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一季度报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5月7日。除上述延长授权有效期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