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R信威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转让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股票终止转让的公告

2024年4月29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发《关于终止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转让的决定》(股转发〔2024〕33号)。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威集团”)股票自2024年4月30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以下简称“退市板块”)转让。公司股票终止转让后,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退出登记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和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执行。终止转让及退出登记后,投资者对公司相关事项可联络公司管理人(13810283753)咨询。与主办券商相关事项,可致电海通证券95553咨询,人工服务时间为8:30-20:00(节假日除外)。

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

公司股票在退市板块终止转让不影响后续的破产清算程序。

根据《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2018〕53号)第24条规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不得再转入重整程序或和解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章第二节、第三节之相关规定,公司被宣告破产后,管理人将依法开展破产财产变价与分配工作,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将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公司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