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八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9日上午在长沙市公司本部会议室采用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一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讨论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