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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哲医药: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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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3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1]3494号文《关于同意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12月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1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58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03,205,258.00元,扣除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86,891,806.58元(含增值税人民币4,918,404.15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2,016,313,451.42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所有股票发行费用(包括不含增值税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16,637,476.4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6,567,781.57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12月7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119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民币444,606,946.91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60,000,000.00元。累计已使用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共计1,402,709,490.78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民币1,281,769,490.78元以及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0,940,000.00元、累计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4,664,074.00元。本年度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24,694,888.11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63,723,423.86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42,663,310.50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金额为人民币613,591,935.90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9,071,374.60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 金额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2,016,313,451.42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281,769,490.78)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34,664,074.00)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0,940,000.00)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63,723,423.86减:用于现金管理金额(613,591,935.90)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29,071,37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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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规定以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根据该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中信银行无锡长江路支行

8110501012501851571活期28,810,769.3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南支行408420100100209250活期5,675.54华夏银行无锡分行营业部

12550000001831474活期254,929.70合计

29,071,374.60

2021年12月6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中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所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年5月12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本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担任本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并由华泰证券承接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鉴于保荐机构的更换,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重新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中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所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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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以及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

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于2023年3月23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60,0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约为29.54%。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已于2023年4月14日经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全部完成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0,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也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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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6、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于2022年10月28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前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授权期限到期日2022年12月19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本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为控制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拟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转让存单、券商收益凭证等)。

于2023年10月27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前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授权期限到期日2023年12月19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本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为控制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拟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转让存单、券商收益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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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6、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续)

本年度,本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受托方 类型 金额(元) 起止时间 收益类型 预期年化收益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是否到期

期限(天)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南支行 智能通知存款 681,935.90 自转入之日起自动滚存 保本固定收益 1.75% 否 不适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南支行 结构性存款 106,900,000.00 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5月6日 保本浮动收益 1.50%-2.97% 是 9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南支行 结构性存款 47,000,000.00 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11月8日 保本浮动收益 1.80%-2.86% 是 18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南支行 结构性存款 60,000,000.00 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6月12日 保本浮动收益 1.50%-2.77% 是 3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南支行 结构性存款 42,910,000.00 2023年11月9日至2024年5月9日 保本浮动收益 1.80%-2.60% 否 182中信银行无锡长江路支行 结构性存款15,000,000.00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5月8日 保本浮动收益

1.30%-3.05%

中信银行无锡长江路支行 结构性存款 80,000,000.00 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4月6日 保本浮动收益 1.30%-2.95% 是 34中信银行无锡长江路支行 结构性存款 20,000,000.00 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5月12日 保本浮动收益 1.30%-2.95% 是 30中信银行无锡长江路支行 结构性存款 810,000,000.00 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6月1日 保本浮动收益 1.30%-3.05% 是 90中信银行无锡长江路支行 结构性存款 35,000,000.00 2023年5月13日至2023年8月11日 保本浮动收益 1.05%-3.05% 是 90中信银行无锡长江路支行 结构性存款 60,000,000.00 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7月8日 保本浮动收益 1.05%-2.90% 是 31中信银行无锡长江路支行 结构性存款 730,000,000.00 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9月6日 保本浮动收益 1.05%-3.05% 是 91中信银行无锡长江路支行 结构性存款90,000,000.00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10月8日 保本浮动收益

1.05%-2.70%

中信银行无锡长江路支行 结构性存款 670,000,000.00 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12月8日 保本浮动收益 1.05%-2.80% 是 91中信银行无锡长江路支行 结构性存款 370,000,000.00 2023年12月9日至2024年3月8日 保本浮动收益 1.05%-2.52% 否 90中信银行无锡长江路支行 结构性存款 200,000,000.00 2023年12月9日至2024年1月9日 保本浮动收益 1.05%-2.52% 否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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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198,656.7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0,460.7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0,270.9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 - (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新药研发项目 无(注3)148,342.00 152,242.00

152,242.00 43,609.07 98,176.95 (54,065.05)

64.49%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补充流动资金 无30,000.00 30,000.00

30,000.00 851.63 30,000.00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78,342.00 182,242.00

182,242.00 44,460.70 128,176.95 (54,065.05)

超募资金 不适用20,314.78 16,414.78

16,414.78 6,000.00 12,094.00 (4,320.78) 73.6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合计 198,656.78 198,656.78

198,656.78 50,460.70 140,270.95 (58,385.83)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本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6)”。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5)”。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本年度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7)”。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900.00万元对新药研发项目进行补充投资,具体详见“四、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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