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622 公司简称:光大嘉宝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苏晓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程诚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际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5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00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本公司、公司、光大嘉宝 | 指 |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
光大安石 | 指 | 光大安石(北京)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
安石资管 | 指 | 光大安石(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
上海光控 | 指 | 上海光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光大控股 | 指 |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
光大安石平台 | 指 | 光大安石及其下属企业、安石资管及其下属企业的统称 |
光大安石投资 | 指 | 光大安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嘉宝神马平台 | 指 | 上海嘉宝神马房地产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统称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度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光大嘉宝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Everbright Jiabao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EBJB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苏晓鹏(代行法定代表人职责)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
姓名 | 孙红良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嘉定区依玛路333弄1-6号嘉定新城大厦14-15F |
电话 | 021-59529711 |
传真 | 021-59536931 |
电子信箱 | 600622@ebjb.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嘉定区清河路55号6-7F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1992年,上海市嘉定区嘉罗路1052号 1995年,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 2001年至今,上海市嘉定区清河路55号6-7F |
公司办公地址 | 上海市嘉定区依玛路333弄1-6号嘉定新城大厦14-15F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1821 |
公司网址 | www.ebjb.com |
电子信箱 | 600622@ebjb.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 (www.cnstock.com)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光大嘉宝 | 600622 | 嘉宝集团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89号北外滩来福士广场东塔18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胡蕴、贾舜豪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4层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申杰、刘畅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2年9月21日至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到期偿付完毕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营业收入 | 4,390,114,924.35 | 5,569,843,147.62 | -21.18 | 4,094,561,570.29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4,186,931,857.77 | 5,459,530,431.65 | -23.31 | 3,986,995,104.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996,769,650.66 | 58,002,895.76 | -3,542.53 | 365,303,595.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007,247,678.44 | 16,990,551.83 | -11,913.91 | 321,070,474.0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2,054,659.84 | 57,776,365.82 | 768.96 | 3,901,926,776.10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022,023,601.26 | 7,044,612,961.29 | -28.71 | 7,103,342,256.04 |
总资产 | 24,724,806,917.04 | 30,301,472,032.28 | -18.40 | 35,375,893,088.28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33 | 0.04 | -3,425.00 | 0.2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33 | 0.04 | -3,425.00 | 0.2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1.34 | 0.01 | -13,500.00 | 0.2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3.10 | 0.82 | 减少33.92个百分点 | 5.3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3.28 | 0.24 | 减少33.52个百分点 | 4.66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9,676.97万元,与前两年相比大幅下降,主要原因如下:
1、本期光大安石在管项目整体经营情况不及预期、导致管理费收入下滑,以及“大资管”业务尚处于培育阶段等原因,本期公司计提收购光大安石51%股权商誉资产减值损失57,405.22万元。
2、在房地产行业严峻形势下,为了加快资金回笼,公司在管基金项目加大了非持有型可售公寓的去化力度。同时,公司投资的写字楼类项目因受供需双向挤压影响较大,部分项目资产价值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本期不动产投资业务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确认投资收益为-111,722.98万元。
3、公司并表的基金项目尚处于培育期,财务费用和资产折旧金额较大,本期并表的基金项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764.48万元;
4、因公司转型发展需要,住宅开发板块业务已多年未有新增项目,可结转资源日渐减少,本期存量项目结转利润与前两年相比降幅较大。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49,333.89 | 68,680.40 | 229,487.57 | 91,509.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47.57 | -34,659.74 | -18,751.90 | -146,812.9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521.99 | -35,905.31 | -20,576.45 | -143,721.0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6.08 | 11,467.68 | 13,249.02 | 26,034.85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9,303,329.17 | / | 2,134,272.18 | 7,318,685.5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415,689.27 | / | - | 3,251,130.87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7,174,103.24 | / | 10,338,661.42 | -16,167,469.31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41,155,064.50 | 注1 | 43,245,283.02 | 43,602,347.45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 | -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 -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 | -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 | -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 |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 -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 | -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 | -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 | -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 | -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 -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 | -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 | -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2,673,091.35 | 注2 | -832,329.82 | 11,016,557.46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 - | 12,073.04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914,437.02 | / | 13,711,721.76 | 11,599,008.49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4,188,495.93 | / | 161,821.11 | -6,798,804.61 |
合计 | 10,478,027.78 | / | 41,012,343.93 | 44,233,121.17 |
注1:公司向参股的不动产基金项目公司提供借款并收取资金占用费。注2:2017年8月23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光大安石(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石资管”)与上海恒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承实业”)签署《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安石资管应促使第三方在约定期限内受让恒承实业持有的珠海安石宜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安石基金”)财产份额,珠海安石基金间接投资于公司并表的光大安石虹桥中心项目(该事项详见公司临2023-058号公告)。鉴于各种不确定因素,安石资管可能存在被恒承实业要求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风险。从审慎角度出发,安石资管2023年确认营业外支出10,688.18万元,对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为-4,088.23万元。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8,902.50 | 6,539.15 | -12,363.35 | -274.9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6,960.72 | 12,482.60 | -4,478.12 | 757.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7,783.06 | 7,796.44 | 13.38 | 155.87 |
合计 | 43,646.28 | 26,818.19 | -16,828.09 | 637.93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面对复杂严峻的行业形势与市场挑战,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稳健经营、稳中求进”的经营策略,以房地产行业构建发展新模式为契机,加快打造国内领先的跨境不动产资产管理平台,努力开创公司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聚焦主责主业,拓展管理规模
报告期内,公司坚定聚焦主责主业,努力把握房地产行业构建发展新模式带来的业务机会,通过小股操盘、受托管理、品牌输出、开发代建、项目监管、专业咨询等形式,不断巩固和拓展资产管理规模。年内,公司签约南京中垠广场项目,实现公司“大融城”商业地产品牌首次进驻南京;成功签约重庆中渝广场项目资产管理业务、江苏宜兴项目代建业务等多个项目。
2、优化融资举措,提升财务效能
报告期内,公司把握国家支持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的政策机遇,广泛对接各类金融机构,采用多种方式优化融资举措、提升财务效能。报告期内,公司与各类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融资渠道持续通畅,累计完成19亿元规模中期票据发行以及86亿元规模在管项目融资置换,在融资成本、融资条件、增信措施等多个方面实现优化,进一步维护了公司及在管项目流动性安全。
3、夯实资产管理,改善项目经营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各项经营风险与挑战,加强在管项目的精细化管理,以灵活的经营策略、创新的运营模式,不断推陈出新、提质增效,努力稳定和改善核心经营指标。尽管面临严峻的市场形势,公司在管项目仍整体在销售、租赁、运营等方面展现较强韧性,在加强管控、降本增效、补齐短板等多个维度上取得较大成效。
4、盘活存量资产,加快销售去化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动存量资产盘活利用。期间完成一宗物业资产处置,并通过收储、动迁等多种方式,成功就旗下两个项目与政府主管部门签署征地补偿协议,实现大额回款。年内,北京新光大中心、重庆朝天门等项目抓住社会经济恢复常态运行后积压购房需求集中释放的窗口期,及时调整营销策略,加大了非持有型可售公寓的去化力度,实现了较好的资金回笼。
5、加强制度建设,改善公司治理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开展从严治企工作,积极开展“制度执行年”活动,主要包括制度的培训宣贯、查遗补缺、执行落实等工作。年内,公司制定、修订和实施了《平台公司重大事项管控清单》、《采购管理办法》、《违规问责办法(试行)》、《费用报销规定》等,开展了相关专项检查工作。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不动产投资和资产管理行业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我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但国内经济恢复进程仍显波动曲折。一方面,2023年国内生产总值较上年增长5.2%,经济增长预期目标得以实现;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较上年增长7.2%,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进一步彰显。另一方面,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低位运行,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持续为负,显示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等因素仍是制约经济进一步回升向好的主要堵点。与此同时,我国房地产行业深度调整期仍在持续,在2022年较低基数的基础上,2023年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9.6%,房地产销售面积同比下降8.5%;至2023年末,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连续8个月下跌,全国商品住宅待售库存面积较年初增长22.2%。不动产运营表现方面,以购物中心为代表的零售类物业资产在疫情防控措施优化后迎来客流恢复,主要城市租金止跌企稳,但较疫情前数据仍存在一定差距。根据仲量联行研究报告,全国21个主要城市优质零售地产平均空置率于2023年末降至10.5%,但仍显著高于疫情前7.5%的水平。写字楼租赁去化面临更大挑战,世邦魏理仕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末全国写字楼市场整体空置率攀升至24.5%,一、二线城市写字楼租金指数均连续四年下跌;北京市甲级写字楼平均租金下跌8%,创下2009年以来的最大跌幅。仓储物流类资产在承压中波动复苏,受大量新增供给入市影响,全国仓储物流空置率继续抬升,但在华南、华西等部分子市场,跨境电商、新能源等主力租户扩张也带来结构性的去化机会。不动产投资方面,世邦魏理仕数据显示,受不动产市场运营表现及西方发达经济体货币紧缩政策影响,专业投资机构、地产基金及REITs观望情绪浓厚,全国主要城市不动产大宗成交额较上年同比下降。从资产类别看,传统商办资产成交额收缩,酒店及长租公寓等物业类别投资则有所回暖,其中长租公寓资产交易规模突破百亿元人民币,超过过去两年总和。不动产资产管理方面,随着房地产行业进入存量时代,存量资产运营管理能力受到资本市场更高关注,更多头部房地产企业发力发展“大资管”模式,旨在通过管理输出推动业务转型,加快实现自身品牌资源及管理能力的变现。同时,在房地产行业深度调整的背景下,城投托底拿地、“纾困项目”和保障性住房等为房企开展代建代管类业务创造了空间。中指研究院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代建项目新签约建筑面积逾1.7亿平方米,较上年增长56.3%,市场集中度较上年下降8.8个百分点,行业激烈的竞争格局与广阔的发展前景并存。
2、房地产开发业务
公司存量房地产开发业务主要布局在上海市及周边区域,上海市房地产市场情况对公司相关业务有一定影响。2023年,上海市采取一系列灵活调控政策,增强土地供应市场的稳定性,放宽部分限制性销售政策,推动全市房地产市场逐步企稳。2023年,上海市新建房屋销售面积1808.03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2.4%。其中,住宅销售面积1454.02万平方米,下降6.9%。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不动产资产管理、不动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业务:
1、不动产资产管理业务:公司不动产资产管理业务所管理的项目主要采用私募基金结构,由公司子公司光控安石作为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基金产品,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基金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基金份额包括但不限于有限合伙财产份额和契约式基金份额)。基金通过股权收购或资产收购的方式获取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写字楼、工业地产等各类已建成项目或亟需改造升级的各类持有型物业。对于基金所持的底层项目,光大安石平台同时作为资产管理人对项目进行管理和运营,通过对项目提供重新定位、规划、设计、改造、招商、开业筹备以及开业后运营管理等服务,不断提升资产价值,从而为投资人实现投资增值收益。报告期内,公司不动产资管项目主要包括三种情况:光控安石担任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同时公司在相关主体中认缴基金份额;光控安石担任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但公司未在相关主体中认缴基金份额;及光控安石与其他合作方共同运营管理的项目。光控安石及光大安石平台就提供的基金管理服务、资产管理服务收取基金管理费及资产管理费。同时,光大安石平台还凭借自身在不动产资产管理领域的专业能力,向第三方机构提供包括物业价值分析、项目问题诊断、夹层融资及股权投资咨询、物业委托管理、商业品牌输出、资本市场服务在内的综合性服务,不断巩固和提升公司在不动产资产管理领域的市场份额及竞争优势。
2、不动产投资业务:公司作为不动产基金的投资人,主要通过认购或受让不动产基金的基金份额,投资并间接持有符合投资标准的不动产资产,加强公司不动产投资和资产管理业务的协同效应,提升公司收益能力,增强资产管理业务竞争能力。通过对拟投资项目信息进行分析研究,独立判断拟投资项目的投资价值,谨慎决策,以期获取投资收益。
3、房地产开发业务:公司通过下属嘉宝神马平台开展房地产开发业务,业务模式以自主开发销售为主。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清晰的战略定位
公司充分发挥管理团队优势、业务领先优势、品牌价值优势、上市平台优势、光大集团协同发展优势,深刻理解并主动把握房地产行业构建发展新模式带来的战略机遇,在不动产资产管理业务领域深耕细作,构建和完善不动产“大资管”业务体系,不断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努力将自身打造为国内领先的跨境不动产资产管理平台。
2、优秀的人才队伍
公司拥有一支视野广阔、能力突出的核心管理团队,并凭借优良的品牌形象和领先的发展理念,不断吸引适合公司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加盟。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队伍学历水平较高、专业能力较强、知识结构合理、能力优势互补、综合素质较好、行业经验丰富,能够较好地把握发展机遇,具有引领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能力和实力,为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格局中占据优势地位。
3、完善的业务体系
公司长期专注于不动产资产管理业务,建立了较强的“募资、投资、管理、退出”全产业链闭环运作能力,在公募REITs、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管理及不动产资产管理等领域建立了专业团队,能够为在管基金、在管项目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公司还建立了完善的风险评估与控制体系,通过对项目全过程进行风险监测、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等措施,在不动产私募基金投资运作、不动产资产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风险管控。
4、良好的品牌形象
在不动产资产管理业务方面,公司旗下光大安石是在中国基金业协会依法登记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在不动产私募基金投资管理、不动产资产管理及证券化领域建立了专业能力及良好口碑;在房地产开发业务方面,公司以“品质地产、品位生活”的开发理念打造了一系列优质楼盘,在区域内形成了较好的美誉度,具有较强的品牌竞争力。公司旗下光大安石连续第十年蝉联由中国企业评价协会、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北京中指信息技术研究院等机构联合颁发的“中国房地产基金综合能力 TOP10”榜首;连续第八年被金砖论坛授予“中国最具实力房地产基金TOP10”荣誉;连续第六年荣获博鳌房地产论坛颁发的“中国年度影响力房地产基金品牌TOP30”;连续第三年荣获由中国企业评价协会、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北京中指信息技术研究院颁发的“中国房地产基金优秀品牌企业”证书;连续第三年荣获由观点指数研究院颁发的“年度商业地产企业表现TOP100”、“年度商业不动产投资管理机构表现TOP10”荣誉。另外,光大安石于年内荣获由中指信息技术研究院颁发的“中国房地产代建运营优秀企业”称号;荣获由观点指数研究院、博鳌房地产论坛联合颁发的“2023年影响力地产股权投资机构(10强)”、“2023年度影响力不动产基金品牌(20强)”;荣获由金砖财经颁发的“2023 年度不动产资管机构 TOP10”、“地产代建管理卓越奖”;荣获赢商网颁发的“2022-2023年商业地产金坐标奖”;荣获由易居克而瑞颁发的“2023中国不动产资管综合实力TOP10”、“2023不动产‘存量焕新’标杆实践企业奖”和“2023不动产商管综合实力TOP20”。 此外,光大安石还于年内入围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A类名单,这是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于 2020年首次发布该名单后光大安石第三次入选。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90亿元,较上年减少21.18%;实现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97亿元,较上年下降3,542.53%。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39,011.49 | 556,984.31 | -21.18 |
营业成本 | 303,727.87 | 369,912.12 | -17.89 |
销售费用 | 7,685.36 | 9,388.68 | -18.14 |
管理费用 | 28,345.04 | 33,107.51 | -14.38 |
财务费用 | 61,770.73 | 63,252.33 | -2.34 |
投资收益 | -105,039.83 | -13,158.71 | 不适用 |
信用减值损失 | -13,980.21 | -4,918.42 | 不适用 |
资产减值损失 | -73,075.30 | - | 不适用 |
营业外支出 | 10,753.60 | 2,042.69 | 426.4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205.47 | 5,777.64 | 768.9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505.14 | -22,867.12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9,306.31 | -160,300.77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为439,011.4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7,972.82万元,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开发业务嘉宝神马平台结转商品房销售收入减少。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公司营业成本为303,727.8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6,184.25万元,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开发业务嘉宝神马平台结转商品房销售成本减少。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公司销售费用为7,685.3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03.32万元,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开发业务嘉宝神马平台商品房销售减少,对应佣金及销售渠道费减少。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公司管理费用为28,345.0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762.4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职工薪酬减少。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公司财务费用为61,770.73万元,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205.4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4,427.83万元,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开发业务支付的各项税费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505.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0,372.26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收到的款项,同时光大安石虹桥中心支付项目工程款与上年相比较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9,306.31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偿还借款、支付借款利息及少数股权减资款。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公司投资收益-105,039.8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1,881.1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权益法核算的不动产投资业务投资收益减少。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为13,980.21万元,主要原因是光大安石本期在管项目经营情况不及预期计提的应收账款信用减值和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项目经营情况持续亏损计提的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为73,075.30万元,主要原因是光大安石本期在管项目整体经营情况不及预期导致管理费收入下滑,以及“大资管”业务尚处于培育阶段等原因,公司收购光大安石51%股权所产生的商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并表基金项目光大安石中心、朝天门大融汇项目计提的存货及投资性房地产资产减值准备。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公司营业外支出为10,753.6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710.91万元,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安石资管之前与恒承实业签署《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安石资管应促使第三方在约定期限内受让恒承实业持有的珠海安石基金财产份额,珠海安石基金间接投资于公司并表的光大安石虹桥中心项目。鉴于各种不确定因素,安石资管可能存在被恒承实业要求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风险。从审慎角度出发,安石资管2023年确认营业外支出10,688.18万元。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未发生重大变动,公司主营业务为不动产资产管理、不动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业务。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9,676.97万元,与前两年相比大幅下降,主要原因如下:
(1)本期光大安石在管项目整体经营情况不及预期、导致管理费收入下滑,以及“大资管”业务尚处于培育阶段等原因,本期公司计提收购光大安石51%股权商誉资产减值损失57,405.22万元。
(2)在房地产行业严峻形势下,为了加快资金回笼,公司在管基金项目加大了非持有型可售公寓的去化力度。同时,公司投资的写字楼类项目因受供需双向挤压影响较大,部分项目资产价值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本期不动产资管业务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确认投资收益为-111,722.98万元。
(3)公司并表的基金项目尚处于培育期,财务费用和折旧金额较大,本期并表的基金项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764.48万元;
(4)因公司转型发展需要,住宅开发板块业务已多年未有新增项目,可结转资源日渐减少,本期存量项目结转利润与前两年相比降幅较大。报告期末,公司住宅开发板块业务已基本结转完毕。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与上年相比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开发业务嘉宝神马平台本期结转商品房销售收入、成本下降。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房地产 | 383,989.92 | 276,708.42 | 27.94 | -21.65 | -21.25 | 减少0.36个百分点 |
不动产资管 | 29,466.97 | 7,299.31 | 75.23 | -40.81 | -12.14 | 减少8.08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房产销售 | 306,524.11 | 228,089.21 | 25.59 | -28.05 | -26.00 | 减少2.06个百分点 |
不动产租赁 | 77,465.82 | 48,619.21 | 37.24 | 20.90 | 12.70 | 增加4.57个百分点 |
不动产资管 | 29,466.97 | 7,299.31 | 75.23 | -40.81 | -12.14 | 减少8.08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华东地区 | 357,225.30 | 255,768.27 | 28.40 | -23.14 | -17.79 | 减少4.6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公司房地产业务结转主营业务收入383,989.92万元,主营业务成本276,708.42万元, 结转项目主要是梦之春、云翔二期、梦之悦及重庆朝天门大融汇项目。
报告期公司不动产资管业务主营业务收入29,466.97.97万元,主营业务成本7,299.31万元。公司不动产资管业务在提供管理服务时发生相关支出如无法与管理的资产直接匹配的,公司参照证券、银行和保险等金融机构的列报格式,将该类支出计入管理费用。本期公司不动产资管业务管理费用为13,294.23万元。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房地产 | 土地开发建设成本、折旧及物业服务 | 276,708.42 | 91.10 | 351,367.51 | 94.99 | -21.25 | 注1 |
不动产资管 | 物业服务 | 7,299.31 | 2.40 | 8,307.55 | 2.25 | -12.14 |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商品房销售 | 土地及开发建设成本 | 228,089.21 | 75.10 | 308,225.49 | 83.32 | -26.00 | 注1 |
不动产租赁 | 折旧及物业服务 | 48,619.21 | 16.01 | 43,142.02 | 11.66 | 12.70 | / |
不动产资管 | 物业服务 | 7,299.31 | 2.40 | 8,307.55 | 2.25 | -12.14 | / |
注1:本期房地产业务结转商品房销售成本减少。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报告期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结转主营业务成本276,708.42万元, 结转项目主要是梦之春、云翔二期、梦之悦及重庆朝天门大融汇项目。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4,208.2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24%;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
0.0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00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6,149.3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0.06%;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0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0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公司销售费用为7,685.3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03.32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房地产开发业务嘉宝神马平台商品房销售面积减少,对应佣金及销售渠道费减少。
(2)报告期公司管理费用为28,345.0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762.47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职工薪酬减少。
(3)报告期公司财务费用为61,770.73万元,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205.47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房地产开发业务收到商品房销售款及物业租赁租金。
(2)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505.14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收到的款项。
(3)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9,306.31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偿还的借款、支付借款利息及少数股权减资款。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为13,980.21万元,主要原因是光大安石本期在管项目经营情况不及预期计提的应收账款信用减值和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项目经营情况持续亏损计提的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2、报告期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为73,075.30万元,主要原因是光大安石本期在管项目整体经营情况不及预期导致管理费收入下滑,以及“大资管”业务尚处于培育阶段等原因,公司收购光大安石51%股权所产生的商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并表基金项目光大安石中心、朝天门大融汇项目计提的存货及投资性房地产资产减值准备。
3、报告期公司营业外支出为10,753.60万元,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安石资管之前与恒承实业签署《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安石资管应促使第三方在约定期限内受让恒承实业持有的珠海安石基金财产份额,珠海安石基金间接投资于公司并表的光大安石虹桥中心项目。鉴于各种不确定因素,安石资管可能存在被恒承实业要求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风险。从审慎角度出发,安石资管2023年确认营业外支出10,688.18万元。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539.15 | 0.26 | 18,902.50 | 0.62 | -65.41 | 注1 |
应收账款 | 44,113.21 | 1.78 | 55,908.40 | 1.85 | -21.10 | 注2 |
存货 | 180,447.55 | 7.30 | 390,960.95 | 12.90 | -53.85 | 注3 |
其他流动资产 | 7,177.84 | 0.29 | 37,946.37 | 1.25 | -81.08 | 注4 |
长期股权投资 | 447,250.71 | 18.09 | 558,694.33 | 18.44 | -19.95 | 注5 |
固定资产 | 1,625.21 | 0.07 | 9,923.90 | 0.33 | -83.62 | 注6 |
在建工程 | 570.08 | 0.02 | 23,228.73 | 0.77 | -97.55 | 注7 |
商誉 | 68,964.00 | 2.79 | 126,369.22 | 4.17 | -45.43 | 注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8,905.43 | 0.76 | 28,378.21 | 0.94 | -33.38 | 注9 |
预收款项 | 15,275.17 | 0.62 | 7,737.15 | 0.26 | 97.43 | 注10 |
合同负债 | 13,557.77 | 0.55 | 239,685.01 | 7.91 | -94.34 | 注1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91,058.06 | 15.82 | 50,229.11 | 1.66 | 678.55 | 注12 |
应付债券 | 30,000.00 | 1.21 | 364,420.00 | 12.30 | -91.77 | 注12 |
长期应付款 | 13,661.22 | 0.55 | - | - | - | 注13 |
预计负债 | 10,688.18 | 0.43 | 2,019.69 | 0.07 | 429.20 | 注14 |
其他说明注1:交易性金融资产与上年期末数相比减少12,363.35万元,减少比例65.4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赎回银行理财产品;注2:应收账款与上年期末数相比减少11,795.19万元,减少比例21.1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不动产资产管理业务应收账款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注3:存货与上年期末数相比减少210,513.40万元,减少比例53.8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业务存货结转营业成本;注4:其他流动资产与上年期末数相比减少30,768.53万元,减少比例81.0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业务预缴税金结转利润表科目税金及附加;注5:长期股权投资与上年期末数相比减少111,443.62万元,减少比例19.9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不动产投资业务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亏损;注6:固定资产与上年期末数相比减少8,298.69万元,减少比例83.6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销售处置自用房屋建筑物;
注7:在建工程与上年期末数相比减少22,658.65万元,减少比例97.5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在建工程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注8:商誉与上年期末数相比减少57,405.22万元,减少比例45.4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光大安石在管项目整体经营情况不及预期导致管理费收入下滑,以及“大资管”业务尚处于培育阶段等原因,公司收购光大安石51%股权所产生的商誉计提减值;注9:递延所得税资产与上年期末数相比减少9,472.78万元,减少比例33.3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不动产投资业务出现大额亏损,转回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可弥补亏损递延所得税资产;注10:预收款项与上年期末数相比增加7,538.02万元,增加比例97.4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物业租赁预收物业租金增加;注11:合同负债与上年期末数相比减少226,127.24万元,减少比例94.3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业务合同负债结转营业收入;注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与上年期末数相比增加340,828.95万元,增加比例678.55%,应付债券与上年期末数相比减少334,420.00万元,减少比例91.77%,主要原因是部分应付债券一年内到期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注13:长期应付款与上年期末数相比增加13,661.2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地方政府物业征收补偿款;注14:预计负债与上年期末数相比增加8,668.49万元,增幅429.20%,主要原因是前期公司控股子公司安石资管与恒承实业签订《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安石资管应促使第三方在约定期限内受让恒承实业持有的珠海安石基金财产份额,珠海安石基金间接投资于公司并表的光大安石虹桥中心项目。鉴于各种不确定因素,安石资管可能存在被恒承实业要求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风险。从审慎角度出发,安石资管2023年计提预计负债10,688.18万元。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8,509.67(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34%。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018年公司发行6.51亿元资产支持票据,该事项涉及公司及并表子公司11处物业抵押和该等物业资产运营净收入对应的应收账款质押。报告期末,该项资产支持票据余额为49,700.00万元,抵押物业账面价值为5,474.16万元。
(2)并表企业光控安石-上海一号私募投资基金下属企业以光大安石中心项目抵押向银行借款,报告期末,该项借款余额为246,100万元,抵押资产账面价值为375,089.25万元。
(3)并表企业上海光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下属企业以光大安石虹桥中心项目抵押向银行借款,报告期末该项借款余额为281,780.28万元,抵押资产账面价值为512,304.60万元。
(4)并表企业上海雷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下属企业以重庆朝天门大融汇项目抵押向银行借款,报告期末该项借款余额为220,999万元,抵押资产账面价值为368,445.01万元。
(5)并表企业上海嘉宝安石置业有限公司以上海嘉定大融城项目抵押向银行借款及为光大嘉宝向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报告期末该项借款余额合计为81,198万元,抵押资产账面价值为107,220.40万元。
(6)本期公司以持有的珠海安石宜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10,000万份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质押,为公司向光大控股(江苏)投资有限公司105,300.00万元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报告期末,该项借款余额为95,000.00万元,抵押资产账面价值为89,876.70万元。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主要从事不动产资产管理、不动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业务。
房地产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报告期内房地产储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地区 | 项目 | 经营业态 | 在建项目/新开工项目/竣工项目 | 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 | 项目规划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 |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 在建建筑面积(平方米) | 已竣工面积(平方米) | 总投资额 | 报告期实际投资额 |
1 | 上海嘉定 | 梦之春 | 住宅 | 竣工项目 | 28,029.20 | 50,452.56 | 84,309.25 | - | 84,309.25 | 172,711.52 | 8,816.71 |
2 | 上海嘉定 | 云翔二期 | 动迁配套房 | 竣工项目 | 21,956.40 | 53,822.00 | 73,180.00 | - | 73,180.00 | 79,560.00 | 8,698.33 |
3 | 上海嘉定 | 盛创三期 | 办公 | 在建项目 | 13,534.00 | 45,259.95 | 59,200.95 | 59,200.95 | - | 40,000.00 | 3,717.24 |
3. 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和结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地区 | 项目 | 经营业态 | 可供出售面积(平方米) | 已售(含已预售)面积(平方米) | 结转面积(平方米) | 结转收入金额 | 报告期末待结转面积(平方米) |
1 | 昆山花桥 | 梦之悦 | 住宅 | 12,471.97 | 4,518.15 | 25,528.76 | 52,431.97 | 1,884.81 |
2 | 上海嘉定 | 梦之春 | 住宅 | 98.31 | 98.31 | 40,985.30 | 180,592.08 | - |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实现销售金额9,026.32万元,销售面积4,616.46平方米,实现结转收入金额233,024.05万元,结转面积66,514.06平方米,报告期末待结转面积1,884.81平方米。注: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和结转情况为嘉宝神马平台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业务,不包括动迁配套房业务,不包括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不动产投资业务所投基金项目。
4. 报告期内房地产出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地区 | 经营业态 | 出租房地产的建筑面积(平方米) | 出租房地产的租金收入 | 权益比例(%) | 是否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
1 | 上海 | 商办 | 50,426.34 | 4,964.57 | 93.85 | 否 |
2 | 上海 | 工业 | 53,684.66 | 2,635.53 | 100.00 | 否 |
注:报告期内房地产出租情况为嘉宝神马平台在管公司自持物业出租情况,不包括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不动产投资业务所投基金项目。
5.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融资总额 | 整体平均融资成本(%) | 利息资本化金额 |
1,241,653.61 | 4.38 | -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公司不动产资管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把握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带来的战略机遇,在不动产私募基金管理及不动产“大资管”业务领域巩固和提升市场竞争力。为匹配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更全面反映公司不动产资产管理业务状况,公司结合在管资产组合中的项目类型、业务实质、风险承担模式等要素进一步细化项目分类,并对“在管规模”统计口径予以优化调整。期初数已调整为可比口径。
报告期末,公司不动产资管业务在管项目共计54个,比年初增加1个,其中:
投资管理类项目21个,比年初减少2个;在管基金规模为244.43亿元,比年初减少95.69亿元;在管资产规模467.56亿元,比年初减少74.48亿元;在管面积258.02万平方米,比年初减少6.78万平方米。
受托资产管理类项目27个,较年初不变;在管面积216.94万平方米,比年初减少4.37万平方米。
咨询服务类项目6个,比年初增加3个。2023年期间咨询服务类项目合计开展7个(2022年期间合计开展5个)。
报告期内,公司不动产资产管理业务营业收入共计37,291.31万元,其中管理及咨询服务费收入25,616.10万元,其他收入11,675.21万元。
①在管资产业态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业态分布 | 管理规模 | 比例 |
消费基础设施 | 2,695,320.48 | 57.65% |
写字楼 | 1,573,738.29 | 33.66% |
酒店及公寓 | 209,846.70 | 4.49% |
物流基础设施 | 172,197.00 | 3.68% |
其他 | 24,519.02 | 0.52% |
合计 | 4,675,621.49 | 100.00% |
注:消费基础设施主要指商业地产;物流基础设施主要指工业地产。
②前五大长期在管基金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金名称 | 管理及咨询服务收入 | 管理及咨询服务收入约定主要条款 | 主要投资项目 |
上海晟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晟科”) | 6,563.62 | A类资产管理费以管理人协助取得融资金额为基础收费;B类资产管理费以上海晟科全部存续的权益级份额为计费基础收费。 | 新光大中心项目 |
光控安石-静安大融城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2,982.67 | 光控安石-静安大融城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费及资产管理费以在管规模为基础收取;商业管理费以项目公司年度经营收入及 NOI 为基础计算收取。 | 静安大融城项目 |
光控安石-中关村私募投资基金 | 515.71 | 中关村私募投资基金管理费以各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为基础收取;项目管理费按照项目改造完成后的物业成本为基础计算收取;商业管理费在开业前以每月固定金额收取,开业后以项目公司年度经营收入及NOI为基础计算收取。 | 中关村项目 |
上海光野 | 3,563.83 | 上海光野基金管理费以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为基础收取。商业管理费在开业前以每月固定金额收取,开业后以项目公司年度经营收入及NOI为基础计算收取。 | 光大安石虹桥中心项目 |
上海光魅 | 563.14 | 上海光魅基金管理费以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为基础收取。 | 北京上东今旅项目 |
合计 | 14,188.97 | / | / |
③前五大长期在管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金名称 | 项目业态 | 地理位置 | 在管规模 | 基金持股比例 | 公司认缴占比 | 初始投资年度 | 基金出资形式(债权/权益/混合) |
上海钊励/上海晟科 | 消费基础设施/酒店及公寓/写字楼 | 北京 | 839,146 | 100% | 注1 | 2014 | 混合 |
上海光翎/光控安石-静安大融城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消费基础设施 | 上海 | 440,000 | 100% | 注2 | 2022 | 混合 |
光控安石-中关村私募投资基金 | 消费基础设施 | 北京 | 787,919 | 100% | 2.28% | 2019 | 混合 |
上海光野 | 消费基础设施/酒店及公寓/写字楼 | 上海 | 502,908 | 100% | 60.47% | 2017 | 混合 |
光控安石-上海一号私募投资资金 | 写字楼/消费基础设施 | 上海 | 436,960 | 100% | 42.00% | 2016 | 权益 |
合计 | / | / | 3,006,933 | / | / | / | / |
注1:公司分别认缴上海钊励和上海晟科37.43%和5.72%财产份额,上海钊励认缴上海晟科22.34%财产份额;注2:公司认缴上海光翎50.00%财产份额,上海光翎通过认购光证资管-光控安石商业地产第4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份额间接投资于控安石-静安大融城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注3:“前五大”系按在管规模计算。
④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在管基金及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基金名称 | 投资项目 | 地区 | 项目业态 |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 项目总投资 | 报告期内可售面积(平方米) | 报告期内销售面积(平方米) | 报告期末可供出租面积(平方米) | 报告期末已出租面积(平方米) | 报告期营运收入 |
1 | 光控安石-上海一号私募投资基金 | 光大安石中心 | 上海 | 消费基础设施/写字楼 | 159,014.00 | 477,400.00 | 9,287.41 | - | 94,508.18 | 68,004.56 | 17,758.30 |
2 | 上海光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光大安石虹桥中心 | 上海 | 消费基础设施/酒店及公寓/写字楼 | 170,025.50 | 550,000.00 | - | - | 81,869.32 | 51,636.82 | 19,858.50 |
3 | 上海雷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重庆朝天门 | 重庆 | 消费基础设施/酒店及公寓 | 265,582.80 | 500,000.00 | 22,729.25 | 14,435.82 | 119,669.63 | 116,085.87 | 18,060.49 |
4 | 上海嘉宝安石置业有限公司 | 嘉定大融城 | 上海 | 消费基础设施 | 125,158.66 | 102,967.33 | - | - | 48,930.60 | 43,895.30 | 10,185.27 |
⑤合并报表外长期在管项目于报告期内产生的收入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所在区域 | 金额(未经审计) | 比例 |
华北 | 76,041.98 | 28.66% |
华东 | 116,231.90 | 43.81% |
西南 | 25,878.65 | 9.75% |
其他 | 47,140.00 | 17.78% |
合计 | 265,292.54 | 100.00% |
(2)报告期公司不动产投资业务情况
①上市公司参与的基金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基金名称 | 投资项目 | 公司认缴比例 | 认缴份额 | 报告期新增投资金额 | 报告期处置份额 | 报告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余额 |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分配金额或转让收益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方 | 备注 |
上海光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重庆观音桥大融城项目 | 50.00% | 23,500 | - | - | 105,500 | 2,267 | - | 是 | 宜兴光控 | / |
上海光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上海明悦项目 | 37.35% | 33,549 | - | - | 46,614 | 33,549 | - | 否 | - | / |
上海光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上海静安大融城项目(原名为上海沪太路项目) | 50.00% | 45,000 | - | - | 72,300 | 17,678 | - | 是 | 宜兴光控 | / |
光控安石-上海一号私募投资基金 | 上海光大安石中心项目 | 42.00% | 42,000 | - | - | 46,600 | 46,600 | - | 是 | 宜兴光控 | / |
珠海安石宜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西安大融城项目(原名为西安正尚项目) | 29.16% | 17,500 | - | - | 65,076 | 1,995 | - | 否 | - | / |
宜兴光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广东江门项目 | 20.33% | 15,833 | - | - | 26,400 | 10,833 | 1,367 | 是 | 宜兴光控 | / |
上海雷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重庆朝天门项目 | 30.55% | 55,000 | - | - | 23,000 | 23,000 | - | 否 | - | / |
上海光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北京上东今旅项目 | 29.28% | 41,000 | - | - | 76,000 | 46,000 | - | 否 | - | / |
珠海安石宜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广东红树林麻涌项目 | 28.53% | 10,000 | - | - | 6,150 | 3,321 | - | 是 | 宜兴光控 | / |
珠海安石宜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重庆北碚项目 | 28.78% | 9,300 | - | - | 6,300 | 6,300 | - | 是 | 宜兴光控 | / |
上海光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光大安石虹桥中心项目 | 60.47% | 174,880 | - | - | 123,300 | 123,300 | - | 是 | 宜兴光控 | / |
珠海安石宜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上海杨浦电厂项目 | 49.99% | 24,850 | - | - | 22,000 | 22,000 | - | 否 | - | / |
上海钊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新光大中心项目 | 37.43% | 79,931 | - | - | 75,453 | 75,453 | - | 是 | 宜兴光控 | / |
上海晟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新光大中心项目 | 5.72% | 53,800 | - | - | 53,800 | 53,800 | - | 是 | 宜兴光控 | / |
珠海宜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重庆远成项目 | 11.36% | 10,000 | - | - | 1,800 | 1,800 | - | 是 | 宜兴光控 | / |
光控安石-中关村私募投资基金 | 中关村项目 | 2.28% | 8,454 | - | - | 8,454 | 8,454 | - | 是 | 宜兴光控 | / |
合计 | / | / | 644,597 | - | - | 758,747 | 476,350 | 1,367 | / | / | / |
注1:“报告期新增投资金额”系指报告期内公司的实缴出资或实际受让金额;“报告期处置份额”包括了实缴和未实缴份额的处置;“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分配金额或转让收益”系指投资收益(不含本金)。如遇协议在报告期内多次签署的情况,则认缴比例、认缴份额等相关数据以最近一次协议为准。上述表格不包括短期过桥性质的基金。注2:公司分别认缴上海钊励和上海晟科37.43%和5.72%财产份额,上海钊励认缴上海晟科22.34%财产份额。注3:上市公司参与的基金项目包括纳入合并范围基金。
②上市公司参与的其他不动产投资
2020年8月, 公司出资150,000万元与关联人认购珠海安石宜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石宜达”)财产份额。安石宜达投资于以城市更新为主要目的的房地产项目,重点投资中国境内的一线城市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二、三线城市。该事项详见公司临2020-048号公告。
(3)报告期公司在管基金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光大安石管理项目到期或部分退出向投资人分配收益的总金额为人民币9.91亿元。
(4)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情况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股票 | 9,883.30 | -417.56 | 7,700.76 | - | - | - | - | 9,465.74 |
信托产品 | 113.00 | - | - | - | - | - | - | 113.00 |
其他 | 33,649.98 | -4,460.02 | -14,347.64 | - | 10,940.11 | 22,941.12 | 50.50 | 17,239.45 |
合计 | 43,646.28 | -4,877.58 | -6,646.88 | - | 10,940.11 | 22,941.12 | 50.50 | 26,818.19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资金来源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本期投资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其他 | 121560 | 大融城4B | 3,530.95 | 自有资金 | 3,498.15 | 32.80 | - | 3,557.68 | 26.73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合计 | / | / | 3,530.95 | / | 3,498.15 | 32.80 | - | 3,557.68 | 26.73 | - | / |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子公司的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主要产品/服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光大安石(北京)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房地产投资咨询 | 咨询服务 | 10,415.87 | 51.00 | 221,961.94 | 178,459.39 | 3,392.31 |
光大安石(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咨询 | 咨询服务 | 123.11 | 51.00 | 45,357.27 | 14,970.33 | -3,606.93 |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 5,000 | 100.00 | 156,589.48 | 42,973.96 | -1,025.65 |
上海嘉宝联友房地产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住宅 | 30,000 | 65.00 | 168,284.20 | 69,736.68 | 15,003.20 |
昆山嘉宝网尚置业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住宅 | 5,000 | 100.00 | 46,710.44 | 40,824.98 | 14,912.79 |
光控安石-上海一号私募投资基金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综合体 | 100,000 | 42.00 | 381,254.34 | -13,500.16 | -20,459.77 |
上海光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综合体 | 注1 | - | 538,273.43 | 40,494.98 | -24,480.64 |
上海雷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综合体 | 注2 | - | 410,116.00 | -11,881.29 | -17,550.24 |
上海嘉宝安石置业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综合体 | 30,000 | 51.00 | 121,281.65 | 31,676.79 | -2,355.34 |
注1:上海光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总认缴财产份额为289,21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优先级财产份额97,330.00万元,认缴权益级财产份额77,549.50万元。注2:上海雷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总认缴财产份额为180,01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平层级财产份额55,000.00万元。
2、对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的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主要产品/服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光大安石(北京)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房地产投资咨询 | 咨询服务 | 10,415.87 | 221,961.94 | 178,459.39 | 20,381.64 | 3,392.31 |
注:本期光大安石在管项目整体经营情况不及预期、导致管理费收入下滑,以及“大资管”业务尚处于培育阶段等原因,本期公司计提收购光大安石51%股权商誉资产减值损失57,405.22万元。
3、对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的参股企业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主要产品/服务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上海晟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新光大中心项目 | 589,589.99 | 575,978.61 | 26,150.09 | -230,976.08 |
珠海安石宜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城市更新项目 | 335,793.99 | 327,382.33 | 13,712.14 | -62,589.35 |
4、与公司主业关联度较小的子公司的目的和未来经营计划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持有目的 | 未来计划 |
上海嘉宝劳动服务有限公司 | 劳动服务、劳力输出 | 50 | 解决历史遗留的员工安置问题 | 控制风险、继续持有 |
上海嘉定颐和苗木有限公司 | 苗木种植、苗木培育 | 500 | 配套房地产开发业务 | 继续持有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缴光控安石-上海一号私募投资基金42.00%财产份额、上海光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60.47%财产份额、上海雷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0.55%财产份额,且公司控股子公司光控安石(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担任上述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报告期上述基金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与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欣荣1号债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信托合同约定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方式等事项均由公司自主决定,信托投资的风险和收益由公司自行承担,欣荣1号债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我国经济发展预计仍将面临内外部复杂因素带来的困难与挑战,但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随着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要素条件不断累积增多,宏观经济回升向好的态势有望得到巩固。202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完善相关基础性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预期国家将出台更多积极有力政策,推动房地产行业构建发展新模式,为市场参与主体带来更多机会。不动产运营表现方面,零售类物业资产预计随社会消费的持续复苏继续处于回暖区间;对于写字楼类物业资产,考虑到2024年一、二线城市新增供给仍维持在高位,尽管企业经营持续复苏,整体租金及出租率状况仍可能面临一定压力;对于仓储物流资产,随行业整体跨过供给高峰,预计2024年市场整体供需平衡情况将得到一定程度改善,市场整体空置率有望企稳,部分受跨境电商、新能源等热点行业追捧的区域子市场出租率有望提升。不动产投资方面,受有效需求不足、社会预期偏弱以及发达经济体货币紧缩政策外溢等因素影响,预计机构投资者仍将维持相对审慎态度;但随着宏观经济整体复苏向好,运营表现有所改善的重点区域或重点资产类别,特别是政策持续支持的消费基础设施、仓储基础设施、保障性租赁住房、高新产业园区等业态,仍将受到投资人青睐。不动产资产管理方面,尽管更多头部企业参与行业竞逐,行业面临较激烈竞争,但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构建有望为市场主体带来更多机会,为拥有较强主动管理能力、良好行业声誉的从业机构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更多可能。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继续坚持主动管理和价值创造的核心理念,深刻理解并积极把握我国房地产行业构建发展新模式所带来的战略机遇期,主动服务于党中央、国务院促进行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大局,进一步聚焦不动产资产管理主业,发挥公司专业不动产资产管理优势,在消费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写字楼资产管理、仓储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城市更新、不动产资产证券化及公募REITs等细分领域培育核心竞争力,不断巩固和扩大公司在细分行业中的头部地位和市场份额,努力将公司打造成为国内领先的跨境不动产资产管理平台。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公司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高质量发展目标导向和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聚焦不动产资产管理主责主业,努力开创公司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完成好2024年度经营管理工作任务,公司将以“五个强化”为抓手,扎实推进以下工作:
1、强化职能定位,深耕资管主责主业
要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完善不动产“大资管”体系,将不动产资产管理核心主业做优做强做大。一是坚持以小股操盘、受托管理、品牌输出、开发代建、项目监管、专业咨询等轻资产模式为主,加强战略合作,扩大管理规模;二是发挥公司项目储备优势、运营管理优势、资本市场专业优势,进一步打通“募、投、管、退”业务模式闭环;三是把握房地产行业构建发展新模式带来的机遇,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快培育不动产代建代管业务,抢占市场份额。
2、强化底线思维,增强风险化解能力
要树牢底线思维,层层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大租赁/销售去化、存量资产盘活的力度,努力回笼资金;要抓住地产企业融资政策好转的机遇,努力筹措资金,加强统筹安排,做好债务兑付、融资替换、降本挖潜等工作,确保公司主体信用安全,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切实避免发生系统性风险。
3、强化总部管控,提升企业内控水平
一是发挥好公司党委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方面的引领作用,依法依规加强对企业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审议;二是提升战略管理能力和资源协同能力,持续优化总部职能;三是强化总部协调功能,在符合战略方向的前提下,将资源向基层一线和盈利业务倾斜,最大化提升运营效率;四是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领域,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进一步夯实内控管理基础。
4、强化组织保障,夯实人才队伍建设
要紧紧围绕主责主业,加强公司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选拔、使用机制;要加强员工思想宣传力度,凝心铸魂,稳定公司在长期发展历程中积累的宝贵人才资源;要按照上级要求和规范程序,加快选拔一批复合能力突出、综合素质过硬的干部队伍,为公司主责主业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要根据公司中长期的发展需要,加强整体谋划,进一步推动干部队伍梯队建设。
5、强化正风肃纪,筑牢廉洁从业防线
要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领域,加强对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增强干部“一岗双责”意识和员工廉洁从业意识,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意识和合规意识;要树牢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加大政策宣贯力度,增强警示教育震摄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员参与、全域覆盖、全程监督的廉洁从业管理体系,努力打造阳光廉洁的企业文化。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风险
预计2024年,宏观经济将继续处于波动复苏区间,有效需求的逐步释放和社会预期的整体改善仍需要一定时间,叠加部分城市、部分业态物业类型仍处于供给高峰,公司在管项目可能会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不排除出现竞争对手低价抢占市场等情况。对此,公司将充分预估可能存在的市场风险,一方面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适时优化策略,加快推进经营性物业的租赁进度以及销售类物业的去化速度;另一方面全面加强运营管理,持续做好风险的辨识和化解工作。
2、财务风险
2024年,虽然金融政策环境整体相对宽松,但金融机构对于房地产行业的态度仍然较为谨慎,公司仍然面临较大的流动性压力。一方面,公司将把握好政策机会,合理安排融资计划,多渠道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公司将积极争取各方股东的支持。同时,加强对公司存量资产的运营管理及销售去化,力争确保公司资金链安全、顺畅,不出现流动性风险。
3、商誉减值风险
于2023年,公司确认商誉减值损失5.74亿元,相关商誉主要系公司收购光大安石51%股权的价格超过并购日公司享有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在确认上述商誉减值损失后,公司商誉余额为
6.90亿元;如果光大安石相关业务未来推进不及预期,不排除进一步计提商誉减值的风险。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内部管理制度,先后修订或制定了《总裁工作细则》《财务管理制度》《费用报销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制度》《违规问责办法(试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制度。为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落实公司党委前置研究程序,公司修订了《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暂行)》,持续完善公司党委“三重一大”事项清单,确保公司党委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制定并发布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相关监管文件同步进行了修订,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启动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修订、完善工作,并逐级提交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审批通过后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忠于职守,重视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专业优势,积极献言献策。公司独立董事通过现场办公、线上沟通等多种形式,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体系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监管部门要求限期整改的问题。
公司将继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以风险为导向,进一步增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规范运作和风险防范意识,加强执行力度,强化监督检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
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月16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2023年1月17日 | 该次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等2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3-001号公告。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3月16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2023年3月17日 | 该次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接受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3-009号公告。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22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2023年5月23日 | 该次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工作报告》等14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3-033号公告。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8月3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2023年8月4日 | 该次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政府就横仓公路1655号物业签署征收补偿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3-049号公告。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1月6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2023年11月7日 | 该次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接受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等3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3-067号公告。 |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2月28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2023年12月29日 | 该次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政府就嘉罗公路1385号部分物业签署征收补偿协议的议案》等2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3-074号公告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后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苏晓鹏 | 董事 | 男 | 47 | 2023/12/28 | 2026/5/21 | - | - | - | / | - | 是 |
副董事长 | 2024/1/5 | ||||||||||
陈宏飞 | 董事、总裁 | 男 | 49 | 2023/5/22 | 2026/5/21 | - | - | - | / | 124.77 | 否 |
岳彩轩 | 董事 | 男 | 48 | 2023/5/22 | 2026/5/21 | - | - | - | / | - | 是 |
王玉华 | 董事 | 男 | 55 | 2023/5/22 | 2026/5/21 | - | - | - | / | - | 是 |
严凌 | 董事 | 男 | 52 | 2023/5/22 | 2026/5/21 | - | - | - | / | - | 是 |
连重权 | 独立董事 | 男 | 57 | 2023/5/22 | 2026/5/21 | - | - | - | / | 15.12 | 否 |
张光杰 | 独立董事 | 男 | 60 | 2023/5/22 | 2026/5/21 | - | - | - | / | 15.12 | 否 |
李婉丽 | 独立董事 | 女 | 60 | 2023/5/22 | 2026/5/21 | - | - | - | / | 9.23 | 否 |
朱维强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7 | 2024/4/3 | 2026/5/21 | - | - | - | / | - | 否 |
薛贵 | 监事 | 男 | 49 | 2023/5/22 | 2026/5/21 | - | - | - | / | - | 是 |
陈彬衍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37 | 2024/1/19 | 2026/5/21 | - | - | - | / | - | 否 |
王幸千 | 副总裁 | 男 | 52 | 2023/5/22 | 2026/5/21 | - | - | - | / | 113.41 | 否 |
金红 | 财务负责人 | 女 | 50 | 2023/5/22 | 2026/5/21 | - | - | - | / | 73.11 | 否 |
副总裁 | 2023/10/19 | ||||||||||
孙红良 | 董事会秘书 | 男 | 54 | 2023/5/22 | 2026/5/21 | 58,336 | 58,336 | - | / | 88.44 | 否 |
张明翱 | 董事长(离任) | 男 | 56 | 2023/5/2 | 2024/1/18 | - | - | - | / | - | 是 |
钱明 | 副董事长(离任) | 男 | 60 | 2023/5/2 | 2023/12/28 | 168,152 | 168,152 | - | / | 89.05 | 否 |
张晓岚 | 独立董事(离任) | 女 | 74 | 2020/5/19 | 2023/5/18 | - | - | - | / | 5.85 | 否 |
陈蕴珠 | 监事会主席(离任) | 女 | 60 | 2023/5/22 | 2024/4/3 | - | - | - | / | - | 否 |
耿江 | 职工代表监事(离任) | 男 | 60 | 2023/5/2 | 2024/1/19 | - | - | - | / | 46.66 | 否 |
周颂明 | 副总裁(离任) | 男 | 57 | 2020/5/19 | 2023/5/18 | - | - | - | / | 167.01 | 否 |
于潇然 | 副总裁(离任) | 女 | 44 | 2020/5/19 | 2023/4/18 | - | - | - | / | 34.65 | 否 |
陈正友 | 副总裁(离任) | 男 | 60 | 2023/5/2 | 2023/11/9 | - | - | - | / | 98.11 | 否 |
余小玲 | 副总裁(离任) | 女 | 52 | 2020/5/19 | 2023/5/18 | - | - | - | / | 93.95 | 否 |
曹萍 | 副总裁(离任) | 女 | 55 | 2023/5/22 | 2024/4/11 | 99,905 | 99,905 | - | / | 100.41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326,393 | 326,393 | - | / | 1,074.89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苏晓鹏 | 现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副主席等职;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管理决策委员会成员,负责消费基金部、海外基础设施基金部、母基金部、房地产基金投资与管理中心及绿色基金部工作。曾任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委员会办公室主管;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企划传讯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企业传讯及投资者关系部总经理、总监;首席战略官等职。 |
陈宏飞 | 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委员、总裁,兼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光大安石(北京)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曾任职于北京建筑设计院、Barker Pacific Group,Inc(洛杉矶)、雷曼兄弟商业地产组下属公司、铁狮门中国基金等多家企业;曾担任公司常务副总裁等职。 |
岳彩轩 | 现任公司董事;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战略与协同发展部股权管理总监等职。曾任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贸投资有限公司运营总监;广州农商银行番禺支行副行长;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总行基建办副总经理;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珠江新城支行行长;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华夏支行(总行营业部)副行长等职。 |
王玉华 | 现任公司董事;上海嘉定新城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嘉定新城党工委副书记、嘉定新城管委会副主任等职。曾任上海嘉定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总经理等职。 |
严凌 | 现任公司董事;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等职。曾任上海嘉定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上海嘉定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等职。 |
连重权 |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Harmony Real Estate Capital CEO。曾任恒基兆业集团中国大陆区市场部经理、特别项目部总经理;北京环球影城UEX 董事局董事;雷曼兄弟国际商业不动产部副总裁;DLJ Real Estate Capital Partners 大中华区CEO 等职。 |
张光杰 |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复旦大学副教授;新泉股份(603179)、江苏嘉拓新能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兼任上海申阳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大学上海校友会副会长、上海人大人研究院研究员。曾任复旦大学法律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英特集团(000411)、华峰超纤(300180)、旗天科技(300061)、老板电器(002508)、海螺新材(000619)、诺邦股份(603238)独立董事等职。 |
李婉丽 |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安佑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兼任中国对外经贸会计学会副会长等。曾任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上海高校东方学者特聘教授;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会计学院院长;西安市人大代表、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陕西省妇联执委;中国致公党西安交大委员会副主委等职。 |
朱维强 | 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市嘉定区商务委一级调研员。曾任嘉定区商务委党组书记;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党委副书记、主任;嘉定区农业党工委副书记、区农委主任,区委农办主任;嘉定新城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马陆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等职。 |
薛贵 | 现任公司监事;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内审部总监、部门负责人等职。曾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计划与机构管理部副总经理;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等职。 |
陈彬衍 | 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工会副主席(主持工作)、党群工作部副主任(全面负责部门工作)、业务主任、公司总部党支部书记等职。曾任职于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立新村村民委员会;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真新街道办事处社区平安办、自治办、党建办等单位。 |
王幸千 | 现任公司副总裁、子公司上海嘉宝神马房地产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曾任上海嘉定商城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公司党委委员等职。 |
金红 | 现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职。曾任上海嘉宏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党委委员、财务会计部副经理和经理等职。 |
孙红良 | 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董事会秘书等职。曾任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纪委书记等职。 |
张明翱 | 曾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执行委员会主席;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裁、董事会下属执行董事委员会及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主席、战略委员会成员、以及管理决策委员会主席等职。 |
钱明 | 曾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副主席、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等职。 |
张晓岚 | 曾任公司独立董事;陕西财经学院讲师、教授、副院长;西安交通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副校长、校党委常委;西安交通大学教育投资公司董事、董事长;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会计学教授等职。 |
陈蕴珠 | 曾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嘉定区科委科协党组书记、区科委主任、区信息委主任、区科协主席;嘉定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工商联党组书记、副主席;嘉定区民政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局长,区社团局局长;嘉定区民政局副局长;嘉定区教育局副局长;嘉定区曹王镇副镇长等职。 |
耿江 | 曾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党委委员、工会主席、人力资源部经理;上海嘉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上海嘉宏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配套部经理、副总经理、党支部副书记、党支部书记等职。 |
周颂明 | 曾任公司副总裁;第一太平戴维斯华西区董事等职。 |
于潇然 | 曾任公司副总裁、控股子公司光大安石(北京)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合伙人,中国证监会首席会计师办公室技术顾问等职。 |
陈正友 | 曾任公司副总裁;上海嘉宏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公司总裁助理、高级副总裁等职。 |
余小玲 | 曾任公司副总裁、控股子公司光大安石(北京)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首席行政官等职。 |
曹萍 | 曾任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公司工会主任、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综合办公室主任等职。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公司副总裁辞职之事
因个人原因,于潇然女士提出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之申请。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于潇然女士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3-010号、2023-012号公告。
2、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之事。
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职工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3-032号公告。
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日,公司先后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执行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后,张晓岚女士因任期届满等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选举李婉丽女士为新任独立董事并担任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周颂明先生、余小玲女士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3-033号、临2023-034号、临2023-035号公告。
3、关于公司副董事长、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副总裁退休离任之事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因钱明先生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同意其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等相关职务,并提名苏晓鹏先生为董事候选人。该议案经公司2023年12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2024年1月5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即选举苏晓鹏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3-069号、2023-071号、2023-074号、2024-001号公告。
因已达法定退休年龄,耿江先生不再继续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职工大会,补选陈彬衍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4-008号公告。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监事会成员的议案》,因陈蕴珠女士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同意其不再担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并提名朱维强先生为监事候选人。该议案经公司2024年4月3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即选举朱维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4-016号、2024-024号、2024-025号公告。
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陈正友先生公司副总裁等职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3-068号公告。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曹萍女士公司副总裁等职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4-026号公告。
4、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之事
因工作变动,张明翱先生于2024年1月18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等相关职务。张明翱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副董事长苏晓鹏先生将代为履行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职责,直至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之日止。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公司董事补选、新任董事长选举等相关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4-003号公告。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岳彩轩 | 上海光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月 | 不定期 |
薛贵 | 上海光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1月 | 不定期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苏晓鹏 |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 副总裁 | 2021年6月 | 不定期 |
苏晓鹏 |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 管理决策委员会成员 | 2014年1月 | 不定期 |
岳彩轩 |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 战略与协同发展部股权管理总监 | 2023年4月 | 不定期 |
王玉华 | 上海嘉定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党委书记 | 2016年10月 | 不定期 |
严凌 | 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党委书记 | 2019年9月 | 不定期 |
严凌 | 上海市嘉定区集体经济联合社 | 理事长 | 2019年9月 | 不定期 |
连重权 | Harmony Real Estate Capital | CEO | 2022年11月 | 不定期 |
张光杰 | 复旦大学法学院 | 教师 | 1987年 | 不定期 |
张光杰 |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0月 | 2024年5月 |
张光杰 | 江苏嘉拓新能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12月 | 不定期 |
李婉丽 | 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 | 教授、博士生导师 | 2000年4月 | 不定期 |
李婉丽 |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0月 | 不定期 |
李婉丽 | 安佑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9月 | 不定期 |
朱维强 | 上海市嘉定区商务委 | 一级调研员 | 2024年2月 | 不定期 |
薛贵 |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 内审部总监、部门负责人 | 2021年9月 | 不定期 |
陈彬衍 | 上海嘉宝公益基金会 | 理事 | 2023年12月 | 2028年12月 |
王幸千 | 中核法马通(上海)皓合金管材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22年7月 | 不定期 |
王幸千 | 中核高泰(宜宾)精密管材股份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22年12月 | 不定期 |
王幸千 | 上海太平国际货柜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9月 | 不定期 |
曹萍 | 上海嘉宝公益基金会 | 理事长 | 2018年1月 | 2023年12月 |
金红 | 上海嘉宝公益基金会 | 理事 | 2018年1月 | 2023年12月 |
孙红良 | 上海嘉宝公益基金会 | 监事 | 2018年1月 | 2023年12月 |
张明翱 |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董事会下属执行董事委员会及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主席、战略委员会成员、以及管理决策委员会主席 | 2017年12月 | 2024年1月 |
张明翱 |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 总裁 | 2021年3月 | 2024年1月 |
钱明 | 上海嘉宝公益基金会 | 理事 | 2018年1月 | 2023年12月 |
钱明 | 上海太平国际货柜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1年12月 | 2023年9月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监事的报酬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预案,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月度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董事、监事的报酬由公司结合市场情况报股东大会批准后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公司的薪酬体系和薪酬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个人考评结果决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依据考核实际情况,总共支付1,074.89万元,详见本报告第四节第四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1,074.89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张明翱 | 董事长、董事、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及主席 | 离任 | 因工作变动原因辞职 |
钱明 | 副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及副主席、提名委员会委员 | 离任 | 因达法定退休年龄离任 |
张晓岚 | 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 离任 | 任期届满 |
陈蕴珠 | 监事会主席、监事 | 离任 | 因达法定退休年龄离任 |
耿江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因达法定退休年龄离任 |
周颂明 | 副总裁 | 离任 | 任期届满 |
于潇然 | 副总裁 | 离任 | 因个人原因辞职 |
陈正友 | 副总裁 | 离任 | 因达法定退休年龄离任 |
余小玲 | 副总裁 | 离任 | 任期届满 |
曹萍 | 副总裁 | 离任 | 因达法定退休年龄离任 |
苏晓鹏 | 副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及副主席、提名委员会委员 | 选举 | 股东大会、董事会选举 |
李婉丽 | 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 选举 | 股东大会、董事会选举 |
朱维强 | 监事会主席、监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监事会选举 |
陈彬衍 | 职工代表监事 | 选举 | 职工大会选举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 | 2023年2月27日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对公司接受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同意将上述第一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 | 2023年4月18日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对公司接受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关于同意于潇然女士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的议案》。 会议同意将上述第一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3年4月27日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含子议案): 一、《公司2022年度经营工作总结和2023年度经营工作计划》;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四、《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 (一)《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 (二)《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 五、《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 (二)《公司2022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不转增); 六、《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八、《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九、《关于对公司向并表的光大安石中心项目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的议案》; 十、《关于对公司及光大安石向并表的朝天门项目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的议案》; 十一、《关于对公司向上东公园里项目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的议案》; 十二、《关于对公司向中关村项目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的议案》; 十三、《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四、《关于公司向上海光渝提供阶段性财务资助的议案》; 十五、《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议案》; 十六、《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同意将上述第二至第五、第八至第十二、第十四、第十五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 2023年5月22日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含子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张明翱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选举钱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二、《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执行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张明翱先生、李婉丽女士、王玉华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选举李婉丽女士、连重权先生、张明翱先生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选举李婉丽女士、张光杰先生、严凌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选举张光杰先生、连重权先生、钱明先生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选举张明翱先生、钱明先生、陈宏飞先生担任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委员。 三、《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执行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的议案》 选举张明翱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选举李婉丽女士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选举李婉丽女士为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 选举张光杰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选举张明翱先生为董事会执行委员会主席、选举钱明先生为执行委员会副主席。 四、《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聘任陈宏飞先生为公司总裁; 聘任孙红良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聘任王幸千先生、陈正友先生、曹萍女士为公司副总裁; 聘任金红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 2023年7月18日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拟与政府就横仓公路1655号物业签署征收补偿协议的议案》; 二、《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同意将上述第一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3年8月29日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3年上半年经营工作总结和下半年经营工作计划》; 二、《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三、《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关于公司信息技术部名称变更的议案》。 此外,会议还对公司拟与政府就嘉罗公路1385号物业签署征收补偿协议、修订《公司总裁工作细则》之事进行了预沟通。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 | 2023年10月19日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对公司接受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关于拟注册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聘任金红女士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五、《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同意将上述第一至第三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 2023年10月27日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修订<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 2023年11月9日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陈正友先生公司副总裁等职务的议案》。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 2023年12月12日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拟与政府就嘉罗公路1385号部分物业签署征收补偿协议的议案》; 二、《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三、《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同意将上述第一、第二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张明翱 | 否 | 10 | 10 | 10 | 0 | 0 | 否 | 6 |
钱明 | 否 | 10 | 10 | 3 | 0 | 0 | 否 | 6 |
陈宏飞 | 否 | 10 | 10 | 9 | 0 | 0 | 否 | 6 |
岳彩轩 | 否 | 10 | 10 | 10 | 0 | 0 | 否 | 6 |
王玉华 | 否 | 10 | 10 | 3 | 0 | 0 | 否 | 6 |
严凌 | 否 | 10 | 10 | 10 | 0 | 0 | 否 | 6 |
连重权 | 是 | 10 | 10 | 10 | 0 | 0 | 否 | 6 |
张光杰 | 是 | 10 | 10 | 10 | 0 | 0 | 否 | 6 |
李婉丽 | 是 | 7 | 7 | 6 | 0 | 0 | 否 | 4 |
张晓岚 | 是 | 3 | 3 | 3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0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3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7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 | 李婉丽、张光杰、严凌 |
提名委员会 | 张光杰、连重权、苏晓鹏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李婉丽、连重权 |
战略委员会 | 李婉丽、王玉华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8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2月21日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接受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全体委员对议案均发表同意的意见。经过认真讨论,本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本次公司对接受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并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自身的该笔债务提供相应质押担保的事项履行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旨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借款年利率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3年3月23日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接受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全体委员对议案均发表同意的意见。经过认真讨论,本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本次公司对接受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并由公司为自身的该笔债务提供相应质押担保的事项履行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旨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借款年利率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3年4月7日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2年度公司审计工作总结》; 二、《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三、《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 四、《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六、《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七、《公司内审部2022年度工作总结》; 八、《公司内审部2023年度工作计划》; 九、《公司2022年度风险管理工作总结和2023年度风险偏好建议》。 | 全体委员对议案均发表同意的意见。经过认真讨论,本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第二、第四、第六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3年4月24日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全体委员对议案均发表同意的意见。经过认真讨论,本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3年5月22日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婉丽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 全体委员对议案均发表同意的意见。经过认真讨论,本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3年8月14日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 三、《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公司内审部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 全体委员对议案均发表同意的意见。经过认真讨论,本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第一、三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3年10月8日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接受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与会的两名委员对议案均发表同意的意见。经过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委员严凌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未出席本次会议。 |
2023年10月25日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全体委员对议案均发表同意的意见。经过认真讨论,本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3月28日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于潇然女士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的议案》。 | 全体委员对议案均发表同意的意见。经过认真讨论,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3年4月24日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预提名的议案》。 | 在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全体委员对议案均发表同意的意见。经过认真讨论,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预提名张明翱、钱明、陈宏飞、岳彩轩、王玉华、严凌为普通董事候选人;连重权、张光杰、李婉丽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请公司党委前置审议。如上述事项经前置审议通过,则提名委员会同意正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不再另行开会审议。 | / |
2023年5月22日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张光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二、《关于推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全体委员对议案均发表同意的意见。经过认真讨论,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选举张光杰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意推荐陈宏飞先生为公司总裁,推荐孙红良先生为董事会秘书,推荐王幸千先生、陈正友先生、曹萍女士为副总裁,推荐金红女士为财务负责人,并同意将上述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3年10月8日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金红女士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 全体委员对议案均发表同意的意见。经过认真讨论,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聘任金红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3年11月2日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陈正友先生公司副总裁等职务的议案》。 | 全体委员对议案均发表同意的意见。经过认真讨论,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免去陈正友先生公司副总裁等职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3年12月1日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 全体委员对议案均发表同意的意见。经过认真讨论,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钱明先生不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在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同意提名苏晓鹏先生为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四)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5月22日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婉丽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 全体委员对议案均发表同意的意见。经过认真讨论,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选举李婉丽女士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五)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5月22日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张明翱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 全体委员对议案均发表同意的意见。经过认真讨论,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选举张明翱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六)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5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926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961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55 |
销售人员 | 96 |
技术人员 | 222 |
财务人员 | 84 |
行政人员 | 404 |
合计 | 961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大专及以上 | 648 |
大专以下 | 313 |
合计 | 961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薪酬体系及薪酬管理制度,秉承“绩效导向、以人为本”的薪酬管理原则,将薪酬水平与公司经济效益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同时公司以市场为导向,参照市场同类企业薪资行情变化,对员工薪酬进行动态调整,提升了员工工作效能和生产力,为公司留住人才、稳定队伍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围绕自身的发展战略,以构建学习型组织为目标,积极推进员工不断学习掌握新形势下的不动产资管业务相关知识,同时加强内部分享交流,增强各板块间人员互动及组织融合,进一步提高公司员工的整体素质和团队绩效水平。具体措施包括:
1、构建多维度人才培训体系。针对公司管理层和核心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以理论结合实际案例,组织开展了组织激励与动机管理、廉洁从业与合规经营、项目典型合规风险梳理及防范等交流培训活动,从而不断提升中高层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与领导力;在平台项目公司,推行实施“高潜人才培养
方案”,通过全面人才盘点识别出高潜人才,连续三年提供专属培养计划,并持续关注和跟踪高潜人才工作表现。
2、积极做好对新入职员工培训工作。通过常规培训和业务培训两类培训课程,使新员工能详尽了解公司的发展历程、企业文化、组织结构、规章制度、专业技能等,更好地融入新环境,快速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
3、加强与外部培训机构的合作关系。以“请进来讲”和“走出去听”两种形式,组织员工参加“《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及配套指引培训”、“税务政策分享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培训会”等专题讲座培训,并购买相关书籍鼓励员工自学。
4、组织公司内部各板块、各部门经验交流活动。充分利用公司内、外部培训资源,对于内部业务人才、外部咨询机构所提供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的培训课程,积极组织公司系统相关人员参与学习,并要求受众参训人员总结、分析,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内部交流分享会,营造员工间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氛围。
5、开展公司制度宣导培训会。针对公司年内发布的各类规章制度,组织了相关制度宣导培训会,包括采购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培训、费用报销制度宣讲会等,帮助员工及时了解、掌握公司制度发布或制度变化的主要内容,为制度后续高效实施提供保障。
6、其他各类培训内容。按照上级单位相关工作指示,部署员工参加各项培训,多维度提升员工综合素质;继续组织基金从业人员后续教育、财务税务、人力资源、档案管理、安全生产、廉洁从业等年度常规培训活动,创造条件并鼓励各部门员工参加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和其他资格考试。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4年3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主要包括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4-004号公告),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该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分红标准清晰,明确利润分配事项的条件,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无调整情况。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
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年度主要经济指标实现情况,结合同类型企业的市场化薪酬水平提出绩效考评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光大嘉宝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子公司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以“逐级授权、分级管理”为原则,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一级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管理。同时,负有对其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1、一级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同时,应当执行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2、公司的一级子公司同时控制其他企业的,该一级子公司应参照《子公司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对其下属企业的管理义务,确保本公司管理规范、运营顺畅。
3、公司通过一级子公司的股东会(股东决定)、董事会,行使股东权力,选举或委派子公司董事、监事,相关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和任职子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
4、一级子公司的经营及发展规划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在公司发展规划框架下,一级子公司应细化和完善自身规划。一级子公司应依据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接受公司督导,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
5、一级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的重大对外投资、重大收购或出售资产(除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买卖的流动资产外)、证券投资、委托理财、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或委托贷款等事项,须报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一级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不得进行期货、期权、外汇及投资基金等金融衍生工具或者进行其他形式的风险投资。
6、公司对一级子公司实行财务垂直领导和管理,财务部门的负责人由公司委派。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对一级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审计监督。
7、一级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和重大信息报告义务。
通过上述举措,公司加强了对一级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管理,建立了切实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和运作等方面进行风险控制,提高了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光大嘉宝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公司在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过程中未发现需整改的问题。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38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项目开发及营运过程中,坚守绿色发展的理念,致力于遵循绿色建筑的标准进行建设和发展。为了最大程度地减低业务营运对环境之影响,公司在管项目综合考虑能源消耗、空气质素、水资源及物料使用等可持续发展因素,并竭力与供货商携手实践可持续发展理念,努力在业务运营中寻找及选用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同时,公司优先选择采用较环保、低碳及可回收等新型产品,以进一步降低资源消耗,减少废弃物产生,并在产业链上促进环保技术的应用。公司下属光大安石平台主动投资管理21个项目,覆盖全国10个重点城市,其中3个项目获得WELL金级认证,5个项目获得LEED CS金级/EB铂金级认证,5个项目获得中国绿色建筑一星/二星认证,总建筑面积超过96万平方米。光大安石平台旗下写字楼资产管理品牌WELLBEING倡导绿色发展理念,从绿色生态、智慧科技、健康互动、资源平台、定制服务等多维度出发,致力打造关注人心、建筑、城市和谐共生的运营服务平台,构建未来办公生态圈,为入驻企业带来绿色、健康及优质的办公体验。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988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使用清洁能源发电、照明节能改造等。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多个在管项目在节能、节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和提高资源利用率上进行了创新和变革。上海静安大融城、上海嘉定大融城屋顶光伏发电节能改造项目,已建设光伏板面积7000平米,2023年内共发电137万千瓦时,合计节约标准煤168吨,减少碳排放482吨,获得全国绿色商场荣誉;上海光大安石虹桥中心于2023年进行了照明节能改造计划,通过对项目现场照明数量和参数统计及使用情况了解,对地下车库照明、商场照明,办公楼区域照明等共计4296盏灯具进行了改造,约占项目总体灯具的82%,此次改造将实现LED照明二次节能改造综合节能率55%,年节约用电28万度,节约标煤82吨,减少碳排放234吨;重庆观音桥大融城,2023年10月将屋面3台常压锅炉改造为真空锅炉,实现氮排放量从110㎎/m?降低至30㎎/m?、热效率从85%提升至95%;重庆解放碑大融城项目在2021年7月,更换了总计5510套高照度、低功率的照明灯具,根据竣工后实际运行数据显示,年照明节约电量超过18万千瓦,节约标准煤50吨,减少碳排放145吨,节能率达到55.14%;重庆大坪大融城通过对空调系统进行
群控逻辑程序改造、安装变频器、电动阀门、水流和温度传感器、控制电箱等措施,零投入完成空调节能改造,并实现空调根据实际负荷需求降低主机运行负荷或者主机运行台数,从而降低水泵运行频率,实现每年节约用电量约36万度,节约标准煤45吨,减少碳排放127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光大嘉宝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230.80 | / |
其中:资金(万元) | 230.80 | /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
惠及人数(人) | / | / |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32.07 | / |
其中:资金(万元) | 20 | / |
物资折款(万元) | 12.07 | / |
惠及人数(人) | / |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村企结对帮扶行动、购买扶贫物资、组织地区乡村振兴文旅活动。 | /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光大嘉宝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 注1 | 2016年11月2日 | 否 | 不适用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为避免光大控股及其下属公司发生与光大安石或安石资管之业务实质构成同业竞争而给本公司、光大安石、安石资管造成不利影响,光大控股特作出如下声明及承诺:(1)光大安石、安石资管(以下合称“目标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系为光大控股下属排他的从事投资于中国境内房地产项目的多币种房地产私募投资基金管理相关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及投资咨询业务(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业务”)的主体。(2)光大控股及光大控股附属公司目前没有实质从事与目标公司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3)光大控股自身不会、并且光大控股将确保光大控股下属公司将来亦不会从事任何与目标公司业务构成实质竞争关系的业务。(4)如因光大控股未履行所作出的承诺给目标公司造成损失的,光大控股将赔偿目标公司的实际损失。若届时前述实际损失难以确定,则本公司有权要求光大控股按光大控股和/或光大控股下属公司违反上述避免同业竞争承诺而从事目标公司业务所取得的全部收入之金额赔偿予目标公司。详见公司临2016-046号公告。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
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应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不产生影响。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32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32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胡蕴、贾舜豪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胡蕴1年、贾舜豪3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6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5月22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公司2023年度审计的工作量和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决策程序,原则上在不超过人民币168万元内支付该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费(其中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费132万元和内部控制审计费36万元),在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内支付食宿、交通费,具体授权公司总裁决定。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原告为光控安石(上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控安石商管”) | 被告一为郑州中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二为河南爱购大乐城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被告三为河南爱购大乐城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 | 诉讼 | 受疫情等客观因素影响,光控安石商管与郑州轻资产项目业主方郑州中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中诚置业”)就项目委托经营管理的业绩目标产生分歧且长期无法达成一致。光控安石商管诉请解除与中诚置业签署的《关于郑州大乐城项目的委托管理合同》(“《委托管理合同》”)及《关于郑州大乐城开票事宜的补充协议》(“《开票事宜补充协议》”),以及判令中诚置业向光控安石商管支付解约赔偿金2,000万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 约2,000万元 | 不适用 | 注1 | 注2 | / |
原告为郑州中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河南爱购大乐城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该分公司原为中诚置业起诉中的第三人,后向法院提交《以原告身份参加诉讼申请书》,并被法官同意及记入笔录。) | 被告为光控安石(上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诉讼 | 针对光控安石商管的起诉,中诚置业也提起了诉讼,请求判令光控安石商管单方解除无效,应予继续履行。此后,在2023年2月9日,中诚置业向法院提出了变更诉讼请求,现诉请为:1、确认光控安石商管向中诚置业发出的《合同解除通知》不发生法律效力。2、判决解除《委托管理合同》及《开票事宜补充协议》。3、判决光控安石商管向中诚置业补足《委托管理合同》约定的保底营业净收入并计算保底营业净收入差额及利息。4、光控安石商管向中诚置业支付解约赔偿金2,000万元。5、光控安石商管承担诉讼费用、保全费用和保函等费用。 | 约3,300 万元 | 2,019.69万元 | 注1 | 注2 | 注3 |
申请人为光控安石(上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被申请人一为佛山市顺德区顺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成公司”); 被申请人二为佛山市顺德区光石安荣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石安荣公司”) | / | 仲裁 | 2019年1月9日,光控安石商管与顺成公司、光石安荣公司、珠海光石安坤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佛山市顺德区德顺广场项目的《委托管理合同》(“《委托管理合同》”),约定光控安石商管为德顺广场项目商业部分及停车场提供管理服务,因光控安石商管与顺成公司、光石安荣公司就《委托管理合同》项下的履约事宜发生争议,光控安石商管申请仲裁,现仲裁请求如下:1、请求裁决顺成公司、光石安荣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向光控安石商管支付截至2023年5月31日止的管理费人民币25,346,305.96元。2、请求裁决顺成公司、光石安荣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向光控安石商管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按照应付而未付金额0.05%每日的标准,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至申请人实际获得偿付之日止,暂计至2023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13,739,557.73元)。3、请求裁决顺成公司和光石安荣公司连带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4、请求裁决顺成公司和光石安荣公司连带承担光控安石商管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200,000.00元。 | 约3,900万元 | 不适用 | 仲裁庭审理中 | / | / |
仲裁反请求申请人一为佛山市顺德区顺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仲裁反请求申请人二为佛山市顺德区光石安荣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仲裁反请求被申请人为光控安石(上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仲裁 | 顺成公司和光石安荣公司提出仲裁反请求如下:1、请求光控安石商管向顺成公司和光石安荣公司返还2019年11月1日至2023年6月2日期间多支付的光控安石(上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的人工成本900万元(实际金额以最终审计、评估结果为准)。2、请求光控安石商管向顺成公司和光石安荣公司返还2019年1月9日至2023年6月2日期间虚增的经营费用、违规报销款项,经初步统计暂定100万元(实际金额以最终审计、评估结果为准)。3、请求光控安石商管承担顺成公司和光石安荣公司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10万元。4、请求光控安石商管承担本案仲裁费。 | 约1,000万元 | 不适用 | 仲裁审理中 | / | / |
原告为汉海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海信息公司”) | 被告为瑞诗房地产开发(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诗公司”) | / | 诉讼 | 2021年4月,汉海信息公司与瑞诗公司签订的《光大安石中心办公楼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约定由瑞诗公司向汉海信息公司出租光大安石中心T1座的部分房屋,汉海信息公司称因与瑞诗公司就《租赁合同》项下的解除及撤场相关事宜发生争议,汉海信息公司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确认汉海信息公司与瑞诗公司签署的《租赁合同》已于2023年7月12日解除。2、请求判令瑞诗公司立即向汉海信息公司返还汉海信息公司物资设备。3、请求判令瑞诗公司立即返还汉海信息公司租赁保证金10,284,129.12元及物业保证金1,716,550.11元,合计12,000,679.23元。4、本案诉讼费由瑞诗公司承担。 | 约1,200万元 | 不适用 | 处于法院诉前调解阶段 | / | / |
反诉原告为瑞诗房地产开发(上海)有限公司 | 反诉被告为汉海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 | 诉讼 | 瑞诗公司不同意汉海信息公司的诉讼请求,并提起了反诉,反诉请求如下:1、判决确认《租赁合同》于2023年9月21日解除。2、判决汉海信息公司向瑞诗公司支付欠付的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20日的租金7,998,767.09元。3、判决汉海信息公司向瑞诗公司支付欠付的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20日的物业管理费1,525,822.32元。4、判决汉海信息公司向瑞诗公司支付欠付的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11月9日的水费、电费合计91,503.52元。5、判决汉海信息公司向瑞诗公司支付因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产生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以各期欠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为基数,分别按照每日0.1%的标准计算各期的逾期违约金直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暂计至2023年12月8日为1,368,102.72元)。6、判决汉海信息公司向瑞诗公司补足优惠期内的租金25,205,984.95元。7、判决确认瑞诗公司没收汉海信息公司的履约保证金、物业管理费保证金共12,000,679.23元。8、判决汉海信息公司向瑞诗公司支付因其提前解约产生的违约赔偿金6,856,086.08元。9、判决汉海信息公司向瑞诗公司支付合同解除日至现场交接日期间的租赁房屋的房屋占用费9,558,279.84元。10、判决汉海信息公司向瑞诗公司支付租赁房屋的复原费用(具体金额以法院委托鉴定结果为准)。11、判决汉海信息公司向瑞诗公司支付租赁房屋恢复原状期间(现场交接日次日至租赁房屋恢复原状之日)的租金、物业管理费(暂计至2023年12月8日为3,965,815.86元)。12、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汉海信息公司承担。 以上诉请金额暂计为68,571,041.62元。 | 约6,800万元 | 不适用 | 处于法院诉前调解阶段 | / | / |
注1: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郑州管城法院”)已将上述两个案件合并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光控安石商管在法定期限内向郑州管城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郑州中院”),上诉请求为: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光控安石商管全部诉讼请求,驳回中诚置业等主体的全部诉求等。截止本报告披露日,郑州中院已作出二审判决。注2:郑州管城法院一审判决光控安石商管支付解约赔偿金20,000,000元等(详见公司临2023-016号公告)。光控安石商管在法定期限内向郑州中院提起上诉。郑州中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等(详见公司临2023-051号公告)。注3:报告期内,光控安石商管已根据法律法规及二审判决书的相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了法院判决,本次诉讼已执行完毕(详见公司临2023-052号公告)。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
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规范运作,诚信经营,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也未被监管机构出具不诚信记录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为规范公司日常经营中的关联交易行为,充分发挥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优势,推动公司不动产投资和资产管理业务持续、稳定地发展,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精神,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与宜兴光控投资有限公司等关联方续签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公司2024、2025年度的关联交易金额按照2023年度的标准执行,详见公司临2023-001号、临2023-004号公告)。报告期内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1)关于不动产投资及资产管理业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投资主体(公司下属企业) | 投资组合 | 受托提供管理及咨询服务 (管理费收入) | 委托提供管理及咨询服务 (管理费支出) | |||
2023年度预计发生金额 | 报告期内实际发生金额 | 2023年度预计发生金额 | 报告期内实际发生金额 | 2023年度预计发生金额 | 报告期内实际发生金额 | ||
宜兴光控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150,000 | 3,558 | 7,000 | 326 | - | - |
其他关联方 | 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50,000 | - | 8,400 | 1,754 | 3,000 | 279 |
合计 | / | 200,000 | 3,558 | 15,400 | 2,080 | 3,000 | 279 |
注1:受托提供管理咨询服务收入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基金收取;注2:公司每年度可在同一类别预计合计数的范围内平衡使用额度;注3:“关联方名称”既包括上述已列明的关联方,也包括在本议案有效期限内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且与公司发生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其它关联方;注4: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认购或受让关联方财产份额/资管计划/股权、资产处置等,统称“投资组合”;注5:“受托提供管理及咨询服务”包括了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类代建、代管等业务。
(2)关于存款业务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方 | 关联交易类别 | 2023 年度预计金额 (万元) | 报告期末实际金额(万元)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 差异较大的原因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存款余额 | 210,700 | 9,589 | 报告期末没有存放于光大银行的融资余额 |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 | 转让资产的评估价值 | 转让价格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转让资产获得的收益 | 交易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 | 交易价格与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市场公允价值差异较大的原因 |
上海嘉定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购买除商品以外的资产 | 上海市嘉定区依玛路333弄2、3、5、6号及5号地下车位(机械)及地上构筑物 | 参考资产评估价值公开挂牌交易 | 19,572.95 | 20,500.00 | 21,000.00 | 转让价款一次付清 | -83.45 | 无重大影响 | 不适用 |
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说明2023年4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嘉宝神马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宝神马”)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申请挂牌转让其持有的上海市嘉定区依玛路333弄2、3、5、6号及5号地下车位(机械)及地上构筑物(以下简称“转让资产”)。经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沪众评报字(2022)第0305号),转让资产评估价值为20,500.00万元。转让资产产权交易于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5月6日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嘉定新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定新城”)为本次转让资产产权交易受让方,成交价格为21,000万元。2023年5月,嘉宝神马与嘉定新城签订相关交易合同,嘉定新城按合同约定一次付清转让价款。嘉定新城系公司股东上海嘉定建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间接持有公司10.78%的股权,公司董事王玉华先生同时担任上海嘉定新城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嘉定新城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资产转让属于产权公开挂牌转让导致的关联交易,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精神,2022年2月2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光控兴渝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控兴渝”)与公司关联方宜兴光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光控”)就光控兴渝未向宜兴光控偿还的借款分笔签署了两份《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合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项下的未偿还借款本金合计为15,976万元。双方确认,原《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间延长6个月,展期期间未付借款本金利率为8.5%/年。经宜兴光控认可的书面形式事先同意,借款期限可再延长6个月,再次展期期间(如有)内,未付借款本金利率为9.5%/年。 2022年11月9日,光控兴渝与宜兴光控就上述借款分笔签署了两份新的《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合称“新补充协议”)。原《借款合同》以及原补充协议(以下合称“原协议”)项下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合计为15,976万元,到期日为2022年11月15日。新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为:原协议项下借款到期后继续执行原利率(即8.5%/年);关于原协议借款期限的展期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 公司临2022-003号、2022-007号、 2022-008号、 2022-063号公告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对公司接受的10.53亿元财务资助进行展期暨构成关联交易之事
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光大控股(江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控江苏”)签订了相关协议,公司接受光控江苏提供的10.53亿元财务资助已于2023年10月19日到期(详见公司临2023-010号、2023-011号、2023-013号、2023-033号公告)。公司已于2023年10月7日归还0.53亿元借款本金及对应利息,并已于到期日支付10亿元借款本金至到期日的对应利息。
根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精神,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与光控江苏就公司尚未向其归还的10亿元财务资助的展期事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二)》(即展期协议),根据展期协议的约定,原协议项下未付借款本金10亿元的借款期限延长3个月,至2024年1月18日,该协议的生效条件为经双方加盖公章且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宜后生效。同日,公司与光控江苏、珠海安石宜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有限合伙份额质押协议之补充协议》,为上述10亿元借款向光控江苏提供质押担保之事进行了约定。2023年11月6日,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事项(详见公司临2023-059号、2023-060号、2023-063号、2023-067号公告)。公司已于2023年12月15日归还0.5亿元借款本金及对应利息,并已于到期日支付剩余9.5亿元借款本金至到期日的对应利息。2024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接受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该次董事会决议精神,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与光控江苏就公司尚未向其归还的9.5亿元财务资助的展期事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三)》(即展期协议)。根据展期协议的约定,原协议项下未付借款本金9.5亿元的借款期限延长9个月,至2024年10月18日,该协议的生效条件为经双方加盖公章且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宜后生效。同日,公司与光控江苏、珠海安石宜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有限合伙份额质押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为上述9.5亿元借款向光控江苏提供质押担保之事进行了约定。2024年2月5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事项(详见公司临2024-004号、2024-005号、2024-007号、2024-012号公告)。
(2)关于对公司接受的4.39亿元财务资助进行展期暨构成关联交易之事
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精神,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与光大控股(江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控江苏”)就公司尚未向其归还的4.39亿元财务资助(原为
5.39亿元)的展期事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即展期协议),该协议的生效条件为经双方加盖公章且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宜后生效。同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嘉宝实业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光控江苏、珠海安石宜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光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就为前述财务资助提供质押担保之事签署了《基金份额质押协议》。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事项。2023年4月21日,公司向光控江苏提前归还了上述4.39亿元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同日,公司及嘉宝投资为该笔财务资助向光控江苏提供的质押担保相应解除(详见公司临2023-005号、2023-006号、2023-008号、2023-009号、2023-015号公告)。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 提供资金 |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上海格林风范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 | - | - | 10,414.70 | - | 10,414.70 |
合计 | - | - | - | 10,414.70 | - | 10,414.70 | |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 注1:2007年12月,公司与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上海格林风范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在开发“格林世界”项目过程中,在出现阶段性资金盈余后,上海格林风范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按照其股东持股比例向公司和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资金。 | ||||||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的影响 | 无重大影响 |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北京华信恒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36,200 | 2021/06/21 | 2021/06/21 | 2036/06/09 | 连带责任担保 | - | 否 | 否 | - | 提供反担保 | 否 | 不适用 |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光证资管-光控安石商业地产第4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 80,000 | 2022/7/12 | 2022/7/19 | 2040/7/18 | 一般担保 | - | 否 | 否 | - | / | 否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214,700.0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214,70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42.75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134,700.00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34,700.00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
担保情况说明 | / |
注1:上海安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依投资”)系公司参与投资的光控安石-中关村私募投资基金的全资子公司,主要持有、运营、管理北京中关村项目物业,北京华信恒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恒盛”)系安依投资下属的三个全资项目公司之一,主要持有、运营、管理北京中关村项目A、B区物业。为满足北京中关村项目物业运营、管理之需要,公司为华信恒盛或其股东安依投资向金融机构申请再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借款期限为不超过15年(含15年),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本金及相关利息等。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临2021-016号、2021-021号公告)。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精神,华信恒盛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北京国贸支行”)签订了《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该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3.62亿元。2021年6月21日,公司为华信恒盛的上述借款与江苏银行北京分行、华夏银行北京国贸支行签订《银团贷款保证合同》(详见公司临2021-022号公告)。注2:2021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光证资管-光控安石商业地产第4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静安大融城)提供增信措施的议案》,即公司通过担任光证资管-光控安石商业地产第4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流动性支持机构、差额补足(不超过10亿元为限,构成“类担保”)承诺人及公司或公司指定主体担任优先收购权人的方式,为该专项计划提供增信措施(详见公司临2021-027号、2021-031号公告)。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精神,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与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专项计划)签订了《专项计划差额补足协议》、《专项计划流动性支持协议》和《专项计划优先收购权协议》(详见公司临2022-047号公告)。注3:上述担保金额不包括公司按房地产经营惯例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8,500 | - | - |
其他 | 自有资金 | 1,000 | 1,000 | - |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来源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报酬确定方式 | 实际收益或损失 | 未到期金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上海银行白玉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6,600 | 2021/5/17 | 2023/6/27 | 自有资金 | 否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62.34 | - | - | 是 | 否 | - |
光大银行控江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900 | 2022/8/24 | 2023/1/31 | 自有资金 | 否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14.87 | - | - | 是 | 否 | - |
光大银行隆昌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 | 2023/4/11 | 2023/6/16 | 自有资金 | 否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2.16 | - | - | 是 | 否 | - |
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 | 1,000 | 2020/6/30 | 不定期 | 自有资金 | 否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 | 1,000 | - | 是 | 否 | - |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注册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之事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和发行总额不超过35亿元(含35亿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即中期票据及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临2022-010号、2022-013号、2022-021号公告)。公司已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两份《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2]MTN724号、中市协注[2022]MTN725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分别为19亿元和16亿元(详见公司临2022-051号公告)。2023年4月19日,公司发行了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10亿元,期限为1+1年,发行利率为4.47%(详见临2023-014号公告)。2023年6月2日,公司发行了2023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3亿元,期限为2+1年,发行利率为4.78%(详见临2023-038号公告)。2023年8月4日,公司发行了2023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6亿元,期限为1+1年,发行利率为4.48%(详见临2023-050号公告)。
2、关于2021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2020年度第一期及第二期中期票据完成全部回售及本息兑付之事
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发行了2021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简称:21光大嘉宝PPN001;债券代码:032100136,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10亿元,票面利率为5.3%,发行期限为2+1年(详见公司临2021-001号公告)。2023年1月28日,公司完成了本期债券的全部回售及本息兑付事项,本息兑付金额合计10.53亿元(详见公司临2023-002号公告)。
公司于2020年6月8日--6月9日发行了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0光大嘉宝MTN001,债券代码:102001136.IB),发行金额为12亿元,发行利率为3.98%,发行期限为3+2年(详见公司临2020-035号公告)。2023年6月12日,公司完成了20光大嘉宝MTN001债券的全部回售及本息兑付事项,本息兑付金额合计12.4776亿元(详见公司临2023-039号公告)。
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8月21日发行了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0光大嘉宝MTN002,债券代码:102001604.IB),发行金额为4亿元,发行利率为3.97%,发行期限为3+2年(详见公司临2020-051号公告)。2023年8月24日,公司完成了20光大嘉宝MTN002债券的全部回售及本息兑付事项,本息兑付金额合计4.1588亿元(详见公司临2023-055号公告)。
3、关于公司向上海光渝提供阶段性财务资助之事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精神,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与上海光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光渝”)就公司向上海光渝提供阶段性财务资助的事项签署了《借款合同》,该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为不超过12.2亿元,借款利率为年化8.5%,借款期限于2023年6月8日届满。2023年6月2日,上海光渝向公司归还了上述12.2亿元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详见公司临2023-025号、2023-033号、2023-036号、2023-037号公告)。
4、关于对公司向并表的光大安石中心项目、对公司及光大安石向并表的朝天门项目提供的财务资助分别进行展期之事
瑞诗房地产开发(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诗公司”),系公司并表企业光控安石-上海一号私募投资基金之下属企业上海安功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持有、运营和管理光大安石中心项目。重庆光控新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控新业”),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光控新业的全资子公司重庆光控兴渝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控兴渝”)主要负责开发、运营和管理重庆朝天门项目。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精神,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与瑞诗公司签署《借款展期合同之补充协议》(即展期协议)。该协议项下的借款本金为90,860万元,借款期限至2025年6月30日,展期期间的借款年利率为8.5%(详见公司临2023-021号、2023-033号、2023-041号公告)。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精神,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与光控新业签署《借款展期合同》(即展期协议一),该协议项下的借款本金为42,600万元,展期期间的借款年利率为8.5%。同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光大安石(北京)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安石”)与光控新业签署《借款展期合同》(即展期协议二),该协议项下的借款本金为41,000万元,展期期间的借款年利率为8%。前述两笔借款期限均展期至2025年6月30日(详见公司临2023-022号、2023-033号、2023-042号公告)。
5、关于对公司向上东公园里项目及中关村项目提供的财务资助分别进行展期之事
上海安曼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安曼”),系公司参与投资的上海光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下属企业,上海安曼的全资子公司北京新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主要持有、运营和管理上东公园里项目。上海安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依投资”),系公司参与投资的光控安石-中关村私募投资基金的全资子公司,主要持有、运营、管理北京中关村项目。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精神,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与上海安曼签署《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即展期协议)。该协议项下的借款本金为5,000万元,借款到期日不晚于2025年6月30日,最终以公司另行发送的书面通知中载明的日期为准,展期期间的借款年利率为6.5%(详见公司临2023-023号、2023-033号、2023-043号公告)。
同日,公司与上海安依签署《借款展期合同之补充协议》(即展期协议)。该协议项下的借款本金为44,000万元,借款期限至2025年6月30日,展期期间的借款年利率为8%(详见公司临2023-024号、2023-033号、2023-044号公告)。
6、关于公司与政府就横仓公路1655号物业签署征收补偿协议之事
2023年8月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政府就横仓公路1655号物业签署征收补偿协议的议案》。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精神,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与上海市嘉定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签署了《征收补偿协议》,
征收补偿总额为198,854,601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征收补偿协议》项下第一至第三笔征收补偿款,金额合计为178,969,140元(详见公司临2023-046号、2023-047号、2023-049号、2023-053号、2023-054号、2023-064号、2024-010号公告)。
7、关于公司与政府就嘉罗公路1385号部分物业签署征收补偿协议之事
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政府就嘉罗公路1385号部分物业签署征收补偿协议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该次董事会决议精神,公司于同日与嘉定区新成路街道房屋土地征收办公室、上海市嘉定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征收补偿协议》,征收补偿总额为171,720,636元。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征收补偿协议》项下第一笔征收补偿款共计51,516,190.80元(详见公司临2023-069号、2023-070号、2023-073号、2023-074号、2024-002号公告)。
8、关于注册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之事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和发行总额不超过23亿元(含23亿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即中期票据及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临2023-059号、2023-061号、2023-067号公告)。公司已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MTN237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19亿元(详见公司临2024-013号公告)。2024年4月11日,公司发行了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10亿元,期限为1+1年,发行利率为5%(详见公司临2024-027号公告)。
9、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收到合作方《通知函》之事
公司控股子公司光大安石(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石资管”)与合作方上海恒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承实业”)于2017年8月签署《合作协议》,恒承实业通过投资珠海安石宜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安石基金”)投资淞虹路项目(即光大安石虹桥中心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并希望通过投资该项目而按照投资比例分配该项目项下相应的物业资产(以下简称“物业分配方案”)。根据《合作协议》,自珠海安石基金的合伙协议项下的投资起始日起至约定的期限内,在珠海安石基金尚未处分对外投资项目并实现退出的情形下,经恒承实业提前书面通知,安石资管应促使指定第三方按照约定的受让价款受让恒承实业所持有的全部珠海安石基金的份额。因物业分配方案难以在近期实现,安石资管于2023年9月15日收到恒承实业发送的《通知函》,要求安石资管履行相关促使义务,并同意与安石资管继续探讨该项目的物业分配方案等。安石资管将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促使义务,并就上述事项继续与恒承实业进行沟通协商(详见公司临2023-058号公告)。
安石资管于2024年3月15日再次收到恒承实业发送的《通知函》(以下称“新《通知函》”),根据新《通知函》,恒承实业同意将安石资管履行《合作协议》项下的相关促使义务的时限延长至2024年9月17日,其他条件不变(详见公司临2024-014号公告)。因安石资管可能存在被恒承实业要求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风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相关规定,从审慎角度出发,安石资管在2023年内确认营业外支出10,688.18万元,对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为-4,088.23万元。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债券(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以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 ||||||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023年4月19日 | 4.47% | 10 | 2023年4月21日 | 10 | 2025年4月20日 |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2023年6月2日 | 4.78% | 3 | 2023年6月6日 | 3 | 2026年6月5日 |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 | 2023年8月3日 | 4.48% | 6 | 2023年8月8日 | 6 | 2025年8月7日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关于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详见公司临2023-014号、2023-038号、2023-050号公告,以及本报告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之“1.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基本情况”。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9,496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0,457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北京光控安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 211,454,671 | 14.10 | - | 无 | - | 国有法人 |
上海嘉定建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 161,678,520 | 10.78 | - | 无 | - | 国有法人 |
上海光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148,392,781 | 9.89 | - | 无 | - | 国有法人 |
上海嘉定伟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 94,540,386 | 6.30 | -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上海安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 77,559,297 | 5.17 | - | 无 | - | 国有法人 |
上海嘉加(集团)有限公司 | - | 40,073,475 | 2.67 | -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上海南翔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 | 33,654,598 | 2.24 | -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上海嘉定缘和贸易有限公司 | - | 29,322,479 | 1.96 | -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王政兴 | 17,500,000 | 17,500,000 | 1.17 | -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续文阁 | - | 10,013,400 | 0.67 | -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北京光控安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11,454,671 | 人民币普通股 | 211,454,671 | ||||
上海嘉定建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161,678,52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1,678,520 | ||||
上海光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48,392,781 | 人民币普通股 | 148,392,781 | ||||
上海嘉定伟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94,540,386 | 人民币普通股 | 94,540,386 |
上海安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77,559,297 | 人民币普通股 | 77,559,297 |
上海嘉加(集团)有限公司 | 40,073,475 | 人民币普通股 | 40,073,475 |
上海南翔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33,654,598 | 人民币普通股 | 33,654,598 |
上海嘉定缘和贸易有限公司 | 29,322,479 | 人民币普通股 | 29,322,479 |
王政兴 | 17,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500,000 |
续文阁 | 10,013,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13,4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股东上海嘉定建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上海嘉定伟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2、股东上海光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光控安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上海安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同属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王政兴 | 新增 | - | - | 17,500,000 | 1.17 |
王文科 | 退出 | - | - | 9,811,200 | 0.65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上海光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光控安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安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联合持股主体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详见本表“其他情况说明” |
成立日期 | 详见本表“其他情况说明” |
主要经营业务 | 详见本表“其他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截止报告期末,上海光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光控安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安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别持有公司股票148,392,781股、211,454,671股、77,559,297股,合计持股437,406,7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17%,合并为公司第一大持股主体。 1、上海光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06月18日;法定代表人:王凯伦;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 2、北京光控安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成立于2014年01月06日;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光控嘉鑫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3、上海安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成立于2014年03月12日;执行事务合伙人:重庆光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咨询均除经纪)。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吴利军 |
成立日期 | 1990年11月12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投资和管理金融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期货、租赁、金银交易;资产管理;投资和管理非金融业。(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详见注1 |
其他情况说明 | / |
注1:
序号 | 公司名称 | 直接/间接 | 被投资企业名称 | 股票代码及上市地点 | 持股比例(%) |
1 |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 间接 |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 0165.HK | 49.74 |
2 | 间接 | 中国飞机租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1848.HK | 38.08 | |
3 | 间接 | Ying Li International Real Estate Limited | 5DM(新交所) | 72.04 | |
英利国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 |||||
4 | 间接 | Kinergy Corporation Ltd. | 3302.HK | 28.58 | |
精技集团有限公司 | |||||
5 | 间接 | 上海瑞威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1835.HK | 1.30 | |
6 | 间接 | 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0257.HK | 43.08 | |
7 | 间接 | 中国光大绿色环保有限公司 | 1257.HK | 70.81 | |
8 | 间接 | 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 | U9E(新交所), 1857.HK | 72.87 | |
9 | 间接 | 光大永年有限公司 | 3699.HK | 74.99 | |
10 | 直接及间接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01818.SH, 6818.HK | 直接持有44.02,间接持有3.16, 合计持有47.18 | |
11 | 直接及间接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01788.SH, 6178.HK | 直接持有25.15,间接持有20.73,合计持有45.88 | |
12 | 直接及间接 |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600138.SH | 直接持有2.99, 间接持有20.00,合计持有22.99 | |
13 | 直接及间接 |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002462.SZ | 直接持有14.12,间接持有14.35,合计持有28.47 | |
14 | 直接 |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000166.SZ, 6806.HK | 3.99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 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上海嘉定建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邢志刚 | 1993年5月7日 | 13367975-8 | 22,100 | 财政信用、融资、投资开发。 |
情况说明 | 上述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为上海嘉定伟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一) 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 22嘉宝01 | 137796 | 2022年9月21日 | 2022年9月21日 | 2025年9月21日 | 8.80 | 4.50 | 详见公司债券其他情况的说明1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详见公司债券其他情况的说明2 | 详见公司债券其他情况的说明2 | 否 |
注:报告期内公司下属企业上海奇伊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通过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欣荣1号债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持有43,100万元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名称 |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 “22嘉宝01”债券的起息日为2022年9月21日,于2023年9月21日完成首次付息,相关事宜详见披露在上证债券信息网(http://bond.sse.com.cn/)的“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3年付息公告”。 |
2. 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4层 | / | 申杰、刘畅、李青林 | 021-23153888 |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89号北外滩来福士广场东塔楼18楼 | 陆士敏、奚晓茵、莫旭巍、李明、贾舜豪 | 李明、贾舜豪 | 021-63525500 |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20层 | / | 王爻、宋淑一 | 010-85606888 |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募集资金总金额 | 已使用金额 | 未使用金额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有) |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如有) |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 8.80 | 8.80 | - | 良好 | 无 | 是 |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现状 | 执行情况 | 是否发生变更 | 变更后情况 | 变更原因 | 变更是否已取得有权机构批准 | 变更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
“22嘉宝01”债券为无担保债券。为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包括制定专门的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公司承诺等,确保按时、足额偿付本期债券。 | 前述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执行情况良好,无重大变化。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7. 公司债券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2嘉宝01”债券票面利率为4.50%,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债券起息日为2022年9月21日,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9月21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22嘉宝01”债券最终到期日为2025年9月21日。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25年9月21日;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24年9月21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25年9月2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2、“22嘉宝01”债券于2022年9月2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集中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并采取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方式面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交易。
(三)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 21光大嘉宝PPN001 | 32100136 | 2021年1月22日 | 2021年1月26日 | 2024年1月26日 | - | - | 详见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1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 详见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1 | 详见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1 | 否 |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0光大嘉宝MTN001 | 102001136 | 2020年6月8日 | 2020年6月10日 | 2025年6月10日 | - | - | 详见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2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 详见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2 | 详见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2 | 否 |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20光大嘉宝MTN002 | 102001604 | 2020年8月20日 | 2020年8月24日 | 2025年8月24日 | - | - | 详见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3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 详见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3 | 详见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3 | 否 |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3光大嘉宝MTN001 | 102380978 | 2023年4月19日 | 2023年4月20日 | 2025年4月20日 | 注1 | 注1 | 详见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4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 详见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4 | 详见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4 | 否 |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23光大嘉宝MTN002 | 102300374 | 2023年6月2日 | 2023年6月5日 | 2026年6月5日 | 3 | 4.78 | 详见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5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 详见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5 | 详见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5 | 否 |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 | 23光大嘉宝MTN003 | 102300388 | 2023年8月3日 | 2023年8月7日 | 2025年8月7日 | 6.00 | 4.48 | 详见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6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 详见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6 | 详见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6 | 否 |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4光大嘉宝MTN001 | 102481482 | 2024年4月11日 | 2024年4月12日 | 2026年4月12日 | 10.00 | 5.00 | 详见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7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 详见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7 | 详见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7 | 否 |
光大嘉宝2018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优先A级 | 18光大嘉宝ABN001优先A | 81800151 | 2018年10月25日 | 2018年10月30日 | 2036年7月20日 | 2.184 | 5.85 | 详见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7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 详见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7 | 详见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7 | 否 |
光大嘉宝2018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优先B级 | 18光大嘉宝ABN001优先B | 81800152 | 2018年10月25日 | 2018年10月30日 | 2036年7月20日 | 2.76 | 7.20 | 详见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7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 详见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7 | 详见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7 | 否 |
光大嘉宝2018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优次级 | 18光大嘉宝ABN001次 | 81800153 | 2018年10月25日 | 2018年10月30日 | 2036年7月20日 | 0.01 | - | 详见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7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 详见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7 | 详见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7 | 否 |
注1:“23光大嘉宝MTN001”于2024年4月20日维持票面利率4.47%不变,并于2024年4月22日完成了全部回售及本息兑付事项,债券余额由10亿元调整为0。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名称 |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光大嘉宝PPN001”的付息及本金兑付事项,不存在逾期情况。 |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光大嘉宝MTN001”的付息及本金兑付事项,不存在逾期情况。 |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光大嘉宝MTN002”的付息及本金兑付事项,不存在逾期情况。 |
光大嘉宝2018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优先A级 |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18光大嘉宝ABN001优先A”的部分本金摊还和付息事项,不存在逾期情况。 |
光大嘉宝2018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优先B级 |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18光大嘉宝ABN001优先B”的付息事项,不存在逾期情况。 |
光大嘉宝2018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次级 | 报告期内,“18光大嘉宝ABN001次”不涉及付息兑付事项。 |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024年4月22日,公司完成了“23光大嘉宝MTN001”的付息及本金兑付事项,不存在逾期情况。 |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报告期内,“24光大嘉宝MTN001”不涉及付息兑付事项。 |
2. 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发行条款的有关约定,“21光大嘉宝PPN001”设有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人回售选择权。公司于2023年1月28日将“21光大嘉宝PPN001”的票面利率由5.30%调整至1.00%,投资人有权在回售申请期间内进行回售登记,在本期债券的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根据上海清算所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本期债券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人民币10亿元。2023年1月28日,公司完成了本期债券的全部回售及本息兑付事项,本息兑付金额合计人民币10.53亿元。
(2)根据发行条款的有关约定,“20光大嘉宝MTN001”设有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人回售选择权。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将“20光大嘉宝MTN001”的票面利率由3.98%调整至1.00%,投资人有权在回售申请期间内进行回售登记,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根据上海清算所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本期债券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人民币12亿元。2023年6月12日,公司完成了本期债券的全部回售及本息兑付事项,本息兑付金额合计人民币12.4776亿元。
(3)根据发行条款的有关约定,“20光大嘉宝MTN002”设有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人回售选择权。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将“20光大嘉宝MTN002”的票面利率由3.97%调整至1.00%,投资人有权在回售申请期间内进行回售登记,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根据上海清算所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本期债券
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人民币4亿元。2023年8月24日,公司完成了本期债券的全部回售及本息兑付事项,本息兑付金额合计人民币4.1588亿元。
(4)根据发行条款的有关约定,“23光大嘉宝MTN001”设有第1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人回售选择权。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维持“23光大嘉宝MTN001”的票面利率4.47%不变,投资人有权在回售申请期间内进行回售登记,在本期债券的第1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根据上海清算所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本期债券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人民币10亿元。2024年4月22日,公司完成了本期债券的全部回售及本息兑付事项,本息兑付金额合计人民币10.447亿元。
3. 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 / | 姜琪、赵宇驰、马凯、王翔驹、潘韦豪、吴江博、闫嘉璇、朱雅各 | 010-60833113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市中华路26号 | / | 朱子豪 | 025-58587321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 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6楼和19楼 | / | 陈军 | 021-31358666 |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89号北外滩来福士广场东塔楼18楼 | 陆士敏、奚晓茵、莫旭巍、李明、贾舜豪、李倩 | 李明 | 021-6352550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0号兴业大厦15楼 | / | 黄硕、林晨、赵志浩 | 010-89926551、 021-62677777-211473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17层 | / | 高健、李易、钟铎、杨子豪 | 010-5651321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深南大道2016号招商银行22层 | / | 张一鸣 | 022-28303927 |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中国人保财险大厦17层 | / | 张驰、孟悦、卢瑞、张超 | 010-85679696 |
仲量联行(北京)土地房地产评估顾问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100号1号楼西区706号 | / | 温馨 | 010-85868816 |
苏州信托有限公司 | 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08号信投大厦18楼 | / | 徐健、顾雨辰 | 0512-65099127、 6509971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255号,前进道9号 | / | 孙能浩 | 022-23261729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2层 | / | 何非、王森、王荟杰、石佳 | 010-86451000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567号晶采世纪大厦 | / | 李杰、李晓雯 | 021-61336320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7层及28层 | / | 刘展睿、王警、张孜孜、武韬、范宁宁、张慧玲 | 010-65051166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 / | 张国霞 | 010-66223400 |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20层 | / | 王爻、宋淑一 | 010-85606888 |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募集资金总金额 | 已使用金额 | 未使用金额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有) |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如有) |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 10 | 10 | - | / | / | 是 |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12 | 12 | - | / | / | 是 |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4 | 4 | - | / | / | 是 |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10 | 10 | - | / | / | 是 |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3 | 3 | - | / | / | 是 |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 | 6 | 6 | - | / | / | 是 |
光大嘉宝2018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优先A级 | 3.74 | 3.74 | - | / | / | 是 |
光大嘉宝2018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优先B级 | 2.76 | 2.76 | - | / | / | 是 |
光大嘉宝2018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优次级 | 0.01 | 0.01 | - | / | / | 是 |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7月25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20光大嘉宝MTN002”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在对本公司2022年度经营状况等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确定维持本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维持“20光大嘉宝MTN002”信用等级为“AA+”,并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与前次评级结果相比没有变化,评级报告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
2023年7月26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18光大嘉宝ABN001优先A”、“18光大嘉宝ABN001优先B”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在对本公司2022年度经营状况等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光大嘉宝2018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维持“18光大嘉宝ABN001优先A”信用等级为“AAAsf”,维持“18光大嘉宝ABN001优先B”信用等级为“AA+sf”,与前次评级结果相比没有变化。
6.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现状 | 执行情况 | 是否发生变更 | 变更后情况 | 变更原因 | 变更是否已取得有权机构批准 | 变更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
“20光大嘉宝MTN001”、“20光大嘉宝MTN002”、“23光大嘉宝MTN001”、“23光大嘉宝MTN002”、“23光大嘉宝MTN003”、 “24光大嘉宝MTN001”为无担保债券。为了维护中期票据持有人的合法利益,公司为中期票据资金的按时足额偿付制订了相关偿债保障措施,包括设立专门的中期票据偿付工作小组,加强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募集资金监管模式采用专户监管且受托支付模式,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等。 | 报告期内,前述偿债计划及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良好,无重大变化。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1光大嘉宝PPN001”为无担保债券。为了维护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合法利益,公司为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金的按时足额偿付制订了相关偿债保障措施,以确保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安全兑付,包括设立专门的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工作小组,加强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募集资金监管模式采用专户监管且受托支付模式,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等。 | 报告期内,前述偿债计划及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良好,无重大变化。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8光大嘉宝ABN001优先A”、“18光大嘉宝ABN001优先B”、“18光大嘉宝ABN001次”对应的“光大嘉宝2018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设有目标资产物业运营收入应收账款质押担保、目标物业资产抵押担保。为保证按期足额偿付资产支持票据,本项目制定了相应的偿债计划和保障措施。此外,资产支持票据的持有人还可以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以资产支持票据持有人会议的形式行使有关权利。 | 报告期内,前述偿债计划及抵质押担保目标资产物业发生变更。 | 是 | 光大嘉宝2018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的发起机构提前部分还款并解除部分物业的抵押,“18光大嘉宝ABN001优先A”提前部分分配。 | 光大嘉宝2018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单一资金信托发放的信托贷款对应抵押物中由公司持有的嘉定区横仓公路1655号物业为配合政府动迁,已被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政府协议征收。报告期内,公司已向单一资金信托发放的信托贷款进行部分提前还款,对应提前偿还资产支持票据信托部分优先级本金及相应利息,并根据政府要求办理前述征收物业抵押解除相关手续。 | 是 | 本次发起机构提前部分还款并解除部分物业抵押不会对债券投资者权益产生不利影响。 |
7.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1光大嘉宝PPN001”采用单利按年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首日起不另计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息,兑付日为2024年1月26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3年1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1光大嘉宝PPN001”于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2021年1月27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程进行交易。
2、“20光大嘉宝MTN001”采用单利按年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首日起不另计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息,兑付日为2025年6月10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3年6月1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0光大嘉宝MTN001”于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2020年6月11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程进行交易。
3、“20光大嘉宝MTN002”采用单利按年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首日起不另计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息,兑付日为2025年8月24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3年8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0光大嘉宝MTN002”于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2020年8月25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程进行交易。
4、“23光大嘉宝MTN001”采用单利按年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首日起不另计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息,兑付日为2025年4月20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4年4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3光大嘉宝MTN001”于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2023年4月21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程进行交易。
5、“23光大嘉宝MTN002”采用单利按年付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兑付日为2026年6月5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5年6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3光大嘉宝MTN002”于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2023年6月6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程进行交易。
6、“23光大嘉宝MTN003”采用单利按年付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兑付日为2025年8月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4年8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3光大嘉宝MTN003”于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2023年8月8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程进行交易。
7、“24光大嘉宝MTN001”采用单利按年付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兑付日为2026年4月12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5年4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4光大嘉宝MTN001”于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2024年4月15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程进行交易。
8、“18光大嘉宝ABN001优先A”采用单利,每半年付息一次并摊还一定金额本金,预计到期日为2036年7月20日。“18光大嘉宝ABN001优先A”于2023年7月20日、2023年11月29日和2024年1月22日摊还了部分本金,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的本金余额为2.184亿元。每3年启动开放退出一次,投资人有权决定在本期资产支持票据开放退出登记期内是否向发行载体提出资产支持票据开放退出申请。“18光大嘉宝ABN001优先B”采用单利,每半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预计到期日为2036年7月20日。每3年启动开放退出一次,投资人有权决定在本期资产支持票据开放退出登记期内是否向发行载体提出资产支持票据开放退出申请。“18光大嘉宝ABN001次”不设票面利率,享有最终剩余收益,预计到期日为2036年7月20日,无开放退出安排。上述资产支持票据于债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8年10月30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交易。
(四)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亏损情况 | 报告期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9,676.97万元,占上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资产比例为28.34%。 |
亏损原因 | 1、本期光大安石在管项目整体经营情况不及预期、导致管理费收入下滑,以及“大资管”业务尚处于培育阶段等原因,本期公司计提收购光大安石51%股权商誉资产减值损失57,405.22万元。 2、在房地产行业严峻形势下,为了加快资金回笼,公司在管基金项目加大了非持有型可售公寓的去化力度。同时,公司投资的写字楼类项目因受供需双向挤压影响较大,部分项目资产价值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本期不动产投资业务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确认投资收益为-111,722.98万元。。 3、公司并表的基金项目尚处于培育期,财务费用和折旧金额较大,本期并表的基金项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764.48万元; 4、因公司转型发展需要,住宅开发板块业务已多年未有新增项目,可结转资源日渐减少,本期存量项目结转利润与前两年相比降幅较大。 |
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 公司经过数年经营积累及沉淀,已形成适应于自身发展的资源禀赋及核心竞争力,包括专业的人才队伍、完善的业务体系及良好的股东背景及品牌形象等。虽然由于多重因素的影响,公司发展遇到暂时的困难,但是从长期来看,公司核心竞争力等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将继续坚持主动管理和价值创造的核心理念,聚焦不动产资产管理主业,发挥公司专业优势,在商业资产管理、写字楼资产管理、物流资产管理、城市更新、不动产资产证券化及公募REITs等细分领域培育核心竞争力,努力将公司打造成为国内领先的跨境不动产资产管理平台。 |
(五) 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报告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以及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或承诺的情况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007,247,678.44 | 16,990,551.83 | -11,913.91 | 注1 |
流动比率 | 0.68 | 1.14 | -40.35 | 注2 |
速动比率 | 0.47 | 0.63 | -25.40 | 注2 |
资产负债率(%) | 72.98 | 69.94 | 4.35 | /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07 | 0.11 | -163.64 | 注1 |
利息保障倍数 | -1.74 | 1.39 | -225.18 | 注1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1.98 | 1.39 | 42.45 | 注3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1.19 | 1.86 | -163.98 | 注1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 | /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 | / |
注1: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9,676.97万元,与前两年相比大幅下降,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EBITDA相关指标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下降。注2:报告期公司部分应付债券一年内到期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公司期末流动负债增加,导致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与上年期末数相比下降。注3: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导致现金利息保障倍数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
众会字(2024)第00096号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嘉宝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光大嘉宝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光大嘉宝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一)商誉减值
1、关键审计事项
如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五、16所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光大嘉宝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商誉的账面价值为689,640,042.73元,商誉减值准备金额为574,052,189.08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管理层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以确定是否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当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出现特定减值迹象时,公司应及时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并恰当考虑该减值迹象的影响。公司管理层通过比较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与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及商誉的账面价值,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预测可收回金额涉及对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预测,管理层在预测中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假设,特别是对于未来期间的销售增长率、毛利率、费用率、折现率等。由于商誉金额重大,减值测试过程较为复杂,同时涉及公司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因此,我们将商誉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中的应对
我们针对上述关键审计事项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商誉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
(2)获取并复核管理层编制的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表,比较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的差异,复核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以及商誉减值金额的计算是否正确;
(3)复核公司管理层对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划分是否合理,是否将商誉账面价值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之间恰当分摊;
(4)复核公司确定的商誉减值测试方法和模型是否恰当;
(5)复核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依据的基础数据是否准确、所选取的关键参数(包括营业收入、毛利率、费用率、折现率等)是否恰当,评价所采取的关键假设、所作出的重大估计和判断、所选取的价值类型是否合理,分析减值测试方法与价值类型是否匹配;
(6)将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本年度实际数据与以前年度预测数据进行对比,以评价管理层对现金流量预测的可靠性及是否可能存在管理层偏向的迹象;
(7)利用管理层聘请专家的工作,评估公司管理层的减值测试方法和使用的折现率的合理性;
(8)复核公司对商誉减值损失的分摊是否合理,是否恰当考虑了归属于少数股东商誉的影响;
(9)关注期后事项对商誉减值测试结论的影响;
(10)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结果,复核和评价商誉的列报和披露是否准确和恰当。
(二)收入确认
1、关键审计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41所述,光大嘉宝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为4,390,114,924.35元,主要为房地产业务收入(包括住宅房地产开发业务和商业房地产业务)、不动产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对于住宅房地产开发业务收入,公司以取得《交付使用许可证》、签订不可逆转的销售合同、售房款收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并取得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接管验收证明,在同时符合上述标准的次月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商业房地产业务主要为商业房地产的销售和租赁业务。对于不动产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公司根据服务协议约定的服务金额和计算方法收取服务费,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服务费收入。收费基数为实际存续的实缴规模或管理的不动产投资规模。由于收入确认对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管理层在收入确认时运用了重大的会计判断,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中的应对
我们针对收入确认问题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我们向管理层、治理层进行询问,评价管理层诚信及舞弊风险;
(2)我们通过审阅销售合同与管理层的访谈,了解和评估了光大嘉宝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
(3)我们了解并测试了与房产销售收入、房产租赁收入、管理费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程序,评估并测试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复核相关会计政策是否正确且一贯运用,确定其可依赖;
(4)检查房产销售合同条款,以评价有关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销售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针对本年结转的房产销售收入,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收款记录、交房验收相关文件等证明交付的支持性文件,以评价相关房产销售收入是否按照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确认;
(5)结合房地产类型对租赁收入、出租率及租金单价差异情况执行分析,判断本期各类房产的租赁收入金额是否存在异常,并从租赁收入的会计记录中选取样本,查看该笔租赁收入对应的合同,根据合同条款对租赁收入进行重新计算并与会计记录进行比较,评价相关房产租赁收入的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检查样本的租金收款凭证及发票等支持性文件;
(6)检查资产管理合同条款,复核服务协议约定的合同金额以及收取服务费的方法,复核资产管理费计算表,并与会计纪录进行比较,评价相关资产管理业务收入的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7)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并抽查收入确认的相关单据,检查已确认的收入的真实性;
(8)针对可能出现的完整性风险,我们实施了具有针对性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在增加收入完整性测试样本的基础上,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核对开发产品客户签收单或客户服务确认结算单等相关时间节点,以评估房产销售收入、不动产资产管理收入以及房产租赁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是否存在截止问题。
(三)应收款项减值
1、关键审计事项
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如财务报表附注五、3、附注五、5所述,光大嘉宝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以下合称为“应收款项”)的原值合计为1,583,221,164.25元,坏账准备合计为335,007,268.27元,账面价值为1,248,213,895.98元,应收款项原值占资产总额比例为
6.40%。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附注三、11.(7)2)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由于应收款项对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且管理层在确定应收款项减值时作出了重大的会计估计和判断,我们将应收款项的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中的应对
我们针对应收款项的减值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评估并测试公司相关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流程以及管理层关键内部控制;
(2)通过查阅销售合同、相关房屋交接单、资产管理费计算表、回款情况及与管理层沟通等程序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估计是否合理;
(3)获取管理层评估应收账款是否发生减值以及确认预期损失率所依据的数据及相关资料,评价其恰当性和合理性;通过比较前期坏账准备计提数与实际发生数,并结合对期后回款的检查,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4)获取管理层评估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的数据及相关资料,评价其恰当性和合理性;通过比较前期损失准备计提数与实际发生数,并结合对期后回款的检查,评价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5)抽样检查应收款项损失准备评估所依据资料的相关性和准确性,对重要应收款项与管理层讨论其可收回性,并执行独立函证程序;
(6)检查与应收款项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告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四)其他信息
光大嘉宝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光大嘉宝公司2023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光大嘉宝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光大嘉宝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光大嘉宝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光大嘉宝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光大嘉宝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光大嘉宝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光大嘉宝公司集团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胡蕴(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贾舜豪
中国,上海 2024年4月26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2,559,018,114.72 | 2,738,228,896.5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65,391,462.14 | 189,025,006.08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4 | 441,132,105.41 | 559,084,048.84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7 | 17,558,001.09 | 19,060,081.82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807,081,790.57 | 913,470,884.2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453,744.81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1,804,475,485.17 | 3,909,609,488.25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2 | 71,778,419.86 | 379,463,722.99 |
流动资产合计 | 5,766,435,378.96 | 8,707,942,128.82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6 | 4,472,507,137.08 | 5,586,943,285.0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7 | 124,826,031.17 | 169,607,233.14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8 | 77,964,399.97 | 77,830,550.84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19 | 13,260,111,561.07 | 13,755,779,829.40 |
固定资产 | 七.20 | 16,252,054.69 | 99,238,964.86 |
在建工程 | 七.21 | 5,700,818.60 | 232,287,309.9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4 | 73,741,640.32 | 77,229,699.38 |
无形资产 | 七.25 | 13,457,216.73 | 7,519,818.49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七.26 | 689,640,042.73 | 1,263,692,231.81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7 | 35,116,381.68 | 39,618,832.2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8 | 189,054,254.04 | 283,782,148.4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8,958,371,538.08 | 21,593,529,903.46 | |
资产总计 | 24,724,806,917.04 | 30,301,472,032.2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1 | 160,301,250.21 | 160,465,052.28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2 | 3,719,601.12 | 7,450,064.73 |
应付账款 | 七.33 | 819,996,691.86 | 1,049,573,182.09 |
预收款项 | 七.34 | 152,751,721.57 | 77,371,462.32 |
合同负债 | 七.35 | 135,577,743.48 | 2,396,850,088.84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6 | 167,013,817.55 | 189,967,276.28 |
应交税费 | 七.37 | 401,026,299.23 | 571,242,358.70 |
其他应付款 | 七.38 | 2,676,772,106.16 | 2,495,799,150.7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5,935,739.20 | 15,909,121.13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0 | 3,910,580,598.53 | 502,291,081.20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1 | 7,960,201.72 | 194,005,154.43 |
流动负债合计 | 8,435,700,031.43 | 7,645,014,871.5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七.42 | 7,045,892,822.51 | 7,913,588,778.08 |
应付债券 | 七.43 | 300,000,000.00 | 3,644,200,000.00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4 | 52,073,835.74 | 59,732,894.06 |
长期应付款 | 七.45 | 136,612,243.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47 | 106,881,801.58 | 20,196,886.00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8 | 1,275,949,339.99 | 1,259,648,743.3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49 | 691,113,701.36 | 651,129,701.36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608,523,744.18 | 13,548,497,002.86 | |
负债合计 | 18,044,223,775.61 | 21,193,511,874.4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0 | 1,499,685,402.00 | 1,499,685,40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2 | 1,417,448,712.82 | 1,414,184,882.24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4 | 8,451,281.12 | 37,534,821.07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6 | 305,570,286.20 | 305,570,286.2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57 | 1,790,867,919.12 | 3,787,637,569.7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022,023,601.26 | 7,044,612,961.29 |
少数股东权益 | 1,658,559,540.17 | 2,063,347,196.5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680,583,141.43 | 9,107,960,157.8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4,724,806,917.04 | 30,301,472,032.28 |
公司负责人:苏晓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诚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5,656,040.83 | 38,666,729.1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5,695,971.76 | 74,039,452.04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26,400.00 | 1,768,149.78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41,015.89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3,702,119,554.80 | 3,664,043,123.6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453,744.81 | ||
存货 | 167,497.89 | 160,639.51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3,783,665,465.28 | 3,778,919,110.01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4,862,748,393.06 | 5,055,638,650.3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23,793,000.00 | 157,777,7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583,654,617.28 | 3,693,899,985.92 | |
投资性房地产 | 98,259,320.00 | 105,395,573.76 | |
固定资产 | 745,509.74 | 1,007,221.93 | |
在建工程 | 1,922,906.4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9,960,829.01 | 52,912,013.81 | |
无形资产 | 78,687.65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长期待摊费用 | 2,764,904.3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2,843,690.81 | 256,325,897.6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764,770,264.21 | 9,324,958,637.44 | |
资产总计 | 11,548,435,729.49 | 13,103,877,747.4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60,301,250.21 | 160,465,052.28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6,410,149.54 | 6,473,539.83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29,063,890.60 | 29,031,568.51 | |
应交税费 | 29,059,089.98 | 24,973,855.77 | |
其他应付款 | 5,838,455,515.77 | 4,878,064,346.3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5,935,739.20 | 15,909,121.13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102,971,592.88 | 210,194,466.77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9,166,261,488.98 | 5,309,202,829.5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49,980,000.00 | ||
应付债券 | 300,000,000.00 | 4,125,200,000.00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43,946,812.70 | 50,383,704.50 | |
长期应付款 | 136,612,243.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3,179,111.65 | 22,433,786.59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93,738,167.35 | 4,247,997,491.09 | |
负债合计 | 9,659,999,656.33 | 9,557,200,320.6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499,685,402.00 | 1,499,685,40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459,919,296.64 | 1,459,919,296.64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3,991,077.76 | 39,479,602.76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05,570,286.20 | 305,570,286.20 | |
未分配利润 | -1,390,729,989.44 | 242,022,839.2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888,436,073.16 | 3,546,677,426.8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1,548,435,729.49 | 13,103,877,747.45 |
公司负责人:苏晓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诚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390,114,924.35 | 5,569,843,147.62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58 | 4,390,114,924.35 | 5,569,843,147.62 |
二、营业总成本 | 4,272,117,153.45 | 5,077,262,190.36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58 | 3,037,278,740.47 | 3,699,121,170.42 |
税金及附加 | 七.59 | 256,827,167.48 | 320,655,835.07 |
销售费用 | 七.60 | 76,853,560.43 | 93,886,767.72 |
管理费用 | 七.61 | 283,450,416.64 | 331,075,067.38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七.63 | 617,707,268.43 | 632,523,349.77 |
其中:利息费用 | 688,771,377.75 | 719,536,513.74 | |
利息收入 | 79,002,070.03 | 99,278,279.78 | |
加:其他收益 | 七.64 | 3,379,197.17 | 3,488,455.4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5 | -1,050,398,293.75 | -131,587,069.0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063,354,301.12 | -142,331,774.47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6 | -3,994,588.71 | -3,546,606.73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67 | -139,802,066.87 | -49,184,238.1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730,752,961.59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9 | 9,253,329.17 | 2,134,272.18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794,317,613.68 | 313,885,771.01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0 | 14,949,394.08 | 16,102,100.64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1 | 107,535,993.33 | 20,426,877.3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886,904,212.93 | 309,560,994.35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2 | 290,499,637.32 | 239,254,781.0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77,403,850.25 | 70,306,213.31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77,406,608.65 | 70,306,213.31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758.40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996,769,650.66 | 58,002,895.76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0,634,199.59 | 12,303,317.55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73 | -32,533,166.22 | -3,107,381.37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9,083,539.95 | -5,755,470.76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9,618,187.00 | -8,641,514.92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9,618,187.00 | -8,641,514.92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34,647.05 | 2,886,044.16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9,821.91 | -87,922.61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564,468.96 | 2,973,966.77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449,626.27 | 2,648,089.39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209,937,016.47 | 67,198,831.94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025,853,190.61 | 52,247,425.00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84,083,825.86 | 14,951,406.94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33 | 0.04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33 | 0.04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公司负责人:苏晓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诚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59,208,018.78 | 48,212,929.50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16,735,224.70 | 16,660,749.98 |
税金及附加 | 4,669,610.93 | 3,744,662.13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48,979,857.63 | 51,091,437.51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83,548,189.81 | 107,867,372.95 | |
其中:利息费用 | 256,241,380.22 | 258,721,180.44 | |
利息收入 | 172,707,669.16 | 154,686,508.72 | |
加:其他收益 | 102,414.66 | 414,411.32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35,876,819.37 | 18,377,283.6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3,034,686.38 | 9,468,039.19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13,279,368.39 | -141,823,658.77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5,376,304.62 | -1,549.2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02,568,000.0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0,179.84 | 155,386.00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419,829,123.43 | -254,029,420.12 | |
加:营业外收入 | 1.62 | 1.47 | |
减:营业外支出 | 200,000.00 | 200,000.0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20,029,121.81 | -254,229,418.65 | |
减:所得税费用 | 212,723,706.88 | -69,122,496.66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32,752,828.69 | -185,106,921.99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32,752,828.69 | -185,106,921.99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5,488,525.00 | -8,492,775.00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5,488,525.00 | -8,492,775.00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5,488,525.00 | -8,492,775.00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658,241,353.69 | -193,599,696.99 |
公司负责人:苏晓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诚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085,420,099.36 | 2,177,866,153.68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4 | 456,110,167.81 | 457,917,750.4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41,530,267.17 | 2,635,783,904.0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68,257,270.34 | 765,315,110.05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74,583,881.99 | 373,209,196.3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21,934,473.29 | 892,714,274.5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4 | 674,699,981.71 | 546,768,957.3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39,475,607.33 | 2,578,007,538.2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2,054,659.84 | 57,776,365.8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29,409,480.53 | 823,192,208.3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4,710,627.00 | 18,778,199.2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36,781,042.37 | 1,289,187.82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4 | 1,287,799,452.05 | 114,484,383.5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88,700,601.95 | 957,743,978.9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4,542,574.89 | 167,954,848.1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9,106,633.32 | 878,632,994.37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4 | 1,220,000,000.00 | 139,827,348.4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13,649,208.21 | 1,186,415,190.9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5,051,393.74 | -228,671,212.0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344,673,360.16 | 6,080,729,216.52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4 | 51,338,780.0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396,012,140.18 | 6,080,729,216.52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750,566,815.73 | 6,755,842,334.19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80,732,899.35 | 909,242,777.75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60,940,000.00 | 128,290,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4 | 157,775,513.11 | 18,651,810.6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589,075,228.19 | 7,683,736,922.6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93,063,088.01 | -1,603,007,706.0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06,849.25 | 704,931.3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15,850,185.18 | -1,773,197,620.9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736,928,896.57 | 4,510,126,517.5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21,078,711.39 | 2,736,928,896.57 |
公司负责人:苏晓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诚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3,481,361.12 | 54,684,539.86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98,704,281.77 | 1,372,860,283.2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72,185,642.89 | 1,427,544,823.1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922,565.23 | 2,393,159.93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6,584,800.40 | 52,533,021.8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976,995.75 | 6,449,801.8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81,751,394.18 | 665,856,128.8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32,235,755.56 | 727,232,112.4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9,949,887.33 | 700,312,710.6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5,309,480.53 | 536,337,959.26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9,395,471.22 | 14,623,176.6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36,780,743.00 | 155,386.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30,799,452.05 | 114,484,383.56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32,285,146.80 | 665,600,905.5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266,506.60 | 2,165,795.1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45,227,439.79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20,000,000.00 | 11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22,266,506.60 | 657,393,234.9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0,018,640.20 | 8,207,670.5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349,000,000.00 | 1,964,98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49,000,000.00 | 1,964,98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898,230,000.00 | 2,307,23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79,904,672.39 | 375,881,180.04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844,543.42 | 13,265,715.9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191,979,215.81 | 2,696,376,896.0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2,979,215.81 | -731,396,896.0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989,311.72 | -22,876,514.7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8,666,729.11 | 61,543,243.8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5,656,040.83 | 38,666,729.11 |
公司负责人:苏晓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诚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499,685,402.00 | 1,414,184,882.24 | 37,534,821.07 | 305,570,286.20 | 3,787,637,569.78 | 7,044,612,961.29 | 2,063,347,196.56 | 9,107,960,157.85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99,685,402.00 | 1,414,184,882.24 | 37,534,821.07 | 305,570,286.20 | 3,787,637,569.78 | 7,044,612,961.29 | 2,063,347,196.56 | 9,107,960,157.85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263,830.58 | -29,083,539.95 | -1,996,769,650.66 | -2,022,589,360.03 | -404,787,656.39 | -2,427,377,016.4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9,083,539.95 | -1,996,769,650.66 | -2,025,853,190.61 | -184,083,825.86 | -2,209,937,016.4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263,830.58 | 3,263,830.58 | -95,763,830.53 | -92,499,999.9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98,899,667.76 | -98,899,667.76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3,263,830.58 | 3,263,830.58 | 3,135,837.23 | 6,399,667.81 |
(三)利润分配 | -124,940,000.00 | -124,94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24,940,000.00 | -124,940,000.00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99,685,402.00 | 1,417,448,712.82 | 8,451,281.12 | 305,570,286.20 | 1,790,867,919.12 | 5,022,023,601.26 | 1,658,559,540.17 | 6,680,583,141.43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499,685,402.00 | 1,414,184,882.24 | 43,290,291.83 | 305,570,286.20 | 3,840,611,393.77 | 7,103,342,256.04 | 2,406,605,789.62 | 9,509,948,045.66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99,685,402.00 | 1,414,184,882.24 | 43,290,291.83 | 305,570,286.20 | 3,840,611,393.77 | 7,103,342,256.04 | 2,406,605,789.62 | 9,509,948,045.66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755,470.76 | -52,973,823.99 | -58,729,294.75 | -343,258,593.06 | -401,987,887.8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755,470.76 | 58,002,895.76 | 52,247,425.00 | 14,951,406.94 | 67,198,831.9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10,976,719.75 | -110,976,719.75 | -358,210,000.00 | -469,186,719.7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10,976,719.75 | -110,976,719.75 | -358,210,000.00 | -469,186,719.75 |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99,685,402.00 | 1,414,184,882.24 | 37,534,821.07 | 305,570,286.20 | 3,787,637,569.78 | 7,044,612,961.29 | 2,063,347,196.56 | 9,107,960,157.85 |
公司负责人:苏晓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诚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499,685,402.00 | 1,459,919,296.64 | 39,479,602.76 | 305,570,286.20 | 242,022,839.25 | 3,546,677,426.85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99,685,402.00 | 1,459,919,296.64 | 39,479,602.76 | 305,570,286.20 | 242,022,839.25 | 3,546,677,426.85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5,488,525.00 | -1,632,752,828.69 | -1,658,241,353.6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5,488,525.00 | -1,632,752,828.69 | -1,658,241,353.6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99,685,402.00 | 1,459,919,296.64 | 13,991,077.76 | 305,570,286.20 | -1,390,729,989.44 | 1,888,436,073.16 |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499,685,402.00 | 1,459,919,296.64 | 47,972,377.76 | 305,570,286.20 | 538,106,480.99 | 3,851,253,843.59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99,685,402.00 | 1,459,919,296.64 | 47,972,377.76 | 305,570,286.20 | 538,106,480.99 | 3,851,253,843.59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492,775.00 | -296,083,641.74 | -304,576,416.7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492,775.00 | -185,106,921.99 | -193,599,696.9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10,976,719.75 | -110,976,719.7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10,976,719.75 | -110,976,719.75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99,685,402.00 | 1,459,919,296.64 | 39,479,602.76 | 305,570,286.20 | 242,022,839.25 | 3,546,677,426.85 |
公司负责人:苏晓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诚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注册地址、组织形式、总部地址及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清河路55号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办公地址:上海市嘉定区依玛路333弄1-6号嘉定新城大厦14-15F注册资本:1,499,685,402.00元
(2)公司设立情况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曾用名上海嘉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4月28日经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以沪经企[1992]275号文批准,将原上海嘉宝照明电器公司改组为上海嘉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5月,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管理处[1992]沪人金股字第14号文批准,在境内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于1992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A股600622。本公司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1000000003124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1336360028;2006年1月5日,本公司公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于2006年2月10日经本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为:本公司股权分置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送2.5股股票。本公司于2006年2月22日公告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2006年2月27公司股票复牌交易。
(3)公司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照明设备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本公司的营业期限
1994年8月17日至不约定期限
(5)本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日
2024年4月26日
(6)本年度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序号 | 子公司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1 | 上海嘉宝神马房地产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2 | 上海嘉宝奇伊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3 | 上海宝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4 | 上海嘉宏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 合并 | 合并 |
5 | 上海嘉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6 | 上海盛创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7 | 上海嘉宝新菊房地产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8 | 上海嘉定颐和电机电脑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9 | 上海嘉定颐和苗木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10 | 上海嘉宝联友房地产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11 | 上海联鹏置业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12 | 上海联友置业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13 | 昆山嘉宝网尚置业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14 | 上海嘉宝锦熙置业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15 | 上海锦博置业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16 | 上海尧琛实业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17 | 上海嘉宝宜合置业有限公司[注1] | 不合并 | 合并 |
18 | 上海嘉宝劳动服务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19 |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20 | 上海奇伊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21 | 欣荣1号债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 合并 | 合并 |
22 | CEL JIABAO(HONG KONG)LIMITED | 合并 | 合并 |
23 | 光大安石(北京)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24 | 光控安石(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25 | 安石筑信(上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注2] | 合并 | 合并 |
26 | EBA(Hong Kong)Asset Management Limited | 合并 | 合并 |
27 | EBA Investments Real Estate Partners | 合并 | 合并 |
28 | EBA Prosperous Investment Centre LLC | 合并 | 合并 |
29 | 珠海安石宜涵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合并 | 合并 |
30 | 珠海安石宜茂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合并 | 合并 |
31 | 光大安石(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32 | 光控安石物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33 | 光控安石(上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34 | 重庆市美家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35 | 光控安石(珠海)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注3] | 合并 | 合并 |
36 | 上海光融贸易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37 | 上海安融贸易中心(有限合伙) | 合并 | 合并 |
38 | 珠海安石宜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合并 | 合并 |
39 | 光控安石-上海一号私募投资基金 | 合并 | 合并 |
40 | 上海安功投资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41 | 瑞诗房地产开发(上海)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42 | 上海光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合并 | 合并 |
43 | 上海安赟投资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44 | 上海泰琳实业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45 | 上海光翼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46 | 上海雷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合并 | 合并 |
47 | 重庆光控新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48 | 重庆光控兴渝置业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49 | 重庆朝天骏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50 | 重庆大融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51 | 上海嘉宝安石置业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52 | EBA Holdings(Cayman) Limited | 合并 | 合并 |
注1:上海嘉宝宜合置业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注销完毕。注2:上海安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更名为安石筑信(上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注3:光控安石(横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更名为光控安石(珠海)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经本公司评估,自本报告期末起的12个月内,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良好,不存在导致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因素。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期末余额前5名 |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期末余额前5名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 期末余额前5名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期末单项在建工程明细余额前5名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 期末余额前5名 |
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 期末余额前5名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认定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认定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通过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和购买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
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2)控制的依据
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视为投资方控制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系为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3)决策者和代理人
代理人仅代表主要责任人行使决策权,不控制被投资方。投资方将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决策权委托
给代理人的,将该决策权视为自身直接持有。
在确定决策者是否为代理人时,公司综合考虑该决策者与被投资方以及其他投资方之间的关系。1)存在单独一方拥有实质性权利可以无条件罢免决策者的,该决策者为代理人。2)除1)以外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决策者对被投资方的决策权范围、其他方享有的实质性权利、决策者的薪酬水平、决策者因持有被投资方中的其他权益所承担可变回报的风险等相关因素进行判断。
(4)投资性主体
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视为投资性主体:
1)该公司是以向投资者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2)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3)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属于投资性主体的,通常情况下符合下列所有特征:
1)拥有一个以上投资;2)拥有一个以上投资者;3)投资者不是该主体的关联方;4)其所有者权益以股权或类似权益方式存在。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母公司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如有)纳入合并范围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母公司对其他子公司的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性主体的母公司本身不是投资性主体,则将其控制的全部主体,包括那些通过投资性主体所间接控制的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5)合并程序
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另行编报财务报表。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分别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为基础,在抵销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后,由本公司合并编制。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以“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有少数股东的,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少数股东权益”栏目,反映少数股东权益变动的情况。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
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6)特殊交易会计处理
1)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3)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的处理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4)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且该多次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过程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如下: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多次交易事项属于一揽子交易: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共同经营参与方的会计处理
合营方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全额确认该损失。
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按其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按照上述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及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所有者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核算。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现金流量表中各项目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同时确认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应向买方收取的应收款项。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转移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本公司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的分类
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当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同时满足以上条件时,本公司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报表中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按照本条第1)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按照本条第2)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并按照规定确认股利收入。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金融负债的分类
除下列各项外,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不属于本条第1)项或第2)项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项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可以将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指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本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4)嵌入衍生工具
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的衍生工具。
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范的资产的,本公司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该准则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范的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从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将其作为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处理:
1)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不紧密相关。
2)与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3)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5)金融工具的重分类
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本公司对所有金融负债均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重分类日,是指导致本公司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的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
(6)金融工具的计量
1)初始计量
本公司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2)后续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公司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公司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负债,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以其他适当方法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
①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③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本公司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本公司按照上述政策对金融
资产的摊余成本运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收入的,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政策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被上调),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7)金融工具的减值
1)减值项目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①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②租赁应收款。
③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本公司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以及衍生金融资产。
2)减值准备的确认和计量
除了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以及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的金融资产之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本公司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本公司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本公司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应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在组合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对于适用本项政策有关金融工具减值规定的各类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其信用损失: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应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④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应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⑤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3)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形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已显著增加。
4)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减值
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应收账款,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组合: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依据 |
应收票据组合1 | 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 |
应收票据组合2 | 其他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
应收账款组合1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组合 |
应收账款组合2 | 账龄组合 |
应收账款组合3 | 其他应收款项组合 |
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5)应收款项融资减值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6)其他应收款减值
按照五、11.(7)2)中的描述确认和计量减值。
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其他应收款,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依据 |
其他应收款组合1 | 应收代垫款,如员工保险金等 |
其他应收款组合2 |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
其他应收款组合3 | 关联方往来款 |
其他应收款组合4 | 其他非关联方往来款 |
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8)利得和损失
本公司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1)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规定的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2)是一项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的投资,且本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是一项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4)是一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其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本公司只有在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
1)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
2)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3)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本项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一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按照该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将一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按照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时计入当期损益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相关期间损益。
对于本公司将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本条第1)规定对该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本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所有利得或损失(债务工具投资),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或被
重分类。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重分类为其他类别金融资产的,对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调整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并以调整后的金额作为新的账面价值。
(9)报表列示
本公司将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中列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流动金融资产,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列示。本公司将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长期债权投资,在“债权投资”科目中列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科目列示。本公司购入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在“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列示。本公司将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长期债权投资,在“其他债权投资”科目列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科目列示。本公司购入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在“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列示。本公司将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列示。本公司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本公司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列示。
(10)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11.金融工具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11.金融工具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11.金融工具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11.金融工具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类别
存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开发产品、开发成本和周转材料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列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
(3)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采用五五摊销法核算成本。
包装物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核算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11.金融工具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资产: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司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公司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处置组时,首先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处置组中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然后按照上款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2)可收回金额。
公司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则视为共同控制。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视为共同控制。
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则视为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本附注“三、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的相关内容确认初始投资成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述方法确认其初始投资成本: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
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4)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后续计量
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后续计量
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方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投资方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投资方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方不一致的,按照投资方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
投资方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方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方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投资方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投资方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的有关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投资方都按照金融工具政策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3)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4)处置部分股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本附注“金融工具”的政策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本附注“金融工具”的有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的相关内容处理。
5)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处理
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列示,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分类为持有待售期间的财务报表作相应调整。
6)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20.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已出租的建筑物,以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类别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摊销)率(%) |
建筑物 | 20-40年 | 4.00-10.00 | 2.25-4.80 |
土地使用权 | 按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 | - | - |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直线法 | 20 | 4.00 | 4.80 |
通用设备 | 直线法 | 10 | 4.00 | 9.60 |
运输工具 | 直线法 | 5 | 4.00 | 19.20 |
房屋装修费 | 直线法 | 3 | 4.00 | 32.00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直线法 | 5 | 4.00 | 19.20 |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费用、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类别 | 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房屋及建筑物 | 满足建筑完工验收标准 |
机器设备 | 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固定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在资本化期间内,专门借款(指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一般借款则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4.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等。无形资产以实际成本计量。
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平均摊销。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专利权按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平均摊销。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土地可供使用的时间 | 直线法 |
软件 | 3-5年 | 使用寿命 | 直线法 |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管理层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能够证明该无形资产将如何产生经济利益;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当开发支出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5.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前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如果在以后期间价值得以恢复,也不予转回。
26.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27.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28.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1)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2)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
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公司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2)设定受益计划公司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包括下列四个步骤:
①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③确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④确定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当职工后续年度的服务将导致其享有的设定受益计划福利水平显著高于以前年度时,按照直线法将累计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分摊确认于职工提供服务而导致企业第一次产生设定受益计划福利义务至职工提供服务不再导致该福利义务显著增加的期间。
报告期末,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在设定受益计划下,公司在下列日期孰早日将过去服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1)修改设定受益计划时。
2)企业确认相关重组费用或辞退福利时。
公司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公司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政策进行处理。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按照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政策,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1)服务成本。
2)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3)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应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长期残疾福利水平取决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长短的,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确认应付长期残疾福利义务;长期残疾福利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长短无关的,公司在导致职工长期残疾的事件发生的当期确认应付长期残疾福利义务。
29.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对因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形成的现时义务,其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在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对于未来经营亏损,不确认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30.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根据结算方式分为以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以现金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通过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授予后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以现金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按照授予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负债;授予后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负债。
31.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优先股
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根据发行优先股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其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或权益工具。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1)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2)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2)永续债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的永续债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这些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本公司对于其发行的应归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入权益。存续期间分派股利或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按合同条款约定赎回永续债的,按赎回价格冲减权益。
32.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各业务类型收入确认和计量一般原则
合同开始日,本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或服务。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
开始日,本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参照本公司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因对价形式以外的原因而发生变动的,作为可变对价处理。本公司应付客户(或向客户购买本公司商品的第三方)对价的,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按时点确认的收入
对于房地产开发产品的销售收入,以取得《交付使用许可证》、签订不可逆转的销售合同、售房款收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并取得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接管验收证明,在同时符合上述标准的次月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2)按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
资产管理及咨询服务收入,公司根据服务协议约定的服务金额和计算方法收取服务费,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服务费收入。收费基数为实际存续的实缴规模或管理的不动产投资规模。
33.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约成本,即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期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本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率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本公司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4.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3)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4)政府补助在利润表中的核算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5)政府补助退回的处理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6)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处理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按以下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企业应当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5.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包括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之外,对于其他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前述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予以确认。但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不予确认。
36.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初始确认
在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会计政策“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
(2)租赁变更
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租赁变更生效日,是指双方就租赁变更达成一致的日期。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租赁分拆的规定对变更后合同的对价进行分摊,重新确定变更后的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本公司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本公司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1)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应当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承租人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如果一项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出租人将该项租赁分类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
提供免租期的,本公司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应当确认租金收入。本公司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将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本公司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至租赁标的资产的成本,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公司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7.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商誉为股权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于投资取得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或者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超过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上单独列示。购买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股权投资成本超过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包含于长期股权投资。
38.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应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 不适用 | -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计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 5%、6%、9%、11%、13%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20%、16.5% |
土地增值税(注1) | 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 | 超率累进税率30%-60% |
注1:公司及子公司按照各地税务机关规定的预缴比例预缴土地增值税,并按照有关规定按项目实际增值额和规定税率进行清算,对预缴的土地增值税款多退少补。注2:公司及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政策披露情况说明:
(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3号),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本公司下属设立在香港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税务条例》的规定,自2018年4月1日起,应税利润总额不超过200万港币,税率为8.25%,超过部分税率为16.5%。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本公司下属其他子公司2023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89,293.03 | 40,229.43 |
银行存款 | 2,317,137,951.54 | 2,383,697,909.13 |
其他货币资金 | 241,790,870.15 | 354,490,758.01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 - |
合计 | 2,559,018,114.72 | 2,738,228,896.57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65,391,462.14 | 189,025,006.08 |
其中: | ||
权益工具投资 | 64,250,162.14 | 67,902,221.08 |
债务工具投资 | 1,141,300.00 | 121,122,785.00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合计 | 65,391,462.14 | 189,025,006.08 |
3、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174,555,896.50 | 268,646,419.81 |
1年以内小计 | 174,555,896.50 | 268,646,419.81 |
1至2年 | 117,963,848.79 | 197,215,086.68 |
2至3年 | 169,020,369.31 | 142,261,130.00 |
3至4年 | 138,658,417.12 | 27,123,728.22 |
4至5年 | 24,155,793.37 | 989,176.48 |
5年以上 | 1,579,517.27 | 804,005.17 |
合计 | 625,933,842.36 | 637,039,546.3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85,695,677.32 | 77.60 | 177,659,655.02 | 36.58 | 308,036,022.30 | 7,400,000.00 | 1.16 | 7,400,000.00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0,238,165.04 | 22.40 | 7,142,081.93 | 5.09 | 133,096,083.11 | 629,639,546.36 | 98.84 | 70,555,497.52 | 11.21 | 559,084,048.84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36,835,215.06 | 21.86 | 6,954,919.68 | 5.08 | 129,880,295.38 | 588,362,993.64 | 92.36 | 70,555,497.52 | 11.99 | 517,807,496.12 |
其他应收款项组合 | 3,402,949.98 | 0.54 | 187,162.25 | 5.50 | 3,215,787.73 | 41,276,552.72 | 6.48 | - | - | 41,276,552.72 |
合计 | 625,933,842.36 | / | 184,801,736.95 | / | 441,132,105.41 | 637,039,546.36 | / | 77,955,497.52 | / | 559,084,048.8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北京华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39,228,858.27 | 51,932,592.67 | 37.30 | 按预期信用损失计提 |
上海光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12,299,938.07 | 41,334,729.35 | 36.81 | 按预期信用损失计提 |
上海晟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11,960,000.00 | 35,318,446.57 | 31.55 | 按预期信用损失计提 |
北京华富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80,332,066.67 | 30,094,369.10 | 37.46 | 按预期信用损失计提 |
上海钊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1,351,577.96 | 6,735,482.01 | 31.55 | 按预期信用损失计提 |
上海建工安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867,720.84 | 4,744,716.26 | 36.87 | 按预期信用损失计提 |
重庆太平洋森活辉太置地有限公司 | 6,400,000.00 | 6,4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武汉新正兴源置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重庆悦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北京华恒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55,515.51 | 99,319.06 | 38.87 | 按预期信用损失计提 |
合计 | 485,695,677.32 | 177,659,655.02 | 36.58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98,527,842.47 | 3,489,393.92 | 3.54 |
1至2年 | 23,183,059.81 | 1,095,118.04 | 4.72 |
2至3年 | 9,595,777.12 | 546,801.12 | 5.70 |
3至4年 | 3,249,529.21 | 403,629.00 | 12.42 |
4至5年 | 1,199,489.18 | 363,243.94 | 30.28 |
5年以上 | 1,079,517.27 | 1,056,733.66 | 97.89 |
合计 | 136,835,215.06 | 6,954,919.68 | 5.08 |
组合计提项目:其他应收款项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重庆英利购物广场管理有限公司 | 1,571,926.56 | 86,455.96 | 5.50 |
重庆英利卓越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1,831,023.42 | 100,706.29 | 5.50 |
合计 | 3,402,949.98 | 187,162.25 | 5.50 |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 | 7,400,000.00 | 109,135,698.20 | - | - | 61,123,956.82 | 177,659,655.02 |
组合计提 | 70,555,497.52 | - | 1,259,339.15 | 1,030,119.62 | -61,123,956.82 | 7,142,081.93 |
合计 | 77,955,497.52 | 109,135,698.20 | 1,259,339.15 | 1,030,119.62 | - | 184,801,736.95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030,119.62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科阳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 | 广告服务费 | 229,732.90 | 预计无法收回 | 相关层级负责人审批 | 否 |
王伟 | 租金、综合管理费 | 156,658.09 | 预计无法收回 | 相关层级负责人审批 | 否 |
李艳君 | 租金、综合管理费 | 131,570.87 | 预计无法收回 | 相关层级负责人审批 | 否 |
美翌(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租金、综合管理费 | 123,698.19 | 预计无法收回 | 相关层级负责人审批 | 否 |
赵骏 | 租金、综合管理费 | 90,219.21 | 预计无法收回 | 相关层级负责人审批 | 否 |
合计 | / | 731,879.26 | / | / | /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北京华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39,228,858.27 | - | 139,228,858.27 | 22.24 | 51,932,592.67 |
上海光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12,299,938.07 | - | 112,299,938.07 | 17.94 | 41,334,729.35 |
上海晟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11,960,000.00 | - | 111,960,000.00 | 17.89 | 35,318,446.57 |
北京华富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80,332,066.67 | - | 80,332,066.67 | 12.83 | 30,094,369.10 |
上海钊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1,351,577.96 | - | 21,351,577.96 | 3.41 | 6,735,482.00 |
合计 | 465,172,440.97 | - | 465,172,440.97 | 74.31 | 165,415,619.69 |
5、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9,886,386.04 | 56.31 | 8,394,252.67 | 44.03 |
1至2年 | 907,104.35 | 5.16 | 8,207,212.91 | 43.06 |
2至3年 | 6,725,097.68 | 38.30 | 2,419,867.29 | 12.70 |
3至4年 | 664.07 | 0.01 | - | - |
4至5年 | - | - | 1,213.22 | 0.01 |
5年以上 | 38,748.95 | 0.22 | 37,535.73 | 0.20 |
合计 | 17,558,001.09 | 100.00 | 19,060,081.82 | 100.0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6,497,815.80 | 37.01 |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 5,937,945.43 | 33.82 |
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 | 1,299,495.00 | 7.40 |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730,176.25 | 4.16 |
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 530,132.23 | 3.02 |
合计 | 14,995,564.71 | 85.41 |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 - |
应收股利 | - | 1,453,744.81 |
其他应收款 | 807,081,790.57 | 912,017,139.46 |
合计 | 807,081,790.57 | 913,470,884.27 |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上海嘉定老庙黄金有限公司 | - | 1,453,744.81 |
合计 | - | 1,453,744.8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88,550,787.43 | 334,888,503.97 |
1年以内小计 | 88,550,787.43 | 334,888,503.97 |
1至2年 | 214,140,892.56 | 88,569,770.12 |
2至3年 | 84,584,414.80 | 479,665,994.77 |
3年以上 | 570,011,227.10 | 127,172,363.43 |
合计 | 957,287,321.89 | 1,030,296,632.29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员工保险金 | 739,406.97 | 760,919.05 |
保证金 | 8,247,756.76 | 16,246,417.92 |
关联方往来款 | 681,784,369.92 | 704,105,121.32 |
其他非关联方往来款 | 266,515,788.24 | 309,184,174.00 |
合计 | 957,287,321.89 | 1,030,296,632.29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 | 104,506,196.55 | 13,773,296.28 | 118,279,492.83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104,506,196.55 | 13,773,296.28 | 118,279,492.83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 | - |
本期计提 | - | 31,925,707.82 | - | 31,925,707.82 |
本期转回 | - | - | - | - |
本期转销 | - | - | - | - |
本期核销 | - | - | - | - |
其他变动 | - | -330.67 | - | -330.67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 | 136,432,235.04 | 13,773,296.28 | 150,205,531.32 |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 | 13,615,493.18 | 30,986,605.21 | - | - | - | 44,602,098.39 |
组合计提 | 104,663,999.65 | 939,102.61 | - | - | -330.67 | 105,603,432.93 |
合计 | 118,279,492.83 | 31,925,707.82 | - | - | -330.67 | 150,205,531.32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上海安依投资有限公司 | 567,960,087.83 | 59.33 | 借款 |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 | 30,986,605.21 |
上海安洁投资有限公司 | 71,670,271.23 | 7.49 | 往来款 |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 | - |
上海安曼投资有限公司 | 59,758,904.20 | 6.24 | 借款 |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 | - |
比中联合(杭州)有限公司 | 40,263,785.19 | 4.20 | 借款 | 1-2年 | - |
嘉宝国际水陆工程公司 | 38,023,101.05 | 3.97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38,023,101.05 |
合计 | 777,676,149.50 | 81.23 | / | / | 69,009,706.26 |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7,828.90 | - | 27,828.90 | 15,245.98 | - | 15,245.98 |
库存商品 | 13,770,643.42 | - | 13,770,643.42 | 14,234,882.19 | - | 14,234,882.19 |
周转材料 | 2,344,088.85 | - | 2,344,088.85 | 2,508,329.53 | - | 2,508,329.53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13,903,316.10 | 4,802,839.86 | 9,100,476.24 | 15,172,312.11 | 5,280,864.60 | 9,891,447.51 |
开发成本 | 67,165,436.72 | - | 67,165,436.72 | 1,897,416,246.04 | - | 1,897,416,246.04 |
开发产品 | 1,823,259,758.81 | 111,192,747.77 | 1,712,067,011.04 | 1,986,793,070.77 | 1,249,733.77 | 1,985,543,337.00 |
合计 | 1,920,471,072.80 | 115,995,587.63 | 1,804,475,485.17 | 3,916,140,086.62 | 6,530,598.37 | 3,909,609,488.25 |
1) “开发成本”主要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商品房 | 1,864,499,982.43 | 440,081,151.95 | 2,304,581,134.38 | - |
办公楼 | 32,916,263.61 | 34,249,173.11 | - | 67,165,436.72 |
综合体 | - | 696,570.70 | 696,570.70 | - |
合计 | 1,897,416,246.04 | 475,026,895.76 | 2,305,277,705.08 | 67,165,436.72 |
2) “开发产品”主要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商品房 | 794,576,936.96 | 2,304,581,134.38 | 2,208,762,959.67 | 890,395,111.67 |
动迁房 | 132,794,056.76 | - | 14,193,770.92 | 118,600,285.84 |
办公楼 | 14,513,561.10 | - | - | 14,513,561.10 |
综合体 | 1,044,908,515.95 | 696,570.70 | 245,854,286.45 | 799,750,800.20 |
合计 | 1,986,793,070.77 | 2,305,277,705.08 | 2,468,811,017.04 | 1,823,259,758.81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 | - | - | - | - | - |
库存商品 | - | - | - | - | - | - |
周转材料 | - | - | - | - | - |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5,280,864.60 | - | - | 478,024.74 | - | 4,802,839.86 |
开发产品 | 1,249,733.77 | 109,943,014.00 | - | - | - | 111,192,747.77 |
合计 | 6,530,598.37 | 109,943,014.00 | - | 478,024.74 | - | 115,995,587.63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颐和苗木期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苗木存货已销售。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组合名称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
开发产品 | 1,823,259,758.81 | 111,192,747.77 | 6.10 | 1,986,793,070.77 | 1,249,733.77 | 0.06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13,903,316.10 | 4,802,839.86 | 34.54 | 15,172,312.11 | 5,280,864.60 | 34.81 |
合计 | 1,837,163,074.91 | 115,995,587.63 | 6.31 | 2,001,965,382.88 | 6,530,598.37 | 0.33 |
10、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 - |
应收退货成本 | - | - |
预缴税款 | 33,776,649.46 | 326,653,804.27 |
待抵扣进项税 | 38,001,770.40 | 52,809,918.72 |
合计 | 71,778,419.86 | 379,463,722.99 |
13、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
一、合营企业 | ||||||||
香港嘉达利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 | - | - | - | - | 5,000,000.00 | 5,000,000.00 |
上海光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651,651,410.17 | - | - | 30,086,871.65 | - | - | 681,738,281.82 | - |
珠海安石宜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19,007,019.68 | - | - | 1,092,980.32 | - | - | 220,100,000.00 | - |
上海光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675,006,973.36 | - | - | -6,450,047.10 | - | - | 668,556,926.26 | - |
宜兴光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73,622,200.31 | - | - | 9,477,370.20 | - | -13,668,382.50 | 169,431,188.01 | - |
珠海安石宜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43,652,319.37 | - | - | 23,179,023.76 | - | - | 266,831,343.13 | - |
珠海安石宜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48,409,466.62 | - | - | -3,023,726.68 | - | - | 45,385,739.94 | - |
上海光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7,757,534.25 | - | - | -7,657,534.25 | - | - | 100,000.00 | - |
上海光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25,848,773.98 | - | - | -36,913,670.92 | - | - | 188,935,103.06 | - |
珠海安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9,688,168.15 | - | - | 968,412.66 | - | - | 10,656,580.81 | - |
上海建嘉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0,023,450.89 | - | - | 1,356,765.14 | - | - | 11,380,216.03 | - |
昆山安住此间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8,460,110.86 | - | - | 916,580.53 | - | - | 9,376,691.39 | - |
新光大中心项目(注1) | 1,516,281,551.38 | - | - | -843,797,609.27 | - | - | 672,483,942.11 | - |
珠海安石宜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46,755,888.08 | - | - | -1,670,549.34 | - | - | 45,085,338.74 | - |
中关村私募投资基金 | 36,809,797.42 | - | - | -36,809,797.42 | - | - | - | - |
徐州嘉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6,760,069.92 | - | -29,688,483.35 | 34,669,121.53 | -2,849,654.61 | 28,891,053.49 | - | |
珠海安石宜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503,016,889.86 | - | - | -244,743,101.18 | - | - | 1,258,273,788.68 | - |
小计 | 5,407,751,624.30 | - | -29,688,483.35 | -1,079,318,910.37 | - | -16,518,037.11 | 4,282,226,193.47 | 5,000,000.00 |
二、联营企业 | ||||||||
中核高泰(宜宾)精密管材股份有限公司 | 34,561,530.38 | - | - | 8,628,365.39 | - | - | 43,189,895.77 | - |
上海格林风范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122,854,815.04 | - | - | -818,883.88 | - | - | 122,035,931.16 | - |
上海嘉定老庙黄金有限公司 | 9,217,210.09 | - | - | 5,225,204.87 | - | -3,356,943.64 | 11,085,471.32 | - |
光歆设施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2,349,702.10 | - | - | 1,831,262.03 | - | -600,000.00 | 3,580,964.13 | - |
Azure Capital Partners Inc. | 4,212,658.20 | - | 14,516.17 | 406,685.09 | - | - | 4,633,859.46 | - |
成都城投安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6,500,888.43 | - | - | 148,098.64 | - | - | 6,648,987.07 | - |
上海集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3,090,439.55 | - | - | 396,617.81 | - | -932,898.88 | 2,554,158.48 | - |
青岛环海湾安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1,404,416.92 | - | - | 147,259.30 | - | - | 1,551,676.22 | - |
小计 | 184,191,660.71 | - | 14,516.17 | 15,964,609.25 | - | -4,889,842.52 | 195,280,943.61 | - |
合计 | 5,591,943,285.01 | - | -29,673,967.18 | -1,063,354,301.12 | - | -21,407,879.63 | 4,477,507,137.08 | 5,000,000.00 |
注1:公司2019年度直接认缴上海晟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5.72%财产份额,同时认缴上海钊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7.43%财产份额间接持有上海晟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财产份额,上海晟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全部投资于新光大中心项目。注2:珠海安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更名为珠海安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注3:上海建工安皓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更名为上海建嘉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4:上海高泰精密管材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更名为中核高泰(宜宾)精密管材股份有限公司。
1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
上海嘉宝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425,800.00 | - | - | 2,500.00 | - | 428,300.00 | - | 28,300.00 | - | 非交易性的 |
上海华燕房盟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36,000.00 | - | - | - | 648,000.00 | 288,000.00 | - | - | 9,712,000.00 | 非交易性的 |
上海太平国际货柜有限公司 | 156,415,900.00 | - | - | - | 33,339,200.00 | 123,076,700.00 | 7,570,000.00 | 28,338,470.35 | - | 非交易性的 |
上海斯考特空调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529,733.52 | 非交易性的 |
艺格工装(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1,790,737.46 | - | - | - | 790,737.46 | 1,000,000.00 | - | - | 9,000,000.00 | 非交易性的 |
重庆光控新业发展有限公司 | 38,795.68 | - | - | - | 5,764.51 | 33,031.17 | - | - | 5,764.51 | 非交易性的 |
首誉光控-新北京中心次一级资产管理计划 | 10,000,000.00 | - | - | - | 10,000,000.00 | - | - | - | 10,000,000.00 | 非交易性的 |
合计 | 169,607,233.14 | - | - | 2,500.00 | 44,783,701.97 | 124,826,031.17 | 7,570,000.00 | 28,366,770.35 | 29,247,498.03 | / |
1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非上市权益投资 | 18,149,679.17 | 17,850,223.84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上市权益投资 | 59,814,720.80 | 59,980,327.00 |
合计 | 77,964,399.97 | 77,830,550.84 |
19、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941,672,247.11 | 3,906,383,883.70 | 14,848,056,130.8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5,959,017.20 | - | 105,959,017.20 |
(1)外购 | - | - |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105,857,145.53 | - | 105,857,145.53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 | - |
(4)其他转入 | 101,871.67 | - | 101,871.67 |
3.本期减少金额 | 246,911,662.19 | 1,973.39 | 246,913,635.58 |
(1)处置 | 145,600,622.86 | - | 145,600,622.86 |
(2)其他转出 | 101,311,039.33 | 1,973.39 | 101,313,012.72 |
4.期末余额 | 10,800,719,602.12 | 3,906,381,910.31 | 14,707,101,512.43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946,401,372.20 | 143,649,632.08 | 1,090,051,004.2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5,710,413.33 | 68,404,624.66 | 344,115,037.99 |
(1)计提或摊销 | 275,710,413.33 | 68,404,624.66 | 344,115,037.99 |
3.本期减少金额 | 36,637,171.29 | - | 36,637,171.29 |
(1)处置 | 36,637,171.29 | - | 36,637,171.29 |
(2)其他转出 | - | - | - |
4.期末余额 | 1,185,474,614.24 | 212,054,256.74 | 1,397,528,870.9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225,297.13 | - | 2,225,297.13 |
2.本期增加金额 | 47,235,783.25 | - | 47,235,783.25 |
(1)计提 | 47,235,783.25 | - | 47,235,783.25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1)处置 | - | - | - |
4.期末余额 | 49,461,080.38 | - | 49,461,080.38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565,783,907.50 | 3,694,327,653.57 | 13,260,111,561.07 |
2.期初账面价值 | 9,993,045,577.78 | 3,762,734,251.62 | 13,755,779,829.40 |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1号、3号大融汇一期全部、二期车库 | 3,311,789,578.33 | 3,264,553,795.08 | 47,235,783.25 | 评估估值 | 房地产市场价值 | 参考独立第三方评估师出具的2023年12月31日价值时点的房地产估价报告 |
合计 | 3,311,789,578.33 | 3,264,553,795.08 | 47,235,783.25 | / | / | / |
20、 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6,252,054.69 | 99,238,964.86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合计 | 16,252,054.69 | 99,238,964.86 |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房屋装修改造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4,668,969.66 | 2,764,293.50 | 1,498,350.56 | 16,398,965.25 | 218,500.00 | 155,549,078.97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12,534.66 | 10,812,204.45 | - | 10,824,739.11 |
(1)购置 | - | - | 12,534.66 | 3,394,356.45 | - | 3,406,891.11 |
(2)在建工程转入 | - | - | - | 7,417,848.00 | - | 7,417,848.00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6,956,066.34 | - | 708,004.00 | 2,003,610.56 | - | 129,667,680.90 |
(1)处置或报废 | 126,956,066.34 | - | 708,004.00 | 2,003,610.56 | - | 129,667,680.90 |
4.期末余额 | 7,712,903.32 | 2,764,293.50 | 802,881.22 | 25,207,559.14 | 218,500.00 | 36,706,137.1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9,651,830.18 | 2,678,095.10 | 759,997.62 | 12,941,159.76 | 209,760.00 | 56,240,842.66 |
2.本期增加金额 | 3,225,851.04 | - | 152,149.80 | 3,523,672.31 | - | 6,901,673.15 |
(1)计提 | 3,225,851.04 | - | 152,149.80 | 3,523,672.31 | - | 6,901,673.15 |
3.本期减少金额 | 40,195,598.16 | - | 679,683.84 | 1,882,422.77 | - | 42,757,704.77 |
(1)处置或报废 | 40,195,598.16 | - | 679,683.84 | 1,882,422.77 | - | 42,757,704.77 |
4.期末余额 | 2,682,083.06 | 2,678,095.10 | 232,463.58 | 14,582,409.30 | 209,760.00 | 20,384,811.0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69,271.45 | - | - | - | - | 69,271.45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 - |
(1)计提 | -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 |
(1)处置或报废 | -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69,271.45 | - | - | - | - | 69,271.45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961,548.81 | 86,198.40 | 570,417.64 | 10,625,149.84 | 8,740.00 | 16,252,054.69 |
2.期初账面价值 | 94,947,868.03 | 86,198.40 | 738,352.94 | 3,457,805.49 | 8,740.00 | 99,238,964.86 |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1、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5,700,818.60 | 232,287,309.93 |
工程物资 | - | - |
合计 | 5,700,818.60 | 232,287,309.93 |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光大安石虹桥中心 | - | - | - | 224,336,461.22 | - | 224,336,461.22 |
大融汇出租装修款 | 5,700,818.60 | - | 5,700,818.60 | 6,027,942.29 | - | 6,027,942.29 |
淞虹路办公室装修费 | - | - | - | 1,922,906.42 | - | 1,922,906.42 |
合计 | 5,700,818.60 | - | 5,700,818.60 | 232,287,309.93 | - | 232,287,309.93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光大安石虹桥中心 | 224,336,461.22 | 31,597.88 | 7,417,848.00 | 216,950,211.10 | - |
大融汇出租装修款 | 6,027,942.29 | 1,271,542.90 | - | 1,598,666.59 | 5,700,818.60 |
淞虹路办公室装修费 | 1,922,906.42 | - | - | 1,922,906.42 | - |
合计 | 232,287,309.93 | 1,303,140.78 | 7,417,848.00 | 220,471,784.11 | 5,700,818.60 |
(3).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2、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3、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4、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租赁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41,803,857.75 | 141,803,857.75 |
2.本期增加金额 | 31,543,075.29 | 31,543,075.29 |
(1)本期租入 | 31,543,075.29 | 31,543,075.29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165,785.33 | 11,165,785.33 |
(2)本期处置 | 11,165,785.33 | 11,165,785.33 |
4.期末余额 | 162,181,147.71 | 162,181,147.7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4,574,158.37 | 64,574,158.37 |
2.本期增加金额 | 35,031,134.35 | 35,031,134.35 |
(1)计提 | 35,031,134.35 | 35,031,134.35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165,785.33 | 11,165,785.33 |
(1)处置 | 11,165,785.33 | 11,165,785.33 |
4.期末余额 | 88,439,507.39 | 88,439,507.3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1)计提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1)处置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3,741,640.32 | 73,741,640.32 |
2.期初账面价值 | 77,229,699.38 | 77,229,699.38 |
25、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软件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659,246.64 | - | 13,659,246.64 |
2.本期增加金额 | 7,695,492.76 | 1,314,801.06 | 9,010,293.82 |
(1)购置 | 7,695,492.76 | 1,314,801.06 | 9,010,293.82 |
(2)内部研发 | - | -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1)处置 | - | - | - |
4.期末余额 | 21,354,739.40 | 1,314,801.06 | 22,669,540.46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139,428.15 | - | 6,139,428.15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52,400.15 | 20,495.43 | 3,072,895.58 |
(1)计提 | 3,052,400.15 | 20,495.43 | 3,072,895.5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1)处置 | - | - | - |
4.期末余额 | 9,191,828.30 | 20,495.43 | 9,212,323.7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1)计提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1)处置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162,911.10 | 1,294,305.63 | 13,457,216.73 |
2.期初账面价值 | 7,519,818.49 | - | 7,519,818.49 |
26、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光大安石(北京)房地产 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1,263,692,231.81 | - | - | 1,263,692,231.81 |
合计 | 1,263,692,231.81 | - | - | 1,263,692,231.81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 | 处置 | |||
光大安石(北京)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 | 574,052,189.08 | - | 574,052,189.08 |
合计 | - | 574,052,189.08 | - | 574,052,189.08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光大安石资产组 | 本公司于2016年12月31日购买了光大安石公司51%的股权,投资成本超过享有被收购方账面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合并时形成商誉 | 不动产资产管理业务分部;与商誉相关的资产负债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购买日),本公司以1,542,608,322.00元的对价购买了光大安石公司51%的股权,购买日本公司取得光大安石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份额278,916,090.19元。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光大安石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为1,263,692,231.81元,确认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商誉。
收购日光大安石公司所拥有的与商誉相关的资产负债作为唯一资产组。本年末商誉所在资产组与购买日形成商誉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其构成未发生变化。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等) | 预测期内的参数的确定依据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等)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光大安石资产组 | 3,035,592,527.61 | 1,910,000,000.00 | 1,125,592,527.61 | 5年 | 营业收入增值率-9.93%-19.49%,利润率为57.36%-62.99%,净利润为11,606.89- 18,129.27万元 | 基于该资产组过去的业绩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期 | 收入增长率0.00%,利润率61.89%,净利润18,129.27万元,折现率12.68% | 基于该资产组过去的业绩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期 |
合计 | 3,035,592,527.61 | 1,910,000,000.00 | 1,125,592,527.61 | / | / | / | / | / |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公司聘请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光大安石(北京)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相关资产组在2023年12月31日的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
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联合中和评报字(2023)第6112号评估报告,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根据本公司管理层批准的上述资产组五年期的财务预算为基础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未来五年营业收入的年均复合率均值约为5%。五年后的永续现金流量按照详细预测期最后一年的水平,并结合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后确定。计算现值的折现率为12.68%,为反映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折现率。以2023年12月31日为商誉减值测试基准日,在上述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下,本公司所持有的光大安石(北京)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可回收金额为191,000.00万元,公司持有的光大安石(北京)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为55,776.46万元,全部商誉(包含少数股东)的账面价值为247,782.79万元,含商誉资产组账面价值为303,559.25万元,故公司持有的光大安石(北京)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本期商誉减值112,559.25万元,公司持有光大安石公司51%的股权,故公司本期商誉减值57,405.22万元。
2)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公司综合考虑光大安石(北京)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业务模式、所处行业地位和实际经营情况,结合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公司认为收购光大安石(北京)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需计提减值准备57,405.22万元。
27、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期末余额 |
房屋修缮费 | 4,023,940.50 | 19,776,045.10 | 3,542,349.41 | 20,257,636.19 |
外部服务费 | 35,594,891.70 | 1,428,019.40 | 22,164,165.61 | 14,858,745.49 |
合计 | 39,618,832.20 | 21,204,064.50 | 25,706,515.02 | 35,116,381.68 |
28、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09,873,659.01 | 52,468,414.72 | 89,277,124.94 | 22,319,281.21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9,202,379.92 | 4,800,594.98 | 24,377,471.80 | 6,094,367.95 |
可抵扣亏损 | 284,424,946.02 | 71,106,277.67 | 778,975,322.91 | 194,743,871.88 |
预提费用 | 242,715,866.68 | 60,678,966.67 | 237,812,432.38 | 59,453,108.08 |
股权投资损失 | - | - | 1,968,258.38 | 492,064.59 |
新租赁准则差额 | 15,906,311.85 | 3,976,577.96 | 55,629,832.56 | 13,907,458.14 |
合计 | 772,123,163.48 | 193,030,832.00 | 1,188,040,442.97 | 297,010,151.85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4,002,006,711.33 | 1,000,501,677.83 | 4,060,600,802.24 | 1,015,150,200.56 |
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 34,120,308.08 | 8,530,077.01 | 280,421,438.90 | 70,105,359.72 |
超额收益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 467,888,432.25 | 116,972,108.07 | 467,888,432.25 | 116,972,108.07 |
企业投资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 596,367,325.54 | 149,091,831.39 | 228,064,795.59 | 57,016,198.89 |
股权投资贷方差额 | 1,619,504.47 | 404,876.12 | 1,619,504.47 | 404,876.12 |
新租赁准则差额 | 17,701,390.06 | 4,425,347.53 | 52,912,013.81 | 13,228,003.45 |
合计 | 5,119,703,671.73 | 1,279,925,917.95 | 5,091,506,987.26 | 1,272,876,746.81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976,577.96 | 189,054,254.04 | 13,228,003.45 | 283,782,148.4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976,577.96 | 1,275,949,339.99 | 13,228,003.45 | 1,259,648,743.36 |
29、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0、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37,939,403.33 | 37,939,403.33 | 其他 | 融资保证金 | 1,300,000.00 | 1,300,000.00 | 其他 | 融资保证金 |
存货 | 805,299,732.96 | 695,356,718.96 | 抵押 | 抵押借款 | 1,074,336,189.82 | 1,074,336,189.82 | 抵押 | 抵押借款 |
固定资产 | 1,299,269.87 | 1,299,269.87 | 抵押 | 抵押借款 | 2,949,679.67 | 2,949,679.67 | 抵押 | 抵押借款 |
投资性房地产 | 14,539,606,381.71 | 12,988,678,269.70 | 抵押 | 抵押借款 | 14,705,847,845.34 | 13,565,224,966.88 | 抵押 | 抵押借款 |
长期股权投资 | 898,766,991.92 | 898,766,991.92 | 质押 | 质押借款 | - | - | 质押 | 质押借款 |
在建工程 | - | - | / | / | 224,336,461.22 | 224,336,461.22 | 抵押 | 抵押借款 |
合计 | 16,282,911,779.79 | 14,622,040,653.78 | / | / | 16,008,770,176.05 | 14,868,147,297.59 | / | / |
其他说明:
1)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安赟投资有限公司以所持有上海泰琳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股权价值人民币15,000.00万元)及相关权益进行质押,为上海安赟投资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黄浦区支行取得6.465亿元人民币的股权质押借款,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报表层面因合并抵消账面价值为0元。2)公司本期与上海杨树浦馨懿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签署委贷合同,以子公司上海嘉宝实业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光控安石-上海一号基金160,000,000元基金份额(占光控安石-上海一号私募投资基金总财产份额16%)提供质押担保,借款160,000,000.00元,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报表层面因合并抵消账面价值为0元。3)公司本期将持有的珠海安石宜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100,000,000.00元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占珠海安石宜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总财产份额27.50%)质押,为公司向光大控股(江苏)投资有限公司10亿元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31、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60,301,250.21 | 160,465,052.28 |
抵押借款 | - | - |
保证借款 | - | - |
信用借款 | - | - |
合计 | 160,301,250.21 | 160,465,052.28 |
32、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3,719,601.12 | 7,450,064.73 |
银行承兑汇票 | - | - |
合计 | 3,719,601.12 | 7,450,064.73 |
33、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443,528,851.49 | 465,766,674.82 |
1-2年 | 62,143,807.10 | 343,761,043.10 |
2-3年 | 131,782,872.98 | 34,708,557.41 |
3-4年 | 28,792,120.79 | 34,937,185.75 |
4-5年 | 29,748,450.59 | 75,702,648.34 |
5年以上 | 124,000,588.91 | 94,697,072.67 |
合计 | 819,996,691.86 | 1,049,573,182.09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9,528,566.00 | 未结算工程款 |
上海嘉定娄塘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5,724,267.00 | 未结算工程款 |
上海市住宅发展局 | 5,415,313.00 | 未结算征地款 |
方远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964,002.40 | 未结算工程款 |
上海新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299,997.00 | 未结算工程款 |
合计 | 47,932,145.40 | / |
34、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150,412,746.26 | 75,250,818.67 |
1-2年 | 1,956,686.70 | 1,647,300.54 |
2-3年 | 259,025.31 | 380,653.38 |
3-4年 | 30,573.57 | 92,689.73 |
4-5年 | 92,689.73 | - |
5年以上 | - | - |
合计 | 152,751,721.57 | 77,371,462.3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万林硕 | 1,000,000.00 | 未达到结转收入条件 |
东莞市快客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116,442.30 | 未达到结转收入条件 |
甘信玲 | 91,280.74 | 未达到结转收入条件 |
吴兴萍/哇酷星球 | 89,342.46 | 未达到结转收入条件 |
袁燕 | 58,988.93 | 未达到结转收入条件 |
合计 | 1,356,054.43 | / |
35、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120,950,758.28 | 649,915,891.35 |
1-2年 | 1,218,064.28 | 1,724,218,611.95 |
2-3年 | 8,126,317.81 | 16,551,008.35 |
3-4年 | 3,343,622.68 | 4,846,352.87 |
4-5年 | 620,756.11 | 749,336.19 |
5年以上 | 1,318,224.32 | 568,888.13 |
合计 | 135,577,743.48 | 2,396,850,088.8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赵澧 | 4,294,302.75 | 未到结算期 |
周果 | 3,010,291.74 | 未到结算期 |
张怡 | 1,896,397.25 | 未到结算期 |
罗观 | 1,445,341.28 | 未到结算期 |
舒珊 | 785,921.10 | 未到结算期 |
合计 | 11,432,254.12 | / |
36、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88,956,600.05 | 223,108,917.18 | 247,104,037.50 | 164,961,479.7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942,032.23 | 24,902,034.56 | 25,141,580.69 | 702,486.10 |
三、辞退福利 | 68,644.00 | 3,619,471.52 | 2,338,263.80 | 1,349,851.72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 | - | - |
合计 | 189,967,276.28 | 251,630,423.26 | 274,583,881.99 | 167,013,817.55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87,587,862.93 | 188,201,948.22 | 211,940,488.91 | 163,849,322.24 |
二、职工福利费 | 42,564.01 | 2,411,537.11 | 2,425,405.12 | 28,696.00 |
三、社会保险费 | 664,546.35 | 15,878,304.63 | 16,096,886.73 | 445,964.25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602,216.87 | 14,937,414.73 | 15,128,463.22 | 411,168.38 |
工伤保险费 | 19,890.97 | 653,467.32 | 658,686.25 | 14,672.04 |
生育保险费 | 42,438.51 | 287,422.58 | 309,737.26 | 20,123.83 |
四、住房公积金 | 123,498.21 | 14,840,009.62 | 14,841,619.83 | 121,888.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538,128.55 | 1,777,117.60 | 1,799,636.91 | 515,609.24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 - | - |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 - | - | - |
八、其他 | - | - | - | - |
合计 | 188,956,600.05 | 223,108,917.18 | 247,104,037.50 | 164,961,479.73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912,130.52 | 24,123,709.85 | 24,354,623.58 | 681,216.79 |
2、失业保险费 | 29,901.71 | 778,324.71 | 786,957.11 | 21,269.31 |
3、企业年金缴费 | - | - | - | - |
合计 | 942,032.23 | 24,902,034.56 | 25,141,580.69 | 702,486.10 |
37、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79,399,522.25 | 67,824,632.9 |
企业所得税 | 220,659,077.98 | 230,049,420.5 |
个人所得税 | 2,672,971.76 | 2,569,362.4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012,447.63 | 4,006,399.73 |
土地增值税 | 61,535,708.90 | 234,537,146.59 |
房产税 | 20,526,992.10 | 20,090,628.99 |
教育费附加 | 1,927,465.87 | 1,879,245.12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140,490.30 | 1,121,474.40 |
其他税费 | 9,151,622.44 | 9,164,048.02 |
合计 | 401,026,299.23 | 571,242,358.70 |
38、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 - |
应付股利 | 15,935,739.20 | 15,909,121.13 |
其他应付款 | 2,660,836,366.96 | 2,479,890,029.57 |
合计 | 2,676,772,106.16 | 2,495,799,150.70 |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15,935,739.20 | 15,909,121.13 |
合计 | 15,935,739.20 | 15,909,121.13 |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1,327,212,480.73 | 943,315,825.40 |
1-2年 | 189,042,220.31 | 582,179,478.89 |
2-3年 | 255,925,784.87 | 91,564,385.87 |
3-4年 | 49,243,709.86 | 424,255,443.18 |
4-5年 | 422,726,228.98 | 210,660,958.54 |
5年以上 | 416,685,942.21 | 227,913,937.69 |
合计 | 2,660,836,366.96 | 2,479,890,029.57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新北份额转让款 | 244,096,612.34 | 应付未付基金份额转让款 |
宜兴光控投资有限公司 | 190,150,888.93 | 未到结算期 |
上海泛海房地产有限公司 | 153,170,820.00 | 未到结算期 |
上海格林风范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104,147,000.00 | 未到结算期 |
上海新翔投资有限公司 | 86,551,852.33 | 未到结算期 |
合计 | 778,117,173.60 | / |
39、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0、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276,969,446.60 | 380,480,473.66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2,605,958,472.85 | 96,302,949.29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7,652,679.08 | 25,507,658.25 |
合计 | 3,910,580,598.53 | 502,291,081.20 |
41、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 - |
待转销项税额 | 7,960,201.72 | 194,005,154.43 |
合计 | 7,960,201.72 | 194,005,154.43 |
42、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 - |
抵押借款 | - | 1,068,980,000.00 |
保证借款 | - | - |
信用借款 | - | - |
抵押质押借款 | 7,045,892,822.51 | 4,352,990,000.00 |
抵押保证借款 | - | 2,052,937,778.08 |
质押保证借款 | - | 438,681,000.00 |
合计 | 7,045,892,822.51 | 7,913,588,778.08 |
43、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债券 | 300,000,000.00 | 3,644,200,000.00 |
合计 | 300,000,000.00 | 3,644,200,000.00 |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是否违约 |
资产支持票据 | 100 | 注1 | 2018/10/30 | 18年 | 651,000,000 | 645,200,000 | - | 50,793,829.52 | 194,986,507.33 | - | 否 |
20光大嘉宝MTN001 | 100 | 3.98 | 2020/6/10 | 5年 | 1,200,000,000 | 1,200,000,000 | - | 47,760,000.00 | 1,247,760,000.00 | - | 否 |
20光大嘉宝MTN002 | 100 | 3.97 | 2020/8/24 | 5年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 15,880,000.00 | 415,880,000.00 | - | 否 |
21光大嘉宝PPN001 | 100 | 5.30 | 2021/1/22 | 3年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 53,000,000.00 | 1,053,000,000.00 | - | 否 |
22嘉宝01 | 100 | 4.50 | 2022/9/21 | 3年 | 880,000,000 | 399,000,000 | 50,000,000 | 50,666,301.36 | 39,600,000.00 | - | 否 |
23光大嘉宝MTN001 | 100 | 4.47 | 2023/4/20 | 2年 | 1,000,000,000 | - | 1,000,000,000 | 31,228,767.12 | - | - | 否 |
23光大嘉宝MTN002 | 100 | 4.78 | 2023/6/2 | 3年 | 300,000,000 | - | 300,000,000 | 8,250,410.96 | - | 300,000,000 | 否 |
23光大嘉宝MTN003 | 100 | 4.48 | 2023/8/7 | 2年 | 600,000,000 | - | 600,000,000 | 10,825,643.84 | - | - | 否 |
合计 | / | / | / | / | 6,031,000,000 | 3,644,200,000 | 1,950,000,000 | 268,404,952.80 | 2,951,226,507.33 | 300,000,000 | / |
注1:优先级A档5.85%、优先级B档7.20%。注2:期末计提应付债券利息已转入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列示。注3:期末资产支持票据、22嘉宝01、23光大嘉宝MTN001和23光大嘉宝MTN003本金合计2,546,000,000.00元一年内到期转入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列示。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52,073,835.74 | 59,732,894.06 |
合计 | 52,073,835.74 | 59,732,894.06 |
45、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 | - |
专项应付款 | 136,612,243.00 | - |
合计 | 136,612,243.00 | - |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横仓公路1655号征收补偿款 | - | 139,198,220.00 | 2,585,977.00 | 136,612,243.00 | 拆迁补偿 |
合计 | - | 139,198,220.00 | 2,585,977.00 | 136,612,243.00 | / |
46、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47、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20,196,886.00 | - | / |
违约损失 | - | 106,881,801.58 | / |
合计 | 20,196,886.00 | 106,881,801.58 | / |
48、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9、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 | - |
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投资 | 691,113,701.36 | 651,129,701.36 |
合计 | 691,113,701.36 | 651,129,701.36 |
50、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499,685,402.00 | - | - | - | - | 1,499,685,402.00 |
51、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355,737,189.35 | - | - | 1,355,737,189.35 |
其他资本公积 | 58,447,692.89 | 3,263,830.58 | - | 61,711,523.47 |
合计 | 1,414,184,882.24 | 3,263,830.58 | - | 1,417,448,712.82 |
53、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4、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6,057,420.74 | -44,781,201.97 | - | -11,195,300.49 | -29,618,187.00 | -3,967,714.48 | 6,439,233.74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 | - | - | -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6,057,420.74 | -44,781,201.97 | - | -11,195,300.49 | -29,618,187.00 | -3,967,714.48 | 6,439,233.74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477,400.33 | 1,403,647.01 | - | 350,911.75 | 534,647.05 | 518,088.21 | 2,012,047.38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92,873.39 | -77,965.78 | - | -19,491.45 | -29,821.91 | -28,652.42 | -222,695.30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 | - | - | - | - |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670,273.72 | 1,481,612.79 | - | 370,403.20 | 564,468.96 | 546,740.63 | 2,234,742.68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37,534,821.07 | -43,377,554.96 | - | -10,844,388.74 | -29,083,539.95 | -3,449,626.27 | 8,451,281.12 |
55、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6、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05,570,286.20 | - | - | 305,570,286.20 |
任意盈余公积 | - | - | - | - |
储备基金 | - | - | - | - |
-企业发展基金 | - | - | - | - |
合计 | 305,570,286.20 | - | - | 305,570,286.20 |
57、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787,637,569.78 | 3,840,611,393.7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787,637,569.78 | 3,840,611,393.7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996,769,650.66 | 58,002,895.76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 110,976,719.75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790,867,919.12 | 3,787,637,569.7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8、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250,659,272.31 | 2,940,716,256.64 | 5,511,683,229.07 | 3,686,647,255.06 |
其他业务 | 139,455,652.04 | 96,562,483.83 | 58,159,918.55 | 12,473,915.36 |
合计 | 4,390,114,924.35 | 3,037,278,740.47 | 5,569,843,147.62 | 3,699,121,170.42 |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439,011.49 | / | 556,984.31 |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20,318.31 | / | 11,031.27 |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4.63 | / | 1.98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13,683.53 | 销售投资性房地取得的收入,以及收取租户的水电燃气收入 | 3,772.40 | 收取租户的水电燃气收入 |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 / | 824.04 | / |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6,634.78 | 新增贸易业务收入 | 6,434.82 | 新增贸易业务收入 |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 / | - | / |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 / | - | / |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 / | - |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20,318.31 | / | 11,031.26 |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 / | - | / |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 / | - | / |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 / | - | / |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 / | - | / |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 / | - | / |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 / | - |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 / | - |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 / | - |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418,693.18 | / | 545,953.04 | / |
(3).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主营业务收入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商品房销售 | 3,065,241,053.37 | 2,280,892,052.82 | 3,065,241,053.37 | 2,280,892,052.82 |
不动产租赁 | 774,658,189.87 | 486,192,148.86 | 774,658,189.87 | 486,192,148.86 |
不动产资管 | 294,669,692.93 | 72,993,073.15 | 294,669,692.93 | 72,993,073.15 |
其他 | 116,090,336.14 | 100,638,981.81 | 116,090,336.14 | 100,638,981.81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华东地区 | 3,572,253,000.08 | 2,557,682,680.48 | 3,572,253,000.08 | 2,557,682,680.48 |
其他 | 678,406,272.23 | 383,033,576.16 | 678,406,272.23 | 383,033,576.16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房地产开发 | 3,839,899,243.24 | 2,767,084,201.68 | 3,839,899,243.24 | 2,767,084,201.68 |
不动产资管 | 294,669,692.93 | 72,993,073.15 | 294,669,692.93 | 72,993,073.15 |
其他 | 116,090,336.14 | 100,638,981.81 | 116,090,336.14 | 100,638,981.81 |
59、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637,848.34 | 11,781,732.61 |
教育费附加 | 4,662,467.27 | 5,549,902.89 |
房产税 | 87,915,189.42 | 64,706,548.43 |
土地使用税 | 2,056,868.68 | 1,909,627.47 |
车船使用税 | 360.00 | 1,380.00 |
印花税 | 1,597,600.02 | 2,478,106.58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108,310.09 | 3,745,031.04 |
土地增值税 | 148,141,702.55 | 230,338,403.56 |
其他 | 706,821.11 | 145,102.49 |
合计 | 256,827,167.48 | 320,655,835.07 |
60、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2,224,929.54 | 27,084,251.04 |
销售佣金 | 1,927,998.52 | 19,052,192.16 |
广告费 | 25,365,160.82 | 26,161,784.47 |
咨询及中介服务费 | 9,872,955.33 | 8,959,502.80 |
物业服务费 | 128,169.76 | 384,156.13 |
其他 | 17,334,346.46 | 12,244,881.12 |
合计 | 76,853,560.43 | 93,886,767.72 |
61、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67,416,009.90 | 214,920,732.80 |
办公费 | 31,037,677.98 | 30,934,091.16 |
差旅费 | 5,748,964.47 | 2,436,228.50 |
业务招待费 | 849,898.08 | 889,988.20 |
中介服务费 | 8,291,870.88 | 10,331,695.23 |
折旧及摊销 | 16,210,274.44 | 12,035,303.87 |
咨询顾问费 | 26,547,539.61 | 23,014,076.91 |
其他 | 27,348,181.28 | 36,512,950.71 |
合计 | 283,450,416.64 | 331,075,067.38 |
62、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63、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688,771,377.75 | 719,536,513.74 |
利息收入 | -79,002,070.03 | -99,278,279.78 |
汇兑净损失 | -63,300.74 | -164,568.19 |
银行手续费 | 1,236,081.53 | 5,605,903.55 |
其他 | 6,765,179.92 | 6,823,780.45 |
合计 | 617,707,268.43 | 632,523,349.77 |
64、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稳岗补贴 | 148,600.51 | 225,936.91 |
其他 | 3,230,596.66 | 3,262,518.55 |
合计 | 3,379,197.17 | 3,488,455.46 |
6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063,354,301.12 | -142,331,774.4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4,032,820.62 | 4,083,344.7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7,570,000.00 | 7,570,000.00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353,186.75 | -908,639.25 |
合计 | -1,050,398,293.75 | -131,587,069.01 |
6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994,588.71 | -3,546,606.73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 - |
合计 | -3,994,588.71 | -3,546,606.73 |
67、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07,876,359.05 | -49,208,168.54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1,925,707.82 | 23,930.39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 - |
合计 | -139,802,066.87 | -49,184,238.15 |
68、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09,464,989.26 |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47,235,783.25 |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574,052,189.08 | - |
合计 | -730,752,961.59 | - |
69、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9,253,329.17 | 2,134,272.18 |
合计 | 9,253,329.17 | 2,134,272.18 |
70、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 - |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 - |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 - | - |
接受捐赠 | - | - | - |
政府补助 | 43,094.36 | 1,200.00 | 43,094.36 |
其他 | 14,906,299.72 | 16,100,900.64 | 14,906,299.72 |
合计 | 14,949,394.08 | 16,102,100.64 | 14,949,394.08 |
71、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90,100.10 | 8,081.02 | 90,100.10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90,100.10 | 8,081.02 | 90,100.10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 - | - |
对外捐赠 | 210,000.00 | 204,000.00 | 210,000.00 |
其他 | 107,235,893.23 | 20,214,796.28 | 107,235,893.23 |
合计 | 107,535,993.33 | 20,426,877.30 | 107,535,993.33 |
72、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68,275,845.85 | 269,616,766.35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22,223,791.47 | -30,361,985.31 |
合计 | 290,499,637.32 | 239,254,781.04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886,904,212.93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71,726,053.2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5,448,596.64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084,294.41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6,036,021.46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825,688.22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315,048.21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40,218,180.96 |
所得税费用 | 290,499,637.32 |
73、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74、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92,066,950.63 | 58,035,025.05 |
往来款 | 345,542,913.78 | 373,428,651.85 |
营业外收入及其他 | 18,500,303.40 | 26,454,073.50 |
合计 | 456,110,167.81 | 457,917,750.40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各项费用 | 178,090,377.27 | 224,285,571.81 |
支付往来款项 | 473,840,043.80 | 316,325,813.00 |
营业外支出及其他 | 22,769,560.64 | 6,157,572.51 |
合计 | 674,699,981.71 | 546,768,957.32 |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赎回理财产品 | 229,409,480.53 | 344,762,208.30 |
收回投资 | - | 478,430,000.00 |
收到股息红利及投资收益 | 34,710,627.00 | 18,778,199.28 |
收回借款 | 1,287,799,452.05 | 114,484,383.56 |
处置固定资产收回的款项 | 336,781,042.37 | 1,289,187.82 |
合计 | 1,888,700,601.95 | 957,743,978.96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投资不动产基金及理财产品 | 109,106,633.32 | 878,632,994.37 |
关联公司借款支出 | 1,220,000,000.00 | 139,827,348.48 |
投资长期资产支出 | 84,542,574.89 | 167,954,848.13 |
合计 | 1,413,649,208.21 | 1,186,415,190.98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借款 | 1,287,799,452.05 | 114,484,383.56 |
合计 | 1,287,799,452.05 | 114,484,383.56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联公司借款支出 | 1,220,000,000.00 | 139,827,348.48 |
合计 | 1,220,000,000.00 | 139,827,348.48 |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借款保证金 | 1,300,000.00 | - |
收到债券转让款 | 50,038,780.02 | - |
合计 | 51,338,780.02 | -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子公司减资归还少数股东 | 92,500,000.00 | - |
融资服务费 | 22,824,302.91 | 1,000,000.00 |
租金支出 | 42,451,210.20 | 17,651,810.67 |
合计 | 157,775,513.11 | 18,651,810.67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160,465,052.28 | 396,000,000.00 | 14,672,360.14 | 410,836,162.21 | - | 160,301,250.21 |
其他应付款 | 541,189,852.28 | 1,054,300,000.00 | 85,894,761.08 | 703,620,000.00 | - | 977,764,613.36 |
长期借款 | 8,294,069,251.74 | 3,995,673,360.16 | 443,035,809.31 | 4,409,916,152.10 | - | 8,322,862,269.11 |
租赁负债 | 85,240,552.31 | - | 36,937,172.71 | 42,451,210.20 | - | 79,726,514.82 |
应付债券 | 3,740,502,949.29 | 1,950,038,780.02 | 145,168,447.22 | 2,929,751,703.68 | - | 2,905,958,472.85 |
合计 | 12,821,467,657.90 | 7,396,012,140.18 | 725,708,550.46 | 8,496,575,228.19 | - | 12,446,613,120.35 |
注:长期借款、租赁负债、应付债券包含一年内到期的部分。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5、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177,403,850.25 | 70,306,213.3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730,752,961.59 | - |
信用减值损失 | 139,802,066.87 | 49,184,238.15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6,901,673.15 | 10,580,004.40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35,031,134.35 | 37,041,351.55 |
无形资产摊销 | 3,072,895.58 | 1,590,942.9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5,706,515.02 | 20,550,831.3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253,329.17 | -2,134,272.18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0,100.10 | -8,081.02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994,588.71 | 3,546,606.73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688,771,377.75 | 721,489,843.6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50,398,293.75 | 131,587,069.01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4,727,894.36 | 70,232,944.1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6,300,596.63 | -103,228,170.13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995,669,013.82 | 2,761,036,001.4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6,623,949.63 | -547,240,982.7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279,998,360.78 | -3,485,057,061.89 |
其他 | 344,115,037.99 | 318,298,887.0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2,054,659.84 | 57,776,365.82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521,078,711.39 | 2,736,928,896.5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736,928,896.57 | 4,510,126,517.5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15,850,185.18 | -1,773,197,620.96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521,078,711.39 | 2,736,928,896.57 |
其中:库存现金 | 89,293.03 | 40,229.4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317,137,951.54 | 2,383,697,909.1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203,851,466.82 | 353,190,758.01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 - |
存放同业款项 | - | - |
拆放同业款项 | - |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21,078,711.39 | 2,736,928,896.57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 -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受限货币资金 | 37,939,403.33 | 1,300,000.00 | 融资保证金 |
合计 | 37,939,403.33 | 1,300,000.00 | / |
76、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7、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2,586,839.49 |
其中:美元 | 364,572.87 | 7.0827 | 2,582,160.27 |
港币 | 5,163.45 | 0.9062 | 4,679.22 |
预付款项 | - | - | 269,135.52 |
其中:美元 | 37,999.00 | 7.0827 | 269,135.52 |
其他应收款 | - | - | 29,472,331.01 |
其中:美元 | 4,161,171.73 | 7.0827 | 29,472,331.01 |
其他应付款 | - | - | 18,225,288.14 |
其中:美元 | 2,573,211.93 | 7.0827 | 18,225,288.14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
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78、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42,371,320.22(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嘉宝神马房地产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上海嘉宝宜合置业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注销完毕,其他合并范围无变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上海嘉宝神马房地产有限公司 | 上海 | 50,000 | 上海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上海嘉宝奇伊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 | 上海 | 9,000 | 上海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上海宝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上海 | 1,000 | 上海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上海嘉宏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 | 3,000 | 上海 |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 - | 9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上海嘉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上海 | 300 | 上海 | 物业管理、五金交电、建材等 | - | 94.00 | 投资设立 |
上海盛创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 | 8,000 | 上海 | 科技园建设、实业投资等 | - | 51.00 | 投资设立 |
上海嘉宝新菊房地产有限公司 | 上海 | 2,000 | 上海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上海嘉定颐和电机电脑有限公司 | 上海 | 1,000 | 上海 | 物业租赁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上海嘉定颐和苗木有限公司 | 上海 | 500 | 上海 | 苗木种植、培育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上海嘉宝联友房地产有限公司 | 上海 | 30,000 | 上海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 | 65.00 | 投资设立 |
上海联鹏置业有限公司 | 上海 | 6,000 | 上海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 | 39.00 | 投资设立 |
上海联友置业有限公司 | 上海 | 8,000 | 上海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 | 33.15 | 投资设立 |
昆山嘉宝网尚置业有限公司 | 昆山 | 5,000 | 昆山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上海嘉宝锦熙置业有限公司 | 上海 | 1,000 | 上海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 | 60.00 | 投资设立 |
上海锦博置业有限公司 | 上海 | 1,000 | 上海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 | 51.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上海尧琛实业有限公司 | 上海 | 500 | 上海 | 企业管理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上海嘉宝宜合置业有限公司 | 上海 | 500 | 上海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上海嘉宝劳动服务有限公司 | 上海 | 50 | 上海 | 劳动服务、劳力输出 | 60.00 | - | 投资设立 |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 | 5,000 | 上海 | 投资管理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上海奇伊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上海 | 500 | 上海 | 投资咨询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欣荣1号债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 上海 | - | 上海 | 投资咨询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CEL JIA BAO(HONG KONG)LIMITED | 香港 | 1万美元 | 香港 | 贸易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光大安石(北京)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北京 | 1600万美元 | 北京 | 投资咨询 | 51.00 | -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光控安石(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 | 10,000 | 北京 | 资产管理 | - | 51.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安石筑信(上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 | 10,000 | 上海 | 股权投资管理 | - | 51.00 | 投资设立 |
EBA(HongKong)Asset Management Limited | 香港 | 100万美元 | 香港 | 投资咨询 | - | 51.00 | 投资设立 |
EBA Investments Real Estate Partners | 开曼 | 5万美元 | 开曼 | 投资管理 | - | 51.00 | 投资设立 |
EBA Prosperous Investment Centre LLC | 美国 | 865.00万美元 | 美国 | 投资管理 | - | 51.00 | 投资设立 |
珠海安石宜涵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珠海 | 13,910 | 珠海 | 股权投资 | - | 51.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珠海安石宜茂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珠海 | 20,000 | 珠海 | 股权投资 | - | 51.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光大安石(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 | 20万美元 | 北京 | 投资咨询 | 51.00 | -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光控安石物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 | 300 | 上海 | 物业管理 | - | 51.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光控安石(上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 | 2,000 | 上海 | 投资咨询,商业管理 | - | 51.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重庆市美家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重庆 | 1,000 | 重庆 | 房屋租赁 | - | 30.6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光控安石(珠海)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横琴 | 300 | 横琴 | 资产管理 | - | 51.00 | 投资设立 |
上海光融贸易有限公司 | 上海 | 1,700 | 上海 | 百货零售,贸易代理 | - | 51.00 | 投资设立 |
上海安融贸易中心(有限合伙) | 上海 | 1,700 | 上海 | 化妆品销售,商务咨询 | - | 25.50 | 投资设立 |
珠海安石宜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上海 | 1,050 | 上海 |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 - | 48.57 | 投资设立 |
光控安石-上海一号私募投资基金 | 上海 | 100,000 | 上海 | 投资咨询 | - | 42.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上海安功投资有限公司 | 上海 | 100 | 上海 | 投资咨询 | - | 42.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瑞诗房地产开发(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 | 37,400 | 上海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 | 42.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上海光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上海 | 289,210 | 上海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60.45 | -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上海安赟投资有限公司 | 上海 | 10,000 | 上海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 | 60.45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上海泰琳实业有限公司 | 上海 | 15,000 | 上海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 60.45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上海光翼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 | 100 | 上海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 60.45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上海雷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上海 | 180,010 | 上海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34.69 | -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重庆光控新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重庆 | 49,650 | 重庆 | 房地产信息咨询 | - | 34.69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重庆光控兴渝置业有限公司 | 重庆 | 47,850 | 重庆 | 房地产开发、租赁和商务服务 | - | 34.69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重庆朝天骏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重庆 | 1,000 | 重庆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 34.69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重庆大融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重庆 | 1,000 | 重庆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 34.69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上海嘉宝安石置业有限公司 | 上海 | 30,000 | 上海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4.00 | 47.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EBA Holdings (Cayman) Limited | 香港 | 1,000.00美元 | 香港 | 投资咨询 | - | 51.00 | 投资设立 |
注1:报告期按照公司已出资上海光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权益级财产份额占总已出资权益级财产份额比例确认计算公司持股比例。注2:报告期按照公司已出资上海雷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权益级财产份额占总已出资平层级财产份额比例确认计算公司持股比例。注3:报告期内上海安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安石筑信(上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注4:报告期内光控安石(横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光控安石(珠海)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公司认缴上海雷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55,000万份平层级财产份额,占其总财产份额30.55%,实缴比例34.69%,认缴光控安石-上海一号私募投资基金财产份额比例为42.00%,实缴比例42.00%。由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光控安石(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公司认为在相关企业中拥有权力,并能通过参与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相关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能对相关公司达到控制。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上海嘉宝联友房地产有限公司 | 35.00% | 138,841,467.18 | 120,000,000.00 | 384,443,540.10 |
光大安石(北京)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49.00% | 16,622,327.29 | - | 874,451,025.72 |
光控安石-上海一号私募投资基金 | 58.00% | -118,666,679.22 | - | -78,300,942.79 |
上海光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9.55% | -96,837,191.02 | - | 160,134,668.89 |
上海雷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65.31% | -97,508,158.41 | - | -60,466,117.05 |
光大安石(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49.00% | -16,583,730.11 | - | 101,852,154.02 |
上海嘉宝安石置业有限公司 | 49.00% | -11,541,181.13 | - | 155,216,271.14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光控安石-上海一号私募投资基金、上海光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雷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少数股东持股比例按照少数股东权益级已出资份额除以合伙企业总权益级已出资份额计算。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上海嘉宝联友房地产有限公司 | 167,804.86 | 479.34 | 168,284.20 | 84,511.00 | - | 84,511.00 | 392,362.97 | 2,004.32 | 394,367.29 | 287,830.32 | - | 287,830.32 |
光大安石(北京)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159,429.72 | 62,532.22 | 221,961.94 | 29,545.28 | 13,957.27 | 43,502.55 | 157,124.04 | 58,440.18 | 215,564.22 | 26,762.66 | 13,089.78 | 39,852.44 |
光控安石-上海一号私募投资基金 | 54,668.19 | 326,586.15 | 381,254.34 | 46,387.51 | 348,366.99 | 394,754.50 | 75,074.14 | 335,670.15 | 410,744.29 | 50,321.76 | 353,462.93 | 403,784.69 |
上海光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3,058.68 | 515,214.75 | 538,273.43 | 35,022.67 | 462,758.07 | 497,780.74 | 18,815.13 | 537,465.72 | 556,280.85 | 65,402.06 | 425,903.84 | 491,305.90 |
上海雷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60,687.66 | 349,428.34 | 410,116.00 | 295,458.45 | 126,537.53 | 421,995.98 | 65,612.23 | 373,685.17 | 439,297.40 | 196,682.90 | 236,943.74 | 433,626.64 |
光大安石(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8,887.60 | 26,469.67 | 45,357.27 | 12,150.80 | 15,386.39 | 27,537.19 | 22,132.56 | 24,091.83 | 46,224.39 | 17,236.72 | 6,760.37 | 23,997.09 |
上海嘉宝安石置业有限公司 | 13,179.95 | 108,101.70 | 121,281.65 | 7,567.85 | 82,037.01 | 89,604.86 | 13,311.19 | 113,264.96 | 126,576.15 | 8,357.00 | 84,187.02 | 92,544.02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上海嘉宝联友房地产有限公司 | 227,811.10 | 23,636.22 | 23,636.22 | -5,203.14 | 312,836.15 | 44,559.74 | 44,559.74 | -4,516.66 |
光大安石(北京)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20,381.64 | 3,392.31 | 2,747.61 | 813.70 | 30,857.47 | 21,333.40 | 21,902.99 | -4,808.12 |
光控安石-上海一号私募投资基金 | 18,590.23 | -20,459.77 | -20,459.77 | 4,957.60 | 18,570.40 | -18,850.85 | -18,850.85 | 13,179.87 |
上海光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0,879.30 | -24,482.27 | -24,482.27 | 7,788.98 | 14,956.88 | -22,861.80 | -22,861.80 | 5,931.50 |
上海雷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44,538.28 | -17,550.75 | -17,550.75 | 33,787.47 | 53,471.76 | -27,851.02 | -27,851.02 | 6,766.48 |
光大安石(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3,544.44 | -3,497.91 | -3,557.21 | 2,819.39 | 28,769.46 | 4,921.66 | 4,892.49 | 3,353.64 |
上海嘉宝安石置业有限公司 | 11,534.49 | -2,355.34 | -2,355.34 | 5,872.95 | 10,189.71 | -2,928.18 | -2,928.18 | 1,201.86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公司向光控安石-上海一号私募投资基金下属企业瑞诗房地产开发(上海)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余额为90,860.00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向上海雷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下属企业重庆光控新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余额为42,600.00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控股子公司光大安石(北京)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向上海雷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下属企业重庆光控新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余额为41,000.00万元。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上海光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 上海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 50.01 | 按权益法核算 |
上海光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 上海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 50.01 | 按权益法核算 |
上海晟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 上海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注1 | - | 按权益法核算 |
珠海安石宜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珠海市横琴新区 | 广东省 | 商务服务业 | 29.16 | - | 按权益法核算 |
珠海安石宜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珠海市横琴新区 | 广东省 | 资本市场服务 | 38.50 | - | 按权益法核算 |
注1:公司2019年度直接认缴上海晟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5.72%财产份额,同时认缴上海钊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7.43%财产份额,间接持有上海晟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财产份额,上海晟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全部投资于新光大中心项目。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上海光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上海光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上海光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上海光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流动资产 | 1,126,770,286.92 | 937,923,445.97 | 1,053,302,034.76 | 1,069,342,527.43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2,631,285.74 | 3,594,588.07 | 56,763.55 | 10,688,184.23 |
非流动资产 | ||||
资产合计 | 1,126,770,286.92 | 937,923,445.97 | 1,053,302,034.76 | 1,069,342,527.43 |
流动负债 | 3,627,771.86 | 48,050.83 | 3,627,771.86 | 129,623,393.30 |
非流动负债 | - | - | - | - |
负债合计 | 3,627,771.86 | 48,050.83 | 3,627,771.86 | 129,623,393.30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123,142,515.06 | 937,875,395.14 | 1,049,674,262.90 | 939,719,134.13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681,738,281.82 | 668,556,926.26 | 651,651,410.17 | 675,006,973.36 |
调整事项 | - | - | - | - |
--商誉 | - | - | - |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681,738,281.82 | 668,556,926.26 | 651,651,410.17 | 675,006,973.36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 / | / | / |
营业收入 | - | - | - | - |
税金及附加 | - | - | - | - |
销售费用 | - | - | - | - |
管理费用 | 9,488,935.83 | 48,135.83 | 9,473,799.26 | 48,045.83 |
财务费用 | 2,819,421.08 | 3,723,579.00 | -2,389.56 | 4,544,794.93 |
投资收益 | 181,787,607.89 | 1,253,461.14 | 9,421,910.70 | 114,475,534.16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96,010,998.82 | 674,514.70 | -26,319,642.45 | -104,851,818.45 |
其他收益 | - | - | - | - |
信用减值损失 | - | - | - | - |
所得税费用 | - | - | - | - |
净利润 | 73,468,252.16 | -1,843,738.99 | -26,369,141.45 | 5,030,874.95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73,468,252.16 | -1,843,738.99 | -26,369,141.45 | 5,030,874.95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 | - | - | - |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上海晟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珠海安石宜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上海晟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珠海安石宜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流动资产 | 5,895,899,943.42 | 1,121,642,277.64 | 8,561,159,271.29 | 672,492,043.32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133,814.10 | 34,739,436.48 | 1,556,396.36 | 35,475,709.79 |
非流动资产 | - | - | - | - |
资产合计 | 5,895,899,943.42 | 1,121,642,277.64 | 8,561,159,271.29 | 672,492,043.32 |
流动负债 | 136,113,805.39 | 374,963,401.15 | 79,999,922.33 | 96,223.12 |
非流动负债 | - | - | - | - |
负债合计 | 136,113,805.39 | 374,963,401.15 | 79,999,922.33 | 96,223.12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5,759,786,138.03 | 746,678,876.49 | 8,481,159,348.96 | 672,395,820.20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672,483,942.11 | 266,831,343.13 | 1,516,281,551.38 | 243,652,319.37 |
调整事项 | - | - | - | - |
--商誉 | - | - | - |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672,483,942.11 | 266,831,343.13 | 1,516,281,551.38 | 243,652,319.37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 / | / | / |
营业收入 | 261,570,874.36 | - | 284,003,775.81 | - |
税金及附加 | 1,820,146.67 | 522,500.00 | 2,044,827.17 | - |
销售费用 | - | - | - | - |
管理费用 | 55,529,194.45 | 2,254,079.31 | 56,055,471.70 | 2,139,495.83 |
财务费用 | -7,128.28 | 2,267,315.30 | -13,162.94 | -51,892.18 |
投资收益 | - | 38,450,792.10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2,513,989,464.23 | 40,876,158.80 | -736,082,806.29 | 42,575,834.58 |
其他收益 | - | - | 1,500,000.00 | - |
信用减值损失 | - | - | - | - |
所得税费用 | - | - | - | - |
净利润 | -2,309,760,802.71 | 74,283,056.29 | -508,666,166.41 | 40,488,229.93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2,309,760,802.71 | 74,283,056.29 | -508,666,166.41 | 40,488,229.93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 | / | / | / |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珠海安石宜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珠海安石宜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流动资产 | 694,014,571.69 | 1,408,389,279.33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11,558,219.34 | 6,865,721.59 |
非流动资产 | 2,663,925,320.93 | 2,675,807,195.26 |
资产合计 | 3,357,939,892.62 | 4,084,196,474.59 |
流动负债 | 84,116,577.39 | 184,479,669.38 |
非流动负债 | - | - |
负债合计 | 84,116,577.39 | 184,479,669.38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3,273,823,315.23 | 3,899,716,805.21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258,273,788.68 | 1,503,016,889.86 |
调整事项 | - | - |
--商誉 | - |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 - |
--其他 | - |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258,273,788.68 | 1,503,016,889.86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 / |
营业收入 | 137,121,422.66 | 148,587,777.50 |
税金及附加 | 1,455,007.10 | 34,916.00 |
销售费用 | - | - |
管理费用 | 19,776,555.56 | 19,893,584.80 |
财务费用 | 1,081,439.70 | 4,074,561.12 |
投资收益 | 4,500,000.00 | 7,000,000.00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597,349,779.60 | -119,397,078.56 |
其他收益 | - | - |
信用减值损失 | -147,852,130.68 | - |
所得税费用 | - | - |
净利润 | -625,893,489.98 | 12,187,637.02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625,893,489.98 | 12,187,637.02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 | / |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729,341,911.47 | 587,293,706.18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37,594,048.23 | -54,488,269.17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37,594,048.23 | -54,488,269.17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95,280,943.61 | 184,191,660.71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5,964,609.25 | 14,485,526.15 |
--其他综合收益 | - | 171,994.69 |
--综合收益总额 | 15,964,609.25 | 14,657,520.84 |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3,379,197.17 | 3,488,455.46 |
合计 | 3,379,197.17 | 3,488,455.46 |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董事会全权负责建立并监督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以及制定和监察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如果金融工具涉及的顾客或对方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对本公司造成的财务损失,即为信用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来自应收客户款项。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的账面值为本公司对于金融资产的最大信用风险。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为本公司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在资金正常和紧张的情况下,确保有足够的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且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保持一定水平的备用授信额度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汇率风险可源于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外币进行计价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不存在重大汇率风险。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
公司借款以人民币借款为主,人民币借款主要为浮动利率借款,借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浮动。公司目前主要是通过合理安排短期和中长期借款比例来避免利率变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风险。
利率变动 | 本期 | 上期 | |||
对利润影响 | 对股东权益影响 | 对利润影响 | 对股东权益影响 | ||
人民币借款 | 上升0.5% | -38,000,047.51 | -38,000,047.51 | -37,606,643.29 | -37,606,643.29 |
人民币借款 | 下降0.5% | 38,000,047.51 | 38,000,047.51 | 37,606,643.29 | 37,606,643.29 |
(3)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无论这些变动是由于与单项金融工具或其发行方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还是由于与市场内交易的所有类似金融工具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其他价格风险可源于商品价格或权益工具价格等的变化。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4,064,882.94 | 1,141,300.00 | 18,149,679.17 | 143,355,862.11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24,064,882.94 | 1,141,300.00 | 18,149,679.17 | 143,355,862.11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1,141,300.00 | - | 1,141,300.00 |
(2)权益工具投资 | 124,064,882.94 | - | 18,149,679.17 | 142,214,562.11 |
(3)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 |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 - | - |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124,826,031.17 | 124,826,031.17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24,064,882.94 | 1,141,300.00 | 142,975,710.34 | 268,181,893.28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 - | - |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 - | - |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 - | - |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 - | - | -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的市价为交易所等活跃市场期末时点收盘价。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重要参数 |
基金 | 1,141,300.00 | 投资标的市价组合法 | 相关资产报价及估值表 |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重要参数 |
权益工具投资 | 142,975,710.34 | 上市公司比较法/并购案例比较法 | 流动性折价/控制权溢价 |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2022年 12月31日 | 会计政策变更 | 转入 第三层次 | 转出 第三层次 |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 购买、发行、出售和结算 | 2023年 12月31日 | 对于在报告期末持有的资产,计入损益的当期未实现利得或变动 | ||
计入损益 | 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 | 购买 | 出售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7,850,223.84 | - | - | - | 399,455.33 | - | - | 100,000.00 | 18,149,679.17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69,607,233.14 | - | - | - | - | -44,781,201.97 | - | - | 124,826,031.17 | - |
合计 | 187,457,456.98 | - | - | - | 399,455.33 | -44,781,201.97 | - | 100,000.00 | 142,975,710.34 | - |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内未发生各层级之间的转换。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期内没有发生估值技术变更。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宜兴光控投资有限公司 | 宜兴 | 对外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 310,000 | 29.17 | 29.17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宜兴光控投资有限公司控制公司联合持股主体上海光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光控安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上海安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控股子公司。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上海光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合营企业 |
珠海安石宜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合营企业 |
珠海安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徐州嘉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北京汇众智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北京天盛智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上海建嘉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香港嘉达利发展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中核高泰(宜宾)精密管材股份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光歆设施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上海格林风范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上海嘉定老庙黄金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青岛环海湾安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注1:珠海安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更名为珠海安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注2:上海建工安皓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更名为上海建嘉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3:上海高泰精密管材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更名为中核高泰(宜宾)精密管材股份有限公司。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珠海安渊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 |
重庆英利购物广场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 |
重庆英利卓越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其他 |
光控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光大控股(江苏)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 |
东莞市新沙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 |
上海嘉定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 |
北京华信恒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 |
上海安依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 |
重庆维碚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 其他 |
上海安曼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 |
江门市国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 |
徐州光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其他 |
上海嘉定区住宅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上海西上海集团置业有限公司 | 其他 |
有限合伙企业汇总 | 其他 |
契约式基金汇总 | 其他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光控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咨询服务费 | - | 245,283.02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海安依投资有限公司 | 资金占用费 | 33,668,763.08 | 37,958,071.27 |
重庆维碚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 资金占用费 | 1,739,984.53 | 2,405,660.37 |
上海安曼投资有限公司 | 资金占用费 | 3,066,037.76 | 3,066,037.76 |
上海嘉定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 房产销售 | 200,000,000.00 | - |
其他关联方汇总 | 咨询服务费/资产管理费 | 24,253,209.96 | 39,509,764.17 |
有限合伙企业汇总 | 咨询服务费/资产管理费 | 58,477,259.35 | 131,258,955.75 |
契约式基金汇总 | 咨询服务费/资产管理费 | 22,223,438.56 | 45,515,007.80 |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北京华信恒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36,200.00 | 2021/6/10 | 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主合同中任何及/或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光证资管-光控安石商业地产第4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 80,000.00 | 2022/7/19 | 2040/7/18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光大控股(江苏)投资有限公司 | 539,000,000.00 | 2022/11/30 | 2023/4/21 | 注1 |
光大控股(江苏)投资有限公司 | 1,053,000,000.00 | 2023/1/19 | 2024/10/18 | 注2 |
宜兴光控投资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20/11/11 | 注3 | 注3 |
宜兴光控投资有限公司 | 9,763,314.73 | 2019/11/15 | 注3 | 注3 |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出 | ||||
上海安依投资有限公司 | 140,000,000.00 | 2020/3/20 | 2025/6/30 | 注4 |
上海安依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0/4/2 | 2025/6/30 | 注4 |
上海安依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0/4/28 | 2025/6/30 | 注4 |
上海安依投资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2020/5/13 | 2025/6/30 | 注4 |
上海安依投资有限公司 | 90,000,000.00 | 2020/12/18 | 2025/6/30 | 注4 |
上海安曼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0/12/31 | 2025/6/30 | 注5 |
重庆维碚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0/12/18 | 2023/9/21 | / |
上海光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220,000,000.00 | 2023/5/23 | 2023/6/2 | 注6 |
注1:2022年11月光大控股(江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控江苏”)向公司提供了5.39亿元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3个月,年利率为3.65%。该笔财务资助中的1亿元本金及对应利息已于2023年2月6日提前归还,4.39亿元本金的对应利息已于2023年2月28日按时归还。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精神,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与光控江苏就公司尚未向其归还的4.39亿元财务资助的展期事项签署了展期协议。2023年4月21日,公司向光控江苏提前归还了上述4.39亿元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注2: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光大控股(江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控江苏”)签订了相关协议,公司接受光控江苏提供的10.53亿元财务资助,公司已于2023年10月7日归还0.53亿元借款本金及对应利息,并已于到期日支付10亿元借款本金至到期日的对应利息。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与光控江苏就公司尚未向其归还的10亿元财务资助的展期事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二)》(即展期协议),根据展期协议的约定,原协议项下未付借款本金10亿元的借款期限延长3个月至2024年1月18日。公司已于2023年12月15日归还0.5亿元借款本金及对应利息,并已于到期日支付剩余9.5亿元借款本金至到期日的对应利息。2024年1月19日公司与光控江苏就公司尚未向其归还的9.5亿元财务资助的展期事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三)》(即展期协议)。根据展期协议的约定,原协议项下未付借款本金9.5亿元的借款期限延长9个月至2024年10月18日。注3: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宜兴光控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光控兴渝提供财务资助进行展期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光控兴渝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控兴渝”)与公司的母公司宜兴光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光控”)就光控兴渝未向宜兴光控偿还的借款本金15,976.00万元及部分利息签署了相关补充协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2022-003号、2022-007号、2022-008号、2022-063号公告。2022年11月9日,光控兴渝与宜兴光控就上述借款分笔签署了两份新的《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合称“新补充协议”)。原协议项下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合计为15,976.00万元,到期日为2022年11月15日。新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为:原协议项下借款到期后继续执行原利率(即8.5%/年);关于原协议借款期限的展期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注4: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与上海安依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借款展期合同之补充协议》(即展期协议)。该协议项下的借款本金为44,000.00万元,借款期限至2025年6月30日,展期期间的借款年利率为8%。注5: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与上海安曼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即展期协议)。该协议项下的借款本金为5,000.00万元,借款到期日不晚于2025年6月30日,最终以公司另行发送的书面通知中载明的日期为准,展期期间的借款年利率为6.5%。注6: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精神,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与上海光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光渝”)就公司向上海光渝提供阶段性财务资助的事项签署了《借款合同》, 该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为不超过12.2亿元,借款利率为年化8.5%,借款期限于2023年6月8日届满。2023年6月2日,上海光渝归还了上述12.2亿元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有限合伙企业汇总 | 261,443,597.77 | 84,259,422.41 | 187,198,006.51 | 24,181,426.60 |
应收账款 | 契约式基金汇总 | 450,661.82 | 24,786.40 | 3,043,289.17 | 167,380.90 |
应收账款 | 东莞市新沙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994,434.44 | 54,693.89 | 481,487.56 | - |
应收账款 | 重庆英利购物广场管理有限公司 | 1,571,926.56 | 86,455.97 | 956,359.32 | - |
应收账款 | 重庆英利卓越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1,831,023.42 | 100,706.29 | 1,302,704.28 | - |
应收账款 | 北京汇众智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920,000.00 | 160,600.00 | 78,912.82 | 1,040.21 |
应收账款 | 珠海砫然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 - | 553,609.86 | 30,448.54 |
应收账款 | 重庆英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 | 1,366,639.81 | - |
应收账款 | 北京华信恒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680,000.00 | 92,400.00 | 60,000.00 | - |
应收账款 | 北京天盛智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60,000.00 | 19,800.00 | 30,000.00 | - |
应收账款 | 江门市国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4,085,679.56 | 222,237.38 | 3,418,376.80 | - |
应收账款 | 重庆维碚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 2,506,359.59 | 137,849.78 | 5,308,242.43 | - |
应收账款 | 珠海安石宜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 - | 37,650,849.31 | -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建嘉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 | 20,000.00 | - |
其他应收款 | 有限合伙企业汇总 | 29,396,719.91 | - | 183,005.34 | - |
其他应收款 | 契约式基金汇总 | 2,000.00 | - | 2,000.00 | -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嘉定区住宅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00 | - | 20,000,000.00 | -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西上海集团置业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 | 60,000,000.00 | - |
其他应收款 | 中核高泰(宜宾)精密管材股份有限公司 | 6,040.29 | 4,832.23 | 6,040.29 | -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安依投资有限公司 | 567,960,087.83 | 30,986,605.21 | 532,271,198.96 | - |
其他应收款 | 重庆维碚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 - | - | 35,113,972.56 | -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安曼投资有限公司 | 59,758,904.20 | - | 56,508,904.17 | - |
其他应收款 | 香港嘉达利发展有限公司 | 8,660,617.69 | 8,660,617.69 | 8,660,617.69 | 8,660,617.69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光歆设施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1,594,355.62 | 1,069,222.15 |
合同负债 | 契约式基金汇总 | 56,970.78 | 6,042,551.04 |
合同负债 | 有限合伙企业汇总 | 241,745.15 | - |
合同负债 | 青岛环海湾安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0,471.70 | - |
其他流动负债 | 契约式基金汇总 | 3,418.25 | 362,553.06 |
其他流动负债 | 有限合伙企业汇总 | 14,504.71 | - |
其他流动负债 | 青岛环海湾安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12,028.30 | -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建嘉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1,156,313.97 | 19,324,041.71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格林风范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104,147,000.00 | 104,147,000.00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嘉定老庙黄金有限公司 | 162,000.00 | 162,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华信恒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606,948.85 | - |
其他应付款 | 珠海安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21,680,320.15 | 16,442,504.65 |
其他应付款 | 徐州光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 |
其他应付款 | 光歆设施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125,933.10 | 216,202.74 |
其他应付款 | 徐州嘉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8,206.10 | 32,556,344.06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汇众智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829,894.82 | 268,957.87 |
其他应付款 | 光大控股(江苏)投资有限公司 | 961,556,164.38 | 540,724,800.00 |
其他应付款 | 宜兴光控投资有限公司 | 203,919,380.16 | 190,150,888.93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为关联方及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金额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担保金额 | 债务到期日 | 对本公司的财务影响 |
被担保单位: | |||
北京华信恒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36,200.00 | 从首笔贷款资金提款日2021年6月10日起不超过15年 | 存在反担保,无影响 |
光证资管-光控安石商业地产第4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 80,000.00 | 2022年7月9日-2040年7月18日 | 无重大影响 |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未发生影响本财务报表阅读和理解的重大或有事项。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2024年4月26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财务报表签发日2024年4月26日,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影响本财务报表阅读和理解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本公司以行业分部/产品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与各分部共同使用的资产、负债按照规模比例在不同的分部之间分配。公司目前主要分为四个分部,分部一为房地产业务,即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租赁等;分部二不动产资产管理业务,即相关咨询管理业务及资产投资管理业务;分部三为不动产投资业务,即通过不动产基金管理的份额,投资或持有高品质的地产资产;分部四为并表地产基金投资业务,即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不动产基金投资。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分部1 | 分部2 | 分部3 | 分部4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营业收入 | 303,172.21 | 43,926.08 | 5,920.80 | 95,542.30 | 9,549.90 | 439,011.49 |
营业成本 | 227,615.90 | 14,878.46 | 1,673.52 | 62,069.69 | 2,509.70 | 303,727.87 |
资产总额 | 707,254.02 | 267,319.21 | 1,366,443.61 | 1,450,925.42 | 1,319,461.57 | 2,472,480.69 |
负债总额 | 139,288.31 | 71,039.74 | 1,121,656.81 | 1,404,136.08 | 931,698.56 | 1,804,422.38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作为承租人的租赁业务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4,623,032.69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短期租赁除外) | -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16,969,471.23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42,371,320.22 |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 | - |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26,400.00 | 1,742,649.78 |
1年以内小计 | 26,400.00 | 1,742,649.78 |
1至2年 | - | 25,500.00 |
2至3年 | - | - |
3年以上 | - | - |
合计 | 26,400.00 | 1,768,149.7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6,400.00 | 100.00 | - | - | 26,400.00 | 1,768,149.78 | 100.00 | - | - | 1,768,149.78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6,400.00 | 100.00 | - | - | 26,400.00 | 1,768,149.78 | 100.00 | - | - | 1,768,149.78 |
合计 | 26,400.00 | / | - | / | 26,400.00 | 1,768,149.78 | / | - | / | 1,768,149.7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一年以内 | 26,400.00 | - | - |
合计 | 26,400.00 | - | - |
(3).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李林轩 | 26,400.00 | - | 26,400.00 | 100.00 | - |
合计 | 26,400.00 | - | 26,400.00 | 100.00 | - |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 - |
应收股利 | - | 1,453,744.81 |
其他应收款 | 3,702,119,554.80 | 3,662,589,378.87 |
合计 | 3,702,119,554.80 | 3,664,043,123.68 |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上海嘉定老庙黄金有限公司 | - | 1,453,744.81 |
合计 | - | 1,453,744.81 |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194,976,525.36 | 995,785,703.33 |
1年以内小计 | 194,976,525.36 | 995,785,703.33 |
1至2年 | 922,151,276.00 | 968,022,421.38 |
2至3年 | 965,469,086.66 | 1,290,919,859.77 |
3年以上 | 1,776,468,684.40 | 519,431,107.39 |
合计 | 3,859,065,572.42 | 3,774,159,091.87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2,000,000.00 | 3,621,644.90 |
关联方往来(合并范围内) | 3,093,569,413.66 | 3,030,619,469.24 |
关联方往来(合并范围外) | 627,719,239.97 | 623,900,115.98 |
其他非关联方往来 | 135,776,918.79 | 116,017,861.75 |
合计 | 3,859,065,572.42 | 3,774,159,091.87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 | 97,954,219.82 | 13,615,493.18 | 111,569,713.00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97,954,219.82 | 13,615,493.18 | 111,569,713.00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 | - |
本期计提 | - | 45,376,304.62 | - | 45,376,304.62 |
本期转回 | - | - | - | - |
本期转销 | - | - | - | - |
本期核销 | - | - | - | - |
其他变动 | - | - | - |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 | 143,330,524.44 | 13,615,493.18 | 156,946,017.62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单项计提 | 13,615,493.18 | 44,373,172.80 | - | - | 57,988,665.98 |
组合计提 | 97,954,219.82 | 1,003,131.82 | - | - | 98,957,351.64 |
合计 | 111,569,713.00 | 45,376,304.62 | - | - | 156,946,017.6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瑞诗房地产开发(上海)有限公司 | 1,142,845,644.34 | 29.61 | 关联方往来(并表内) |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 | - |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1,394,334.07 | 25.95 | 关联方往来(并表内) | 1-2年、2-3年 | - |
上海安依投资有限公司 | 567,960,087.83 | 14.72 | 关联方往来(并表外) |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 | 30,986,605.21 |
重庆光控新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560,829,340.24 | 14.53 | 关联方往来(并表内) |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 | 13,386,567.59 |
上海奇伊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387,633,375.00 | 10.05 | 关联方往来(并表内) | 1年以内、1-2年 | - |
合计 | 3,660,662,781.48 | 94.86 | / | / | 44,373,172.80 |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4,889,005,094.81 | 202,568,000.00 | 4,686,437,094.81 | 4,889,005,094.81 | - | 4,889,005,094.81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81,311,298.25 | 5,000,000.00 | 176,311,298.25 | 171,633,555.51 | 5,000,000.00 | 166,633,555.51 |
合计 | 5,070,316,393.06 | 207,568,000.00 | 4,862,748,393.06 | 5,060,638,650.32 | 5,000,000.00 | 5,055,638,650.32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上海嘉宝神马房地产有限公司 | 1,838,194,355.81 | - | - | 1,838,194,355.81 | - | - |
上海嘉宝劳动服务有限公司 | 300,000.00 | - | - | 300,000.00 | - | - |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 | - | 50,000,000.00 | - | - |
上海奇伊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 | - | 5,000,000.00 | - | - |
光大安石(北京)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1,542,608,322.00 | - | - | 1,542,608,322.00 | - | - |
光大安石(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270,359.00 | - | - | 1,270,359.00 | - | - |
光控嘉宝(香港)有限公司 | 64,058.00 | - | - | 64,058.00 | - | - |
上海光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233,000,000.00 | - | - | 1,233,000,000.00 | - | - |
上海嘉宝安石置业有限公司 | 16,000,000.00 | - | - | 16,000,000.00 | - | - |
上海雷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02,568,000.00 | - | - | 202,568,000.00 | 202,568,000.00 | 202,568,000.00 |
合计 | 4,889,005,094.81 | - | - | 4,889,005,094.81 | 202,568,000.00 | 202,568,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
一、合营企业 | |||||||
香港嘉达利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 | - | - | - | 5,000,000.00 | 5,000,000.00 |
小计 | 5,000,000.00 | - | - | - | - | 5,000,000.00 | 5,000,000.00 |
二、联营企业 | |||||||
中核高泰(宜宾)精密管材股份有限公司 | 34,561,530.38 | - | - | 8,628,365.39 | - | 43,189,895.77 | - |
上海格林风范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122,854,815.04 | - | - | -818,883.88 | - | 122,035,931.16 | - |
上海嘉定老庙黄金有限公司 | 9,217,210.09 | - | - | 5,225,204.87 | -3,356,943.64 | 11,085,471.32 | - |
小计 | 166,633,555.51 | - | - | 13,034,686.38 | -3,356,943.64 | 176,311,298.25 | - |
合计 | 171,633,555.51 | - | - | 13,034,686.38 | -3,356,943.64 | 181,311,298.25 | 5,000,000.00 |
注1:上海高泰精密管材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更名为中核高泰(宜宾)精密管材股份有限公司。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4,607,372.88 | 7,514,599.12 | 23,803,725.72 | 7,458,570.79 |
其他业务 | 34,600,645.90 | 9,220,625.58 | 24,409,203.78 | 9,202,179.19 |
合计 | 59,208,018.78 | 16,735,224.70 | 48,212,929.50 | 16,660,749.98 |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3,034,686.38 | 9,468,039.19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4,998,299.00 | 2,208,252.9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7,570,000.00 | 7,570,000.00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73,833.99 | -869,008.45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
债务重组收益 | - | - |
合计 | 35,876,819.37 | 18,377,283.64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13,279,368.39 | -141,823,658.77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 -1,113,279,368.39 | -141,823,658.77 |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9,303,329.1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415,689.2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7,174,103.2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41,155,064.50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2,673,091.3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914,437.0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4,188,495.93 | |
合计 | 10,478,027.78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3.10 | -1.33 | -1.3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3.28 | -1.34 | -1.34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财务报表项目的异常情况及原因说明
单位:万元
主要报表项目 | 增减额 | 增减率% | 主要原因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363.35 | -65.41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数与上年期末数相比相比减少12,363.35万元,减少比例为65.41%,主要原因是赎回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
存货 | -210,513.40 | -53.85 | 存货期末数与上年期末数相比减少210,513.40万元,减少比例为53.85%,主要原因是联鹏置业等公司本期结转房产项目收入; |
其他流动资产 | -30,768.53 | -81.08 |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与上年期末数相比减少30768.53万元,减少比例为81.08%,主要原因是子公司神马房产下属企业联鹏置业等公司上期预售所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以及增值税等税款本期已扣除; |
固定资产 | -8,298.69 | -83.62 | 固定资产期末数与上年期末数相比减少8298.69万元,减少比例为83.62%,主要原因是子公司神马房产出售自用办公楼所致; |
在建工程 | -22,658.65 | -97.55 | 在建工程期末数与上年期末数相比减少22,658.65万元,减少比例为97.55%,主要原因是上海泰琳在建工程结转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
无形资产 | 593.74 | 78.96 | 无形资产期末数与上年期末数相比增加593.74万元,增加比例为78.96%,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购买商标所致; |
商誉 | -57,405.22 | -45.43 | 商誉期末数与上年期末数相比减少57,405.22万元,减少比例为45.4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计提商誉减值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472.79 | -33.38 | 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数与上年期末数相比减少9,472.79万元,减少比例为33.38%,主要原因是不动产投资业务出现大额亏损,转回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可弥补亏损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
应付票据 | -373.05 | -50.07 |
应付票据期末数与上年期末数相比减少373.05万元,减少比例为
50.07%,主要原因是上年上海雷泰及其下属企业为支付供应商款
项发行的应付票据到期所致;
预收款项 | 7,538.03 | 97.43 | 预收款项期末数与上年期末数相比增加7,538.03万元,减少比例为97.43%,主要原因是上海雷泰下属企业重庆光控兴渝预收租金收入增加; |
合同负债 | -226,127.23 | -94.34 | 合同负债期末数与上年期末数相比减少226,127.23万元,减少比例为94.34%,主要原因是上海联鹏置业等房产公司本期结转房产销售收入;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40,828.95 | 678.5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数与上年期末数相比增加340,828.95万元,增加比例为678.55%,主要原因是公司应付债券即将到期导致的重分类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18,604.50 | -95.90 | 其他流动负债期末数与上年期末数减少18,604.5万元,减少比例95.90%,主要原因是上海联鹏置业等房产公司本期结转项目收入待转销项税随之转入应交税费; |
应付债券 | -334,420.00 | -91.77 | 应付债券期末数与上年期末数相比减少334,420.00万元,减少比例为91.77%,主要原因是公司应付债券即将到期导致的重分类所致; |
预计负债 | 8,668.49 | 429.20 | 预计负债期末数与上年期末数增加8,668.49万元,增加比例429.20%,主要原因是安石资管计提的预计违约损失所致; |
投资收益 | -91,881.12 | 698.25 | 投资收益本期数与上年同期数相比减少91,881.12万元,减少比例为698.25%,主要原因是权益法投资项目的投资损失; |
信用减值损失 | -9,061.78 | 184.24 | 信用减值损失本期数与上年同期数相比减少9,061.78万元,减少比例为184.24%,主要原因是光大安石(北京)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资产减值损失 | -73,075.30 | - | 信用减值损失本期数为73,075.30万元,主要原因是下属子公司光大安石本期在管项目整体经营情况不及预期导致管理费收入下滑,以及“大资管”业务尚处于培育阶段等原因,公司收购光大安石51%股权所产生的商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并表基金项目光大安石中心、朝天门大融汇项目计提的存货及投资性房地产资产减值准备。 |
资产处置收益 | 711.91 | 333.56 | 资产处置收益本期数与上年同期数相比增加了711.91万元,增加比例为333.56%,主要原因是子公司神马房产出售自用办公楼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8,710.91 | 426.44 | 营业外支出本期数与上年同期数相比增加8710.91万元,增加比例为426.44%,主要原因是下属子公司安石资管计提的预计违约损失所致。 |
副董事长(代行董事长职责):苏晓鹏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26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