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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乳业: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司代码:600597 公司简称:光明乳业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新鲜营销中心、常温营销中心、营养品营销中心、创新营销中心、华东中心工厂、光明牧业有限公司、上海光明随心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牛奶棚食品有限公司、上海光明奶酪黄油有限公司、上海光明领鲜物流有限公司、青海小西牛生物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新西兰新莱特乳业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80%以上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80%以上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依据当年财务报表审计重要性水平,风险评估,并结合公司乳制品生产销售的行业相关特定风险、企业组织架构、资本结构等,进行综合评估,确定评价范围。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销售与收款、存货与成本、采购与付款、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不适用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结合子公司的经营规模,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错报金额占税前利润的百分比具备合理可能性或导致的错报金额占税前利润的10%以上具备合理可能性或导致的错报金额占税前利润的5%-10%几乎不可能发生或导致的错报金额占税前利润的5%以下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财务报告控制流程完全缺失,不相容岗位未分离;未建立财务报告各环节授权审批制度,导致财务报告发生重大错报;未建立日常信息核对制度,导致财务报告发生重大错报。
重要缺陷财务报告控制流程存在重大遗漏环节,直接影响财务报告的控制流程;财务报告流程部分环节缺少重要的授权审批制度,导致财务报告可能发生重要的错误;财务报告缺少日常信息核对,导致财务报告发生重要的错报。
一般缺陷企业财务报告控制流程存在部分疏漏,单缺陷不影响财务报告控制流程的常规运行;几乎不可能发生导致财务报告发生错报风险的事件;几乎不可能发生影响财务报告准确性的事件。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企业财务报告损失占税前利润的百分比具备合理可能性或导致的错报金额占税前利润的10%以上具备合理可能性或导致的错报金额占税前利润的5%-10%几乎不可能发生或导致的错报金额占税前利润的5%以下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及导致公司部分业务能力丧失,危及公司持续经营;具有合理可能性及导致舞弊事件的发生;具备合理可能性及导致负面消息在全国各地流传,对企业声誉造成重大损害。
重要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公司多项业务经营活动运转不畅,但不会危及公司持续经营;具有合理可能性及导致舞弊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增大;具备合理可能性及导致负面消息在某区域流传,对企业声誉造成中等伤害。
一般缺陷几乎不可能发生或导致公司个别业务经营活动运转不畅,不会危及公司其他业务活动,不会影响经营目标的;几乎不可能发生或导致舞弊事件的发生;几乎不可能发生或导致负面消息在当地局部流传,对企业声誉造成轻微损害。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公司在自我评价过程中,发现了公司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存在个别一般缺陷,公司已责成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予以落实。通过跟踪监督检查,公司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均已整改到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公司在自我评价过程中,发现了公司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还存在个别一般缺陷,公司已责成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予以落实。通过跟踪监督检查,公司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均已整改到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针对上年度存在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及时责成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在本年度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针对上年度发现的一般缺陷进行了跟踪测试,测试结果显示上年度存在的一般缺陷已经整改到位。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整体运行良好。公司对主要分子公司的重要业务流程以及关键控制活动定期进行测试,对发现一般缺陷进行缺陷类别的识别,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持续跟进整改情况,旨在进一步防范各类风险。在下一年,公司将继续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执行有效的内控程序,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提高运营效率、符合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黄黎明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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