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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王诚)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诚2023年度述职报告

全体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作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和《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在2023年度勤勉地履行了职责,独立、谨慎、认真地行使了公司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王诚: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55年,博士学历,先后毕业于武汉大学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曾任广西经济管理学院教师、中国社科院经济所宏观室主任;曾任北京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会理事和监事长、中国投资学会理事、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与博士生导师、《经济研究》杂志社副主编和编辑部主任;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公司2023年共召开15次董事会,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应参加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董事会1531200

公司2023年共召开6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召开次数出席次数
股东大会66

本人对2023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规范的审批程序,议案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召开了2次会议,审议通过6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召开届次审议通过的议案
2023年4月7日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1、《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3年4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1、《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
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
3、《2022年度工作报告》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3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了3次会议,审议通过3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召开届次审议通过的议案
2023年1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2023年4月7日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1、《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3年4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1、《2022年度工作报告》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3年度,本人共参加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2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会议名称审议通过的议案
2023年12月4日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2、《关于公司2024年度与赣州发展金信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与深圳市金泰诺技术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2023年度,本人行使以特别职权情况如下:

1、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委托公司独立董事黄文锋先生依法就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本次征集表决权最终未有股东委托黄文锋先生进行表决。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通过视频会议和现场会议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和合规运作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3年,本人出席股东大会,就中小股东关注的问题与其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此外,通过关注公司舆情信息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关心和关注的事项,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监督公司提高治理水平。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3年度,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参加会议及调研交流的机会,通过实地考察、会谈沟通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并利用自己的行业专业知识提出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本人现场调研公司子公司深圳讯诺科技有限公司、东莞金信诺电子有限公司,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对深圳龙岗区宝龙金信诺工业园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现场调研募集资金项目高速率线缆、连接器及组件生产项目建设情况,并结合宏观经济、政策发展、国际社会形势等方面对公司战略发展布局、项目投资等建言献策,发挥专业咨询作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独立董事详细讲解公司中长期战略执行情况、重点领域项目建设情况和公司风控管理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资料文件,使独立董事能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

以上,本人2023年度合计现场工作时间约十五天。

(七)参加履职相关培训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现场或线上方式认真学习公司不定期发送的监管培训资料,学习上市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案例等。本人于2023年12月8日

—2023年12月14日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第137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后续培训),通过学习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等相关知识和要求,切实适应资本市场改革变化,提升履职水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披露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披露了定期报告、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相关报告,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二)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1月19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023年4月7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对《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023年8月28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一次会议,对《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讯诺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对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023年12月4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对《关于公司2024年度与赣州发展金信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与深圳市金泰诺技术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同意前述议案。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3年1月19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对《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对《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年4月7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对《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023年4月26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8月28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2023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2023年4月26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1、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023年1月19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对《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选举独立董事的情况

2023年4月7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对《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审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的情况

2023年4月26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对《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2023年1月31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对《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2月15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3月15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对《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4月26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对《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5月29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会议,对《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8月28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一次会议,对《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聘用或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4月26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对《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2023年4月7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对《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5月29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会议,对《关于<深圳金

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7月25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次会议,对《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8月28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一次会议,对《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讯诺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九)回购公司股份情况

2023年9月7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二次会议,对《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认真审核各项议案,就相关问题与公司进行充分的沟通,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诚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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