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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望时代:关于公司担保案件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2024-028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担保案件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案件进展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执行进展: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望时代”或“上市公司”)收到执行裁定: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厦建设”)、东望时代、楼忠福、楼明、卢英英的银行存款人民币20,000,000元及应支付的相应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执行费或查封、扣押、扣留、提取其相应财产;因公司作为广厦建设相关债务担保人之一,已经承担部分担保责任即公司已被划扣货币资金2,000.00万元,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银行”)已同意免除公司在该案件中剩余债务的担保责任。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银行账户内的2,000万元货币资金被法院司法划扣。因绍兴银行案件,目前公司名下部分银行账户仍处于冻结状态,其中账户余额约为6.90万元。因绍兴银行已同意免除公司在该案件中剩余债务的担保责任,若相关账户解除冻结,公司对于该担保案件的风险敞口仅为已被司法划扣的货币资金2,000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对该笔债务不存在其他担保义务。

? 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被司法划扣金额为2,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因对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担保事项被划扣的银行存款金额共计11,110.7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2024年3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约为12.34%。公司的相关资产可能继续面临被划扣的风险。公司将就本次银行账户内2,000万元被司法划扣事项向法院递交材料,对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反担保人进行起诉以追偿相关款项。

2、公司此前因浙江寰宇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案件

以及广厦建设山西分公司与东阳市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金投”)的案件合计被司法划扣9,110.70万元货币资金,公司已就相关案件向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反担保人提起诉讼。公司已就上述案件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法院已受理并于2024年4月28日进入诉前调解程序。相关案号分别为【(2024)浙0783民诉前调6304号】、【(2024)浙0783民诉前调6305号】,公司将及时跟进相关案件的进展情况,追偿相关款项。

3、广厦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楼忠福先生均已向公司书面承诺,如公司因为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担保问题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由此产生的损益由其承担。同时,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为上述担保提供了不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及最高额信用保证等方式的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的担保总额约为7.28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4.52%。目前逾期及涉诉债务对应的担保金额约为6.92亿元。

若公司承担相关担保责任,公司将向反担保人、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进行追偿,以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提供的不动产抵押、股权质押等方式的反担保资产由于尚未经过评估,未确定相关资产的公允价值,可能不足以偿付涉诉及逾期债务。公司将尽快推进上述反担保资产的评估工作,目前公司已完成对评估机构的选聘,并即将进场,预计于2024年6月13日前完成资产的评估工作,并按规定披露进展情况。

4、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案件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为广厦建设在绍兴银行的债务提供了2,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因广厦建设未及时偿还,绍兴银行向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件于2022年3月21日开庭审理。

2022年4月21日,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1、广厦建设应归还绍兴银行借款本金2,000万元,并支付该款自2021年10月21日起至款清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利息(含罚息、复利),于判决生效

之日起三十日内履行。2、东望时代、楼忠福、楼明、卢英英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广厦建设因不服一审判决,向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案于2022年5月30日作出了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0;临2022-036;临2022-066)。

(二)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收到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4)浙0602执恢749号】,裁定内容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广厦建设、东望时代、楼忠福、楼明、卢英英的银行存款人民币20,000,000元及应支付的相应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执行费或查封、扣押、扣留、提取其相应财产。

同日,公司收到绍兴银行出具的《免除担保责任证明》,因公司作为上述案件的债务担保人之一,已经承担部分担保责任即公司已被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司法划扣的货币资金2,000.00万元,绍兴银行已同意免除公司在该案件中剩余债务的担保责任。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银行账户内的2,000万元货币资金被法院司法划扣。因绍兴银行案件,目前公司名下部分银行账户仍处于冻结状态,其中账户余额约为6.90万元。因绍兴银行已同意免除公司在该案件中剩余债务的担保责任,若相关账户解除冻结,公司对于该担保案件的风险敞口仅为已被司法划扣的货币资金2,000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对该笔债务不存在其他担保义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的担保总额约为7.28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52%。目前逾期及涉诉债务对应的担保金额约为6.92亿元。

2、2018年6月,公司曾以所持有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6,491.40万股A股股票为广厦控股在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银行”)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但上述担保到期后不再续保,因此,公

司认为上述债务的担保义务已解除,但截至目前上述股权质押登记仍未解除。该笔诉讼公司涉案的本金为2亿元,目前公司二审败诉,公司将积极准备对该案件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故未将该笔担保纳入上述担保总额。

3、由于公司对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担保债务出现逾期及涉诉,公司部分资产被债权人申请冻结、被法院司法划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情况如下:

(1)公司获悉被债权人申请冻结的资产如下:

公司持有的浙江正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54%股权;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东望时代股票37,857,011股;公司持有的浙商银行A股股票212,120,535股;公司名下位于东阳市振兴路1号西侧的账面价值为93.27万的房地产;公司名下部分银行账户,其中被冻结的货币资金约为6.90万元。上述被冻结的资产对应的公司为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的涉诉及逾期金额的担保本金约为4.11亿元(该金额未包含与甘肃银行涉诉的债权本金金额)。

此外,因广厦建设山西分公司在东阳金投的8,000万元债务,公司持有的浙江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200,000股股权及银行账户被法院司法冻结;浙商银行A股股票被轮候冻结;因广厦建设在绍兴银行的2,000万元债务,公司持有的银行账户被法院司法冻结。经公司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资产仍处于冻结状态,尚待解除冻结。公司已积极与相关法院及相关案件执行人沟通,将尽快解除上述资产的冻结及轮候冻结。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银行账户内因为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担保累计被司法划扣金额为11,110.70万元(含本次)。

公司将及时就本次被司法划扣2,000万元事项向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书面发函落实相关情况。公司此前已就合计被司法划扣9,110.70万元的相关事项向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书面发函,尚未获得相关回复。公司已就被司法划扣的9,110.70万元事项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24年4月28日进入诉前调解程序。但该追偿事项存在相关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4、公司为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担保债务一览表

被担保单位债权人担保余额(万元)借款期限是否逾期反担保情况
借款起始日借款到期日是否有反担保信用保证担保物[注3]评估价值
广厦建设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480.002019/3/152021/3/1广厦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楼忠福先生提供保证反担保广厦控股及广厦建设持有的东阳三建合计为87.65%的股权、广厦建设持有的建工集团55.05%的股权[注1]尚未评估
广厦建设贵州分公司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809.502021/4/142021/10/14
1,050.002021/4/262021/10/26
540.502021/5/142021/11/14
广厦控股东阳金投8,380.012018/12/102020/12/10
2,183.362018/12/112020/12/11
2,628.772018/11/272020/11/27
浙江寰宇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000.002017/8/312022/4/25
杭州益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阳金投28,100.002020/5/222022/5/22
小计69,172.14
杭州建工建材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002023/5/312024/5/20广厦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楼忠福先生、建工集团提供保证反担保江城路324号-326号的不动产及其全部的租金收益权利;广厦建设持有的东阳三建43%的股权尚未评估
杭州市设备安装有限公司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600.00 [注2]
以上合计72,772.14

[注1]广厦建设持有的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5.05%的股权因存在司法查封,尚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广厦建设持有的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5.05%的股权因尚未进行抵押登记,且其他债权人对其进行了司法查封,若后续该笔资产进行拍卖,公司能否获取追偿相关款项将根据拍卖实际价格确定。[注2]公司已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签订对外担保协议相关事项变更的议案》,公司拟为杭州市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600万元担保,截止目前,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注3]上述反担保物均有其他债权人。其中,广厦控股及广厦建设持有的东阳三建共计

87.65%的股权公司享有优先受偿权。

[注4]上表中“东阳三建”指“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工集团”指“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5]公司因为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担保而被司法划扣的资产为共计11,110.70万元的货币资金。其中,因广厦建设山西分公司与东阳金投的案件被划转货币资金4,110.70万元,因浙江寰宇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案件被划转货币资金5,000.00万元,因广厦建设与绍兴银行的案件被划转货币资金2,000.00万元。

三、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被司法划扣金额为2,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因对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担保事项被划扣的银行存款金额共计11,110.7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2024年3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约为12.34%。公司的相关资产可能继续面临被划扣的风险。公司将就本次银行账户内2,000万元被司法划扣事项向法院递交材料,对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反担保人进行起诉以追偿相关

款项。

2、公司此前因浙江寰宇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案件以及广厦建设山西分公司与东阳金投的案件合计被司法划扣9,110.70万元货币资金,公司已就相关案件向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反担保人提起诉讼。公司已就上述案件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法院已受理并于2024年4月28日进入诉前调解程序。相关案号分别为【(2024)浙0783民诉前调6304号】、【(2024)浙0783民诉前调6305号】,公司将及时跟进相关案件的进展情况,追偿相关款项。

3、广厦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楼忠福先生均已向公司书面承诺,如公司因为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担保问题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由此产生的损益由其承担。同时,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为上述担保提供了不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及最高额信用保证等方式的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的担保总额约为7.28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4.52%。目前逾期及涉诉债务对应的担保金额约为6.92亿元。

若公司承担相关担保责任,公司将向反担保人、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进行追偿,以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提供的不动产抵押、股权质押等方式的反担保资产由于尚未经过评估,未确定相关资产的公允价值,可能不足以偿付涉诉及逾期债务。公司将尽快推进上述反担保资产的评估工作,目前公司已完成对评估机构的选聘,并即将进场,预计于2024年6月13日前完成资产的评估工作,并按规定披露进展情况。

4、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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