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合肥“新型显示器件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合肥“新型显示器件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于2021年1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并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合肥建设新型显示器件智能制造基地并与当地有关政府机构签署相关的《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并在合肥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并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根据《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约定,2021年1月21日,公司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合肥市宝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宝明”)作为项目实施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合肥宝明作为公司本项目前期的主要投资,经与肥东县人民政府沟通,公司将在对合肥宝明进行减资后,将其全部股权转让给合肥东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国有独资企业,肥东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间接全资控股子公
司)。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19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并转让全部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二、本次终止投资协议的原因
因公司投资规划发生变化,为避免项目资源投入的浪费,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审慎研究并与肥东县人民政府初步协商一致,拟解除《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终止上述投资项目。
三、本次终止投资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协议的签订,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本次拟终止合肥“新型显示器件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并与肥东县人民政府终止相关《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及经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终止合肥“新型显示器件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并与肥东县人民政府终止相关《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是公司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