主要采用小功率组串式逆变器、微型逆变器。在市场构成中,集中式逆变器原占比最高,随着电站类型的日益多样化以及工商业及户用分布式光伏的快速发展,为组串式逆变器带来市场增量,广泛的应用场景助力组串式逆变器市场占比不断提升。叠加技术的不断进步,组串式逆变器的成本不断下降,发电功率已逐渐接近集中式逆变器,在集中式光伏电站应用逐步提升,组串式逆变器占比已经反超并在2022年增长至七成以上。在未来组串式逆变器市场规模将持续增长。
3、储能作为关键支撑技术,可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是助力能源转型的重要支撑。在光储融合的大势下,光伏逆变器企业更加深入储能。伴随光伏装机量的持续增加,储能在电源侧和电网侧被广泛应用,且配储比例逐渐提高。储能系统的运用将成为光伏逆变器能源结构转型和大规模应用的关键要素。
4、2024年3月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到2025年,配电网网架结构更加坚强清晰,供配电能力合理充裕;配电网承载力和灵活性显著提升,具备5亿千瓦左右分布式新能源、1200万台左右充电桩接入能力;有源配电网与大电网兼容并蓄,配电网数字化转型全面推进,开放共享系统逐步形成,支撑多元创新发展;智慧调控运行体系加快升级,在具备条件地区推广车网协调互动和构网型新能源、构网型储能等新技术。
引导分布式新能源根据自身运行需要合理配建新型储能或通过共享模式配置新型储能,提升新能源可靠替代能力,促进新能源消纳。在电网关键节点、电网末端科学布局新型储能,提高电网灵活调节能力和稳定运行水平。支持用户侧储能安全发展,加强计量管理,实现应采尽采,围绕分布式新能源、充电设施、大数据中心等终端用户,探索储能融合应用新场景,支持参与电网互动。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始终秉持“用技术的力量推动清洁能源成为全球主力能源”的企业使命,致力于以产品为依托、技术为手段,把绿色、低碳的理念融入产品的创新路径,未来,希望进一步通过高品质、高价值的绿色能源产品及解决方案,助力客户获得安全、稳定、可靠的收益。为实现我国的碳中和目标提供坚实助力,加快推进我国能源结构从以传统能源发电为主向以清洁低碳能源为主的跨越式发展。
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将以公司主营逆变器业务为根本,加快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不断提高公司产品性能,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巩固和增强公司竞争优势;同时,公司亦进行太阳能光伏电站开发、建设及运营,围绕主营业务所处新能源行业进行一定的产业链延伸,不仅能够使得公司现有业务得到重要补充,推动公司业务的多元化布局,避免因单一业务所产生的风险,也契合全球能源发展以及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的指导方针,有利于实现公司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
(三)2024年度经营计划
1、公司将继续深度发力,逐步完善产学研合作、IT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系统平台以及产业链战略协同,围绕公司整体的战略方针持续优化现有产品,推动产品全功率段进一步覆盖,致力于打造安全可信、智能化的产品和解决方案,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
2、公司将以“坚持客户导向、以产品为中心实现信息技术创新、实现卓越运营”为整体设计原则,不断进行流程优化、自动化生产线改造,提升作业效率及品质。集成自动立库存储、自动物流搬运、智能物流系统管理及调度、数字孪生系统等,打造高科技、高效率、高创新的智慧物流系统,建设绿色未来工厂。
3、品质管理方面,公司将建立并运行四体系融合的一体化体系,落实供应链质量、研发质量、制造质量及售后质量全流程端对端的实物及流程两个维度的运营质量管理,以客户满意为导向,以零缺陷为目标,持续改善产品和服务。为了更好地预防和减少产品故障,继续积极实施FMEA管理和历史问题横展规避管理机制,对产品或系统中可能出现的故障模式进行分析,并评估这些故障可能或会产生的影响,从而制定、落实有效的改进措施。公司将强化自主创新与研发,提供高质量产品与服务,保护信息安全,优化可持续供应链,与客户、供应商共同发展,共同打造优质的可持续生态圈。
4、公司将建立综合的、多渠道的信息传播体系,深入研究各地区国家的市场特性,基于收集的数据和反馈,制定针对性的市场投放策略,确保营销活动既具有全球统一性也有地方特色,讲好品牌故事,进而提升客户的品牌忠诚度,以实现公司在2024年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的双重提升。
5、公司将继续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因岗择人、择优录用、先内后外、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规范人员招聘流程和健全人才选用机制。以“增效赋能”为核心,加大对人才开发的投入力度,建立“培训制度管理体系、培训资源管理体系、培训运营管理体系”,促进员工掌握专业技能,提升个人能力和综合素质,形成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梯队,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专业、高效的人才保障。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根据行业特点,公司综合毛利率受产品结构、市场供求关系、技术先进性、产能供给、市场销售策略等因素的影响。未来,如果宏观经济形势发生变化,市场需求不足,将影响产品销量及价格,将可能导致公司毛利率水平出现波动,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不断通过产品结构及工艺流程优化降低成本,以保持公司毛利率的相对稳定。
2、应收账款风险
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也造成了应收账款余额的变动。若公司对应收账款管理不善,可能会影响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亦有可能降低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不断强化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及内部控制,加强重点客户应收款项的对账和清收工作,加大对经营活动现金流的管控,实现应收账款的良性循环,提高公司经营质量。
3、汇率风险及远期结售汇业务汇兑损失的风险
公司产品销往欧洲、美洲、亚洲的多个国家和地区,存在以外币结算销售收入的情况,并存在一定金额的外汇敞口。若未来人民币兑换其他币种汇率出现较大波动,且公司未对相关汇率风险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管理,则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基于对未来外汇收款规模的预测,在银行开展以锁定外汇成本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未来,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公司远期结售汇约定的远期结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对公司相关的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等做了明确规定。
4、期末存货金额较大的风险
2020年以来,受部分原材料供应紧张、交货期延长的影响,公司加大芯片等电子元器件类原材料的储备,原材料库存量较多。未来,如果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竞争风险加剧及公司存货管理水平下降,引致公司存货出现积压、毁损、减值等情况,将增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采购计划,控制最优库存量。
5、行业竞争激烈的风险
在光伏行业持续向好的情况下,国内外众多新兴企业尝试进入光伏产业,公司所在组串式逆变器行业面临着日趋激烈的竞争。随着竞争者数量增加,竞争者业务规模的扩大,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可能会对公司的市场份额、定价及利润水平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力度,加速新产品升级迭代,保持和强化技术领先优势。
6、技术研发风险
光伏逆变器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随着行业技术水平和产品性能要求的不断提高,市场对产品更新换代的需求亦不断提高,但新产品从研发到量产并产生经济效益存在一定周期,期间市场的变化将制约新产品的盈利能力,最后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若公司无法快速按照计划推出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将影响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紧跟行业发展趋势,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在深刻理解市场需求的基础上,持续推出高附加值新产品。
7、知识产权风险
公司拥有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公司的知识产权及相关核心技术不能得到充分保护,被竞争对手所获知和模仿,则公司的竞争优势可能会受到损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此外,由于各国政治、法律、经济体系等不同,市场环境因素较为复杂,导致公司无法完全消除潜在知识产权纠纷风险。若未来公司因恶意诉讼、知识产权理解偏差、竞争对手竞争策略等原因引发知识产权纠纷,造成自身知识产权不能得到充分保护,公司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8、产品风险
若未来光伏逆变器行业竞争加剧、产品价格下降或下游行业需求量下降,将导致公司逆变器销售收入大幅减少,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的影响。公司主要产品为组串式逆变器,若公司产品因操作不当或控制不严出现品质问题,可能导致产品出现返修、退回等情形,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锦浪智慧,从事新能源电力生产业务,进行太阳能光伏电站开发、建设及运营,以作为公司现有业务的重要补充,实现公司业务的多元化布局和产业链延伸。
9、全球光伏市场波动风险
受制于宏观经济走势及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各国的贸易政策会因国际政治形势的变动和各自国家经济发展阶段而不断变动,导致光伏行业的发展在全球各个国家及地区并不均衡,呈现市场区域热点波动的情形。若公司未来无法持续
紧跟全球光伏市场的波动,不能及时调整公司的销售、生产模式,将可能对公司的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自2011年起,欧盟、印度等部分国家和地区存在对我国出口的光伏组件等(不包括光伏逆变器)产品进行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等情形;美国自2019年5月起已对光伏逆变器加征关税,关税税率由零税率提高至25%。若公司产品销往的国家或地区的贸易政策趋于保守,地区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将影响公司向该地区的出口销售,进而影响公司的整体业务发展。公司将努力开拓全球市场,加大全球布局力度,强化管理能力降低光伏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10、原材料价格波动和紧缺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光伏逆变器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为电子元器件、结构件以及辅料等。受宏观环境等外部不可抗因素影响,全球贸易环境及国际物流均发生较大变化,市场面临供需不平衡、物流受限等情形,继而导致公司如晶体管等特定电子元器件材料供应短缺、价格上涨等情形。目前,该类电子元器件主要以进口为主,因稳定性、技术指标等原因暂时无法完全实现国产替代。若未来公司上游原材料供应商持续出现供货不及时或者大幅提升原材料价格的情况,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研究和监控主要原材料的价格走势,及时调整物料储备,推进关键器件国产化替代工作,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保证原材料供应稳定,并通过供应商评审、商务谈判、招标竞价等方式构建多元化供应体系,以最大程度降低采购价格波动风险。
11、股票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经营状况,同样也受到全球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国内外政治形势、经济周期波动、通货膨胀、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重大自然灾害的发生、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公司股票价格存在不确定性风险,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受制于宏观经济走势及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各国的贸易政策会因国际政治形势的变动和各自国家经济发展阶段而不断变动,导致光伏行业的发展在全球各个国家及地区并不均衡,呈现市场区域热点波动的情形。若公司未来无法持续紧跟全球光伏市场的波动,不能及时调整公司的销售、生产模式,将可能对公司的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3年05月05日 | 全景?路演天下 | 其他 | 其他 | 参与公司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 产能利用率、关税、IGBT供应情况等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3年05月14日 | 电话会议 | 电话沟通 | 机构 | 嘉实基金、博时基金、嘉合基金、广发基金、国泰君安、摩根大通、天风证券、鹏华基金等 | 盈利能力、出货展望、户储情况等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3年09月25日 | 全景?路演天下 | 其他 | 其他 | 参与公司2023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 2023年上半年出货情况、电站盈利模式、募投项目进展等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是 □否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披露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司的重点举措如下: 1、聚焦主业,深
耕新能源电力电子领域;2、以投资者为本,重视投资者回报;3、推动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沟通;4、夯实公司治理,完善运行机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控制规章制度,规范公司行为。公司的治理结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
(一)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组织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使其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公司的治理结构能够保证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股东合法行使权益,保证了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召开,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未规定的重要事项均由最终由股东大会表决,不存在越权审批或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力和承担义务,不存在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不存在利用其控制地位侵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也没有发生过占用公司资金或要求公司为其担保或为他人担保的情形。公司拥有完整的生产、供应和销售系统,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单位不存在有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的情况。
(三)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及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能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除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以外,其他专门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根据各自职责对本公司经营发展提出相关的专业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监事,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公司监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监事能够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并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2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五)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不存在违规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对外发布信息的规范制度。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接待投资者及相关人员的来访和咨询,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地获取公司信息。同时公司通过电话、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积极、全面的与投资者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在深交所2021年度和2022年度连续两年信息披露考核中获得最高等级A。
(六)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负责公司内部、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会议组织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在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七)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建立了长效激励机制,制定了股权激励政策。在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立了对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及重要技术骨干、核心员工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报告期内,公司在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基础上,推出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完成了首次授予部分的登记工作,登记数量
415.95万股,登记人数221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凝聚力,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激发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的工作热情,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各自独立运行,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拥有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2.66% | 2023年03月31日 | 2023年03月31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50.72% | 2023年05月16日 | 2023年05月16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 |
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9.00% | 2023年06月14日 | 2023年06月14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0.99% | 2023年10月09日 | 2023年10月09日 |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1.61% | 2023年12月25日 | 2023年12月25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王一鸣 | 男 | 43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2015年09月24日 | 2024年10月24日 | 99,939,822 | 0 | 0 | 0 | 99,939,822 | - |
张健华 | 男 | 60 | 董事 | 现任 | 2015年09月24日 | 2024年10月24日 | 0 | 0 | 0 | 0 | 0 | - |
郭俊强 | 男 | 39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现任 | 2019年09月19日 | 2024年10月24日 | 183,034 | 150,000 | 0 | 0 | 333,034 | 股权激励 |
张婵 | 女 | 34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15年09月24日 | 2024年10月24日 | 109,869 | 90,000 | 0 | 0 | 199,869 | 股权激励 |
郑亮 | 男 | 44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0年04 | 2024年10 | 0 | 0 | 0 | 0 | 0 | - |
月20日 | 月24日 | |||||||||||
胡华权 | 男 | 45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3年05月16日 | 2024年10月24日 | 0 | 0 | 0 | 0 | 0 | - |
楼红英 | 女 | 46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3年05月16日 | 2024年10月24日 | 0 | 0 | 0 | 0 | 0 | - |
张丽 | 女 | 36 |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2021年10月25日 | 2024年10月24日 | 0 | 0 | 0 | 0 | 0 | - |
贺华挺 | 男 | 45 | 监事 | 现任 | 2016年08月16日 | 2024年10月24日 | 0 | 0 | 0 | 0 | 0 | - |
陈益丹 | 女 | 30 | 监事 | 现任 | 2021年10月25日 | 2024年10月24日 | 0 | 0 | 0 | 0 | 0 | - |
陆荷峰 | 女 | 41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3年03月14日 | 2024年10月24日 | 85,730 | 100,000 | 0 | 0 | 185,730 | 股权激励 |
郑会建 | 男 | 59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17年03月31日 | 2024年05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 |
姜莉丽 | 女 | 44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17年03月31日 | 2024年05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 |
合计 | -- | -- | -- | -- | -- | -- | 100,318,455 | 340,000 | 0 | 0 | 100,658,455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 ?否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陆荷峰 | 副总经理 | 聘任 | 2023年03月14日 | 董事会聘任 |
楼红英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3年05月16日 | 股东大会选举 |
胡华权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3年05月16日 | 股东大会选举 |
姜莉丽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05月16日 | 连续任职满六年 |
郑会建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05月16日 | 连续任职满六年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王一鸣:男,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信息工程专业,英国爱丁堡大学电子与电信专业;入选国家特聘专家,公司创始人之一。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部分下属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锦浪控股监事。
张健华:男,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新乡学院企业管理专业、兰州大学工商管理专业。1992年至2001年就职于河南新乡国家高新区,历任经济发展局综合部长、办事处副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2001年至2005年就职于宁波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历任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企业管理部副经理。2005年至今就职于宁波东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任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浙江泰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宁波东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张婵:女,199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毕业于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旅游管理专业。2013年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宁波集米监事、锦浪储能监事、锦浪香港董事、越南锦浪总经理、宁波粒集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郭俊强: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河南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08年7月至2015年9月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员、项目经理、经理职务;2015年10月至2018年1月任校宝在线(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职务;2018年1月至2019年7月,历任海亮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助理、海亮教育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2019年8月至9月任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西安行思行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欧赛瑞斯执行董事。
贺华挺:男,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四川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2002年至2012任职于象山县建筑设计院,任设备设计所所长;2012年至2014年任职于宁波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任电气设计师;2014年至2016年任职于恒大地产集团宁波分公司,任主任电气工程师;2016年至2017年任职于上海中梁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杭甬区域公司,任机电设计经理。2017年至2022年任职于旭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东南区域宁波分公司,任机电设计高级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陈益丹:女, 199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毕业于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空中乘务专业。2014年至2016年就职于上海新湖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文职岗位;2017年就职于宁波匡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客服岗位;2018年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监事、行政办公室行政管理科副科长。
张丽:女, 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宁波大学会计专业。2013年至2017年就职于宁波市亚太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文职岗位;2017年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
胡华权:男,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专业。2003年7月至2013年3月就职于舟山海关缉私分局任主任科员职务;2013年4月至2021年7月就职于北京大成(舟山)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律师;2021年8月至今就职于浙江普俊律师事务所,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普俊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律师。
郑亮:男,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2002年至2004年就职于宁波东方船舶设计院有限公司任设计工程师;2004年至今就职于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保障部副主任。
楼红英:女,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浙江财经大学会计专业。2009年1月至2012年6月,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2012年7月至今任浙江中瑞江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质量控制部负责人;2016年3月至2022年12月任杭州天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中瑞江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质量控制部负责人。
陆荷峰:女,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宁波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11年至2016年任宁波康大进出口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职务;2016年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王一鸣 | 锦浪控股 | 监事 | 2013年05月17日 | 否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除以上人员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王一鸣 | Solis | 董事 | 2010年07月20日 | 否 | |
王一鸣 | 宁波集米 | 执行董事 | 2019年09月17日 | 否 | |
王一鸣 | 上海锦浪 | 执行董事 | 2020年12月18日 | 否 | |
王一鸣 | 锦浪控股 | 监事 | 2013年05月17日 | 否 | |
张健华 | 宁波东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常务副总经理 | 2005年03月01日 | 是 | |
张健华 | 浙江泰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年05月17日 | 否 | |
张婵 | 宁波集米 | 监事 | 2019年09月17日 | 否 | |
张婵 | 宁波粒集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22年08月25日 | 否 | |
张婵 | 锦浪储能 | 监事 | 2023年06月29日 | 否 | |
张婵 | 锦浪香港 | 董事 | 2022年12月01日 | 否 | |
张婵 | 越南锦浪 | 总经理 | 2023年01月18日 | 否 | |
郭俊强 | 西安行思行远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23年12月12日 | 否 | |
郭俊强 | 欧赛瑞斯 | 执行董事 | 2023年11月13日 | 否 | |
胡华权 | 浙江普俊律师事务所 | 副主任、合伙人、律师 | 2021年07月30日 | 是 | |
郑亮 |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技术保障部副主任 | 2014年09月01日 | 是 | |
楼红英 | 浙江中瑞江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部负责人 | 2012年07月01日 | 是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决策程序: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决定;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公司支付,董事、监事不另外支付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依据股东大会决议支付,独立董事会务费据实报销。确定依据:依据公司盈利水平及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分工及履行情况确定。实际支付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支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共计431.35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王一鸣 | 男 | 43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154.11 | 否 |
张健华 | 男 | 60 | 董事 | 现任 | 0 | 否 |
郭俊强 | 男 | 39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现任 | 80.07 | 否 |
张婵 | 女 | 34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49.88 | 否 |
郑亮 | 男 | 44 | 独立董事 | 现任 | 5 | 否 |
胡华权 | 男 | 45 | 独立董事 | 现任 | 3.13 | 否 |
楼红英 | 女 | 46 | 独立董事 | 现任 | 3.13 | 否 |
张丽 | 女 | 36 |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16.24 | 否 |
贺华挺 | 男 | 45 | 监事 | 现任 | 0 | 否 |
陈益丹 | 女 | 30 | 监事 | 现任 | 15.89 | 否 |
陆荷峰 | 女 | 41 | 副总经理 | 现任 | 100.16 | 否 |
郑会建 | 男 | 59 | 独立董事 | 离任 | 1.87 | 否 |
姜莉丽 | 女 | 44 | 独立董事 | 离任 | 1.87 | 否 |
合计 | -- | -- | -- | -- | 431.351 | -- |
[注1]独立董事郑会建先生、独立董事姜莉丽女士报告期内任期届满离任,上表中报酬均为其2023年1-5月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胡华权先生、楼红英女士报告期内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上表中报酬均为其2023年5-12月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陆荷峰女士报告期内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表中报酬均为其2023年3-12月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除此以外的其他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为其2023年1-12月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3年01月09日 | 2023年01月10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3年02月15日 | 2023年02月15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3年03月14日 | 2023年03月15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3年04月23日 | 2023年04月24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3年05月27日 | 2023年05月29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3年06月19日 | 2023年06月19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3年07月08日 | 2023年07月10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 2023年08月28日 | 2023年08月29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 |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3年09月22日 | 2023年09月23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3年10月13日 | 2023年10月13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13)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3年10月24日 | - |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3年12月07日 | 2023年12月08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24)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王一鸣 | 12 | 12 | 0 | 0 | 0 | 否 | 5 |
张健华 | 12 | 1 | 11 | 0 | 0 | 否 | 5 |
张婵 | 12 | 12 | 0 | 0 | 0 | 否 | 5 |
郭俊强 | 12 | 12 | 0 | 0 | 0 | 否 | 5 |
郑亮 | 12 | 0 | 12 | 0 | 0 | 否 | 5 |
胡华权 | 8 | 0 | 8 | 0 | 0 | 否 | 3 |
楼红英 | 8 | 0 | 8 | 0 | 0 | 否 | 3 |
郑会建(已离任) | 4 | 0 | 4 | 0 | 0 | 否 | 2 |
姜莉丽(已离任) | 4 | 0 | 4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无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开展工作,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深入讨论,各抒已见,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并监督和推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确保决策科学、及时、高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郑会建(已离任)、姜莉丽(已离任)、郭俊强 | 2 | 2023年04月13日 | 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13日 |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
楼红英、胡华权、郭俊强 | 2 | 2023年08月18日 | 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
2023年10月14日 | 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 郑亮、王一鸣、郑会建(已离任) | 1 | 2023年04月13日 | 审议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的薪酬方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事宜进行认真审议,一致同意相关议案。 | 无 | 不适用 |
郑亮、王一鸣、楼红英 | 1 | 2023年05月18日 | 审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姜莉丽(已离任)、张婵、郑亮 | 2 | 2023年03月09日 | 审议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 | 无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13日 | 审议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3,357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448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3,805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3,805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1,953 |
销售人员 | 555 |
技术人员 | 762 |
财务人员 | 96 |
行政人员 | 129 |
其他 | 310 |
合计 | 3,805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3 |
硕士 | 143 |
本科 | 809 |
大专 | 849 |
大专以下 | 2,001 |
合计 | 3,805 |
2、薪酬政策
公司致力于制定科学合理的薪酬策略,保证员工薪酬对内公平,对外具有竞争性。公司根据业务流程特点,对工作岗位进行专业化分工,明确岗位职责,确定岗位的相对价值,以使薪酬对内公平;通过与专业公司提供的薪酬调查数据对比,结合本地区、行业薪资水平,制定出对外具有竞争力且符合公司实际的薪酬体系。在此基础上制定的《薪酬管理制度》,以略高于行业平均工资水平为原则,对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实行年薪工资制、对普通员工实行岗位技能绩效工资制、对销售人员实行提成工资制、对生产人员实行计件工资制。公司还设立了技术创新、合理化建议、岗位标
兵等多种奖项,激励员工不断提高工作绩效。另有以业务或项目为主导、结果为导向的激励政策,有效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企业凝聚力。同时,利用上市公司平台优势,对关键岗位员工实施股权激励。
3、培训计划
2024年计划培训总课程共计334门,其中营销中心计划51门课程,产品研发中心计划117门课程,运营中心计划77门课程,行政职能计划89门课程。2024年培训将在2023年的培训基础上进行延伸,以建立管理干部标准培养体系、培养各层级管理干部团队为主要方向,结合线上数字化学习平台,培养内训师开展知识经验及案例萃取项目,建立“线上+线下”知识库,同步组织各部门进行岗位技能和绩效改善的培训学习,结合公司各部门全岗位学习地图,打造岗位胜任力培养模型,打通人才培养和人才晋升通道,共同为公司研发、营销、运营及职能中心的人才培养进行体系化的建设。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未发生变化。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和审议程序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在分配预案拟定和决策时,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公司也听取了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相关的议案经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审议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实施,切实保证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396,688,4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不适用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 □否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2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400,686,945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688,500股后的399,998,4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利润分配时,如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本总数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0年1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公司于2020年1月3日至2020年1月14日通过公司网站公示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的时限内,监事会没有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0年1月14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年1月20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0年1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年2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2020年6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0年5月15日实施完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由29.38万股调整为49.946万股;同时,以2020年6月10日为首次预留授予日,向13名激励对象授予21.85万股限
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全部成就,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83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99,45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115%。
7、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一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7,500股,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24.4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1年5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一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7,850股,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12.2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1年6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6.33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435%。
10、2022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即将届满,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全部成就,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93名,其中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人数为82人,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1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105,00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463%。其中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数量1,006,067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数量98,940股。(若解除限售前出现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解除限售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11、2022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保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梁文兵未解锁股份的议案》。鉴于已故激励对象梁文兵任职时的优异表现,为了肯定其对公司做出的贡献,同时彰显公司对于优秀人才的重视,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未解锁的股份予以保留,由其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持有,剩余解锁年度按现有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其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解锁条件。
12、2022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一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0,230股,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14.3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22年6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9.57(元/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30,345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一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2,24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5、2023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即将届满,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全部成就,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92名,其中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人数为82人,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0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2,197,773股,其中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数量2,012,134股,该部分已于2023年5月8日上市流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数量185,639股,该部分已于2023年7月18日上市流通。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2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公司于2022年10月15日至2022年10月25日通过公司网站公示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的时限内,监事会没有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2年10月26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10月31日,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2年10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10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2年11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3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明
确同意意见。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9日通过公司网站公示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的时限内,监事会没有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3年6月9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6月14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3年6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3年7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3年7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授予登记数量415.95万股,授予登记人数221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内可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行权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股) | 期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期已解锁股份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郭俊强 | 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130,050 | 130,050 | 150,000 | 55.64 | 150,000 |
张婵 |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78,030 | 78,030 | 90,000 | 55.64 | 90,000 |
陆荷 | 副总 | 0 | 0 | 0 | 0 | 0 | 0 | 0 | 78,03 | 78,03 | 100,0 | 55.64 | 100,0 |
峰 | 经理 | 0 | 0 | 00 | 00 | ||||||||
合计 | -- | 0 | 0 | 0 | 0 | -- | 0 | -- | 286,110 | 286,1101 | 340,0002 | -- | 340,000 |
备注(如有) | 注:1、2023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即将届满,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全部成就,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2,197,773股,其中公司高管持有286,110股。 2、2023年6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3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3年6月19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24名激励对象授予420.35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其中郭俊强先生被授予150,000股,张婵女士被授予90,000股,陆荷峰女士被授予100,000股,合计被授予340,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 |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审核。年末,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实现责任、风险、利益的统一。公司则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其绩效年薪,并进行奖惩,同时对核心经营团队采取激励措施,实现公司与核心经营团队经营效益的分享。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各项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坚持以风险导向为原则,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持续的改进和优化,保证了公司内控体系的完整合规、有效可行,实现了公司健康科学的运营目标,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审部门共同组成公司的风险内控管理组织体系,对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进行监督和评价。根据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4年04月29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http://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更正已公告的财务报表;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主要数据的错报或漏报,而内审部门在控制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问题,这些行为公司作为重大缺陷的认定。 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 具有下列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①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出现重大失误; ②关键岗位或专业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③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④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
定量标准 | 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告数据为基准,来确定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误报(包括漏报)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误报≥利润总额5%; 重要缺陷:利润总额2%≤误报<利润总额5%; 一般缺陷:误报<利润总额2%。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评价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评价标准执行。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认为,锦浪科技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4年04月29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 □否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不适用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所在地政府规章制度,制定《能资源管理程序》等规章制度,开展节能降耗举措,持续优化企业内部能源管理,提升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用能效率。同时,公司为了持续优化各环节的能源使用,采取了多项措施,包括建设光伏发电站、节能改造等,有效降低企业的能源消耗及环境影响,推动可持续发展。
①分别于2021年(老厂区屋顶,已投入使用)和2024年(新厂区屋顶,建设中)建设光伏电站,电站额定功率分别为206kW和700kW,减少不可再生能源使用以及火力发电所导致的环境污染;
②进行节能灯具改造,并在新建项目时将节能灯具纳入规划,节能灯使用率100%;
③对空压机进行节能改造,引进一级能耗Mps90-2ic螺杆式空气压缩机2台,年可节约17.2吨标准煤;
④喷淋用水循环使用,达到减少用水的目的。;
⑤开展温室气体核查。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报告期内未出现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1、开展公益活动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经济和社会的协同发展。在追求自身壮大的过程中,公司深知社会的支持和信任是宝贵的财富,报告期内,进行多项公益捐赠,推动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积极回馈社会,传播正能量,为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支持与关爱。
受捐赠单位 | 捐赠情况 | 用途 |
象山县人民教育基金会 | 2022-2024,每年捐赠一百万元 | 用于象山中学奖教、奖学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等支出 |
象山县慈善总会 | 2022-2026,每年定向捐赠一百万元 | 用于助医、助学、济困、助残等社会福利及公益项目 |
中国矿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 2023-2027,每年定向捐赠十万元 | 用于设立奖学(教)金的设立,及支持学院人才培养各项工作的发展 |
象山县人民教育基金会(东陈优学) | 2023-2027,每年定向捐赠二十万元 | 用于设立奖学(教)金的设立,及支持学校教师培养各项工作的发展 |
2、回馈乡村建设
公司将绿色低碳能源发展作为乡村建设的重要支撑,积极推动光伏与现代农业的结合,培育新能源产业。公司致力于乡村能源转型,利用自身优势建立农光互补电站,提供能源支持,全面推进乡村建设,加速农业和乡村的现代化进程。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UBS AG;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本单位(认购对象)/本人作为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认购对象,认购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股股份。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监管规定,本单位(认购对象)/本人承诺: 自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不转让本单位(认购对象)/本人所认购的上述股份。 本单位(认购对象)/本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股份锁定申请: 自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锁定本单位(认购对象)/本人所认购的上述股份,不得进行流动转让。 本单位(认购对象)/本人所认购的上述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 2023年02月10日 | 2023年2月10日-2023年8月10日 | 已履行完毕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陈益丹;郭俊强;贺华挺;姜莉丽;林伊蓓;王峻适;王一鸣;张婵;张健华;张丽;郑会建;郑亮 | 其他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一鸣;实际控制人王峻适、林伊蓓承诺如下:1)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若本人违反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股东的补偿责任;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 | 2021年09月07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若本人违反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股东的补偿责任;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林伊蓓;王峻适;王一鸣 | 其他承诺 | 1)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若本人违反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股东的补偿责任;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2021年04月26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郭俊强;姜莉丽;师晨光;王峻适;王一鸣;张婵;张健华;郑会建;郑亮 | 其他承诺 |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若本人违反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股东的补偿责任;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 | 2021年04月26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郭俊强;姜莉丽;林伊蓓;师晨光;王峻适;王一鸣;张婵;张健华;郑会建;郑亮 | 其他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一鸣;实际控制人王峻适、林伊蓓承诺如下: 1、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若本人违反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股东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本人违反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股东的补偿责任。 | 2020年04月3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林伊蓓;王峻适;王一鸣 | 股份减持承诺 | 1、本人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如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总数将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30%。 2、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若发行人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下限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3、该等股票的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合法方式。 4、如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在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超过5%以上期间,减持前3个交易日将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如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发行人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将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5、如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本人及本人一致行动人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的 | 2022年03月19日 | 2022年3月19日-2024年3月19日 | 截至披露日已履行完毕 |
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6、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锦浪控股有限公司 | 股份减持承诺 | 1、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总数将不超过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30%。 2、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若发行人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下限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3、该等股票的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合法方式。 4、如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在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超过5%以上期间,减持前3个交易日将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如本公司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发行人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将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5、如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本公司及本公司一致行动人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6、如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 2022年03月19日 | 2022年3月19日-2024年3月19日 | 截至披露日已履行完毕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林伊蓓;王峻适;王一鸣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为了避免在未来的业务发展过程中出现同业竞争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一鸣、王峻适、林伊蓓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承诺如下: “1、本人、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从事与锦浪科技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生产经营活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也不会通过投资于其它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从事或参与和锦浪科技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相同的竞争性业务,本人也不会在该等与锦浪科技有竞争关系的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2、如果锦浪科技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其现有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经营业务范 | 2019年03月19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围,而本人、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近亲属对此已经进行生产、经营的,只要本人仍然是锦浪科技的实际控制人,本人、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近亲属同意在合理期限内对该相关业务进行转让且锦浪科技在同等商业条件下有优先收购权。 3、对于锦浪科技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其现有业务范围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经营业务范围,而本人、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近亲属目前尚未对此进行生产、经营的,只要本人仍然是锦浪科技的实际控制人,本人、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近亲属将不从事与锦浪科技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竞争的该等新业务。 4、本人、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近亲属目前没有,将来也不向其他业务与锦浪科技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相同、类似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机密。 5、锦浪科技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后且本人依照所适用的上市规则被认定为锦浪科技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将不会变更、解除本承诺。 6、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锦浪科技、锦浪科技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林伊蓓;王峻适;王一鸣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为避免和减少将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一鸣、王峻适、林伊蓓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并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利用本人的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发行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2、本人承诺并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利用本人的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本人承诺并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以低于或高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交易,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亦不利用关联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利益的行为; 4、本人承诺并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尽量避免或减少并规范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如果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发生,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后且本人依照所适用的上市规则被认定为发行人的 | 2019年03月19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将不会变更、解除本承诺; 6、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发行人、发行人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及股份回购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如果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30日内,本公司将依法启动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程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在此期间,本公司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如果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起30日内,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19年03月19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林伊蓓;王峻适;王一鸣 | 其他承诺 | 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及股份回购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一鸣;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峻适、林伊蓓承诺:本人已仔细阅读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确认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本人不存在指使发行人违反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指使发行人披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的情形,并就上述确认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果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发行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30日内,本人将以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依法购回锁定期结束后本人在二级市场减持的股份(不包括本次公开发行时其他股东公开发售部分,若有)。在此期间,发行人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如果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起30日内,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19年03月19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方益;龚杰;贺华挺;姜莉丽;陆秋敏;师晨光;王峻适;王一鸣;张婵;张健华;张天赐;郑会建 | 其他承诺 | 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及股份回购的承诺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已仔细阅读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确认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本人不存在指使发行人违反规定披露 | 2019年03月19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信息,或者指使发行人披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的情形,并就上述确认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果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发行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30日内,本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在发行人召开董事会对公司回购股份作出决议时,将投赞成票。具体程序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办理。 如果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起30日内,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本次发行相关机构的承诺 如因海通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海通证券承诺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19年03月19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其他承诺 | 本次发行相关机构的承诺 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本所没有过错的除外 | 2019年03月19日 | 长期有效 | 长期有效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 其他承诺 | 1、本人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如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总数将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30%。 2、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若发行人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下限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3、该等股票的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合法方式。 4、如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在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超过5%以上期间,减持前3个交易日将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如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发行人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将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5、如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本人及本人一致行动人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6、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 | 2019年03月19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缴发行人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江苏金证通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本次发行相关机构的承诺 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19年03月19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方益;龚杰;姜莉丽;师晨光;王峻适;王一鸣;张婵;张健华;郑会建 | 其他承诺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本人违反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股东的补偿责任。” | 2019年03月19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林伊蓓;王峻适;王一鸣 | 其他承诺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一鸣;实际控制人王峻适、林伊蓓承诺如下: “1、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若本人违反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股东的补偿责任。” | 2019年03月19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林伊蓓;王峻适;王一鸣 | 其他承诺 |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或实际控制人王一鸣、王峻适、林伊蓓已就补缴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事宜作如下承诺: 1、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如因发行人(含发行人前身)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及/或住房公积金,根据有权部门的要求或决定,发行人及/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产生补缴义务或遭受任何罚款或损失的,本人愿意在毋须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支付对价的情况下,无条件、自愿承担所有补缴金额和相关所有费用及/或相关的经济赔偿责任,以确保不会给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造成额外支出或损失,不会对其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后且本人依照所适用的上市规则被认定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本人将不会变更、解除本承诺; 3、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发行人、发行人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 | 2019年03月19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方益;龚杰;贺华挺;姜莉丽;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锦浪控股有限公司;林伊蓓;陆秋敏;宁波东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华桐恒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师晨光;王峻适;王一鸣;许颇;张婵;张健华;张天赐;郑会建 | 其他承诺 | 关于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采取约束性措施的承诺 1、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未履行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公司应在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的次一交易日公告相关情况。其中,(1)公司若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则公司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若因公司未履行公开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相关损失数额经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决形式予以认定的,公司将自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冻结自有资金,为公司需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赔偿的投资者损失提供保障。(2)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未履行公开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并以当年度以及以后年度享有的公司利润分配作为担保,公司有权扣留应向其支付的分红,直至其履行承诺。(3)若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公开承诺,公司不得将其作为股权激励对象,或调整已开始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名单;视情节轻重,公司可以对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扣减绩效薪酬、降薪、降职、停职、撤职等处罚措施。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当年度以及以后年度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以及享有的公司利润分配作为公开承诺的担保,公司有权扣留应向其支付的薪酬、津贴及分红,直至其履行承诺。 2、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开承诺履行情况,和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 2019年03月19日 | 长期有效 | |
股权激励承诺 | 不适用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
其他承诺 | 锦浪控股有限公司;林伊蓓;王峻适;王一鸣 | 其他承诺 |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了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王一鸣先生、王峻适先生、林伊蓓女士及聚才财聚自愿承诺自2022年9月23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股东之间直接或间接股份转让及上述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股份转让除外),包括承诺期间前述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新增的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则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 因王一鸣先生、王峻适先生、林伊蓓女士及锦浪控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公众投资者利益,自愿在原有承诺的基础上延长6个 | 2022年09月23日 | 2022年9月23日-2024年3月22日 | 截至披露日已履行完毕 |
月不减持承诺期限。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详见本年度报告第十节五31之说明。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详见本年度报告第十节九之说明。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25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第8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耿振、戴晨雨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耿振第3年、戴晨雨第1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不适用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控报告鉴证机构,内控报告鉴证费用为30万元。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
序号 | 承租方 | 出租方 | 房屋位置 | 租赁期限 | |
1 | 锦浪科技 | 杭州生物医药科技创业园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亚科中心B1004 | 2023/6/4 | 2024/6/3 |
2 | 锦浪科技 | 杭州生物医药科技创业园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亚科中心B1001 | 2023/6/4 | 2024/6/3 |
3 | 锦浪科技 | 杭州生物医药科技创业园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亚科中心B1003 | 2023/6/4 | 2024/6/3 |
4 | 锦浪科技 | 苏州新景天商务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高新广场狮山路28号1701室 | 2022/6/4 | 2025/6/3 |
5 | 锦浪科技 | 张秀峰 | 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朝阳北大街1358号尚北岚庭C-1801号办公 | 2023/1/20 | 2024/1/19 |
6 | 锦浪科技 | 李柯 |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普惠路67号9层910(升龙大厦2号楼) | 2023/12/13 | 2024/12/12 |
7 | 锦浪科技 | 张伟红 |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恒大翡翠华庭24#楼1单元2301 | 2023/5/1 | 2024/4/30 |
8 | 锦浪科技 | 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B座25层03号 | 2022/11/10 | 2024/11/9 |
9 | 锦浪科技 | 刘笑然 | 北京市西城区清秀巷胡同2号 | 2022/5/1 | 2024/4/30 |
10 | 锦浪科技 | 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善嘉路216弄6号25层 | 2019/12/1 | 2024/11/30 |
11 | 欧赛瑞斯 | 上海漕河泾开发区高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市徐汇区苍梧路 450号-460号(双号) | 2023/10/1 | 2026/9/30 |
12 | 锦浪科技 | 西安烽火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西安市长安区坤元路678号烽火通信西北总部 | 2023/9/18 | 2026/9/17 |
13 | 锦浪科技 | 杜绍振 |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后郭新苑5幢2单元1705室 | 2023/7/1 | 2024/6/30 |
14 | 锦浪科技 | 王海娟 | 浙江省上虞市百官街道后郭新苑7幢1单元101室 | 2023/7/1 | 2024/6/30 |
15 | 锦浪科技 | 林运涛 | 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乐凯北大街万和城南区12号楼1单元2202室 | 2023/3/8 | 2024/3/7 |
16 | 锦浪科技 | 刘立功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浦大道糖厂小区4号楼2单元13层2号 | 2023/5/27 | 2024/5/26 |
17 | 锦浪科技 | 宋自东 |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88号6幢1单元9层0903号 | 2023/3/20 | 2024/3/19 |
18 | 锦浪科技 | 王艳丽 | 郑东新区邢庄南街1号院8号楼1单元4层402号 | 2023/3/18 | 2024/3/17 |
19 | 锦浪科技 | 聂惠青 | 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白沙村虎门国际公馆 | 2023/5/21 | 2024/5/20 |
20 | 锦浪科技 | 刘福平 | 江西省赣州市瑞金市锦江路绵江印象8#楼1303 | 2023/6/17 | 2024/6/16 |
21 | 锦浪科技 | 王翔宇 |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北大街太湖国际花园53-2号(1-15-4) | 2023/7/6 | 2024/7/5 |
22 | 锦浪科技 | 赵利杰 |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琅琊王路书香门第A2号楼-122,2-102室 | 2023/7/16 | 2024/7/15 |
23 | 锦浪科技 | 高艳华 | 江苏省盐城市园中园小区2幢206室 | 2023/8/23 | 2024/8/22 |
24 | 锦浪科技 | 要进献 | 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皓顺一号院六期工程)8号楼9层2单元901-1层-113 | 2023/10/1 | 2024/9/30 |
25 | 锦浪科技 | 陈林荣 | 浙江省龙游县龙洲街道竹海云天7号楼1单元102室 | 2023/10/15 | 2024/10/14 |
26 | 锦浪科技 | 张翠枝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新海大道南晨阳世纪城5幢1001室 | 2023/11/10 | 2024/11/9 |
27 | 锦浪科技 | 吴国春 | 江苏省常州市华润国际中吴府38幢3102室 | 2023/11/10 | 2024/11/9 |
28 | 锦浪科技 | 朱艳芳 |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明诚雅居小区19号楼2单元5层502号 | 2023/11/15 | 2024/11/14 |
29 | 锦浪科技 | 曹少春 | 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东方西街2288号海化安顺小区34号楼1-1401 | 2023/11/20 | 2024/11/19 |
30 | 锦浪科技 | 曹亚峰 |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碧桂园济州印象二期2号楼01单元18层01-1802号 | 2023/3/22 | 2024/3/21 |
31 | 锦浪科技 | 张嫩霞 |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智杰丽都名邸1幢2-1802号 | 2023/3/30 | 2024/3/29 |
32 | 锦浪科技 | 潘敬奉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见龙亭小区瑞龙苑13号楼1101 | 2023/3/15 | 2024/3/14 |
33 | 锦浪科技 | 刘未玲 | 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东侧、漓江路南侧橄榄?嘉园北区3号楼705(东2单元7层东2户) | 2023/3/30 | 2024/3/29 |
34 | 锦浪科技 | 李忠水 | 河北省沧州吾悦广场8幢2单元6层602号房 | 2023/4/25 | 2024/4/24 |
35 | 锦浪科技 | 王悦鑫 |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兴泰西里美域205楼1门1004号 | 2023/4/22 | 2024/4/21 |
36 | 锦浪科技 | 孙静 | 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旌旗西路98号温馨佳苑0038-1-402 | 2023/4/22 | 2024/4/21 |
37 | 锦浪科技 | 程娣 | 河北省深州市中通御景江山东二期9-2-1402室 | 2023/6/15 | 2024/6/14 |
38 | 锦浪科技 | 周法友 | 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下洋张村二区1幢1301室 | 2023/7/7 | 2024/7/6 |
39 | 锦浪科技 | 张艳 | 湖北省武汉市朗诗绿色街区6幢2层5号房 | 2023/6/29 | 2024/6/28 |
40 | 锦浪科技 | 邵刚 | 安徽省亳州市仙翁路以东,希夷大道以西,亳芍路以南,银杏路以北恒大翡翠华庭11#楼2单元-503 | 2023/6/20 | 2024/6/19 |
41 | 锦浪科技 | 丁士强 | 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城锦水城5号楼东三单元5层502室 | 2023/6/25 | 2024/6/24 |
42 | 锦浪科技 | 史传银 | 江苏省海安县城东镇界墩花苑4号楼505室 | 2023/7/5 | 2024/7/4 |
43 | 锦浪科技 | 聂颜会 | 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66号3幢2单元20903室 | 2023/6/10 | 2024/6/9 |
44 | 锦浪科技 | 曹九女 | 河南省驻马店市市辖区盘龙山路与团结路交叉口西北侧新加坡花园城住宅小区7号楼独单元第21层2101 | 2023/10/15 | 2024/10/14 |
45 | 锦浪科技 | 张梅花 |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嘉禾北路876号(万晟星城10幢2单元1701室) | 2023/11/7 | 2024/11/6 |
46 | 橙意光伏 | 杜畅 | 河南省驻马店市市辖区靖宇大道东侧、纬二路北侧、经一路西侧雅居园小区C10号楼独单元第7层702 | 2023/10/19 | 2024/10/18 |
47 | 锦浪科技 | 倪小林 | 昆山市花桥镇区万科魅力花园小区105幢1301室及595号 | 2023/3/28 | 2024/3/27 |
48 | 锦浪科技 | 韩琴、张伟 | 莱芜区汶源大街17幢东3单元602号房 | 2023/3/28 | 2024/3/27 |
49 | 锦浪科技 | 海南万恒馨居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 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梧桐路24号 | 2023/4/6 | 2024/4/5 |
50 | 锦浪科技 | 彭萍萍 | 杭州湾新区金瑞豪庭13号1704室 | 2023/4/6 | 2024/4/5 |
51 | 锦浪科技 | 象山经济开发区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象山滨海工业园生活配套小区 | 2023/3/14 | 2024/3/13 |
52 | 锦浪科技 | 宁波宏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滨海工业园金港路11号 | 2021/5/1 | 2024/4/30 |
53 | 锦浪科技 | 浙江林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象山县滨海工业园金海大道5号 | 2022/1/1 | 2024/12/31 |
54 | 锦浪科技 |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象山县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金兴路35号 | 2022/4/2 | 2025/12/31 |
55 | 锦浪科技 | 象山县顺元置业有限公司 | 象山国际风情街1号楼 | 2022/9/1 | 2025/8/31 |
56 | 锦浪科技 | 象山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宁波东部新城启航家园小区1号楼 | 2023/8/1 | 2023/12/31 |
57 | 锦浪科技 | 宁波宏南电器部件有限公司 | 象山县滨海工业园海港路22号 | 2023/3/29 | 2028/3/28 |
58 | 锦浪科技 | 宁波市诚邦创意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 浙江省象山县滨海工业园海泰路8号 | 2022/12/15 | 2023/12/14 |
59 | 锦浪科技 | 金红霞 | 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东大街黄万新村小康楼东十排4号 | 2023/2/16 | 2024/2/15 |
60 | 锦浪科技 | 何峰婷 | 天元区珠江北路366号恒大华府 | 2023/2/20 | 2024/2/19 |
61 | Solis | Philip Glas | Factory 5, 109 Tulip Street, Cheltenham VIC 3192 | 2021/2/1 | 2024/01/31 |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宁波锦浪智慧 | 2020年05月23 | 400,000 | 2020年05月22 | 680 | 连带责任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 否 | 否 |
能源有限公司 | 日 | 日 | 保证 | 之日起2年 | ||||||
宁波力创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2020年06月13日 | 900,000 | 2020年06月12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 否 | 否 |
宁波银创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2020年08月10日 | 900,000 | 2020年08月07日 | 3,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 否 | 否 |
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020年11月18日 | 400,000 | 2020年11月17日 | 1,9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 | 否 | 否 |
罗定市晴云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11月26日 | 900,000 | 2020年11月25日 | 1,4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 否 | 否 |
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18日 | 400,000 | 2020年12月17日 | 2,06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 | 否 | 否 |
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23日 | 400,000 | 2020年12月22日 | 1,32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 否 | 否 |
龙泉晴耀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01月22日 | 900,000 | 2021年01月20日 | 44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03日 | 400,000 | 2021年02月01日 | 2,58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苏州菲尔米诺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02日 | 900,000 | 2021年02月01日 | 67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长兴众欣电力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02日 | 900,000 | 2021年02月01日 | 2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南京源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 2021年02月02日 | 900,000 | 2021年02月01日 | 22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司 | ||||||||||
苏州市森弘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02日 | 900,000 | 2021年02月01日 | 42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27日 | 400,000 | 2021年03月25日 | 2,904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27日 | 400,000 | 2021年03月25日 | 4,392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27日 | 400,000 | 2021年03月25日 | 4,404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27日 | 400,000 | 2021年03月26日 | 1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04月30日 | 400,000 | 2021年04月30日 | 1,07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04月30日 | 400,000 | 2021年04月30日 | 71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1日 | 400,000 | 2021年05月31日 | 2,83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罗定市晴云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1日 | 900,000 | 2021年05月31日 | 96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南京成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1日 | 900,000 | 2021年05月31日 | 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21日 | 400,000 | 2021年06月21日 | 1,476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锦浪智慧 | 2021年06月21 | 400,000 | 2021年06月21 | 4,818 | 连带责任 | 无 | 无 |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 | 否 | 否 |
能源有限公司 | 日 | 日 | 保证 | 次日起三年 | ||||||
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21日 | 400,000 | 2021年06月21日 | 4,638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29日 | 400,000 | 2021年06月28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08月18日 | 400,000 | 2021年08月17日 | 2,93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台州君翔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08月31日 | 900,000 | 2021年08月30日 | 62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灏宇电力有限公司 | 2021年08月31日 | 900,000 | 2021年08月30日 | 1,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信阳瑞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2021年08月31日 | 900,000 | 2021年08月30日 | 51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启东市锦晴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08月31日 | 900,000 | 2021年08月30日 | 73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浙江宜宏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09月13日 | 900,000 | 2021年09月10日 | 1,48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浙江宜晶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09月15日 | 900,000 | 2021年09月14日 | 1,73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镇海锦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09月15日 | 900,000 | 2021年09月14日 | 24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莆田群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09月15日 | 900,000 | 2021年09月14日 | 54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浙江宜功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09月15日 | 900,000 | 2021年09月14日 | 1,7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浙江宜帆能源有限公 | 2021年09月15日 | 900,000 | 2021年09月14日 | 1,7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司 | ||||||||||
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09月29日 | 400,000 | 2021年09月28日 | 2,02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浙江昱京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07日 | 900,000 | 2021年09月30日 | 1,52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浙江昱开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07日 | 900,000 | 2021年09月30日 | 1,46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浙江昱闽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07日 | 900,000 | 2021年09月30日 | 1,71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浙江昱平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07日 | 900,000 | 2021年09月30日 | 1,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浙江宜宁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07日 | 900,000 | 2021年09月30日 | 1,73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18日 | 400,000 | 2021年10月15日 | 996.8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每期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浙江昱亭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25日 | 900,000 | 2021年10月21日 | 1,41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每期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08日 | 400,000 | 2021年11月05日 | 42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每期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浙江昱欣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08日 | 900,000 | 2021年11月08日 | 1,64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每期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浙江昱时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16日 | 900,000 | 2021年11月15日 | 1,74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 | 否 | 否 |
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 ||||||||||
浙江昱秦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16日 | 900,000 | 2021年11月15日 | 1,47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天宏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22日 | 900,000 | 2021年11月19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天耀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22日 | 900,000 | 2021年11月19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天昭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22日 | 900,000 | 2021年11月19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天英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22日 | 900,000 | 2021年11月19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天开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22日 | 900,000 | 2021年11月19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天晨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22日 | 900,000 | 2021年11月19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 | 2021年 | 900,000 | 2021年 | 1,000 | 连带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 否 | 否 |
天高新能源有限公司 | 11月22日 | 11月19日 | 责任保证 |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
宁波市天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29日 | 900,000 | 2021年11月26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天晶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29日 | 900,000 | 2021年11月26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天思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29日 | 900,000 | 2021年11月26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天晖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29日 | 900,000 | 2021年11月26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天汉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29日 | 900,000 | 2021年11月26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天泉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29日 | 900,000 | 2021年11月26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天硕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29日 | 900,000 | 2021年11月26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天时新 | 2021年12月07 | 900,000 | 2021年12月06 | 1,670 | 连带责任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 | 否 | 否 |
能源有限公司 | 日 | 日 | 保证 | 满之日起三年 | ||||||
宁波市天智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07日 | 900,000 | 2021年12月06日 | 1,69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天腾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07日 | 900,000 | 2021年12月06日 | 1,62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天维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07日 | 900,000 | 2021年12月06日 | 1,7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天凯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07日 | 900,000 | 2021年12月06日 | 1,7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天欣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07日 | 900,000 | 2021年12月06日 | 1,68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浙江宜鞍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07日 | 900,000 | 2021年12月06日 | 1,61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浙江宜博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07日 | 900,000 | 2021年12月06日 | 1,63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浙江宜楚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07日 | 900,000 | 2021年12月06日 | 1,6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甬英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24日 | 900,000 | 2021年12月23日 | 1,73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甬火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24日 | 900,000 | 2021年12月23日 | 1,74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甬天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24日 | 900,000 | 2021年12月23日 | 1,72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甬哲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24日 | 900,000 | 2021年12月23日 | 1,73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甬图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24日 | 900,000 | 2021年12月23日 | 1,71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甬迪新能源有 | 2021年12月24日 | 900,000 | 2021年12月24日 | 1,72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限公司 | ||||||||||
宁波市甬川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24日 | 900,000 | 2021年12月24日 | 1,71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甬艾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24日 | 900,000 | 2021年12月24日 | 1,74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甬合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24日 | 900,000 | 2021年12月24日 | 1,7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甬伯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24日 | 900,000 | 2021年12月24日 | 1,72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24日 | 400,000 | 2021年12月24日 | 94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天鞍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1月25日 | 900,000 | 2022年01月25日 | 1,66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天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1月25日 | 900,000 | 2022年01月25日 | 1,53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光宜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1月25日 | 900,000 | 2022年01月25日 | 1,72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光冰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1月25日 | 900,000 | 2022年01月25日 | 1,66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光晨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1月25日 | 900,000 | 2022年01月25日 | 1,72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光纺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1月25日 | 900,000 | 2022年01月25日 | 1,7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光丹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1月25日 | 900,000 | 2022年01月25日 | 1,7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光固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1月25日 | 900,000 | 2022年01月25日 | 1,6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光浩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1月25日 | 900,000 | 2022年01月25日 | 1,72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光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1月25日 | 900,000 | 2022年01月25日 | 1,66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光珂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1月25日 | 900,000 | 2022年01月25日 | 1,68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光乐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1月25日 | 900,000 | 2022年01月25日 | 1,7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光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2日 | 900,000 | 2022年03月11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光清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2日 | 900,000 | 2022年03月11日 | 1,5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光台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2日 | 900,000 | 2022年03月11日 | 1,4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光统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2日 | 900,000 | 2022年03月11日 | 1,2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光业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2日 | 900,000 | 2022年03月11日 | 1,3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天滨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2日 | 900,000 | 2022年03月11日 | 1,43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天傅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2日 | 900,000 | 2022年03月11日 | 1,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天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2日 | 900,000 | 2022年03月11日 | 1,4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天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2日 | 900,000 | 2022年03月11日 | 1,52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天霜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2日 | 900,000 | 2022年03月11日 | 1,5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天定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2日 | 900,000 | 2022年03月11日 | 1,7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 | 2022年 | 900,000 | 2022年 | 1,600 | 连带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 | 否 | 否 |
天顾新能源有限公司 | 03月12日 | 03月11日 | 责任保证 |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
宁波市光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2日 | 900,000 | 2022年03月11日 | 1,44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光奥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2日 | 900,000 | 2022年03月11日 | 1,54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浙江宸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25日 | 900,000 | 2022年03月24日 | 93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合卓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25日 | 900,000 | 2022年03月24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合翔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25日 | 900,000 | 2022年03月24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合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25日 | 900,000 | 2022年03月24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合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25日 | 900,000 | 2022年03月24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合康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25日 | 900,000 | 2022年03月24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合宇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25日 | 900,000 | 2022年03月24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宁波市合滨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25日 | 900,000 | 2022年03月24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合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25日 | 900,000 | 2022年03月24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合隆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25日 | 900,000 | 2022年03月24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合德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25日 | 900,000 | 2022年03月24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合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25日 | 900,000 | 2022年03月24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合志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25日 | 900,000 | 2022年03月24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合欣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25日 | 900,000 | 2022年03月24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合迪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25日 | 900,000 | 2022年03月24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 | 2022年 | 900,000 | 2022年 | 1,000 | 连带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 否 | 否 |
合嘉新能源有限公司 | 03月25日 | 03月24日 | 责任保证 |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
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6日 | 400,000 | 2022年04月22日 | 3,767.2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浙江昱银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5月17日 | 900,000 | 2022年05月16日 | 1,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 否 | 否 |
宁波东旦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5月17日 | 900,000 | 2022年05月16日 | 1,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 否 | 否 |
宁波东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5月17日 | 900,000 | 2022年05月16日 | 1,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 否 | 否 |
宁波东虹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5月17日 | 900,000 | 2022年05月16日 | 1,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 否 | 否 |
宁波东辉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5月17日 | 900,000 | 2022年05月16日 | 1,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 否 | 否 |
宁波东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5月17日 | 900,000 | 2022年05月16日 | 1,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 否 | 否 |
宁波东黎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5月17日 | 900,000 | 2022年05月16日 | 1,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 否 | 否 |
宁波东晴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5月17日 | 900,000 | 2022年05月16日 | 1,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 否 | 否 |
宁波东维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5月17日 | 900,000 | 2022年05月16日 | 1,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 否 | 否 |
宁波东耀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5月17日 | 900,000 | 2022年05月16日 | 1,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 否 | 否 |
宁波东熠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5月17日 | 900,000 | 2022年05月16日 | 1,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光岛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01日 | 900,000 | 2022年07月01日 | 1,58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浙江昱维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01日 | 900,000 | 2022年07月01日 | 1,62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启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01日 | 900,000 | 2022年07月01日 | 1,63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宏定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01日 | 900,000 | 2022年07月01日 | 1,64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启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01日 | 900,000 | 2022年07月01日 | 1,64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宏逸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01日 | 900,000 | 2022年07月01日 | 1,66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宏滕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01日 | 900,000 | 2022年07月01日 | 1,67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宏晨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01日 | 900,000 | 2022年07月01日 | 1,68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宏所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01日 | 900,000 | 2022年07月01日 | 1,68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宏章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01日 | 900,000 | 2022年07月01日 | 1,68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启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01日 | 900,000 | 2022年07月01日 | 1,68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天隆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01日 | 900,000 | 2022年07月01日 | 1,69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永驰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01日 | 900,000 | 2022年07月01日 | 1,69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永义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01日 | 900,000 | 2022年07月01日 | 1,7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宏铭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01日 | 900,000 | 2022年07月01日 | 1,71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锦 | 2022年 | 400,000 | 2022年 | 3,950 | 连带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 | 否 | 否 |
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07月01日 | 07月01日 | 责任保证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
宁波东赫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01日 | 900,000 | 2022年07月01日 | 1,73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东吉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01日 | 900,000 | 2022年07月01日 | 1,73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东临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01日 | 900,000 | 2022年07月01日 | 1,74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东彭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01日 | 900,000 | 2022年07月01日 | 1,73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东顺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01日 | 900,000 | 2022年07月01日 | 1,74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东望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01日 | 900,000 | 2022年07月01日 | 1,73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东夕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01日 | 900,000 | 2022年07月01日 | 1,73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东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01日 | 900,000 | 2022年07月01日 | 1,74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东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01日 | 900,000 | 2022年07月01日 | 1,76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东映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01日 | 900,000 | 2022年07月01日 | 1,74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合奥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14日 | 900,000 | 2022年07月13日 | 1,9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合晨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14日 | 900,000 | 2022年07月13日 | 1,93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宁波市合威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14日 | 900,000 | 2022年07月13日 | 1,6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合伟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14日 | 900,000 | 2022年07月13日 | 1,71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合毅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14日 | 900,000 | 2022年07月13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启嘉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14日 | 900,000 | 2022年07月13日 | 1,63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启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14日 | 900,000 | 2022年07月13日 | 1,67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启隆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14日 | 900,000 | 2022年07月13日 | 1,7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启荣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14日 | 900,000 | 2022年07月13日 | 1,67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启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14日 | 900,000 | 2022年07月13日 | 1,68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 | 2022年 | 900,000 | 2022年 | 1,680 | 连带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 否 | 否 |
启尚新能源有限公司 | 07月14日 | 07月13日 | 责任保证 |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
宁波市启顺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14日 | 900,000 | 2022年07月13日 | 1,63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启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14日 | 900,000 | 2022年07月13日 | 1,71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启同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14日 | 900,000 | 2022年07月13日 | 1,6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启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14日 | 900,000 | 2022年07月13日 | 1,63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启维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14日 | 900,000 | 2022年07月13日 | 1,63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启翔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14日 | 900,000 | 2022年07月13日 | 1,63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启立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14日 | 900,000 | 2022年07月13日 | 1,6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启拓新 | 2022年07月14 | 900,000 | 2022年07月13 | 1,650 | 连带责任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 否 | 否 |
能源有限公司 | 日 | 日 | 保证 | 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
宁波市宏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14日 | 900,000 | 2022年07月13日 | 1,6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 否 | 否 |
盱眙雨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8月30日 | 900,000 | 2022年08月29日 | 69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台州锦晴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8月30日 | 900,000 | 2022年08月29日 | 14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三门凯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2022年08月30日 | 900,000 | 2022年08月29日 | 127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华溪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8月30日 | 900,000 | 2022年08月29日 | 14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启晶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9月07日 | 900,000 | 2022年09月07日 | 1,62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启耀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9月07日 | 900,000 | 2022年09月07日 | 1,62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启展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9月07日 | 900,000 | 2022年09月07日 | 1,62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中茂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9月07日 | 900,000 | 2022年09月07日 | 1,71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 否 | 否 |
之日后三年止 | ||||||||
宁波市卓异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9月07日 | 900,000 | 2022年09月07日 | 1,71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宏德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9月07日 | 900,000 | 2022年09月07日 | 1,71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中付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9月07日 | 900,000 | 2022年09月07日 | 1,71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永合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9月07日 | 900,000 | 2022年09月07日 | 1,72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宏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9月07日 | 900,000 | 2022年09月07日 | 1,72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日洲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9月07日 | 900,000 | 2022年09月07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启信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9月07日 | 900,000 | 2022年09月06日 | 1,722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中兆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9月07日 | 900,000 | 2022年09月07日 | 1,458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辉冠新能源有 | 2022年09月07日 | 900,000 | 2022年09月07日 | 1,547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 | 否 | 否 |
限公司 | 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
宁波市辉鼎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9月07日 | 900,000 | 2022年09月07日 | 1,668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日微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9月07日 | 900,000 | 2022年09月07日 | 1,704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日思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9月07日 | 900,000 | 2022年09月07日 | 1,576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日玛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9月07日 | 900,000 | 2022年09月07日 | 1,604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宏坚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9月23日 | 900,000 | 2022年09月22日 | 1,70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启祥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9月23日 | 900,000 | 2022年09月22日 | 1,67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启兴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9月23日 | 900,000 | 2022年09月22日 | 1,63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启真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9月23日 | 900,000 | 2022年09月22日 | 1,64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 | 否 | 否 |
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
宁波市向品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9月23日 | 900,000 | 2022年09月22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向染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9月23日 | 900,000 | 2022年09月22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向拓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9月23日 | 900,000 | 2022年09月22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向夕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9月23日 | 900,000 | 2022年09月22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向言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9月23日 | 900,000 | 2022年09月22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向宇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9月23日 | 900,000 | 2022年09月22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向禹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9月23日 | 900,000 | 2022年09月22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浙江宜宏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9月23日 | 900,000 | 2022年09月22日 | 192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 | 否 | 否 |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
宁波市中韬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9月23日 | 900,000 | 2022年09月22日 | 1,7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中卓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9月23日 | 900,000 | 2022年09月22日 | 1,7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河北赛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9月23日 | 900,000 | 2022年09月23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河北瑾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9月23日 | 900,000 | 2022年09月23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河北来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9月23日 | 900,000 | 2022年09月23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河北蒲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9月23日 | 900,000 | 2022年09月23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向奥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9月23日 | 900,000 | 2022年09月23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向嘉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9月23日 | 900,000 | 2022年09月23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向合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9月23日 | 900,000 | 2022年09月23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向晨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9月23日 | 900,000 | 2022年09月23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南通雨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9月23日 | 900,000 | 2022年09月23日 | 281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 | 2022年 | 900,000 | 2022年 | 1,520 | 连带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 | 否 | 否 |
宏威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月11日 | 10月10日 | 责任保证 | 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
宁波市宏御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11日 | 900,000 | 2022年10月10日 | 1,52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宏毅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11日 | 900,000 | 2022年10月10日 | 1,54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宏志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11日 | 900,000 | 2022年10月10日 | 1,57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启凯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11日 | 900,000 | 2022年10月10日 | 1,58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光检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11日 | 900,000 | 2022年10月10日 | 1,59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启邦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11日 | 900,000 | 2022年10月10日 | 1,62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启昌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11日 | 900,000 | 2022年10月10日 | 1,63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11日 | 900,000 | 2022年10月10日 | 1,63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启辉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11日 | 900,000 | 2022年10月10日 | 1,63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启敖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11日 | 900,000 | 2022年10月10日 | 1,6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宏浩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11日 | 900,000 | 2022年10月10日 | 1,66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中灵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11日 | 900,000 | 2022年10月10日 | 1,68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中锐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11日 | 900,000 | 2022年10月10日 | 1,68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宏岛新 | 2022年10月11 | 900,000 | 2022年10月10 | 1,690 | 连带责任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 | 否 | 否 |
能源有限公司 | 日 | 日 | 保证 | 三年 | ||||||
宁波市永博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11日 | 900,000 | 2022年10月10日 | 1,7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向若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21日 | 900,000 | 2022年10月20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宏宁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21日 | 900,000 | 2022年10月21日 | 1,73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宏合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21日 | 900,000 | 2022年10月21日 | 1,792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宏滨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21日 | 900,000 | 2022年10月21日 | 1,808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永宏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21日 | 900,000 | 2022年10月21日 | 1,491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中道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21日 | 900,000 | 2022年10月21日 | 1,707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中顺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21日 | 900,000 | 2022年10月21日 | 1,608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中森新 | 2022年10月21 | 900,000 | 2022年10月21 | 1,597 | 连带责任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 | 否 | 否 |
能源有限公司 | 日 | 日 | 保证 | 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
宁波市中彗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21日 | 900,000 | 2022年10月21日 | 1,546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日讯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21日 | 900,000 | 2022年10月21日 | 1,976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日凡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21日 | 900,000 | 2022年10月21日 | 1,946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日西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21日 | 900,000 | 2022年10月21日 | 1,64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日顿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21日 | 900,000 | 2022年10月21日 | 1,77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日晖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21日 | 900,000 | 2022年10月21日 | 1,77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卓浮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21日 | 900,000 | 2022年10月21日 | 1,562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日畅新能源有 | 2022年10月21日 | 900,000 | 2022年10月21日 | 1,754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 | 否 | 否 |
限公司 | 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
宁波市卓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21日 | 900,000 | 2022年10月21日 | 1,87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卓理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21日 | 900,000 | 2022年10月21日 | 1,627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卓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21日 | 900,000 | 2022年10月21日 | 1,672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辉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21日 | 900,000 | 2022年10月21日 | 1,536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旭展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21日 | 900,000 | 2022年10月21日 | 1,959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光客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1月23日 | 900,000 | 2022年11月23日 | 1,738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永晨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1月23日 | 900,000 | 2022年11月23日 | 1,99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中峻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1月23日 | 900,000 | 2022年11月23日 | 1,928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 | 否 | 否 |
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
宁波市卓识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1月23日 | 900,000 | 2022年11月23日 | 1,941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日浪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1月23日 | 900,000 | 2022年11月23日 | 1,999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日速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1月23日 | 900,000 | 2022年11月23日 | 1,988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卓宜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1月23日 | 900,000 | 2022年11月23日 | 1,731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辉赛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1月23日 | 900,000 | 2022年11月23日 | 1,897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辉邦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1月23日 | 900,000 | 2022年11月23日 | 1,944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辉维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1月23日 | 900,000 | 2022年11月23日 | 1,97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辉欣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1月23日 | 900,000 | 2022年11月23日 | 1,99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 | 否 | 否 |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
宁波市辉浩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1月23日 | 900,000 | 2022年11月23日 | 1,897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辉太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1月23日 | 900,000 | 2022年11月23日 | 1,909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旭荣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1月23日 | 900,000 | 2022年11月23日 | 1,992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旭津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1月23日 | 900,000 | 2022年11月23日 | 1,659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旭政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1月23日 | 900,000 | 2022年11月23日 | 1,94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旭嘉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1月23日 | 900,000 | 2022年11月23日 | 1,948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旭清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1月23日 | 900,000 | 2022年11月23日 | 1,933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旭祥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1月23日 | 900,000 | 2022年11月23日 | 1,97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 否 | 否 |
之日起三年 | ||||||||
宁波市向启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23日 | 900,000 | 2022年12月23日 | 1,962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旭诚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23日 | 900,000 | 2022年12月23日 | 1,996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旭航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23日 | 900,000 | 2022年12月23日 | 2,086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辰夕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23日 | 900,000 | 2022年12月23日 | 1,982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旭振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23日 | 900,000 | 2022年12月23日 | 1,933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卓见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23日 | 900,000 | 2022年12月23日 | 1,989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辉凌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23日 | 900,000 | 2022年12月23日 | 1,763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旭奇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23日 | 900,000 | 2022年12月23日 | 1,958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宁波市旭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23日 | 900,000 | 2022年12月23日 | 2,031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辰楚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23日 | 900,000 | 2022年12月23日 | 1,971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向真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1月10日 | 900,000 | 2023年01月10日 | 1,67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旭泓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1月10日 | 900,000 | 2023年01月10日 | 1,76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旭禹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1月10日 | 900,000 | 2023年01月10日 | 1,67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旭易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1月10日 | 900,000 | 2023年01月10日 | 1,67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卓发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1月10日 | 900,000 | 2023年01月10日 | 1,57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中祥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1月16日 | 900,000 | 2023年01月16日 | 1,873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 | 2023年 | 900,000 | 2023年 | 1,965 | 连带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 | 否 | 否 |
卓迪新能源有限公司 | 01月16日 | 01月16日 | 责任保证 | 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
宁波市卓凡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1月16日 | 900,000 | 2023年01月16日 | 1,957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辉元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1月16日 | 900,000 | 2023年01月16日 | 1,99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旭迎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1月16日 | 900,000 | 2023年01月16日 | 1,981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旭资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1月16日 | 900,000 | 2023年01月16日 | 1,949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旭赫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1月16日 | 900,000 | 2023年01月16日 | 1,87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旭发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1月16日 | 900,000 | 2023年01月16日 | 1,966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辰乎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1月16日 | 900,000 | 2023年01月16日 | 2,016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辰玄新 | 2023年01月16 | 900,000 | 2023年01月16 | 2,023 | 连带责任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 | 否 | 否 |
能源有限公司 | 日 | 日 | 保证 | 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
宁波市旭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1月16日 | 900,000 | 2023年01月16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宁波市辰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2月15日 | 900,000 | 2023年02月15日 | 1,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卓铄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2月15日 | 900,000 | 2023年02月15日 | 1,66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卓尚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2月15日 | 900,000 | 2023年02月15日 | 1,74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日荣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2月15日 | 900,000 | 2023年02月15日 | 1,418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日易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2月15日 | 900,000 | 2023年02月15日 | 1,62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向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2月15日 | 900,000 | 2023年02月15日 | 1,6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辰砂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2月15日 | 900,000 | 2023年02月15日 | 1,612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 | 2023年 | 900,000 | 2023年 | 1,000 | 连带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 | 否 | 否 |
辰禹新能源有限公司 | 02月15日 | 02月15日 | 责任保证 |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
宁波市辰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2月15日 | 900,000 | 2023年02月15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辰谷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2月15日 | 900,000 | 2023年02月15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否 | 否 | |||||||||
宁波市日茂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2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2月27日 | 1,897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卓洋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2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2月27日 | 2,013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阳阑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2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2月27日 | 1,993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阳邬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2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2月27日 | 1,99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阳单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2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2月27日 | 2,004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辉荣新 | 2023年02月27 | 900,000 | 2023年02月27 | 1,630 | 连带责任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 | 否 | 否 |
能源有限公司 | 日 | 日 | 保证 | 三年 | ||||||
宁波市辉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2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2月27日 | 1,76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旭圣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2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2月27日 | 1,77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旭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2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2月27日 | 1,5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辰可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2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2月27日 | 1,7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辰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2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2月27日 | 1,72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辰奇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2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2月27日 | 1,74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辰沐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2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2月27日 | 1,6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辰时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2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2月27日 | 1,71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辰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2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2月27日 | 1,76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15日 | 400,000 | 2023年03月15日 | 2,7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日曼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15日 | 900,000 | 2023年03月15日 | 1,73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阳铌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15日 | 900,000 | 2023年03月15日 | 1,76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阳穆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15日 | 900,000 | 2023年03月15日 | 1,73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阳婻新能源有 | 2023年03月15日 | 900,000 | 2023年03月15日 | 1,92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限公司 | ||||||||||
宁波市阳志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15日 | 900,000 | 2023年03月15日 | 1,78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卓历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29日 | 900,000 | 2023年03月29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旭妙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29日 | 900,000 | 2023年03月29日 | 1,70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旭儒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29日 | 900,000 | 2023年03月29日 | 1,688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旭鹿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29日 | 900,000 | 2023年03月29日 | 1,694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旭存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29日 | 900,000 | 2023年03月29日 | 1,661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旭思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29日 | 900,000 | 2023年03月29日 | 1,686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29日 | 900,000 | 2023年03月29日 | 1,697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旭骄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29日 | 900,000 | 2023年03月29日 | 984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旭智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29日 | 900,000 | 2023年03月29日 | 1,74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旭尔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29日 | 900,000 | 2023年03月29日 | 1,712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旭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29日 | 900,000 | 2023年03月29日 | 1,698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辰业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29日 | 900,000 | 2023年03月29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阳捺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29日 | 900,000 | 2023年03月29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阳炼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29日 | 900,000 | 2023年03月29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中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29日 | 900,000 | 2023年03月29日 | 1,88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中耀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29日 | 900,000 | 2023年03月29日 | 1,788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中辰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29日 | 900,000 | 2023年03月29日 | 1,934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中领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29日 | 900,000 | 2023年03月29日 | 1,919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日杰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29日 | 900,000 | 2023年03月29日 | 1,916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卓嘉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29日 | 900,000 | 2023年03月29日 | 1,851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日线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29日 | 900,000 | 2023年03月29日 | 1,921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辉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29日 | 900,000 | 2023年03月29日 | 1,921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 | 否 | 否 |
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
宁波市旭丰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29日 | 900,000 | 2023年03月29日 | 1,93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辰尚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29日 | 900,000 | 2023年03月29日 | 2,064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辰品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29日 | 900,000 | 2023年03月29日 | 1,88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辰顺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29日 | 900,000 | 2023年03月29日 | 2,038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阳呈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29日 | 900,000 | 2023年03月29日 | 1,962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阳岐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29日 | 900,000 | 2023年03月29日 | 1,967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阳彻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29日 | 900,000 | 2023年03月29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扬州锦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29日 | 900,000 | 2023年03月29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 | 否 | 否 |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
宁波市凌亿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29日 | 900,000 | 2023年03月29日 | 838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十堰普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29日 | 900,000 | 2023年03月29日 | 97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盐城市锦晴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29日 | 900,000 | 2023年03月29日 | 62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向曙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5日 | 900,000 | 2023年04月21日 | 1,9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旭道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5日 | 900,000 | 2023年04月21日 | 1,81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旭迈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5日 | 900,000 | 2023年04月24日 | 1,836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宁波市辰艾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5日 | 900,000 | 2023年04月24日 | 1,893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5月16日 | 400,000 | 2023年05月15日 | 3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宁波市辰立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5月16日 | 900,000 | 2023年05月16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阳樟新能源有 | 2023年05月16日 | 900,000 | 2023年05月16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限公司 | ||||||||||
宁波市阳雯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5月16日 | 900,000 | 2023年05月16日 | 1,6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阳莲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5月16日 | 900,000 | 2023年05月16日 | 1,7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旭初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5月29日 | 900,000 | 2023年05月26日 | 1,932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旭冠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5月29日 | 900,000 | 2023年05月26日 | 1,94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辰微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5月29日 | 900,000 | 2023年05月26日 | 1,91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临沂顺得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5月29日 | 900,000 | 2023年05月26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山东金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5月29日 | 900,000 | 2023年05月26日 | 1,886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河南名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5月29日 | 900,000 | 2023年05月26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涡阳锦正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5月29日 | 900,000 | 2023年05月26日 | 1,921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 否 | 否 |
之日起三年 | ||||||||
河南绿尔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5月29日 | 900,000 | 2023年05月26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唐河县锦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5月29日 | 900,000 | 2023年05月26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永鹏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5月29日 | 900,000 | 2023年05月26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宁波市辰宜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5月29日 | 900,000 | 2023年05月26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宁波市辰凡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5月29日 | 900,000 | 2023年05月26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宁波市阳径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5月29日 | 900,000 | 2023年05月26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宁波市阳杏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5月29日 | 900,000 | 2023年05月26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宁波市阳茜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5月29日 | 900,000 | 2023年05月26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宁波市阳渠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5月29日 | 900,000 | 2023年05月26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宁波市灿宛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5月29日 | 900,000 | 2023年05月26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宁波市阳侨新 | 2023年06月14 | 900,000 | 2023年06月14 | 2,100 | 连带责任 | 无 | 无 | 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能源有限公司 | 日 | 日 | 保证 | |||||||
宁波市阳居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6月14日 | 900,000 | 2023年06月14日 | 2,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阳瑾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6月14日 | 900,000 | 2023年06月14日 | 2,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灿普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6月14日 | 900,000 | 2023年06月14日 | 2,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6月19日 | 400,000 | 2023年06月19日 | 3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宁波市向沐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6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6月27日 | 2,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辉清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6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6月27日 | 2,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辉迈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6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6月27日 | 2,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辰亚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6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6月27日 | 2,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辰荣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6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6月27日 | 2,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辰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6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6月27日 | 2,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灿宜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6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6月27日 | 2,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灿弗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6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6月27日 | 2,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灿筱新能源有 | 2023年06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6月27日 | 2,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限公司 | ||||||||||
宁波市阳矛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6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6月27日 | 2,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常州卓之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6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6月27日 | 257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海宁创基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6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6月27日 | 113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淮安恒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6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6月27日 | 113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南京康一戎鑫投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6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6月27日 | 269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灏宇电力有限公司 | 2023年06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6月27日 | 12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海县森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6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6月27日 | 21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衢州市锦晴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6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6月27日 | 30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苏州时元思电力新能 | 2023年06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6月27日 | 279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 | 否 | 否 |
源有限公司 | 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
台州锦晴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6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6月27日 | 109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天台锦辉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6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6月27日 | 307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桐乡创昊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6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6月27日 | 648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无锡晴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6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6月27日 | 127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余姚锦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6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6月27日 | 23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诸暨锦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23年06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6月27日 | 126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温州市明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6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6月27日 | 134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浙江力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 2023年06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6月27日 | 163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 | 否 | 否 |
司 | 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
宁波市辉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7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7月27日 | 1,656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辰汝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7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7月27日 | 1,65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阳御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7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7月27日 | 1,74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阳冠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7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7月27日 | 1,736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阳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7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7月27日 | 1,72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阳炎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7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7月27日 | 1,74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阳牧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7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7月27日 | 1,74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灿烈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7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7月27日 | 1,872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昱炜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7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7月27日 | 1,729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昱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7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7月27日 | 1,76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灿疏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7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7月27日 | 1,76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灿沁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7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7月27日 | 1,727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曜承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7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7月27日 | 1,748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昱焜新 | 2023年07月27 | 900,000 | 2023年07月27 | 1,900 | 连带责任 | 无 | 无 | 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 | 否 | 否 |
能源有限公司 | 日 | 日 | 保证 | 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 | ||||
宁波市旭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7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7月27日 | 1,89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盐山晴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7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7月27日 | 1,916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池州市贵池区菲尚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7月27日 | 900,000 | 2023年07月27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灿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8月11日 | 900,000 | 2023年08月11日 | 2,06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灿禾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8月11日 | 900,000 | 2023年08月11日 | 2,032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灿可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8月11日 | 900,000 | 2023年08月11日 | 2,106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灿莱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8月11日 | 900,000 | 2023年08月11日 | 1,998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灿柱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8月11日 | 900,000 | 2023年08月11日 | 2,03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阳涵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8月11日 | 900,000 | 2023年08月11日 | 1,939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阳缦新能源有 | 2023年08月11日 | 900,000 | 2023年08月11日 | 2,048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 | 否 | 否 |
限公司 | 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 | |||||||||
宁波市曜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8月11日 | 900,000 | 2023年08月11日 | 2,021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昱宇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8月11日 | 900,000 | 2023年08月11日 | 2,056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昱慧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8月11日 | 900,000 | 2023年08月11日 | 1,87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中灿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8月11日 | 900,000 | 2023年08月11日 | 1,9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宁波市卓鸿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8月11日 | 900,000 | 2023年08月11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宁波市旭亚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8月11日 | 900,000 | 2023年08月11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宁波市旭腾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8月11日 | 900,000 | 2023年08月11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宁波市辰则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8月11日 | 900,000 | 2023年08月11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宁波市辰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8月11日 | 900,000 | 2023年08月11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宁波市辰林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8月11日 | 900,000 | 2023年08月11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宁波市阳洺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8月11日 | 900,000 | 2023年08月11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宁波市 | 2023年 | 900,000 | 2023年 | 2,000 | 连带 | 无 | 无 | 自本合同生效之 | 否 | 否 |
灿韦新能源有限公司 | 08月11日 | 08月11日 | 责任保证 | 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
宁波市灿云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8月11日 | 900,000 | 2023年08月11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宁波市灿叶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8月11日 | 900,000 | 2023年08月11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宁波市灿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8月11日 | 900,000 | 2023年08月11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宁波市灿汝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8月11日 | 900,000 | 2023年08月11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宁波市灿秀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8月11日 | 900,000 | 2023年08月11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宁波市日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8月30日 | 900,000 | 2023年08月29日 | 1,78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阳倪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8月30日 | 900,000 | 2023年08月29日 | 1,69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阳戚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8月30日 | 900,000 | 2023年08月29日 | 1,73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阳全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8月30日 | 900,000 | 2023年08月29日 | 1,72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阳纪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8月30日 | 900,000 | 2023年08月29日 | 1,72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灿泊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8月30日 | 900,000 | 2023年08月29日 | 1,7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灿尤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8月30日 | 900,000 | 2023年08月29日 | 1,69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昱焕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8月30日 | 900,000 | 2023年08月29日 | 1,73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曜玮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8月30日 | 900,000 | 2023年08月29日 | 1,79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灿天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8月30日 | 900,000 | 2023年08月29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曜祥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8月30日 | 900,000 | 2023年08月29日 | 1,91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卓慧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8月30日 | 900,000 | 2023年08月29日 | 1,88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8月30日 | 400,000 | 2023年08月29日 | 3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8月30日 | 400,000 | 2023年08月29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 否 | 否 |
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23日 | 400,000 | 2023年09月22日 | 3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阳岩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23日 | 900,000 | 2023年09月22日 | 1,917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阳梏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23日 | 900,000 | 2023年09月22日 | 1,926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晨绕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23日 | 900,000 | 2023年09月22日 | 1,96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晨绿新 | 2023年09月23 | 900,000 | 2023年09月22 | 1,971 | 连带责任 | 无 | 无 | 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 | 否 | 否 |
能源有限公司 | 日 | 日 | 保证 | 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 | ||||||
宁波市曜祺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23日 | 900,000 | 2023年09月22日 | 1,97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中优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23日 | 900,000 | 2023年09月22日 | 2,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辰昌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23日 | 900,000 | 2023年09月22日 | 2,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阳祈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23日 | 900,000 | 2023年09月22日 | 2,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灿荣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23日 | 900,000 | 2023年09月22日 | 2,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灿奥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23日 | 900,000 | 2023年09月22日 | 2,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昱钦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23日 | 900,000 | 2023年09月22日 | 2,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曜图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23日 | 900,000 | 2023年09月22日 | 2,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烟台锦晴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23日 | 900,000 | 2023年09月22日 | 454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阳芈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28日 | 900,000 | 2023年09月28日 | 2,023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阳殇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28日 | 900,000 | 2023年09月28日 | 2,094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曜甘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28日 | 900,000 | 2023年09月28日 | 2,06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 | 2023年 | 900,000 | 2023年 | 2,034 | 连带 | 无 | 无 | 自本担保书生效 | 否 | 否 |
晨效新能源有限公司 | 09月28日 | 09月28日 | 责任保证 | 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 | ||||||
宁波市晨易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28日 | 900,000 | 2023年09月28日 | 2,138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昱昌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28日 | 900,000 | 2023年09月28日 | 2,114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晓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28日 | 900,000 | 2023年09月28日 | 2,03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晓晶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28日 | 900,000 | 2023年09月28日 | 2,02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昱昊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28日 | 900,000 | 2023年09月28日 | 2,089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 | 否 | 否 |
昆山市锦望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28日 | 900,000 | 2023年09月28日 | 122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锦颂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28日 | 900,000 | 2023年09月28日 | 113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南通锦瑶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28日 | 900,000 | 2023年09月28日 | 2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长兴众欣电力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28日 | 900,000 | 2023年09月28日 | 352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丽水市锦洲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28日 | 900,000 | 2023年09月28日 | 162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 否 | |||||||||
宁波市辉易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28日 | 900,000 | 2023年09月28日 | 1,662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旭歌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28日 | 900,000 | 2023年09月28日 | 1,669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灿秋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28日 | 900,000 | 2023年09月28日 | 1,653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灿凯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28日 | 900,000 | 2023年09月28日 | 1,731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灿宁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28日 | 900,000 | 2023年09月28日 | 1,716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曜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28日 | 900,000 | 2023年09月28日 | 1,756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灿夕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28日 | 900,000 | 2023年09月28日 | 1,731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灿邦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28日 | 900,000 | 2023年09月28日 | 1,726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灿孟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28日 | 900,000 | 2023年09月28日 | 1,782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灿速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28日 | 900,000 | 2023年09月28日 | 1,836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28日 | 400,000 | 2023年09月28日 | 3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 | 否 | 否 |
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
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28日 | 400,000 | 2023年09月28日 | 2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10月13日 | 400,000 | 2023年10月12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10月13日 | 400,000 | 2023年10月13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10月13日 | 400,000 | 2023年10月13日 | 3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11月16日 | 400,000 | 2023年11月16日 | 3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晨羊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11月16日 | 900,000 | 2023年11月16日 | 32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晓婕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11月16日 | 900,000 | 2023年11月16日 | 9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晨际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08日 | 900,000 | 2023年12月08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 | 否 | 否 |
三年止 | ||||||||||
宁波市灿杰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08日 | 900,000 | 2023年12月08日 | 77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宁波市曜时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08日 | 900,000 | 2023年12月08日 | 7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宁波市曜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08日 | 900,000 | 2023年12月08日 | 6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宁波市昱灿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08日 | 900,000 | 2023年12月08日 | 683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宁波市辰尔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08日 | 900,000 | 2023年12月08日 | 929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 | 否 | 否 |
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
宁波市辰奥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08日 | 900,000 | 2023年12月08日 | 83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宁波市辰速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08日 | 900,000 | 2023年12月08日 | 48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宁波市灿煦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08日 | 900,000 | 2023年12月08日 | 68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宁波市卓启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08日 | 900,000 | 2023年12月08日 | 59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 | 否 | 否 |
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
宁波市晟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08日 | 900,000 | 2023年12月08日 | 19,871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晟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25日 | 900,000 | 2023年12月25日 | 17,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海南省锦禹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25日 | 900,000 | 2023年12月25日 | 861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市晨黎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25日 | 900,000 | 2023年12月25日 | 81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25日 | 400,000 | 2023年12月25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1,300,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706,318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1,300,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1,176,079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1,300,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706,318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1,300,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1,176,079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51.63% | |||||||||
其中: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131,92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788,273.95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788,273.95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不适用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77,249,599 | 20.48% | 4,159,500 | -2,010,759 | 2,148,741 | 79,398,340 | 19.81%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77,249,599 | 20.48% | 4,109,500 | -2,010,759 | 2,098,741 | 79,348,340 | 19.80%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77,249,599 | 20.48% | 4,109,500 | -2,010,759 | 2,098,741 | 79,348,340 | 19.80% | ||
4、外资持股 | 50,000 | 50,000 | 50,000 | 0.01%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50,000 | 50,000 | 50,000 | 0.01%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99,951,086 | 79.52% | 19,500,000 | 1,998,519 | 21,498,519 | 321,449,605 | 80.19%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99,951,086 | 79.52% | 19,500,000 | 1,998,519 | 21,498,519 | 321,449,605 | 80.19%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377,200,685 | 100.00% | 23,659,500 | -12,240 | 23,647,260 | 400,847,945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的第一个交易日,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2022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公司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其2023年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同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的在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内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进行解锁。
2、2023年1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人,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240股。
3、2023年2月7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19,500,000股,上述股份于2023年2月10日上市,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2023年8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9,500,000股,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8月10日。
4、2023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12,134股,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5月8日。
5、2023年7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5,639股,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7月18日。
6、 2023年7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15.95万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21名,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7月28日。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5日、2022年11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一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2,240股。
2、公司于2022年12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12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19,500,000股,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23年2月10日。
3、2023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即将届满,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全部成就,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4、2023年6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3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经本次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由224人调整为221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20.35万股调整为415.95万股。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新增股份于2023年2月10日上市。
2、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即上市日)为2023年7月28日。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登记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登记,公司总股本由377,200,685股增至400,847,945股,相关变动摊薄每股净资产,同时摊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王一鸣 | 74,954,866 | 0 | 0 | 74,954,866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按照上年末持有股份数的25%解除限售 |
郭俊强 | 183,024 | 234,301 | 130,050 | 287,275 | 高管锁定股137,275股;股权激励限售股150,000股 | 高管锁定股每年按照上年末持有股份数的25%解除限售;股权激励限售股达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业绩考核目标解除限售 |
张婵 | 109,776 | 140,656 | 78,030 | 172,402 | 高管锁定股82,402股;股权激励限售股90,000股 | 高管锁定股每年按照上年末持有股份数的25%解除限售;股权激励限售股达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业绩考核目标解除限售 |
陆荷峰 | 78,030 | 164,297 | 78,030 | 164,297 | 高管锁定股64,297股;股权激励限售股100,000股 | 高管锁定股每年按照上年末持有股份数的25%解除限售;股权激励限售股达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业绩考核目标解除限售 |
UBS AG | 0 | 2,546,666 | 2,546,666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3年8月10日 |
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 | 0 | 2,266,666 | 2,266,666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3年8月10日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0 | 2,046,666 | 2,046,666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3年8月10日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0 | 2,006,670 | 2,006,670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3年8月10日 |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680,000 | 1,680,000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3年8月10日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 | 1,620,000 | 1,620,000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3年8月10日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0 | 1,120,000 | 1,120,000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3年8月10日 |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0 | 1,120,000 | 1,120,000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3年8月10日 |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 | 0 | 1,120,000 | 1,120,000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3年8月10日 |
限公司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 0 | 1,013,333 | 1,013,333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3年8月10日 |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 0 | 993,333 | 993,333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3年8月10日 |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 0 | 773,333 | 773,333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3年8月10日 |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0 | 633,333 | 633,333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3年8月10日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0 | 560,000 | 560,000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3年8月10日 |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 | 1,923,903 | 3,819,500 | 1,923,903 | 3,819,500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达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业绩考核目标解除限售 |
合计 | 77,249,599 | 23,858,754 | 21,710,013 | 79,398,34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披露索引 | 披露日期 |
股票类 | ||||||||
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3年01月06日 | 150.00元/股 | 19,500,000.00 | 2023年02月10日 | 19,500,000.00 | 巨潮资讯网《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 2023年02月07日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 ||||||||
其他衍生证券类 |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2023年2月10日,公司以150.00元/股的价格向14名特定对象定向发行的19,500,000股A股普通股股票在深交所上市,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上市流通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发生了变化,具体变化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之“一、股份变动情况”;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相关部分。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5,32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1,748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王一鸣 | 境内自然人 | 24.93% | 99,939,822 | 0 | 74,954,866 | 24,984,956 | 不适用 | 0 | |
锦浪控股有限 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81% | 31,319,073 | 0 | 0 | 31,319,073 | 不适用 | 0 | |
林伊蓓 | 境内自然人 | 7.59% | 30,417,000 | 0 | 0 | 30,417,000 | 不适用 | 0 | |
王峻适 | 境内自然人 | 5.31% | 21,291,300 | 0 | 0 | 21,291,300 | 不适用 | 0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高端制造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 | 其他 | 2.76% | 11,056,663 | 3,701,463 | 0 | 11,056,663 | 不适用 | 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2.28% | 9,153,210 | -4,147,092 | 0 | 9,153,210 | 不适用 | 0 | |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六组合 | 其他 | 1.62% | 6,483,795 | 0 | 0 | 6,483,795 | 不适用 | 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其他 | 1.45% | 5,822,112 | 1,779,106 | 0 | 5,822,112 | 不适用 | 0 |
许颇 | 境内自然人 | 0.95% | 3,791,584 | -638,800 | 0 | 3,791,584 | 不适用 | 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兴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85% | 3,426,000 | 1,116,600 | 0 | 3,426,000 | 不适用 | 0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王一鸣、王峻适、林伊蓓为一致行动人;王一鸣和王峻适分别持有锦浪控股60.00%和40.00%的股权。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股东林伊蓓女士、王峻适先生、锦浪控股的表决权委托给股东王一鸣先生。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不适用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锦浪控股有限公司 | 31,319,073 | 人民币普通股 | 31,319,073 | |||||
林伊蓓 | 30,41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417,000 | |||||
王一鸣 | 24,984,956 | 人民币普通股 | 24,984,956 | |||||
王峻适 | 21,291,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291,300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发高端制造股票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11,056,663 | 人民币普通股 | 11,056,663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9,153,210 | 人民币普通股 | 9,153,210 | |||||
全国社保基金四 | 6,483,795 | 人民币普通股 | 6,483,795 |
零六组合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发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5,822,112 | 人民币普通股 | 5,822,112 |
许颇 | 3,791,584 | 人民币普通股 | 3,791,584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发兴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42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426,0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王一鸣、王峻适、林伊蓓为一致行动人;王一鸣和王峻适分别持有锦浪控股60.00%和40.00%的股权。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不适用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宁波东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兴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00% | 0 | 0.00%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王一鸣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锦浪科技董事长、总经理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王一鸣 | 本人 | 中国 | 否 |
王峻适 | 本人 | 中国 | 否 |
林伊蓓 | 本人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王一鸣为锦浪科技董事长、总经理;林伊蓓为锦浪科技综合管理部副经理。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具体详见本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的“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 □不适用
方案披露时间 | 拟回购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金额(万元) | 拟回购期间 | 回购用途 | 已回购数量(股)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2023年08月30日 | 370,371股至740,740股 | 0.09%至0.18% | 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 | 自2023年8月28日起12个月内 |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688,500 |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4年04月25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天健审〔2024〕4401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耿振、戴晨雨 |
审计报告正文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4〕4401号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浪科技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锦浪科技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锦浪科技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三)、五(二)1和十六(二)1。
锦浪科技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组串式逆变器及其配套产品的销售。2023年度,锦浪科技公司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610,083.70万元,组串式逆变器及其配套产品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59,023.1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75.24%。
由于营业收入是锦浪科技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锦浪科技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 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对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原因;
(4) 对于内销收入,选取项目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出库单、运输单、客户签收单等;对于出口收入,获取电子口岸信息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并选取项目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客户签收单等支持性文件;
(5) 结合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函证,选取项目函证销售金额;
(6) 实施截止测试,检查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 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
(8)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五(一)4、五(一)9和十六(一)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锦浪科技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99,320.48万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5,713.67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93,606.82万元,合同资产账面余额为人民币3,876.55万元,减值准备为人民币297.43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579.12万元。
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或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以账龄、客户性质等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包括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由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针对管理层以前年度就坏账准备所作估计,复核其结果或者管理层对其作出的后续重新估计;
(3) 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特征;
(4) 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复核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重大假设的适当性以及数据的适当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
(5) 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确定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包括使用的重大假设的适当性以及数据的适当性、相关性和可靠性;测试管理层对坏账准备和减值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6) 结合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函证以及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7) 检查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三)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计量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四)、(十五)及附注五(一)12、13。截至2023年12月31日,锦浪科技公司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合计 1,641,096.94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较高。管理层对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的时点,及固定资产可使用年限的判断,会对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造成影响,且该影响可能对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因此,我们将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确认和计量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确认和计量,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对本年度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增加的交易记录选取样本,检查合同、发票、验收及支付等文件;
(3) 对固定资产建设、运营情况向管理层进行了询问,并检查相关文件,评价管理层对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时点判断的合理性;
(4) 对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进行实地查看,选取项目检查资产使用情况;
(5) 评价管理层对固定资产可使用年限及残值的估计;
(6) 对固定资产折旧计提进行重新测算,复核折旧分配的合理性和一贯性;
(7) 检查与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锦浪科技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锦浪科技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锦浪科技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锦浪科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锦浪科技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锦浪科技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78,153,253.65 | 1,577,007,668.78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842,191.78 | 323,774,383.57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00,000.00 | |
应收账款 | 936,068,162.14 | 1,052,732,988.78 |
应收款项融资 | 66,013,626.04 | 3,168,059.54 |
预付款项 | 82,196,062.05 | 86,570,256.74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41,617,970.30 | 14,736,075.3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959,800,949.48 | 2,063,816,838.61 |
合同资产 | 35,791,215.01 | 21,855,488.81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78,800,477.94 | 106,046,408.71 |
流动资产合计 | 4,579,283,908.39 | 5,249,908,168.87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63,187,477.00 | 79,000,0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5,317,567,193.02 | 7,777,318,071.66 |
在建工程 | 1,093,402,177.20 | 1,509,793,689.7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2,377,430.27 | 36,117,476.99 |
无形资产 | 148,037,278.88 | 134,430,253.68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8,161,607.19 | 8,951,043.8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4,141,020.45 | 58,846,650.3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148,682.27 | 70,058,4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7,013,022,866.28 | 9,674,515,586.23 |
资产总计 | 21,592,306,774.67 | 14,924,423,755.1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0,040,972.22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5,971,400.00 | 7,800,108.34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430,991,682.59 | 3,313,398,414.06 |
应付账款 | 2,056,930,755.98 | 1,874,550,810.20 |
预收款项 | 10,192,901.87 | 863,321.39 |
合同负债 | 50,693,047.22 | 79,669,915.9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97,366,832.28 | 90,119,484.96 |
应交税费 | 56,338,519.43 | 62,018,902.89 |
其他应付款 | 430,872,031.45 | 114,146,714.19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594,463.14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39,352,444.65 | 555,899,098.33 |
其他流动负债 | 47,714,282.90 | 69,674,831.59 |
流动负债合计 | 6,236,464,870.59 | 6,168,141,601.86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7,544,859,900.04 | 4,462,778,432.29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租赁负债 | 21,918,956.89 | 21,122,521.54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32,300,616.84 | 26,629,518.9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61,404.01 | 7,864.7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599,740,877.78 | 4,510,538,337.49 |
负债合计 | 13,836,205,748.37 | 10,678,679,939.35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00,847,945.00 | 377,188,445.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126,501,725.21 | 1,987,506,830.84 |
减:库存股 | 281,070,030.28 | 9,887,411.78 |
其他综合收益 | -778,585.40 | 1,018,034.12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03,880,685.02 | 203,880,685.02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306,719,286.75 | 1,686,037,232.5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7,756,101,026.30 | 4,245,743,815.75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756,101,026.30 | 4,245,743,815.7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1,592,306,774.67 | 14,924,423,755.10 |
法定代表人:王一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俊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丹丹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07,682,137.46 | 874,055,956.28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842,191.78 | 13,490,00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00,000.00 | |
应收账款 | 781,805,784.59 | 1,088,587,114.24 |
应收款项融资 | 56,630,868.46 | |
预付款项 | 53,485,316.91 | 73,805,518.65 |
其他应收款 | 1,413,767,853.72 | 1,490,209,308.8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956,826,914.57 | 2,057,791,107.93 |
合同资产 | 35,791,215.01 | 21,855,488.81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6,312,547.05 | 30,107,093.91 |
流动资产合计 | 4,733,144,829.55 | 5,650,101,588.69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4,869,966,235.71 | 2,835,515,937.4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10,944,126.42 | 667,433,768.69 |
在建工程 | 174,531,518.05 | 116,452,975.5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7,191,157.38 | 11,593,518.80 |
无形资产 | 128,265,552.39 | 134,026,576.02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5,808,862.63 | 8,951,043.8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4,386,841.76 | 60,380,233.1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148,682.27 | 58,4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147,242,976.61 | 3,834,412,453.40 |
资产总计 | 10,880,387,806.16 | 9,484,514,042.09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0,040,972.22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5,971,400.00 | 7,800,108.34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032,245,130.79 | 2,748,837,134.06 |
应付账款 | 892,307,767.01 | 1,402,966,441.98 |
预收款项 | 10,192,901.87 | 863,321.39 |
合同负债 | 50,693,047.22 | 79,669,915.91 |
应付职工薪酬 | 82,310,548.80 | 80,791,541.26 |
应交税费 | 12,364,293.08 | 55,530,921.04 |
其他应付款 | 291,449,898.66 | 52,737,864.69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594,463.14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1,234,822.46 | 107,285,440.79 |
其他流动负债 | 47,714,282.90 | 69,674,831.59 |
流动负债合计 | 2,576,525,065.01 | 4,606,157,521.05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141,076,612.47 | 829,760,497.21 |
应付债券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962,485.91 | 2,178,530.35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32,300,616.84 | 26,629,518.9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76,339,715.22 | 858,568,546.50 |
负债合计 | 3,752,864,780.23 | 5,464,726,067.55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00,847,945.00 | 377,188,445.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124,462,095.97 | 1,985,467,201.60 |
减:库存股 | 281,070,030.28 | 9,887,411.78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03,880,685.02 | 203,880,685.02 |
未分配利润 | 1,679,402,330.22 | 1,463,139,054.7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127,523,025.93 | 4,019,787,974.5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0,880,387,806.16 | 9,484,514,042.09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6,100,836,987.28 | 5,889,601,424.82 |
其中:营业收入 | 6,100,836,987.28 | 5,889,601,424.82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5,262,278,122.54 | 4,702,681,988.22 |
其中:营业成本 | 4,125,288,057.72 | 3,915,495,794.61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25,623,771.99 | 14,342,497.13 |
销售费用 | 366,286,324.92 | 253,389,908.90 |
管理费用 | 276,969,622.02 | 181,812,974.35 |
研发费用 | 312,455,660.92 | 301,189,153.44 |
财务费用 | 155,654,684.97 | 36,451,659.79 |
其中:利息费用 | 250,325,467.56 | 140,177,494.04 |
利息收入 | 36,731,899.86 | 15,802,084.03 |
加:其他收益 | 44,211,546.63 | 31,521,000.4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043,686.49 | 1,571,220.7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6,176,208.22 | 5,974,275.23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921,753.34 | -32,534,358.2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257,780.07 | -4,375,173.89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74,373.30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36,988,863.23 | 1,189,076,400.92 |
加:营业外收入 | 3,245,803.27 | 762,311.12 |
减:营业外支出 | 3,081,103.10 | 5,843,346.6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37,153,563.40 | 1,183,995,365.39 |
减:所得税费用 | 57,796,131.20 | 124,262,349.36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79,357,432.20 | 1,059,733,016.03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79,357,432.20 | 1,059,733,016.03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79,357,432.20 | 1,059,733,016.03 |
2.少数股东损益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796,619.52 | 1,882,009.23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796,619.52 | 1,882,009.23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 |
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796,619.52 | 1,882,009.23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796,619.52 | 1,882,009.23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777,560,812.68 | 1,061,615,025.2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777,560,812.68 | 1,061,615,025.26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1.98 | 2.86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1.95 | 2.84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王一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俊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丹丹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4,994,869,904.53 | 5,667,518,033.73 |
减:营业成本 | 3,815,852,633.23 | 4,025,690,492.45 |
税金及附加 | 20,792,973.43 | 11,349,978.84 |
销售费用 | 370,407,577.03 | 253,180,763.64 |
管理费用 | 210,721,733.20 | 146,611,842.51 |
研发费用 | 319,401,458.70 | 299,466,806.97 |
财务费用 | -52,180,811.15 | -63,350,029.65 |
其中:利息费用 | 30,631,001.25 | 33,872,487.19 |
利息收入 | 22,799,684.18 | 8,864,066.36 |
加:其他收益 | 42,705,790.65 | 28,317,484.0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2,762,031.90 | 74,732,204.7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6,176,208.22 | 5,689,891.66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8,381,484.83 | -50,899,785.0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257,780.07 | -4,218,476.16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9,953.24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02,169,705.94 | 1,048,189,498.20 |
加:营业外收入 | 1,726,799.95 | 734,543.38 |
减:营业外支出 | 2,805,357.65 | 5,541,417.52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01,091,148.24 | 1,043,382,624.06 |
减:所得税费用 | 26,152,494.72 | 112,343,713.21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74,938,653.52 | 931,038,910.85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74,938,653.52 | 931,038,910.85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74,938,653.52 | 931,038,910.85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475,201,046.65 | 4,795,352,829.41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12,367,665.46 | 422,374,966.07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2,581,096.31 | 104,459,049.2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890,149,808.42 | 5,322,186,844.7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266,888,353.50 | 3,496,044,509.98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77,269,494.77 | 472,107,270.3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75,763,441.22 | 93,920,821.6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87,188,398.91 | 298,472,223.8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507,109,688.40 | 4,360,544,825.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3,040,120.02 | 961,642,018.9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5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9,5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475,966.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6,894,271.37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30,928,678.29 | 1,364,615,070.1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662,798,915.66 | 1,364,664,570.16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115,552,197.13 | 4,189,270,830.64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47,187,477.00 | 145,00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4,717,709.44 | 26,166,824.19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33,751,366.00 | 1,620,787,54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801,208,749.57 | 5,981,225,194.8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38,409,833.91 | -4,616,560,624.67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139,883,863.66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227,965,662.31 | 4,764,915,884.08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367,849,525.97 | 4,764,915,884.08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62,712,325.90 | 208,550,114.39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05,916,505.35 | 105,554,294.55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
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2,443,924.69 | 46,050,164.0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31,072,755.94 | 360,154,572.9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36,776,770.03 | 4,404,761,311.1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7,845,596.57 | 49,837,231.85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00,747,347.29 | 799,679,937.21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46,786,480.73 | 747,106,543.5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46,039,133.44 | 1,546,786,480.73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487,465,107.94 | 4,721,805,099.33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08,645,318.47 | 345,751,687.03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6,214,243.11 | 1,106,441,341.5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02,324,669.52 | 6,173,998,127.8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193,663,714.32 | 3,484,232,613.76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31,081,333.04 | 454,088,259.6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22,278,851.03 | 53,830,529.9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22,712,744.85 | 243,328,398.3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269,736,643.24 | 4,235,479,801.6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67,411,973.72 | 1,938,518,326.2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04,786,255.90 | 690,098,690.7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04,786,255.90 | 690,098,690.78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82,354,866.85 | 417,218,984.24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030,000,000.00 | 2,606,046,26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50,021,366.00 | 1,199,151,576.1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062,376,232.85 | 4,222,416,820.3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57,589,976.95 | -3,532,318,129.5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139,883,863.66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49,980,000.00 | 1,816,845,283.02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89,863,863.66 | 1,816,845,283.02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1,000,000.00 | 8,119,614.39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90,257,558.09 | 8,302,076.3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2,139,213.92 | 42,477,123.4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3,396,772.01 | 58,898,814.1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36,467,091.65 | 1,757,946,468.91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0,373,523.54 | 48,098,546.25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68,161,335.48 | 212,245,211.81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43,936,103.07 | 631,690,891.2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75,774,767.59 | 843,936,103.07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77,188,445.00 | 1,987,506,830.84 | 9,887,411.78 | 1,018,034.12 | 203,880,685.02 | 1,686,037,232.55 | 4,245,743,815.75 | 4,245,743,815.7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77,188,445.00 | 1,987,506,830.84 | 9,887,411.78 | 1,018,034.12 | 203,880,685.02 | 1,686,037,232.55 | 4,245,743,815.75 | 4,245,743,815.7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3,659,500.00 | 3,138,994,894.37 | 271,182,618.50 | -1,796,619.52 | 620,682,054.20 | 3,510,357,210.55 | 3,510,357,210.5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796,619.52 | 779,357,432.20 | 777,560,812.68 | 777,560,812.6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 23,659,500.00 | 3,158,453,194.44 | 271,182,618.50 | 2,910,930,075.94 | 2,910,930,075.94 |
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3,659,500.00 | 3,112,361,156.10 | 3,136,020,656.10 | 3,136,020,656.1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6,092,038.34 | 281,070,030.28 | -234,977,991.94 | -234,977,991.94 | |||||||||||
4.其他 | -9,887,411.78 | 9,887,411.78 | 9,887,411.78 | ||||||||||||
(三)利润分配 | -158,675,378.00 | -158,675,378.00 | -158,675,378.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58,675,378.00 | -158,675,378.00 | -158,675,378.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 |
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9,458,3 | -19,458,3 | -19,458,3 |
00.07 | 00.07 | 00.07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0,847,945.00 | 5,126,501,725.21 | 281,070,030.28 | -778,585.40 | 203,880,685.02 | 2,306,719,286.75 | 7,756,101,026.30 | 7,756,101,026.30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47,580,246.00 | 1,180,975,052.72 | 17,804,368.46 | -863,975.11 | 110,805,537.81 | 719,566,036.68 | 2,240,258,529.64 | 2,240,258,529.6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28,743.87 | -188,824.08 | -217,567.95 | -217,567.95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47,580,246.00 | 1,180,975,052.72 | 17,804,368.46 | -863,975.11 | 110,776,793.94 | 719,377,212.60 | 2,240,040,961.69 | 2,240,040,961.6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9,608,199.00 | 806,531,778.12 | -7,916,956.68 | 1,882,009.23 | 93,103,891.08 | 966,660,019.95 | 2,005,702,854.06 | 2,005,702,854.0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82,009.23 | 1,059,733,016.03 | 1,061,615,025.26 | 1,061,615,025.2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 | 5,818,076.00 | 909,073,607.79 | -7,916,956.68 | 922,808,640.47 | 922,808,640.47 |
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5,860,661.00 | 894,942,310.01 | 900,802,971.01 | 900,802,971.01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4,512,982.43 | 14,512,982.43 | 14,512,982.43 | ||||||||||||
4.其他 | -42,585.00 | -381,684.65 | -7,916,956.68 | 7,492,687.03 | 7,492,687.03 | ||||||||||
(三)利润分配 | 93,103,891.08 | -93,072,996.08 | 30,895.00 | 30,895.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93,103,891.08 | -93,103,891.08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0,895.00 | 30,895.00 | 30,895.00 | ||||||||||||
4.其他 | |||||||||||||||
(四)所 | 123,790, | -123, |
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23.00 | 790,123.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123,790,123.00 | -123,790,123.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 | 21,2 | 21,2 | 21,2 |
)其他 | 48,293.33 | 48,293.33 | 48,293.33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77,188,445.00 | 1,987,506,830.84 | 9,887,411.78 | 1,018,034.12 | 203,880,685.02 | 1,686,037,232.55 | 4,245,743,815.75 | 4,245,743,815.75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77,188,445.00 | 1,985,467,201.60 | 9,887,411.78 | 203,880,685.02 | 1,463,139,054.70 | 4,019,787,974.5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77,188,445.00 | 1,985,467,201.60 | 9,887,411.78 | 203,880,685.02 | 1,463,139,054.70 | 4,019,787,974.5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3,659,500.00 | 3,138,994,894.37 | 271,182,618.50 | 216,263,275.52 | 3,107,735,051.3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74,938,653.52 | 374,938,653.52 | ||||||||||
(二 | 23,659 | 3,158, | 271,18 | 2,910, |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00.00 | 453,194.44 | 2,618.50 | 930,075.9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3,659,500.00 | 3,112,361,156.10 | 3,136,020,656.1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6,092,038.34 | 281,070,030.28 | -234,977,991.94 | |||||||||
4.其他 | -9,887,411.78 | 9,887,411.78 | ||||||||||
(三)利润分配 | -158,675,378.00 | -158,675,378.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58,675,378.00 | -158,675,378.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 |
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9,458,300.07 | -19,458,300.07 | ||||||||||
四、本期期末 | 400,847,945.00 | 5,124,462,095.97 | 281,070,030.28 | 203,880,685.02 | 1,679,402,330.22 | 7,127,523,025.93 |
余额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47,580,246.00 | 1,178,935,423.48 | 17,804,368.46 | 110,805,537.81 | 625,431,834.76 | 2,144,948,673.5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28,743.87 | -258,694.83 | -287,438.70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47,580,246.00 | 1,178,935,423.48 | 17,804,368.46 | 110,776,793.94 | 625,173,139.93 | 2,144,661,234.8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9,608,199.00 | 806,531,778.12 | -7,916,956.68 | 93,103,891.08 | 837,965,914.77 | 1,875,126,739.6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31,038,910.85 | 931,038,910.8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818,076.00 | 909,073,607.79 | -7,916,956.68 | 922,808,640.4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 |
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5,860,661.00 | 894,942,310.01 | 900,802,971.01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4,512,982.43 | 14,512,982.43 | ||||||||||
4.其他 | -42,585.00 | -381,684.65 | -7,916,956.68 | 7,492,687.03 | ||||||||
(三)利润分配 | 93,103,891.08 | -93,072,996.08 | 30,895.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93,103,891.08 | -93,103,891.08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0,895.00 | 30,895.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23,790,123.00 | -123,790,123.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123,790,123.00 | -123,790,123.00 | ||||||||||
2.盈余公积转 |
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21,248,293.33 | 21,248,293.33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77,188,445.00 | 1,985,467,201.60 | 9,887,411.78 | 203,880,685.02 | 1,463,139,054.70 | 4,019,787,974.54 |
三、公司基本情况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原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由自然人王峻适、王一鸣、林伊蓓发起设立,于2005年9月9日在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00778244188M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400,847,945.00元,股份总数400,847,945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79,398,34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321,449,605股。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3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组串式并网逆变器的研发、生产、销售、新能源电力生产以及利用户用光伏发电系统提供发电相关综合服务。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4年4月25日三届三十一次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SOLIS AUSTRALASIA PTY LTD、锦浪(香港)有限公司、SOLIS USACORPORATION、GINLONG VIET NAM COMPANY LIMITED、GINLONG HOLDING CO LIMITED等境外子公司从事境外经营,选择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
重要的核销应收账款 | 单项核销应收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 |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 |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其他应付款 |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其他应付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合同负债 | 单项合同负债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公司将投资活动现金流量超过资产总额5%的投资活动认定为重要投资活动 |
重要的全资子公司 | 公司将资产总额超过集团总资产的10%的子公司确定为重要全资子公司 |
重要债务重组 | 公司将债务重组资产总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重组事项确定为重要债务重组 |
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公司将资产负债表日后利润分配情况以及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重要影响的事项认定为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
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可变回报金额的,认定为控制。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
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0、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③不属于上述①或②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①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④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①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a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b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②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应收账款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太阳能光伏行业——国内电网和电力公司组合 | 客户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合同资产——质保金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2)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率(%) |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5.00 |
1-2年 | 10.00 | 10.00 |
2-3年 | 30.00 | 30.00 |
3-4年 | 50.00 | 50.00 |
4-5年 | 80.00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3)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2、合同资产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13、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 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5)存货跌价准备
1)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14、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①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原则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公司结合分步交易的各个步骤的交易协议条款、分别取得的处置对价、出售股权的对象、处置方式、处置时点等信息来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多次交易事项属于“一揽子交易”: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②合并财务报表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个别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②合并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15、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年 | 5.00% | 4.75%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20年 | 5.00% | 4.75-31.67%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8-10年 | 5.00% | 9.50-11.88%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年 | 5.00% | 9.50-31.67% |
分布式光伏电站 | 年限平均法 | 20年 | 5.00% | 4.75% |
户用光伏发电系统 | 年限平均法 | 20年 | 5.00% | 4.75% |
16、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类 别 |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机器设备 | 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
基建工程 | 建造完成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标准 |
17、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18、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 目 |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软件使用权及其他 | 3-10年,按预计受益年限确认 | 直线法 |
土地使用权 | 50年,按土地权证期限确定 | 直线法 |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1) 人员人工费用
人员人工费用包括公司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研发人员同时服务于多个研究开发项目的,人工费用的确认依据公司管理部门提供的各研究开发项目研发人员的工时记录,在不同研究开发项目间按比例分配。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外聘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公司根据研发人员在不同岗位的工时记录,将其实际发生的人员人工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2) 直接投入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是指公司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①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②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③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
3) 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及在用建筑物,同时又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对该类仪器、设备、在用建筑物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折旧费按实际工时和使用面积等因素,采用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进行归集,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4)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 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是指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
6) 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
装备调试费用是指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制特殊、专用的生产机器,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7)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公司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公司所拥有,且与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
8)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19、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0、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1、合同负债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22、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①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③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
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3、预计负债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24、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25、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1)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业务主要为组串式逆变器及其配套产品的销售、新能源电力和户用光伏发电系统的销售。组串式逆变器及其配套产品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内销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外销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按规定办理出口报关手续,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取得提单或经客户签收,已收取货款或取得了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新能源电力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电力,取得客户付款凭证或证明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户用光伏发电系统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发电相关综合服务,取得客户付款凭证或证明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无
26、合同成本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27、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2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
1)企业合并;
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5)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29、租赁
(1) 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 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30、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回购公司股份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因减少注册资本或奖励职工等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为库存股处理,同时进行备查登记。如果将回购的股份注销,则将按注销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与实际回购所支付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如果将回购的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于职工行权购买本公司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3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 | 影响金额 | 备 注 |
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41,703.8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864.72 | |
盈余公积 | -46,943.22 | |
未分配利润 | -402,625.34 | |
2022年度利润表项目 | ||
所得税费用 | 232,000.61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6%、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1%、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30%、25%、21%、20%、16.5%、15%、0%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SOLIS AUSTRALASIA PTY LTD | 30% |
GINLONG VIET NAM COMPANY LIMITED | 30% |
SOLIS USA CORPORATION | 21% |
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浪智慧)、宁波银创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宁波市晟暄新能源有限公司、宁波市晟羽新能源有限公司、宁波市晟想新能源有限公司、宁波市晟恒新能源有限公司、浙江智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25% |
锦浪(香港)有限公司 | 16.5% |
GINLONG HOLDING CO LIMITED | 0%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0% |
2、税收优惠
(1)根据国家有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关于公布宁波市2023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甬高企认领〔2024〕1号),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编号为GR20233310053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2023年至2025年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6号)以及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国家税务局等税务机关相关批复文件,部分子公司针对分布式光伏电站按照电站项目分别核算收入成本后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本期部分子公司作为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4)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本期部分子公司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上海欧赛瑞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赛瑞斯)作为属于生产性服务业,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
(5)根据越南当地的税收政策,在当地设立的公司自产生应纳税所得税额起,第1-2年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第3-6年享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减半,GINLONG VIET NAM COMPANY LIMITED于2023年期间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4,511.18 | 12,548.01 |
银行存款 | 1,074,756,034.79 | 1,576,875,267.56 |
其他货币资金 | 3,382,707.68 | 119,853.21 |
合计 | 1,078,153,253.65 | 1,577,007,668.78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53,734,271.61 | 50,859,158.08 |
其他说明:
期末银行存款中包含定期存单质押30,000,000.00元、长期未使用止收止付的资金206,750.34元,期末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履约保函等保证金1,907,369.87元。除此之外,期末货币资金中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00,842,191.78 | 323,774,383.57 |
其中: | ||
结构性存款 | 100,842,191.78 | 310,284,383.57 |
远期结售汇 | 13,490,000.00 | |
其中: | ||
合计 | 100,842,191.78 | 323,774,383.57 |
3、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200,000.00 | |
合计 | 200,000.0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400,000.00 | 100.00% | 200,000.00 | 50.00% | 200,000.00 | |||||
其中: | ||||||||||
商业承兑汇票 | 400,000.00 | 100.00% | 200,000.00 | 50.00% | 200,000.00 | |||||
合计 | 400,000.00 | 100.00% | 200,000.00 | 50.00% | 200,000.00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0,000.00 | 200,000.00 | ||||
合计 | 200,000.00 | 200,00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931,796,221.74 | 1,091,785,474.21 |
1至2年 | 46,586,618.36 | 15,932,707.99 |
2至3年 | 7,814,848.48 | 795,261.32 |
3年以上 | 7,007,132.99 | 6,700,013.79 |
3至4年 | 676,348.32 | 594,735.81 |
4至5年 | 436,595.52 | 2,324,651.23 |
5年以上 | 5,894,189.15 | 3,780,626.75 |
合计 | 993,204,821.57 | 1,115,213,457.3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122,207.33 | 0.31% | 3,122,207.33 | 100.00% | 3,122,207.33 | 0.28% | 3,122,207.33 | 100.00% | ||
其中: | ||||||||||
重大风险客户 | 3,122,207.33 | 0.31% | 3,122,207.33 | 100.00% | 3,122,207.33 | 0.28% | 3,122,207.33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990,082,614.24 | 99.69% | 54,014,452.10 | 5.46% | 936,068,162.14 | 1,112,091,249.98 | 99.72% | 59,358,261.20 | 5.34% | 1,052,732,988.78 |
其中: | ||||||||||
应收国内电网和电力公司款项 | 60,758,157.84 | 6.12% | 60,758,157.84 | 3,403,579.03 | 0.31% | 3,403,579.03 | ||||
应收其他客户款项 | 929,324,456.40 | 93.57% | 54,014,452.10 | 5.81% | 875,310,004.30 | 1,108,687,670.95 | 99.41% | 59,358,261.20 | 5.35% | 1,049,329,409.75 |
合计 | 993,204,821.57 | 100.00% | 57,136,659.43 | 5.75% | 936,068,162.14 | 1,115,213,457.31 | 100.00% | 62,480,468.53 | 5.60% | 1,052,732,988.7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426,660.54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929,324,456.40 | 54,014,452.10 | 5.81% |
合计 | 929,324,456.40 | 54,014,452.1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以应收账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0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国内电网和电力公司组合 | 60,758,157.84 | ||
合计 | 60,758,157.84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以应收账款的客户性质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122,207.33 | 3,122,207.33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9,358,261.20 | -4,426,660.54 | 863,157.41 | 53,991.151 | 54,014,452.10 | |
合计 | 62,480,468.53 | -4,426,660.54 | 863,157.41 | 53,991.15 | 57,136,659.43 |
注:1 其他系合并范围减少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不适用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863,157.41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 | 61,403,528.06 | 61,403,528.06 | 5.95% | 3,070,176.40 | |
客户2 | 30,452,898.83 | 17,178,769.90 | 47,631,668.73 | 4.62% | 2,381,583.44 |
客户3 | 31,201,002.00 | 3,466,778.00 | 34,667,780.00 | 3.36% | 1,733,389.00 |
客户4 | 23,448,898.73 | 23,448,898.73 | 2.27% | 1,172,444.94 | |
客户5 | 22,890,632.19 | 22,890,632.19 | 2.22% | 1,144,531.61 | |
合计 | 169,396,959.81 | 20,645,547.90 | 190,042,507.71 | 18.42% | 9,502,125.39 |
5、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质保金 | 38,765,468.95 | 2,974,253.94 | 35,791,215.01 | 23,525,825.58 | 1,670,336.77 | 21,855,488.81 |
合计 | 38,765,468.95 | 2,974,253.94 | 35,791,215.01 | 23,525,825.58 | 1,670,336.77 | 21,855,488.8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8,765,468.95 | 100.00% | 2,974,253.94 | 7.67% | 35,791,215.01 | 23,525,825.58 | 100.00% | 1,670,336.77 | 7.10% | 21,855,488.81 |
其中: | ||||||||||
合计 | 38,765,468.95 | 100.00% | 2,974,253.94 | 7.67% | 35,791,215.01 | 23,525,825.58 | 100.00% | 1,670,336.77 | 7.10% | 21,855,488.8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质保金组合 | 38,765,468.95 | 2,974,253.94 | 7.67% |
合计 | 38,765,468.95 | 2,974,253.94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以合同资产的款项性质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1,303,917.17 | |||
合计 | 1,303,917.17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 |
性
其他说明:
6、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66,013,626.04 | 3,168,059.54 |
合计 | 66,013,626.04 | 3,168,059.54 |
(2)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519,988,995.31 | |
合计 | 519,988,995.31 |
(3) 其他说明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具有较高信用的商业银行,由其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该等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7、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41,617,970.30 | 14,736,075.33 |
合计 | 41,617,970.30 | 14,736,075.33 |
(1)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9,803,067.55 | 10,378,763.93 |
应收暂付款 | 4,039,998.29 | 5,666,576.24 |
股权转让款 | 20,788,254.26 | |
合计 | 44,631,320.10 | 16,045,340.17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41,314,306.89 | 14,231,882.13 |
1至2年 | 2,291,261.00 | 846,561.56 |
2至3年 | 188,929.56 | 219,390.84 |
3年以上 | 836,822.65 | 747,505.64 |
3至4年 | 141,595.84 | 565,476.88 |
4至5年 | 520,976.88 | 87,849.85 |
5年以上 | 174,249.93 | 94,178.91 |
合计 | 44,631,320.10 | 16,045,340.17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4,631,320.10 | 100.00% | 3,013,349.80 | 6.75% | 41,617,970.30 | 16,045,340.17 | 100.00% | 1,309,264.84 | 8.16% | 14,736,075.33 |
其中: | ||||||||||
合计 | 44,631,320.10 | 100.00% | 3,013,349.80 | 6.75% | 41,617,970.30 | 16,045,340.17 | 100.00% | 1,309,264.84 | 8.16% | 14,736,075.3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704,084.96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44,631,320.10 | 3,013,349.80 | 6.75% |
其中:1年以内 | 41,314,306.89 | 2,065,715.48 | 5.00% |
1-2年 | 2,291,261.00 | 229,126.10 | 10.00% |
2-3年 | 188,929.56 | 56,678.87 | 30.00% |
3-4年 | 141,595.84 | 70,797.92 | 50.00% |
4-5年 | 520,976.88 | 416,781.50 | 80.00% |
5年以上 | 174,249.93 | 174,249.93 | 100.00% |
合计 | 44,631,320.10 | 3,013,349.8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711,594.17 | 84,656.19 | 513,014.48 | 1,309,264.84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114,563.05 | 114,563.05 | ||
——转入第三阶段 | -18,892.96 | 18,892.96 | ||
本期计提 | 1,468,684.36 | 48,799.82 | 186,600.78 | 1,704,084.96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2,065,715.48 | 229,126.10 | 718,508.22 | 3,013,349.80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根据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及是否发生减值划分。
项 目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 计 |
未来12个月 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期末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5.00 | 10.00 | 70.05 | 6.75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09,264.84 | 1,704,084.96 | 3,013,349.80 | |||
合计 | 1,309,264.84 | 1,704,084.96 | 3,013,349.8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不适用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公司1 | 股权转让款 | 16,500,000.00 | 1年以内 | 36.97% | 825,000.00 |
公司2 | 股权转让款 | 3,109,533.60 | 1年以内 | 6.97% | 155,476.68 |
公司3 | 押金保证金 | 2,106,628.01 | 1年以内 | 4.72% | 105,331.40 |
公司4 | 押金保证金 | 1,870,000.00 | 1年以内、1-2年 | 4.19% | 114,500.00 |
公司5 | 押金保证金 | 1,580,044.00 | 1年以内 | 3.54% | 79,002.20 |
合计 | 25,166,205.61 | 56.39% | 1,279,310.28 |
8、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2,568,266.52 | 39.62% | 82,585,909.75 | 95.40% |
1至2年 | 47,516,885.22 | 57.81% | 3,230,795.78 | 3.73% |
2至3年 | 1,624,315.09 | 1.98% | 753,551.21 | 0.87% |
3年以上 | 486,595.22 | 0.59% | ||
合计 | 82,196,062.05 | 86,570,256.74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预付款项 余额的比例(%) |
供应商1 | 35,420,175.00 | 43.09 |
供应商2 | 26,142,503.03 | 31.81 |
供应商3 | 1,947,345.17 | 2.37 |
供应商4 | 1,171,638.00 | 1.43 |
供应商5 | 1,104,089.73 | 1.34 |
小 计 | 65,785,750.93 | 80.04 |
其他说明:
9、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 | 账面价值 |
备 | 值准备 | |||||
原材料 | 1,375,978,233.73 | 14,225,776.59 | 1,361,752,457.14 | 1,451,858,923.63 | 9,625,007.42 | 1,442,233,916.21 |
在产品 | 109,099,555.46 | 1,519,920.87 | 107,579,634.59 | 177,968,016.54 | 177,968,016.54 | |
库存商品 | 452,053,430.71 | 7,181,714.76 | 444,871,715.95 | 368,923,503.90 | 364,207.04 | 368,559,296.86 |
发出商品 | 41,476,081.38 | 41,476,081.38 | 71,950,179.92 | 71,950,179.92 | ||
委托加工物资 | 4,121,060.42 | 4,121,060.42 | 3,105,429.08 | 3,105,429.08 | ||
合计 | 1,982,728,361.70 | 22,927,412.22 | 1,959,800,949.48 | 2,073,806,053.07 | 9,989,214.46 | 2,063,816,838.61 |
(2)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9,625,007.42 | 5,444,398.45 | 843,629.28 | 14,225,776.59 | ||
在产品 | 1,519,920.87 | 1,519,920.87 | ||||
库存商品 | 364,207.04 | 6,989,543.58 | 172,035.86 | 7,181,714.76 | ||
合计 | 9,989,214.46 | 13,953,862.90 | 1,015,665.14 | 22,927,412.22 |
1)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项 目 | 确定可变现净值 的具体依据 | 转销存货跌价 准备的原因 |
原材料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本期将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耗用 |
在产品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 |
库存商品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本期已将期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售出 |
10、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 | 261,623,322.98 | 102,709,041.12 |
发行费用 | 3,127,358.50 | |
预缴所得税 | 17,169,257.73 | 12,853.81 |
预缴关税 | 7,897.23 | 197,155.28 |
合计 | 278,800,477.94 | 106,046,408.71 |
其他说明:
11、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 363,187,477.00 | 79,000,000.00 |
合计 | 363,187,477.00 | 79,000,000.00 |
其他说明:
12、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5,317,567,193.02 | 7,777,318,071.66 |
合计 | 15,317,567,193.02 | 7,777,318,071.66 |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通用设备 | 专用设备 | 运输工具 | 户用光伏发电系统 | 分布式光伏电站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01,216,838.75 | 21,106,203.62 | 309,048,136.53 | 30,800,016.77 | 6,388,263,129.12 | 1,001,681,349.67 | 8,152,115,674.4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8,892,417.10 | 23,441,856.49 | 137,133,751.30 | 752,811.31 | 4,976,683,348.52 | 2,820,287,404.98 | 8,107,191,589.70 |
(1)购置 | 1,066,209.62 | 19,669,922.98 | 914,367.41 | 752,811.31 | 22,403,311.32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46,581,645.76 | 3,771,933.51 | 136,219,383.89 | 4,976,683,348.52 | 2,815,382,783.66 | 8,078,639,095.34 | |
(3)企业合并增加 | 4,904,621.32 | 4,904,621.32 | |||||
(4)其他 | 1,244,561.72 | 1,244,561.7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4,137.93 | 66,845.20 | 17,908,394.13 | 18,049,377.26 | |||
(1)处置或报废 | 74,137.93 | 66,845.20 | 7,624,893.36 | 7,765,876.49 | |||
(2)企业合并减少 | 10,283,500.77 | 10,283,500.77 | |||||
4.期末余额 | 550,109,255.85 | 44,548,060.11 | 446,107,749.90 | 31,552,828.08 | 11,364,879,632.44 | 3,804,060,360.52 | 16,241,257,886.9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6,839,971.91 | 9,761,794.20 | 44,756,958.52 | 8,286,333.93 | 202,496,913.73 | 82,655,630.51 | 374,797,602.80 |
2.本期增加 | 21,168,339.15 | 4,920,880.88 | 31,986,501.50 | 3,902,695.92 | 406,629,229.92 | 82,005,827.61 | 550,613,474.98 |
金额 | |||||||
(1)计提 | 21,168,339.15 | 4,920,880.88 | 31,986,501.50 | 3,902,695.92 | 406,629,229.92 | 81,727,684.12 | 550,335,331.49 |
(2)企业合并增加 | 278,143.49 | 278,143.4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5,611.44 | 1,830.76 | 1,682,941.70 | 1,720,383.90 | |||
(1)处置或报废 | 35,611.44 | 1,830.76 | 809,384.28 | 846,826.48 | |||
(2)企业合并减少 | 873,557.42 | 873,557.42 | |||||
4.期末余额 | 48,008,311.06 | 14,682,675.08 | 76,707,848.58 | 12,189,029.85 | 609,124,312.89 | 162,978,516.42 | 923,690,693.8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02,100,944.79 | 29,865,385.03 | 369,399,901.32 | 19,363,798.23 | 10,755,755,319.55 | 3,641,081,844.10 | 15,317,567,193.02 |
2.期初账面价值 | 374,376,866.84 | 11,344,409.42 | 264,291,178.01 | 22,513,682.84 | 6,185,766,215.39 | 919,025,719.16 | 7,777,318,071.66 |
13、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093,402,177.20 | 1,509,793,689.77 |
合计 | 1,093,402,177.20 | 1,509,793,689.77 |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年产95万台组串式并网及储能逆变器新建项目 | 118,016,927.79 | 118,016,927.79 | 77,921,578.17 | 77,921,578.17 | ||
综合实验检测 | 2,689,819.72 | 2,689,819.72 |
中心项目 | ||||||
户用光伏发电系统 | 582,932,494.59 | 582,932,494.59 | 1,259,550,127.40 | 1,259,550,127.40 | ||
分布式光伏电站 | 306,835,935.23 | 306,835,935.23 | 133,766,786.86 | 133,766,786.86 | ||
待安装设备 | 75,219,088.09 | 75,219,088.09 | 35,865,377.62 | 35,865,377.62 | ||
其他 | 10,397,731.50 | 10,397,731.50 | ||||
合计 | 1,093,402,177.20 | 1,093,402,177.20 | 1,509,793,689.77 | 1,509,793,689.77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年产95万台组串式并网及储能逆变器新建项目 | 290,700,000.00 | 77,921,578.17 | 175,904,253.22 | 135,808,903.60 | 118,016,927.79 | 87.32% | 87% | 募集资金 | ||||
年产12万台分布式组串并网逆变器新建项目 | 86,500,000.00 | 48,575.99 | 48,575.99 | 99.60% | 100% | 募集资金 | ||||||
年产40万台组串式并网及储能逆变器新建项目 | 120,000,000.00 | 206,997.98 | 206,997.98 | 89.51% | 100% | 募集资金 | ||||||
综合实验检测中心项目 | 103,416,000.00 | 2,689,819.72 | 11,390,142.32 | 10,517,168.19 | 3,562,793.851 | 133.27% | 100% | 募集资金 | ||||
户用 | 1,259, | 4,300, | 4,976, | 582,93 | 募集 |
光伏发电系统 | 550,127.40 | 065,715.71 | 683,348.52 | 2,494.59 | 资金 | |||||||
分布式光伏电站 | 133,766,786.86 | 2,988,539,213.34 | 2,815,382,783.66 | 87,281.312 | 306,835,935.23 | 募集资金 | ||||||
待安装设备 | 35,865,377.62 | 169,958,305.15 | 130,604,594.68 | 75,219,088.09 | 募集资金 | |||||||
其他 | 19,784,454.22 | 9,386,722.72 | 10,397,731.50 | 其他 | ||||||||
合计 | 600,616,000.00 | 1,509,793,689.77 | 7,665,897,657.93 | 8,078,639,095.34 | 3,650,075.16 | 1,093,402,177.20 |
注:1 综合实验检测中心项目本期其他减少系转入长期待摊费用。2 分布式光伏电站在建项目减少系拆除。
(3)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4、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3,710,822.26 | 43,710,822.26 |
2.本期增加金额 | 8,032,441.82 | 8,032,441.82 |
(1)租入 | 8,032,441.82 | 8,032,441.82 |
3.本期减少金额 | 7,679,717.43 | 7,679,717.43 |
(1)处置 | 7,603,428.41 | 7,603,428.41 |
(2)租赁变更 | 76,289.02 | 76,289.02 |
4.期末余额 | 44,063,546.65 | 44,063,546.6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7,593,345.27 | 7,593,345.2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423,794.45 | 11,423,794.45 |
(1)计提 | 11,423,794.45 | 11,423,794.45 |
3.本期减少金额 | 7,331,023.34 | 7,331,023.34 |
(1)处置 | 7,331,023.34 | 7,331,023.34 |
4.期末余额 | 11,686,116.38 | 11,686,116.3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2,377,430.27 | 32,377,430.27 |
2.期初账面价值 | 36,117,476.99 | 36,117,476.99 |
15、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6,159,683.68 | 38,315,591.70 | 154,475,275.3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468,800.00 | 3,730,271.27 | 21,199,071.27 | ||
(1)购置 | 17,468,800.00 | 3,730,271.27 | 21,199,071.27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33,628,483.68 | 42,045,862.97 | 175,674,346.65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831,679.98 | 16,213,341.72 | 20,045,021.7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23,520.27 | 4,868,525.80 | 7,592,046.07 | ||
(1)计提 | 2,723,520.27 | 4,868,525.80 | 7,592,046.0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6,555,200.25 | 21,081,867.52 | 27,637,067.77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7,073,283.43 | 20,963,995.45 | 148,037,278.8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2,328,003.70 | 22,102,249.98 | 134,430,253.68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16、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8,951,043.80 | 12,752,002.38 | 3,541,438.99 | 18,161,607.19 | |
合计 | 8,951,043.80 | 12,752,002.38 | 3,541,438.99 | 18,161,607.19 |
其他说明:
1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76,630,712.32 | 11,494,606.85 | 69,329,206.59 | 10,399,380.99 |
租赁负债 | 28,289,210.96 | 4,379,250.64 | 10,942,955.94 | 2,065,704.38 |
股权激励 | 8,415,509.29 | 1,163,169.88 | 364,478,054.53 | 54,671,708.18 |
远期结售汇 | 15,971,400.00 | 2,395,710.00 | 7,800,108.34 | 1,170,016.25 |
海外仓视同销售 | 158,586,030.88 | 23,787,904.63 | ||
合计 | 287,892,863.45 | 43,220,642.00 | 452,550,325.40 | 68,306,809.80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远期结售汇 | 13,490,000.00 | 2,023,500.00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29,405,501.83 | 4,410,825.27 | 32,861,674.97 | 4,929,251.25 |
使用权资产 | 32,377,430.27 | 5,330,200.29 | 13,678,670.19 | 2,515,272.94 |
合计 | 61,782,932.10 | 9,741,025.56 | 60,030,345.16 | 9,468,024.19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079,621.55 | 34,141,020.45 | 8,990,727.32 | 58,846,650.3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079,621.55 | 661,404.01 | 8,990,727.32 | 7,864.72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9,420,963.07 | 6,320,078.01 |
可抵扣亏损 | 310,535,952.22 | 128,082,658.58 |
未实现损益 | 240,632,342.96 | 151,284,129.34 |
合计 | 560,589,258.25 | 285,686,865.93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 | 1,840,015.25 | ||
2024年 | 2,495,773.74 | 4,288,159.06 | |
2025年 | 15,305,359.04 | 17,507,490.66 | |
2026年 | 65,948,356.99 | 70,718,551.75 | |
2027年 | 31,658,493.81 | 33,728,441.86 | |
2028年 | 195,127,968.64 | ||
合计 | 310,535,952.22 | 128,082,658.58 |
其他说明:
18、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股权增资款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
待调试软件 | 6,148,682.27 | 6,148,682.27 | 58,400.00 | 58,400.00 | ||
合计 | 6,148,682.27 | 6,148,682.27 | 70,058,400.00 | 70,058,400.00 |
其他说明:
19、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32,114,120.21 | 32,114,120.21 | 质押、冻结 | 主要系用于银行质押的定期存单、履约保函保证金和长期未使用止收止付 | 30,221,188.05 | 30,221,188.05 | 质押、冻结 | 主要系用于银行质押的定期存单和履约保函保证金 |
的银行账户 | ||||||||
应收票据 | 400,000.00 | 200,000.00 | 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 | |||||
固定资产 | 15,037,046.21 | 11,704,490.80 | 抵押 | 用于银行抵押担保[注2] | ||||
应收账款 | 6,524,226.93 | 6,337,876.29 | 质押 | 用于银行质押担保[注1] | 10,186,850.99 | 9,694,531.75 | 质押、抵押 | 用于银行质押和抵押担保[注2] |
合计 | 38,638,347.14 | 38,451,996.50 | 55,845,085.25 | 51,820,210.60 |
其他说明:
[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宁波力创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质押其分布式光伏电站的电费收益权,获得借款1,338.00万元;丹阳锦能太阳能有限公司、靖江市宇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质押其分布式光伏电站的电费收益权,为锦浪智慧公司提供借款保证,锦浪智慧公司获得借款3,060.00万元;宁波鲁泽能源有限公司、浙江鲁郡能源有限公司等公司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支行质押其应收款,为锦浪智慧公司提供借款保证,锦浪智慧公司获得借款15,286.00万元。以上借款均同时由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上述质押的电费收益权在2023年12月31日对应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6,337,876.29元。[注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宁波横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横河集成新能源有限公司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质押其部分分布式光伏电站、电费收益权,宁波慧普新能源有限公司于该行质押其分布式光伏电站的电费收益权,上述事项使宁波横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获得借款552.50万元,其中共计452.00万元借款本金由宁波横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横河集成新能源有限公司、宁波慧普新能源有限公司以其分布式光伏电站的电费收益权提供质押担保;宁波力创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质押其分布式光伏电站的电费收益权,获得借款1,560.00万元。丹阳锦能太阳能有限公司、靖江市宇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质押其分布式光伏电站的电费收益权,为锦浪智慧公司提供借款保证,锦浪智慧公司获得借款3,460.00万元;宁波鲁泽能源有限公司、浙江鲁郡能源有限公司等公司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质押其应收款,获得借款18,713.00万元。以上借款均同时由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上述电费收益权在2023年12月31日对应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9,694,531.75元。
20、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100,040,972.22 | |
合计 | 100,040,972.22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1、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5,971,400.00 | 7,800,108.34 |
其中: | ||
远期结售汇 | 15,971,400.00 | 7,800,108.34 |
其中: | ||
合计 | 15,971,400.00 | 7,800,108.34 |
其他说明:
22、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430,991,682.59 | 3,313,398,414.06 |
合计 | 2,430,991,682.59 | 3,313,398,414.06 |
23、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837,517,500.04 | 1,341,631,143.49 |
长期资产购置款 | 1,212,564,977.74 | 525,305,052.32 |
其他 | 6,848,278.20 | 7,614,614.39 |
合计 | 2,056,930,755.98 | 1,874,550,810.20 |
24、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1,594,463.14 | |
其他应付款 | 430,872,031.45 | 112,552,251.05 |
合计 | 430,872,031.45 | 114,146,714.19 |
(1) 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限制性股票普通股股利 | 1,594,463.14 | |
合计 | 1,594,463.14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2)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86,755,447.16 | 61,150,000.00 |
应付暂收款 | 81,714,348.00 | 4,765,461.66 |
费用款 | 30,547,054.80 | 36,595,202.59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231,434,580.00 | 9,887,411.78 |
股权转让款 | 420,601.49 | 154,175.02 |
合计 | 430,872,031.45 | 112,552,251.05 |
25、预收款项
(1) 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10,192,901.87 | 680,184.99 |
房租 | 183,136.40 | |
合计 | 10,192,901.87 | 863,321.39 |
26、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50,693,047.22 | 79,669,915.91 |
合计 | 50,693,047.22 | 79,669,915.91 |
27、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89,992,933.52 | 553,376,133.93 | 548,748,710.90 | 94,620,356.5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26,551.44 | 31,218,853.86 | 28,598,929.57 | 2,746,475.73 |
合计 | 90,119,484.96 | 584,594,987.79 | 577,347,640.47 | 97,366,832.28 |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88,307,800.51 | 489,286,185.82 | 485,488,093.15 | 92,105,893.18 |
2、职工福利费 | 28,744,154.88 | 28,744,154.88 | ||
3、社会保险费 | 68,963.40 | 19,011,972.91 | 18,618,880.26 | 462,056.05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63,823.26 | 16,593,873.31 | 16,410,964.90 | 246,731.67 |
工伤保险费 | 5,140.14 | 2,408,792.12 | 2,198,607.88 | 215,324.38 |
生育保险费 | 9,307.48 | 9,307.48 | ||
4、住房公积金 | 177.00 | 9,230,921.34 | 9,139,477.34 | 91,621.00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615,992.61 | 7,102,898.98 | 6,758,105.27 | 1,960,786.32 |
合计 | 89,992,933.52 | 553,376,133.93 | 548,748,710.90 | 94,620,356.55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22,831.85 | 30,161,395.80 | 27,630,019.10 | 2,654,208.55 |
2、失业保险费 | 3,719.59 | 1,057,458.06 | 968,910.47 | 92,267.18 |
合计 | 126,551.44 | 31,218,853.86 | 28,598,929.57 | 2,746,475.73 |
其他说明:
28、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5,281,734.80 | 1,098,149.03 |
企业所得税 | 6,159,363.61 | 49,555,363.05 |
个人所得税 | 2,996,309.85 | 2,713,236.9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18,742.70 | 545,895.54 |
房产税 | 3,896,841.45 | 623,445.20 |
土地使用税 | 2,136,497.30 | 851,614.68 |
教育费附加 | 1,136,587.46 | 1,596,007.15 |
地方教育附加 | 757,794.24 | 1,064,004.77 |
印花税 | 3,552,798.83 | 3,493,567.00 |
残保金 | 108.00 | 477,468.00 |
水利建设基金 | 1,681.19 | 151.55 |
其他 | 60.00 | |
合计 | 56,338,519.43 | 62,018,902.89 |
其他说明:
2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932,982,190.58 | 546,710,391.50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6,370,254.07 | 9,188,706.83 |
合计 | 939,352,444.65 | 555,899,098.33 |
其他说明:
30、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3,386,412.69 | 5,728,480.69 |
销售返利 | 44,327,870.21 | 63,946,350.90 |
合计 | 47,714,282.90 | 69,674,831.59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
合计 |
其他说明:
31、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29,000,000.00 | |
保证借款 | 6,240,829,581.351 | 3,428,633,044.02 |
信用借款 | 1,140,000,000.00 | 800,000,000.00 |
保证及质押借款 | 155,280,000.00 | 196,840,000.00 |
应付利息 | 8,750,318.69 | 5,650,388.27 |
保证、抵押及质押借款 | 2,440,000.00 | |
保证及抵押借款 | 215,000.00 | |
合计 | 7,544,859,900.04 | 4,462,778,432.29 |
注:1 保证借款系由合并范围内主体保证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32、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25,772,026.03 | 25,607,616.59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3,853,069.14 | -4,485,095.05 |
合计 | 21,918,956.89 | 21,122,521.54 |
其他说明:
33、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6,629,518.94 | 9,510,000.00 | 3,838,902.10 | 32,300,616.84 | 政府拨付 |
合计 | 26,629,518.94 | 9,510,000.00 | 3,838,902.10 | 32,300,616.84 |
其他说明:
34、股本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377,188,445.00 | 23,659,500.00 | 23,659,500.00 | 400,847,945.00 |
其他说明:
(1)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12号)核准,公司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500,000股,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增加2,885,249,999.99元,该次增资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3年1月16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25号)。
(2)根据公司三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三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三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通过定向增发的方式向221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59,500股,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增加227,111,156.11元, 该次增资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3年7月14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67号)。
3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906,586,186.52 | 3,164,607,444.02 | 5,071,193,630.54 | |
其他资本公积 | 80,920,644.32 | 26,633,738.27 | 52,246,287.92 | 55,308,094.67 |
合计 | 1,987,506,830.84 | 3,191,241,182.29 | 52,246,287.92 | 5,126,501,725.2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本期增加2,885,249,999.99元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34(1)之说明。
(2)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本期增加227,111,156.11元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34(2)之说明。
(3)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本期增加52,246,287.92元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减少52,246,287.92元,系《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中相关的股权激励计划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在本期各解锁40%,相应的股份支付费用20,702,566.73元从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解锁部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累计确认的31,543,721.19元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股本溢价,同时减少库存股9,887,411.78元。
(4)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18,102,782.09元,系上述股权激励计划在本期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及其他资本公积1,355,517.98元,同时股份支付费用因可抵扣税会差异增加其他资本公积-19,458,300.07元。
(5)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15,531,685.80元,系根据《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中相关的股权激励计划在本期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及其他资本公积15,531,685.80元。
(6)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29,204,834.56元,系根据公司三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三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三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通过定向增发的方式向221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59,500股,授予价格55.64元/股。上述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在本期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及其他资本公积29,204,834.56元。
36、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9,887,411.78 | 231,434,580.00 | 9,887,411.78 | 231,434,580.00 |
回购股份 | 49,635,450.28 | 49,635,450.28 | ||
合计 | 9,887,411.78 | 281,070,030.28 | 9,887,411.78 | 281,070,030.2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本期减少9,887,411.78元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35(3)之说明。
(2)本期增加231,434,580.00元系公司前述2023年授予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确认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231,434,580.00元。
(3)本期增加49,635,450.28元系于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88,500股,成交总金额为49,635,450.28元(含交易费用)。
3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损益 | 留存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018,034.12 | -1,796,619.52 | -1,796,619.52 | -778,585.40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018,034.12 | -1,796,619.52 | -1,796,619.52 | -778,585.40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018,034.12 | -1,796,619.52 | -1,796,619.52 | -778,585.40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38、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03,880,685.02 | 203,880,685.02 | ||
合计 | 203,880,685.02 | 203,880,685.02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39、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686,439,857.89 | 719,566,036.6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402,625.34 | -188,824.08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686,037,232.55 | 719,377,212.60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79,357,432.20 | 1,059,733,016.0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93,103,891.08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58,675,378.00 | |
回购限制性股票撤销的现金股利 | -30,895.00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306,719,286.75 | 1,686,037,232.5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402,625.34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40、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088,147,942.66 | 4,123,557,487.71 | 5,880,431,926.34 | 3,914,154,054.78 |
其他业务 | 12,689,044.62 | 1,730,570.01 | 9,169,498.48 | 1,341,739.83 |
合计 | 6,100,836,987.28 | 4,125,288,057.72 | 5,889,601,424.82 | 3,915,495,794.61 |
其中: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 6,100,195,653.13 | 4,124,692,653.34 | 5,889,265,394.73 | 3,915,079,654.77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 ?否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组串式逆变器及配套产品 | 新能源电力生产 | 户用光伏发电系统 | 其他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组串式逆变器及配套产品 | 4,590,231,124.72 | 3,506,335,964.92 | 4,590,231,124.72 | 3,506,335,964.92 | ||||||
新能源电力生产 | 292,602,789.82 | 116,939,888.81 | 292,602,789.82 | 116,939,888.81 | ||||||
户用光伏发电系统 | 1,193,700,813.52 | 478,694,816.05 | 1,193,700,813.52 | 478,694,816.05 | ||||||
其他 | 23,660,925.07 | 22,721,983.56 | 23,660,925.07 | 22,721,983.56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境内 | 2,179,353,971.25 | 1,980,400,499.75 | 292,602,789.82 | 116,939,888.81 | 1,193,700,813.52 | 478,694,816.05 | 23,660,925.07 | 22,721,983.56 | 3,689,318,499.66 | 2,598,757,188.17 |
境外 | 2,410,877,153.47 | 1,525,935,465.17 | 2,410,877,153.47 | 1,525,935,465.17 | ||||||
市场 |
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4,590,231,124.72 | 3,506,335,964.92 | 292,602,789.82 | 116,939,888.81 | 1,193,700,813.52 | 478,694,816.05 | 23,660,925.07 | 22,721,983.56 | 6,100,195,653.13 | 4,124,692,653.34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4,590,231,124.72 | 3,506,335,964.92 | 292,602,789.82 | 116,939,888.81 | 1,193,700,813.52 | 478,694,816.05 | 23,660,925.07 | 22,721,983.56 | 6,100,195,653.13 | 4,124,692,653.34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其他说明:
在本期确认的包括在合同负债期初账面价值中的收入为74,387,282.32元。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793,955,683.97元,其中,1,793,955,683.97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
41、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846,194.33 | 1,090,439.39 |
教育费附加 | 5,298,543.54 | 3,259,323.78 |
房产税 | 4,102,165.65 | 623,970.18 |
土地使用税 | 2,139,184.42 | 851,702.08 |
车船使用税 | 31,458.46 | 29,504.60 |
印花税 | 8,658,397.52 | 6,312,785.77 |
地方教育附加 | 3,532,482.98 | 2,172,923.21 |
其他 | 15,345.09 | 1,848.12 |
合计 | 25,623,771.99 | 14,342,497.13 |
其他说明:
42、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02,646,456.29 | 85,717,957.79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35,206,374.10 | 28,866,242.90 |
水电办公费 | 26,921,106.37 | 16,134,238.24 |
股权激励 | 46,092,038.34 | 14,512,982.43 |
折旧 | 25,333,475.43 | 11,946,017.03 |
差旅费 | 12,629,113.40 | 6,330,707.21 |
无形资产摊销 | 7,592,313.96 | 4,842,843.89 |
其他 | 20,548,744.13 | 13,461,984.86 |
合计 | 276,969,622.02 | 181,812,974.35 |
其他说明:
43、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境外服务费 | 142,808,739.64 | 99,864,188.75 |
职工薪酬 | 69,854,689.75 | 56,812,676.04 |
广告宣传费 | 22,333,692.87 | 18,077,982.60 |
报关代理费 | 22,575,572.47 | 14,774,778.60 |
展览费 | 26,769,634.17 | 11,674,226.46 |
保险费 | 15,211,412.74 | 18,146,870.38 |
差旅费 | 14,112,413.86 | 7,938,919.04 |
仓储租赁费 | 15,732,679.72 | 12,462,967.53 |
其他 | 36,887,489.70 | 13,637,299.50 |
合计 | 366,286,324.92 | 253,389,908.90 |
其他说明:
44、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研发人员人工费 | 169,702,929.36 | 117,356,054.63 |
研究开发直接投入 | 120,993,802.00 | 168,472,711.96 |
研究开发设施折旧 | 14,076,693.12 | 11,033,001.39 |
设备调试费与试验费用 | 1,163,406.35 | 1,028,096.31 |
研究开发设计费 | 54,541.44 | 246,062.71 |
其他研究开发费用 | 6,464,288.65 | 3,053,226.44 |
合计 | 312,455,660.92 | 301,189,153.44 |
其他说明:
45、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50,325,467.56 | 140,177,494.04 |
利息收入 | -36,731,899.86 | -15,802,084.03 |
手续费 | 5,773,260.13 | 5,294,723.69 |
汇兑损益 | -63,712,142.86 | -93,218,473.91 |
合计 | 155,654,684.97 | 36,451,659.79 |
其他说明:
46、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3,838,902.10 | 2,428,131.72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38,940,352.95 | 28,265,461.64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007,409.16 | 827,407.13 |
增值税加计抵减及减免 | 424,882.42 | |
合计 | 44,211,546.63 | 31,521,000.49 |
4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远期结售汇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7,018,400.00 | 5,689,891.66 |
结构性存款收益 | 842,191.78 | 284,383.57 |
合计 | -16,176,208.22 | 5,974,275.23 |
其他说明:
48、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远期结售汇投资收益 | -43,480,537.66 | -6,387,700.00 |
结构性存款收益 | 25,730,574.72 | 7,909,420.71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0,987.64 | |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 | -304,711.19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49,500.00 | |
合计 | -18,043,686.49 | 1,571,220.71 |
其他说明:
49、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坏账损失 | 2,921,753.34 | -32,534,358.22 |
合计 | 2,921,753.34 | -32,534,358.22 |
其他说明:
50、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3,953,862.90 | -3,357,329.73 |
十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303,917.17 | -1,017,844.16 |
合计 | -15,257,780.07 | -4,375,173.89 |
其他说明:
51、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894,326.54 | |
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 | -119,953.24 | |
合 计 | 774,373.30 |
52、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1,536,000.00 | 300,000.00 | 1,536,000.00 |
分布式光伏电站拆除赔偿 | 1,180,000.00 | 1,180,000.00 | |
罚没收入 | 322,946.35 | 27,767.70 | 322,946.35 |
其他 | 206,856.92 | 434,543.42 | 206,856.92 |
合计 | 3,245,803.27 | 762,311.12 | 3,245,803.27 |
其他说明:
53、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2,750,197.17 | 4,534,402.28 | 2,750,197.17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302,960.70 | 1,002,472.21 | 302,960.70 |
其他 | 27,945.23 | 306,472.16 | 27,945.23 |
合计 | 3,081,103.10 | 5,843,346.65 | 3,081,103.10 |
其他说明:
54、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83,438,983.29 | 129,729,236.3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5,642,852.09 | -5,466,886.94 |
合计 | 57,796,131.20 | 124,262,349.36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837,153,563.40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25,573,034.62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88,838,559.00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007,796.55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911,236.96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8,247,784.34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54,937,529.15 |
研发费用及固定资产加计扣除 | -44,042,691.42 |
所得税费用 | 57,796,131.20 |
其他说明:
55、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七37其他综合收益之说明。
56、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押金保证金 | 30,280,447.16 | 25,621,867.50 |
收到政府补助 | 49,986,352.95 | 57,176,408.42 |
银行利息收入 | 36,731,899.86 | 15,802,084.03 |
应付暂收款 | 77,452,357.54 | 3,637,545.27 |
其他 | 8,130,038.80 | 2,221,144.05 |
合计 | 202,581,096.31 | 104,459,049.27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的期间费用 | 465,816,877.37 | 286,882,222.29 |
支付押金保证金、保函保证金等 | 16,878,821.67 | 2,820,899.04 |
其他 | 4,492,699.87 | 8,769,102.48 |
合计 | 487,188,398.91 | 298,472,223.8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远期结售汇投资收益 | 4,913,720.00 | 66,705,435.00 |
收回结构性存款本金及收益 | 3,626,014,958.29 | 1,297,909,420.71 |
其他 | 214.45 | |
合计 | 3,630,928,678.29 | 1,364,615,070.16 |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结构性存款 | 3,390,000,000.00 | 1,600,000,000.00 |
远期结售汇投资损失 | 43,751,366.00 | 20,637,540.00 |
其他 | 150,000.00 | |
合计 | 3,433,751,366.00 | 1,620,787,540.00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建设备及工程支付的现金 | 7,087,232,383.83 | 4,104,500,753.64 |
购建土地使用权支付的现金 | 17,468,800.00 | 80,976,690.00 |
购建软件使用权支出的现金 | 10,851,013.30 | 3,793,387.00 |
合计 | 7,115,552,197.13 | 4,189,270,830.64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租赁款 | 11,035,078.17 | 10,914,746.45 |
支付发行费用 | 1,773,396.24 | 4,711,147.94 |
回购库存股 | 49,635,450.28 | 424,269.65 |
质押定期存款 | 30,000,000.00 | |
合计 | 62,443,924.69 | 46,050,164.04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100,000,000.00 | 40,972.22 | 100,040,972.22 |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5,009,488,823.79 | 4,127,965,662.31 | 248,746,594.63 | 908,358,990.11 | 8,477,842,090.62 | |
租赁负债(含 | 30,311,228.37 | 9,381,698.16 | 10,636,783.92 | 766,931.65 | 28,289,210.96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
合计 | 5,039,800,052.16 | 4,227,965,662.31 | 258,169,265.01 | 918,995,774.03 | 766,931.65 | 8,606,172,273.80 |
(4)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1)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金额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背书转让的商业汇票金额 | 1,019,977,265.04 | 798,667,344.93 |
其中:支付货款 | 1,014,800,885.37 | 797,398,612.20 |
支付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购置款 | 4,930,692.67 | 1,268,732.73 |
支付费用款 | 245,687.00 |
57、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779,357,432.20 | 1,059,733,016.0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2,336,026.73 | 36,909,532.11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50,337,140.47 | 243,559,156.28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1,437,082.58 | 6,367,327.95 |
无形资产摊销 | 7,592,313.96 | 4,842,843.8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541,438.99 | 1,485,352.5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74,373.30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02,960.70 | 1,002,472.21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6,176,208.22 | -5,974,275.23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86,613,324.70 | 46,959,020.1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8,043,686.49 | -1,571,220.71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4,705,629.88 | 3,110,217.0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 | 653,539.29 | 3,958.36 |
“-”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0,062,026.23 | -776,334,456.7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4,696,818.63 | -331,751,833.5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448,674,874.02 | 637,539,632.72 |
其他 | 26,633,738.27 | 35,761,275.7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3,040,120.02 | 961,642,018.9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046,039,133.44 | 1,546,786,480.7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546,786,480.73 | 747,106,543.5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00,747,347.29 | 799,679,937.21 |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046,039,133.44 | 1,546,786,480.73 |
其中:库存现金 | 14,511.18 | 12,548.0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044,549,284.45 | 1,546,773,932.7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475,337.81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46,039,133.44 | 1,546,786,480.73 |
(3)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募集资金 | 129,700,196.58 | 237,071,046.92 | 使用范围受限但可随时支取 |
合计 | 129,700,196.58 | 237,071,046.92 |
(4)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定期存单质押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质押定期存款 |
履约保函等保证金 | 1,907,369.87 | 119,853.21 | 保证金 |
其他 | 206,750.34 | 101,334.84 | 换汇结余冻结部分和长期未使用止收止付的银行账户 |
合计 | 32,114,120.21 | 30,221,188.05 |
其他说明:
58、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95,617,583.45 | ||
其中:美元 | 8,411,757.33 | 7.0827 | 59,577,953.64 |
欧元 | 808,854.86 | 7.8592 | 6,356,952.12 |
港币 | 4,450.00 | 0.9062 | 4,032.59 |
澳元 | 2,891,228.11 | 4.8484 | 14,017,830.37 |
英镑 | 1,638,936.49 | 9.0411 | 14,817,788.70 |
越南盾 | 2,886,383,493.00 | 0.00029207 | 843,026.03 |
应收账款 | 369,508,023.94 | ||
其中:美元 | 42,110,900.95 | 7.0827 | 298,258,878.16 |
欧元 | 4,998,401.55 | 7.8592 | 39,283,437.46 |
港币 | |||
澳元 | 135,799.33 | 4.8484 | 658,409.47 |
英镑 | 3,462,775.42 | 9.0411 | 31,307,298.85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应收款 | 727,909.70 | ||
其中:澳元 | 6,078.05 | 4.8484 | 29,468.82 |
越南盾 | 2,391,347,568.00 | 0.00029207 | 698,440.88 |
合同资产 | 7,388,102.48 | ||
其中:美元 | 1,043,119.50 | 7.0827 | 7,388,102.48 |
应付账款 | 14,305,713.62 | ||
其中:美元 | 1,968,281.71 | 7.0827 | 13,940,748.87 |
欧元 | 886.00 | 7.8592 | 6,963.25 |
越南盾 | 1,225,738,709.00 | 0.00029207 | 358,001.50 |
其他应付款 | 4,583,261.60 | ||
其中:越南盾 | 493,373,678.00 | 0.00029207 | 144,099.65 |
欧元 | 150,415.68 | 7.8592 | 1,182,146.91 |
美元 | 71,421.00 | 7.0827 | 505,853.52 |
英镑 | 304,295.00 | 9.0411 | 2,751,161.52 |
其他说明: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SOLIS AUSTRALASIA PTY LTD、锦浪(香港)有限公司、SOLIS USA CORPORATION、GINLONG VIET NAM COMPANY LIMITED、GINLONGHOLDING CO LIMITED等境外子公司从事境外经营,选择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59、租赁
(1)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 □不适用
1)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金额如下: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短期租赁费用 | 5,086,011.15 | 5,251,890.93 |
合 计 | 5,086,011.15 | 5,251,890.93 |
2) 与租赁相关的当期损益及现金流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1,351,781.07 | 782,252.76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14,331,649.97 | 16,206,946.39 |
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
(2)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租赁收入 | 641,334.15 |
合计 | 641,334.15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第一年 | 1,007,250.20 |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1,007,250.20 |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研发人员人工费 | 169,702,929.36 | 117,356,054.63 |
研究开发直接投入 | 120,993,802.00 | 168,472,711.96 |
研究开发设施折旧 | 14,076,693.12 | 11,033,001.39 |
设备调试费与试验费用 | 1,163,406.35 | 1,028,096.31 |
研究开发设计费 | 54,541.44 | 246,062.71 |
其他研究开发费用 | 6,464,288.65 | 3,053,226.44 |
合计 | 312,455,660.92 | 301,189,153.44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312,455,660.92 | 301,189,153.44 |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 |
绍兴舜海电力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14日 | 5,328,529.36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023年09月14日 | 办妥工商变更等手续 | 251,978.02 | 175,056.31 | -200,415.78 |
其他说明: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绍兴舜海电力有限公司 |
--现金 | 5,328,529.36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5,328,529.36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合并成本均为现金,不存在或有对价。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绍兴舜海电力有限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344,393.45 | 344,393.45 |
应收款项 | 95,249.31 | 95,249.31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4,626,477.83 | 4,626,477.83 |
无形资产 | ||
预付款项 | 2,565.15 | 2,565.15 |
其他流动资产 | 273,545.22 | 273,545.22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13,665.90 | 13,665.9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应交税费 | 35.70 | 35.70 |
净资产 | 5,328,529.36 | 5,328,529.36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5,328,529.36 | 5,328,529.36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一致。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2、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是 □否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价款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比例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判断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或留存收益的金额 |
莆田市锦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7,929,068.89 | 100.00% | 转让 | 2023年10月24日 | 办妥工商变更等手续 | 6,737.45 | ||||||
安徽源航新能源有限公司 | 3,455,037.33 | 100.00% | 转让 | 2023年12月28日 | 办妥工商变更等手续 | 4,250.19 |
其他说明: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否
3、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1)合并范围增加
本期公司以新设方式投资设立子公司794家,其中实际出资额3,000万元以上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取得时点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宁波市晟暄新能源有限公司 | 设立 | 2023年10月 | 4,860.00 | 100.00% |
宁波市晟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设立 | 2023年10月 | 4,894.70 | 100.00% |
(2)合并范围减少
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方式 | 股权处置时点 | 处置日净资产 | 期初至处置日 净利润 |
开原新开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2023年9月27日 | ||
临沂锦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2023年11月13日 | ||
安吉锦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注销 | 2023年3月16日 | ||
嵊州市锦茂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2023年3月30日 | ||
中民慧福(山东)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2023年8月11日 | ||
无锡红之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2023年11月23日 | ||
江阴锦红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2023年12月15日 |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锦浪智慧 | 1,111,150,000.00 | 宁波 | 宁波 | 光伏电站投资与运营 | 99.00% | 1.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26,629,518.94 | 9,510,000.00 | 3,838,902.10 | 32,300,616.84 | 与资产相关 | ||
小 计 | 26,629,518.94 | 9,510,000.00 | 3,838,902.10 | 32,300,616.84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 | 42,779,255.05 | 30,693,593.36 |
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金额 | 1,536,000.00 | 300,000.00 |
合 计 | 44,315,255.05 | 30,993,593.36 |
其他说明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 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 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
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 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 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 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3、4、5、6、7之说明。
4. 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 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本公司持续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的应收账款风险点分布于多个合作方和多个客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18.42%(2022年12月31日:30.21%)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8,577,883,062.84 | 9,700,119,023.03 | 1,310,383,721.57 | 3,451,873,430.79 | 4,937,861,870.67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5,971,400.00 | 15,971,400.00 | 15,971,400.00 | ||
应付票据 | 2,430,991,682.59 | 2,430,991,682.59 | 2,430,991,682.59 |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应付账款 | 2,056,930,755.98 | 2,056,930,755.98 | 2,056,930,755.98 | ||
其他应付款 | 430,872,031.45 | 430,872,031.45 | 430,872,031.45 | ||
租赁负债 | 28,289,210.96 | 33,252,706.63 | 7,480,680.60 | 15,004,900.47 | 10,767,125.56 |
小 计 | 13,540,938,143.82 | 14,668,137,599.68 | 6,252,630,272.19 | 3,466,878,331.26 | 4,948,628,996.23 |
(续上表)
项 目 | 上年年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5,009,488,823.79 | 5,866,170,030.78 | 732,118,613.50 | 2,245,752,352.35 | 2,888,299,064.93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7,800,108.34 | 7,800,108.34 | 7,800,108.34 | ||
应付票据 | 3,313,398,414.06 | 3,313,398,414.06 | 3,313,398,414.06 | ||
应付账款 | 1,874,550,810.20 | 1,874,550,810.20 | 1,874,550,810.20 | ||
其他应付款 | 114,146,714.19 | 114,146,714.19 | 114,146,714.19 | ||
租赁负债 | 30,311,228.37 | 35,994,357.62 | 10,386,741.03 | 11,407,319.43 | 14,200,297.16 |
小 计 | 10,349,696,098.95 | 11,212,060,435.19 | 6,052,401,401.32 | 2,257,159,671.78 | 2,902,499,362.09 |
(三)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本公司面临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有关。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人民币7,434,173,681.17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4,159,295,105.14元),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假定利率变动50个基准点,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对于外币资产和负债,如果出现短期的失衡情况,本公司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
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58之说明。
2、金融资产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资产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464,029,668.78 | 464,029,668.78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64,029,668.78 | 464,029,668.78 | ||
(1)权益工具投资 | 363,187,477.00 | 363,187,477.00 | ||
(2)结构性存款 | 100,842,191.78 | 100,842,191.78 |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66,013,626.04 | 66,013,626.04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530,043,294.82 | 530,043,294.82 | ||
(三)交易性金融负债 | 15,971,400.00 | 15,971,400.00 | ||
衍生金融负债 | 15,971,400.00 | 15,971,400.0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15,971,400.00 | 15,971,400.00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中的远期结售汇,根据远期结售汇活跃市场中类似产品的报价。
3、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中的结构性存款,根据其预计收益率确定其公允价值。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中的权益工具投资,因被投资单位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以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中的应收款项融资,因公司持有的应收票据期限较短,公允价值与账面金额相近,公司以票面金额确认公允价值。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王一鸣、林伊蓓和王峻适家族。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之说明。
3、关联交易情况
(1)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313,532.16 | 3,181,863.01 |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关键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 4,159,500 | 231,434,580.00 | 2,197,773 | 11,487,086.30 | 1,946,250.00 | 162,030,836.00 | ||
合计 | 4,159,500 | 231,434,580.00 | 2,197,773 | 11,487,086.30 | 1,946,250.00 | 162,030,836.00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适用 □不适用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关键技术人员 | 公司2022年发行在外的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44.22元/股 | 第二个归属期合同剩余期限为10个月;第三个归属期合同剩余期限为22个月 | ||
关键技术人员 | 公司2022年发行在外的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44.22元/股 | 第二个归属期合同剩余期限为11.5个月;第三个归属期合同剩余期限为23.5 个月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业务)人员 | 公司2023年发行在外的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行权价格为55.64元/股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合同剩余期限为19个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合同剩余期限为31个月 |
其他说明:
(1)2022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
2022年10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确定 2022年10月31日为授予日,以144.22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90名激励对象授予138.4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022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确定2022年11月14日为预留部分授予日,以144.22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授予33.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限制性股票解锁时间安排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比例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相应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相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相应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2)限制性股票解锁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包含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和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3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具体如下:
归属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归属期 | 达到以下两项考核目标之一:1、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达到80亿;2、公司2023年净利润达到12亿。 |
第二个归属期 | 达到以下两项考核目标之一:1、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达到100亿;2、公司2024年净利润达到14亿。 |
第三个归属期 | 达到以下两项考核目标之一:1、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达到120亿;2、公司2025年净利润达到16亿。 |
预留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要求一致。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组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在每个考核期期初制定《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归属之个人绩效考核评价方案》,报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备案后执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根据个人
所在部门业绩情况并结合个人考评得出,评价结果分为 ABCDE 五档,激励对象只有在规定的考核年度内达到公司业绩目标,且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 D 级以上(含D 级),才可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归属期内所获授的对应比例限制性股票申请归属。激励对象个人当期可归属比例的计算公式如下:
激励对象个人当期可归属比例=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可归属的比例。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比例规定具体如下:
考核结果 |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比例 |
A | 100% |
B | 100% |
C | 80% |
D | 50% |
E | 0 |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3)本期失效情况
2024年1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2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在2023年离职,该部分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作废上述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30,000股。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股票期权合计失效476,700份。
(2)2023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
2023年6月14日,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6月1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同意以2023年6月19日为授予日,以56.0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44名激励对象授予420.35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各解禁30%、30%和40%。鉴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实施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公司决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将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224人调整为221人,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420.35万股调整为415.95万股,将授予价格从56.04元/股调整为55.64元/股。
1)限制性股票解锁时间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期间 | 归属比例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2)限制性股票解锁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包含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和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3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具体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达到以下两项考核目标之一:1、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达到80亿;2、公司2023年净利润达到12亿。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达到以下两项考核目标之一:1、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达到100亿;2、公司2024年净利润达到14亿。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达到以下两项考核目标之一:1、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达到120亿;2、公司2025年净利润达到16亿。 |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组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在每个考核期制定《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解限售之个人绩效考核评价方案》,报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备案后执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根据个人所在部门业绩情况并结合个人考评得出,评价结果分为ABCDE五档,分别对应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如下表所示:
考核结果 |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比例 |
A | 100% |
B | 100% |
C | 80% |
D | 50% |
E | 0 |
在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期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数量×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比例。若达到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期内可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除限售;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3)本期失效情况
2024年1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中7人为2023年离职、1人为2024年离职),该部分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61,000股(其中2023年离职人员对应131,000股、2024年离职人员对应股份数30,000股),回购价格为55.64元/股。上述股票于2024年4月17日,完成注销。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限制性股票合计失效1,208,550股。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公司采用授予日市价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确定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的可行权员工人数变动以及对应的股票份额数量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数量。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03,296,724.94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46,092,038.34 |
其他说明: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业务)人员 | 46,092,038.34 | |
合计 | 46,092,038.34 |
其他说明: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无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15日和2023年3月23日收到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因发明专利权纠纷被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案号分别为(2023)皖01民初15号和(2023)皖01民初331号,2024年1月15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准许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撤诉裁定。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截至2024年3月31日总股本400,686,945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688,500股后的399,998,4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9,999,689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报告分部,并以产品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分别对组串式逆变器及配套产品、新能源电力生产及户用光伏发电系统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组串式逆变器及配套产品 | 新能源电力生产 | 户用光伏发电系统 | 其他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营业收入 | 5,004,298,837.71 | 292,602,789.82 | 1,193,700,813.52 | 46,000,372.81 | 435,765,826.58 | 6,100,836,987.28 |
其中: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 5,004,298,837.71 | 292,602,789.82 | 1,193,700,813.52 | 45,359,038.66 | 435,765,826.58 | 6,100,195,653.13 |
营业成本 | 3,920,691,261.99 | 117,935,949.78 | 484,392,868.08 | 37,782,119.30 | 435,514,141.43 | 4,125,288,057.72 |
资产总额 | 10,876,088,760.66 | 4,289,790,502.96 | 11,995,641,759.18 | 466,520,746.89 | 6,035,734,995.02 | 21,592,306,774.67 |
负债总额 | 3,778,934,022.83 | 1,650,930,631.99 | 8,284,146,187.01 | 1,187,087,227.85 | 1,064,892,321.31 | 13,836,205,748.37 |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759,675,825.78 | 1,107,578,161.21 |
1至2年 | 60,242,069.89 | 32,293,850.52 |
2至3年 | 7,814,848.48 | 8,620,300.88 |
3年以上 | 7,007,132.99 | 8,337,404.99 |
3至4年 | 676,348.32 | 2,232,127.01 |
4至5年 | 436,595.52 | 2,324,651.23 |
5年以上 | 5,894,189.15 | 3,780,626.75 |
合计 | 834,739,877.14 | 1,156,829,717.6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122,207.33 | 0.37% | 3,122,207.33 | 100.00% | 3,122,207.33 | 0.27% | 3,122,207.33 | 100.00% | ||
其中: | ||||||||||
重大风险客户 | 3,122,207.33 | 0.37% | 3,122,207.33 | 100.00% | 3,122,207.33 | 0.27% | 3,122,207.33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831,617,669.81 | 99.63% | 49,811,885.22 | 5.99% | 781,805,784.59 | 1,153,707,510.27 | 99.73% | 65,120,396.03 | 5.64% | 1,088,587,114.24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831,617,669.81 | 99.63% | 49,811,885.22 | 5.99% | 781,805,784.59 | 1,153,707,510.27 | 99.73% | 65,120,396.03 | 5.64% | 1,088,587,114.24 |
合计 | 834,739,877.14 | 100.00% | 52,934,092.55 | 6.34% | 781,805,784.59 | 1,156,829,717.60 | 100.00% | 68,242,603.36 | 5.90% | 1,088,587,114.2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4,445,353.40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759,675,825.78 | 37,983,791.29 | 5.00% |
1-2年 | 60,242,069.89 | 6,024,206.99 | 10.00% |
2-3年 | 7,814,848.48 | 2,344,454.54 | 30.00% |
3-4年 | 676,348.32 | 338,174.16 | 50.00% |
4-5年 | 436,595.52 | 349,276.42 | 80.00% |
5年以上 | 2,771,981.82 | 2,771,981.82 | 100.00% |
合计 | 831,617,669.81 | 49,811,885.22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以应收账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122,207.33 | 3,122,207.33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5,120,396.03 | -14,445,353.40 | 863,157.41 | 49,811,885.22 | ||
合计 | 68,242,603.36 | -14,445,353.40 | 863,157.41 | 52,934,092.5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863,157.41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 | 61,403,528.06 | 61,403,528.06 | 7.03% | 3,070,176.40 | |
客户2 | 30,452,898.83 | 17,178,769.90 | 47,631,668.73 | 5.45% | 2,381,583.44 |
客户3 | 31,201,002.00 | 3,466,778.00 | 34,667,780.00 | 3.97% | 1,733,389.00 |
客户4 | 23,448,898.73 | 23,448,898.73 | 2.68% | 1,172,444.94 | |
客户5 | 22,890,632.19 | 22,890,632.19 | 2.62% | 1,144,531.61 | |
合计 | 169,396,959.81 | 20,645,547.90 | 190,042,507.71 | 21.75% | 9,502,125.39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413,767,853.72 | 1,490,209,308.87 |
合计 | 1,413,767,853.72 | 1,490,209,308.87 |
(1)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1,467,150,205.41 | 1,554,205,460.56 |
押金保证金 | 18,674,698.60 | 9,323,093.72 |
应收暂付款 | 3,134,513.35 | 5,608,449.66 |
合计 | 1,488,959,417.36 | 1,569,137,003.94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485,859,782.97 | 1,567,401,565.55 |
1至2年 | 2,105,351.00 | 829,534.56 |
2至3年 | 188,929.56 | 187,045.84 |
3年以上 | 805,353.83 | 718,857.99 |
3至4年 | 139,595.84 | 565,476.88 |
4至5年 | 520,976.88 | 87,849.85 |
5年以上 | 144,781.11 | 65,531.26 |
合计 | 1,488,959,417.36 | 1,569,137,003.94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88,959,417.36 | 100.00% | 75,191,563.64 | 5.05% | 1,413,767,853.72 | 1,569,137,003.94 | 100.00% | 78,927,695.07 | 5.03% | 1,490,209,308.87 |
其中: | ||||||||||
合计 | 1,488,959,417.36 | 100.00% | 75,191,563.64 | 5.05% | 1,413,767,853.72 | 1,569,137,003.94 | 100.00% | 78,927,695.07 | 5.03% | 1,490,209,308.8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736,131.43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1,488,959,417.36 | 75,191,563.64 | 5.05% |
其中:1年以内 | 1,485,859,782.97 | 74,292,989.14 | 5.00% |
1-2年 | 2,105,351.00 | 210,535.10 | 10.00% |
2-3年 | 188,929.56 | 56,678.87 | 30.00% |
3-4年 | 139,595.84 | 69,797.92 | 50.00% |
4-5年 | 520,976.88 | 416,781.50 | 80.00% |
5年以上 | 144,781.11 | 144,781.11 | 100.00% |
合计 | 1,488,959,417.36 | 75,191,563.64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78,370,078.28 | 82,953.46 | 474,663.33 | 78,927,695.07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105,267.55 | 105,267.55 | ||
--转入第三阶段 | -18,892.96 | 18,892.96 | ||
本期计提 | -3,971,821.59 | 41,207.05 | 194,483.11 | -3,736,131.43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74,292,989.14 | 210,535.10 | 688,039.40 | 75,191,563.64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各阶段划分依据: 根据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及是否发生减值划分。
项 目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 计 |
未来12个月 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期末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5.00 | 10.00 | 69.20 | 5.05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账龄组合 | 78,927,695.07 | -3,736,131.43 | 75,191,563.64 | |||
合计 | 78,927,695.07 | -3,736,131.43 | 75,191,563.64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锦浪智慧 | 往来款 | 1,051,178,096.58 | 1年以内 | 70.60% | 52,558,904.83 |
宁波粒集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往来款 | 347,301,000.00 | 1年以内 | 23.33% | 17,365,050.00 |
锦浪低碳 | 往来款 | 38,200,000.00 | 1年以内 | 2.57% | 1,910,000.00 |
锦浪电力 | 往来款 | 14,500,000.00 | 1年以内 | 0.97% | 725,000.00 |
宁波集米 | 往来款 | 8,900,000.00 | 1年以内 | 0.60% | 445,000.00 |
合计 | 1,460,079,096.58 | 98.07% | 73,003,954.83 |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4,869,966,235.71 | 4,869,966,235.71 | 2,835,515,937.42 | 2,835,515,937.42 | ||
合计 | 4,869,966,235.71 | 4,869,966,235.71 | 2,835,515,937.42 | 2,835,515,937.42 |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锦浪电力 | 3,280,000.00 | 3,280,000.00 | ||||||
欧赛瑞斯 | 139,577.42 | 3,855,834.73 | 3,995,412.15 | |||||
锦浪智慧 | 2,781,846,360.00 | 1,980,000,000.00 | 594,463.56 | 4,762,440,823.56 | ||||
宁波集米 | 24,750,000.00 | 24,750,000.00 | ||||||
上海锦浪 | 20,000,000.00 | 50,000,000.00 | 70,000,000.00 | |||||
锦浪低碳 | 5,500,000.00 | 5,500,000.00 | ||||||
合计 | 2,835,515,937.42 | 2,030,000,000.00 | 4,450,298.29 | 4,869,966,235.71 |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982,173,558.02 | 3,814,122,063.22 | 5,658,348,195.63 | 4,024,348,752.62 |
其他业务 | 12,696,346.51 | 1,730,570.01 | 9,169,838.10 | 1,341,739.83 |
合计 | 4,994,869,904.53 | 3,815,852,633.23 | 5,667,518,033.73 | 4,025,690,492.45 |
其中: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 4,994,228,570.38 | 3,815,257,228.85 | 5,667,182,003.64 | 4,025,274,352.61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组串式逆变器及配套产品 | 其他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组串式逆变器及配套产品 | 4,994,228,570.38 | 3,815,257,228.85 | 4,994,228,570.38 | 3,815,257,228.85 | ||
其他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境内 | 2,589,439,557.85 | 2,294,285,143.03 | 2,589,439,557.85 | 2,294,285,143.03 | ||
境外 | 2,404,789,012.53 | 1,520,972,085.82 | 2,404,789,012.53 | 1,520,972,085.82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4,994,228,570.38 | 3,815,257,228.85 | 4,994,228,570.38 | 3,815,257,228.85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4,994,228,570.38 | 3,815,257,228.85 | 4,994,228,570.38 | 3,815,257,228.85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其他说明:
在本期确认的包括在合同负债期初账面价值中的收入为74,387,282.32元。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793,955,683.97元,其中,1,793,955,683.97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 | -304,711.19 | |
远期结售汇投资收益 | -43,480,537.66 | -6,387,700.00 |
结构性存款投资收益 | 16,159,090.83 | 3,393,255.78 |
锦浪智慧往来款利息 | 90,388,189.92 | 77,726,648.99 |
合计 | 62,762,031.90 | 74,732,204.77 |
6、其他
(1)研发费用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研发人员人工费 | 156,190,592.16 | 117,044,054.63 |
委托外部研发费用 | 21,698,113.22 | |
研究开发直接投入 | 121,099,043.10 | 168,472,711.96 |
研究开发设施折旧 | 13,033,626.29 | 9,622,654.92 |
设备调试费与试验费用 | 922,406.35 | 1,028,096.31 |
其他研究开发费用 | 6,457,677.58 | 3,299,289.15 |
合 计 | 319,401,458.70 | 299,466,806.97 |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482,400.2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0,476,352.95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33,926,171.16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68,339.1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5,335.9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2,660,667.57 | |
合计 | -6,691,088.76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项目系增值税加计抵减。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78% | 1.98 | 1.9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87% | 2.00 | 1.96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