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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迪股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6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854,894,073.7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6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70,198,912股,以70,198,912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2,291,499.5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的比例为30.00%。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本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结合行业现状及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的综合考量,有利于稳步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和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董事会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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