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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国昀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国昀)

作为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新能”)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努力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人张国昀,复旦大学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会计师(ACCA)、国际内审师。曾任传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浙江圣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德斯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恒业智能驱动(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宝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萧山东熙智诚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部经营者,浙江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理事、浙江省财政厅正高级会计师评委、浙江省管理会计委员会委员、浙江高校教指委委员、浙江大学研究生教指委委员,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天

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新能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也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管理职务,不存在因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而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独立性条件。

二、 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3次,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其中现场结合通讯会议1次,通讯会议7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股东大会出席情况(亲自出席/应参会数)
张国昀888003/3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审议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对董事会各项议案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与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本年应参加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660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200

作为会计专业人士,本人亲自召集审计委员会会议,在会议上对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计划、内部审计年度工作等进行了细致审议,与年审机构和相关部门就审计工作重点事项、时间安排等进行了沟通交流,了解并掌握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本人利用自身财务方面的工作能力和经验,重点关注公司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变更等重点事项,就财务数据是否真实可靠完整等方面充分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委员责任和义务。本人对所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投过反对票或弃权票。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年度,对需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进行了解和研究,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建设、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核查,必要时均发表独立意见,积极有效履行了职责。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建立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

(四)独立董事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2023年度,本人未行使如下特别职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五)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起,听取了年审机构关于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以及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就重点事项、业务状况进行交流和探讨。此外,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积极沟通,听取了关于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的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督促其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推进内控规范实施工作。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的形式,增进与投资者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履职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通过参加会议、听取管理层对公司重大事项汇报、重大事项会议执行落实情况汇报等方式,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电话、线上交流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充分掌握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情况。本人认真阅读公司寄送的相关材料,关注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公众媒体关于公司的报道。在公司的安

排下,本人参加了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后续培训,确保自身始终掌握全面及切合所需的信息以对公司董事会作出贡献。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公司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及其他各类关联交易事项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对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确保关联交易符合内部审批程序,符合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3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3年度,不存在公司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度,本人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对重点事项进行关注,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3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5月2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任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人认为聘任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时,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较好地完成各项审计任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对提名杜云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项,本人认真审议相关议案。本人认为公司相关董事的选任符合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推荐程序符合有关要求。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3年度,本人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起认真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考核及2023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3年度业绩目标责任书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审议通过的年度薪酬计划方案执行,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情形。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依法履行职权,为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4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为公

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按照监管新要求,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确保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与合规性,助力公司董事会不断提高治理水平和决策能力。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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