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芝股份”或“公司”)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美芝股份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65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3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人民币11.61元/股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34万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94,197,4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7,404,637.3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6,792,762.69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14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已更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会验字[2017]195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6,441.11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526.74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 | 金额 |
2023年1月1日募集资金净额
2023年1月1日募集资金净额 | 526.74 |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0.10 |
减:募集资金余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526.84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额 | -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内,经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后,逐级由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须报董事会审批。公司财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公司审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检查结果。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华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余额 | 备注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 | 44250100009300000997 | - | 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 | 44250100009300001003 | - | 募集资金专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 | 755904540710402 | - | 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华支行 | 756268652374 | - | 募集资金专户 |
注1:以上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使用完毕并已注销。
注2:2023年5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剩余的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和履行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华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保荐机构及银行三方的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彼此之间均依照协议履行,履行情况良好。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0万元,各项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2年7月1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3年5月26日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2023年5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3年6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剩余的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7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本息余额转入公司基本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美芝股份2023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司《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美芝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因此,保荐机构对美芝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黄俊毅
保荐代表人:
任旷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附表:
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 26,679.2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526.84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441.1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721.7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7.7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补充工程项目配套资金项目 | 否 | 20,464.87 | 20,464.87 | - | 20,594.36 | 100.63%[注1] | 2020.03.1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设计研发中心项目 | 是 | 4,197.36 | 2.50 | - | 2.50 | 100.00% | 2018.04.23[注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建信天宸花园装饰工程项目和众冠时代广场装饰工程项目 | 否 | - | 4,194.86 | - | 4,313.64 | 102.83%[注3] | 2020.12.31[注3] | - | 是 | 否 |
4、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 否 | 2,017.05 | 2,017.05 | - | 1,530.61 | 75.88% | 终止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6,679.28 | 26,679.28 | - | 26,441.11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不适用 | - |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不适用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26,679.28 | 26,679.28 | 85.35 | 26,441.11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原计划于2022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目前经营管理系统、合同管理和材料管理系统、项目管理系统中成本管理、设备管理、进度管理、质量安全管理、项目动态管理、智慧工地项目等系统已经上线使用。2023年5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3年6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剩余的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7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本息余额转入公司基本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2017年6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1,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了募集资金5,4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18年4月3日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5,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8年8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了4,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4月 |
1日公司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年7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决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2年7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前提下,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2年
月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将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44250100009300000997)的闲置募集资金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1日公司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年7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决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2年7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前提下,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2年7月1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将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44250100009300000997)的闲置募集资金5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补充工程项目配套资金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比例大于100%,主要系该项目使用了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注2: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设计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投资余额4,194.86万元全部用于建信天宸花园装饰工程项目和众冠时代广场装饰工程项目的工程配套资金投入。
注3:建信天宸花园装饰工程项目和众冠时代广场装饰工程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比例大于100%,主要系该项目使用了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截止2020年12月31日承诺投资金额已全部投入,2020年12月31日以后由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