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资料。现就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意见
公司2023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中的正常业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条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该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意见
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规模、经营目标并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内控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适用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以及内部控制的基本准则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以下无正文)
李庆文、耿成轩、叶新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