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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4] 34756号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朴检测”或“本公司”)《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实朴检测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本公司《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实朴检测2023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实朴检测2023年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天职业字[2024] 34756号[此页无正文]
中国·北京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2月21日核发的“证监许可[2021]4041号”文《关于同意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0.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2,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6,066,531.3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6,333,468.64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月25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223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602,400,000.00 |
减:发行费 | 76,066,531.36 |
加:尚未转出的发行费用(注) | 367,182.31 |
减:截止2023年12月31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 328,757,339.77 |
加:尚未置换的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工资及费用的金额 | 0.00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 15,057,014.64 |
项目 | 金额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 | 213,000,325.82 |
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活期存款余额 | 163,000,325.82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可转让存单金额 | 50,000,000.00 |
注:尚未转出的发行费用主要系未及时置换的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后续拟不再置换。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2年2月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 开户银行 | 账号 | 余额 |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 | 98740078801300003714 | 106,707,215.4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 | 121930524210502 | 53,460,446.42 |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莘庄支行 | 03004802771 | 408,013.54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梅陇支行 | 1001715029005103290 | 52,424,650.44 | |
合计 | 213,000,325.82 |
注: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主体中,因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莘庄支行没有签署协议的权限,相关协议由其上属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签署,协议由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莘庄支行实际履行;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梅陇支行没有签署协议的权限,相关协议由其上属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签署,协议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梅陇支行实际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请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2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960.41万元及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17.05万元,共计2,377.46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529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2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公司自筹资金支付的36.72万元发行费未在募集资金到账户6个月内进行置换,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后续将不再置换。
公司2023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3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3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短期(不超过1年)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213,000,325.82元。除未投入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50,000,000.00元外,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将按计划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2,633.3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670.29 | |||||||
本年度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2,875.7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中春路新建实验室项目 | 否 | 13,388.35 | 13,388.35 | 4,123.18 | 8,470.76 | 63.27 | 2024年12月31日 | -2,690.22 | 不适用 | 否 |
2.研发信息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6,821.72 | 6,821.72 | 547.11 | 1,657.85 | 24.30 | 2024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0,000.00 | 20,000.00 | 8,000.00 | 14,307.12 | 71.5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0,210.07 | 40,210.07 | 12,670.29 | 24,435.73 | 60.77 | -2,690.22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 | (1)7,660.92万元收购上海洁壤45.38%股权; (2)779.08万元认购上海洁壤新增注册资本60.00万元。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8,440.00万元 |
合计 | 32,875.73万元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受市场因素影响,公司调整了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中春路新建实验室项目”、“研发信息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2022年共使用8440.00万元,其中7,660.92万元收购上海洁壤45.38%股权;779.08万元认购上海洁壤新增注册资本60.00万元。2023年未使用超募资金。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2年2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960.41万元及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17.05万元,共计2,377.46万元。截至 2022年 12 月31日,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公司自筹资金支付的 36.72 万元发行费未在募集资金到账户6个月内进行置换,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后续将不再置换。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除未投入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5,000.00万元外,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将按计划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