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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有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2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所有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大勇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时志峰女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书面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的需要,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真实性,保障了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地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符合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编制和审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符合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年报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未达成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是否达成、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同意公司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授予价格按照规定程序对2,439,0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为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分析并进行减值测试后,计提 2023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97,144,508.76元(损失以“-”号列式)。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后能公允地反映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具有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北京忆恒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泽石科技有

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鸿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同有飞骥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决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符合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一季报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鸿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以名下自有知识产权进行质押担保,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决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历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全体监事列席和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岗位不单独设置薪酬或津贴,监事仅领取其担任公司其他岗位的薪酬。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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