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 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材料以邮件/纸质文件送达方式送至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上午在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金钟广场20楼多功能厅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4名,实际参加监事4名,会议由监事长阳建伟先生主持。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取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确认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