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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王茁,作为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以及投资者的利益,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王茁,男,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中国纺织报社编辑部主任、副总编辑、中国服饰杂志社总编辑、中国服装协会秘书长、专职副会长。现任江西服装学院服装产业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服装协会产业经济研究所非专职副所长、北京意思新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了13次董事会。本人按照规定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11次,现场出席董事会2次,未出现缺席董事会或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参会期间,本人认真讨论审议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及财经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3年度,本人作为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财经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及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出席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6次,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出席财经委员会会议2次,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会议届次审议事项意见
2023.04.10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议案》 2、《关于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 3、《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审议通过
2023.05.08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一次会议1、《关于提名公司总经理(总裁)的议案》 2、《关于提名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的议案》 3、《关于提名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4、《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审议通过
2023.07.10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二次会议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2、《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审议通过
2023.09.25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三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阮林兵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审议通过
2023.10.20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四次会议1、《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审议通过
2023.12.27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审议通过
2023.04.10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1、《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关于公司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7、《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通过
2023.04.25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审议通过
2023.08.29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审议通过
2023.10.30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审议通过
2023.04.10第五届董事会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3、《关于向银行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委托理财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审议通过
2023.08.29第六届董事会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审议通过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运营、内部控制、财务、业务状况以及应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不定期赴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与董事会、管理层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情况,就公司所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战略规划实施等情况交换意见,本人及时听取管理层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和投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

公司能够积极配合本人及时了解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情况及重点关注事项情况。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夕,公司能够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及时传递与沟通相关信息,并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善的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同时,公司积极组织本人参加监管机构各项培训,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重点关注和学习了新修订的独立董事相关监管规定,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在每次会议召开前,积极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并认真审阅,就相关细节与公司管理层积极沟通,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2、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履职能力。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取相关信息。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所需,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按市场原则公允定价,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未导致资金占用,不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和《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候选人的教

育背景、任职资格、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选举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人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制度规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薪酬方案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相关回购注销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审议的其他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客观、公正、独立地发表专业意见,与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为公司的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提升了董事会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公正、客观、独立地行使职权,持续提升履职能力,主动提供更多科学、合理的决策建议,为公司规范运作、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述职人:王茁2024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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