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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胜微: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纯义)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2023年度述职报告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纯义)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相关情况如下:

本人张纯义,中国国籍,香港公开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研究生。1984年7月至2023年2月任上海开放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与会计系系主任、副教授,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任上海国经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7月至2022年7月任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3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

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审批程序,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 董事会 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张纯义312001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任职期间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召集和主持会议,组织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有效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会议,本人按时出席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认真审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条件成就事宜。

(三)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1、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真核查了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本人对公司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及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及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真核查了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2023年10月27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及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2)2023年11月22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邮件、电话、现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会同其他独立董事对公司进行了2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积极主持并推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通过微信和邮件,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重点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

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同时,进一步增强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透明度,本人与董事会其他董事及监事会、管理层之间形成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更加有利于科学决策。本人认为,在2023年度履职过程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到公司的重要经营信息,知情权得到了充分的保障,且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民的合法权益。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公平、公正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2023年11月,本人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年第4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按规定完成全部课程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注重学习最新颁布和修订的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机构及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及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旨在充分利用和发挥好各方资源和优势,寻找业内具有良好发展潜质的企业进行投资,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重点关注了定期报告内容是否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者遗漏,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是否发生大幅波动及波动原因解释的合理性等,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及任免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候选人的履历,在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兼职等情况后,本人认为本次被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

的职责要求。

(五)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本人认为,此次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履职,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就重点关注事项与管理层进行积极沟通,对公司财务及业务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提高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独立的精神,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和实务经验。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和经营管理进步作出应有贡献。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张纯义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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