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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能:2023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公司代码:600032 公司简称:浙江新能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张坚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立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傅迪萍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分红人民币0.07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404,675,32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168,327,272.68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6.84%。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具体内容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2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6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0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0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05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的本次年报全文及摘要;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载有会计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浙江新能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浙能集团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新能发展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浙能资本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浙能电力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北海公司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华光潭公司浙江浙能华光潭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江苏双创公司江苏双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清能发展公司浙江清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青海青发公司青海浙新能青发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可再生能源太阳能、水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在自然界可以循环再生
上网电量在一段特定期间向当地电网公司销售的电量
上网电价国家发改委制定电网公司对电站并网发电电量的收购价格(含税)
瓦(W)、千瓦(KW)、兆瓦(MW)、吉瓦(GW)电的功率单位,指发电机组在额定情况下单位时间内能发出来的电量,1GW=1,000MW=1,000,000KW=1,000,000,000W
千瓦时(KWh)电的能量单位,电力行业常用的能源标准单位,1度=1千瓦时
可再生能源补贴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享受到的电价补贴
集中式光伏电站发出电力在高压侧并网的光伏电站。集中式光伏电站发出的电力直接升压并网,由电网公司统一调度
地面光伏电站光伏发电系统架设在地面的光伏电站形式
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中信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浙江新能
公司的外文名称Zhejiang Provincial New Energy Investment Group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Zhejiang Provincial New Energy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坚群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张利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街道凤起东路8号
电话0571-86664353
传真0571-87901229
电子信箱ZJNEPE@163.com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街道凤起东路8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公司住所于2022年6月7日经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街道凤起东路8号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街道凤起东路8号
公司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街道凤起东路8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310020
公司网址
电子信箱ZJNEPE@163.com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www.stcn.com) 证券日报(www.zqrb.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证券事务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浙江新能600032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朱泽民、周威宁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婉璐、李宁
持续督导的期间2022年4月17至2024年12月31日

报告期内,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及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处于持续督导期间,该项目保荐代表人为中信证券李婉璐女士、陈淑绵女士。根据中信证券内部工作安排,保荐代表人李宁先生接替陈淑绵女士负责首发项目及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后续的持续督导工作,详见2023年6月2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
调整后调整前
营业收入4,523,417,132.954,598,069,021.794,598,069,021.79-1.623,234,875,632.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7,154,547.19775,837,145.83775,201,885.56-19.16689,245,139.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00,905,680.09539,086,417.87538,451,157.6011.47579,234,224.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60,019,850.712,910,649,471.162,910,649,471.16-15.481,159,282,901.76
2023年末2022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21年末
调整后调整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097,215,533.528,626,742,672.078,626,467,199.7940.237,943,454,613.23
总资产52,931,409,055.5046,657,017,006.8246,641,575,954.6413.4541,603,623,202.04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
调整后调整前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7310.37300.3727-26.780.345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6170.25920.25890.960.290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789.319.3减少3.53个百分点9.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546.476.46减少0.93个百分点7.92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变动原因:本报告期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了股票,公司净资产同比增长。公司自2023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1,046,055,225.841,189,890,980.321,258,306,793.111,029,164,133.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028,321.73176,658,393.76257,525,390.0771,942,441.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13,491,785.69166,270,312.58258,050,641.8263,092,94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5,416,130.85515,410,347.28834,456,271.81734,737,100.77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23年金额附注(如适用)2022年金额2021年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512,112.22-151,236.25-1,500.7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6,878,366.976,733,960.187,354,257.9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13,586,409.036,619,276.865,674,067.66
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1,705,146.43610,678.74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2,800,000.0012,400,000.00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2,605,919.6213,166,245.9163,107,090.16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20,296,662.40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7,169,653.785,675,154.062,772,923.3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473,106.918,527,328.163,402,245.2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30,621,894.44195,701,261.3520,365,625.27
减:所得税影响额2,070,665.532,251,901.1714,226,066.0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408,898.461,774,507.5711,745,069.79
合计26,248,867.10236,750,727.96110,010,914.24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当期变动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应收款项融资33,021,769.326,300,000.00-26,721,769.32
权益工具投资291,856,464.11247,944,719.18-43,911,744.93-5,797,786.34
合计324,878,233.43254,244,719.18-70,633,514.25-5,797,786.34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坚持精细管理,经营质效稳步提升

公司始终坚持以经营为本,持续挖潜增效,努力提升经营管理质量和效益,营收利润水平保持稳健,风光水发电量更加均衡,资产规模持续增长。电力市场交易保量稳价,绿电绿证等交易方式多措并举,全年绿色权益贡献收益超2,200万元。产融结合助推协同发展,完成30亿元再融资,引入长江电力等战略投资者,公司股权结构持续优化。报告期内,公司控股的发电项目上网电量合计82.36亿千瓦时,实现营业收入45.23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01亿元。

(二)紧盯任务目标,主业拓展提档增效

公司始终把发展壮大新能源产业作为首要任务,紧扣企业发展战略,坚持“购建并举”,持续加大自主开发建设力度。聚焦重点区域和重要合作伙伴,创新市场化合作模式,加强内外部产业协同,项目资源获取扎实推进。酒泉30万千瓦风电项目成功落地,取得福建50万千瓦光伏开发权,成功竞得那曲、甘孜光储项目开发权,实现川藏地区自主开发项目零突破。有序推进浦江120万千瓦抽蓄前期工作,已具备核准条件。

(三)深化企业改革,创新活力有效激发

公司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治理体系现代化、经营机制市场化和科技成果有效转化的最大驱动力。持续深化改革,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成功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双百”企业。有序推进公司“5+1”管控优化方案实施,提升运营效率。围绕增强核心功能和核心竞争力,全面对标一流,开展专业领军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塑造企业竞争新优势,全年新立项科技项目6项,申报专利39项,软件著作8项,获授权专利21项,软件著作4项。培养综合型高素质人才队伍,各渠道引进人才共91人,推荐上报中级政工师3人、工程师16人、高级工程师6人,专业技术人才覆盖率达59.3%。

(四)把牢安全底线,安全生产可控在控

公司始终坚持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不断强化安全责任,注重责任传导,推进安全制度废改立,全面做好电力保供工作。狠抓设备检修和技术监督,全面开展设备设施查漏补缺、应修尽修,提高设备可靠性,检修费用完成率同比实现大幅提升。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持续推进全员安全教育,推动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推动关口前移,全年管控较大及以上风险作业29项,所有高风险作业均在控、受控。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2023年全国电力行业情况

2023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9.22万亿千瓦时,人均用电量6,539千瓦时;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6.7%,增速比2022年提高3.1个百分点。各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3.6%、

6.4%、6.6%和10.0%,同比增速逐季上升。受2022年同期低基数以及经济回升等因素影响,四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速明显提高,四季度的两年平均增速为6.8%,与三季度的两年平均增速接近。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电量8.9万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5.2%。其中,火力发电量6.2万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6.1%;水电、核电、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发电

2.7万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3.1%。本年度煤电发电量占总发电量比重接近六成,煤电仍是当前我国电力供应的主力电源,有效弥补了当年水电出力下降。年初主要水库蓄水不足以及上半年降水持续偏少,导致上半年规模以上电厂水电发电量同比下降22.9%。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3,592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101小时。分类型看,水电3,133小时,同比降低285小时,其中,常规水电3,423小时,同比降低278小时;抽水蓄能1,175小时,同比降低6小时。火电4,466小时,同比提高76小时;其中,煤电4,685小时,同比提高92小时。核电7,670小时,同比提高54小时。并网风电2,225小时,同比提高7小时。并网太阳能发电1,286小时,同比降低54小时。

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29.2亿千瓦,同比增长13.9%。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5.7亿千瓦,在2023年首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占总装机容量比重首次突破50%,达到53.9%。分类型看,水电4.2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5,094万千瓦;核电5,691万千瓦;并网风电4.4亿千瓦,同比增长20.7%,其中,陆上风电4.0亿千瓦、海上风电3,729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6.1亿千瓦,同比增长55.2%。火电13.9亿千瓦,其中,煤电11.6亿千瓦,同比增长3.4%,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39.9%,首次降至40%以下,同比降低4.0个百分点。人均发电装机容量自2014年底历史性突破1千瓦/人后,在2023年首次历史性突破2千瓦/人,达到2.1千瓦/人。(以上数据来自: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2023-2024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 及国家能源局2023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

(二)2023年度全国可再生行业开发建设情况

2023年我国可再生能源保持高速度发展、高比例利用、高质量消纳的良好态势,为保障电力供应、促进能源转型、扩大有效投资发挥了重要作用。

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达15.16亿千瓦,占全国发电总装机的51.9%,在全球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中的比重接近40%;2023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3.05亿千瓦,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82.7%,占全球新增装机的一半,超过世界其他国

家的总和;风电光伏装机连续突破9亿千瓦和10亿千瓦,在全国发电总装机中的比重超过三分之一。风电光伏年新增装机翻番,接近全球年新增装机的60%。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近3万亿千瓦时,接近全社会用电量的1/3,人均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2,000千瓦时;风电光伏发电量保持两位数增长,从2023年4月开始超过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突破15%,人均风电光伏发电量达到1,000千瓦时。

全国主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完成投资超过7,697亿元,占全部电源工程投资约80%;2023年风电机组等关键零部件的产量占到全球市场的70%以上,光伏多晶硅、硅片、电池片和组件产量占全球比重均超过80%。(2024年1月份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形势分析会-国家能源局)

(三)2023年全国电力行业主要政策

2023年1月6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征求意见稿)》,结合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要求和“双碳”发展战路研判电力系统发展趋势,分析现有电力系统面临的主要挑战和问题,全面阐述新型电力系统发展理念、内涵特征,研判新型电力系统的发展阶段及显著特点,提出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的总体架构和重点任务。

2月15日,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享受中央政府补贴的绿电项目参与绿电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就进一步完善绿电交易机制和政策,稳妥推进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的绿电项目参与绿电交易,更好实现绿色电力环境价值给出有关要求。

4月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2023年重点工作包含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5.3%”;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推动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并网投产,建设第二批、第三批项目,积极推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稳妥建设海上风电基地,谋划启动建设海上光伏。大力推进分散式陆上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推动绿证核发全覆盖,做好与碳交易的衔接,完善基于绿证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科学设置各省(区、市)的消纳责任权重,全年风电、光伏装机增加1.6亿千瓦左右。强化能源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4月,能源局会同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作为已到期废止的《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的接续政策。《通知》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统筹兼顾粮食生产、生态保护、能源发展、双碳目标和乡村振兴,提出引导项目合理布局、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实行分类管理、加快办理项目用地手续、加强用地监管、稳妥处置历史遗留问题等,明确了光伏发电用地用林用草的相关政策规定,为光伏发电发展提供有力的土地要素保障。

能源局为指导各地更好地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国办函〔2022〕39号),及时总结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成功经验和优秀做法,陆续发布了《<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案例解读》,至6月29日发布完毕。

5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这次改革使电价结构更合理,输配电价功能定位更加清晰,将原包含在输配电价中的上网环节线损和抽水蓄能容量电费单列,有利于更加及时、合理体现用户购电线损变化。激励约束机制也更加健全,通过两部制用户的需量电价实施打折优惠引导用户合理报装容量,提升了电力系统的经济性。5月12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抽水蓄能规划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提出,为适应抽水蓄能快速跃升发展需要,需大力提升产业链支撑能力。抽水蓄能是电力系统重要的绿色低碳清洁灵活调节电源,合理规划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可为新能源大规模接入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供有效支撑,有利于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发展,对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意义重大。6月2日,由国家能源局组织发布《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这是我国官方发布的首部关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文件,清晰描画了2023-2060年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图,为我国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明确发展道路。《蓝皮书》指出,新型电力系统是以高比例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建设为主要任务,确保能源电力安全,满足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电力需求。我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将以2030年、2045年、2060年为重要时间节点,形成加速转型期、总体形成期、巩固完善期三步走发展路径。新能源开发实现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引导产业由东部向中西部转移。7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通知》指出,绿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绿证核发“全覆盖”对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具有重要意义,还将推进产品碳足迹管理等工作。9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这是首部国家层面指导现货市场设计以及运行的规则,对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推动电力市场化进程具有划时代意义。《规则》根据总体目标,分近期、中远期分解了相关任务。共有三大亮点:一是优化价格结算方式,现货市场全电量以现货市场价格结算;二是探索市场化容量补偿机制,重塑不同业态收入模型;三是市场经营主体放宽,分布式发电、储能和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交易。9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2023版《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电力负荷管理办法》,该办法对深化电力需求侧、负荷侧管理,对推动源网荷储协同互动,保障电力安全稳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10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现货市场建设要求,其中针对各地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时间节点做出了规定。值得关注的是,政策文件中明确了“新能源+储能”将正式进入现货市场,为工商业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提供了具体指引。共有三大亮点,一是明确现货市场结算

试运行时间节点,二是加快区域电力市场建设,三是鼓励储能等新型主体参与电力市场。10月19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被视为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简称CCER)交易重启的标志性事件。《办法》对自愿减排交易及其相关活动的各环节作出规定,明确了项目业主、审定与核查机构、注册登记机构、交易机构等各方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以及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责任,为CCER重启奠定了基础。CCER是通过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碳抵消机制,也是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制度创新。10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方案》提出,将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00个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为全国提供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随着试点的进展,将会涌现出一大批零碳城市和园区,为全国提供实践经验和成功范例。11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对煤电实行两部制电价政策。煤电容量电价的提出正是着眼于能源转型需求,通过调整电价结构来适应煤电机组在电力系统中功能的转变——由电量提供主体转变为容量提供主体。电量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容量电价水平根据煤电转型进度等实际情况逐步调整,充分体现煤电对电力系统的支撑调节价值,更好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为承载更大规模的新能源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是浙能集团所属的专业从事风电、光伏、水电、氢能、储能等可再生能源业务方向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的综合型能源企业。公司的主要产品是电力,截至2023年底,公司控股企业110家,已并网控股装机容量 525.38万千瓦,其中水电 113.22 万千瓦、光伏238.84万千瓦、风电173.32万千瓦,当年新增并网控股装机容量87.57万千瓦。

公司秉承“激水、追风、逐光”的产业发展观,以改善能源结构、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为己任,坚持“区域聚焦、重点突破、购建并举”的发展方针,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为社会提供优质清洁环保的能源产品,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发展,力争打造国内最具成长性的可再生能源企业。2023年5月被国务院国资委评为国企改革“双百企业”。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规模效益优势

公司充分把握国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以及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和高质量发展新特征,以重点区域聚焦发展、以重大项目带动发展、以重要合作伙伴协同发展,充分利用控股股东浙能集团资源,用系统观念和系统方法谋划新能源全产业链发展,“一盘棋”思维、“一直抓”定力和“一根筋”干劲地量质并举开发新能源。

(二)区位资源优势

公司的新能源之路从浙江走向全国的能源富集省份,从“中国水电第一市”浙江丽水,到阳光充足的甘肃、宁夏,到风能资源丰富的新疆、青海和沿海地区,项目遍布全国18个省份。目前公司下属水电、海上风电主要位于浙江省和江苏省,该区域属于我国经济发达地区,电力需求旺盛且消纳能力较好,海上风电项目具有较大的开发潜力;公司下属光伏电站、陆上风电主要位于西北新疆、甘肃、青海和宁夏等省区,是我国太阳能和风能资源较丰富的地区,光伏和陆上风电资源具有较好的开发价值。

(三)多业协同优势

当前公司“风光水”三大产业协同发展格局已正式形成,业务布局完整,水电业务覆盖常规水电和抽水蓄能,风电业务覆盖海上风电和陆上风电,光伏业务覆盖集中式光伏和分布式光伏。从季节要素来看,风能资源与水能资源的季节分布恰好互补;从地域要素来看,光能资源的区域性与水能资源互补;公司水电站所处流域枯水季是公司风电多发的季节;在雨季,风电和光伏发电量减少,水电则是发电高峰期。三大产业协同发展为公司经营效益的稳定增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管控体系优势

公司按照“统筹规划、整体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推进“5+1”管控优化改革。海上风电按照“一套班子、多块牌子”,打造海上风电专业运维团队;2023年成立浙江浙能新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采用“运营总部+区域公司+场站”管理架构,提升全国范围陆上风光电运营项目全寿命周期生产安全管理和经营管理水平,重点提升适应以省为单位的电力市场的能力;水电运营按“一企一策”归口管理,在规范管理中稳步发展壮大;板块管理项目建设加大自主开发建设比例,逐步建立专业化队伍,沉淀基建管理经验。同时,建立专业化电力市场营销团队,高度重视保障性外电力交易、绿电、绿证等交易,做到保量竞价。

(五)人才建设储备优势

公司始终专注于主营业务的持续发展,坚定走专业化道路,汇聚了大批具有交叉学科背景和丰富行业实践经验的优秀人才,构建了公司独特的人才梯队。公司高度重视员工的职业发展,通过专项培训、以赛促培、一线锻炼、岗位轮换等方式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培养新能源行业高水平复合型人才和专业岗位人才,保障各项目的高效建设与安全运营。同时,公司不断创新招才引才机制,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多措并举吸纳优质高校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才加入,进一步加强人才储备,激发人才队伍活力,赋能公司高质量发展。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详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4,523,417,132.954,598,069,021.79-1.62
营业成本2,209,556,350.852,112,672,071.324.59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259,392,536.40241,600,978.897.36
财务费用977,931,217.501,170,636,407.90-16.46
研发费用11,062,329.1220,872,768.14-47.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60,019,850.712,910,649,471.16-15.4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00,687,947.70-5,532,785,439.91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61,210,347.201,213,900,005.5694.51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本期研发项目资金投入同比下降。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年新增在建工程建设,企业通过借款、融资租赁方式取得资金。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度,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4,438,600,663.98元,同比下降1.79%;主营业务成本2,147,135,661.29元,同比增长4.49%。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新能源发电4,405,793,908.732,129,807,620.4451.66-2.294.12减少2.97个百分点
氢能业务13,403,907.6917,328,040.85-29.2880.3185.75减少3.79个百分点
绿证交易业务19,402,847.56100.00501.09不适用不适用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水电业务864,223,649.09461,077,900.5846.65-24.48-4.44减少11.19个百分点
光伏业务1,918,158,110.90870,699,908.2554.615.618.42减少1.17个百分点
风力业务1,623,412,148.74798,029,811.6150.844.855.01减少0.08个百分点
加氢设备业务13,403,907.6917,328,040.85-29.2880.3185.75减少3.79个百分点
绿证交易业务19,402,847.56100.00501.09不适用不适用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华北: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中部36,264,121.3421,634,973.2640.342.9133.60减少13.70个百分点
东北: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东部141,930,314.6283,390,855.4741.2542.1036.61增加2.36个百分点
华东: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福建省,以及台湾省2,032,284,295.151,022,861,392.7649.67-10.08-0.23减少4.97个百分点
华中: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1,006,933.40497,661.2150.58-20.73-19.35减少0.85个百分点
华南: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西南: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258,694,994.15139,176,440.9346.20-19.67-6.26减少7.70个百分点
西北: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西部(阿拉善盟、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鄂尔多斯市)1,968,420,005.32879,574,337.6655.329.299.49减少0.08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1、 东北地区:上年度并购远景绥滨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年中并购,本年全年计算收入成本。

2、 华北地区:本年设备维修费用增加。

3、 氢能设备:本期氢能设备收入增长原因系上年主要为客户提供维修服务,收入、成本较少。本年新增加氢设备生产订单。

4、 绿证交易:上年度仅远景绥滨新能源有限公司等少量公司存在绿证交易,本年绿证交易公司增加。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单位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生产量比上年增减(%)销售量比上年增减(%)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风力发电万千瓦时311,158.27303,485.279.9310.46
水力发电万千瓦时234,646.90230,592.37-21.14-21.03
光伏发电万千瓦时297,361.88289,510.8211.1910.45
氢能业务1.00

产销量情况说明

1、电力生产具有发电、输电、 供电同时进行的特点,因此,不存在库存量。

2、公司部分光伏发电项目属于“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模式的分布式发电项目,上表中销售量包含上网电量及分布式项目直接销售给用户侧的电量。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新能源发电折旧摊销1,692,923,262.8379.491,632,714,949.6979.823.69
人工86,729,299.864.0786,080,676.404.210.75
其他350,155,057.7516.44326,740,385.7915.977.17
氢能业务材料费12,608,183.2272.762,578,342.5227.64389.00
人工4,447,546.9425.676,631,657.8871.09-32.93
其他272,310.691.57118,768.481.27129.28
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水力发电折旧摊销305,075,648.0766.17306,639,806.1563.55-0.51
人工63,459,336.7513.7667,257,192.6913.94-5.65
其他92,542,915.7620.07108,602,253.3522.51-14.79
风力发电折旧摊销637,945,366.7079.94638,048,604.8983.96-0.02
人工14,927,910.791.879,747,804.711.2853.14部分风电公司上年第四季度转入固定资产,本年全年计入成本;本期新增并购风电公司。
其他145,156,534.1218.19112,129,004.5114.7629.45
光伏发电折旧摊销749,902,248.0686.13688,026,538.6585.678.99
人工8,342,052.320.969,075,679.001.13-8.08
其他112,455,607.8712.92106,009,127.9313.206.08本期修理费、专项储备费用增加。
氢能业务材料费12,608,183.2272.762,578,342.5227.64389.00本年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购买材料用于加氢设备生产
人工4,447,546.9425.676,631,657.8871.09-32.93部分职工调整岗位调整
其他272,310.691.57118,768.481.27129.28本年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用于加氢设备生产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于2023年12月通过购买方式取得浙江广胜新能源有限公司51.00%股权,购买日为2023年12月1日;

2、 公司于2023年12月通过购买方式取得五家渠海天达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00.00%股权,购买日为2023年12月31日;

3、 公司于2023年11月通过购买方式取得杭州新太新能源有限公司100.00%股权,购买日为2023年11月1日;

4、 公司于2023年1月新设成立子公司浙江浙能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5、 公司于2023年1月新设成立子公司浙能景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6、 公司于2023年2月新设成立子公司甘肃浙能陇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7、 公司于2023年2月新设成立子公司琼海耀辰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8、 公司于2023年2月新设成立子公司常山绿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9、 公司于2023年4月新设成立子公司浙江浙能浦江抽水蓄能有限公司;10、公司于2023年7月新设成立子公司浙江浙能新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1、公司于2023年7月新设成立子公司浙能(那曲)新能源有限公司;

12、公司于2023年7月新设成立子公司杭州浙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67,220.34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82.73%;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0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393,788.3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90.02%;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131,656.3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0.1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管理费用259,392,536.40241,600,978.897.36
财务费用977,931,217.501,170,636,407.90-16.46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11,062,329.12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11,062,329.12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0.24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37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4.38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学历结构类别学历结构人数
博士研究生0
硕士研究生4
本科25
专科8
高中及以下0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年龄结构类别年龄结构人数
30岁以下(不含30岁)2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18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12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5
60岁及以上0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3,788,574,256.494,331,286,152.99-12.53
2、经营活动现金流出1,328,554,405.781,420,636,681.83-6.48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60,019,850.712,910,649,471.16-15.4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投资活动现金流入369,582,020.52738,255,486.67-49.94公司上年减持钱江水利股票现金流入。
2、投资活动现金流出5,170,269,968.226,271,040,926.58-17.55
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00,687,947.70-5,532,785,439.91不适用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筹资活动现金流入12,037,204,068.5212,796,234,940.17-5.93
2、筹资活动现金流出9,675,993,721.3211,582,334,934.61-16.46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2,361,210,347.201,213,900,005.5694.51年新增在建工程建设,企业通过借款、融资租赁方式取得资金。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合并利润表项目本期数该项目金额占本期利润总额比例(%)情况说明
其他收益7,266,204.450.66对利润影响较少
投资收益281,004,603.1125.34主要为出售浙江浙晶光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5,797,786.34不适用对利润影响较少
信用减值损失-171,314,523.76不适用主要为公司对可再生能源补贴部分应收账款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9,544,979.32不适用对利润影响较少
营业外收入3,395,041.920.31对利润影响较少
营业外支出5,262,229.210.47对利润影响较少

(二)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2,423,121,269.784.582,409,353,752.215.160.57
应收票据5,415,795.570.0137,851,583.840.08-85.69本期到期承兑票据较多
应收账款7,502,362,869.3114.176,189,352,803.5113.2721.21
应收款项融资6,300,000.000.0133,021,769.320.07-80.92本期到期承兑票据较多
其他应收款86,502,186.570.1684,046,211.590.182.92
存货8,525,208.530.026,408,310.840.0133.03采购资产用于资产维修
其他流动资产835,671,402.341.58722,725,150.301.5515.63
长期股权投资3,233,937,523.996.112,874,368,163.076.1612.51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444,798,266.040.84291,856,464.110.6352.40一:本期新增投资债务性投资1.9亿元;二:本期减持浙江浙晶光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性房地产677,598.800.00752,196.830.00-9.92
固定资产32,702,013,464.5861.7829,699,282,269.8463.6510.11
在建工程3,439,875,121.266.502,501,050,178.195.3637.54本期工程投入增加以及外购在建项目五家渠海天达公司
使用权资产285,835,373.920.54271,425,071.190.585.31
长期待摊费用16,663,740.210.0316,785,334.530.04-0.72
递延所得税资产161,147,767.720.30117,603,081.170.2537.03根据准侧解释第16号对新租赁准则确认递延税所得税资产
短期借款1,444,526,533.342.732,381,197,165.325.10-39.34本期归还借款增加
应付账款1,718,206,810.623.251,369,444,101.682.9425.47
应交税费191,544,367.560.36161,636,981.750.3518.50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其他应付款1,052,597,999.091.99659,705,463.211.4159.56一是本期新增应付项目公司股转款;二是本期新增应付股利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880,088,420.447.332,759,198,379.225.9140.62应付债券一年内到期转入
其他流动负债0.001,268,806.320.00-100.00待转销项税额转回
长期借款23,053,184,754.1343.5520,666,305,104.1844.2911.55
应付债券0.00298,403,886.930.64-100.00应付债券一年内到期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194,179,389.080.37193,230,418.010.410.49
长期应付款2,747,912,908.925.193,520,453,850.107.55-21.94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4,206,258.40住房资金和土地复垦保证金
应收账款6,803,151,368.45借款质押、融资租赁公司借款质押
固定资产9,590,192,266.37借款抵押、融资租赁公司借款抵押
无形资产33,577,164.91借款抵押
在建工程1,784,225,620.33融资租赁公司借款抵押
其他非流动资产959,200.00五年期定期存款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部分。

电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报告期内电量电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发电量(万千瓦时)上网电量(万千瓦时)售电量(万千瓦时)外购电量(如有)(万千瓦时)上网电价(元/兆瓦时)售电价(元/兆瓦时)
经营地区/发电类型今年上年同期同比今年上年同期同比今年上年同期同比今年上年同期同比今年今年
省/直辖市
华东
风电151,983.66151,381.820.40147,056.23146,190.010.59147,056.23146,190.010.59725.98725.98
水电110,095.27149,468.61-26.34108,874.66147,908.15-26.39108,874.66147,908.15-26.39556.33556.33
光伏发电49,198.0348,357.091.7448,225.4747,444.801.6548,225.4747,444.801.65744.39744.39
西南
风电
水电124,551.63148,085.21-15.89121,717.71144,074.78-15.52121,717.71144,074.78-15.52212.54212.54
光伏发电
西北
风电104,856.0789,525.9917.12103,309.6087,276.0518.37103,309.6087,276.0518.37402.63402.63
水电
光伏发电239,823.78211,346.8813.47233,131.95207,101.5912.57233,131.95207,101.5912.57665.92665.92
华北
风电
水电
光伏发电8,212.197613.497.868,027.057441.167.878,027.057,441.167.87451.77451.77
华中
风电
水电
光伏发电127.88123.783.31126.35127.29-0.74126.35127.29-0.74796.94796.94
东北
风电54,318.5442,151.1328.8753119.4441276.9328.6953,119.4441,276.9328.69267.19267.19
水电
光伏发电
合计843,167.05848,054.00-0.58823,588.46828,840.76-0.63823,588.46828,840.76-0.63

2. 报告期内电量、收入及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发电量(万千瓦时)同比售电量(万千瓦时)同比收入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火电
风电311,158.279.93%303,485.2710.46%16.2315.484.84折旧费、职工薪酬运维费、修理费燃料费等7.9836.127.635.975.00
水电234,646.90-21.14%230,592.37-21.03%8.6411.44-24.48折旧费、职工薪酬运维费、修理费燃料费等4.6120.864.8222.81-4.36
光伏发电297,361.8811.19%289,510.8210.45%19.1818.165.62折旧费、职工薪酬运维费、修理费燃料费等8.7139.428.0338.018.47
其他
外购电(如有)
合计843,167.05-0.58%823,588.46-0.63%44.0545.08-2.28-21.3096.4020.4596.794.16

3. 装机容量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截至 2023 年底,公司已并网控股装机容量 525.38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 113.22 万千瓦、占比 21.55%,风电装机 173.32 万千瓦、占比 32.99%,光伏装机 238.84 万千瓦、占比 45.46%。

单位:万千瓦

所在区域总装机水电装机风电装机光伏装机
浙江183.1779.4261.4742.28
四川33.833.8
江苏39.2130.29.01
宁夏321220
新疆86.724.762
青海40.9519.9521
甘肃851075
河北33
内蒙古22
江西2.212.21
安徽1.741.74
湖南0.140.14
山东0.460.46
黑龙江1515
合计525.38113.22173.32238.84

4. 发电效率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境内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完成1,812小时,同比减少128小时。其中水电2,069小时,同比减少445小时;风电2,279小时,同比增加11小时;光伏1,379小时,同比增加1小时。

5. 资本性支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预算数本报告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资金来源项目进度
格尔木浙新能光伏项目225,131,900.004,746,718.02200,460,448.76自筹和贷款2023年7月转固
浙新能源智能管控平台松阳分中心31,200,000.00--14,464,405.00自筹建设中
浙能宁东基地光伏产业园15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641,762,300.00276,453,687.90732,540,971.50自筹和贷款2023年5月转固
浙能台州1号海上风电3,984,937,500.002,609,356,167.153,434,536,968.18自筹、募股资金和贷款2023年12月转固
浙能国综莎车县1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544,660,000.0081,029,840.60454,413,951.66自筹和贷款建设中
丹阳市陵口镇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30,043,700.0095,111,881.81206,760,906.81自筹和贷款建设中
浙能城投乌尔禾100MW光伏发电项目500,803,300.00221,512,848.21398,611,812.08自筹和贷款建设中
格尔木港青公司乌图美仁5万千瓦平价光伏项目250,381,648.605,946,090.19197,677,600.50自筹和贷款2023年5月转固
“农业+新能源”100MW光伏项目422,300,000.00247,890,495.81295,298,274.75自筹和贷款建设中
浙能国综塔什库尔干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271,170,000.00183,167,747.55221,245,720.48自筹和贷款建设中
浙能博乐市50MW风电项目332,288,400.0092,143,627.89138,798,199.06自筹和贷款建设中
延陵镇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820,439,500.00665,496,547.99669,038,930.34自筹和贷款建设中
浙能嘉黎县仓康村 50MW 光储项目282,256,400.00191,376,511.63191,376,511.63自筹和贷款建设中
托浪岗49MW、二牧场48MW分散式风电项目562,344,600.00526,478,088.48526,478,088.48自筹和贷款建设中
浙能宁东基地光伏产业园50M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2,614,000,000.00133,287,382.47133,287,382.47自筹和贷款建设中

6. 电力市场化交易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上年度同比变动
市场化交易的总电量361,121.92382,031-5.47%
总上网电量823,588.46828,840.76-0.63%
占比43.85%46.09%

注:(1)上表电量单位为万千瓦时。

7. 售电业务经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 年,公司全年完成售电量 823,588.46万千瓦时。公司各项售电业务有序推进,售电量稳步增长:年内在甘肃、新疆、宁夏、内蒙古、青海、浙江、山东、湖南、江西、安徽、河北、江苏、四川、黑龙江等 14 个省份实际开展交易。本年度海上风电项目浙江浙能临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陆上光伏项目浙能绿能新能源(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有限公司增效明显。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外投资企业主要为风力发电和水力发电等以新能源行业为主要投资方向的投资主体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层面的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3,233,937,523.99元,占期末总资产的比例 6.11%,主要为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本期公司新增对浙江松阳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和酒泉浙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投资,追加对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和浙江衢江抽水蓄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投资。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主要业务标的是否主营投资业务投资方式投资金额持股比例是否并表报表科目(如适用)资金来源合作方(如适用)投资期限(如有)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预计收益(如有)本期损益影响是否涉诉披露日期(如有)披露索引(如有)
浙江浙能浦江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水力发电新设1,040,000,00065%长期股权投资自有资金浦江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设立完成-30,400.002023年4月19日公告编号:2023-012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22、在建工程”。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期初数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计提的减值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赎回金额其他变动期末数
应收款项融资33,021,769.32-26,721,769.326,300,000.00
浙江浙晶光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8,113,958.597,486,127.9430,347,378.56-7,766,580.03
嘉兴穗禾浙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1,995,882.305,052,113.668,858,936.4277,047,995.96
兰溪源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1,941,930.72-7,091,900.00-5,149,969.2824,850,030.72
甘肃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676,692.50676,692.50
三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49,128,000.00-3,758,000.00-3,758,000.00145,370,000.00
合计324,878,233.43-5,797,786.347,437,095.080.0030,347,378.56-34,488,349.35254,244,719.18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私募基金名称截至报告期末已投资金额是否涉及控股股东、关联方会计核算科目报告期损益
克拉玛依绿能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企业180,000,000.00长期股权投资8,208,678.04
浙江浙晶光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7,766,580.03
嘉兴穗禾浙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8,189,059.5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5,052,113.66
兰溪源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0,000.00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7,091,900.00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新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持有的浙江浙晶光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份额及浙江浙晶能源发展有限公司0.01%股权,公司持有浙江浙晶光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875%有限合伙份额转让价格为28,955,781.70元,浙江新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浙江浙晶光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125%普通合伙份额转让价格为1,303,561.64元,浙江新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浙江浙晶能源发展有限公司0.01%股权转让价格为64,932.03元。晶科电力有限公司和芜湖市晶晃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竞得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披露的《浙江新能关于挂牌转让股权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和2023年9月21日披露的《浙江新能关于挂牌转让股权投资基金份额的补充公告》。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主要业务期末总资产期末净资产本期营业收入本期净利润
北海公司水力发电3,500,449,621.802,017,136,671.26443,843,087.9899,762,073.08
华光潭公司水力发电408,883,091.07185,448,607.1380,384,410.8352,169.45
江苏双创公司风力发电5,117,150,029.101,280,137,861.96519,882,465.8962,975,601.96
清能发展公司投资管理12,686,116,561.264,383,862,357.081,632,126,402.19364,996,806.38
青海青发公司投资管理2,495,118,021.86784,165,139.30241,438,850.7537,520,699.76
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风力发电6,744,199,844.781,604,685,916.84727,855,426.72191,950,436.70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水力发电7,651,791,490.683,033,145,629.802,222,195,215.35283,451,588.48
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水力发电2,464,021,463.921,824,540,937.56504,297,435.0679,181,255.86
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水力发电1,914,791,827.981,768,219,589.111,728,128,202.11351,898,160.80
华东桐柏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水力发电1,183,926,191.701,054,345,593.601,026,164,257.03109,786,431.59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结构化主体名称出资方名称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比例出资人性质控制权方式收益分配方式结构化主体对上市公司的支持情况
克拉玛依绿能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企业浙江新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000.50%普通合伙人修改合伙协议、决定合伙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组织形式的变更、决定合伙企业提前解散、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决定将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决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提前终止或延长、免除或减轻违约合伙人的违约责任、决定合伙企业非现金财产分配等事项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作出决议,其他事项须经由实缴出资额达到实缴出资总额五分之四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作出决议。合伙企业因投资项目进行利润分合伙企业因投资项目进行利润分配或投资项目退出等产生的项目投资收入,在支付合伙费用并根据本协议预留足够支付合伙费用、承担合伙企业相关债务和义务的金额后的余额(“可分配收入”),由基金管理人在合伙企业取得该等可分配收入六十(60)个工作日内,根据基金管理人制定且经普通合伙人同意的收益分配方案,按照各合伙人截至各分配时点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不存在结构化主体向浙江新能提供融资、商品或劳务等情况
克拉玛依金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000.50%普通合伙人
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179,000,000.0089.50%有限合伙人
克拉玛依城市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19,000,000.009.50%有限合伙人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1.2024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预测

国家能源局在2024年1月份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形势分析会上指出,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提出10周年,做好2024年工作意义重大。按照主管部门部署,在2024年,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要按期建成投产,本地消纳项目建设要快速、有序发展。此外,能源主管部门将抓好新能源发展要素保障,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做好政策供给,建立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长效机制。电力消费方面,预计2024年全国电力消费平稳增长。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终端用能电气化等因素,根据不同预测方法对全社会用电量的预测结果,预计2024年全年全社会用电量9.8万亿千瓦时,比2023年增长6%左右。预计2024年全国统调最高用电负荷14.5亿千瓦,比2023年增加1亿千瓦左右。电力供应方面,预计2024年新投产发电装机规模将再超3亿千瓦,新能源发电累计装机规模将首次超过煤电装机规模。在新能源发电持续快速发展的带动下,预计2024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将再次突破3亿千瓦,新增规模与2023年基本相当。2024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预计达到32.5亿千瓦,同比增长12%左右。火电14.6亿千瓦,其中煤电12亿千瓦左右,占总装机比重降至37%。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合计18.6亿千瓦,占总装机的比重上升至57%左右;其中,并网风电5.3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7.8亿千瓦,并网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装机规模将超过煤电装机,占总装机比重上升至40%左右,部分地区新能源消纳压力凸显。预计2024年迎峰度夏和迎峰度冬期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总体紧平衡。电力供应和需求,以及气候的不确定性等多方面因素交织叠加,给电力供需形势带来不确定性。综合考虑电力消费需求增长、电源投产等情况,预计2024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总体紧平衡。迎峰度夏和迎峰度冬期间,在充分考虑跨省跨区电力互济的前提下,华北、华东、华中、西南、南方等区域中有部分省级电网电力供应偏紧,部分时段需要实施需求侧响应等措施。

(以上数据来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2.“十四五”电力行业格局与趋势

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为我国“十四五”能源发展和改革提供了行动纲领。《规划》提出“要壮大清洁能源产业,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促进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随着我国新型电力系统的构建,传统电力系统物质基础、技术基础等都将发生系统性变革,电力行业发展进入关键转型期,既面临保障电力稳定供应等多方面挑战,也迎来行业繁荣发展重要机遇。

3.可再生能源发展趋势分析

《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指出,要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深入落实双碳目标任务,多措并举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优化完善产业发展政策,以能源绿色发展支撑美丽中国建设。

一是巩固扩大风电光伏良好发展态势。稳步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有序推动项目建成投产。统筹优化海上风电布局,推动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稳妥有序推动海上风电向深水远岸发展。做好全国光热发电规划布局,持续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因地制宜加快推动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在条件具备地区组织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开展全国风能和太阳能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

二是稳步推进水电开发建设。编制主要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规划,制定长江流域水电开发

建设方案。有序推进重大水电工程前期工作。

三是持续完善绿色低碳转型政策体系。科学优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印发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并落实到重点行业企业,以消纳责任权重为底线,以合理利用率为上限,推动风电光伏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绿证全覆盖和应用拓展,加强绿证与国内碳市场的衔接和国际认可,进一步提高绿证影响力。修订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持续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提升试点工作。研究光伏电站升级改造和退役有关政策。制定实施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促进抽水蓄能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双碳”目标和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新要求,充分把握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和高质量发展新特征,抢抓机遇,勇担使命,努力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公司牢牢立足浙江建设“重要窗口”、“共同富裕示范区”政治定位,强化省内外联动、坚持收购自建并举、风光水协作,塑造“本省为基、区域辐射、海陆同增、全域广布”新格局,奋力打造国内最具成长性的新能源上市企业。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4 年浙江新能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9次调研指导集团重要指示精神,锚定“双碳”目标和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新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全面聚焦“项目开拓、安全保障、经营效益、改革创新、党建引领”五位一体提升,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目标,为推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凝聚新动能。

2024年公司将着力做好以下五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聚焦项目开发建设,提升市场资源获取能力

始终坚持项目开发建设第一要务,坚持“区域聚焦、重点突破、购建并举”的开发方针,进一步聚焦重点区域、聚焦产业协同,统筹推进项目有序开发。

二、聚焦安全保障能力,夯实企业长存稳固基石

全面掌握安全主动权,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以更严的安全责任守住企业发展生命线。

三、聚焦经营管理效益,推动资源要素优化配置

加强企业现代治理,提升资产运营效益,打造精强人才梯队,着力提升企业经营绩效,坚持降本增收,盘活存量资源,实现人才强企,共同凝聚企业高质量发展合力。

四、聚焦深化改革创新,激活企业革新发展动力

以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为重点,不断推进高水平改革,优化体制机制,注重科技数字赋能,不断激发创新活力。

五、聚焦党建思想引领,加强管党治党政治保障

强化科学理论指引,深挖习近平总书记9次调研指导集团重要讲话精神“富矿”,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做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进一步推动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政策风险

“双碳”目标之下,新能源开发的外部环境多变,行业政策不断更新,行业竞争愈渐激烈,对公司快速提升装机规模和占比,实现“十四五”规划装机目标带来压力。同时新能源行业已进入平价及竞价时代,过热的行业竞争以及产业链上游的价格波动,可能对公司项目投资收益率带来不确定性影响。

2、电力市场风险

随着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全国电力市场正在加快建设,各省纷纷制定并推出各自的电力交易规则,绿电绿证、辅助服务等交易品种日趋完善,发电企业参与电力交易的比例将持续提升。随着新能源发电项目在电力交易中的活跃度不断提高,以及市场规则的持续演进,将考验企业电力交易能力,进而对公司的售电量、交易电价等经营指标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3、电力消纳风险

公司目前运营的光伏电站和陆上风电项目主要位于我国西北地区,虽然西北地区太阳能、风能资源丰富,但是电力需求有限,兼有电网远距离输送能力有限等不利因素,西北地区一直存在弃光、弃风的现象。近年来,随着大量新增风光电项目的投产,局部区域出现消纳和送出能力不足导致的限电比率上升,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税收政策及可再生能源补贴风险

根据目前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公司及下属部分子公司享有不同程度的税收优惠。如果未来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或法律法规出现变动,公司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出现调整或取消,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另外,目前公司的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余额仍然较大,若补贴电费回收持续滞后,将会对公司资金流动性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生产安全风险

随着公司新建项目数量不断增加,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人身伤害、设备设施损毁、火灾、交通运输事故(包括车辆与船舶)等突发事件,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电力生产过程中,部分技改、检修等作业也存在着触电、机械伤害等安全风险,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新能源项目建设过程中,参建单位多,工作面多且广,部分项目工序复杂,可能导致公司项目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不能如期达产,对公司投资和收益带来不利影响。

6、不可抗力风险

自然条件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财产和盈利存在因自然条件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而遭受损失的可能,如地震、泥石流等重大地质灾害可能破坏发电设施,造成公司财产损失,并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旱灾、雪灾、冰灾、洪灾、沙尘暴等严重异常气象灾害不仅可能破坏公司的发电设施,而且也会对公司利用水、风、光等自然资源发电带来不利影响。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强化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目前公司治理结构的实际情况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1、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审议事项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积极为股东参加会议提供便利,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股东大会提案审议符合法定程序,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关联股东在表决时实行回避制度,保证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名、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董事,董事会的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细则;公司董事能够勤勉尽责履行义务,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积极参加有关培训,按时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并行使表决权。

3、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名、选举监事,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职工监事,监事会的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公司监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规章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积极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参与公司重要决策会议,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4、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的重大事项,并做好信息披露前的保密工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确保所有股东以平等的机会获知公司公告的信息,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和经营自主能力,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报告期,公司重大决策由公司独立作出和实施,没有发生控股股东越过股东大会干预公司决策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为解决因浙能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开展的小规模新能源项目建设带来的同业竞争问题,包括6个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10个分布式发电项目,公司已与有关各方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标的资产的生产经营权、物资管理权、人事管理权等,双方按年度结算委托经营费。通过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公司与相关方对标的资产的经济利益进行了清晰的划分,能有效避免经济利益、商业机会让渡风险,公司可以对标的资产的日常经营进行管控,避免关联方实际开展新能源项目业务,避免其损害公司利益,能够有效解决同业竞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资委有关文件要求,浙江省水资源水电管理中心直属企业浙江省水电实业公司于2022年无偿划转至浙能集团全资子公司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本次划转后,为进一步履行IPO时出具的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针对未来可能存在的潜在同业竞争问题,浙能集团作出了新的承诺,该承诺仅是对本次水电实业划转事宜出具的更新的、专项的承诺,未对此前《同业竞争承诺函》进行变更,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有利于确保切实解决同业竞争,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接收浙江省水电实业公司无偿划转及新增避免潜在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和《关于控股股东接收浙江省水电实业公司无偿划转及新增避免潜在同业竞争承诺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3月30日www.sse.com.cn2023年3月31日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5月29日www.sse.com.cn2023年5月30日详见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12月28日www.sse.com.cn2023年12月29日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张坚群董事长562022.10.122025.10.11010,00010,000集中竞价方式增持83.27
章良利副董事长582022.10.122025.10.11000/53.91
陆林海董事452024.4.242025.10.11000/0
总经理2024.3.62025.10.11
周永胜董事442020.9.112025.10.11000/0
杜云华董事472023.12.282025.10.11000/0
贺元启职工代表董事492022.10.122025.10.11000/108.24
张国昀独立董事482019.10.242025.10.11000/8
徐锡荣独立董事622019.10.242025.10.11000/8
孙家红独立董事452019.10.242025.10.11000/8
刘柏辉监事542024.4.242025.10.11000/0
余功贤监事372024.4.242025.10.11000/0
陆勤丰职工代表监事552019.06.162025.10.11000/58.25
王可华副总经理572022.12.132025.10.11010,00010,000集中竞价方式增持62.38
周斌副总经理542022.12.132025.10.1105,0005,000集中竞价方式增持61.06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张利副总经理452022.12.132025.10.11010,00010,000集中竞价方式增持88.97
董事会秘书2019.06.162025.10.11
杨立平财务总监522019.07.222025.10.11020,00020,000集中竞价方式增持96.85
林咸志董事(离任)582022.10.122024.4.1000/127.59
总经理(离任)2022.10.122024.02.28
周慎学监事会主席(离任)592022.12.292024.4.24000/62.24
孙永浩监事(离任)462022.10.122024.4.24000/0
张敏娜副总经理(离任)552022.01.242023.8.10000/87.57
骆红胜董事(离任)442020.06.272023.12.8000/0
求晓明总工程师(离任)602019.06.162023.01.11000/53.92
合计/////055,00055,000/968.25/

注:1.周慎学于2024年4月辞去监事职务。

2.孙永浩于2024年4月辞去监事职务。

3.林咸志于2024年2月辞去总经理职务、于4月辞去董事职务,赴浙江能源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监事会主席职务。

4.张敏娜于2023年8月辞去副总经理职务,2023年11月退休。

5.求晓明于2023年1月辞去总工程师职务。

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张坚群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浙能镇海燃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浙江新能董事长、党委书记。
章良利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发电厂副总工程师,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温州燃机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浙江浙能嘉兴(嘉华)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浙江新能副董事长,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书记,浙江浙能浦江抽水蓄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书记。
陆林海研究生学历,经济师、高级政工师。历任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浙江浙石油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浙江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舟山市普陀区委常委、副区长(挂职),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政治工作部主任、办公室主任。现任浙江新能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周永胜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主管,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党委委员、总会计师。现任浙江新能董事,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杜云华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溪洛渡电厂运行部副主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葛洲坝电厂运行部主任,党委委员、副厂长兼总工程师、生产管理部主任。现任浙江新能董事,长江电力销售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副总裁(副主任)(主持工作)。
贺元启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工程师。曾先后就职于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温州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挂职)、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浙能长兴新能源有限公司、五家渠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浙江浙能富阳常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等单位。现任浙江新能职工代表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张国昀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会计师(ACCA)、国际内审师。现担任浙江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理事、浙江省财政厅正高级会计师评委、浙江省管理会计委员会委员、浙江高校教指委委员、浙江大学研究生教指委委员。现任浙江新能独立董事。
徐锡荣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先后任职于河海大学设计院、水科所,2000年至今任职于河海大学水利水电学院,期间担任水利水电实验中心副主任、河流及泥沙研究所副所长等职务。现任浙江新能独立董事。
孙家红博士研究生学历,副研究员。曾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进行经济学博士后研究工作,2011年至今任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现任浙江新能独立董事。
刘柏辉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浙江天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副总经理,浙江兴源投资有限公司计划经营部主任,浙江浙能天然气运行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战略管理与法律部副主任、机关党委委员。现任浙江新能监事,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战略管理与法律部主任。
余功贤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审计师。历任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资金部副经理,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主
任、投资发展部副主任、证券投资部副主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风控(综合监督)部业务管理一级。现任浙江新能监事,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风控(综合监督)部主管。
陆勤丰大学本科学历,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历任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发展部副主任、战略发展部副主任、人力资源部副主任、审计部主任,浙江新能监察审计室、纪检审计室、纪检审计风控(综合监督)室主任。现任浙江新能职工代表监事、项目开发部高级经理(四川区域工作组组长)。
王可华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发展部副主任、主任。现任浙江新能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总支委员。
周斌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天然气石油分公司生产工程安全部副主任,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管理部主任、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浙江浙能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现任浙江新能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张利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副主任、主任,浙江新能证券事务部主任。现任浙江新能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
杨立平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工程师、馆员(档案)。历任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主任助理、副主任,财务产权部副主任、主任。现任浙江新能党委委员、财务总监。
林咸志 (离任)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浙江浙能水电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浙江浙能华光潭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副总经理、董事长、党总支书记,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浙江浙能临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浙江新能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浙江能源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党委委员。
周慎学 (离任)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发电厂副厂长、党委委员,浙江浙能台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浙江浙能航天氢能技术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浙江新能监事会主席、党委委员。现任浙江新能首席顾问。
孙永浩 (离任)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历任浙江省能源集团公司财务部主管,浙江省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浙江省成品油贸易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江新能监事。现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书记。
张敏娜 (离任)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浙江浙能兴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计划经营部副主任、主任、副总经济师,浙江新能总经济师、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23年11月退休。
骆红胜 (离任)硕士研究生学历,四级律师。历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主管、主任经济师,浙江新能董事。现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副主任。
求晓明 (离任)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副院长,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可再生能源分公司总工程师,浙江新能总工程师、资深顾问。2023年5月退休。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骆红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副主任2022.08-
陆林海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22.082024.02
孙永浩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书记2021.09-
刘柏辉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战略管理与法律部主任2023.08-
余功贤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风控(综合监督)部主管2023.0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张坚群浙江省白马湖实验室有限公司董事2022.09-
张坚群浙江浙能新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082024.03
张坚群江苏双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092023.10
张坚群东台双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092023.10
张坚群浙能集团甘肃有限公司董事2024.01-
章良利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书记2022.08-
章良利浙江浙能浦江抽水蓄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书记2023.03-
周永胜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2.11-
周永胜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2020.06-
周永胜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0.06-
周永胜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董事2020.12-
周永胜浙江天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062023.11
杜云华长江电力销售有限公司副总裁2022.09-
杜云华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052026.05
贺元启五家渠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072023.09
贺元启华东桐柏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董事2017.012023.07
责任公司
贺元启浙江浙能富阳常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2.06-
张国昀恒业智能驱动(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03-
张国昀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09
张国昀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05
张国昀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032024.02
张国昀杭州萧山东熙智诚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部经营者2019.08-
张国昀上海宝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03
徐锡荣河海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副教授1999.06-
孙家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2011.07-
孙永浩浙江省成品油贸易有限公司董事2020.012023.04
孙永浩浙江天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2.04-
孙永浩同煤浙能麻家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23.10
陆勤丰金昌清能电力有限公司监事2017.112023.09
陆勤丰浙江松阳浙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022023.09
陆勤丰浙江衢江抽水蓄能有限公司监事2018.11-
陆勤丰浙江新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9.07-
陆勤丰浙能松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监事2019.07-
陆勤丰浙江清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职工监事2020.042023.08
陆勤丰广西永福浙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02-
王可华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总支委员2021.07-
王可华河北新华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08-
王可华张北巨人能源有限公司董事2021.08-
王可华浙江浙能高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董事2022.11-
王可华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董事2020.042023.06
王可华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董事2021.12-
王可华温州燃机发电有限公司董事2018.072023.11
王可华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董事2019.08-
王可华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3.11-
王可华华东桐柏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3.09-
张利浙江龙川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10.032023.05
张利丽水玉溪水利枢纽有限责任董事2018.03-
公司
张利云和县石塘水电站副董事长2018.072023.04
张利杭州临安青山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08-
张利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董事2022.09-
张利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24.01-
张利浙江清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23.05-
张利浙江浙能华光潭水力发电有限公司董事2023.08-
杨立平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董事2019.10-
杨立平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20.01-
杨立平浙江清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20.042023.05
杨立平浙江浙能富阳常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2.06-
杨立平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监事2022.09-
杨立平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09-
杨立平浙江浙能高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2.11-
林咸志浙江能源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党委委员2024.02-
林咸志浙江清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09-
林咸志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2.09-
骆红胜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董事2020.06-
骆红胜浙江浙能华光潭水力发电有限公司董事2020.062023.07
骆红胜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1.09-
骆红胜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0.06-
骆红胜浙江省浙能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2020.062023.10
骆红胜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0.062023.02
骆红胜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董事2020.062023.10
骆红胜浙江富兴电力燃料有限公司董事2020.06-
骆红胜浙江天然气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董事2021.03-
骆红胜同煤浙能麻家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3.03-
骆红胜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03-
张敏娜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0.092024.02
张敏娜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21.082024.02
在其他

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根据公司《企业经营者绩效考核与薪酬核定管理办法》及相关薪酬制度,结合年度企业、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核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报董事会履行决策程序。独立董事的报酬按照股东大会确定的标准执行。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第一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考核及2023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根据公司《企业经营者绩效考核与薪酬核定管理办法》及相关薪酬制度,结合年度企业、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核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独立董事的报酬按照股东大会确定的标准执行。股东派出的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任何报酬。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依据上述规定按时发放。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此处金额与“(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薪酬合计数一致。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变动原因
骆红胜董事离任工作变动
杜云华董事选举工作变动,新任
林咸志董事、总经理离任工作变动
陆林海董事、总经理选举、聘任工作变动,新任
刘柏辉监事选举工作变动,新任
余功贤监事选举工作变动,新任
周慎学监事会主席离任工作变动
孙永浩监事离任工作变动
张敏娜副总经理离任退休离任
求晓明总工程师离任退休离任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事项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与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财务公司所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到期后未及时履行相关审议披露程序,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对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3〕0042号) ,对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财务负责人予以监管警示。2023年3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时任总经理、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财务负责人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3月14日详见公司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4月18日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4月24日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4月27日详见公司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5月8日详见公司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8月29日详见公司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10月26日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12月12日详见公司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六)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张坚群887003
章良利887003
林咸志887003
贺元启887002
骆红胜776002
周永胜888002
张国昀888003
徐锡荣887003
孙家红887003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8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0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7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1

(七)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成员姓名
审计委员会张国昀、徐锡荣、孙家红
提名委员会徐锡荣、孙家红、章良利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孙家红、张国昀、林咸志(离任)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张坚群、林咸志(离任)、骆红胜(离任)、周永胜、徐锡荣

(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3年3月9日审议《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项议案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2023年3月30日审议《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1项议案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2023年4月17日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10项议案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2023年8月19日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3项议案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2023年10月16日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1项议案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2023年12月7日审议《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1项议案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十一)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3年12月7日审议《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项议案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十二)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3年4月17日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考核及2023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2023年8月19日审议《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3年度业绩目标责任书的议案》1项议案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十三) 报告期内战略与考核委员会召开0次会议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十四)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150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695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845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77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295
销售人员241
技术人员84
财务人员49
行政人员176
合计845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研究生及以上110
大学本科535
大学专科165
其他35
合计845

(十五)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行以岗位为基础,以效益、效率和市场为导向的收入分配体系,通过不断完善收入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强化激励,规范分配,形成了与公司发展战略和薪酬战略相适应的工资总额管理制度,实现薪酬收入能增能减,有效提升企业薪酬的外部竞争力和内部公平性。员工薪酬本着“以岗定薪、按绩取酬”的原则确定,与公司经营效益和个人业绩挂钩,形成了科学、合理、有效且适应行业特点的分配激励机制。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并执行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带薪休假、健康疗养、定期体检等制度规定。

(十六)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紧密结合发展战略和年度重点工作制定培训计划,致力于打造全方位的人才培养体系,充分利用浙能系统培训资源,通过专业技能培训、领导力培训、知识技能竞赛、导师带徒、 轮岗锻炼、继续教育等多种方式渠道,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方位的培训,不断提升员工综合素质,重点加大经营管理、项目开发、生产建设等方面人才的储备培养力度,持续优化人才结构和梯队建设,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和人力资源保障。

(十七)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947.73万元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已结合公司情况,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完善了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并制订《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度)中明确:公司应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合并报表口径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按照法定顺序分配利润的原则,坚持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满足利润分配的条件,在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

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按合并报表口径)。

2、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方案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2,404,675,32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9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6,403,532.42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7月6日实施完毕。 3、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分红人民币0.07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404,675,32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8,327,272.68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6.84%。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是 □否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是 □否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是 □否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是 □否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是 □否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

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0.7
每10股转增数(股)0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68,327,272.68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27,154,547.19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26.84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0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168,327,272.68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26.84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行经营责任制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分工,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的导向,确定考核内容及指标。考核期末开展业绩考核工作,相关考核意见报董事会履行决策程序。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运行情况良好,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特别是针对信息披露、关联交易等事项做了进一步的内控提升。通过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分析与评价,有效防范了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促进了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提升了风险管理能力。公司针对投资活动、融资活动、销售业务、新能源补贴、关联交易,对外信息披露进行了重点分析,分析结果显示公司重要活动建立了完善的内控控制制度,且按照内控流程执行,不存在重大风险。后续公司将不断完善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本年报同时披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有序实施“5+1”管控优化改革,按照“集约化、专业化、市场化”原则,嘉兴、嵊泗、东台三个海上风电完成整合,步入平稳过渡阶段;陆上风光电项目完成整合,运营管理公司正式注册成立并实体化运行,通过管控架构与管控机制的优化创新,有效增强企业管

理效率。扎实推进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充分落实所属企业董事会重要职权,加强“三会”、参股管理等内控制度建设,明晰授放权体系,及时跟踪重大决策事项执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聚焦对子公司的内部管理控制与协同,持续优化经营考核机制,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整体战略目标,分解至各子公司,子公司须按时按质完成;建立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加强对各子公司重要岗位人员的选用、任免和考核,提高子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同时,以全面预算为抓手,提升财务预警能力,注重财务数据分析,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以规范流程、控制风险、促进管理为主线,从流程、制度、架构、处置方案、预警体系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三道防线”,持续推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上线运行数字化风控平台风险管理模块,提升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和内控水平。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本年报同时披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745.25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存在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污染事故纠纷,未因环境违法受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发展,公司通过各种方式投入保护生态环境的工作中,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下属公司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在滩坑水库组织开展了水生生物放流工作。截至报告期末,共将2万尾香鱼幼苗、200条大鲵苗种、500万粒香鱼发眼卵、20万尾黄颡鱼和100尾大鲵增殖放流至千峡湖。

2、公司下属公司浙江浙能嘉兴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在平湖海域开展了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截至报告期末,共将23,431万尾海蜇、621.54万只三疣梭子蟹、69.28万只青蟹、371.44万尾大黄鱼、9.9939万尾鮸和1.9422万尾标志大黄鱼增殖放流至平湖海域。

3、公司下属公司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在平湖王盘山附近海域分4个批次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截至报告期末,共将30,194.979万尾海蜇、457.25万只黑鲷、18,595.68万只厚壳贻贝、560万尾大黄鱼、3.1682万尾标志黑鲷和3.1488万尾标志大黄鱼增殖放流至嵊泗海域。

4、2023年度,公司下属公司四川浙新能长柏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增殖放流短须裂腹鱼3万条,长丝裂腹鱼2万条,鲈鲤1万条。

5、2023年,滩坑水电站陆续孵化养育浙江省首批人工孵化的瓯江幼鼋,加强对该类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保护。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万吨)671.15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使用清洁能源发电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从事光伏、水电和风力发电业务,专注于水能、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领域的开发建设与运营。为积极响应国家“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目标,切实履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责任,公司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以实际行动为“碳达峰、碳中和”贡献力量。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营运企业共计发电84.32亿千瓦时,相当于避免254.22万吨标准煤消耗,避免671.15万吨二氧化碳排放。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数量/内容情况说明
总投入(万元)431.70
其中:资金(万元)431.70其中投资的松阳县新兴镇内孟村屋顶光伏410万
物资折款(万元)
惠及人数(人)1,070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作为上市国有企业,公司继续履行社会责任,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同步推进,交出了绿色发展和共同富裕的亮丽答卷,为积极打造“绿色浙江”,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一)共谋发展,绿色能源助力“双碳”目标

公司主要从事风力、光伏和水力发电业务,专注于水能、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领域的开发建设与运营。为积极响应国家“3060”的目标,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公司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以实际行动为“碳达峰、碳中和”贡献力量。2023年,公司所属营运企业共计发电84.32亿千瓦时,按火力发电标煤消耗量计算,相当于避免254.22万吨标准煤消耗,避免671.15万吨二氧化碳排放。

(二)环境友好,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2023年,公司继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开展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打造人文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公司所属北海水电公司、谢村源水电公司等连续多年保持浙江省级文明单位;所属北海水电公司已连续 15年放生鱼苗;所属嘉兴风电公司管理的嘉兴1号、嵊泗2号、竹根沙2号三个海上风电累计完成38次增殖放流,将13.3亿尾鱼蟹苗放入杭州湾和江苏蒋家沙竹根沙海域,以实际行动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三)助力公益,彰显新时代国企使命担当

公司积极参与公益事业,2023年开展了“慈善一日捐”、“为生命救援加油”、“应急救护驿站”等公益捐款,切实践行了新时代国有企业的使命担当;所属华光潭水电公司开展“企地共建”,节前走访慰问龙岗镇残疾人之家和临安大峡谷村、龙井村困难群众,为他们送上新春慰问和美好祝愿;所属滩坑水电站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站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瓯江鼋顺利产卵,显现了北海水电对于瓯江鼋增殖保护研究工作的稳步前进,助力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数量/内容情况说明
总投入(万元)411.3
其中:资金(万元)410投资的松阳县新兴镇内孟村屋顶光伏
物资折款(万元)1.3向松阳县新建小学捐赠书籍1,100余册的活动。
惠及人数(人)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产业扶贫、教育扶贫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真履行结对帮扶职责,助力乡村振兴工作,认真做好对新兴镇内孟村(原大畈村)实施结对帮扶。

一、党建帮扶,党建示范点初见成效

2023年,帮扶工作组和驻村干部根据建设进度,多次考察内孟村铁索桥、道路硬化及附属工程的建设进度,确保捐赠资金使用规范,切实保证党建示范村建设有序推进。

随着党建示范村项目的推进,有效提升了内孟村特色文化,进一步丰富了该村乡村文化内涵,促进该村文化繁荣,提升乡村文明程度,增强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同时增强了两委干部创新发展意识、提高了党组织的凝聚力,为内孟村后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拓宽了发展思路。

内孟村党建示范点项目已接待多批次党组织到村开展“循迹溯源”、专题党课等红色教育活动。浙江新能所属党组织也到内孟村党建示范点开展主题教育和共建活动,合力加强内孟村的党建帮扶。后续,浙江新能还将继续引导所属企业党组织到该村开展相关活动。

浙江新能还与新兴镇党委和内孟村委共同协调,与丽水山创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签订相应

旅游项目合同,计划引进投资1,000万元,打造内孟村红色旅游项目。第一期投资220万元,其中村“集体厨子”80万元,将空置的校舍打造成红色餐厅,年底已投入运营。

二、项目帮扶,以产业优势助力可持续发展

浙新能源全额投资的松阳县新兴镇内孟村“兴村帮扶”光伏增收项目。一期香巴佬站点

600.05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0月并网发电;二期新信峰及合湖工具站点408.1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2月并网发电;总投资金额约410万元。预计每年可为村集体经济带来60万元左右经营性收入。

三、以人为本,用关心关爱持续助力民生改善

浙江新能结对帮扶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从岗位就业、消费帮扶、关爱探访等角度,充分从经济收入和精神文化等多角度,持续关爱结对村百姓民生。浙江新能所属的松阳谢村源水电公司与结对村低收入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以此增加他们的长期稳定收入。此外,该公司其他零星工作亦优先使用内孟村闲散劳动力,增加部分村民经济补贴收入。浙江新能工会下属管控的13个营运企业公司工会主动做好山区26县农(特)产品采购,从工会福利、食堂采购、个人采购等方面,切实做好消费帮扶工作。松阳四个项目公司生活物资原则上都在松阳当地采购,2023年累计采购约102万元。浙江新能还积极响应省乡村振兴局精神号召,向松阳县新建小学捐赠书籍1,100余册的活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是否有履行期限承诺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解决同业竞争注一注一注一注一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关联交易注二注二注二注二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注三注三注三注三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注四注四注四注四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注五、注六注五、注六注五、注六注五、注六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注七注七注七注七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注八注八注八注八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注九注九注九注九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注十注十注十注十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注十一注十一注十一注十一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注十二注十二注十二注十二不适用不适用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其他注十三注十三注十三注十三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注十四注十四注十四注十四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注十五注十五注十五注十五已履行完毕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承诺解决同业竞争注十六注十六注十六注十五不适用不适用

注一: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浙能集团出具了《关于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的声明与承诺》,对于避免同业竞争事项,其中承诺相关的内容如下:

1、关于解决集中式光伏电站同业竞争的专项承诺。就特定光伏资产,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促使本公司下属企业以公允价格向浙江新能转让其所持有的集中式光伏资产:(1)如该集中式光伏资产系在原规划火力发电项目用地上实施,项目用地永久性的不再用于火力发电项目的开发;

(2)如该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系由火力发电企业投资建造,运营主体原列入电力发展规划中的火力发电储备项目永久性消失;(3)资产转让不会导致现有或将来可预期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以下任一情形:①该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纳入补贴项目清单,转让后不会导致补贴被取消;②该集中式光伏发电资产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到期或国家政策取消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③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有权部门书面确认,变更集中式光伏电站的投资主体不会导致该项目无法享受或无法按照原有标准享受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

2、关于解决其他问题的专项承诺。关于本公司下属企业浙能资本持有的三峡新能源4.99%股权,本公司承诺:①本公司及控制的企业未对三峡新能源委派董事、高管、财务人员等,也未参与三峡新能源及其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②在三峡新能源上市(含中国境外上市)及限售期届满后,在符合法律规定情况下,促使浙能资本择机减持三峡新能源的股票。

3、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持续性承诺。(1)本公司确定浙江新能作为本公司控制的经营中国境内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除生物质发电业务以外的可再生能源业务整合的唯一平台。(2)除本声明与承诺中“关于解决集中式光伏电站同业竞争的专项承诺”、“关于解决其他问题的专项承诺”所述内容之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包含浙江新能及其控制的企业,下同),没有在中国境内从事与浙江新能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将来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单独或与第三方,从事与浙江新能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会在中国境内支持第三方从事与浙江新能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出于投资目的而购买、持有与浙江新能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上市公司不超过5%的权益,或因其他公司债权债务重组原因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持有与浙江新能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不超过5%的权益的情形,不适用于第(2)条的承诺。(4)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从第三方获得了与浙江新能或其控制的企业经营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以下简称“竞争性新业务”),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满足国家关于开发主体资格、条件等要求的前提下,本公司将促使竞争性新业务机会优先提供给浙江新能,并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竞争性新业务机会优先提供给浙江新能。(5)对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从第三方获得的竞争性新业务投资机会,在浙江新能部分或全部放弃投资的情况下,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可作为财务投资者参与投资,该投资行为不适用于第(2)条的承诺;同时,本公司承诺:①上述投资均为财务投资,本公司不对竞争性新业务的经营实体构成重大影响或控制;②在浙江新能参与投资竞争性新业务的情况下,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在竞争性新业务最终经营实体中的权益占比不超过30%,且促使相关投资主体在最终经营实体内部决策机构决策过程中与浙江新能采取一致行动;③在浙江新能不参与投资竞争性新业务的情况下,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对竞争性新业务最终经营实体中的权益占比不超过5%。(6)如出现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持有与浙江新能或其控制的企业存在竞争的业务相关权益之情形,本公司承诺给予浙江新能选择权,即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国家关于开发主体资格、条件等要求的前提下,浙江新能有权随时一次性或多次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收购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所持有的竞争性业务中相关权益,或由浙江新能选择(包括但不限于)收购、委托经营、租赁或承包经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上述竞争性业务中的资产或权益。(7)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若拟向第三方转让、出售、出租、许可使用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允许使用竞争性业务中的资产或权益的,本公司将向浙江新能提供优先受让权,并促使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向

浙江新能提供优先受让权。

4、加强公司治理、完善内部控制的承诺。本公司坚决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维护浙江新能独立性,强化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行水平,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切实保障浙江新能和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5、其他。上述承诺自本公司签署之日起生效,且为不可撤销承诺,至本公司不再为浙江新能的控股股东或浙江新能发行上市后的股份终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二者中较早者为准)时失效。

注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浙能集团出具了《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浙江新能以外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浙江新能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与浙江新能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关联交易价格参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新能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浙江新能及浙江新能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保证不要求或不接受浙江新能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给予第三者的条件;

4、保证将依照浙江新能公司章程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本公司的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保证不损害浙江新能的合法权益;

5、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浙江新能造成的损失。

注三:股份锁定承诺

浙能集团和新能发展承诺:

1、自浙江新能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浙江新能公开发行股票前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浙江新能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相应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公司减持浙江新能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首发上市时浙江新能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若浙江新能在本次首发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3、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浙江新能股份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浙江新能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浙江新能所有,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剩余浙江新能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2个月。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浙江新能,则浙江新能有权将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浙江新能所有。

注四:股份限售的承诺

浙能集团和新能发展在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本企业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本企业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浙江新能的股份。

2、减持股份的方式。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可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浙江新能股份。

3、减持股份的价格。本企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浙江新能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企业在浙江新能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浙江新能股份在相关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减持股份的数量。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的12个月内,本企业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浙江新能股份不超过本企业于本次上市时持有浙江新能股份(不包括本企业在浙江新能本次发行股票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份)的25%。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的第13至24个月内,本企业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浙江新能股份不超过在锁定期届满后第13个月初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浙江新能股份(不包括本企业在浙江新能本次发行股票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份)的25%。

5、减持股份的期限。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浙江新能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浙江新能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浙江新能,并由浙江新能及时予以公告,自浙江新能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企业方可减持浙江新能股份,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遵守届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则的相关规定。在本企业进行减持行为时,本企业亦将遵守本企业届时应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注五: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浙能集团、新能发展承诺:

1、本公司将尽力协助浙江新能及其控股子公司占用的土地及附着建筑物取得不动产权证;

2、本公司将尽力确保浙江新能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办理上述权证期间持续、稳定的使用上述土地及附着建筑物;

3、若因浙江新能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关房屋或土地瑕疵而导致浙江新能产生损失,本公司将及时与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积极协调磋商,在最大程度上支持浙江新能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避免或控制损害继续扩大,本公司将按照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持有浙江新能的股份比例对浙江新能由此产生的损失予以补偿。

注六: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浙能集团、新能发展承诺:

1、本公司将尽力推动和协助浙江新能及其控股子公司取得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租赁的房产、屋顶相关的权属证明文件及决策、授权、批准等文件,确保浙江新能及其控股子公司有权继续使用相关房产、屋顶;

2、本公司承诺,若因上述租赁瑕疵导致浙江新能及其控股子公司遭受实际损失的,本公司将按照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持有浙江新能的股份比例对浙江新能由此产生的损失予以补偿。

注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公司的措施及承诺

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增厚未来收益并加强投资者回报,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1)增强竞争力,提升盈利能力。公司将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风力发电、光伏发电、水力发电、海洋能、地热能等),加大可再生能源的建设和收购力度。在丰富业务的同时,公司将在有效控制经营和管控风险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经营模式,强化内部管理,做到增收降本提效,全面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2)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从而

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的使用;(3)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盈利,公司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积极调配资源,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增强项目相关的人才与技术储备。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以增强公司盈利水平;(4)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制订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就利润分配政策事宜进行详细规定,并通过了《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提高公司的未来回报能力。

2、浙能集团承诺

(1)本公司承诺不滥用控股股东地位,不会越权干预浙江新能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或采用其他方式损害浙江新能利益;(2)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浙江新能的相关规定及本公司的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公司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浙江新能作出新的承诺或措施,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于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议案中所述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承诺:(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切实履行公司制订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而导致公司或公众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八:

浙能集团、新能发展承诺:如果浙江新能及其控股子公司自其设立之日起至发行上市日期间因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实际缴纳情况或劳务派遣用工情况而被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补缴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或被政府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被政府主管部门、法院或仲裁机构决定、判决或裁定向任何员工或其他方支付补偿或赔偿,本公司将按本公司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持有浙江新能的股份比例向浙江新能进行补偿,使浙江新能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注九: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

1、启动条件

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第20个交易日为“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该等20个交易日的期限自公司披露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期间公司披露了新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则该等20个交易日的期限需自公司披露新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披露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事项的,则相应调整每股净资产,下同),且在满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增持或回购相关规定的情形下,公司及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将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自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日起,公司和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应依照本预案采取相应的行为,并依照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的具体方案(如有),实施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2、原则

股价稳定措施的确定及其实施应坚持以下原则:(1)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利益;(2)不能导致公司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3)不应导致公司、相关参与方违反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范性的文件的规定;(4)决策程序和实施程序合法合规;(5)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3、具体措施

公司及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可以根据公司及市场情况,采取一项或同时采取多项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具体措施实施时应以维护公司上市地位、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为原则,遵循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可采取的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积极与投资者沟通:公司可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组织公司的业绩发布会或业绩路演等投资者沟通活动,积极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进行沟通;(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控股股东将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的20个交易日内,就其是否有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具体增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增持的公司股票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及完成期限等信息,用于增持的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控股股东上一年度自公司获得的现金分红总额的80%,增持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3)公司回购股票:如控股股东明确告知公司其无增持计划或未如期公告其具体增持计划的,则公司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同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将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的30个交易日内,履行关于股票回购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至少包含以下内容:回购目的、方式,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其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回购期限,预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管理层对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的影响的分析报告。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20%且回购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回购股份相关程序。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如上述措施实施后,仍未出现本预案规定的终止实施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情形,则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自相关股份回购的内部决策程序履行完毕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额不低于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10%,增持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5)其他:公司还可以制定其他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并在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之后实施。

4、终止情形

自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1)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2)继续执行稳定股价方案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或将违反当时有效的相关禁止性规定的。

5、约束措施

(1)如控股股东已公告其具体增持计划,达到实施条件但未能实际履行的,且未出现本预案规定的终止实施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情形,则公司将有权将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及时制定并实施相应股价稳定措施;(3)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注十: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的相关承诺

1、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如下:

(1)本公司确认,本公司本次首发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有权司法机构认定本公司本次首发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本公司股票发行价加上股票发行上市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若本公司在本次首发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前述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调整;(3)若因本公司本次首发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有权司法机构认定后,本公司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可测算的直接经济损失;(4)本声明承诺函所述事项已经本公司确认,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浙能集团承诺

控股股东浙能集团承诺如下:

(1)关于招股说明书的声明。本公司确认浙江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购回已转让股份的承诺。如经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认定,浙江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浙江新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本公司将在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作出的认定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制定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的具体方案,并在该方案取得有权机构批准(如需要)后依法实施。本公司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的价格按照市场情况确定,但每股购回价格将不低于浙江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并加算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若需购回的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购回的股份将包括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如经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认定,浙江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司将在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作出的认定生效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4)其他相关承诺。如经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认定,浙江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浙江新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或者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因此触发浙江新能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义务、责任的,或者触发浙江新能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赔偿义务、责任的,本公司保证在浙江新能股东大会上对于上述回购、赔偿有关的议案投赞成票,并将依法督促浙江新能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相关义务和承担相关责任。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1)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如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浙江新能的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浙江新能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人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注十一: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1、公司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次首发上市各项声明承诺,积极接受监管部门和投资者的监督。如本公司非因自然灾害、法律、法规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履行、未能完全履行或未能按时履行本次首发上市各项声明承诺,本公司将:(1)在股东大会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众投资者道歉;(2)以自有资金赔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本次首发上市各项声明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赔偿金额由本公司与相关投资者协商确定,或根据监管机关认可的方式确定,或根据司法机关裁判结果确定。本声明承诺函所述声明及承诺事项已经本公司确认,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持股5%以上股东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浙能集团、新能发展作为持有浙江新能5%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如下:本公司若未能履行对外作出的承诺,则本公司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若因未履行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相关损失数额经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决形式予以认定的,本公司将自愿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1)通过浙江新能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浙江新能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浙江新能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浙江新能股东大会审议;(4)依法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5)将暂不领取在浙江新能处获得的股东分红,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本声明承诺函所述声明及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本人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作出的任何公开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浙江新能的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浙江新能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人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注十二:关于公司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公司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出具了如下专项承诺:

1、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2、本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3、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4、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形;

5、本公司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6、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注十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发行人的相关规定及本人的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7、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十四:控股股东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控股股东浙能集团就确保公司拟采取的填补因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而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得到切实履行,特承诺如下:

1、本公司承诺不滥用控股股东地位,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或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公司的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公司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注十五: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限售的承诺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发行对象认购的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4月26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交所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其减持需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注十六:控股股东关于接收浙江省水电实业公司无偿划转及新增避免潜在同业竞争的承诺

控股股东浙能集团就浙江省水电实业公司无偿划转至浙能集团全资子公司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导致的与公司将产生的潜在同业竞争问

题,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无偿划转后,水电实业委托浙江新能管理经营水电实业旗下水电或其他与浙江新能具有竞争性、替代性或利益冲突的业务(包括新昌水力、遂昌水利的小水电业务)直至水电实业被浙江新能收购或其资产以其他形式注入浙江新能。水电实业资产注入浙江新能前,由浙能资产通过改制和规范使得水电实业达到国有资产监管和公司治理要求。

2、在浙能资产持有水电实业股权、对水电实业进行改制和规范期间,除因法律法规或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本公司保证水电实业不新增且本公司不促使水电实业新增与浙江新能的业务构成竞争、替代或利益冲突的业务或者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不新增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除生物质能发电之外的可再生能源业务等。

3、本公司将在水电实业本次无偿划转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促使相关主体以股权收购、资产收购等方式,将水电实业的小水电或其他与浙江新能相同或相似且构成竞争、替代或利益冲突的业务全部注入浙江新能。

4、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承诺函及此前出具的《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的声明与承诺》的内容,如有任何违反前述声明或承诺的事项发生,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给浙江新能造成的全部损失。

5、上述承诺自本公司签署之日起生效,且为不可撤销承诺,至本公司不再为浙江新能的控股股东或浙江新能发行上市后的股份终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两者中较早者为准)时失效。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三)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明确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日起施行)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①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2023年12月31日)影响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19,191,544.30
递延所得税负债18,862,953.49
未分配利润337,339.49
少数股东权益-8,748.68
合并利润表项目(2023年度)影响金额
所得税费用-100,449.1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867.21
少数股东损益38,581.97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2年12月31日)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102,162,028.9915,441,052.18117,603,081.17
递延所得税负债198,643,899.8215,212,910.55213,856,810.37
未分配利润2,206,086,031.06275,472.282,206,361,503.34
少数股东权益5,669,131,527.98-47,330.655,669,084,197.33
合并利润表项目 (2022年度)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所得税费用149,060,083.03-782,507.54148,277,575.4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5,201,885.56635,260.27775,837,145.83
少数股东损益374,375,833.52147,247.27374,523,080.79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2年1月1日)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75,843,357.398,367,269.3484,210,626.73
递延所得税负债71,033,515.688,921,635.2579,955,150.93
未分配利润1,563,421,631.22-359,787.991,563,061,843.23
少数股东权益4,302,023,840.30-194,577.924,301,829,262.38

②本期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单位:元)

受影响的项目本期上期
期初净资产---554,365.91
其中:留存收益---359,787.99
净利润100,449.18782,507.54
期末净资产328,590.81--
其中:留存收益337,339.49--

(四)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2,703,119.18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6年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朱泽民、周威宁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朱泽民3年;周威宁1年
名称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40,000.00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2023年实际发生的金额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浙能集团及其关联方10,529.23
其他关联方0
小计10,529.23
采购资产(EPC总包和大型项目、设备等)浙能集团及其关联方0
其他关联方0
小计0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浙能集团及其关联方2,541.32
其他关联方1,257.63
小计3,798.95
经营租赁(含租入资产费用和租出资产收益加计)浙能集团及其关联方24.79
其他关联方0
小计24.79
融资租赁(合同金额)浙能集团及其关联方118,444.74
其他关联方0
小计118,444.74
一般借款和委托借款浙能集团及其关联方201,572.41
其他关联方0
小计201,572.41
其他浙能集团及其关联方0
其他关联方989.71
小计989.71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查询索引
兰溪源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浙能普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投资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威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专项基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披露的《关于参与设立专项基金投资威宁能源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05)。 兰溪源泰召开合伙人会议,一致同意将管理费由原来的按项目投资成本的0.5%/年收取调整为按项目投资成本的1%/年收取。各合伙人将按照上述变更情况修订并重新签署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参与设立的专项基金相关事项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关系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期初余额发生额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发生额期末余额
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其他37,200,000.00-6,007,580.9531,192,419.05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其他183,307,073.80-4,629,415.78178,677,658.02
合计220,507,073.80-10,636,996.73209,870,077.07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正常经营报告期内,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资金的往来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章节。本期发生额详见本报告“第十节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5、关联交易情况、(5)关联方资金拆借”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的影响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关系每日最高存款限额存款利率范围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期末余额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8,000,000,000.000.25%-1.65%2,245,785,516.4519,423,686,911.0919,853,081,033.321,816,391,394.22
合计///2,245,785,516.4519,423,686,911.0919,853,081,033.321,816,391,394.22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关系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范围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期末余额
本期合计贷款金额本期合计还款金额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9,406,594,200.002.8%-3.86%2,805,060,000.001,861,750,000.00435,420,000.004,231,390,000.00
合计///2,805,060,000.001,861,750,000.00435,420,000.004,231,390,000.00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关系业务类型总额实际发生额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贷款9,406,594,200.004,231,390,000.00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担保 起始日担保 到期日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担保是否逾期担保逾期金额反担保情况是否为关联方担保关联 关系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舟山渔光科技有限公司70,000,000.002021/9/292021年9月起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连带责任担保0注1参股股东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46,267,230.39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206,100,000.0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252,367,230.39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2.09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舟山渔光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国家电投集团舟山智慧海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资金来源发生额未到期余额逾期未收回金额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自有资金1,720,000,000.001,380,090,000.00--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委托贷款类型委托贷款金额委托贷款起始日期委托贷款终止日期资金 来源资金 投向报酬确定 方式年化 收益率预期收益 (如有)实际 收益或损失实际收回情况是否经过法定程序未来是否有委托贷款计划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500,000.002022/1/102023/7/25自有资金大柴旦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合同约定5.50%15,659.7215,659.72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8,500,000.002022/1/102025/1/9自有资金大柴旦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合同约定5.50%473,993.06473,993.06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20,000,000.002023/1/122024/1/11自有资金四川浙新能长柏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合同约定4.20%205,333.33205,333.33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10,000,000.002022/12/122025/12/11自有资金浙江浙能环亚松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合同约定5.15%522,152.78522,152.78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3,000,000.002021/12/152024/12/13自有资金敦煌市天润新能源有限公司合同约定5.50%167,291.67167,291.67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5,000,000.002022/4/152025/4/14自有资金敦煌市天润新能源有限公司合同约定5.15%261,076.39261,076.39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3,000,000.002022/6/152025/6/13自有资金敦煌市天润新能源有限公司合同约定5.15%156,645.83156,645.83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8,500,000.002022/4/122025/4/11自有资金瓜州县光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合同约定5.15%443,829.86443,829.86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2,000,000.002022/6/142025/6/13自有资金瓜州县光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合同约定5.15%104,430.56104,430.56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4,000,000.002021/12/152024/12/13自有资金金昌帷盛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合同约定5.50%89,222.2289,222.22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10,000,000.002022/4/122023/9/22自有资金金昌帷盛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合同约定5.15%133,833.33133,833.33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89,600,000.002022/4/122025/4/11自有资金金昌帷盛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合同约定5.15%5,056,155.565,056,155.56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3,500,000.002022/3/182025/3/17自有资金青海华恒新能源有限公司合同约定4.90%173,881.94173,881.94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12,000,000.002022/4/182025/4/17自有资金青海华恒新能源有限公司合同约定4.90%596,166.67596,166.67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20,000,000.002022/5/92025/5/8自有资金青海华恒新能源有限公司合同约定4.90%993,611.11993,611.11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5,000,000.002022/6/92025/6/6自有资金青海华恒新能源有限公司合同约定4.90%248,402.78248,402.78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2,000,000.002022/7/72025/7/4自有资金青海华恒新能源有限公司合同约定4.90%99,361.1199,361.11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7,000,000.002022/8/122025/8/11自有资金青海华恒新能源有限公司合同约定4.90%347,763.89347,763.8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53,580,000.002023/5/312024/5/30募集资金浙江浙能临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合同约定3.30%1,055,972.501,055,972.5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35,250,000.002023/5/312024/5/30募集资金浙江浙能临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合同约定3.30%694,718.75694,718.7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52,170,000.002023/5/302024/5/30募集资金浙江浙能临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合同约定3.30%970,796.75970,796.7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29,500,000.002023/6/252024/5/30募集资金浙江浙能临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合同约定3.30%513,791.67513,791.6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43,660,000.002023/6/212024/5/30募集资金浙江浙能临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合同约定3.20%702,440.89702,440.8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115,261,600.002023/7/182024/6/19募集资金浙江浙能临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合同约定3.20%1,710,994.421,710,994.4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68,568,400.002023/7/262024/5/30募集资金浙江浙能临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合同约定3.20%889,865.46889,865.4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55,000,000.002023/8/152024/6/19募集资金浙江浙能临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合同约定3.20%679,555.56679,555.5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35,601,600.002023/8/112023/12/19募集资金浙江浙能临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合同约定3.20%411,396.27411,396.2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24,398,400.002023/8/112024/5/30募集资金浙江浙能临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合同约定3.20%310,130.77310,130.7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20,000,000.002023/9/122024/5/30募集资金浙江浙能临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合同约定3.20%197,333.33197,333.3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130,000,000.002023/9/252024/5/30募集资金浙江浙能临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合同约定3.20%1,132,444.441,132,444.4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160,000,000.002023/9/252024/6/19募集资金浙江浙能临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合同约定3.20%1,393,777.781,393,777.7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50,000,000.002023/11/222024/5/30募集资金浙江浙能临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合同约定3.20%177,777.78177,777.7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220,000,000.002023/11/132024/5/30募集资金浙江浙能临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合同约定3.20%958,222.22958,222.2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50,000,000.002023/11/232024/6/19募集资金浙江浙能临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合同约定3.20%173,333.33173,333.3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31,686,724.632023/12/152024/5/30募集资金浙江浙能临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合同约定3.20%47,882.1647,882.1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97,000,000.002023/12/222024/5/30募集资金浙江浙能临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合同约定3.20%86,222.2286,222.2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125,313,275.372023/12/252024/5/30募集资金浙江浙能临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合同约定3.20%77,972.7077,972.70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募集资金总额其中:超募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本年度投入金额(4)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3年4月17日300,000.00--299,775.16300,000.00300,000.00268,957.7189.65268,957.7189.65--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性质是否涉及变更投向募集资金来源募集资金到位时间是否使用超募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本年投入金额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否已结项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本年实现的效益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节余金额
浙能台州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生产建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3年4月17日210,000.00210,000.00 0179,105.71179,105.7185.292023年12月1,443.27
补充流动资金补流还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023年4月17日90,000.0090,000.0089,852.0089,852.0099.84--------否----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4月27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出具专项鉴证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置换已完成。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起始日期结束日期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2023年4月242,100,867,793.762023年4月24日2024年4月23日336,336,492.65

其他说明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及临海风电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100,867,793.76 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12 个月内。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本年以协定存款和定期存款的方式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公司(含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相应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和商誉。对 2023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总额为 180,859,503.08元。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2023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元)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71,618,325.85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03,802.09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0
商誉减值损失9,544,979.32
合计180,859,503.08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 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说明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2) 商誉减值说明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 180,859,503.08 元,导致公司 2023 年度利润总额减少180,859,503.08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主要系公司按照会计政策对应收账款中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内,与可再生能源补贴相关的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对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及方法与以前年度保持了一致性。可再生能源补贴款计提价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872,000,00090324,675,324-324,675,32401,872,000,00077.85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1,440,000,00069.23150,865,798-150,865,79801,440,000,00059.88
3、其他内资持股432,000,00020.77173,809,526-173,809,5260432,000,00017.97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432,000,00020.77173,809,526-173,809,5260432,000,00017.97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08,000,00010324,675,324324,675,324532,675,32422.15
1、人民币普通股208,000,00010324,675,324324,675,324532,675,32422.15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2,080,000,000100324,675,324324,675,3242,404,675,324100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31号)核准,公司已成功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4,675,324股,并于2023年4月26日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对应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由2,080,000,000股增加至2,404,675,324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2023年10月26日起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截止报告期末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872,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32,675,324股。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4,675,324股,公司总股本由2,080,000,000股增加至2,404,675,324股。以发行前的股份计算2023年度的每股收益为0.3015元,发行后每股收益为0.2731元,下降9.43%;以发行前的股份计算2023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4.3743元,发行后为5.0307元,上升14.99%。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年初限售股数本年解除限售股数本年增加限售股数年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0102,813,852102,813,8520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2023年10月26日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064,610,38964,610,3890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2023年10月26日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035,822,51035,822,5100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2023年10月26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25,432,90025,432,9000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2023年10月26日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012,878,78712,878,7870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2023年10月26日
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10,822,51010,822,5100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2023年10月26日
杭州微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10,822,51010,822,5100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2023年10月26日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010,822,51010,822,5100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2023年10月26日
兴银理财鸿利兴睿远航一年封闭式2号权益类理财产品010,714,28510,714,2850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2023年10月26日
浙江空港资本控股有限公司09,740,2599,740,2590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2023年10月26日
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09,740,2599,740,2590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2023年10月26日
青岛华资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9,740,2599,740,2590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2023年10月26日
丽水市富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9,740,2599,740,2590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2023年10月26日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974,035974,0350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2023年10月26日
合计0324,675,324324,675,3240//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的种类发行日期发行价格(或利率)发行数量上市日期获准上市交易数量交易终止日期
普通股股票类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2023年4月11日9.24324,675,3242023年4月26日324,675,324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31号)核准,公司已成功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4,675,324股,并于2023年4月26日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对应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2023年10月26日起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由2,080,000,000股增加至2,404,675,324股;截至报告期末,限售股1,872,000,000股,占比77.85%。

报告期期初资产负债率为69.36%,报告期期末资产负债率为65.46%,因此该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产生的股份总数变动并未导致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发生明显变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57,70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55,26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01,440,000,00059.881,440,000,0000国有法人
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0432,000,00017.97432,000,0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02,813,852102,813,8524.2800国有法人
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822,51010,822,5100.4500境内非国有法人
国新国同(杭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微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822,51010,822,5100.4500其他
金鹰基金-南方电网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金鹰优选8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0,822,51010,822,5100.4500其他
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9,740,2599,740,2590.4100国有法人
青岛市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华资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740,2599,740,2590.4100其他
丽水市富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740,2599,740,2590.4100其他
浙江空港资本控股有限公司9,740,2599,740,2590.4100境内非国有法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02,813,852人民币普通股102,813,852
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822,510人民币普通股10,822,510
国新国同(杭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微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822,510人民币普通股10,822,510
金鹰基金-南方电网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金鹰优选8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0,822,510人民币普通股10,822,510
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9,740,259人民币普通股9,740,259
青岛市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华资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740,259人民币普通股9,740,259
丽水市富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740,259人民币普通股9,740,259
浙江空港资本控股有限公司9,740,259人民币普通股9,740,259
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兴银理财鸿利兴睿远航一年封闭式2号权益类理财产品8,007,485人民币普通股8,007,48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6,450,563人民币普通股6,450,563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出借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数量合计比例(%)数量合计比例(%)数量合计比例(%)数量合计比例(%)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131,9040.01006,450,5630.271,0000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本报告期新增/退出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数量合计比例(%)数量合计比例(%)
辜佳伟退出4,150,0000.1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退出485,6000.022,380,4820.10
刘佳玉退出2,000,0000.0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退出351,0000.01702,0000.0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弘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退出272,0000.01544,0000.02
苏静退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退出5,547,8750.23
张紫薇退出792,9000.03
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万丰泽精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退出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新增102,813,8524.28
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增10,822,5100.45
国新国同(杭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微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增10,822,5100.45
金鹰基金-南方电网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金鹰优选8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新增10,822,5100.45
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新增9,740,2590.41
青岛市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华资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增9,740,2590.41
丽水市富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增9,740,2590.41
浙江空港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新增9,740,2590.41
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兴银理财鸿利兴睿远航一年封闭式2号权益类理财产品新增8,007,4850.3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新增1,00006,451,5630.27

注:股东苏静、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万丰泽精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不在公司前200名内。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间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1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440,000,0002024年5月27日0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2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432,000,0002024年5月27日0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刘盛辉
成立日期2001年3月21日
主要经营业务经营国家授权的集团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实业投资开发;技术咨询服务,煤炭运输信息的技术咨询服务,电力生产及供应,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石油天然气运行管理,工程技术与服务,钢材、有色金属、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气电缆、煤炭(无存储)的销售,国际船舶运输(凭许可证经营),国内水路运输(凭许可证经营),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新型能源设备制造,私募股权投资,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浙能电力(600023.SH)、宁波海运(600798.SH)、浙商银行(601916.SH,02016.HK)、锦江环境(BWM,新加坡)、钱江水利(600283.SH)、东方证券(600958.SH,03958.HK)、中来股份(300393.SZ)
其他情况说明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组织机构 代码注册资本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沈国放2018年10月9日91330000MA27U14RX8250,000能源项目开发
情况说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一) 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三)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发行日起息日到期日债券余额利率(%)还本付息方式交易场所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交易机制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债权融资计划21浙江新能投集ZR00121CFZR08562021/7/132021/7/132024/7/13300,000,000.003.5单利按季计息,不计复利,每季付息一次,到期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不涉及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名称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债权融资计划已付息

2、 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办公地址签字会计师姓名联系人联系电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深南大道2016号招商银行大厦22层卢伟玮、赵波0755-89278574、0571-82737757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募集资金总金额已使用金额未使用金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有)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如有)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债权融资计划300,000,000.00300,000,000.00正常不涉及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报告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以及债券募集

说明书约定或承诺的情况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原因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00,905,680.09539,086,417.8711.47
流动比率1.31.281.56
速动比率1.21.181.69
资产负债率(%)65.4669.36-3.90
EBITDA全部债务比0.110.12-8.33
利息保障倍数1.892.05-7.8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2.713.94-31.2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有大幅下降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3.523.316.34
贷款偿还率(%)58.9743.9134.3本期借款余额较上年大幅上升
利息偿付率(%)101.51132.27-23.26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4)第332A015423号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浙江新能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浙江新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电力收入确认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本节五、34和七、61。

1、事项描述

浙江新能公司主要从事水能、太阳能和风能发电业务,2023年度和2022年度浙江新能公司电力销售收入分别为4,405,793,908.73元和4,508,968,336.40元。鉴于电力销售收入占比大,是浙江新能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影响关键业绩指标,产生错报的固有风险较高,因此我们将电力销售收入确认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电力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和评价浙江新能公司销售及收款循环中与电力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并对关键控制的运行有效性进行了测试;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对合同进行“五步法”分析,判断履约义务构成和控制权转移的时点,判断电力销售收入的确认方法是否符合准则的规定;

(3)针对未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确认补贴收入的审计程序:检查光伏及风力发电项目的备案文件和光伏及风力电站竣工验收鉴定书(验收报告)等,核实光伏及风力电价补助的发放主体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权力,补助文件中索引的政策依据是否适用,申请流程是否合法合规,确定其是否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并检查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4)检查省物价局、发改委或省能源局出具的并网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通知,并与实际确认的电价进行核对,以判断公司售电单价和补贴电价计量金额的准确性;读取电量计量仪器的数据,检查上网结算单,并结合应收账款对上网电量进行函证;

(5)按照产品类别执行分析程序,并与同行业进行比较,评价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6)获取审计截止日前后重要的营业收入会计记录,核对上网结算单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二)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本节五、11和七、5。

1、事项描述

2023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浙江新能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所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8,331,308,980.94元和6,843,148,755.80元。资产负债表日,管理层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由于应收账款和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对浙江新能公司的重要性,且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需要管理层运用重大判断,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的减值准备确认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应收账款减值准备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我们评价并测试了管理层评估和确定应收账款减值的内部控制,包括识别减值客观证据和计算减值准备的控制;

(2)我们选取样本检查了管理层编制的应收账款回款期的准确性,并对回款期进行重新复核及分析其合理性;在评估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时,检查了相关的支持性证据,包括历史回款期、期后收款、客户的信用历史、经营情况和还款能力;

(3)检查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是否按照浙江新能公司金融工具减值政策执行,分析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是否充分,重新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计提金额是否适当;

(4)检查了大额预期信用损失的转回相关支持性证据,确认其转回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5)选取样本进行函证,并对函证实施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编制应收账款函证结果汇总表,对函证结果进行评价;

(6)检查涉及应收账款的相关财务指标,并与浙江新能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指标、同行业同期相关财务指标对比分析,分析是否存在重大异常。

四、其他信息

浙江新能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浙江新能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浙江新能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浙江新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浙江新能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浙江新能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

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浙江新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浙江新能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浙江新能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423,121,269.782,409,353,752.2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5,415,795.5737,851,583.84
应收账款7,502,362,869.316,189,352,803.51
应收款项融资6,300,000.0033,021,769.32
预付款项17,210,877.9618,997,566.73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86,502,186.5784,046,211.59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50,462,025.1048,196,858.0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8,525,208.536,408,310.84
合同资产3,854,625.003,854,625.00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835,671,402.34722,725,150.30
流动资产合计10,888,964,235.069,505,611,773.3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3,233,937,523.992,874,368,163.0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444,798,266.04291,856,464.11
投资性房地产677,598.80752,196.83
固定资产32,702,013,464.5829,699,282,269.84
在建工程3,439,875,121.262,501,050,178.19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285,835,373.92271,425,071.19
无形资产383,605,249.16365,693,541.20
开发支出4,198,521.523,859,673.99
商誉47,804,538.4857,349,517.80
长期待摊费用16,663,740.2116,785,334.53
递延所得税资产161,147,767.72117,603,081.17
其他非流动资产1,321,887,654.76951,379,741.56
非流动资产合计42,042,444,820.4437,151,405,233.48
资产总计52,931,409,055.5046,657,017,006.8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444,526,533.342,381,197,165.32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718,206,810.621,369,444,101.68
预收款项42,423,833.0640,153,513.69
合同负债9,760,048.6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50,904,514.9147,805,831.51
应交税费191,544,367.56161,636,981.75
其他应付款1,052,597,999.09659,705,463.21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312,652,883.58159,115,606.37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880,088,420.442,759,198,379.22
其他流动负债1,268,806.32
流动负债合计8,380,292,479.027,430,170,291.35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23,053,184,754.1320,666,305,104.18
应付债券298,403,886.93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194,179,389.08193,230,418.01
长期应付款2,747,912,908.923,520,453,850.1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36,966,676.5138,769,776.48
递延所得税负债234,619,047.14213,856,810.37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26,266,862,775.7824,931,019,846.07
负债合计34,647,155,254.8032,361,190,137.4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2,404,675,324.002,08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6,874,010,735.164,199,871,203.5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80,371.7569,067.92
专项储备11,890,494.59994,807.34
盈余公积196,440,664.84139,446,089.91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2,610,117,943.182,206,361,503.3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2,097,215,533.528,626,742,672.07
少数股东权益6,187,038,267.185,669,084,197.3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8,284,253,800.7014,295,826,869.4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52,931,409,055.5046,657,017,006.82

公司负责人:张坚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立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迪萍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93,232,833.75707,182,109.91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44,169,289.8746,023,635.22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397,000.75500,634.13
其他应收款215,910,804.72211,555,291.7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209,977,753.24207,271,254.31
存货633,295.62502,035.53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243,185,000.00233,520,000.00
其他流动资产1,442,128,121.15458,175,166.07
流动资产合计2,539,656,345.861,657,458,872.61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1,937,545,000.001,473,73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11,997,406,715.2410,868,642,156.4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44,230,022.30288,895,581.37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56,131,535.5460,347,381.95
在建工程128,669.90261,781.00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131,746.9327,662.07
无形资产6,925,404.187,582,691.6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637,908.84703,335.39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332,095,175.61981,775,609.71
非流动资产合计14,575,232,178.5413,681,966,199.55
资产总计17,114,888,524.4015,339,425,072.1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101,229,472.222,503,186,944.46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2,332,196.073,217,223.93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25,914,801.0423,684,352.16
应交税费9,361,387.649,723,291.23
其他应付款35,922,103.217,429,287.74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101,681,803.11663,723,263.07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2,276,441,763.293,210,964,362.5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4,009,583,665.014,403,618,241.99
应付债券298,403,886.93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50,455.68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4,009,634,120.694,702,022,128.92
负债合计6,286,075,883.987,912,986,491.5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2,404,675,324.002,08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6,821,602,809.344,147,463,277.74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80,371.7569,067.92
专项储备5,683.44
盈余公积187,300,560.55130,305,985.62
未分配利润1,415,147,891.341,068,600,249.3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0,828,812,640.427,426,438,580.6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7,114,888,524.4015,339,425,072.16

公司负责人:张坚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立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迪萍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度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4,523,417,132.954,598,069,021.79
其中:营业收入4,523,417,132.954,598,069,021.79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3,515,852,372.703,602,612,489.92
其中:营业成本2,209,556,350.852,112,672,071.32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57,909,938.8356,830,263.67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259,392,536.40241,600,978.89
研发费用11,062,329.1220,872,768.14
财务费用977,931,217.501,170,636,407.90
其中:利息费用1,014,028,234.841,187,753,978.83
利息收入38,143,952.6317,425,069.72
加:其他收益7,266,204.457,055,626.8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81,004,603.11436,492,880.0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274,381,284.85251,466,858.67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797,786.346,619,276.86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71,314,523.76-147,604,617.4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9,544,979.32-20,924,233.9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512,112.22-151,236.25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110,690,390.611,276,944,228.04
加:营业外收入3,395,041.9223,841,549.53
减:营业外支出5,262,229.212,147,975.4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108,823,203.321,298,637,802.11
减:所得税费用131,011,162.78148,277,575.4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977,812,040.541,150,360,226.62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977,812,040.541,150,360,226.62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27,154,547.19775,837,145.83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350,657,493.35374,523,080.79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1,303.83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1,303.83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1,303.83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1,303.83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977,823,344.371,150,360,226.62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627,165,851.02775,837,145.83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350,657,493.35374,523,080.79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7310.3730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公司负责人:张坚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立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迪萍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度2022年度
一、营业收入134,164,841.7756,488,545.77
减:营业成本100,611,792.0938,827,894.73
税金及附加1,385,782.053,053,203.66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94,229,591.8794,771,527.12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165,687,590.45240,403,335.74
其中:利息费用256,165,066.07289,830,866.20
利息收入91,105,480.2849,445,386.17
加:其他收益991,209.862,516,588.7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07,851,810.41698,203,630.0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241,018,944.81232,234,587.79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689,800.006,575,485.17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97,030.863,022,562.9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138,625.98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573,444,900.70389,750,851.52
加:营业外收入24,000.00
减:营业外支出3,499,151.38400,0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569,945,749.32389,374,851.52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69,945,749.32389,374,851.52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69,945,749.32389,374,851.52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1,303.83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1,303.83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1,303.83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569,957,053.15389,374,851.52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公司负责人:张坚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立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迪萍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度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712,686,051.854,063,508,219.39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22,833,352.80196,490,254.3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3,054,851.8471,287,679.2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788,574,256.494,331,286,152.9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55,183,753.18353,952,126.34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05,794,267.19280,110,803.98
支付的各项税费544,799,694.74629,093,782.2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22,776,690.67157,479,969.3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28,554,405.781,420,636,681.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60,019,850.712,910,649,471.1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0,347,378.56388,290,197.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45,733,597.44114,107,051.8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873,018.58245,752.5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91,628,025.94235,612,485.3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69,582,020.52738,255,486.6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167,528,967.613,214,338,212.25
投资支付的现金753,364,916.67333,905,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101,881,243.942,507,301,127.53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7,494,840.00215,496,586.8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170,269,968.226,271,040,926.5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00,687,947.70-5,532,785,439.9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380,801,933.76446,092,709.07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381,413,940.00446,092,709.07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8,177,550,390.5011,873,19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78,851,744.26476,952,231.1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037,204,068.5212,796,234,940.1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6,115,225,611.738,308,131,410.4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285,668,521.111,151,037,831.3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168,885,747.4375,594,724.3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275,099,588.482,123,165,692.8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675,993,721.3211,582,334,934.6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61,210,347.201,213,900,005.5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542,250.21-1,408,235,963.1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398,372,761.173,806,608,724.3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418,915,011.382,398,372,761.17

公司负责人:张坚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立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迪萍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度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9,807,846.9737,997,945.19
收到的税费返还387,837.4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2,559,877.3936,690,876.9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2,755,561.8474,688,822.1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793,520.067,463,965.48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00,294,152.5390,567,847.19
支付的各项税费6,174,535.2218,631,956.1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4,995,027.3961,319,996.4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3,257,235.20177,983,765.2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501,673.36-103,294,943.0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8,977,824.29607,591,874.07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738,613,418.81242,483,174.8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78,289.12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970,569,512.143,225,660,960.2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738,239,044.364,075,736,009.1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9,512,302.93738,304.54
投资支付的现金1,235,450,790.002,338,301,689.98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70,333,764.04585,267,389.41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374,194,840.003,710,411,708.5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729,491,696.976,634,719,092.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91,252,652.61-2,558,983,083.2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999,387,993.76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798,250,000.006,558,5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797,637,993.766,558,5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4,453,850,000.004,334,2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25,480,784.03380,053,435.3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89,175.3252,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879,719,959.354,714,305,435.3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17,918,034.411,844,194,564.6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13,836,291.56-818,083,461.6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03,789,199.931,521,872,661.6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89,952,908.37703,789,199.93

公司负责人:张坚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立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迪萍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2,080,000,000.004,199,871,203.5669,067.92994,807.34139,446,089.912,206,361,503.348,626,742,672.075,669,084,197.3314,295,826,869.4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2,080,000,000.004,199,871,203.5669,067.92994,807.34139,446,089.912,206,361,503.348,626,742,672.075,669,084,197.3314,295,826,869.4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24,675,324.002,674,139,531.6011,303.8310,895,687.2556,994,574.93403,756,439.843,470,472,861.45517,954,069.853,988,426,931.30
(一)综合收益总额627,154,547.19627,154,547.19350,657,493.35977,812,040.5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324,675,324.002,673,076,294.142,997,751,618.14477,137,084.933,474,888,703.07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324,675,324.002,673,076,294.142,997,751,618.14477,137,084.933,474,888,703.07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56,994,574.93-223,398,107.35-166,403,532.42-319,473,117.63-485,876,650.05
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56,994,574.93-56,994,574.93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66,403,532.42-166,403,532.42-319,473,117.63-485,876,650.05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10,895,687.2510,895,687.259,632,609.2020,528,296.45
1.本期提取44,087,460.8744,087,460.8725,882,906.6669,970,367.53
2.本期使用-33,191,773.62-33,191,773.62-16,250,297.46-49,442,071.08
(六)其他1,063,237.4611,303.831,074,541.291,074,541.29
四、本期期末余额2,404,675,324.006,874,010,735.1680,371.7511,890,494.59196,440,664.842,610,117,943.1812,097,215,533.526,187,038,267.1818,284,253,800.70
项目2022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2,080,000,000.004,199,455,309.3369,067.92100,508,604.761,563,421,631.227,943,454,613.234,302,023,840.3012,245,478,453.53
加:会计政策变更-359,787.99-359,787.99-194,577.92-554,365.91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2,080,000,000.004,199,455,309.3369,067.92100,508,604.761,563,061,843.237,943,094,825.244,301,829,262.3812,244,924,087.6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15,894.23994,807.3438,937,485.15643,299,660.11683,647,846.831,367,254,934.952,050,902,781.78
(一)综合收益总额775,837,145.83775,837,145.83374,523,080.791,150,360,226.6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060,179,607.971,060,179,607.97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1,060,179,607.971,060,179,607.97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38,937,485.15-132,537,485.72-93,600,000.57-68,077,064.63-161,677,065.20
1.提取盈余公积38,937,485.15-38,937,485.15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93,600,000.57-93,600,000.57-68,077,064.63-161,677,065.2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994,807.34994,807.34629,310.821,624,118.16
1.本期提取7,349,705.407,349,705.404,653,512.3712,003,217.77
2.本期使用-6,354,898.06-6,354,898.06-4,024,201.55-10,379,099.61
(六)其他415,894.23415,894.23415,894.23
四、本期期末余额2,080,000,000.004,199,871,203.5669,067.92994,807.34139,446,089.912,206,361,503.348,626,742,672.075,669,084,197.3314,295,826,869.40

公司负责人:张坚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立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迪萍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2,080,000,000.004,147,463,277.7469,067.92130,305,985.621,068,600,249.377,426,438,580.6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2,080,000,000.004,147,463,277.7469,067.92130,305,985.621,068,600,249.377,426,438,580.6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24,675,324.002,674,139,531.6011,303.835,683.4456,994,574.93346,547,641.973,402,374,059.77
(一)综合收益总额569,945,749.32569,945,749.3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324,675,324.002,673,076,294.142,997,751,618.14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324,675,324.002,673,076,294.142,997,751,618.14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56,994,574.93-223,398,107.35-166,403,532.42
1.提取盈余公积56,994,574.93-56,994,574.93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66,403,532.42-166,403,532.42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5,683.445,683.44
1.本期提取257,008.42257,008.42
2.本期使用-251,324.98-251,324.98
(六)其他1,063,237.4611,303.831,074,541.29
四、本期期末余额2,404,675,324.006,821,602,809.3480,371.755,683.44187,300,560.551,415,147,891.3410,828,812,640.42
项目2022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2,080,000,000.004,147,047,383.5169,067.9291,368,500.47811,762,883.577,130,247,835.4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2,080,000,000.004,147,047,383.5169,067.9291,368,500.47811,762,883.577,130,247,835.4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15,894.2338,937,485.15256,837,365.80296,190,745.18
(一)综合收益总额389,374,851.52389,374,851.5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38,937,485.15-132,537,485.72-93,600,000.57
1.提取盈余公积38,937,485.15-38,937,485.15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93,600,000.57-93,600,000.57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29,595.4229,595.42
2.本期使用-29,595.42-29,595.42
(六)其他415,894.23415,894.23
四、本期期末余额2,080,000,000.004,147,463,277.7469,067.92130,305,985.621,068,600,249.377,426,438,580.65

公司负责人:张坚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立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迪萍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在浙江省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6月16日在该公司基础上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8月1日,经浙江省财政厅发布《关于省水利集团公司注册资本的复函》(浙财企二字[2002]32号)批准,由浙江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发起设立,并经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4200262XL。本公司总部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凤起东路8号。

本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7,200.00万元,股本总数187,200.00万股,其中国有发起人持有187,200.00万股。公司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

2021年5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18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8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增加注册资本20,800.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208,000.00万元。本次增资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5月14日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332C000250号验资报告审验。

2021年5月25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股票简称“浙江新能”,证券代码为“600032”。

2023年4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31 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 A 股股票 324,675,324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9.24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2,248,375.62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97,751,618.14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324,675,324.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2,673,076,294.14元。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324,675,324.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2,404,675,324.00元。本次增资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18日出具致同验字(2023)第 332C000177号验资报告审验。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综合办公室、计划发展部、生产安全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资产经营部等部门,拥有110家子公司,名称具体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简称
1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北海公司
2浙江浙能华光潭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华光潭公司
3景宁畲族自治县大洋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景宁大洋公司
4龙泉市岩樟溪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龙泉岩樟溪公司
5浙江松阳谢村源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松阳谢村源公司
6浙江松阳安民水电站有限责任公司松阳安民公司
7浙江龙川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龙川公司
8浙江浙能长兴新能源有限公司长兴新能源公司
9浙江浙能环亚松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环亚松阳公司
10衢州力诺天昱阳光能源有限公司衢州力诺公司
11永修县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永修浙源公司
12杭州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杭州浙源公司
13浙江浙能嘉兴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嘉兴风电公司
14浙江松阳浙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松阳浙源公司
15宁波江北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宁波江北公司
16浙能松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浙能松阳公司
17中卫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中卫正泰公司
18中卫清银源星太阳能有限责任公司中卫清银公司
19金昌帷盛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金昌帷盛公司
20民勤县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民勤正泰公司
21永昌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永昌正泰公司
22高台县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高台正泰公司
23嘉峪关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嘉峪关正泰公司
24敦煌市天润新能源有限公司敦煌天润公司
25敦煌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敦煌正泰公司
26瓜州县光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瓜州光源公司
27金昌清能电力有限公司金昌清能公司
28宁波杭州湾新区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公司
29舟山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舟山浙源公司
30江苏双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江苏双创公司
31东台双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东台双创公司
32如东锦康新能源有限公司锦康新能源公司
33浙江新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新能企管公司
34宁夏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宁夏新能源公司
35五家渠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五家渠新能公司
36五家渠浙新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五家渠光伏公司
37青海浙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青海浙能公司
38大柴旦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大柴旦公司
39浙江清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清能发展公司
40浙江浙能航天氢能技术有限公司氢能技术公司
41宁波聚和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聚和新能源
42宁海聚合光伏工程有限公司聚合光伏公司
43浙江瑞旭投资有限公司瑞旭投资公司
44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新疆爱康公司
45青海昱辉新能源有限公司青海昱辉公司
46柯坪嘉盛阳光电力有限公司柯坪嘉盛公司
47苏州慧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苏州慧康公司
48湖南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湖南中康公司
49无锡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无锡中康公司
50丹阳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丹阳中康公司
51宿州恒康新能源有限公司宿州新能源公司
52内蒙古四子王旗神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四子王旗能源公司
53徐州统联新能源有限公司徐州新能源公司
54泰州中康新能源有限公司泰州新能源公司
55赣州市南康区爱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赣州新能源公司
56济南统联新能源有限公司济南新能源公司
57特克斯昱辉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特克斯太阳能公司
58九州方园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博州新能源公司
59新疆伊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伊阳能源公司
60新疆聚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聚阳能源公司
61九州方园博乐市新能源有限公司博乐新能源公司
62中机国能龙游新能源有限公司龙游新能源公司
63格尔木浙新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格尔木浙新光伏公司
64丹阳市光煦新能源有限公司丹阳光煦公司
65丹阳市帷瑞新能源有限公司丹阳帷瑞公司
66乾安浙新能发电有限公司乾安浙新能公司
67四川浙新能沙湾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四川沙湾公司
68四川浙新能长柏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四川长柏公司
69武强县特百乐新能源有限公司武强特百乐公司
70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绿能电力公司
71浙能绿能新能源(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有限公司浙能绿能新能源公司
72浙江浙能嵊泗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浙江嵊泗海上公司
73新疆浙能国综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国综公司
74浙江浙能临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浙能临海海上公司
75青海浙新能青发能源有限公司青海青发公司
76青海华拓新能源有限公司青海华拓公司
77青海华恒新能源有限公司青海华恒公司
78青海华益新能源有限公司青海华益公司
79亚洲新能源电力(瓜州)有限公司亚洲新能公司
80克拉玛依浙能城投能源有限公司克拉玛依浙能公司
81双鸭山浙新能源有限公司双鸭山浙能新能源公司
82塔什库尔干浙能国综新能源有限公司塔什库尔干浙能新能源公司
83莎车浙能国综新能源有限公司莎车浙能新能源公司
84远景绥滨新能源有限公司远景绥滨公司
85秦皇岛抚宁区浙新能源有限公司秦皇岛抚宁浙能公司
86博乐市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博乐浙能公司
87建德市浙光新能源有限公司建德浙光公司
88克拉玛依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克拉玛依浙能新能源公司
89浙能绿能(磐安)新能源有限公司浙能绿能(磐安)公司
90常山浙新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常山浙能电力公司
91常山浙新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常山浙能光伏公司
92浙江浙能富阳常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浙能富阳公司
93镇江领翌新能源有限公司镇江领翌新能源公司
94丹阳市领航新能源有限公司丹阳领航新能源公司
95丹阳市领跑新能源有限公司丹阳领跑新能源公司
96青海格尔木港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格尔木港青公司
97浙江浙能高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浙江高峰公司
98克拉玛依绿能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克拉玛依绿能基金
99常山绿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常山绿能光伏公司
100浙江浙能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浙江浙能吉电公司
101浙能景泰新能源有限公司浙能景泰公司
102甘肃浙能陇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甘肃浙能陇信公司
103琼海耀辰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琼海耀辰公司
104浙江浙能浦江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浙江浙能浦江公司
105浙能(那曲)新能源有限公司浙能那曲公司
106浙江浙能新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浙新能运管公司
107杭州新太新能源有限公司杭州新太公司
108浙江广胜新能源有限公司浙江广胜公司
109五家渠海天达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五家渠海天达公司
110杭州浙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杭州浙新能公司

注:序号17至序号27共11家公司,以下统称甘宁光伏公司;本公司之分公司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洞头风力发电分公司以下简称洞头分公司。

主要经营活动:水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及风力发电项目、氢能设备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及电力销售。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批准。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以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见本节五、21、五、26和五、34。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重要性标准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收股利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金额超过1千万元以上
重要的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金额超过1千万元以上
重要的在建工程单个项目当期发生额或期末余额大于1亿元以上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非全资子公司收入金额占公司合并总收入5%以上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收入金额占公司合并总收入5%以上
重要的投资活动项目单个投资项目金额占公司合并资产总额0.5%以上
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公司将资产负债表日后利润分配情况、购买子公司情况认定为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原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时,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在判断是否将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时,本公司综合所有事实和情况,包括评估结构化主体设立目的和设计、识别可变回报的类型、通过参与其相关活动是否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的回报可变性等的基础上评估是否控制该结构化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原有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与原有子公司相关的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B、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C、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D、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E、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但是,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方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满足条件的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仅在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衍生金融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货币汇率互换合同、利率互换合同及外汇期权合同等。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6)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务工具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

租赁应收款;

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之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款项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坏账准备。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或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水力发电电费及其他发电基础电费

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已纳入可再生能源目录补贴款

应收账款组合3:应收未纳入可再生能源目录补贴款

应收账款组合4:应收其他发电电费和其他款项

C、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1:质量保证金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的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逾期天数自信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资金往来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备用金及其他款项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其他应收款,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本公司认为金融资产在下列情况发生违约:

借款人不大可能全额支付其对本公司的欠款,该评估不考虑本公司采取例如变现抵押品(如果持有)等追索行动;

金融资产逾期超过90天。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公司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参见本节五、11(6))。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参见本节五、11(6))。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参见本节五、11(6))。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资金往来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备用金及其他款项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其他应收款,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和周转材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周转材料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跌价准备的确定依据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以净额列示,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参见本节五、11(6))。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与其相关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权益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本节五、27。

20.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按期计提折旧或摊销。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本节五、27。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450-3%5.00%-2.16%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300-5%20.00%-3.17%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6--16.67%
电子设备及其他年限平均法4-10--25.00%-10.00%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本节五、27。

(4)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5)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本公司各类别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类 别转固标准和时点
水电站水力发电机组通过72小时试运行并实现并网发电
风电站风力发电机组通过240小时试运行并实现并网发电
光伏电站光伏发电机组通过240小时试运行并实现并网发电

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本节五、27。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软件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 别使用寿命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摊销方法备注
土地使用权25-50年产权登记期限直线法
海域使用权28年产权登记期限直线法
软件5年预期经济利益年限直线法
其他5年预期经济利益年限直线法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本节五、27。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研发支出为公司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其中研发人员的工资按照项目工时分摊计入研发支出。研发活动与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共用设备、产线、场地按照工时占比、面积占比分配计入研发支出。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计划等。

除了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本公司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年金计划”),员工可以自愿参加该年金计划。除此之外,本公司并无其他重大职工社会保障承诺。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具体方法

本公司电力销售在客户取得上网电量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具体如下:

A、向电力公司的电力销售:根据经电力公司确认的月度实际上网电量按合同上网电价确认电费收入;

B、向用户的电力销售:根据公司、用户签订的协议,根据各方确认的月度实际用电量按合同电价确认收入。

本公司设备销售和安装服务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如下:

A、设备销售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产品,并经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

B、安装调试服务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安装调试服务后获取调试报告后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本公司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公司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除外。

本公司将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低价值资产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低于4万元的租赁。

本公司将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对于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根据每项租赁的具体情况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经营租赁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变更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①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②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作为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对拆除复原等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后续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

(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本节五、27。。

安全生产费用

本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按财政部和应急部制定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于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按规定范围使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

本公司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

本公司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以下主要判断:

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金额发生变动;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与成本和利润的对价。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是否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公司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公司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公司使用的指标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公司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

商誉减值

本公司至少每年评估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的使用价值进行估计。估计使用价值时,本公司需要估计未来来自资产组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影响金额(2023年12月31日或2023年度)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递延所得税资产19,191,544.30
递延所得税负债18,862,953.49
未分配利润337,339.49
少数股东权益-8,748.68
所得税费用-100,449.1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867.21
少数股东损益38,581.97

其他说明

①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2年12月31日)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102,162,028.9915,441,052.18117,603,081.17
递延所得税负债198,643,899.8215,212,910.55213,856,810.37
未分配利润2,206,086,031.06275,472.282,206,361,503.34
少数股东权益5,669,131,527.98-47,330.655,669,084,197.33
合并利润表项目 (2022年度)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所得税费用149,060,083.03-782,507.54148,277,575.4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5,201,885.56635,260.27775,837,145.83
少数股东损益374,375,833.52147,247.27374,523,080.79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2年1月1日)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75,843,357.398,367,269.3484,210,626.73
递延所得税负债71,033,515.688,921,635.2579,955,150.93
未分配利润1,563,421,631.22-359,787.991,563,061,843.23
少数股东权益4,302,023,840.30-194,577.924,301,829,262.38

②本期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影响的项目本期上期
期初净资产---554,365.91
其中:留存收益---359,787.99
净利润100,449.18782,507.54
期末净资产328,590.81--
其中:留存收益337,339.49--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应税收入3%、5%、6%、9%、13%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缴流转税额1%、5%、7%
教育费附加实缴流转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实缴流转税额2%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20%、25%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中卫正泰公司15
中卫清银公司15
金昌帷盛公司15
民勤正泰公司15
永昌正泰公司15
高台正泰公司15
嘉峪关正泰公司15
敦煌天润公司15
敦煌正泰公司15
瓜州光源公司15
金昌清能公司15
宁夏新能源公司15
五家渠新能公司15
五家渠光伏公司15
大柴旦公司15
氢能技术公司15
新疆爱康公司15
青海昱辉公司15
柯坪嘉盛公司15
四子王旗能源公司15
特克斯太阳能公司15
博州新能源公司15
伊阳能源公司15
聚阳能源公司15
博乐新能源公司15
格尔木浙新光伏公司15
四川沙湾公司15
四川长柏公司15
浙能绿能新能源公司15
青海华拓公司15
青海华恒公司15
青海华益公司15
亚洲新能公司15
塔什库尔干浙能新能源公司15
莎车浙能新能源公司15
博乐浙能公司15
克拉玛依浙能新能源公司15
浙能景泰公司15
甘肃浙能陇信公司15
五家渠海天达公司15
格尔木港青公司15
浙能那曲公司15
景宁大洋公司20
杭州浙源公司20
新能企管公司20
聚和新能源20
苏州慧康公司20
湖南中康公司20
无锡中康公司20
丹阳中康公司20
徐州新能源公司20
泰州新能源公司20
赣州新能源公司20
济南新能源公司20
浙江浙新能运管公司20
杭州新太公司20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25

报告期内,克拉玛依绿能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②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以上基础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氢能技术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取得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133001576)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有效期三年。

③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 2022 年第 28 号),本公司在 2022 年 10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 100%加计扣除,上述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享受企业所得 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4]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

十七、八十八、八十九 条规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 得税优惠目录(2008版)的通知》(财税[2008]116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网企业 电网新建项目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 年第 26 号),以下子公司从事太阳能和风力发电项目的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 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 税,各子公司企业所得税优惠期间情况如下:

纳税主体名称三年免税期三年减半期
永修浙源公司2018.1.1-2020.12.312021.1.1-2023.12.31
杭州浙源公司2018.1.1-2020.12.312021.1.1-2023.12.31
嘉兴风电公司2021.1.1-2023.12.312024.1.1-2026.12.31
松阳浙源公司2018.1.1-2020.12.312021.1.1-2023.12.31
宁波江北公司2018.1.1-2020.12.312021.1.1-2023.12.31
金昌帷盛公司二期项目2021.1.1-2023.12.312024.1.1-2026.12.31
嘉峪关正泰公司二期项目2021.1.1-2023.12.312024.1.1-2026.12.31
宁波杭州湾公司2019.1.1-2021.12.312022.1.1-2024.12.31
舟山浙源公司2019.1.1-2021.12.312022.1.1-2024.12.31
东台双创公司2020.1.1-2022.12.312023.1.1-2025.12.31
宁夏新能源公司2020.1.1-2022.12.312023.1.1-2025.12.31
五家渠新能公司2020.1.1-2022.12.312023.1.1-2025.12.31
五家渠光伏公司2020.1.1-2022.12.312023.1.1-2025.12.31
大柴旦公司2020.1.1-2022.12.312023.1.1-2025.12.31
聚和新能源2020.1.1-2022.12.312023.1.1-2025.12.31
聚合光伏公司2020.1.1-2022.12.312023.1.1-2025.12.31
苏州慧康公司2018.1.1-2020.12.312021.1.1-2023.12.31
湖南中康公司2018.1.1-2020.12.312021.1.1-2023.12.31
无锡中康公司2018.1.1-2020.12.312021.1.1-2023.12.31
格尔木浙新光伏公司2022.1.1-2024.12.312025.1.1-2027.12.31
丹阳光煦公司2022.1.1-2024.12.312025.1.1-2027.12.31
丹阳帷瑞公司2022.1.1-2024.12.312025.1.1-2027.12.31
武强特百乐公司2022.1.1-2024.12.312025.1.1-2027.12.31
浙能绿能新能源公司2023.1.1-2025.12.312026.1.1-2028.12.31
浙能临海海上公司2023.1.1-2025.12.312026.1.1-2028.12.31
青海华益公司三期项目2019.1.1-2021.12.312022.1.1-2024.12.31
亚洲新能公司2021.1.1-2023.12.312024.1.1-2026.12.31
塔什库尔干浙能新能源公司2023.1.1-2025.12.312026.1.1-2028.12.31
莎车浙能新能源公司2023.1.1-2025.12.312026.1.1-2028.12.31
远景绥滨公司2021.1.1-2023.12.312024.1.1-2026.12.31
博乐浙能公司2023.1.1-2025.12.312026.1.1-2028.12.31
建德浙光公司2022.1.1-2024.12.312025.1.1-2027.12.31
浙能绿能(磐安)公司2024.1.1-2026.12.312027.1.1-2029.12.31
常山浙能光伏公司2024.1.1-2026.12.312027.1.1-2029.12.31
丹阳领航新能源公司2024.1.1-2026.12.312027.1.1-2029.12.31
丹阳领跑新能源公司2024.1.1-2026.12.312027.1.1-2029.12.31
格尔木港青公司2022.1.1-2024.12.312025.1.1-2027.12.31
浙能那曲公司2024.1.1-2026.12.312027.1.1-2029.12.31
杭州新太公司2023.1.1-2025.12.312026.1.1-2028.12.31
五家渠海天达公司2023.1.1-2025.12.312026.1.1-2028.12.31

(2)增值税

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对上述政策进行了更新,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对上述政策进行了更新,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②根据2015年6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文件,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2,418,915,011.332,405,960,842.18
其中:存放财务公司存款1,816,391,394.222,245,785,516.45
其他货币资金4,206,258.453,392,910.03
合计2,423,121,269.782,409,353,752.21

其他说明存放财务公司款项指本公司存放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

受限货币资金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货币资金-住房资金3,279,925.383,392,909.98
其他货币资金-农垦保证金926,333.02
银行存款--7,588,081.06
其中:定期存款应计利息----
合 计4,206,258.4010,980,991.04

期末,本公司除上述银行存款和存放于浙江省省直单位住房基金管理中心的住房资金外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冻结、或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5,415,795.5737,851,583.84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5,415,795.5737,851,583.84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5,415,795.57100.00----5,415,795.5737,851,583.84100.00----37,851,583.84
其中:
银行承兑汇票5,415,795.57100.00----5,415,795.5737,851,583.84100.00----37,851,583.84
合计5,415,795.57100.00----5,415,795.5737,851,583.84100.00----37,851,583.84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5,415,795.57----
合计5,415,795.57----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说明:期末不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应收票据发生减值,未计提应收票据减值准备。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分项明细2,622,153,285.912,554,236,426.39
1年以内小计2,622,153,285.912,554,236,426.39
1至2年1,820,487,518.761,906,382,761.15
2至3年1,789,506,186.511,490,383,310.05
3年以上
3至4年1,359,638,126.59816,501,607.08
4至5年683,758,868.5175,644,651.13
5年以上55,764,994.66--
合计8,331,308,980.946,843,148,755.80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8,331,308,980.94100.00828,946,111.639.957,502,362,869.316,843,148,755.80100.00653,795,952.299.556,189,352,803.51
其中:
组合1259,441,531.373.121,297,286.190.50258,144,245.18197,331,213.092.88986,656.090.50196,344,557.00
组合26,800,644,261.4581.63690,517,046.1610.156,110,127,215.295,440,990,290.1679.51523,902,128.989.634,917,088,161.18
组合31,192,525,388.3914.31136,738,368.8111.471,055,787,019.581,140,447,051.3816.67128,585,266.2011.271,011,861,785.18
组合478,697,799.730.94393,410.470.5078,304,389.2664,380,201.170.94321,901.020.5064,058,300.15
合计8,331,308,980.94100.00828,946,111.639.957,502,362,869.316,843,148,755.80100.00653,795,952.299.556,189,352,803.5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组合1259,441,531.371,297,286.190.50
组合26,800,644,261.45690,517,046.1610.15
组合31,192,525,388.39136,738,368.8111.47
组合478,697,799.73393,410.470.50
合计8,331,308,980.94828,946,111.639.95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坏账准备653,795,952.29171,618,325.85----3,531,833.49828,946,111.63
合计653,795,952.29171,618,325.85----3,531,833.49828,946,111.63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2,713,769,915.55--2,713,769,915.5532.56270,269,771.74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1,779,905,044.07--1,779,905,044.0721.35187,923,210.39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1,226,957,730.73--1,226,957,730.7314.72100,125,536.41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959,958,282.82--959,958,282.8211.52105,737,416.52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885,369,399.01--885,369,399.0110.62102,410,604.49
合计7,565,960,372.18--7,565,960,372.1890.77766,466,539.55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合同资产4,057,500.00202,875.003,854,625.004,057,500.00202,875.003,854,625.00
合计4,057,500.00202,875.003,854,625.004,057,500.00202,875.003,854,625.00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票据6,300,000.0033,021,769.32
应收账款----
减:其他综合收益-公允价值变动----
合计6,300,000.0033,021,769.32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应收款项融资中本公司不存在已背书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本公司所属部分子公司视其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一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和背书,故将该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无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银行承兑汇票。本期末,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15,130,638.9187.9118,476,643.4597.25
1至2年1,837,398.0710.68233,250.661.23
2至3年53,312.310.3137,170.590.20
3年以上189,528.671.10250,502.031.32
合计17,210,877.96100.0018,997,566.73100.0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本公司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8,692,347.90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50.50%。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50,462,025.1048,196,858.01
其他应收款36,040,161.4735,849,353.58
合计86,502,186.5784,046,211.5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7).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山西华电广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34,402,100.7038,707,100.70
山西华电阳高风力发电有限公司8,246,097.378,246,097.37
丽水玉溪水利枢纽有限责任公司3,340,000.00--
三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4,473,827.03--
嘉兴穗禾浙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43,659.94
合计50,462,025.1048,196,858.01

(8).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账龄未收回的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山西华电广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34,402,100.704-5年尚未发放

(9).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10).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2).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3).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内分项明细9,047,528.3714,269,601.06
1年以内小计9,047,528.3714,269,601.06
1至2年5,610,820.8014,557,052.96
2至3年14,459,181.55864,118.03
3年以上8,819,358.978,045,265.13
合计37,936,889.6937,736,037.18

(14).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资金往来款24,984,982.2217,591,694.03
保证金和押金11,910,388.6610,279,588.03
备用金和其他1,041,518.819,864,755.12
合计37,936,889.6937,736,037.18

(15).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3年1月1日余额1,886,683.60----1,886,683.60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303,802.09----303,802.09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313,846.71----313,846.71
2023年12月31日余额1,896,728.22----1,896,728.22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坏账准备1,886,683.60--303,802.09--313,846.711,896,728.22
合计1,886,683.60--303,802.09--313,846.711,896,728.22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7).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8).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款项的性质账龄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17,353,967.8245.74债务重组利得1年以内,1至2年,2-3年[注1]867,698.39
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7,300,000.0019.24保证金和押金3年以上365,000.00
浙江广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918,208.4915.60资金往来款1年以内295,910.42
甘孜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600,000.004.22保证金和押金1年以内80,000.00
浙江广胜集团有限公司658,649.721.74资金往来款1年以内32,932.49
合计32,830,826.0386.54//1,641,541.30

注1:本公司对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中账龄1年以内的金额为5,650.16元;账龄1至2年的金额为2,955,037.25元;账龄2至3年的金额为14,393,280.41元。

(19).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8,306,211.87--8,306,211.875,724,763.57--5,724,763.57
周转材料218,996.66--218,996.66683,547.27--683,547.27
合计8,525,208.53--8,525,208.536,408,310.84--6,408,310.84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抵扣进项税额590,766,890.16701,423,829.72
预付股权款240,000,000.00--
预缴所得税4,904,512.1821,300,475.21
其他--845.37
合计835,671,402.34722,725,150.30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735,108,107.2950,000,000.00--95,975,218.35--847,415.83102,180,333.77--1,189,081.56780,939,489.26--
小计735,108,107.2950,000,000.00--95,975,218.35--847,415.83102,180,333.77--1,189,081.56780,939,489.26--
二、联营企业
杭州临安青山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35,413,342.39----2,982,116.20----2,483,208.76----35,912,249.83--
金华市沙畈二级电站有限公司9,429,716.29----946,228.51----1,155,000.00----9,220,944.80--
泰顺仙居水力发电有限公司20,356,119.04----1,303,312.61----2,301,000.00----19,358,431.65--
丽水玉溪水利枢纽有限责任公司54,619,823.02----1,205,493.94----6,680,000.00----49,145,316.96--
云和县石塘水电站27,373,351.19-----2,615,078.43----3,993,754.40----20,764,518.36--
华东桐柏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9,098,607.26----25,250,879.27----21,850,000.00----242,499,486.53--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661,146,334.84----39,508,216.4611,303.83-9,935.0310,300,870.80----690,355,049.30--
浙江景宁惠宁电力发展有限公司14,092,849.66----1,643,347.26----2,469,751.27----13,266,445.65--
瑞安市高湖水电有限公司1,180,881.63-----12,607.49----132,500.00----1,035,774.14--
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77,105,444.61----12,159,859.12----9,467,600.00----279,797,703.73--
松阳大岭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98,791.19----52,833.88----------1,151,625.07--
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191,706,926.58----39,099,330.10--87,384.1134,444,444.44----196,449,196.35--
舟山渔光科技有限公司29,616,351.68----79,421.66--2,596.14------29,698,369.48--
浙江衢江抽水蓄能有限公司56,960,000.0028,510,000.00--------------85,470,000.00--
杭州武强水电实业有限公司12,066,495.90-----601,871.37----------11,464,624.53--
山西华电阳高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3,713,688.69----9,939,786.44--119,116.712,761,500.00----61,011,091.84--
山西华电广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60,204,354.19----14,046,976.42--16,659.697,920,500.00----166,347,490.30--
浙江泰顺抽水蓄能有限公司23,370,000.0020,705,250.00--------------44,075,250.00--
河北新华龙科技有限公司102,646,922.4123,731,166.67--26,527,119.72----32,300,000.00----120,605,208.80--
浙江天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60,000,000.0030,000,000.00--------------90,000,000.00--
青海华俊新能源有限公司76,560,055.21----6,835,220.32----------83,395,275.53--
浙江省白马湖实验室有限公司31,500,000.00----55,481.88----------31,555,481.88--
浙江松阳抽水蓄能有限公司--161,538,500.00--------------161,538,500.00--
酒泉浙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8,880,000.00--------------8,880,000.00--
小计2,139,260,055.78273,364,916.67--178,406,066.5011,303.83215,821.62138,260,129.67----2,452,998,034.73--
合计2,874,368,163.07323,364,916.67--274,381,284.8511,303.831,063,237.45240,440,463.44--1,189,081.563,233,937,523.99--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权益工具投资247,944,719.18291,856,464.11
债务工具投资196,853,546.86--
合计444,798,266.04291,856,464.1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建筑物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307,652.002,307,652.00
2.本期增加金额----
(1)外购----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2,307,652.002,307,652.00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1,555,455.171,555,455.17
2.本期增加金额74,598.0374,598.03
(1)计提或摊销74,598.0374,598.03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1,630,053.201,630,053.2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677,598.80677,598.80
2.期初账面价值752,196.83752,196.83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32,701,927,052.4329,699,282,269.84
固定资产清理86,412.15--
合计32,702,013,464.5829,699,282,269.8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2,595,574,525.3423,981,739,149.0852,700,698.00188,674,421.9336,818,688,794.35
2.本期增加金额1,653,733,441.453,605,348,263.094,198,189.76107,689,233.805,370,969,128.10
(1)购置29,143,738.4416,141,543.963,922,960.4013,493,829.8062,702,072.60
(2)在建工程转入1,486,697,769.802,811,854,511.11--86,907,263.394,385,459,544.30
(3)企业合并增加--325,942,670.73--162.58325,942,833.31
(4)其他增加137,891,933.21451,409,537.29275,229.367,287,978.03596,864,677.89
3.本期减少金额173,455,617.45510,723,088.621,497,019.008,397,610.39694,073,335.46
(1)处置或报废678,660.418,848,936.531,497,019.007,866,707.7618,891,323.70
(2)其他减少172,776,957.04501,874,152.09--530,902.63675,182,011.76
4.期末余额14,075,852,349.3427,076,364,323.5555,401,868.76287,966,045.3441,495,584,586.99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3,138,545,628.123,825,050,726.8841,298,041.6590,907,722.607,095,802,119.25
2.本期增加金额393,302,197.691,329,630,199.183,398,804.8430,880,945.291,757,212,147.00
(1)计提372,117,031.351,286,908,281.943,398,804.8430,705,629.851,693,129,747.98
(2)其他增加21,185,166.3442,721,917.24--175,315.4464,082,399.02
3.本期减少金额15,548,582.4057,784,642.401,497,019.008,130,893.1582,961,136.95
(1)处置或报废291,360.598,740,966.361,497,019.007,843,930.1518,373,276.10
(2)其他减少15,257,221.8149,043,676.04--286,963.0064,587,860.85
4.期末余额3,516,299,243.415,096,896,283.6643,199,827.49113,657,774.748,770,053,129.3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3,862,600.0019,682,488.4555,642.383,674.4323,604,405.26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3,862,600.0019,682,488.4555,642.383,674.4323,604,405.26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0,555,690,505.9321,959,785,551.4412,146,398.89174,304,596.1732,701,927,052.43
2.期初账面价值9,453,166,297.2220,137,005,933.7511,347,013.9797,763,024.9029,699,282,269.84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
机器设备12,751,070.22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金昌清能公司综合楼及其他2,348,795.78产权办理中
洞头分公司生活综合楼4,539,512.36产权办理中
宿州新能源公司综合楼2,374,709.12产权办理中
浙能临海风电公司综合楼35,930,847.73产权办理中
青海华益公司综合楼8,121,541.48产权办理中
青海华恒公司综合楼9,094,823.27产权办理中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合并增加系本公司购买子公司浙江广胜公司所致。期末,本公司用于抵押担保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9,590,192,266.37元。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机器设备86,412.15--

其他说明: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3,439,875,121.262,501,050,178.19
工程物资----
合计3,439,875,121.262,501,050,178.1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格尔木浙新能光伏项目------195,713,730.74--195,713,730.74
浙新能源智能管控平台松阳分中心14,464,405.00--14,464,405.0014,464,405.00--14,464,405.00
浙能宁东基地光伏产业园15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456,087,283.60--456,087,283.60
“农业+新能源”100MW光伏项目295,298,274.75--295,298,274.7547,407,778.94--47,407,778.94
丹阳市陵口镇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06,760,906.81--206,760,906.81111,649,025.00--111,649,025.00
浙能国综莎车县1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454,413,951.66--454,413,951.66373,384,111.06--373,384,111.06
浙能国综塔什库尔干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221,245,720.48--221,245,720.4838,077,972.93--38,077,972.93
浙能台州1号海上风电------825,180,801.03--825,180,801.03
浙能城投乌尔禾100MW光伏发电项目398,611,812.08--398,611,812.08177,098,963.87--177,098,963.87
浙能博乐市50MW风电项目138,798,199.06--138,798,199.0646,654,571.17--46,654,571.17
格尔木港青公司乌图美仁5万千瓦平价光伏项目------191,731,510.31--191,731,510.31
延陵镇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669,038,930.34--669,038,930.343,542,382.353,542,382.35
浙能嘉黎县仓康村 50MW 光储项目191,376,511.63--191,376,511.63------
托浪岗49MW、二牧场48MW分散式风电项目526,478,088.48--526,478,088.48------
浙能宁东基地光伏产业园50M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133,287,382.47--133,287,382.47------
其他190,100,938.50--190,100,938.5020,057,642.19--20,057,642.19
合计3,439,875,121.26--3,439,875,121.262,501,050,178.19--2,501,050,178.19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 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格尔木浙新能光伏项目225,131,900.00195,713,730.744,746,718.02200,460,448.76----100.00100.007,038,049.243,470,018.022.83自筹和贷款
浙新能源智能管控平台松阳分中心31,200,000.0014,464,405.00------14,464,405.0046.3646.00------自筹
浙能宁东基地光伏产业园15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641,762,300.00456,087,283.60276,453,687.90732,540,971.50----100.00100.006,035,733.663,026,578.533.47自筹和贷款
浙能台州1号海上风电3,984,937,500.00825,180,801.032,609,356,167.153,434,536,968.18----100.00100.0040,932,493.1335,727,498.673.23自筹、募股资金和贷款
浙能国综莎车县1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544,660,000.00373,384,111.0681,029,840.60----454,413,951.6683.4383.0015,495,814.8511,990,130.823.25自筹和贷款
丹阳市陵口镇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30,043,700.00111,649,025.0095,111,881.81----206,760,906.8189.8890.005,504,983.345,413,153.823.30自筹和贷款
浙能城投乌尔禾100MW光伏发电项目500,803,300.00177,098,963.87221,512,848.21----398,611,812.0879.5980.005,164,716.614,458,389.183.26自筹和贷款
格尔木港青公司乌图美仁5万千瓦平价光伏项目250,381,648.60191,731,510.315,946,090.19197,677,600.50----100.00100.007,990,702.224,661,590.194.52自筹和贷款
“农业+新能源”100MW光伏项目422,300,000.0047,407,778.94247,890,495.81----295,298,274.7569.9370.007,483,694.995,800,247.023.28自筹和贷款
浙能国综塔什库尔干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271,170,000.0038,077,972.93183,167,747.55----221,245,720.4881.5982.007,152,046.475,684,651.703.41自筹和贷款
浙能博乐市50MW风电项目332,288,400.0046,654,571.1792,143,627.89----138,798,199.0641.7742.004,050,750.474,050,750.472.93自筹和贷款
延陵镇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820,439,500.003,542,382.35665,496,547.99----669,038,930.3481.5582.0012,825,073.1511,380,707.583.20自筹和贷款
浙能嘉黎县仓康村 50MW 光储项目282,256,400.00--191,376,511.63----191,376,511.6367.8068.00515,777.77515,777.772.20自筹和贷款
托浪岗49MW、二牧场48MW分散式风电项目562,344,600.00--526,478,088.48----526,478,088.4893.6294.0034,856,616.22----自筹和贷款
浙能宁东基地光伏产业园50M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2,614,000,000.00--133,287,382.47----133,287,382.475.105.00------自筹和贷款
合计11,713,719,248.602,480,992,536.005,333,997,635.704,565,215,988.94--3,249,774,182.76//155,046,452.1296,179,493.77//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5).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27,116,282.8366,972,843.071,200,531.69552,872.94295,842,530.53
2.本期增加金额60,089,112.061,521,544.9310,170,927.08--71,781,584.07
(1)租入60,072,796.181,521,544.9310,170,927.08--71,765,268.19
(2)其他增加16,315.88------16,315.88
3.本期减少金额36,846,710.8860,098.321,200,531.69223,423.2538,330,764.14
(1)其他减少36,846,710.8860,098.321,200,531.69223,423.2538,330,764.14
4.期末余额250,358,684.0168,434,289.6810,170,927.08329,449.69329,293,350.46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2,114,158.3911,300,540.73929,443.9073,316.3224,417,459.34
2.本期增加金额13,546,988.835,973,190.242,082,752.44165,901.3721,768,832.88
(1)计提12,161,883.815,973,190.242,082,752.44165,901.3720,383,727.86
(2)其他增加1,385,105.02------1,385,105.02
3.本期减少金额--1,428,887.461,200,531.6998,896.532,728,315.68
(1)其他减少--1,428,887.461,200,531.6998,896.532,728,315.68
4.期末余额25,661,147.2215,844,843.511,811,664.65140,321.1643,457,976.5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24,697,536.7952,589,446.178,359,262.43189,128.53285,835,373.92
2.期初账面价值215,002,124.4455,672,302.34271,087.79479,556.62271,425,071.19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本公司确认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相关的租赁费用见本节七、82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软件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55,172,076.90258,064,936.6731,257,723.105,004,439.88449,499,176.55
2.本期增加金额36,409,839.75--1,391,733.18--37,801,572.93
(1)购置25,452,411.19--619,291.34--26,071,702.53
(2)企业合并增加6,196,011.68--471,698.11--6,667,709.79
(3)其他增加4,761,416.88--300,743.73--5,062,160.61
3.本期减少金额651,000.001,170,403.00----1,821,403.00
(1)处置--1,170,403.00----1,170,403.00
(2)其他减少651,000.00------651,000.00
4.期末余额190,930,916.65256,894,533.6732,649,456.285,004,439.88485,479,346.48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30,777,559.6126,729,406.4525,057,809.301,240,859.9983,805,635.35
2.本期增加金额4,974,186.829,537,978.903,036,134.75520,161.5018,068,461.97
(1)计提4,529,617.909,537,978.902,975,241.84520,161.5017,563,000.14
(2)其他增加444,568.92--60,892.91--505,461.83
3.本期减少金额----------
(1)其他减少----------
4.期末余额35,751,746.4336,267,385.3528,093,944.051,761,021.49101,874,097.32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55,179,170.22220,627,148.324,555,512.233,243,418.39383,605,249.16
2.期初账面价值124,394,517.29231,335,530.226,199,913.803,763,579.89365,693,541.20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0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武强特百乐公司土地使用权810,724.14产权办理中
洞头分公司土地使用权797,959.68产权办理中
亚洲新能公司土地使用权2,420,576.69产权办理中
宿州新能源公司土地使用权414,279.65产权办理中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合并增加系本公司购买子公司浙江广胜公司所致。期末,本公司用于借款抵押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33,577,164.91元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处置
景宁大洋公司2,712,714.54----2,712,714.54
龙泉岩樟溪公司9,604,637.67----9,604,637.67
松阳安民公司11,272,476.24----11,272,476.24
金昌帷盛公司6,083,870.27----6,083,870.27
民勤正泰公司4,990,118.12----4,990,118.12
敦煌正泰公司53,365,249.32----53,365,249.32
瓜州光源公司4,936,130.66----4,936,130.66
江苏双创公司43,146.60----43,146.60
合计93,008,343.42----93,008,343.42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计提处置
景宁大洋公司2,712,714.54----2,712,714.54
敦煌正泰公司22,422,135.919,048,953.56--31,471,089.47
金昌帷盛公司5,587,844.51496,025.76--6,083,870.27
瓜州光源公司4,936,130.66----4,936,130.66
合计35,658,825.629,544,979.32--45,203,804.94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管理层于年度终了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管理层将上述被投资单位依次按各自整体确认为单个资产组,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本公司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的方法计算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根据管理层批准的财务预算预计未来永续期现金流量,其后年度采用的现金流量增长率不会超过资产组经营业务的长期平均增长率。计算未来现金流现值所采用的水电和光伏税前折现率分别为9.83%、8.49%,已反映了相对于有关分部的风险。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本期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9,544,979.32元。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景宁大洋公司和民勤正泰公司输电线路建造和改造2,507,211.38--148,316.64--2,358,894.74
民勤正泰公司红沙岗输变电工程1,570,374.22--174,491.35--1,395,882.87
中卫清银公司草原植被恢复费1,283,176.26--56,511.97--1,226,664.29
省属改制退休费用703,335.39--65,426.55--637,908.84
新疆爱康公司治沙工程治沙289,627.36--22,422.76--267,204.60
费用
嘉兴风电公司办公室装修费9,064,402.57--1,977,687.83--7,086,714.74
嘉兴风电公司生产人员培训及提前进厂费1,367,207.35--273,441.47--1,093,765.88
远景绥滨公司土地补偿款--1,619,869.60----1,619,869.60
浙江广胜公司青苗补偿款--982,030.575,195.92--976,834.65
合计16,785,334.532,601,900.172,723,494.49--16,663,740.21

其他说明: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787,358,396.57128,276,288.24545,832,121.6089,456,862.75
可抵扣亏损31,366,109.014,736,248.2319,061,567.042,865,503.54
递延收益引起的暂时性差异2,016,634.80504,158.702,634,523.68658,630.92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减值54,894,799.888,439,528.2559,704,960.369,181,031.78
租赁负债85,420,934.6019,191,544.3067,117,858.4615,441,052.18
合计961,056,874.86161,147,767.72694,351,031.14117,603,081.17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1,028,758,328.15215,654,193.43969,668,218.42198,643,899.82
使用权资产86,037,263.5518,862,953.4961,964,072.1115,212,910.55
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2,038,004.38101,900.22----
合计1,116,833,596.08234,619,047.141,031,632,290.53213,856,810.37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2,057,720.7367,220,621.00
可抵扣亏损385,296,607.70286,293,502.93
合计397,354,328.43353,514,123.93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3年--99,654,998.36
2024年457,338.86846,536.50
2025年53,792,946.2054,890,457.83
2026年105,226,276.86106,121,120.74
2027年21,007,166.1424,780,389.50
2028年204,812,879.64--
合计385,296,607.70286,293,502.9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预付工程款275,078,453.54--275,078,453.54356,559,316.84--356,559,316.84
待抵扣进项税892,816,178.23--892,816,178.23482,397,411.73--482,397,411.73
项目前期费用153,033,822.99--153,033,822.99110,757,459.85--110,757,459.85
其他959,200.00--959,200.001,665,553.14--1,665,553.14
合计1,321,887,654.76--1,321,887,654.76951,379,741.56--951,379,741.56

其他说明: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期初
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受限类型受限情况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受限类型受限情况
货币资金4,206,258.404,206,258.40冻结、抵押住房资金和土地复垦保证金10,980,991.0410,980,991.04冻结、抵押住房资金、借款抵押和土地复垦保证金
应收账款7,558,373,500.046,803,151,368.45质押借款质押、融资租赁公司借款质押6,016,169,399.925,475,443,616.58质押借款质押、融资租赁公司借款质押
固定资产12,102,942,404.509,590,192,266.37抵押借款抵押、融资租赁公司借款抵押12,751,440,796.648,947,824,287.71抵押借款抵押、融资租赁公司借款抵押
无形资产52,512,697.7933,577,164.91抵押借款抵押52,522,597.7933,862,821.25质押借款质押
在建工程1,784,225,620.331,784,225,620.33抵押融资租赁公司借款抵押845,580,638.62845,580,638.62抵押融资租赁公司借款抵押
其他非流动资产959,200.00959,200.00冻结五年期定期存款959,200.00959,200.00冻结五年期定期存款
合计21,503,219,681.0618,216,311,878.46//19,677,653,624.0115,314,651,555.20//

其他说明: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信用借款1,443,000,000.002,378,000,000.00
加:短期借款应计利息1,526,533.343,197,165.32
合计1,444,526,533.342,381,197,165.32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工程款1,474,084,925.501,174,551,890.24
土地成本57,707,293.0057,735,793.00
货款25,261,309.0121,026,387.75
设备款41,622,828.9628,707,988.56
委托运行维护费34,462,058.8648,915,724.09
修理费21,309,611.6312,964,856.30
其他63,758,783.6625,541,461.74
合计1,718,206,810.621,369,444,101.68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643,321,719.42未结算
中机国能浙江工程有限公司158,201,599.06未结算
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108,218,320.69未结算
湖北省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74,710,031.65未结算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57,707,293.00未结算
中国电建集团湖北工程有限公司47,192,362.22未结算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31,719,811.30未结算
霍尔果斯汉景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15,000,000.00未结算
北京航天雷特机电工程有限公司12,834,410.00未结算
合计1,148,905,547.3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租赁款42,423,833.0640,153,513.69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39,890,266.07未结算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电费款--9,760,048.65
减:计入其他非流动负债的合同负债----
合计--9,760,048.65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46,059,898.78293,931,178.66291,781,769.2448,209,308.20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1,745,932.7335,843,693.9434,894,419.962,695,206.71
合计47,805,831.51329,774,872.60326,676,189.2050,904,514.91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4,548,597.98180,795,619.64180,975,293.5424,368,924.08
二、职工福利费8,800.0023,930,155.0123,915,402.9223,552.09
三、社会保险费7,537,276.7622,822,214.5122,184,260.648,175,230.63
其中:医疗保险费7,489,444.9122,044,096.1221,440,899.928,092,641.11
工伤保险费47,831.85778,118.39743,360.7282,589.52
四、住房公积金1,186,184.3921,188,606.1821,070,526.231,304,264.34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2,065,456.5010,011,311.188,453,013.7713,623,753.91
六、其他短期薪酬713,583.1535,183,272.1435,183,272.14713,583.15
合计46,059,898.78293,931,178.66291,781,769.2448,209,308.20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1,541,520.3823,176,488.7922,347,396.622,370,612.55
2、失业保险费48,762.59737,293.55703,414.0782,642.07
3、企业年金缴费155,649.7611,929,911.6011,843,609.27241,952.09
合计1,745,932.7335,843,693.9434,894,419.962,695,206.7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企业所得税53,249,284.7237,335,756.29
增值税86,075,361.1974,923,418.52
水资源费和库区基金18,429,400.5219,767,693.36
土地使用税11,110,082.669,003,661.06
耕地占用税7,072,020.207,072,020.20
城市维护建设税919,207.73862,777.46
教育费附加648,987.21497,668.12
地方教育附加409,963.87300,653.15
其他13,630,059.4611,873,333.59
合计191,544,367.56161,636,981.75

其他说明: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312,652,883.58159,115,606.37
其他应付款739,945,115.51500,589,856.84
合计1,052,597,999.09659,705,463.2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普通股股利312,652,883.58159,115,606.37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股东名称应付股利金额未支付原因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52,906,458.26未结算
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31,402,016.05未结算
合计284,308,474.31--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股权收购款29,026,982.15--
往来款217,611,344.59205,879,089.60
质保金和保证金474,988,524.04274,674,452.50
代扣代缴社保和公积金4,094,176.683,035,566.77
住房资金3,279,925.383,392,909.98
其他10,944,162.6713,607,837.99
合计739,945,115.51500,589,856.84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213,738,326.66未结算
湖北省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79,160,004.95未结算
合计292,898,331.6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2,373,255,547.241,756,239,159.61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300,674,184.27375,833.36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1,184,290,447.74971,942,590.92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17,217,470.3327,666,357.40
加: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应计利息4,650,770.862,974,437.93
合计3,880,088,420.442,759,198,379.22

其他说明: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保证、抵押和质押借款76,237,403.47125,844,242.26
质押借款1,182,369,747.62876,656,850.21
保证和质押借款15,838,656.0429,238,067.14
信用借款1,094,409,740.11704,100,000.00
抵押和质押借款4,400,000.0020,400,000.00
合计2,373,255,547.241,756,239,159.61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面值发行日期债券期限发行金额
21浙江新能投集ZR001100.002021/7/133年300,00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续)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期初余额本期发行按面值计提利息溢折价摊销本期偿还期末余额
21浙江新能投集ZR001298,779,720.29--12,370,833.411,949,464.0012,425,833.43300,674,184.27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融资租赁公司借款1,178,300,447.74965,952,590.92
往来款5,990,000.005,990,000.00
合计1,184,290,447.74971,942,590.92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转销项税额--1,268,806.32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18,379,252,708.8915,976,021,635.57
信用借款6,697,683,705.465,657,500,000.00
保证、质押借款164,664,373.41287,008,767.00
抵押、质押借款4,800,000.0055,200,000.00
保证、抵押、质押借款156,397,707.52422,221,799.75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28,292,576.9627,566,499.4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2,373,255,547.241,756,239,159.61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应计利息4,650,770.872,974,437.93
合计23,053,184,754.1320,666,305,104.18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质押借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贷款单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质押物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523,210,000.00579,120,000.00滩坑水电站(3*200MW)项目的售电收益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590,800,000.00645,400,000.00滩坑水电站(3*200MW)项目的售电收益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207,000,000.00207,000,000.00浙能长兴地面光伏电站项目电费收费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75,800,000.00108,800,000.00浙能松阳地面光伏电站工程项目的部分售电收益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94,768,000.0040,000,000.00柯城区航埠华墅20MWp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售电收益权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436,573,300.00398,230,000.00浙能嘉兴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部分售电收益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303,129,664.43312,652,141.43浙能嘉兴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部分售电收益权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895,800,000.00927,000,000.00浙能嘉兴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部分售电收益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429,400,000.00430,000,000.00浙能嘉兴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部分售电收益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952,351,485.10959,199,661.10浙能嘉兴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部分售电收益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214,667,040.00222,333,520.00浙能嘉兴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部分售电收益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阳支行39,600,000.0048,200,000.00松阳光伏小康电站工程项目部分售电收益权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82,500,000.0089,500,000.00浙能宁波金田铜业29.98MWp分布式(一期)和(二期)光伏发电
项目售电收益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746,950,000.00800,400,000.00永昌县河清滩一期、二期共计20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电费及其项下全部收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238,650,000.00255,760,000.00高台县高崖子滩10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电费及其项下全部收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124,250,000.00132,150,000.00敦煌3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电费及其项下全部收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514,250,000.00553,550,000.00敦煌正泰一期、二期共计10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电费及其项下全部收益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3,500,000.0025,800,000.00浙能杭州湾金田新材料分布式光伏项目部分售电收益权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7,840,000.0063,560,000.00舟山中远分布式光伏项目售电收益权按本合同项下贷款占项目固定资产贷款总额的比例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85,400,000.00543,600,000.00江苏竹根沙(H2#)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部分售电收益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1,008,665,800.001,093,901,400.00江苏竹根沙(H2#)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售电收益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台支行1,270,080,000.001,125,762,500.00江苏竹根沙(H2#)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部分售电收益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支行324,000,000.00362,000,000.00江苏竹根沙(H2#)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售电收益权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分行185,000,000.00195,000,000.00江苏竹根沙(H2#)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部分售电收益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463,593,356.08481,796,678.04宁夏浙能中卫香山风电项目部分售电收益权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69,230,000.00397,780,000.00五家渠浙能新能源六师北塔山牧场100MW风电项目部分售电收益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家渠支行15,467,369.0016,245,735.00五家渠浙能新能源六师北塔山牧场100MW风电项目部分售电收益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222,500,000.00--海西华汇大柴旦5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电费收费权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222,500,000.00海西华汇大柴旦5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售电收益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155,700,000.00--乌图美仁50兆瓦平价光伏项目不低于工行贷款占比的项目部分电费收费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41,500,000.00--新疆聚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奇台农场一期30MWP光伏发电项目收费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27,500,000.00--奇台农场二期3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收费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56,830,000.00--爱康博州精河一期2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收费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52,150,000.00--爱康博州精河二期20兆瓦光伏并
支行网发电项目收费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113,912,000.00--爱康博州精河三期2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收费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75,108,000.00--爱康博州精河四期2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收费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141,000,000.00--九州方圆博乐五期6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电费收费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216,000,000.00--九州方圆博乐六期2万千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电费收费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490,470,000.00514,420,000.00九州博州一期、二期、三期、四期共计10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电费及其项下全部收益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5,250,000.0059,500,000.00宁海成塘22MWp渔光互补发电项目的部分售电收益权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23,500,000.00133,300,000.00六师北塔牧场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的部分售电收益权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69,540,000.0070,540,000.00丹阳市延陵镇8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后售电收益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1,059,000,000.001,116,500,000.00四川省木里河沙湾水电站项目运营所产生的电费及其项下全部收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1,030,000,000.001,060,000,000.00四川省木里河沙湾水电站项目运营所产生的电费及其项下全部收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138,000,000.00146,000,000.00盐源县永宁河三级电站运营所产生的电费及其项下全部收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分行66,000,000.00--四川浙新能长柏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永宁河三级水电站项目运营所产生的电费收费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107,630,000.00--武强县 3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172,350,800.00176,000,000.00浙能宁东基地光伏产业园15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及浙能宁东基地光伏产业园15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电费及其项下全部收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37,000,000.00--浙能宁东5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产生的电费收费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73,000,000.00--浙能宁东5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产生的电费收费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东支行225,382,929.28127,000,000.00浙能宁东基地光伏产业园 15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运营所产生的电费及其项下全部收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山县支行124,000,000.00常山县大桥头乡“农业+新能源”100MW光伏发电项目电费收费权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73,900,000.00丹阳领航50MV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投产后的售电收益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310,802,965.00丹阳市延陵镇15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运营所产生的电费
收费权
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85,000,000.0095,000,000.00尖扎县2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
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173,000,000.00210,000,000.00格尔木市5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
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418,400,000.00488,000,000.00一期:锡铁山流沙坪风电场一期49.5兆瓦项目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二期:青发投锡铁山 50 兆瓦风电项目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三期:大柴旦 5 万千瓦风电项目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44,000,000.0060,000,000.00浙能台州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投产后的部分售电收益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122,000,000.00--浙能台州1号海上风电项目按实际承贷比例对应的售电收益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85,000,000.00--浙能台州1号海上风电场项目电费收费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122,000,000.00122,000,000.00浙能台州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投产后的部分售电收益权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35,700,000.0050,000,000.00亚洲新能源电力(瓜州)有限公司100MW风电项目投产后的部分售电收益权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7,480,000.0048,480,000.00建德市浙光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运营的中策橡胶(建德)有限公司14.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产后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石油分行271,520,000.00--“浙能城投乌尔禾1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应收账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那曲分行60,000,000.00--浙能嘉黎县仓康50MW光伏储能项目部分售电收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黎县支行100,000,000.00--浙能嘉黎县仓康50MW光伏储能项目电费收费权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30,000,000.00--杭州新太新能源有限公司11331.99kWp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运营所产生的应收账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磐安县支行10,000,000.00--浙能金华市磐安县25.5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售电收益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244,650,000.00262,040,000.00民勤红沙岗5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电费及其项下全部收益

(2)保证、抵押和质押借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贷款单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保证人、抵押物、质押物
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70,886,688.76注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102,697,707.52151,635,110.99注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昌支行23,700,000.0030,700,000.00注3
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48,000,000.00注4
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36,000,000.00注5
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40,000,000.00注6
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45,000,000.00注7
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30,000,000.00--注8

注 1: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中卫正泰公司以其正泰宁夏中卫迎水桥20MWp电站项目售电收费权进行出质及电站项目的全部资产进行抵押;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和清能发展公司分别以其持有中卫正泰公司49%、51%股权进行质押,截止2023年12月31日借款已全部还清。注 2: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和清能发展公司分别以其持有高台正泰公司49%、51%股权进行质押;高台正泰公司以甘肃高台县高崖子滩100MWp并网光伏电站项目建成后售电收费权进行应收账款质押及电站固定资产进行抵押。注 3:遂昌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龙川公司以其房屋、机器设备和土地进行抵押并以售电收益权进行质押。注 4: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邹承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新疆爱康公司以爱康博州精河三期30MWp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后形成的资产进行抵押,并以爱康博州精河三期30MWp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后享有的电费收费权及其项目下全部收益进行质押,截止2023年12月31日借款已全部还清。注 5: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邹承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新疆爱康公司以爱康博州精河四期20MWp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后形成的资产进行抵押,并以爱康博州精河四期20MWp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后享有的电费收费权及其项目下全部收益进行质押,截止2023年12月31日借款已全部还清。注 6:新疆聚阳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签订项目名称为爱康奇台农场二期3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的借款合同,以爱康奇台农场二期3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建成后所享有的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形成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并以爱康奇台农场二期3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建成后形成的设备等项目资产作为抵押;另由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邹承慧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23年12月31日借款已全部还清。注 7:新疆聚阳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签订项目名称为爱康奇台农场一期 30 兆瓦光伏电站项目的借款合同,以爱康奇台农场一期 30 兆瓦光伏电站项目建成后所享有的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形成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并以爱康奇台农场一期30 兆瓦光伏电站项目建成后形成的设备等项目资产作为抵押;另由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邹承慧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23年12月31日借款已全部还清。注 8: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邹承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特克斯昱辉公司以发电设备、项目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光伏并网逆变器等固定资产作为抵押,并以爱康伊犁特克斯20 兆瓦光伏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进行质押。

(3)保证和质押借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贷款单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保证人和质押物
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70,755,737.55注1
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35,750,000.00注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85,000,000.0090,000,000.00注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行80,340,000.0091,280,000.00注4

注 1: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中卫清银公司以其正泰银星能源中卫镇罗镇20WMp电站项目的售电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提供质押担保,清能发展公司和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以其持有中卫清银公司51%、49%的股权进行质押,截止2023年12月31日借款已全部还清。注 2: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中卫清银公司以其正泰银星能源中卫东园镇10WMp电站项目售电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提供质押担保,清能发展公司和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以其持有中卫清银公司51%、49%的股权进行质押,截止2023年12月31日借款已全部还清。

注 3: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瓜州光源公司以瓜州柳园20兆瓦并网光伏电站售电收费权进行应收账款质押;2015年,本公司自愿委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就甘肃瓜州柳园2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提供顾问服务,并向其支付1,580,000.00万元的顾问费。上期末实际借款余额为89,223,029.4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85,000,000.00元,应抵消顾问费675,626.59元,因此,实际借款余额84,324,373.41元。注 4: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嘉峪关正泰公司以电站电费收费权形成的应收账款进行质押。

(4)抵押和质押借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贷款单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抵押物和质押物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阳支行4,800,000.009,200,000.00松阳安民公司电站整体资产及其电站电费收费权
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46,000,000.00

特克斯昱辉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在爱康伊犁特克斯 2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建成后享有的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且以电站及资产及综合办公楼抵押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1浙江新能投集ZR001--298,403,886.93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面值票面利率(%)发行 日期债券 期限发行 金额期初 余额本期 发行按面值计提利息溢折价摊销本期 偿还期末 余额是否违约
21浙江新能投集ZR001100.003.502021/7/133年300,000,000.00298,779,720.29--12,370,833.411,949,464.0012,425,833.43300,674,184.27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375,833.36--------300,674,184.27
合计////300,000,000.00298,403,886.93--12,370,833.411,949,464.0012,425,833.43--/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租赁付款额211,396,859.41220,896,775.41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17,217,470.3327,666,357.40
合计194,179,389.08193,230,418.01

其他说明:

2023年计提的租赁负债利息费用金额为831.08万元,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金额为471.39万元,计入固定资产金额为359.69万元。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长期应付款2,747,912,908.923,520,453,850.10
专项应付款----
合计2,747,912,908.923,520,453,850.1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融资租赁公司借款3,857,196,975.064,411,382,478.47
海域使用权43,813,962.5543,813,962.55
往来借款31,192,419.0537,200,000.00
小计3,932,203,356.664,492,396,441.02
减:一年内到期长期应付款1,184,290,447.74971,942,590.92
合计2,747,912,908.923,520,453,850.10

其他说明:

(1)①2017年4月长兴新能源公司以其光伏组件作为抵押物向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98,56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68,380,909.17元。

②2017年5月长兴新能源公司以其光伏组件作为抵押物向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56,619,401.8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39,543,093.60元。

(2)2016年4月环亚松阳公司以其太阳能电池组件作为抵押物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50,00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40,188,585.89元。

(3)2017年12月杭州浙源公司以其光伏组件及设备作为抵押物向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8,081,160.4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2,864,340.93元。

(4)2019年3月龙游新能源公司以其光伏组件主变等设备作为抵押物,以7,300,000.00元作为借款保证金,同时清能发展公司将其持有的龙游新能源公司90%股权,及龙游新能源公司以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作为质押物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130,00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81,910,338.09元。

(5)2018年10月博乐新能源公司以其光伏组件作为抵押物,同时以其光伏项目五期、六期的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作为质押物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514,00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134,537,774.70元。

(6)2018年10月伊阳能源公司以其光伏发电设备作为抵押物,同时以其一期3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下的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作为质押物向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200,00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191,757,951.83元。

(7)2019年3月四子王旗公司以其光伏组件作为抵押物,同时清能发展公司将持有的四子王旗能源公司100%股权,及四子王旗公司以其20兆瓦电站的相关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作为质押物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123,60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121,783,231.14元。

(8)①2020年7月东台双创公司以其风力发电机组作为抵押物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240,00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194,665,148.42元。

②2019年7月东台双创公司向江苏省海洋渔业指挥部和东台市财政局取得海域使用权应支付的海域使用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43,813,962.55元。

(9)2020年7月五家渠浙能公司以其风力发电机组作为抵押物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170,00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155,824,730.29元。

(10)2020年7月大柴旦浙能公司以其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设备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100,00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64,925,726.10元。

(11)2020年9月金昌清能公司以其光伏发电设备及房屋建筑物作为抵押物,同时以其对国家电网甘肃省电力有限公司的应收款项作为质押物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335,00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226,410,796.88元。

(12)2021年8月嘉峪关正泰公司以其光伏组件及设备作为抵押物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210,00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203,632,614.90元。

(13)2021年9月金昌帷盛公司以其光伏组件及设备作为抵押物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70,00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67,048,413.27元。

(14)2021年10月格尔木浙新能公司以其光伏组件及设备作为抵押物向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137,532,326.4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79,093.76元。

(15)2021年丹阳帷瑞公司以其光伏组件及设备作为抵押物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200,00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162,775,765.57元。

(16)亚洲新能公司于2021年以其风机及设备作为抵押物,同时以其应收账款(电费收费权)作为质押物为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512,00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334,049,469.53元。

(17)2022年4月青海华恒公司以其多晶硅光伏组件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上限为113,00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147,318,752.08元。

(18)2022年4月青海华拓公司以其光伏组件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上限为46,05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55,570,980.07元。

(19)2022年4月青海华益公司以其风力发电机组和风电塔筒向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上限为100,00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170,659,866.67元。

(20)①2022年10月莎车浙能新能源公司以其发电设备及相关安装工程等向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上限为152,96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139,244,241.99元。

②2023年5月莎车浙能新能源公司以其储能系统作为抵押物向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上限为48,498,4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27,261,119.69元。

③2023年8月莎车浙能新能源公司以其单晶双面双玻组件作为抵押物向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上限为100,00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62,367,919.18元。

(21)①2022年6月格尔木港青公司以其发电配套设施作为抵押物,同时将青海省格尔木市港清新能源50MW光伏项目的电费收费权(包括电费收入及适用的电费补贴等)作为质押物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上限为24,641,9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1,266,691.93元。

②2022年6月格尔木港青公司以其光伏组件作为抵押物,同时将青海省格尔木市港清新能源50MW光伏项目的电费收费权(包括电费收入及适用的电费补贴等)作为质押物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上限为110,128,509.4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102,742,257.72元。

③2022年6月格尔木港青公司以其发电电缆及监控系统等作为抵押物,同时将青海省格尔木市港清新能源50MW光伏项目的电费收费权(包括电费收入及适用的电费补贴等)作为质押物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上限为34,170,590.2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31,530,318.08元。

(22)2022年3月五家渠海天达公司以其风机和配套设施等作为抵押物,同时将应收账款(电费收费权)作为质押物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上限分别为210,000,000.00元和201,237,9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470,415,874.05元。

(23)2023年2月浙能临海海上公司以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作为抵押物,同时将浙江浙能台州1号300兆瓦海上风力发电项目的应收账款(电费收费权)作为质押物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上限为523,966,612.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80,029,270.08元。

(24)2023年5月博乐浙能公司以其风电机组及配套设施等作为抵押物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上限为133,061,8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67,165,973.24元。

(25)2023年3月丹阳领跑新能源公司以其光伏组件作为抵押物,同时将本公司应收账款(电费收费权) 按比例质押向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上限为204,60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150,027,600.00元。

(26)2023年11月浙江广胜公司以其光伏组件及配套设施等作为抵押物,同时将应收账款(项目电费收费权)作为质押物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上限为206,22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170,867,465.83元。

(27)2023年8月塔什库尔干浙能新能源公司以其单晶双面双玻组件、箱式储能电池系统和电气设备等作为抵押物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上限为150,00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90,350,660.38元。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38,769,776.48--1,803,099.9736,966,676.51财政拨款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说明: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详见本节十一、政府补助。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送股公积金 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208,000.0032,467.53------32,467.53240,467.53

其他说明:

说明:详见本节三、公司基本情况。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4,045,430,176.702,673,076,294.14--6,718,506,470.84
其他资本公积154,441,026.861,063,237.46--155,504,264.32
合计4,199,871,203.562,674,139,531.60--6,874,010,735.16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股本溢价变动详见本节三、公司基本情况。

(2)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1,063,237.46元系本公司联营企业山西华电广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舟山渔光科技有限公司、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华电阳高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及合营企业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其他权益变动,本公司按享有的权益比例相应增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 余额本期发生金额期末 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69,067.9211,303.83------11,303.83--80,371.75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本期其他综合收益增加11,303.83元系本公司联营企业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变动,本公司按享有的权益比例相应增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安全生产费994,807.3444,087,460.8733,191,773.6211,890,494.59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和应急部制定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的有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139,446,089.9156,994,574.93--196,440,664.84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2,206,361,503.341,563,421,631.22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359,787.99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2,206,361,503.341,563,061,843.23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27,154,547.19775,837,145.83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6,994,574.9338,937,485.15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166,403,532.4293,600,000.57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2,610,117,943.182,206,361,503.34
其中:子公司当年提取的盈余公积归属于母公司的金额64,563,674.2252,653,388.87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6、会计政策变更对期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参见本节五、40。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4,438,600,663.982,147,135,661.294,519,629,904.402,054,864,780.76
其他业务84,816,468.9762,420,689.5678,439,117.3957,807,290.56
合计4,523,417,132.952,209,556,350.854,598,069,021.792,112,672,071.32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本公司合计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商品类型
主营业务:
水电业务864,223,649.09461,077,900.58864,223,649.09461,077,900.58
光伏业务1,918,158,110.90870,699,908.251,918,158,110.90870,699,908.25
风力业务1,623,412,148.74798,029,811.611,623,412,148.74798,029,811.61
加氢设备业务13,403,907.6917,328,040.8513,403,907.6917,328,040.85
绿证交易业务19,402,847.56--19,402,847.56--
小计4,438,600,663.982,147,135,661.294,438,600,663.982,147,135,661.29
其他业务:
提供劳务72,885,872.0654,421,889.2772,885,872.0654,421,889.27
其他11,930,596.917,998,800.2911,930,596.917,998,800.29
小计84,816,468.9762,420,689.5684,816,468.9762,420,689.56
合计4,523,417,132.952,209,556,350.854,523,417,132.952,209,556,350.85
按经营地区分类
主营业务收入:
华东地区2,032,284,295.151,022,861,392.762,032,284,295.151,022,861,392.76
西北地区1,968,420,005.32879,574,337.661,968,420,005.32879,574,337.66
华北地区36,264,121.3421,634,973.2636,264,121.3421,634,973.26
西南地区258,694,994.15139,176,440.93258,694,994.15139,176,440.93
华中地区1,006,933.40497,661.211,006,933.40497,661.21
东北地区141,930,314.6283,390,855.47141,930,314.6283,390,855.47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主营业务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4,438,600,663.982,147,135,661.294,438,600,663.982,147,135,661.29
在某一时段确认
其他业务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84,816,468.9762,420,689.5684,816,468.9762,420,689.56
在某一时段确认
合计4,523,417,132.952,209,556,350.854,523,417,132.952,209,556,350.8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试运行销售收入

项目上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固定资产试运行销售5,666,504.691,047,628.453,520,858.38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土地使用税22,576,149.3120,426,189.85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12,687,378.1412,924,828.78
城市维护建设税9,793,264.369,242,212.84
房产税3,552,336.493,341,249.90
水资源税6,167,295.597,314,185.40
其他3,133,514.943,581,596.90
合计57,909,938.8356,830,263.67

其他说明:

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本节六、税项。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188,594,042.50167,878,708.02
折旧摊销费16,763,978.4515,365,797.39
中介费6,980,661.6113,944,285.38
物业管理费10,753,662.319,826,063.46
差旅费9,432,306.406,954,069.29
办公费5,333,859.375,061,493.32
交通费4,410,335.645,323,599.56
技术支持服务费2,904,724.153,111,658.16
业务招待费2,839,265.672,603,506.44
其他11,379,700.3011,531,797.87
合计259,392,536.40241,600,978.89

其他说明: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2,966,518.568,318,335.79
直接投入519,564.037,240,994.58
折旧及摊销70,841.72102,465.22
委外研发7,435,818.813,397,729.11
其他69,586.001,813,243.44
合计11,062,329.1220,872,768.14

其他说明: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1,110,352,530.381,212,924,974.34
减:利息资本化96,324,295.5425,170,995.51
利息收入38,143,952.6317,425,069.72
手续费及其他2,046,935.29307,498.79
合计977,931,217.501,170,636,407.90

其他说明:

利息资本化金额已计入在建工程。本期用于计算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为

3.26%(上期:4.35%)。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北海公司滩坑水电站的防洪库容建设补助1,111,111.081,111,111.08
浙江省首台套项目资助1,000,000.00--
高台县人民政府工业突破发展行动激励900,000.00--
国家级、省级人才项目企业科研经费600,000.00--
鄞州区促进对口协作支援奖励资金500,000.00--
松阳谢村源公司2014年水库加固补助资金454,000.00454,000.00
黑龙江省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400,000.00--
增值税即征即退387,837.48321,666.69
领军人才项目336,000.00--
印花税减免220,500.00--
2022年度激励工业和信息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奖励200,000.00--
稳岗补贴143,537.23556,984.43
个税手续费返还142,948.7198,877.47
失业保险基金返还110,701.70183,910.25
松阳谢村源公司2011农田水利省补助资金100,555.56100,555.56
首次升规入统奖励100,000.00--
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88,200.00--
规上企业奖励款80,000.00--
松阳谢村源公司2012小水库改造省补助资金63,333.3363,333.33
2019年度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补助60,000.0060,000.00
盐源经信局2022年工业发展资金50,000.00--
平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升规奖励50,000.00--
松阳谢村源公司线路改迁后期运营维护费14,100.0077,568.00
“凤凰行动”计划市级扶持资金--1,500,000.00
杭州市科技发展专项基金--970,000.00
杭州市上城区2021年度第二批产业扶持政策资金--450,000.00
余杭区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补贴--285,242.40
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局政策奖励资金--270,000.00
杭州市级光伏补贴--122,861.40
嵊泗县商务局市2022年第一批市商务促进专项资金--100,000.00
2021年度东台市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专项资金--90,000.00
中型水库维修养护补助费--70,000.00
其他153,379.36169,516.26
合计7,266,204.457,055,626.87

其他说明:

政府补助的具体信息,详见本节十一、政府补助。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274,381,284.85251,466,858.67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179,267,262.0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7,558,394.095,709,978.38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6,853,546.8648,780.99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7,788,622.69--
合计281,004,603.11436,492,880.06

其他说明: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5,797,786.346,619,276.86
其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5,797,786.346,619,276.86
合计-5,797,786.346,619,276.86

其他说明: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71,618,325.85-150,285,104.58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303,802.092,680,487.14
合计-171,314,523.76-147,604,617.44

其他说明: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77,875.00
二、商誉减值损失-9,544,979.32-20,746,358.93
合计-9,544,979.32-20,924,233.93

其他说明: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损失以“-”填列)1,512,112.22-151,236.25

其他说明: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2,605,919.6213,166,245.912,605,919.62
电量损失补偿款--8,340,296.26--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13,906.07--
政府补助4,800.00--4,800.00
无法支付款项215.141,802,622.50215.14
其他784,107.16518,478.79784,107.16
合计3,395,041.9223,841,549.533,395,041.9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具体信息,详见本节十一、政府补助。

(2)作为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具体原因见本节二十、1。

说明:

其中,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规上工业企业统计人员补贴4,800.00--与收益相关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公益性捐赠支出4,316,970.701,887,589.004,316,970.70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26,041.8041,956.3726,041.80
其他919,216.71218,430.09919,216.71
合计5,262,229.212,147,975.465,262,229.21

其他说明: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181,349,527.33180,062,830.19
递延所得税费用-50,338,364.55-31,785,254.70
合计131,011,162.78148,277,575.49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1,108,823,203.32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277,205,800.83
某些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59,139,712.64
对以前期间当期所得税的调整363,340.71
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损益-68,595,321.22
无须纳税的收入(以“-”填列)-85,675,780.71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7,337,182.89
税率变动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453,357.13
利用以前年度未确认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以“-”填列)-3,540,050.49
未确认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63,723,453.25
研究开发费加成扣除的纳税影响(以“-”填列)-214,392.71
所得税费用131,011,162.7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七、57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保证金及押金等3,157,399.8242,185,681.34
利息收入38,279,634.5017,661,152.58
收回备用金1,118,905.48307,059.00
政府补助4,815,560.926,621,146.94
留抵税额--6,161.66
其他5,683,351.124,506,477.69
合计53,054,851.8471,287,679.2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费用化支出105,415,104.2586,597,453.60
保证金和押金等3,568,729.9964,979,533.99
支付备用金1,596,000.00533,241.50
捐赠支出4,316,970.701,920,158.10
其他7,879,885.733,449,582.11
合计122,776,690.67157,479,969.30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钱江水利部分股权款--388,257,686.04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浙能台州1号海上风电1,975,156,687.35970,236,842.33
延陵镇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332,569,371.09
浙能宁东基地光伏产业园15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410,194,621.38
远景绥滨公司股权收购款--579,748,109.58
四川沙湾公司业务合并支付款--1,753,472,139.20
浙能国综莎车县100 兆瓦光伏发电项目--235,892,596.98
浙能嘉兴1号上海风电项目--340,325,802.77
合计2,307,726,058.444,289,870,112.24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项目前期费2,292,501.96100,137,118.67
收回定期存款及利息87,012,562.69130,022,005.90
资金往来款2,322,961.295,453,360.78
合计91,628,025.94235,612,485.35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存入定期存款87,000,000.00130,000,000.00
项目前期费59,194,840.0084,960,204.07
购建长期资产保证金1,300,000.00--
资金往来款--536,382.73
合计147,494,840.00215,496,586.8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资金往来款173,200,000.0076,967,745.76
质押担保款7,588,081.0616,067,518.34
收到的融资租赁公司借款287,700,661.20383,916,967.00
租赁变更返还款10,363,002.00--
合计478,851,744.26476,952,231.1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资金往来款193,251,972.90431,419,531.24
质押担保款--5,935,781.06
支付的融资租赁公司借款2,019,004,179.071,660,315,071.56
支付的使用权租赁款62,506,761.1923,843,008.97
土地复垦保证金--1,652,300.00
证券发行费336,675.32--
合计2,275,099,588.482,123,165,692.83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期初余额现金变动非现金变动期末余额
现金流入现金流出计提的利息公允价值变动其他
短期借款2,381,197,165.322,263,000,000.003,207,720,000.00-1,670,631.989,720,000.001,444,526,533.34
长期借款22,425,518,701.725,914,550,390.502,907,505,611.73726,077.56-2,198,485.8125,431,091,072.24
应付债券298,779,720.2912,425,833.4312,370,833.411,949,464.00300,674,184.27
租赁负债220,896,775.4162,506,761.198,310,806.0644,696,039.13211,396,859.41
合 计25,326,392,362.748,177,550,390.506,190,158,206.3519,737,085.0554,167,017.3227,387,688,649.26

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租赁负债包含一年内到期的部分。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

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977,812,040.541,150,360,226.62
加:资产减值损失9,544,979.3220,924,233.93
信用减值损失171,314,523.76147,604,617.44
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1,692,849,225.061,625,222,430.89
使用权资产折旧14,649,227.5510,599,747.86
无形资产摊销15,286,188.5812,716,780.9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2,723,494.491,337,637.3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512,112.22151,236.25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6,041.8028,050.30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5,797,786.34-6,619,276.86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1,014,009,248.781,188,031,104.69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81,004,603.11-436,492,880.06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43,544,686.55-28,231,958.94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8,633,523.6910,134,077.72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116,897.691,345,435.7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166,754,503.22-812,989,380.3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40,669,242.6838,698,826.21
其他18,904,178.29-12,171,438.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60,019,850.712,910,649,471.16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新增使用权资产15,579,846.5016,827,684.87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2,418,915,011.382,398,372,761.17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2,398,372,761.173,806,608,724.36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542,250.21-1,408,235,963.19

说明:2023年度销售商品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的金额为600,000.00元;2022年度销售商品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的金额为1,000,000.00元。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70,333,764.04
其中:浙江广胜公司70,333,764.04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6,752,520.10
其中:浙江广胜公司14,477,734.59
五家渠海天达公司2,274,785.51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48,300,000.00
其中:四川沙湾公司48,300,000.00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101,881,243.94

其他说明: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2,418,915,011.382,398,372,761.17
其中:库存现金----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2,418,915,011.382,398,372,761.17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418,915,011.382,398,372,761.17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理由
保证金4,206,258.4010,980,991.04冻结住房资金、土地复垦保证金和农垦保证金;借款抵押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

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短期租赁、低价值资产和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当期计入费用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
短期租赁费用7,324,277.00
低价值租赁费用101,875.06
合计7,426,152.06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69,932,913.25(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租赁收入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租赁收入1,993,903.67--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期末金额期初金额
第一年2,173,355.002,173,355.00
第二年2,173,355.002,173,355.00
第三年2,173,355.002,173,355.00
第四年2,173,355.002,173,355.00
第五年2,173,355.002,173,355.00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28,253,615.0030,426,970.00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其他信息:本公司之子公司嘉兴风电公司建设的浙能嘉兴1号海上风电场和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建设的浙能嵊泗2号海上风电场(下称“嵊泗2号”)共用陆上计量站。根据工程建设方案、前期协调情况以及双方签订的陆上计量站租赁框架协议,陆上计量站工程由嘉兴风电公司先行建设,并为嵊泗2号风电场的接入做了相应的设计和布置。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租赁的方式使用,并分摊陆上计量站的相关建设成本及后期运营维护等费用。双方约定相关设备、建筑、房产、土地的产权归属不因分摊发生变更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2,966,518.568,318,335.79
直接投入519,564.037,240,994.58
折旧及摊销70,841.72102,465.22
委外研发7,435,818.813,397,729.11
其他69,586.001,813,243.44
合计11,062,329.1220,872,768.14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11,062,329.1220,872,768.14
资本化研发支出----

其他说明: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 余额
内部开发支出其他确认为无形资产转入当期损益
东台双创公司海上风电基础冲刷在线状态监测与多维数据仿真分析平台研究开发项目3,859,673.99338,847.534,198,521.52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股权取得时点股权取得成本股权取得比例 (%)股权取得方式购买日购买日的确定依据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量
浙江广胜公司2023.1299,360,746.1951.00购买2023.12.1控制权已转移3,570,892.031,304,590.677,898,539.24
五家渠海天达公司2023.12--100.00购买2023.12.31控制权已转移------
杭州新太公司2023.10--100.00购买2023.10.1控制权已转移1,548,429.13847,664.832,817.81

其他说明: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浙江广胜公司
--现金99,360,746.19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其他
合并成本合计99,360,746.19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99,630,212.08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269,465.89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浙江广胜公司
购买日公允价值购买日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80,683,017.3179,005,273.43
非流动资产329,202,500.00213,708,157.46
其中:在建工程----
资产总计409,885,517.31292,713,430.89
流动负债185,136,399.84185,547,355.24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185,136,399.84185,547,355.24
净资产224,749,117.47107,166,075.65
减:少数股东权益----
合并取得的净资产224,749,117.47107,166,075.65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家渠海天达公司
购买日公允价值购买日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10,005,919.8810,005,919.88
非流动资产557,124,464.84557,124,464.84
其中:在建工程526,478,088.48526,478,088.48
资产总计567,130,384.72567,130,384.72
流动负债98,675,870.2298,675,870.22
非流动负债466,118,060.77466,118,060.77
负债合计564,793,930.99564,793,930.99
净资产2,336,453.732,336,453.73
减:少数股东权益----
合并取得的净资产2,336,453.732,336,453.73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杭州新太公司
购买日公允价值购买日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40,318,218.0540,318,218.05
其中:在建工程----
资产总计40,318,218.0540,318,218.05
流动负债40,318,218.0540,318,218.05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40,318,218.0540,318,218.05
净资产----
减:少数股东权益----
合并取得的净资产----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无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无其他说明: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

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新设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公司名称设立时间纳入原因
浙江浙能吉电公司2023/1/5新设立
浙能景泰公司2023/1/9新设立
甘肃浙能陇信公司2023/2/7新设立
琼海耀辰公司2023/2/10新设立
常山绿能光伏公司2023/2/17新设立
浙江浙能浦江公司2023/4/21新设立
浙江浙新能运管公司2023/7/14新设立
杭州浙新能公司2023/7/17新设立
浙能那曲公司2023/7/18新设立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资本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北海公司浙江丽水170,200.00浙江杭州水力发电65.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华光潭公司浙江杭州16,170.00浙江杭州水力发电9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景宁大洋公司浙江丽水3,500.00浙江丽水水力发电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龙泉岩樟溪公司浙江丽水4,000.00浙江丽水水力发电68.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松阳谢村源公司浙江丽水3,000.00浙江丽水水力发电66.3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松阳安民公司浙江丽水4,000.00浙江丽水水力发电63.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龙川公司浙江丽水8,000.00浙江丽水水力发电51.00--投资设立
长兴新能源公司浙江湖州12,000.00浙江湖州光伏发电--53.50投资设立
环亚松阳公司浙江丽水5,100.00浙江丽水光伏发电--32.10投资设立
衢州力诺公司浙江衢州3,000.00浙江衢州光伏发电--53.5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永修浙源公司江西九江2,200.00江西九江光伏发电--53.50投资设立
杭州浙源公司浙江杭州260.00浙江杭州光伏发电--32.10投资设立
嘉兴风电公司浙江嘉兴170,000.00浙江嘉兴风力发电100.00--投资设立
松阳浙源公司浙江丽水4,810.00浙江丽水光伏发电51.00--投资设立
宁波江北公司浙江宁波4,000.00浙江宁波光伏发电100.00--投资设立
中卫正泰公司宁夏中卫4,124.00宁夏中卫光伏发电--27.285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中卫清银公司宁夏中卫4,800.00宁夏中卫光伏发电--27.285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金昌帷盛公司甘肃金昌9,865.00甘肃金昌光伏发电--27.285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民勤正泰公司甘肃武威10,685.00甘肃武威光伏发电--27.285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永昌正泰公司甘肃金昌36,658.00甘肃金昌光伏发电--27.285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高台正泰公司甘肃张掖22,704.00甘肃张掖光伏发电--27.285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嘉峪关正泰公司甘肃嘉峪关13,399.00甘肃嘉峪关光伏发电--27.285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敦煌天润公司甘肃敦煌4,800.00甘肃敦煌光伏发电--27.285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敦煌正泰公司甘肃敦煌29,153.00甘肃敦煌光伏发电--27.285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瓜州光源公司甘肃酒泉3,750.00甘肃酒泉光伏发电--27.285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金昌清能公司甘肃金昌36,100.00甘肃金昌光伏发电--27.285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浙能松阳公司浙江丽水200.00浙江丽水风力发电100.00--投资设立
宁波杭州湾公司浙江宁波1,030.00浙江宁波光伏发电100.00--投资设立
舟山浙源公司浙江舟山2,340.00浙江舟山光伏发电51.00--投资设立
江苏双创公司江苏南通96,000.00江苏南通项目投资5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锦康新能源公司江苏南通500.00江苏南通光伏发电--5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东台双创公司江苏东台96,000.00江苏东台风力发电--5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新能企管公司浙江杭州1,000.00浙江杭州投资管理100.00--投资设立
宁夏新能源公司宁夏中卫28,000.00宁夏中卫风力发电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五家渠新能公司新疆五家渠17,410.00新疆五家渠风力发电、光伏发电100.00--投资设立
清能发展公司浙江杭州258,039.00浙江杭州投资管理53.5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瑞旭投资公司浙江杭州15,000.00浙江杭州投资管理--53.5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新疆爱康公司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33,712.00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光伏发电--53.5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青海昱辉公司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16,533.00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光伏发电--53.5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柯坪嘉盛公司新疆阿克苏地区6,944.00新疆阿克苏地区光伏发电--53.5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苏州慧康公司江苏苏州100.00江苏苏州光伏发电--53.5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湖南中康公司湖南长沙200.00湖南长沙光伏发电--53.5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无锡中康公司江苏无锡100.00江苏无锡光伏发电--53.5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丹阳中康公司江苏丹阳100.00江苏丹阳光伏发电--53.5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宿州新能源公司安徽宿州16,000.00安徽宿州光伏发电--53.5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四子王旗能源公司内蒙古乌兰察布5,400.00内蒙古乌兰察布光伏发电--53.5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徐州新能源公司江苏徐州100.00江苏徐州光伏发电--53.5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泰州新能源公司江苏泰州100.00江苏泰州光伏发电--53.5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赣州新能源公司江西赣州100.00江西赣州光伏发电--53.5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济南新能源公司山东济南100.00山东济南光伏发电--53.5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特克斯太阳能公司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6,300.00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光伏发电--53.5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博州新能源公司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21,941.00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光伏发电--53.5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伊阳能源公司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7,000.00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光伏发电--53.5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聚阳能源公司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21,137.00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光伏发电--53.5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博乐新能源公司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17,000.00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光伏发电--37.45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龙游新能源公司浙江衢州5,000.00浙江衢州光伏发电--48.15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聚和新能源浙江宁波1,800.00浙江宁波控股公司、实业投资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聚合光伏公司浙江宁波1,800.00浙江宁波光伏发电--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氢能技术公司浙江杭州1,950.00浙江杭州研究和试验发展60.00--投资设立
五家渠光伏公司新疆五家渠4,000.00新疆五家渠光伏发电100.00--投资设立
丹阳光煦公司江苏丹阳6,690.00江苏丹阳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100.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丹阳帷瑞公司江苏丹阳6,690.00江苏丹阳光伏发电--100.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四川沙湾公司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105,000.00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水力发电100.00--投资设立
四川长柏公司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15,000.00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水力发电100.00--投资设立
乾安浙新能公司吉林乾安1,000.00吉林乾安光伏发电100.00--投资设立
武强特百乐公司河北衡水3,000.00河北衡水光伏发电90.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浙江绿能电力公司浙江杭州100,000.00浙江杭州投资管理51.00--投资设立
浙能绿能新能源公司宁夏银川18,189.71宁夏银川光伏发电--26.01投资设立
浙能富阳公司浙江省杭州市130,000.00浙江省杭州市水力发电--26.01投资设立
浙能绿能(磐安)公司浙江省金华市2,389.00浙江省金华市光伏发电--40.80投资设立
常山浙能电力公司浙江省衢州市9,571.00浙江省衢州市光伏发电--51.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常山浙能光伏公司浙江省衢州市9,571.00浙江省衢州市光伏发电--51.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镇江领翌新能源公司江苏省丹阳市21,010.00江苏省丹阳市光伏发电--51.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丹阳领航新能源公司江苏省丹阳市4,601.00江苏省丹阳市光伏发电--51.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丹阳领跑新能源公司江苏省丹阳市16,409.00江苏省丹阳市光伏发电--51.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浙江高峰公司浙江省杭州市150,000.00浙江省杭州市水力发电--35.70投资设立
克拉玛依绿能基金新疆克拉玛依市20,000.00新疆克拉玛依市投资--46.15投资设立
常山绿能光伏公司浙江省衢州市50.00浙江省衢州市光伏发电--51.00投资设立
浙江浙能吉电公司浙江省杭州市80,000.00浙江省杭州市投资管理--28.05投资设立
浙能景泰公司甘肃省白银市9,000.00甘肃省白银市光伏发电--40.80投资设立
甘肃浙能陇信公司甘肃武威50.00甘肃武威风力发电--51.00投资设立
琼海耀辰公司海南省琼海市50.00海南省琼海市光伏发电--26.01投资设立
浙江浙能浦江公司浙江省金华市160,000.00浙江省金华市水力发电--33.15投资设立
浙江嵊泗海上公司浙江舟山40,000.00浙江舟山风力发电51.00--投资设立
新疆国综公司新疆乌鲁木齐27,600.00新疆乌鲁木齐风力发电51.00--投资设立
塔什库尔干浙能新能源公司新疆喀什5,423.00新疆喀什发电业务--51.00投资设立
莎车浙能新能源公司新疆喀什10,893.00新疆喀什发电业务--51.00投资设立
五家渠海天达公司新疆五家渠100.00新疆五家渠风力发电--51.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浙能临海海上公司浙江台州84,800.00浙江台州风力发电55.00--投资设立
青海青发公司青海西宁59,560.00青海西宁风力发电51.00投资设立
青海浙能公司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11,379.99青海德令哈市投资管理--45.9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大柴旦公司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大柴旦行政区7,500.00青海大柴旦行政区风力发电--45.9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格尔木浙新光伏公司青海省格尔木市4,538.00青海省格尔木市光伏发电--43.61投资设立
青海华拓公司青海尖扎2,000.00青海尖扎风力发电--51.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青海华恒公司青海格尔木5,000.00青海格尔木风力发电--51.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青海华益公司青海大柴旦30,000.00青海大柴旦风力发电--51.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亚洲新能公司甘肃瓜州13,442.00甘肃瓜州风力发电100.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克拉玛依浙能公司新疆克拉玛依50,800.00新疆克拉玛依投资66.00--投资设立
克拉玛依浙能新能源公司新疆克拉玛依9,100.00新疆克拉玛依光伏发电--66.00投资设立
双鸭山浙能新能源公司黑龙江双鸭山5,000.00黑龙江双鸭山风力发电100.00--投资设立
博乐浙能公司新疆博州博乐市4,320.00新疆博州博乐市风力发电100.00--投资设立
秦皇岛抚宁浙能公司河北省秦皇岛市1,800.00河北省秦皇岛市投资100.00--投资设立
远景绥滨公司黑龙江省鹤岗市25,000.00黑龙江省鹤岗市风力发电95.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建德浙光公司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1,212.00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光伏发电100.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格尔木港青公司青海省格尔木市4,230.00青海省格尔木市光伏发电100.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浙能那曲公司西藏那曲5,305.00西藏那曲光伏发电60.00--投资设立
浙江浙新能运管公司浙江省杭州市2,000.00浙江省杭州市发电技术服务100.00--投资设立
杭州新太公司浙江省杭州市922.00浙江省杭州市光伏发电100.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浙江广胜公司浙江衢州10,158.00浙江衢州光伏发电51.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杭州浙新能公司浙江省杭州市100.00浙江省杭州市风力发电60.00--投资设立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北海公司35.00%34,916,725.5875,250,000.00705,997,834.94
华光潭公司10.00%5,216.95117,053.7618,544,860.72
江苏双创公司49.00%30,858,044.96--627,263,491.51
清能发展公司46.50%231,976,383.78194,967,015.002,698,222,545.93
青海青发公司49.00%19,770,907.039,800,000.00411,146,233.80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北海公司107,107,802.753,393,341,819.053,500,449,621.80451,690,525.171,031,622,425.371,483,312,950.5456,036,874.533,545,596,880.473,601,633,755.00320,986,495.421,149,494,249.731,470,480,745.15
华光潭公司28,094,150.19380,788,940.88408,883,091.07102,321,896.34121,112,587.60223,434,483.9426,735,005.55392,848,907.90419,583,913.45168,939,690.9664,077,247.20233,016,938.16
江苏双创公司877,399,088.684,239,750,940.425,117,150,029.10425,501,087.053,411,511,080.093,837,012,167.14654,289,446.734,499,890,318.105,154,179,764.83447,418,376.283,490,971,969.303,938,390,345.58
清能发展公司5,596,107,734.437,090,008,826.8312,686,116,561.261,993,216,783.796,309,037,420.398,302,254,204.185,162,298,966.087,658,229,524.9512,820,528,491.031,602,462,652.826,986,720,433.768,589,183,086.58
青海青发公司822,671,577.571,672,446,444.292,495,118,021.86568,675,369.231,142,277,513.331,710,952,882.56842,174,930.791,817,545,762.242,659,720,693.03327,313,970.791,567,712,392.041,895,026,362.83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北海公司443,843,087.9899,762,073.0899,762,073.08282,312,397.74646,871,476.03239,408,548.61239,408,548.61476,611,966.69
华光潭公司80,384,410.8352,169.4552,169.4519,265,551.7485,443,847.161,300,597.341,300,597.345,460,203.12
江苏双创公司519,882,465.8962,975,601.9662,975,601.96187,976,862.71536,250,899.1075,952,352.7575,952,352.75220,199,676.32
清能发展公司1,632,126,402.19364,996,806.38364,996,806.38660,513,510.871,587,059,594.45320,726,788.01320,726,788.011,271,554,881.81
青海青发公司241,438,850.7537,520,699.7637,520,699.76137,153,131.22175,283,215.3737,533,336.4537,533,336.4572,703,725.54

其他说明: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一、合营企业
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浙江舟山浙江舟山风力发电50.00--权益法
二、联营企业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杭州浙江杭州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19.45--权益法
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浙江温州原水供应、水力发电15.36--权益法
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湖州浙江杭州水力发电11.11--权益法
华东桐柏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杭州浙江杭州水力发电23.00--权益法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说明:本公司持有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和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主要系在被投资单位华东

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派有两名董事;在被投资单位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派有两名董事;2018年之前对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派有两名董事,2018年起派有一名董事,且参与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流动资产535,959,046.23617,336,201.66
非流动资产6,208,240,798.556,550,521,174.26
资产合计6,744,199,844.787,167,857,375.92
流动负债274,845,288.50768,716,876.13
非流动负债4,864,668,639.444,883,739,183.77
负债合计5,139,513,927.945,652,456,059.90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604,685,916.841,515,401,316.02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802,342,958.42757,700,658.01
调整事项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21,403,469.16-22,592,550.72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780,939,489.26735,108,107.29
营业收入727,855,426.72766,632,241.53
净利润191,950,436.70147,935,637.52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727,855,426.72147,935,637.52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102,180,333.77--

其他说明无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华东桐柏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华东桐柏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流动资产1,600,383,499.46199,015,473.30927,416,759.85390,392,654.121,667,449,363.10329,945,285.61847,931,775.54467,355,192.99
非流动资产6,051,407,991.222,265,005,990.62987,375,068.13793,533,537.585,226,477,655.792,288,034,884.291,057,211,810.96882,348,842.99
资产合计7,651,791,490.682,464,021,463.921,914,791,827.981,183,926,191.706,893,927,018.892,617,980,169.901,905,143,586.501,349,704,035.98
流动负债2,726,267,290.51385,227,653.42118,021,962.8761,805,431.352,438,922,787.42570,721,254.41160,141,957.40295,081,563.80
非流动负债1,892,378,570.37254,252,872.9428,550,276.0067,775,166.751,598,415,441.43239,876,133.7919,466,736.4315,063,310.17
负债合计4,618,645,860.88639,480,526.36146,572,238.87129,580,598.104,037,338,228.85810,597,388.20179,608,693.83310,144,873.97
少数股东权益678,369,851.822,941,303.90----651,986,351.193,310,876.6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354,775,777.981,821,599,633.66----2,204,602,438.851,804,071,905.02----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690,355,049.30279,797,703.73196,449,196.35242,499,486.53661,146,334.84277,105,444.61191,706,926.58239,098,607.26
调整事项--------------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690,355,049.30279,797,703.73196,449,196.35242,499,486.53661,146,334.84277,105,444.61191,706,926.58239,098,607.26
营业收入2,222,195,215.35504,297,435.061,728,128,202.111,026,164,257.031,828,451,475.81570,929,185.201,774,619,588.33415,311,983.35
净利润283,451,588.4879,181,255.86351,898,160.80109,786,431.59243,833,121.25136,399,161.02402,489,001.09106,473,938.97
终止经营的净利----------------
其他综合收益29,165.26------28,952.14------
综合收益总额283,480,753.7479,181,255.86351,898,160.80109,786,431.59243,862,073.39136,399,161.02402,489,001.09106,473,938.97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10,300,870.809,467,600.0034,444,444.4421,850,000.0010,300,870.808,921,430.0048,444,444.4418,170,000.00

其他说明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1,043,896,598.82770,202,742.49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62,387,781.5555,531,164.88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62,387,781.5555,531,164.88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财务报表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转入其他收益本期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收益相关
北海公司滩坑水电站的防洪库容建设补助其他收益34,166,667.111,111,111.0833,055,556.03与资产相关
松阳谢村源公司2014年水库加固补助资金其他收益1,362,000.00454,000.00908,000.00与资产相关
松阳谢村源公司2012小水库改造省补助资金其他收益570,000.0363,333.33506,666.70与资产相关
松阳谢村源公司2011农田水利省补助资金其他收益703,888.84100,555.56603,333.28与资产相关
松阳谢村源公司线路改迁后期运营补助其他收益527,220.5014,100.00513,120.50与资产相关
平湖发改局2019年度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补助其他收益1,440,000.0060,000.001,380,000.00与资产相关
合计38,769,776.481,803,099.9736,966,676.51/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类型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北海公司滩坑水电站的防洪库容建设补助与资产相关1,111,111.081,111,111.08
浙江省首台套项目资助与收益相关1,000,000.00
高台县人民政府工业突破发展行动激励与收益相关900,000.00
国家级、省级人才项目企业科研经费与收益相关600,000.00
鄞州区促进对口协作支援奖励资金与收益相关500,000.00
松阳谢村源公司2014年水库加固补助资金与资产相关454,000.00454,000.00
黑龙江省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与收益相关400,000.00
增值税即征即退与收益相关387,837.48321,666.69
领军人才项目与收益相关336,000.00
印花税减免与收益相关220,500.00
2022年度激励工业和信息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奖励与收益相关200,000.00
稳岗补贴与收益相关143,537.23556,984.43
个税手续费返还与收益相关142,948.7198,877.47
失业保险基金返还与收益相关110,701.70183,910.25
松阳谢村源公司2011农田水利省补助资金与资产相关100,555.56100,555.56
首次升规入统奖励与收益相关100,000.00
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与收益相关88,200.00
规上企业奖励款与收益相关80,000.00
松阳谢村源公司2012小水库改造省补助资金与资产相关63,333.3363,333.33
2019年度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补助与资产相关60,000.0060,000.00
盐源经信局2022年工业发展资金与收益相关50,000.00
平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升规奖励与收益相关50,000.00
松阳谢村源公司线路改迁后期运营维护费与资产相关14,100.0077,568.00
“凤凰行动”计划市级扶持资金与收益相关1,500,000.00
杭州市科技发展专项基金与收益相关970,000.00
杭州市上城区2021年度第二批产业扶持政策资金与收益相关450,000.00
余杭区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补贴与收益相关285,242.40
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局政策奖励资金与收益相关270,000.00
杭州市级光伏补贴与收益相关122,861.40
嵊泗县商务局市2022年第一批市商务促进专项资金与收益相关100,000.00
2021年度东台市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专项资金与收益相关90,000.00
中型水库维修养护补助费与收益相关70,000.00
规上工业企业统计人员补贴与收益相关4,800.00
其他与收益相关153,379.36169,516.26
合计7,271,004.457,055,626.87

其他说明:

①滩坑水电站的防洪库容建设补助: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02]6号)文件,要求从省安排的水利资金中调剂0.50亿元用于滩坑的防洪库容建设;北海公司于2005年至2007年共收到拨款 5,000.00万元。本期计入损益金额为1,111,111.08元。

②浙江省首台套项目资助: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浙江省首台(套)装备名单的通知》(浙经信装备[2023]22号)文件,本期共收到奖励款1,000,000.00元。

③高台县人民政府工业突破发展行动激励:根据中共高台县委、高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兑现工业突破发展行动激励政策的决定》(高发[2023]6号)文件,本期共收到奖励款900,000.00元。

④国家级、省级人才项目企业科研经费:根据《平湖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平委发[2022]28号)文件,本期收到奖励款600,000.00元。

⑤鄞州区促进对口协作支援奖励资金:根据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鄞州区促进对口协作支援奖励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鄞政办发[2023]53号)文件,本期共收到奖励款 500,000.00元。

⑥2014年水库加固补助资金: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4 年水利工程第一批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浙水计[2014]13号文件,收到省级专项资金共454.00万元;分别于2014年12月收到300.00万元、2015年11月收到154.00万元。本期计入损益金额为454,000.00元。

⑦黑龙江省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奖补资金的通知》(黑财指(产业)[2022]321号)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政策资金的通知》(黑财指(产业)[2023]273号)文件。本期共收到奖励款400,000.00元。

⑧增值税即征即退50%:根据 2015年6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正常的通知》(财税[2015]74 号)文件:自2015年7月1日起,对洞头分公司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50%的政策。本期计入损益金额为387,837.48元。

⑨领军人才项目:根据《平湖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平委发[2022]28号)文件,本期收到奖励款336,000.00元。⑩2022年度激励工业和信息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奖励:根据中共酒泉市委、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22年度激励工业和信息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奖励的决定》,酒委发[2023]29号文件,本期共收到奖励款200,000.00元。?2011 农田水利省补助资金:根据《关于拨付 2011 年农田水利第三批第四批项目省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1]426号)文件,于2011年12月收到补助资金181.00万元。本期计入损益金额为100,555.56元。?2012 小水库改造省补助资金: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拨付 2012 年农田水利第三批项目(小水电改造)省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2]515号)文件,于2013年1月收到补助资金114.00万元。本期计入损益金额为63,333.33元。?2019 年度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补助: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11]81 号)文件,嘉兴风电公司收到补助资金150.00万元。本期计入损益金额为60,000.00元。?松阳谢村源公司线路改迁后期运营维护费:根据松阳县财政局追加县集聚区管委会浙江松阳谢村源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10 千伏谢古1069线23#至26#段后期运行维护费的请示(松政办抄告字[2021]100号),松阳谢村源公司共收到71.7万元的补助款。本期计入损益金额为14,100.00元。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租赁负债及长期应付款。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已于相关附注内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公司的风险水平。本公司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公司经营活动的改变。本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等。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本公司应收账款的债务人为分布于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客户。本公司持续对应收账款的财务状况实施信用评估,并在适当时购买信用担保保险。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90.81%(2022年:

90.46%);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86.54%(2022年:91.18 %)。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公司通过经营业务产生的资金及银行及其他借款来筹措营运资金。期末,本公司尚未使用的银行借款额度为3,157,832.63万元(上年年末:4,604,089.22万元)。期末,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期末余额
一年以内一年至五年以内五年以上合计
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144,452.65144,452.65
应付账款171,820.68171,820.68
其他应付款105,259.80105,259.8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88,008.84388,008.84
其他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422,489.27882,829.212,305,318.48
应付债券
租赁负债4,454.9614,962.9819,417.94
长期应付款189,641.6685,149.63274,791.29
金融负债合计809,541.971,616,585.89982,941.823,409,069.68

上年年末,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上年年末余额
一年以内一年至五年以内五年以上合计
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238,119.72238,119.72
应付账款136,944.41136,944.41
其他应付款65,970.5565,970.5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75,919.84275,919.84
其他流动负债126.88126.88
长期借款1,088,387.04978,243.472,066,630.51
应付债券29,840.3929,840.39
租赁负债5,602.8813,720.1619,323.04
长期应付款138,992.79213,052.60352,045.39
金融负债合计717,081.401,262,823.101,205,016.233,184,920.73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已签订的担保合同最大担保金额并不代表即将支付的金额。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4)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本公司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本公司利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利率对冲政策。但管理层负责监控利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利率风险。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费用,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期末,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本公司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将减少或增加约11,836.94万元(上年年末:10,973.53万元)。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的金融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假设在资产负债表日利率发生变动,按照新利率对上述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量后的影响。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的浮动利率非衍生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上述利率变动对按年度估算的利息费用或收入的影响。上一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

2、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融资方式、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与其他权益工具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期末,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65.46%(上年年末:69.36%)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444,798,266.04444,798,266.04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444,798,266.04444,798,266.04
(1)债务工具投资247,944,719.18247,944,719.18
(2)权益工具投资196,853,546.86196,853,546.86
(3)衍生金融资产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二)其他债权投资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四)投资性房地产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2.出租的建筑物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五)生物资产
1.消耗性生物资产
2.生产性生物资产
(六)应收款项融资6,300,000.006,300,000.00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451,098,266.04451,098,266.04
(七)交易性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衍生金融负债
其他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持有待售资产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能源行业1,000,000.0059.8859.88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说明: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情况详见本节十、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详见本节十、3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与本企业关系
舟山渔光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国家电投集团舟山智慧海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杭州临安青山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华东桐柏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联营企业
丽水玉溪水利枢纽有限责任公司联营企业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山西华电广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山西华电阳高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松阳大岭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联营企业
浙江景宁惠宁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忻州浙新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河北新华龙科技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酒泉浙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浙江省白马湖实验室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浙能集团甘肃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舟山浙能明阳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联营企业
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联营企业
杭州临安青山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合营企业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杭州市临安区浙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淮浙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黄岩热电厂同受母公司控制
乐清市瓯越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宁波发电工程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宁波海运明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青田县天然气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遂昌县交塘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新昌县棣山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义乌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长兴县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富兴海运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国信控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能源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省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省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省浙能房地产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浙能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天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长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浙电设备监理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浙能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浙能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浙能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浙能金华燃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浙能科服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浙能龙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浙能绿色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浙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浙能企业管理培训服务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浙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浙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浙能台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浙能温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浙能物流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浙能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浙能镇海联合发电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浙能智慧能源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省水电实业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常山县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兰溪天达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龙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宁波富兴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宁夏枣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嵊州市三界天然气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新昌县天然气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云和县天然气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天然气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长兴东南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浙能港口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浙能消防服务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浙能普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控制企业参股的企业
浙江鸿程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控制企业参股的企业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之联营企业
北京航天雷特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其他重要关联方
赣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其他重要关联方
杭州市临安区润丰水电有限公司其他重要关联方
霍尔果斯正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其他重要关联方
嘉兴穗禾浙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重要关联方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他重要关联方
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其他重要关联方
临海市海洋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其他重要关联方
龙泉市水电总站其他重要关联方
青海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其他重要关联方
上海正泰电源系统有限公司其他重要关联方
上海正泰自动化软件系统有限公司其他重要关联方
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其他重要关联方
苏州爱康能源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其他重要关联方
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其他重要关联方
苏州中康电力运营有限公司其他重要关联方
遂昌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他重要关联方
浙江环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他重要关联方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其他重要关联方
浙江正泰智维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其他重要关联方
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其他重要关联方
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重要关联方
中海油融风能源有限公司其他重要关联方
中机国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其他重要关联方
邹承慧其他重要关联方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上期发生额
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商品14,273,478.5910,861,624.61
浙江浙能物流有限公司采购商品2,314,131.432,040,739.31
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商品1,844,439.6283,085.66
浙江浙能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商品1,389,276.56
浙江浙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666,096.17880,864.93
浙江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采购商品422,168.1574,761.06
上海正泰电源系统有限公司采购商品216,999.1147,477.88
浙江浙能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商品114,168.14
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采购商品79,641.26116,786.20
上海正泰自动化软件系统有限公司采购商品51,481.89
北京航天雷特机电工程有限公司采购商品136,698.12
苏州中康电力运营有限公司接受劳务37,601,091.6529,141,746.43
浙江正泰智维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接受劳务30,330,666.3033,519,150.93
浙江浙能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接受劳务17,628,992.5319,769,031.98
浙江浙能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接受劳务15,687,779.4815,508,639.82
霍尔果斯正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接受劳务10,089,136.499,556,804.39
浙江浙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接受劳务4,757,746.072,978,161.67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劳务3,246,886.79
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接受劳务2,885,471.704,161,886.80
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接受劳务2,216,809.48
中海油融风能源有限公司接受劳务2,003,833.142,039,272.69
浙江浙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接受劳务1,536,667.881,823,770.75
浙江浙能企业管理培训服务有限公司接受劳务1,251,177.98856,218.95
龙泉市水电总站接受劳务993,800.001,036,500.00
浙江环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接受劳务709,434.00388,339.63
乐清市瓯越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接受劳务552,744.02547,169.81
浙江省水电实业有限公司接受劳务498,452.92
浙江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接受劳务482,212.39
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接受劳务467,347.83
浙江浙能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接受劳务377,358.48
浙江鸿程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接受劳务375,471.70183,018.87
浙江浙能物流有限公司接受劳务300,550.87151.50
浙江浙能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接受劳务279,600.00209,700.00
杭州临安青山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接受劳务261,370.00
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接受劳务254,716.98349,056.60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接受劳务249,539.00
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劳务181,570.64
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接受劳务173,893.81
上海正泰电源系统有限公司接受劳务165,230.9783,095.58
浙江浙能消防服务有限公司接受劳务109,087.73
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劳务79,021.55
上海正泰自动化软件系统有限公司接受劳务73,134.07232,526.29
北京航天雷特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接受劳务47,169.814,133,185.84
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劳务43,660.18132,300.89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劳务31,115.9768,507.49
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接受劳务10,031.86
宁波海运明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接受劳务1,575.741,102.11
浙江浙能智慧能源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接受劳务913.21
杭州市临安区浙能天然气有限公司接受劳务344,448.29
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劳务15,358.42
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接受劳务13,679.25
宁波发电工程有限公司接受劳务94.34
淮浙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劳务171,510.42181,801.04
浙江长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劳务16,339.81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浙江省白马湖实验室有限公司出售商品13,403,907.69
赣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出售商品1,193,275.521,191,918.53
浙江浙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出售商品766,650.30
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出售商品7,433,628.37
北京航天雷特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出售商品305,309.73
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提供劳务47,494,329.0855,218,512.84
浙江省白马湖实验室有限公司提供劳务7,624,948.63
酒泉浙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提供劳务4,108,739.93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劳务743,508.00136,024.00
杭州临安青山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劳务544,907.55586,692.45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劳务538,124.96
松阳大岭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94,339.6294,339.62
浙江省水电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劳务311,320.75
浙江浙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招待所收入31,000.00
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招待所收入25,433.9620,396.28
浙江浙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招待所收入24,433.981,132.08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待所收入19,905.689,735.87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招待所收入17,471.73566.04
浙江浙能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招待所收入11,603.7914,047.17
浙江浙能金华燃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待所收入11,886.80320.75
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招待所收入11,000.011,415.09
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招待所收入10,245.30566.04
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招待所收入9,245.30320.75
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招待所收入9,113.22
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待所收入9,056.61
浙江浙能企业管理培训服务有限公司招待所收入6,415.10
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待所收入5,433.97
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待所收入5,188.68566.04
浙江浙能台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待所收入5,094.35
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招待所收入4,245.28283.02
淮浙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招待所收入3,396.23
浙江浙能温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招待所收入3,396.23
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招待所收入3,264.161,207.55
浙江浙能港口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待所收入2,547.17
宁夏枣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待所收入2,452.83
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招待所收入1,924.5381,574.52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招待所收入1,603.77566.04
宁波富兴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招待所收入1,415.09
浙江浙能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招待所收入1,415.09
浙江长兴东南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招待所收入1,132.08
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招待所收入1,132.08566.04
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招待所收入641.51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招待所收入566.04
浙江浙能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待所收入566.04849.06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招待所收入566.04
常山县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招待所收入283.02
兰溪天达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招待所收入283.02
龙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招待所收入283.02
嵊州市三界天然气有限公司招待所收入283.02
新昌县天然气有限公司招待所收入283.02
义乌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招待所收入283.02283.02
云和县天然气有限公司招待所收入283.02
浙江省浙能房地产有限公司招待所收入283.025,679.25
浙江天然气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招待所收入283.02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待所收入283.02
华东桐柏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待所收入11,603.78
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招待所收入7,075.47
浙江富兴海运有限公司招待所收入5,094.34
浙江浙能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招待所收入3,537.73
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招待所收入3,396.23
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招待所收入2,830.19
浙江能源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待所收入2,547.18
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待所收入1,132.08
浙江浙能科服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招待所收入1,132.08
浙江浙能龙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招待所收入1,132.08
浙江景宁惠宁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招待所收入849.06
遂昌县交塘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招待所收入566.04
浙江省水电实业有限公司招待所收入566.04
浙江浙能智慧能源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招待所收入566.04
新昌县棣山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招待所收入283.02
浙江鸿程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招待所收入283.02
浙江省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招待所收入283.02
浙江浙能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招待所收入283.02
浙江浙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招待所收入283.02
浙江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招待所收入283.02
浙江浙能镇海联合发电有限公司招待所收入283.02
浙江省水电实业有限公司管理服务费1,132,075.48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管理服务费14,915.50
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服务费29,941.80
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管理服务费35,433.49
浙江浙能台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服务费38,550.00
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服务费46,304.80
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管理服务费122,960.05
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管理服务费65,859.22

采购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EPC工程款1,201,927,824.38354,478,994.87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青田县天然气有限公司房屋及建筑物100,000.00125,000.00
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机器设备1,993,903.671,993,903.67
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运输设备59,094.98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支付的租金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运输设备173,893.81248,070.809,261.4367,110.12329,449.70
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屋建筑物221,650.46367,985.00300,705.0660,098.32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作为承租方当年新增的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增加上期增加
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运输设备329,449.70
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屋建筑物60,098.32

公司作为承租方当年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利息支出上期利息支出
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屋建筑物300,705.06
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运输设备9,261.4367,110.12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舟山渔光科技有限公司46,267,230.392021.9.29注1

注1:本公司对联营企业舟山渔光科技有限公司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RHZL 2021-102-0619-ZSZH】《融资租赁合同》、【RHZL-2021-108-0620-ZSZH】国内保理业务协议-1、【RHZL-2021-108-0620-ZSZH-1】国内保理业务协议-2、【RHZL-2021-108-0620-ZSZH-2】国内保理业务协议-3和【RHZL-2021-108-0620-ZSZH-3】国内保理业务协议-4项下的实际投放本金的20%以及该部分本金相应的利息、税金等款项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上述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舟山渔光科技有限公司将与浙源海洋渔业科技(嵊泗)有限公司签订的《大洋山生态高效养殖暨屋顶分布式光伏示范基地项目水产养殖棚承包租赁合同》项下产生的其拥有合法所有权及处分权的应收租金及其他款项,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与其相关的其他所有权益作为反担保物向本公司提供以本公司作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的反担保质押,该反担保质押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公司向《融资租赁合同》或任一《国内保理业务协议》项下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履行保证责任后三年。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说明
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注1,注42020.1.3注1,注4
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注12018.1.9注1
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50,000,000.002018.12.282027.10.28为高台正泰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500,000,000.002018.12.272025.10.28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350,000,000.002019.3.212025.10.28
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0,000,000.002018.12.242032.10.21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42,000,000.002018.1.222033.10.26
遂昌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5,000,000.002018.12.192027.3.18
中机国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130,000,000.002019.3.122027.3.11注2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0,000,000.002015.3.272027.3.26
邹承慧110,000,000.002015.3.272027.3.26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3,600,000.002019.3.122024.3.11注3
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注42020.8.4注4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42020.8.4注4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为转让方)为本公司提供股权质押。同时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相关事项完成之日/完成之日起1年/完成之日3年/完成之日20年。2020年1月3日,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对股权质押进行了工商登记,质权人由本公司变更为清能发展公司。2020年8月4日,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扩大担保范围,扩大内容详见注4。注2:此项担保为股权质押,中机国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4日办理股权登记,此处披露的起始日为收到首笔租赁款之日;合同规定的租赁本金为1.46亿元,并以最终实际支付的为准,实际支付为1.3亿元。注3: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仅就主债权1.236亿元中的1.2亿元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注4: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持有九州博乐公司30%及金昌清能49%股权设立质押担保(分别于2020年12月24日以及2020年1月3日进行工商登记)。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股权转让协议》、《承诺书》和《关于提前支付往来款的补充协议》等)项下对浙江清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及其项目公司的义务,包括房屋产权证的办理,以及债务重组事项下的所有债权等。该担保事项至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及苏州中康电力运营有限公司均履行完其全部义务或已承担全部违约责任。此外,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及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同一事项提供保证担保。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说明
拆入
往来借款:
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18,695,000.002018/6/262028/7/25资金周转
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12,515,000.002019/10/252029/11/24资金周转
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1,750,000.002018/6/262023/12/19资金周转
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1,245,000.002018/6/262023/12/19资金周转
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1,750,000.002019/10/252023/6/19资金周转
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1,245,000.002019/10/252023/6/19资金周转
委托借款: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51,000,000.002021/10/92023/6/28项目建设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5,000,000.002023/3/232024/3/22资金周转
浙江国信控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6,000,000.002023/3/232024/3/22资金周转
黄岩热电厂7,000,000.002023/3/232024/3/22资金周转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13,000,000.002021/1/142024/1/12资金周转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5,000,000.002021/4/72024/4/5资金周转
浙江省煤炭开发有限公司60,500,000.002021/4/72024/4/5资金周转
浙江国信控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17,000,000.002021/4/72024/4/5资金周转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5,000,000.002021/9/302023/1/13资金周转
浙江省煤炭开发有限公司22,000,000.002021/1/222025/1/19资金周转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4,500,000.002021/1/222025/1/19资金周转
浙江省煤炭开发有限公司7,500,000.002021/4/72024/4/5资金周转
黄岩热电厂5,000,000.002022/3/232023/3/22资金周转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5,000,000.002022/3/172023/3/16资金周转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900,000,000.002022/1/192023/1/18资金周转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400,000,000.002022/3/292023/3/28资金周转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600,000,000.002022/3/312023/3/28资金周转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00.002022/6/142023/4/20资金周转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800,000,000.002023/1/172023/4/20资金周转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000.002023/3/272024/3/26资金周转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10,500,000.002021/1/142024/1/12资金周转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0.002022/1/132023/1/12资金周转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0.002022/3/82023/3/7资金周转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0.002022/3/182023/3/17资金周转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0.002023/1/132024/1/12资金周转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0.002023/3/82024/3/7资金周转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30,000,000.002021/1/142024/1/12资金周转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2,000,000.002021/10/282024/10/25资金周转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00.002021/11/262023/3/30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32,000,000.002021/10/152023/10/23资金周转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0.002023/3/202026/3/19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80,000,000.002023/3/202026/3/19项目建设
一般借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9,000,000.002023/12/182026/12/17资金周转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000,000.002023/12/182026/12/17资金周转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950,000.002018/12/262023/6/19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950,000.002018/12/262023/12/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9,300,000.002018/12/262033/12/19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900,000.002019/4/292023/12/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9,020,000.002019/4/292033/12/19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700,000.002019/5/272023/6/19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6,900,000.002019/5/272033/12/19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900,000.002019/5/312023/12/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9,300,000.002019/5/312033/12/19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30,000.002019/9/192023/12/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310,000.002019/9/192033/12/19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60,000.002019/11/252023/12/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620,000.002019/11/252033/12/19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630,000.002019/12/272023/12/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6,390,000.002019/12/272033/12/19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00,000.002022/5/252023/4/20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2022/6/152023/4/20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2022/7/262023/4/20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02022/12/202023/4/20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02022/5/252023/10/20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2022/6/152023/10/20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2022/7/262023/10/20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02022/12/202023/10/20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4,100,000.002022/5/252038/4/20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800,000.002022/6/152038/4/20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300,000.002022/7/262038/4/20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4,500,000.002022/12/202038/4/20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0,000.002023/9/142023/10/20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88,000,000.002023/9/142038/4/20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02022/5/272023/5/19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02022/5/272023/11/20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7,480,000.002022/5/272037/11/20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500,000.002023/12/152026/12/14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69,540,000.002022/6/232037/6/15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02022/6/232023/6/15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02022/6/232023/9/15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60,000,000.002022/4/62040/4/5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002023/3/162040/4/5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64,000,000.002023/4/212040/4/5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10,000,000.002023/12/182040/4/5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80,000,000.002023/12/42027/6/2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2022/11/302023/11/20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4,950,000.002022/11/302038/5/20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2022/12/222023/12/20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4,950,000.002022/12/222038/5/20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02023/1/162023/12/20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74,500,000.002023/1/162038/5/20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2023/3/222023/12/20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9,900,000.002023/3/222038/5/20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2023/5/262023/12/20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9,900,000.002023/5/262038/5/20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2023/9/252023/12/20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9,900,000.002023/9/252038/5/20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50,000.002023/11/232023/12/20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4,850,000.002023/11/232038/5/20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2023/11/242023/12/20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950,000.002023/11/242038/5/20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80,000,000.002022/11/82023/11/7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000,000.002023/11/132024/11/12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3,000,000.002020/5/202035/4/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02020/5/202023/10/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6,000,000.002020/6/122035/4/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0,000.002020/6/122023/4/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2,000,000.002020/7/152035/4/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02020/7/152023/10/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250,000.002021/1/282035/4/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50,000.002021/1/282023/10/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7,750,000.002019/1/182034/1/17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750,000.002019/1/182023/12/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8,000,000.002019/1/182034/1/17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00,000.002019/1/182023/6/19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00,000.002019/1/182023/12/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7,750,000.002021/1/152033/12/19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750,000.002021/1/152023/12/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82,500,000.002018/6/252035/6/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500,000.002018/6/252023/6/16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500,000.002018/6/252023/12/19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77,200,000.002018/12/242033/12/19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800,000.002018/12/242023/6/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800,000.002018/12/242023/12/17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53,800,000.002020/1/162033/12/19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7,700,000.002020/1/162023/6/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7,700,000.002018/12/242023/12/17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76,000,000.002020/3/202033/12/19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6,000,000.002020/3/202023/6/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6,000,000.002018/12/242023/12/17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61,600,000.002020/4/172033/12/19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100,000.002020/4/172023/6/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100,000.002018/12/242023/12/17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88,000,000.002020/5/272033/12/19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000,000.002020/5/272023/6/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000,000.002018/12/242023/12/17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88,000,000.002020/7/272033/12/19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000,000.002020/7/272023/6/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000,000.002018/12/242023/12/17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28,000,000.002020/12/92033/12/19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000,000.002020/12/92023/6/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000,000.002018/12/242023/12/17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6,600,000.002021/1/112034/12/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02021/1/112023/6/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02018/12/242023/12/17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6,600,000.002021/1/262034/12/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02021/1/262023/6/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02018/12/242023/12/17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0,000,000.002023/11/232034/12/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002023/8/232024/8/22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0,000,000.002023/10/302023/12/21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500,000.002023/3/82026/3/6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0,000.002023/3/152026/3/13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002023/3/152026/3/13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000,000.002023/3/152026/3/13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002023/3/212026/3/20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8,000,000.002023/4/182026/4/17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002023/4/182026/4/17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000,000.002023/4/182026/4/17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7,000,000.002023/4/182026/4/17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0,000,000.002023/4/182026/4/17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7,000,000.002023/4/182026/4/17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8,000,000.002023/4/182026/4/17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8,000,000.002023/4/182026/4/17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31,250,000.002023/4/212026/4/20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79,500,000.002023/4/212026/4/20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7,000,000.002023/5/92026/5/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0,000.002023/5/92026/5/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6,000,000.002023/5/92026/5/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00,000.002023/5/92026/5/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5,000,000.002023/5/92026/5/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00,000.002023/6/82026/6/5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000,000.002023/6/82026/6/5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002023/6/82026/6/5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000,000.002023/6/132026/6/12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000,000.002023/6/132026/6/12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002023/6/132026/6/12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6,000,000.002023/6/132026/6/12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3,000,000.002023/6/132026/6/12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0,000.002023/6/132026/6/12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8,000,000.002023/6/132026/6/12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000,000.002023/6/132026/6/12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0,000.002023/6/132026/6/12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00,000.002023/6/132026/6/12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500,000.002023/6/132026/6/12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002023/6/132026/6/12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02023/6/132026/6/12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000,000.002023/7/122026/7/11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000,000.002023/7/122026/7/11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2,000,000.002023/9/142026/9/13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0,000.002023/9/142026/9/13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000,000.002023/9/142026/9/13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02023/9/142026/9/13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000,000.002023/10/162026/10/15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000,000.002023/10/162026/10/15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000,000.002023/10/162026/10/15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8,000,000.002023/10/162026/10/15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500,000.002023/10/162026/10/15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7,000,000.002023/11/32023/12/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2,000,000.002023/11/142026/11/13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000,000.002023/11/142026/11/13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9,000,000.002023/11/142026/11/13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0,000.002023/12/152026/11/14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000,000.002023/12/152026/11/14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00,000.002023/12/152026/11/14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2,000,000.002023/12/152026/11/14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00,000.002023/12/152026/11/14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0,000.002023/12/152026/11/14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0,000.002023/12/152026/11/14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000,000.002023/12/152026/11/14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7,000,000.002023/12/212026/12/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002020/6/42023/6/2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002020/6/42023/6/2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5,000,000.002020/6/42023/6/2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002020/8/142023/8/11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5,000,000.002020/8/192023/8/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5,000,000.002020/8/142023/8/11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002020/12/212023/12/20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2,000,000.002020/12/212023/12/20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8,000,000.002020/6/102023/6/9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6,000,000.002020/6/102023/6/9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2,000,000.002021/1/112024/1/10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00,000.002021/3/122024/3/11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2,000,000.002021/3/162024/3/15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002022/2/142025/2/13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002023/1/92026/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002023/3/152026/3/13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00,000.002023/5/232026/5/22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00,000.002023/6/82026/6/5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5,000,000.002023/8/102026/8/7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5,000,000.002023/8/142026/8/13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1,000,000.002023/12/182026/12/17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02020/9/282023/4/21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02020/9/282023/10/20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2,500,000.002020/9/282035/10/19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300,000.002020/12/152023/4/21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300,000.002020/12/152023/10/20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3,500,000.002020/12/152035/10/19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300,000.002020/11/102023/4/21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300,000.002020/11/102023/10/20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3,500,000.002020/11/102035/10/19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750,000.002020/12/152023/4/21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750,000.002020/12/152023/10/20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8,250,000.002020/12/152035/10/19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50,000.002021/1/122023/4/21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50,000.002021/1/122023/10/20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5,750,000.002021/1/122035/10/19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35,000,000.002020/2/272033/10/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002020/2/272023/4/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002020/2/272023/10/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5,000,000.002020/3/92033/10/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0,000.002020/3/92023/4/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0,000.002020/3/92023/10/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6,000,000.002020/4/92033/10/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800,000.002020/4/92023/4/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800,000.002020/4/92023/10/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800,000.002020/5/142033/10/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40,000.002020/5/142023/4/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40,000.002020/5/142023/10/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9,500,000.002020/6/102033/10/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02020/6/102023/4/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02020/6/102023/10/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0,000,000.002020/7/152033/10/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02020/7/152023/4/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02020/7/152023/10/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8,500,000.002020/8/202033/10/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02020/8/202023/4/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02020/8/202023/10/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180,000.002020/9/282036/4/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60,000.002020/9/282023/4/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60,000.002020/9/282023/10/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2,500,000.002020/10/152036/4/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100,000.002020/10/152023/4/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100,000.002020/10/152023/10/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5,300,000.002020/11/102036/4/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950,000.002020/11/102023/4/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900,000.002020/11/102023/10/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00,000.002020/11/112033/10/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02020/11/112023/4/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02020/11/112023/10/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9,950,000.002020/12/152036/4/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650,000.002020/12/152023/4/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50,000.002020/12/152023/10/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8,000,000.002020/12/162033/10/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00,000.002020/12/162023/4/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00,000.002020/12/162023/10/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500,000.002021/3/192036/4/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2021/3/192023/4/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2021/3/192023/10/1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000,000.002022/6/152023/6/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02022/6/152023/6/14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000,000.002023/6/92026/6/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000,000.002023/6/152026/6/12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3,000,000.002022/10/212025/10/20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002022/11/102025/11/7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8,000,000.002023/2/242026/2/22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8,000,000.002022/3/152023/2/2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20,000,000.002019/4/262035/12/2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002019/4/262023/6/30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0.002023/3/202026/3/19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80,000,000.002023/3/202026/3/19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80,200,000.002019/11/272035/12/2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6,600,000.002019/11/272023/6/30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20,000,000.002020/1/312035/12/2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002020/1/312023/6/30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80,200,000.002020/7/282035/12/2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6,600,000.002020/7/282023/6/30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7,000,000.002020/12/182035/12/2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02020/12/182023/6/30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4,000,000.002020/12/292035/12/2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0,000.002020/12/292023/6/30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4,000,000.002021/1/82035/12/28项目建设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0,000.002021/1/82023/6/30项目建设

(续上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期拆入173,200,000.0026,000,000.00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期拆出173,200,000.00162,702,220.70

融资租赁公司借款(融资租赁)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融资租赁借款方资产种类本期融资抵押资产价值本期发生明细期末应付融资租赁公司借款余额
本期偿还融资租赁公司借款费用化利息及服务费资本化利息及服务费
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15,380,960.853,593,561.8779,243,778.91
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机器设备993,878,168.57891,013,095.5788,545,816.9713,881,999.652,925,767,059.34
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机器设备299,029,699.08220,918,612.9123,519,689.7611,304,695.77852,186,136.82
合计1,292,907,867.651,127,312,669.33115,659,068.6025,186,695.423,857,196,975.06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融资租赁借款方资产种类本期融资抵押资产价值本期发生明细期末应付融资租赁公司借款余额
本期偿还融资租赁公司借款费用化利息及服务费资本化利息及服务费
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1,202,237,944.9222,202,191.9191,031,177.89
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机器设备727,812,104.66357,383,084.13117,533,596.974,539,553.232,720,474,169.71
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机器设备317,527,149.5255,034,553.6820,571,577.143,244,013.40739,250,665.12
合计1,045,339,254.181,614,655,582.73160,307,366.027,783,566.633,550,756,012.72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11,989,937.9113,278,130.90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① 关联方利息收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1,210,799.9114,808,121.79

② 关联方利息支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往来借款利息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6,752,380.5212,549,218.83
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1,392,137.251,678,715.46
委托借款利息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55,737,666.65157,649,716.66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3,524,909.765,389,854.90
浙江省煤炭开发有限公司4,064,875.004,243,125.00
浙江国信控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983,712.50801,479.17
黄岩热电厂267,584.74227,004.85
一般借款利息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13,247,036.65121,367,203.65
合计185,970,303.07303,906,318.52

③ 关联手续费支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603,477.212,237,505.00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合同资产长兴县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500,000.0025,000.00500,000.0025,000.00
合同资产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3,500,000.00175,000.003,500,000.00175,000.00
合同资产北京航天雷特机电工程有限公司57,500.002,875.0057,500.002,875.00
货币资金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816,391,394.222,245,785,516.45
其他非流动资产北京航天雷特机电工程有限公司48,737,667.3048,737,667.30
其他非流动资产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6,179,245.286,179,245.28
其他非流动资产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356,261.36
其他应收款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18,359,792.66917,989.6317,498,167.66874,908.39
其他应收款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7,300,000.00365,000.007,300,000.00365,000.00
其他应收款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5,720.002,286.0022,375.281,118.76
其他应收款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200,000.0010,000.00
其他应收款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72.013.60
其他应收款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6.120.31
应收股利丽水玉溪水利枢纽有限责任公司3,340,000.00
应收股利山西华电广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34,402,100.7038,707,100.70
应收股利山西华电阳高风力发电有限公司8,246,097.378,246,097.37
应收股利嘉兴穗禾浙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43,659.94
应收账款浙江省白马湖实验室有限公司5,395,813.6326,979.07
应收账款赣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704,227.323,521.14910,694.154,553.47
应收账款酒泉浙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4,340,247.5121,701.24
应收账款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538,124.962,690.621,020.005.10
应收账款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24,500,000.00122,500.0024,500,000.00122,500.00
应收账款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9,925,499.6599,627.5014,216,193.4771,080.97
应收账款长兴县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6,000,000.0030,000.00
应收账款浙江省水电实业有限公司330,000.001,650.00
应收账款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122,960.05614.80
应收账款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65,859.22329.30
应收账款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6,304.80231.52
应收账款浙江浙能台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8,550.00192.75
应收账款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35,433.49177.17
应收账款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9,941.80149.71
应收浙江浙能温州14,915.5074.58
账款发电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680.003.40
应收账款浙江浙能金华燃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0.001.70
预付账款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80,026.8221.45
预付账款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56,280.00
预付账款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6,167.00
预付账款上海正泰电源系统有限公司6,886.00
预付账款霍尔果斯正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3,773.58
预付账款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22,929.04
预付账款苏州中康电力运营有限公司3,249,412.78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短期借款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001,176,388.892,127,824,479.17
其中:应付利息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176,388.892,824,479.17
短期借款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10,192,500.0093,103,919.44
其中:应付利息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92,500.00103,919.44
短期借款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5,040,684.7135,056,726.40
其中:应付利息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40,684.7156,726.40
短期借款黄岩热电厂7,008,234.725,006,645.85
其中:应付利息黄岩热电厂8,234.726,645.85
短期借款浙江国信控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6,007,058.33
其中:应付利息浙江国信控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7,058.33
其他应付款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213,738,326.66213,823,655.66
其他应付款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79,028,355.69183,307,073.80
其他应付款苏州中康电力运营5,750,401.491,512,170.44
有限公司
其他应付款中机国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5,000,000.006,545,522.36
其他应付款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2,254,000.002,277,000.00
其他应付款霍尔果斯正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399,122.40522,150.59
其他应付款浙江浙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93,000.0030,000.00
其他应付款浙江浙能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44,469.80112,521.60
其他应付款浙江浙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8,000.008,000.00
其他应付款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3,016.00
其他应付款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104,520.6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56,577,649.37272,876,586.3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浙江省煤炭开发有限公司60,585,960.4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浙江国信控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17,024,154.1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8,540,493.7510,015,469.0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5,990,000.005,990,000.00
应付股利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52,906,458.26123,936,758.26
应付股利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31,402,016.0520,932,316.05
应付股利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5,390,000.00
应付股利龙泉市水电总站5,261,797.98
应付股利青海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6,622,402.396,168,562.09
应付股利杭州市临安区润丰水电有限公司1,430,208.901,313,155.14
应付股利浙江省水电实业有限公司680,000.00
应付股利中机国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830,814.83
应付股利浙江环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184,000.00
应付账款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108,218,320.6941,232,449.36
应付账款苏州中康电力运营有限公司12,260,901.4211,305,038.69
应付账款北京航天雷特机电12,834,410.0012,834,410.00
工程有限公司
应付账款浙江正泰智维能源服务有限公司10,177,591.1311,851,071.89
应付账款浙江浙能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0,424,722.513,256,359.35
应付账款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6,429,444.1941,241,993.60
应付账款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3,207,547.16
应付账款浙江浙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3,469,864.881,823,770.75
应付账款霍尔果斯正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3,588,448.802,909,460.21
应付账款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4,330,175.472,648,735.84
应付账款浙江浙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1,112,748.871,136,680.50
应付账款中海油融风能源有限公司1,123,705.981,089,186.24
应付账款龙泉市水电总站993,800.001,036,500.00
应付账款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878,792.731,187,486.47
应付账款浙江浙能物业发展有限公司573,140.39487,232.70
应付账款浙江浙能物流有限公司570,917.21283,932.77
应付账款浙江浙能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400,000.00
应付账款上海正泰电源系统有限公司188,676.01188,676.01
应付账款淮浙电力有限责任公司181,801.04181,801.04
应付账款浙江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123,548.68
应付账款浙江浙电设备监理有限公司43,300.00129,900.00
应付账款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4,668.0090,000.00
应付账款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52,255.66
应付账款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74,571.00289,845.00
应付账款浙江长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5,000.0015,000.00
应付账款杭州市临安区浙能天然气有限公司344,292.00
应付账款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235,000.00
应付账款浙江环亚能源科技188,000.00
有限公司
应付账款苏州爱康能源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716.98
应付账款上海正泰自动化软件系统有限公司35,398.23
预收账款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39,890,266.0737,884,169.74
长期借款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773,361,723.892,442,589,599.22
其中:应付利息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7,681,723.892,849,599.22
长期借款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2,015,400.00195,247,292.22
其中:应付利息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5,400.00247,292.22
长期借款浙江省煤炭开发有限公司29,541,914.5890,127,875.01
其中:应付利息浙江省煤炭开发有限公司41,914.58127,875.01
长期借款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54,577,435.4273,106,242.28
其中:应付利息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77,435.42106,242.28
长期借款浙江国信控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17,024,154.16
其中:应付利息浙江国信控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24,154.16
长期应付款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3,005,010,838.252,811,505,347.60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625,717,840.97774,356,670.14
长期应付款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852,186,136.82739,250,665.12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552,582,606.76109,237,978.16
长期应付款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25,202,419.0531,210,000.00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商标授权使用

2019年9月23日,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注册号为5730638、5731188的商标

无偿许可给本公司使用,并授权本公司在合同有效期内许可本公司下属企业依本公司在本合同项下之权利使用许可商标。许可使用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许可商标的有效期届满之日(有效期:2009.11.28-2029.11.27);若许可商标续展注册的,则自动延至续展注册后的有效期届满之日。

(2)共同投资

①2020年1月2日,本公司、新能企管公司和上饶市创辉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浙能绿色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制造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制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组建杭州昊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认缴出资1,025.00万元,占比4.5556%;新能企管公司认缴出资100.00万元,占比0.4444%。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和新能企管公司尚未实缴出资。

②2021年3月11日,本公司、新能企管公司、浙江浙能绿色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农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组建嘉兴穗禾浙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认缴出资6,850万元,占比4.928%;新能企管公司认缴出资100.00万元,占比0.072%。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实缴资本金67,189,059.54元,新能企管公司已实缴资本金100万元。

③2021年7月12日,本公司、浙江环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太原立业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和太原环投能源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忻州浙新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本公司认缴出资30.00万元,占比30%;浙江环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5.00万元,占比25%。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实缴出资。

④2021年7月23日,本公司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设立项目公司“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本公司认缴出资51,000.00万元,占比51%;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49,000.00万元,占比49%,注册资本金按照投资进度逐步到位。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实缴资本金47,376.00万元。

⑤2021年8月3日,本公司与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浙江浙能嵊泗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本公司认缴出资20,400.00万元,占比51%;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9,600.00万元,占比49%。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实缴出资。

⑥2021年8月16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能电力”)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电力”)共同收购河北新华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龙”)100%股权,其中绿能电力受让25%股权,浙能电力受让75%股权,并履行实缴出资义务,后适时按各自持股比例同步增资。根据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按收益法评估作价(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5月31日),新华龙股权评估价值确认为人民币 8,013.20万元,故绿能电力受让价格为2,003.30万元,并履行实缴出资义务,实缴1,000.00万元。股权转让及实缴出资完成后,绿能电力和浙能电力拟将新华龙注册资本由5,000.00万元增加至2亿元,新增注册资本1.50亿元,由绿能电力和浙能电力按出资比例增资,其中绿能电力新增注册资本3,750.00万元,浙能电力新增注册资本11,250.00万元。2022年4月13日,绿能电力和浙能电力拟将新华龙注册资本由2亿元增加至4.68 亿元,其中绿能电力认缴 1.17 亿元,浙能电力认缴 3.51 亿元,后续具体实缴出资按张北综合能源项目资金需求结合增资情况分批到位。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绿能电力累计实缴注册资本9,939.82万元。

⑦2021年10月14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能电力”)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电力”)共同设立项目公司“浙能绿能新能源(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有限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绿能电力认缴出资7,650.00万元,占比51%;浙能电力认缴出资7,350.00万元,占比49%。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绿能电力累计实缴注册资本9,276.75万元。

⑧2021年11月18日,本公司、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和临海市海洋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临海设立合资公司浙江浙能临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公司认缴出资46,640.00万元,占比55%;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1,200.00万元,占比25%。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实缴资本金41,000.00万元。

⑨2022年2月10日,本公司拟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浙能普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专项基金“兰溪源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3,000.00万元,并以此作为投资主体参与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威宁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定向增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实缴资本金3,000.00万元。⑩2018年10月30日,本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合资成立项目公司“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按初步投资总额约定为14.20亿元,双方各出资7.10亿元,根据项目投资发展需要逐步出资到位。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实缴71,000.00万元,国家电投集团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实缴71,000.00万元。?2022年6月27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能电力”)与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国际”)、杭州富春山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山居”)、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院”)共同设立浙江浙能富阳常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安抽蓄”),其中绿能电力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 6.63亿元,占股 51%。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绿能电力尚未实缴出资。?2022年6月29日,本公司与拟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电力”)、浙江浙能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环保”)、浙江浙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燃气”)、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技术研究院”)共同组建浙江省白马湖实验室有限公司,其中本公司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 2.1 亿元,占股 10.5%。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实缴资本金3,150.00万元。

?2023 年 1 月 5 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能电力”)拟与浙江浙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能服”)、安徽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吉电”)共同设立浙江浙能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中绿能电力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 4.4亿元,占股 55%。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绿能电力尚未实缴出资。?2023年2月10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能电力”)与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国际”)、台州市台电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琼海耀辰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绿能电力认缴出资人民币为25.50万元,占股51%。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绿能电力尚未实缴出资。

?2023年6月6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能电力”)与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国际”)、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共同设立舟山浙能明阳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绿能电力认缴出资人民币为15.00万元,占股30%。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绿能电力尚未实缴出资。

?2023年12月11日,本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电力”)共同设立浙能集团甘肃有限公司,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为2,000.00万元,占股20%。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实缴出资。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 资本承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资本承诺期末余额上年期末余额
购建长期资产承诺2,327,837,292.014,753,665,318.97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子公司为本公司贷款提供保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单位名称担保事项担保余额期限
高台光伏公司固定资产抵押105,000,000.002018.12.28-2025.10.28
高台光伏公司应收账款质押105,000,000.002018.12.28-2025.10.28
瓜州光伏公司应收账款质押85,000,000.002018.12.24-2030.10.2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2月1日,本公司共购入子公司韩城市瑞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主要经营光伏发电业务。

(2)2024年3月18日,本公司从浙江联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收购浙江浙奉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浙江浙奉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其全资子公司宁波碳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也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浙江浙奉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和宁波碳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均为15,821.00万元,浙江浙奉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主要经营电力业务投资管理,宁波碳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光伏发电业务。

(3)2024年4月24日,本公司拟从日月重工(甘肃)有限公司追加收购酒泉浙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80%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0.00万元,主要经营风力发电业务。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168,327,272.68

注: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分红人民币0.07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404,675,32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168,327,272.68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分项明细37,141,138.8244,582,945.60
1年以内小计37,141,138.8244,582,945.60
1至2年7,256,891.791,650,457.20
2至3年
3年以上
3至4年
4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44,398,030.6146,233,402.80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4,398,030.61100.00228,740.740.5244,169,289.8746,233,402.80100.00209,767.580.4546,023,635.22
其中:
组合1512,681.451.162,563.410.50510,118.04895,343.431.944,476.720.50890,866.71
组合22,981,259.766.71153,606.615.152,827,653.152,681,052.615.80141,525.175.282,539,527.44
组合440,904,089.4092.1372,570.720.1840,831,518.6842,657,006.7692.2663,765.690.1542,593,241.07
合计44,398,030.61100.00228,740.740.5244,169,289.8746,233,402.80100.00209,767.580.4546,023,635.22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组合1512,681.452,563.410.50
组合22,981,259.76153,606.615.15
组合440,904,089.4072,570.720.18
合计44,398,030.61228,740.740.5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坏账准备209,767.5818,973.16228,740.74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清能发展公司4,397,311.884,397,311.889.90
酒泉浙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3,830,187.003,830,187.008.6319,150.94
浙江绿能电力公司3,600,000.003,600,000.008.11
烟台华耀王格庄风电有限公司3,535,043.553,535,043.557.9617,675.22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3,493,941.213,493,941.217.87156,170.02
合计18,856,483.6418,856,483.6442.47192,996.18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209,977,753.24207,271,254.31
其他应收款5,933,051.484,284,037.44
合计215,910,804.72211,555,291.7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7).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长兴新能源公司43,000,000.0043,000,000.00
山西华电广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34,402,100.7038,707,100.70
永昌正泰公司20,910,000.0041,310,000.00
金昌清能公司13,821,000.0017,646,000.00
华光潭公司12,871,880.1511,818,396.30
龙泉岩樟溪公司11,181,320.69
高台正泰公司10,455,000.0014,280,000.00
山西华电阳高风力发电有限公司8,246,097.378,246,097.37
中卫清银公司7,650,000.007,650,000.00
四川长柏公司6,332,500.00
松阳浙源公司5,610,000.00
衢州力诺公司5,600,000.005,600,000.00
三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4,473,827.03
中卫正泰公司3,825,000.003,825,000.00
民勤正泰公司3,825,000.003,825,000.00
敦煌天润公司3,621,000.003,621,000.00
青海青发公司3,570,027.30
丽水玉溪水利枢纽有限责任公司3,340,000.00
瓜州光源公司2,805,000.002,805,000.00
松阳安民公司2,520,000.00
永修浙源公司1,000,000.001,000,000.00
金昌帷盛公司918,000.00918,000.00
环亚松阳公司1,776,000.00
嘉兴穗禾浙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43,659.94
减:坏账准备
合计209,977,753.24207,271,254.31

(8).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账龄未收回的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长兴新能源公司43,000,000.004-5年尚未发放
山西华电广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34,402,100.704-5年尚未发放
永昌正泰公司20,910,000.004-5年尚未发放
金昌清能公司13,821,000.004-5年尚未发放
高台正泰公司10,455,000.004-5年尚未发放
华光潭公司12,871,880.151-2年尚未发放
合计135,459,980.85///

(9).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10).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2).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3).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分项明细3,911,958.384,343,351.21
1年以内小计3,911,958.384,343,351.21
1至2年2,158,464.57
2至3年
3年以上
3至4年
4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6,070,422.954,343,351.21

(14).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资金往来款3,322,993.493,170,429.71
保证金和押金2,605,930.001,005,500.00
备用金和其他141,499.46167,421.50
合计6,070,422.954,343,351.21

(15).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3年1月1日余额59,313.7759,313.77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78,057.7078,057.70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3年12月31日余额137,371.47137,371.47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坏账准备59,313.7778,057.70137,371.47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7).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8).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款项的性质账龄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莎车浙能新能源公司1,158,464.5719.08资金往来款1-2年
甘孜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600,000.0026.36保证金和押金1年以内80,000.00
新疆元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00,000.008.24保证金和押金1-2年25,000.00
新疆文嘉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00,000.008.24保证金和押金1-2年25,000.00
新疆爱康公司289,285.334.77资金往来款1年以内
合计4,047,749.9066.68//130,000.00

(19).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9,109,965,170.719,109,965,170.718,153,248,884.528,153,248,884.52
对合营企业投资802,342,958.43802,342,958.43757,700,658.02757,700,658.02
对联营企业投资2,085,098,586.102,085,098,586.101,957,692,613.861,957,692,613.86
合计11,997,406,715.2411,997,406,715.2410,868,642,156.4010,868,642,156.40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龙川公司40,800,000.0040,800,000.00
松阳谢村源公司70,146,238.1970,146,238.19
华光潭公司171,381,898.71171,381,898.71
北海公司1,184,400,065.871,184,400,065.87
松阳安民公司22,519,224.8622,519,224.86
景宁大洋公司44,168,189.4944,168,189.49
龙泉岩樟溪公司65,110,800.0065,110,800.00
嘉兴风电公司1,470,000,000.0048,000,000.001,518,000,000.00
松阳浙源公司24,531,000.0024,531,000.00
宁波江北公司40,000,000.0040,000,000.00
舟山浙源公司11,220,000.00714,000.0011,934,000.00
宁波杭州湾公司10,300,000.0010,300,000.00
江苏双创公司489,583,380.20489,583,380.20
新能企管公司10,000,000.0010,000,000.00
五家渠新能公司174,100,000.00174,100,000.00
宁夏新能源公司253,000,000.00253,000,000.00
聚和新能源17,270,000.0017,270,000.00
氢能技术公司11,700,000.0011,700,000.00
五家渠光伏公司40,000,000.0040,000,000.00
清能发展公司1,259,081,304.951,259,081,304.95
丹阳光煦公司66,830,000.0066,830,000.00
武强特百乐公司27,000,000.0027,000,000.00
浙江绿能电力公司207,943,068.00265,816,940.00473,760,008.00
四川沙湾公司1,050,000,000.001,050,000,000.00
四川长柏公司150,000,000.00150,000,000.00
青海青发公司387,906,324.84387,906,324.84
浙能临海海上公司10,000,000.00400,000,000.00410,000,000.00
亚洲新能公司65,869,279.8340,000,000.00105,869,279.83
远景绥滨公司579,748,109.58579,748,109.58
建德浙光公司12,120,000.0012,120,000.00
格尔木港青公司42,300,000.0042,300,000.00
博乐浙能公司25,000,000.0018,200,000.0043,200,000.00
新疆国综公司59,160,000.0024,204,600.0083,364,600.00
克拉玛依浙能公司60,060,000.0060,060,000.00
浙江广胜公司99,360,746.1999,360,746.19
浙能那曲公司31,200,000.0031,200,000.00
浙江浙新能运管公司20,000,000.0020,000,000.00
杭州新太公司9,220,000.009,220,000.00
合计8,153,248,884.52956,716,286.199,109,965,170.71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757,700,658.0250,000,000.0095,975,218.35847,415.83102,180,333.77802,342,958.43
小计757,700,658.0250,000,000.0095,975,218.35847,415.83102,180,333.77802,342,958.43
二、联营企业
杭州临安青山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35,413,342.392,982,116.202,483,208.7635,912,249.83
金华市沙畈二级电站有限公司9,429,716.29946,228.511,155,000.009,220,944.80
泰顺仙居水力发电有限公司20,356,119.041,303,312.612,301,000.0019,358,431.65
丽水玉溪水利枢纽有限责任公司54,619,823.021,205,493.946,680,000.0049,145,316.96
云和县石塘水电站27,373,351.19-2,615,078.433,993,754.4020,764,518.36
华东桐柏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9,098,607.2625,250,879.2721,850,000.00242,499,486.53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661,146,334.8439,508,216.4611,303.83-9,935.0310,300,870.80690,355,049.30
浙江景宁惠宁电力发展有限公司14,092,849.661,643,347.262,469,751.2713,266,445.65
瑞安市高湖水电有限公司1,180,881.63-12,607.49132,500.001,035,774.14
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77,105,444.6112,159,859.129,467,600.00279,797,703.73
松阳大岭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98,791.1952,833.881,151,625.07
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191,706,926.5839,099,330.1087,384.1134,444,444.44196,449,196.35
舟山渔光科技有限公司29,616,351.6879,421.662,596.1429,698,369.48
浙江衢江抽水蓄能有限公司56,960,000.0028,510,000.0085,470,000.00
杭州武强水电实业有限公司9,706,031.60-601,871.379,104,160.23
山西华电阳高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3,713,688.699,939,786.44119,116.712,761,500.0061,011,091.84
山西华电广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60,204,354.1914,046,976.4216,659.697,920,500.00166,347,490.30
浙江泰顺抽水蓄能有限公司23,370,000.0020,705,250.0044,075,250.00
浙江天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60,000,000.0030,000,000.0090,000,000.00
浙江省白马湖实验室有限公司31,500,000.0055,481.8831,555,481.88
酒泉浙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8,880,000.008,880,000.00
小计1,957,692,613.8688,095,250.00145,043,726.4611,303.83215,821.62105,960,129.672,085,098,586.10
合计2,715,393,271.88138,095,250.00241,018,944.8111,303.831,063,237.45208,140,463.442,887,441,544.53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6,529,115.976,259,145.498,566,947.446,767,404.14
其他业务127,635,725.8094,352,646.6047,921,598.3332,060,490.59
合计134,164,841.77100,611,792.0956,488,545.7738,827,894.73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525,621,153.21138,635,352.68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241,018,944.81232,234,587.7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股利收入7,558,301.095,709,978.38
委贷利息收入41,673,388.6786,613,926.66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8,019,977.37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234,994,741.95
其他15,042.60
合计807,851,810.41698,203,630.06

其他说明: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512,112.2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6,878,366.9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13,586,409.03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2,605,919.6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7,169,653.7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473,106.9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30,621,894.44
减:所得税影响额2,070,665.5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408,898.46
合计26,248,867.10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780.27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540.2617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张坚群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26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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