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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上 海 建 工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3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资 料

2024年5月13日

目 录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 1

议 程 ...... 2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1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5

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33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39

关于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 41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 ...... 42

上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 54

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 60

2024年度投资计划额度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 68

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授权的议案 ...... 7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3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76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79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 80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应遵守执行下列要求:

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四、任何人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和会议程序;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震动状态。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 程

(9:30股东签到入场,10:00大会正式开始)

一、宣布会议开始,报告股东现场到会情况

二、报告议案

三、股东审议发言

四、关于股东审议发言的说明

五、宣读现场投票表决办法

六、宣读《监票人候选名单》

七、股东投票表决

八、宣读投票结果

九、律师发表本次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十、宣布大会结束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稿)

2023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建工”“公司”或“集团”)按照“对标国际一流,聚焦核心能力”的要求,强化五大事业群,培育六大新兴业务,稳扎推进“三全”战略,促进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转型。年内,集团在ENR全球最大250家承包商中排名第8位,位列《财富》世界500强第351位,获评鲁班奖7项、詹天佑奖2项、国优奖6项,充分展现了“头部企业”应有地位。

一、2023年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报告期,公司重点推动建筑施工、设计咨询、建材工业核心事业群发展,全年实现了营业收入3,046.28亿元,同比上年增长6.50%;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58亿元,同比上年增长14.91%。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达3,820.78亿元,归属母公司的股东权益为

410.49亿元,每股净资产3.42元。

报告期,公司累计新签合同额为4,318亿元。建筑施工事业群完成新签合同额3,494亿元,占新签合同总额81%,基建业务比重进一步提升。设计咨询事业群发挥先导作用,完成新签合同额229亿元,进一步发挥产业联动作用。建材工业事业群完成新签合同283亿元,商品混凝土年产量达5,693万立方米,混凝土构件产量达85万立方米。六大新兴业务完成新签合同额955亿元,占集团新签合同总额22%。

二、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2023年12月22日,徐征先生因到龄退休,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职务。

2024年1月12日,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选举,杭迎伟先生担任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职务。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报告期内共举行了以下7次会议: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内容公告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3-03-22详见公司临2023-014公告
2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3-04-17详见公司临2023-021公告
3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3-04-28详见公司临2023-029公告
4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3-05-31详见公司临2023-034公告
5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3-08-30详见公司临2023-047公告
6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3-10-30详见公司临2023-060公告
7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3-12-26详见公司临2023-069公告

(注:上述董事会的决议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审计委员会召开了4次工作会议:

2023年3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听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汇报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审阅了《上海建工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上海建工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023年4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听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汇报公司2022年度审计初步结果,审议了《上海建工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草案)《上海建工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草案)《上海建工2022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草案),审阅了《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草案)《关于立信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评价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草案),同意将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议案交董事会审议。2023年10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上海建工关于资产核销的议案》和《上海建工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11月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与拟聘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进行首次工作沟通会。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在续聘、改聘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定期报告,监督重大关联交易,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面发挥了显著的作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就年度履职情况发表了履职报告。

2、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4次工作会议:

2023年3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工资薪金计划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工资薪金计划》和《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报酬情况》。

2023年5月3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关于新聘职业经理人薪酬考核的议案》。

2023年10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2021-2022年任期职业经理人考核结果及薪酬兑现方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12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职业经理人2021-2022年任期清算工作的报告》。

3、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工作会议:

2023年12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发展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战略发展委员会召开了1次工作会议:

2023年10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阅。

三、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内容。

1、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执行情况

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项利润分配工作已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实施完毕。

2、变更审计机构情况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据此,公司改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

3、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情况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授权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发行了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资金15亿元。

四、公司治理情况

(一)公司治理结构情况

自2007年以来,公司依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建立了一套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和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将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坚持党委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明确了党组织的部门设置、职能分工、工作任务;落实好“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和落实。

2023年,公司继续加强内控建设,进一步做好制度完善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自身业务发展情况,不断完善公司的各类企业管理制度,并聘请专业咨询机构服务于公司内控自评工作。报告期,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管理层和子公司在各自的权责范围内各行其职、各负其责,保证了公司运行的有效可控。公司围绕“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目标,加强风险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建设,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集团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对集团主要单位、业务以及高风险领域重点开展内控自我评价,半年度及年度重点内控评价的单位包含公司本部、3家事业部(总承包部、投资事业部和海外事业部)和下属17家子集团、子公司(一建集团、二建集团、四建集团、五建集团、七建集团、装饰集团、建工设计院、安装集团、机施集团、基础集团、

华建公司、建工房产、园林集团、市政总院、外经集团、建材科技、建工投资)。上述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84.12%,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5.95%。

在开展内控自评的同时,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开展审计。公司内控自评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表明,公司现行的内控体系能有效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信息披露真实完整,现行治理结构能有效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

五、2024年经营和工作计划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的关键之年。上海建工将聚焦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建设世界一流企业。2024年,公司将重点打好“五大攻坚战”:

(一)打好市场开拓攻坚战

在市场布局上,统筹好上海市场和外地市场。全年新签订单目标5,000亿元,其中:上海市场,要厚植根基、精心耕作,提高市场占有率,稳定在3,000亿以上;长三角地区,要加强同城化经营、管控和全产业联动,把上海的头部优势拓展为长三角的竞争优势,力拼1,000亿;国内其他区域,要聚焦重点城市,深耕万亿GDP城市,力争1,000亿。海外市场,要保持适当规模,坚持效益优先,在服务国家战略中赢得自身发展,更好地服务共建“一带一路”。

在业务布局上,统筹好传统业务和新兴业务。在传统业务领域,建筑施工要提升核心能力,保持产品领先、技术领先、管理领先、品牌领先;设计咨询要更好发挥先导作用,进一步体现产业联动作用;建材工业要聚焦绿色低碳、数字赋能,打造有附加值的产品;房产开发、城建投资保持政策敏感、坚持稳健偏紧。新兴业务要依托传统业

务,注重增量发展,保持业务比重,打造更多更优的“建设+运维”产品,提供保值增值的全生命周期服务。

(二)打好经济效益攻坚战

经济运行实现量的合理增长与质的有效提升,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50亿元。要加强“五个全面管理”(即全面预算管理、全面绩效管理、全面风险管理、全面合同管理、全面质量管理),加强预算管理,开源节流、降本增效,加快资产周转,提高效益降低负债;定期开展重大风险梳理排查和常态化风险评估,推动全面风险管理;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合同管理,增收节支,提升经济效益。

(三)打好科技创新攻坚战

要坚持协同、融合、开放的创新,加快实施“五个一批”清单任务(即统筹一批创新技术应用、攻坚一批创新技术突破、储备一批前沿创新技术、建设一批科技创新平台、打造一批建筑机器人),推动集团两级研发机构、多元化研发平台的协同创新;以工业化为基础、数字化为手段,促进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创新,走新型建筑工业化之路;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科创基金等开放合作,更好地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不断提升集团科技创新的成效。

(四)打好数字赋能攻坚战

以“互联网+建筑科技创新”“互联网+建筑施工管理”“互联网+电商平台建设”为载体,以应用、监管、赋能为导向,建设智能、集成、创新、互联的“云上建工”,促进科技创新,提升运营效率,规范日常运作,共享资源,降本增效。

(五)打好转型升级攻坚战

深入实施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促进企业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内生动力,加快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提升价值创造能力;精耕细作SCG-E人才培养计划,完善薪酬制度,优化激励方式,推动“百

千万”人才计划;推动传统业务结构调整,进一步提升大标的项目、大客户项目、政府和国企项目的比重,加快新兴业务发展,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更高质量、更好效益的发展。

上述报告请审议。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稿)

2023年,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建工”“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依法独立履行职责,监督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维护了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2023年2月17日,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会主席周平先生和职工监事施正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周平先生因到龄退休,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施正峰先生因到龄退休,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职务。

同日,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工会《关于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函》,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由吴欣建先生担任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二、监事会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了4次会议,情况分别如下:

(一)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上海建工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上海建工2022年年度报告》《上海建工关于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上海建工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海建工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上海建工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二)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2023年半年度报告》。

(四)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上海建工关于资产核销的议案》《上海建工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认真落实《市管企业外派监事会主席和专职监事履职目录》的要求,积极出席(列席)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等会议;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公正评价公司运行总体情况、董事会建设和履职情况、公司法人治理及其规范运作情况,对董事会及管理层履职给予充分的关注和支持;加强过程监督,深入开展各类调查研究,及时全面了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企业财务和资产情况、集团“十四五”规划实施推进情况,以及在房地产开发、重大项目投资、新兴业务等方面的情况;围绕集团合规管理、风险防范、科技创新、转型发展等方面提出建议。

报告期内,监事会坚持从严从实强化自身建设,加强对下属子公司监事会的指导,促进公司监事会工作的有序开展,有效发挥了监事会的事中事后监管作用。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在股东大会的授权下,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对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议和监督,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重大

投资项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及其存放、使用事宜、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公司财务状况和公司内部控制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保证了公司健康有序地发展。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治理水平和内部控制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行使自己的职权时遵纪守法,履行诚信、勤勉之义务,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维护股东权益,能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认真执行,没有发现上述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公司内控制度设计或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二)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在经营和决策,尤其是资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财产处置等各个重要环节上已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2023年,公司继续落实内控规范相关工作,使相关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公司的财务核算体制健全,会计事项的处理、财务报表的编制及公司执行的会计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存在显著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公司2023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财务报告中的数据真实。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是公平的,相关交易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公司内幕知情人管理情况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规范内幕信息传递流程,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等违法违规的情形。

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控情况均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情况。

四、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规,发挥“外派内设”监事会制度优势,紧密结合集团发展新形势和新要求,依法履职尽责,进一步提升监督实效;围绕重点工作,助力集团高质量发展;加强自身建设,监督和服务两手抓,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作用。

上述报告请审议。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阅稿)

依照《公司法》《证券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就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下列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胡奕明女士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胡奕明作为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建工”“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决策,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胡奕明,1963年11月出生,博士,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教授,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巨星医疗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光明食

品(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的情况。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资料均进行了认真地审核和查验,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不存在提出反对意见的情形。

董事会股东大会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次数
77000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审计委员会、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1次战略发展委员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本着客观公正、严谨务实的原则,积极参与并出席了报告期内召开的全部专门委员会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的情况。本人勤勉履行职责,对法律法规赋予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后,本人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法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的事项。后续,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确保履职规范、勤勉尽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3年度,本人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资产核销、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变更审计机构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发表独立意见,并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不定期审阅相关内部审计报告,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与年审注册会计师保持密切沟通,与其就审计计划、审计重点等情况进行充分沟通和讨论,持续跟进年审进度,督促提高审计质量,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度,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积极参与公司股东大会,广泛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同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以及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均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充分了解有关信息,利用自身知识和经验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等会议的机会,听取公司有关公司治理、发展战略、合规风控、

财务管理等方面情况的汇报,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动态和重大事项进展,与参会董事及管理层就议案内容进行充分沟通。

2023年5月,本人全程参与了公司独立董事对“黄浦区160街坊项目”和“长三角一体化绿色科技示范楼”的实地调研,深入了解了公司在城市更新、绿色建筑方面取得的成绩,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未来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此外,本人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专门委员会下属工作小组等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全面掌握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得到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了完备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4月17日,公司八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控股股东上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关联企业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

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的未来发展,未发生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2023 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和《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依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度,因公司连续聘用上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限已达到国资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必要轮换的要求,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变更。经公开选聘,审计委员会、八届三十七次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参与了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对普华永道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充分,选聘程序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普华永道具有证券、期货及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人同意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监督公司的日常管理及运营,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动态,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出了诸多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广大股东的合法利益。2024年度,面对新的形势和挑战,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履行好职责,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维护股东的权利,协助公司提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独立董事:胡奕明

2024年5月13日

独立董事梁卫彬女士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梁卫彬作为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建工”“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决策,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梁卫彬,1971年5月出生,博士,曾任汇丰环球投资银行董

事总经理,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副执行总裁,上海柯灵展新化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上海生物医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的情况。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资料均进行了认真地审核和查验,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不存在提出反对意见的情形。

董事会股东大会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次数
77000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审计委员会、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1次战略发展委员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本着客观公正、严谨务实的原则,积极参与并出席了报告期内召开的全部专门委员会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的情况。本人勤勉履行职责,对法律法规

赋予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后,本人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法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后续,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确保履职规范、勤勉尽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3年度,本人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资产核销、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变更审计机构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发表独立意见,并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不定期审阅相关内部审计报告,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与年审注册会计师保持密切沟通,与其就审计计划、审计重点等情况进行充分沟通和讨论,持续跟进年审进度,督促提高审计质量,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度,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积极参与公司股东大会,广泛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同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以及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均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充分了解有关信息,利用自身知识和经验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等会议的机会,听取公司有关公司治理、发展战略、合规风控、财务管理等方面情况的汇报,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动态和重大事项进展,与参会董事及管理层就议案内容进行充分沟通。

2023年5月,本人全程参与了公司独立董事对“黄浦区160街坊项目”和“长三角一体化绿色科技示范楼”的实地调研,深入了解了公司在城市更新、绿色建筑方面取得的成绩,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未来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此外,本人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专门委员会下属工作小组等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全面掌握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得到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了完备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4月17日,公司八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控股股东上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关联企业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

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有

利于公司的未来发展,未发生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2023 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和《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依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度,因公司连续聘用上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限已达到国资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必要轮换的要求,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变更。经公开选聘,审计委员会、八届三十七次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参与了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对普华永道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充分,选聘程序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普华永道具有证券、

期货及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人同意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提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经提名委员会审议和资格审查,公司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聘任张惠忠先生、唐雄威先生担任集团副总裁;八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选举杭迎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八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杭迎伟先生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本人认为公司上述提名和聘任程序合法有效,经审查候选人个人履历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同意公司上述提名及聘任议案。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前置审议,公司八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关于2023年-2025年落实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八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2021-2022年任期职业经理人考核结果及薪酬兑现方案》。

本人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认真地审核,认为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监督公司的日常管理及运营,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动态,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出了诸多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广大股东的合法利益。2024年度,面对新的形势和挑战,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履行好职责,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维护股东的权利,协助公司提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独立董事:梁卫彬

2024年5月13日

独立董事厉明先生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厉明作为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建工”“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决策,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厉明,1963年7月出生,硕士,律师,曾任上海四维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上海炫动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微电子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的情况。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资料均进行了认真地审核和查验,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不存在提出反对意见的情形。

董事会股东大会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次数
77000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审计委员会、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1次战略发展委员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本着客观公正、严谨务实的原则,积极参与并出席了报告期内召开的全部专门委员会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的情况。本人勤勉履行职责,对法律法规

赋予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后,本人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法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后续,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确保履职规范、勤勉尽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3年度,本人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资产核销、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变更审计机构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发表独立意见,并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不定期审阅相关内部审计报告,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与年审注册会计师保持密切沟通,与其就审计计划、审计重点等情况进行充分沟通和讨论,持续跟进年审进度,督促提高审计质量,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度,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积极参与公司股东大会,广泛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同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以及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均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充分了解有关信息,利用自身知识和经验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等会议的机会,听取公司有关公司治理、发展战略、合规风控、财务管理等方面情况的汇报,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动态和重大事项进展,与参会董事及管理层就议案内容进行充分沟通。

2023年5月,本人全程参与了公司独立董事对“黄浦区160街坊项目”和“长三角一体化绿色科技示范楼”的实地调研,深入了解了公司在城市更新、绿色建筑方面取得的成绩,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未来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此外,本人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专门委员会下属工作小组等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全面掌握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得到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了完备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4月17日,公司八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控股股东上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关联企业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

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有

利于公司的未来发展,未发生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2023 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和《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依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度,因公司连续聘用上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限已达到国资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必要轮换的要求,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变更。经公开选聘,审计委员会、八届三十七次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参与了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对普华永道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充分,选聘程序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普华永道具有证券、

期货及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人同意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提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经提名委员会审议和资格审查,公司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聘任张惠忠先生、唐雄威先生担任集团副总裁;八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选举杭迎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八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杭迎伟先生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本人认为公司上述提名和聘任程序合法有效,经审查候选人个人履历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同意公司上述提名及聘任议案。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前置审议,公司八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关于2023年-2025年落实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八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2021-2022年任期职业经理人考核结果及薪酬兑现方案》。

本人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认真地审核,认为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监督公司的日常管理及运营,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动态,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出了诸多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广大股东的合法利益。

2024年度,面对新的形势和挑战,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履行好职责,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维护股东的权利,协助公司提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独立董事:厉明

2024年5月13日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稿)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利润表、2023年度的现金流量表及股东权益变动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2023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和2024年财务预算目标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经营收入和实现利润情况

1、公司当年完成营业收入3,046.28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加

185.91亿元,增长6.5%,主要原因是当年的生产经营规模扩大了。

2、当年实现利润总额29.54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加6.83亿元,增长30.1%;实现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5.58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加2.02亿元。当年利润总额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公司当年的生产经营业务规模扩大相应毛利较上年同期增加。

(二)资产负债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的资产总额(合并)为3,820.78亿元,同口径较2022年年末增加152.74亿元;负债总额(合并)为3,308.68亿元,同口径较2022年年末增加151.45亿元;所有者权益为512.09亿元,同口径比2022年末增加1.29亿元,其中:少数股东权益为101.60亿元,同口径较2022年年末减少4.6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为410.49亿元,同口径较2022年年末增加

5.94亿元。

1、资产总额增减的主要内容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8.86亿元,较上年末减少9.05亿元,主要是本期商业承兑汇票减少等。

(2)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639.6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4.73亿元,主要是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增加应收业主工程款项及材料销售款项。

(3)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46.2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3.51亿元,主要是公司及所属子公司预付的供应商及专业分包单位款项。

(4)存货期末余额为602.97亿元,较上年末减少45.52亿元,主要是所属子公司本期房产开发成本及开发产品净值较上年末减少

48.06亿元等。

(5)合同资产期末余额为445.14亿元,较上年末减少30.53亿元,主要是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已完工尚未结算款项较上年末减少。

(6)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为98.2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3.48亿元,主要是:

①公司所属子公司本期新增对上海建翊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6.40亿元。

②公司所属子公司本期新增对上海保玥房地产有限公司投资

3.23亿元。

③公司所属子公司本期增加对上海东岸建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1.35亿元等。

(7)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末余额为10.9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4.87亿元,主要是公司本期新增对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母基金有限公司投资4亿元等。

(8)投资性房地产期末余额为35.64亿元,较上年末减少8.03亿元,主要是所属子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原对外出租现改为自用,故

转入固定资产9.12亿元等。

(9)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为100.3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3.59亿元,主要是:

①所属子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原对外出租现改为自用,转入固定资产9.12亿元。

②所属子公司本期购置房屋及建筑物原值4.90亿元等。

(10)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356.6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77.83亿元,主要是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合同资产较上年末增加51.86亿元及1年以上定期存款增加26.05亿元等。

2、负债总额增减的主要内容

(1)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59.08亿元,较上年末减少75.02亿元,主要是期末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分别较上年末减少

44.59亿元和22.47亿元等。

(2)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1,720.8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52.27亿元,主要是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本期新增工程款及材料款欠款等。

(3)合同负债期末余额为355.9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5.78亿元,主要是:

①预收房产销售款较上年末增加44.63亿元。

②预收工程款较上年末增加20.86亿元。

③预收货款较上年末减少9.88亿元等。

(4)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为240.8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2.19亿元,主要是:

①履约保证金增加24.39亿元。

②第三方往来款增加28.06亿元。

③关联方往来款增加16.35亿元。

④押金及保证金减少9.65亿元.

⑤房源预订款减少7.13亿元等。

(5)长期借款期末余额为521.95亿元,较上年末减少44.18亿元,主要是:

①保证借款减少72.62亿元。

②质押加保证借款减少23.01亿元。

③信用借款增加47.18亿元等。

(6)应付债券期末余额为95.5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3.91亿元,主要是:

①公司于2023年3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6年期公司债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26.40亿元。此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固定年利率为3.42%,每年付息一次,按照还款计划归还本金。

②公司于2020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21年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10.01亿元,产品类型优先A级,发行规模10.00亿元;产品类型优先B级,发行规模100万元。此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设固定年利率,根据专项计划成功设立后存续期间的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相关税费确定具体还款期间的利息金额,每年付息一次。该产品原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于期末重分类至“应付债券”项目。

(三)少数股东权益情况

2023年末,本公司少数股东权益为101.60亿元,同口径比上年末减少4.64亿元。

(四)股东权益情况

2023年末,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为410.49亿元,同口径比2022年末增加5.94亿元。股东权益变动主要是:

(1)股本期末余额为88.86亿元,较上年末减少0.18亿元,主要是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18,457,984股库存股依法予以注销,并办理减资及登记手续。本次已回购股份注销已于2023年5月9日完成。

(2)其他权益工具期末余额为105.7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0.70亿元,主要是期末计提尚未支付的可续期债券利息0.70亿元。

(3)资本公积期末余额为27.46亿元,较上年末减少0.45亿元,主要原因详见上述股本变动的具体原因。

(4)盈余公积期末余额为26.7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48亿元,主要是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48亿元。

(5)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163.1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06亿元,主要是:

①公司本期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5.58亿元。

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48亿元。

③公司应付2022年度股利4.44亿元。

④归属于其他权益工具持有人的权益5.60亿元。

(五)现金流量情况

2023年度本公司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6元,同口径比2022年度增加1.36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904.00亿元,同口径较2022年末增加95.15亿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9.81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38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8.68亿元,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0.39亿元。

二、2024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4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上海建工“十四五”

的关键一年。公司既面临着艰巨的建设任务,又要为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做好各项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继续保持公司稳健发展的良好局面。2024年财务预算目标为:

(一)经营目标

1、2024年全年新接任务订单力求达到5,000亿元人民币;

2、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50亿元人民币。

(二)成本费用控制目标

1、全年完成经营收入目标时,税金及附加约需9亿元人民币;

2、全年期间费用(含研发费用)控制在214亿元人民币;

3、全年业务成本力争控制在2,890亿元人民币。

(三)资产规模预算

2024年的生产规模将比上年度进一步扩大,总资产规模约在3,950亿元。

(四)利润预算

公司2023年的营业利润目标为24亿元,利润总额目标为29亿元。

上述报告请审议。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稿)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671,256,957.79元(母公司报表口径)。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2023年度利润,方案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885,939,74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33,156,384.6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4%。

如在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盈利1,557,863,416.17元(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533,156,384.6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4%,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上述议案请审议。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稿)

根据中国证监会《年报准则》和上交所相关文件要求,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已于2024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报告(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稿)

依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预计情况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统计,2023年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为23.43亿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列),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总额的0.77%,占公司期末净资产的5.71%,少于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预计数(39.10亿元)。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经预计,2024年度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36.77亿元,预计分类情况如下(可能由于统计分类变化调整交易类别分列)。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按产品或劳务划分交易方2023年实际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2024年预计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分包工程成本上海东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1,274.740.46%1,700.000.61%
上海群利实业有限公司39.640.01%18.000.01%
上海市花木有限公司-0.00%3.000.00%
上海地久保安服务有限公司-0.00%1.000.00%
上海枫景园林实业有限公司-0.00%1.000.00%
上海建一实业有限公司-0.00%1.000.00%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0.00%1.000.00%
采购货物上海地久保安服务有限公司48.770.02%60.000.02%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七

及服务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1.830.00%25.000.01%
上海诚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4.230.01%40.000.01%
上海建四实业有限公司4.120.00%6.000.00%
上海建工医院15.100.01%38.000.01%
上海市花木有限公司1.760.00%1.000.00%
上海建一实业有限公司4.220.00%13.000.00%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0.610.00%20.000.01%
上海枫景园林实业有限公司1.120.00%2.000.00%
上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840.00%27.000.01%
上海市建筑教育培训服务中心有限公司4.450.00%7.000.00%
上海益建建筑科技咨询有限公司3.710.00%3.000.00%
上海建二实业有限公司4.370.00%8.000.00%
上海建五实业有限公司0.220.00%1.000.00%
上海五建实业有限公司1.100.00%3.000.00%
上海新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0.00%1.000.00%
上海木材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0.050.00%1.000.00%
上海托博莱特房产有限公司-0.00%1.000.00%
房屋及场地租赁费用上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9.680.98%28.001.40%
上海建二实业有限公司9.660.48%18.000.90%
上海枫景园林实业有限公司2.210.11%7.000.35%
上海建四实业有限公司7.160.36%10.000.50%
上海建七实业有限公司4.840.24%8.000.40%
上海建一实业有限公司17.440.87%25.001.25%
上海市花木有限公司0.440.02%1.000.05%
上海建五实业有限公司2.350.12%5.000.25%
上海群利实业有限公司-0.00%1.000.05%
上海建工医院1.230.06%2.000.10%
上海五建实业有限公司-0.00%32.001.60%
分包工程收入宁波中心大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55.670.08%500.000.16%
上海上实北外滩新地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315.030.10%700.000.23%
天津津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0.00%90.000.03%
上海五建实业有限公司-0.00%1.000.00%
上海建二实业有限公司5.910.00%10.000.00%
上海枫景园林实业有限公司5.730.00%60.000.02%
上海建工医院0.860.00%1.000.00%
上海市建筑教育培训服务中心有限公司-0.00%1.000.00%
上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380.00%5.000.00%
上海建四实业有限公司2.980.00%3.000.00%
上海市花木有限公司-0.00%1.000.00%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0.00%1.000.00%
上海建五实业有限公司0.450.00%1.000.00%
上海建一实业有限公司1.060.00%1.000.00%
上海建七实业有限公司-0.00%1.000.00%
销售货物及服务上海枫景园林实业有限公司41.720.01%40.000.01%
上海建工医院7.430.00%12.000.00%
上海建一实业有限公司16.970.01%20.000.01%
上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880.00%5.000.00%
上海市花木有限公司2.660.00%2.000.00%
上海市建筑教育培训服务中心有限公司0.570.00%2.000.00%
上海地久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050.00%2.000.00%
上海建二实业有限公司1.960.00%3.000.00%
中国上海外经(集团)有限公司2.890.00%4.000.00%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330.00%2.000.00%
上海诚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0.200.00%1.000.00%
上海钢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0.010.00%1.000.00%
上海益建建筑科技咨询有限公司0.010.00%1.000.00%
上海新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0.010.00%1.000.00%
上海群利实业有限公司-0.00%1.000.00%
上海东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0.120.00%1.000.00%
上海建四实业有限公司3.470.00%4.000.00%
宁波中心大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2.030.00%3.000.00%
上海建工集团(美国)有限公司-0.00%1.000.00%
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1.870.00%30.000.01%
上海建工锦江大酒店有限公司-0.00%4.000.00%
上海托博莱特房产有限公司152.360.05%10.000.00%
天津津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3.410.00%5.000.00%
江西建豪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0.010.00%1.000.00%
上海五建实业有限公司0.310.00%1.000.00%
上海沪太花鸟奇石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0.030.00%1.000.00%
上海申高基础工程有限公司-0.00%1.000.00%
上海园林房地产开发公司-0.00%1.000.00%
上海建七实业有限公司-0.00%1.000.00%
房屋及场地租赁收入上海建一实业有限公司-0.00%1.000.25%
上海枫景园林实业有限公司-0.00%1.000.25%
中国上海外经(集团)有限公司5.411.35%8.002.00%
上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280.32%2.000.50%
上海建二实业有限公司1.200.30%2.000.50%
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0.520.13%2.000.50%
上海建四实业有限公司1.500.37%3.000.75%
上海市花木有限公司-0.00%1.000.25%
上海群利实业有限公司-0.00%1.000.25%
合计2,343.193,677.00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说明:由于公

司及子公司建筑施工业务规模扩大,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上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东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上海托博莱特房产有限公司及其下属项目公司的劳务分包业务规模将进一步增加。宁波中心大厦、虹口区北外滩91街坊是公司参与投资和建设的重要项目。随着工程施工开展,预计2024年度与宁波中心大厦建筑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上实北外滩新地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工程承包业务规模将增加。

二、交易方介绍和履约能力分析

1、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宁波中心大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9.71亿元人民币,由公司与宁波都市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公司持股40%),为宁波中心大厦项目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实业投资;建筑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会展服务;酒店管理;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公司董事、总裁叶卫东,高管许海峰兼任该企业董事构成公司关联方。

(2)上海上实北外滩新地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6亿元人民币,由公司下属上海北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城青置业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公司持股15%),为虹口区北外滩91街坊HK321-01、HK321-02(部分地下)地块项目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公司董事、总裁叶卫东兼任该企业董事,高管薛永申兼任该企业监事,构成公司关联方。

(3)上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控股”),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主要经营范围为:许可

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公司董事长杭迎伟兼任该企业董事长、总裁,高管徐建东、薛永申兼任该企业董事,监事廉永梅兼任该企业监事。

(4)上海建一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系建工控股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建筑机械制造、租赁和修理,钢模板制造,金属结构件加工,建筑、装潢材料销售,建筑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附设分支机构。上海益建建筑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上海东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

(5)上海建二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系建工控股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建筑机械修造及租赁,自有建筑周转设备材料租赁,自有房屋租赁,建筑材料、装潢材料的销售。

(6)上海建四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46.30万元人民币,系建工控股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的维修,自有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百货、五金交电、日用杂货的销售,停车场库管理,从事建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附设分支机构。上海地久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

(7)上海建五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系建工控股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住房租赁,物业管理,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材料、日用百货的销售。上海五建实业有限公司、上海群利实业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

(8)上海建七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系建工控股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建筑机械及结构

件修造和租赁,建筑材料、木材、钢材、百货、五金交电的销售,房地产业务咨询,附设分支机构。

(9)上海东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系建工控股全资子公司上海建一实业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建筑劳务服务,系统内建筑劳务输出,室内装潢,物业管理,建筑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

(10)上海群利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系建工控股全资子公司上海建五实业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建筑劳务分包(按资质)(除中介);钢管租赁;(除金融租赁);销售:金属材料、建材、木材、机电产品、五金交电、汽配件、家用电器、工艺品、针纺织品、服装、百货、化妆品、日用杂货、花鸟鱼虫、珠宝玉器、食用农产品,摄影(除冲印),自行车助动车修理,家用电器维修,日用百货维修,办公用品维修,室内保洁,食品流通(含瓶装酒)(限分支机构经营),烟草专卖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

(11)上海枫景园林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系建工控股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园林绿化,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园艺用品、设备的销售,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房地产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12)上海市花木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系建工控股全资子公司上海枫景园林实业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花卉、苗木、种球、盆景及附件、土肥药剂、园艺装饰、机械用具、鸟、鱼、虫(含蛇)及附件、观赏、食用、科研、药用动物及动物标本、动物饲料、仿真植物、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旅游用品、书画、文化用品的销售,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养护、摆花,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从事园林绿化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婚庆礼仪服务,文化艺术交流

与策划。

(13)中国上海外经(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系建工控股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承包国外工程,境内外资工程,经援项目,外派劳务,工程所需设备材料出口,举办海外非贸易企业,上海市外商投资的咨询代理,在沪外资工程的代为转,分包及施工人员招用;国家商务部部批准的进出口业务,技术进出口;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咨询。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上海金门进出口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

(14)上海建工医院,开办资金2,208万元人民币,为建工控股举办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15)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系建工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工程建设专业领域的科技咨询业务,代理招投标业务,建设监理业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结算审价业务,工程测量业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协调及技术资源交流业务。上海诚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

(16)上海木材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30万元人民币,系建工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木材、环境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木材及木制产品检测;销售仪器仪表,粘胶剂(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

(17)上海市建筑教育培训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系建工控股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建筑管理人员和技工的培训、考核、咨询,编写建筑专业教材,建筑专业技术交流与合作。公司董事殷红霞担任该企业董事长。

(18)上海金门进出口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系中国上海外经(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自营和

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进口商品以外的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三来一补、进料加工业务,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外经贸咨询业务,汽车(含小汽车)代理进口,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食品流通,煤炭经营,医疗器械经营,会展服务,货运代理,电子商务(除金融业务),代理报关报检业务。

(19)上海地久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系建工控股全资子公司上海建四实业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保安服务;劳务派遣服务。安防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家政服务;停车场服务。

(20)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系中国上海外经(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办理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外国商业银行贷款项目和国内资金项目国际国内招标及国际采购、技术引进业务,涉外咨询代理和技术交流;货物和服务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政府采购咨询服务;建筑设计;产权经纪;工程咨询、投资咨询(与金融、证券、保险相关业务除外);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以外的商品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转口贸易和对销贸易,经营技术进出口业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

(21)上海诚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20万元人民币,系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设工程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代理;建设监理;建设项目经济、技术咨询服务;建设工程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建设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的编制服务。

(22)上海益建建筑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系上海建一实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建筑、土建设计、工程测量、装潢设计、土建试验、工程监理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资料翻译。

(23)上海五建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系上海建五实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物业管理;专用设备修理;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木材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产品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服装服饰零售;化妆品零售;珠宝首饰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摄影扩印服务;自行车修理;电动自行车维修;日用电器修理;日用产品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家政服务。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

(24)上海托博莱特房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9,376.51万元人民币,系建工控股全资子公司上海建工投资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在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128号地块内从事住宅及附属设施的开发经营、租赁、物业管理。

(25)上海新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系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

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工程技术咨询,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26)上海建工锦江大酒店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系建工控股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自有房屋租赁,酒店管理。

2、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与上述交易方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是向对

方采购劳务、分包专项工程和购买、销售建材、租赁房屋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本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本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以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为主,本公司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上述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对于上述分包工程关联交易一般是参照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工程综合预算定额,以及当时人、机、物的市场价进行计算后确定。根据本公司与关联公司的协议书规定,上述关联公司并不当然成为工程分包商,本公司可根据其他工程承建单位的报价确定分包商,但在同等报价条件下选择上述公司作为分包商,并需逐笔签订有关《工程分包合同》。由于建筑材料及预制件的数量、品种及规格繁多,其市场价格随供求关系上下浮动,且无法准确地求证市场价格,因此本公司无法详细披露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的比较。本公司采购上述产品一般采用竞价方式,关联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辅助生产产品价格不得高于关联公司向其他企业供应价格或市场价格,否则本公司可选择向其他供应商采购。公司与上述关联公司采购产品需对具体采购事项逐笔签订有关《供应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形成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原因在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建工控股及下属之其他公司之间,形成了长期的业务协作配套关系,这种

关系将在今后一定时期内继续存续。但由于工程分包、施工劳务和建材供应的市场化程度较高,建工控股下属子公司并不居于垄断地位,因此上述业务关系的替代性很强,本公司可方便地通过第三方取得相同的商品和劳务。而且上述业务占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低,因此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小。本公司与上述关联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是本公司发展所必需的,且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预计该等关联交易还将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存续。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控股股东续签了《上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前述额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并给予如下授权:

1、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上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2、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审核并签署相关交易合同等法律文件。

3、授权董事会根据招投标和业务发展需要,在不超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范围内,追加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授权管理层在不超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范围内,调整不同关联交易类别的交易金额,调整关联方开展预计范围内的业务。

4、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前,授权公司管理层暂按公司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执行当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上述授权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本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请审议。

附件:《上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

上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之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本协议订立各方:

甲方:上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乙方: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

鉴于:

1、 甲方,上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控股”),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依法注册的国有企业,其住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是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2、 乙方,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建工”),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依法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住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是建工控股的控股子公司。

3、 甲乙双方为关联关系方,且因甲乙双方的经营业务范围和性质,使甲乙双方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程度的关联交易。

为了进一步规范建工控股及其附属企业与上海建工及其附属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建工控股(并代表其附属企业)与上海建工(并代表其附属企业)就有关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友好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署本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一、 定义

除非上下文中已有注释之外,下述文字在本协议内应有以下的意义:

1、 甲方的“实业公司”是指上海建一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建二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建四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建五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建七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枫景园林实业有限公司及上述企业附属的企业。

2、 甲方的“外经集团”是指中国上海外经(集团)有限公司。

3、 “乙方的附属施工企业”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建工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建工集团大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建工(辽宁)建设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及上述企业附属的施工企业。

4、 “乙方的附属设计与服务企业”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上海市建工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的设计与服务企业。

5、 “乙方的附属建筑材料供应企业”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上海建工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州新开元碎石有限公司、上海麦斯特建工高科技建筑化工有限公司及上述企业附属的企业。

6、 乙方的“上海外经”是指上海外经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7、 乙方的“建工大厦公司”是指上海建工大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 日常关联交易的范围及其主要内容

甲、乙双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分为商品(产品,下同)供应和服务提供二大类。其中:

(一) 商品供应的范围及内容包括:

1、 辅助生产产品的供应,包括:铝合金、铁器、TVC板(阳光板)的加工、化制水灰、及其他辅助生产产品的供应;

2、 预拌商品混凝土及预制构件的供应,包括:各类预拌商品混凝土供应(包括生产与运输)及泵车与固定泵使用等配套服务和各类混凝土构件加工供应、成型钢筋制作及运输、装卸等配套服务;

3、 其他商品的供应。

(二) 服务提供的范围及内容包括:

1、 工程施工(包括建筑、装饰、园林等工程)承包及管理服务;

2、 海外在建工程项目托管服务;

3、 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

4、 货物运输服务;

5、 中小设备租赁及服务;

6、 物业租赁及管理服务;

7、 生活、后勤、保安等综合服务;

8、 其他服务提供。

(三) 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对象与流向

甲、乙双方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对象与流向如下:

商品供应大类:

1、 辅助生产产品的供应。主要是甲方附属的实业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对乙方及其附属施工企业的辅助生产产品供应。

2、 预拌商品混凝土及预制构件的供应。主要是乙方附属企业建材科技及其附属混凝土生产运输企业对甲方及其附属企业的预拌商品混凝土及预制构件供应。

3、 其他商品的供应。上述范围外的商品供应。

服务提供大类:

1、 工程施工承包及服务。主要是乙方及其附属施工企业对甲方及附属企业提供的工程施工承包及服务。

2、 海外在建工程项目托管服务。主要是乙方的上海外经对甲方及外经集团正在履行的海外工程项目提供托管服务。

3、 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主要是乙方的附属设计与服务企业对甲方及其附属企业提供的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

4、 货物运输服务。主要是甲方的实业公司、城建物资及其附属企业对乙方的附属施工企业提供的货物运输服务。

5、 中小设备租赁及服务。主要是甲方的实业公司、城建物资及其附属企业对乙方的附属建筑施工企业提供的中小设备租赁及服务。

6、 物业租赁及物业管理服务。主要是甲方的实业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对乙方的附属施工企业提供的物业租赁及物业管理服务以及乙方的建工大厦公司对甲方及其附属企业提供的物业租赁及物业管理服务。

7、 生活、后勤、保安等综合服务。主要是甲方的实业公司对乙方的附属施工企业提供的生活、后勤、保安等综合服务。

8、 其他服务提供。上述范围外的服务提供。

(四) 本协议所述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仅指甲、乙双方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包括共同对外投资、提供担保、债权或债务重组、购买或出售资产及其他非日常经营活动的关联交易。

三、 日常关联交易的合同签署

甲、乙双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应就某一具体的商品供应或服务提供另行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以下简称:“相关合同”):

1、 “相关合同”的签署和履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2、 “相关合同”的内容应包括:当事人名称与住所、标的、数量、质量、商品价款或服务报酬及支付、履行期限与地点及方式、违约责任等必备条款;

3、 “相关合同”应符合本协议的精神,若有任何条款与本协议相抵触的,则该等抵触条款无效,并应参照本协议履行。

4、 “相关合同”的商品质量、服务质量、价格或报酬的约定与履行,应符合本协议第四条的“优势”原则;若不能符合的,则应履行本协议第七条“与第三方签约”的相关条款。

四、 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原则

甲乙双方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甲、乙双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合同”应符合“优势”原则,即甲、乙双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商品供应和服务提供,在商品质量、服务质量、价格或报酬等应优于第三方。

2、 甲、乙双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商品供应和服务提供的价格,应参照同类商品和服务的市场价格商量确定。

3、 甲、乙双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商品供应和服务提供的具体价格,在“相关合同”中加以明确。

五、 日常关联交易的数量确定原则

甲乙双方日常关联交易的数量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甲、乙双方日常关联交易商品和服务的数额应在每公历年度预计一次。

2、 甲、乙双方应在年前分别收集当年将拟签署的“相关合同”项下所反映的总价,并汇总全部“相关合同”总价的合计金额。

3、 乙方当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应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生效。

4、 乙方应将当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对外披露。

六、 日常关联交易的结算原则

甲乙双方日常关联交易的结算,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属于商品供应的日常关联交易,供方应保证其所供应的商品符合相关的商品质量及规格标准,并符合需方的各项要求;就每笔商品的实际供应,供、需双方应按照“相关合同”规定及相关约定作出商品实际供应数量与规格等的确认或签证,该确认或签证为需方向供方支付相应对价的唯一有效基准。

2、 属于服务提供的日常关联交易,提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符合相关的服务质量及规范标准,并符合被提供方的各项要求。就每项服务的实际提供,提供、被提供双方应按照“相关合同”规定及相关约定作出服务实际提供项目内容与要求等的确认或签证,该确认或签证为被提供方向提供方支付相应对价的唯一有效基准。

七、 与第三方签约

1、 甲、乙双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合同”应符合“优势”原则。倘若日常关联交易的商品需方或服务被提供方获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第三方比日常关联交易的商品供方或服务提供方更具有“优势”时,并能提出相关证据证明第三方的“优势”,则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参照第三方的商品价格或服务报酬,重新制定双方”相关合同”的商品价

格或服务报酬等。

2、 倘若上述甲、乙双方的协商未能在十个工作日内就该等重新定价达成书面协议的,则日常关联交易的商品需方或服务被提供方有权宣告不再需要商品供方或服务提供方向其提供属于第三方具有优势的商品或服务;商品需方或服务被提供方作出上述宣告的,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商品供方或服务提供方,该宣告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在上述宣告生效日前,日常关联交易双方的商品供应和服务提供应继续按照原“相关合同”的定价及标准履行

八、 本协议的生效、期限及终止

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期限届满可以经由甲、乙双方续签书面协议而展期。

3、 本协议得因以下原因而终止:

⑴甲、乙双方协议终止;

⑵因不可抗力事由使履行成为不可能;

⑶任何一方完全未能履行本协议。

损失赔偿及不可抗力

4、 甲、乙双方保证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违反本协议的,应当赔偿相应给有关方面造成的实际损失,但上述不履行或违反本协议的原因是因为不可抗力或其他法定免责事项的,应当免除责任

5、 本协议因受到天灾、水灾、火灾、风灾或其他极端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力所影响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免除受影响方的有关责任,但受影响方应立即书面通知有关方,并附上有关证明文件。

九、 争议的解决

1、 本协议的订立和履行适用中国法律,并依据中国法律解释。

2、 本协议的解释和实行有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

3、 如自协商开始后六十日内不能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可按适用法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解决。

4、 本协议中某一项或多项依法或依本协议的规定终止效力被宣告无效的,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十、 其他

1、 甲、乙双方承诺,本协议生效后将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各方的有关合法权益得以保障。

2、 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及其附属企业在本协议阐述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容、对象外的日常关联交易,也应按本协议的规定执行。

3、 除本协议约定的日常关联交易外,甲、乙双方的其他关联交易应按国家有关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另行单独签订协议。

4、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办理。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乙方
上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4年 月 日签署日期:2024年 月 日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稿)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融资需要,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4年度为下属企业融资、经营过程提供必要的融资担保、投标保函反担保、履约保函反担保、预收款退款保函反担保、工程质保期保函反担保等合计1,431.28亿元,其中为87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1,425.71亿元,为3家联营合营企业提供担保5.57亿元。

上述担保额度及类型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公司可能由于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变化调整担保种类及担保方式,在担保额度内根据监管规定调剂额度比例并在年度内循环使用。对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依照经公司确认的实际享有的权益比例提供对应比例的担保。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担保余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建工(加拿大)有限公司100%194.75%5.4012.142.96%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东建筑机械厂有限公司100%172.62%0.440.050.01%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51%118.13%11.8024.005.85%
上海建工集团苏州上建建设有限公100%111.16%-0.150.04%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八

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达投资有限公司100%106.29%42.4645.0010.96%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建工(美国)工程公司100%99.81%-7.501.8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上建建设有限公司100%99.30%-2.000.49%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沪建建设有限公司100%99.26%-0.150.04%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上建建设有限公司100%99.12%-0.150.04%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建广亚工程材料有限公司50%97.61%0.050.050.01%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申洪新型材料有限公司100%95.80%-0.500.12%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沪建建设有限公司100%94.37%0.060.580.14%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100%94.00%4.1414.003.41%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住宅集团建设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51%93.98%8.197.351.79%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上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100%93.73%-0.350.09%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100%93.18%27.4847.5011.57%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建工智慧营造有限公司100%93.08%0.0629.507.19%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建广程工程材料(江苏)有限公司50%92.78%0.050.150.04%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100%92.59%74.5596.5023.51%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100%92.30%0.031.300.32%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100%92.00%53.3270.0017.05%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建设有限公司100%91.77%0.280.610.15%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材七科技有限公司100%91.46%-1.000.24%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建工二建集团有限公司100%91.39%51.3059.0014.37%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建工(深圳)建设有限公司100%91.33%-2.000.49%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申安建设科技有限公司100%91.32%0.052.100.51%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100%91.26%91.63128.0031.18%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宇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0%90.87%-3.000.7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75%90.66%-0.650.16%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园林绿化建设有限公司100%90.59%0.001.500.37%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一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100%89.66%-0.150.04%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一建东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0%89.25%-0.050.01%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景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0%89.02%-0.300.07%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建工(美国)有限公司100%87.95%4.9560.0014.62%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100%87.63%6.1110.602.58%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园林实业有限公司100%87.42%0.101.300.32%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100%86.75%13.8018.004.39%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跃港混凝土有限公司55%86.57%-0.330.08%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建工(浙江)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100%85.28%-4.501.10%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惠安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1%84.90%-3.900.95%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100%84.15%5.7817.004.14%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一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00%83.26%-0.150.04%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上园苗木有限公司100%83.19%-0.900.22%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建工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100%83.03%0.203.100.76%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建工江西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100%82.35%-0.500.12%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园林(集团)有限公司100%82.27%5.228.502.07%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南混凝土有限公司100%79.30%-1.000.24%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沪建环保水务有限公司75%78.72%-15.003.65%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格林曼环境技术有限公司100%78.69%-0.800.19%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建工建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77.99%9.3741.009.99%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建广骅绿色材料(江苏)有限公司50%77.35%-0.150.04%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建工江苏建设有限公司100%77.02%-0.600.15%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五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100%74.94%-0.250.06%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建工常州建亚建筑构件制品有限公司51%74.69%0.280.410.10%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上园机械设备科技有限公司100%73.61%-0.100.02%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振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73.28%9.919.912.41%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建工房产有限公司100%73.02%25.85430.85104.96%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照沪建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90%71.66%5.9512.062.94%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建工集团温州瓯江口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95%71.13%-21.005.12%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卓绿养护工程有限公司100%69.84%-0.700.17%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琸源水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100%69.77%-0.740.18%
上海建工集团上海建工集团安吉建90%69.25%17.8317.834.34%
股份有限公司设有限公司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上建建设有限公司100%68.17%-0.150.04%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建工(江苏)钢结构有限公司100%63.74%4.355.151.25%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上园人力资源有限公司100%63.09%-0.200.05%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凤凰台建设有限公司90%60.69%-6.001.46%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建工集团温州七都大桥建设有限公司95%58.36%-12.002.92%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园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100%57.99%0.291.500.37%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茅山旅游大道建设有限公司70%57.13%-14.003.41%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上安机械施工有限公司100%55.59%-0.060.01%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会市会建道路改造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0%54.64%4.3213.503.29%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建工建筑构件(海南)有限公司100%54.40%-0.600.15%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州新开元碎石有限公司100%53.97%1.583.200.78%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100%51.15%-0.700.17%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上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49.26%-0.060.01%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伟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100%45.39%-0.500.12%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建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100%45.38%83.99108.9926.55%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天正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51%33.33%-0.050.01%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100%28.14%0.002.100.51%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建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00%23.11%0.050.900.22%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建建设有限公司100%22.10%-6.001.46%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建工二建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100%14.93%-6.501.58%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建广邺绿色材料(江苏)有限公司100%11.01%-0.200.05%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天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1%9.44%-0.100.02%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机械设备成套(集团)新加坡公司100%3.36%-3.600.88%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星中绿色建材科技有限公司100%0.00%-0.300.07%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申粤医科建设有限公司100%0.00%-0.900.22%
二、对合营、联营企业的担保预计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合营、联营企业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心大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40%65.48%-5.001.22%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建安建筑构件制品有限公司50%53.73%-0.200.05%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建嘉建筑构件制品有限公司50%46.67%0.370.370.0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2024年度,公司预计提供担保合计1,431.28亿元,其中为87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1,425.71亿元,为3家联营合营企业提供担保5.57亿元,被担保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人宁波中心大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与宁波都市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的宁波中心大厦项目公司,公司持股40%。公司董事、总裁叶卫东,高管许海峰兼任该企业董事构成公司关联方。

其他被担保人均不为公司关联方。

单位:亿元

被担保方名称注册地法定代表人主营业务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上海建工(加拿大)有限公司加拿大张伟峰建筑施工0.011.502.92-1.421.49-0.06
上海华东建筑机械厂有限公司上海戴宏杰建筑机械2.001.903.27-1.380.32-0.27
天津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康庄建筑施工10.00141.43167.08-25.640.23-4.38
苏州上建建设有限公司苏州茅利华建筑施工0.080.220.24-0.021.600.02
永达投资有限公司BVI尹克定发行债券0.0039.9742.48-2.511.23-0.07
上海建工(美国)工程公司美国张伟峰建筑施工0.009.439.410.020.88-1.19
安徽上建建设有限公司淮南朱彬建筑施工0.080.300.300.001.100.00
成都沪建建设有限公司成都兰荣树建筑施工0.401.191.180.011.230.01
芜湖上建建设有限公司芜湖茅利华建筑施工0.083.743.710.036.97-0.05
上建广亚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常州王国锋混凝土0.582.312.250.062.70-0.05
江西申洪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南昌张鸣混凝土0.304.033.860.172.66-0.42
海南省沪建建设有限公司海口陈征国建筑施工1.101.511.430.093.29-0.02
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黄震建筑施工5.00127.71120.05-28.24122.120.03
天津住宅集团建设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天津胡井远建筑施工25.0064.4660.583.8814.27-0.97
上海上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上海江湄劳务派遣0.3013.0412.220.8239.500.39
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张勇建筑施工10.00193.11179.9413.17317.430.12
上海建工智慧营造有限公司上海黄胜兵建筑施工5.007.006.520.4913.41-0.08
上建广程工程材料(江苏)有限公司常州王国锋混凝土0.381.911.780.142.38-0.09
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徐飚建筑施工10.00296.90274.9121.99359.765.44
上海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董崇天园林绿化1.0010.829.990.8320.960.38
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李志宏建筑施工10.00184.20169.4514.74217.500.01
上海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上海房卫祥建筑施工3.5012.9611.891.074.250.01
上海材七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倪臻钦混凝土0.255.685.200.484.590.27
上海建工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陈新建筑施工10.00230.34210.5119.83298.223.22
上海建工(深圳)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刘杰建筑施工1.000.880.800.081.09-0.01
广东申安建设科技有限公司清远王文熙建筑施工0.253.042.770.223.620.03
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沈军建筑施工10.00244.23222.8721.36319.234.10
上海宇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徐敏建筑施工0.101.671.520.156.040.03
上海新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海高卫明建筑施工0.203.743.390.354.620.01
上海园林绿化建设有限公司上海奚霄松园林绿化1.0016.5214.971.5524.810.40
上海一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上海沈文乐建筑施工1.0011.109.951.158.790.08
上海一建东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陆冬鸣建筑施工0.353.052.720.332.790.03
上海景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周奇海园林绿化1.004.203.740.465.910.13
上海建工(美国)有限公司美国张伟峰地产开发1.1968.1759.958.210.05-2.65
上海市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张海荣建筑施工8.00119.38104.6114.77110.902.82
上海新园林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李婷婷园林绿化1.001.971.720.253.790.03
上海市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朱建明建筑施工8.0094.9682.3712.5995.072.75
上海跃港混凝土有限公司上海顾洪混凝土0.5014.7212.751.9810.910.61
上海建工(浙江)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绍兴汤武建筑施工2.3016.4614.042.4217.570.34
天津华惠安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天津郑家鹏建筑装饰0.5010.008.491.515.560.00
上海市建筑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王利雄建筑施工8.0088.2074.2213.98133.651.92
上海一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江平建筑施工1.008.737.271.465.250.16
上海上园苗木有限公司上海朱剑锋园林苗木0.201.501.250.256.120.05
上海市建工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上海马珏伟设计咨询1.5012.5410.412.1316.360.00
上海建工江西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南昌张鸣混凝土0.302.161.780.381.11-0.05
上海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张勇伟园林绿化5.0053.5344.049.4963.321.30
上海东南混凝土有限公司上海蔡跃青混凝土0.3514.8511.783.0711.661.35
常熟沪建环保水务有限公司常熟乔聪污水处理2.9513.1310.552.580.29-0.35
上海格林曼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杨怡佶技术咨询服务0.203.112.440.661.240.09
上海建工建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越混凝土3.00158.77123.8334.9460.514.73
上建广骅绿色材料(江苏)有限公司常州王国锋混凝土0.301.220.940.281.29-0.00
上海建工江苏建设有限公司南京俞建强建筑施工0.282.001.540.461.17-0.00
上海五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海钱宏建筑施工0.200.860.640.221.000.01
上海建工常州建亚建筑构件制品有限公司常州蒋小伟砼制品0.452.401.790.611.370.04
上海上园机械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朱剑锋园林施工0.200.280.210.070.310.00
上海振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吴骞物业管理0.051.140.830.301.410.09
上海建工房产有限公司上海王祺国房产开发39.00294.74215.2179.542.132.77
日照沪建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日照张之荃项目投资3.4610.967.853.110.02-0.11
上海建工集团温州瓯江口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温州朱建平项目投资4.9119.7614.055.701.090.37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上海卓绿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上海邹洪勇园林绿化0.100.070.050.020.160.00
上海琸源水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孟祥鑫水利水务0.501.030.720.310.27-0.01
上海建工集团安吉建设有限公司安吉张立泉项目投资11.5031.6121.899.721.21-0.47
四川上建建设有限公司成都邹锋建筑施工0.300.100.070.03-0.00-0.05
上海建工(江苏)钢结构有限公司南通张海荣钢结构制造15.1540.2325.6414.5923.230.52
上海上园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上海江湄劳务派遣0.100.310.200.121.400.02
济宁市凤凰台建设有限公司济宁孔晋项目投资1.794.902.981.930.680.24
上海建工集团温州七都大桥建设有限公司温州张惠忠项目投资5.0013.858.085.770.610.10
上海市园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上海吕志华园林设计1.004.792.772.013.250.21
常州市金坛区茅山旅游大道建设有限公司常州陈国荣项目投资7.1617.309.887.422.890.33
上海上安机械施工有限公司上海金晖建筑施工0.601.931.070.600.950.08
四会市会建道路改造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四会陈国荣项目投资3.808.854.844.020.34-0.03
上海建工建筑构件(海南)有限海口陆峰砼制品1.002.021.100.920.00-0.08
公司
湖州新开元碎石有限公司湖州张越建筑装饰用石开采1.5211.926.435.493.901.24
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上海申雄文建筑施工0.502.121.081.030.140.00
上海上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丁世文物业管理0.151.540.760.773.580.16
上海伟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上海徐兢晶建筑设计0.100.220.100.120.630.02
上海建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乔聪投资30.00150.34134.0016.343.01-4.32
天津新天正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李艳信息技术0.080.390.130.250.250.03
上海新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朱彤建筑施工2.504.021.132.890.82-0.39
上海建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王磊技术咨询服务5.006.401.484.921.290.01
江西上建建设有限公司南昌佘清雅建筑施工1.001.330.291.030.650.03
上海建工二建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上海张敏建筑施工1.000.020.000.020.00-0.00
上建广邺绿色材料(江苏)有限公司常州范胜华混凝土0.250.010.000.010.00-0.00
天津天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津李艳建筑施工3.003.600.343.260.02-0.08
上海机械设备成套(集团)新加坡公司新加坡吴焕奇成套设备0.020.280.010.270.040.01
苏州星中绿色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戚栋混凝土0.300.000.000.000.000.00
北京申粤医科建设有限公司北京王文熙建筑施工0.250.050.000.050.000.00
二、对合营、联营企业的担保预计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合营、联营企业
宁波中心大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宁波郑学明地产开发19.7136.6524.0012.630.00-0.24
无锡建安建筑构件制品有限公司无锡陈建大砼制品0.301.000.540.460.20-0.02
苏州建嘉建筑构件制品有限公司苏州钱明荣砼制品0.203.261.521.743.180.4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于2024年度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担保金额合计将不超过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实际发生时,公司将按照相关信息披露规则进行披露。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主要为对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担保,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且其现有经营状况良好,因此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且本次担保符合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合计为584.0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2%。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71.2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9%。天津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及其子公司存续对外担保为24.28亿元。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六、授权事项

为提高担保事项管理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前述额度的担保额度,并给予如下授权:

1、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2024年度担保事项,审核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在不超出年度担保总额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监管规定适当调整各分项之间的比例。

3、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年度担保额度前,授权公司管理层暂按公司上一年度担保总额执行当年度担保事项。

上述授权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

上述议案请审议。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额度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稿)

根据公司新年度经营计划,为提高决策效率把握市场机遇,拟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额度及相关授权事项。现提请董事会审议:

一、2023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情况

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计划对外投资总额为190亿元,其中:城市建设投资总额100亿元;房地产开发储备项目投资60亿元;其他对外投资总额30亿元。经统计,公司2023年度投资计划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类别新签投资合同总额年度完成投资总额 (含历年结转项目)
城市建设投资0.6533.85
房地产开发储备项目投资21.8321.83
其他对外投资17.0822.80
合计39.5678.48

二、2024年度投资计划额度预计

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本年度公司计划对外投资总额为130亿元,其中:城市建设投资总额50亿元;房地产开发储备项目投资60亿元;其他对外投资总额20亿元。上述投资计划额度不包含关联交易事项。

三、授权事项

为提高投资决策及管理效率,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前述额度的

投资总额,并给予如下授权:

1、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2024年度投资计划,审核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各板块业务发展需要,在不超出年度投资计划总额20%的范围内调整投资总额;

3、在不超出年度投资计划总额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各板块之间的比例;

4、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对外投资年度计划额度前,授权公司管理层暂按公司上一年度对外投资计划总额执行当年度对外投资。

上述议案请审议。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授权的议案(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稿)

为了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债务融资成本,提升公司对财务风险的防范能力,保障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融资授权如下:

一、发行方式

一次或多次或多期、公开或非公开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

二、发行品种

发行种类为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市场的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永续类债券、资产支持类债券、债权投资计划等,或者上述品种的组合。

三、注册/发行规模

境内外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申请注册发行规模合计不超过150亿元(不包含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披露的融资方案),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限的相关要求。

四、发行主体

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主体可根据发行需要选择公司或公司附属公司。

五、发行期限

根据募集资金用途,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各债务融资工具品种的合适期限。

六、发行利率、支付方式、发行价格

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支付方式由发行人与保荐机构或主承销商(如有)根据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相关规定确定。

发行价格依照每次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七、担保及其它安排

依照证券监管机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履行决策和披露程序。

八、募集资金用途

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及(或)项目投资等用途。授权公司管理层于申请及发行时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九、申请授权事项

为提高融资工作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负责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研究与组织工作,全权办理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发行品种、规模、期限、赎回条款、发行价格、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终止发行、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在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债务融资工具

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申报、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相关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有效期内及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持续有效。

十、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议案请审议。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稿)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聘期为一年,可以续聘。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在2023年度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普华永道”)为年度审计机构,承担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目前2023年度审计工作已结束,需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2024年度的审计服务工作。鉴于:

1、普华永道已向本公司提交2024年度审计服务意向书;

2、普华永道对本公司业务经营、内部控制、财务状况等已经有相当程度的了解,双方合作情况良好;

3、普华永道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费用合理,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2,053万元(包含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普华永道承担本公司2023年审计工作做了全面评价,同意续聘其为公司下一年度审计机构。

为此,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包含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普华永道”)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此外,普华永道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同时也在US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

普华永道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合伙人数为29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710余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83人。

普华永道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2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74.2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8.5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84亿元。

普华永道的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9家,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29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公司同行业(建筑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曾受到地方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一次,涉及从业人员二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普华永道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肖峰,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起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08年至2012年曾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如奕,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执业,近3年已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3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刘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1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3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肖峰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如奕先生及质量复核合伙人刘伟先生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普华永道、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肖峰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如奕先生及质量复核合伙人刘伟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普华永道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拟就2024年度审计项目向普华永道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53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80万元)。

上述议案请审议。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稿)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已届满,应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八名董事(含三名独立董事)由股东提名,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一名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担任。经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现推荐杭迎伟先生、叶卫东先生、范希平先生、潘久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人选,推荐厉明先生、俞纪明先生和曲林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选。上述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杭迎伟先生,1969年11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高级政工师、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浦东新区区委副书记、区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上海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现任上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

叶卫东先生,1966年10月出生,大学,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市第二建筑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上海建工二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工会主席、副总裁,上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现任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总裁、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宁波中心大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上实北外滩新地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范希平先生,1955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申迪(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

潘久文先生,1963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审计师,曾任上海浦东审计事务所主任会计师;现任上海上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厉明先生,1963年7月出生,硕士,律师,曾任上海四维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上海炫动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微电子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俞纪明先生,1959年1月出生,大学,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市成本研究会副秘书长,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昆山兴协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市慈善基金会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研究会理事。

曲林迟先生,1964年1月出生,博士,二级教授,曾任上海海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MBA教育中心创始主任,江苏省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海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产业发展

与企业战略研究所所长、MBA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益中亘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上述人选请选举。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稿)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已届满,应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三名监事由股东提名,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两名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担任。经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现推荐邵浙民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人选。上述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邵浙民女士,1967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属单位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产权管理处副处长;现任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治理处二级调研员,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人选请选举。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以下事项进行表决、选举:

1、《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6、《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

7、《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8、《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额度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9、《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授权的议案》

10、《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2、《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二、表决的组织工作由大会秘书处负责。大会设监票人5名,其中1名为监事会成员,2名为股东代表,2名为秘书处工作人员。由监事会成员作为总监票人。监票人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

监票人的任务是:

1、负责表决票的核对、发放;

2、负责核对股东出席人数及所代表的股份数;3、统计清点票数,检查每张表决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4、计算各表决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票数。

三、本次表决采用电脑统计。大会印发的表决票,已将大会的表决内容列入。

四、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关于董事、监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度。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股东应以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每位参加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在表决选举票“投票数”后的下划线上填写投票股数。凡超出股东累积有效投票股数的,该表决无效;如采用在空格中打“√”的,则按累积投票权的平均数计票;如既在空格中打“√”又填写股数的,则按填写的股数计票,超出股东累积有效投票股数的,该表决无效。

五、本次大会第6项表决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本次大会的第7项、第9项表决议案属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六、为了便于迅速统计清点票数,本次大会设了流动票箱,由监票人送达每排座位的走道边,请股东或股东代表将填写的表决票依次传递投入票箱内。

七、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打开票箱进行清点计票。

八、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统计后,由公司将现场投票的数据文件上传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由其为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合并统计。合并后的股东大会投票结果将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参与表决的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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