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3 证券简称:盛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一部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另一部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2,500万元且不超过5,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元/股(含本数)。本次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2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成,现将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1、2024年2月28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107,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079%,其中最高成交价为34.3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1.8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3,534,139.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个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进展
公告。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728,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144%,其中最高成交价为39.9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1.45元/股,支付总金额为25,048,593.76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50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比例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回购方案的规定。
三、回购方案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稳健,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该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4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800万元。截至目前,上述增持计划仍在进行中。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7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4144%。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 | 本次回购前 | 本次回购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32,801,450 | 63.73% | 32,801,450 | 63.73%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8,668,550 | 36.27% | 18,668,550 | 36.27%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0 | 0 | 728,000 | 1.41% |
股本总数 | 51,470,000 | 100% | 51,470,000 | 100% |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六、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