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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成新能: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司增持主体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裁杜永红先生,董事王少峰先生,财务总监王尚锋先生,副总裁杨光杰先生,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常兴华先生共5人计划自2024年4月30日起6个月内,分别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120,000股,其中杜永红先生、王少峰先生、王尚锋先生各自增持不低于30,000股,杨光杰先生增持不低于20,000股,常兴华先生增持不低于10,000股。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董事、总裁杜永红先生,董事王少峰先生,财务总监王尚锋先生,副总裁杨光杰先生,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常兴华先生,共5人。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增持主体中,杜永红先生,王尚锋先生未持有公司任何股份,王少峰先生持有公司39,000股,杨光杰先生持有公司20,000股,常兴华先生持有公司20,000股。

2、杜永红先生、王尚锋先生在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3、王少峰先生在2023年9月11日披露过增持计划,计划自2023年9月12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30,000股,于2023年11月30日完成最后一笔增持交易,合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39,000股,按计划完成增持。

4、杨光杰先生在2023年9月11日披露过增持计划,计划自2023年9月12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20,000股,于2023年10月31日完成最后一笔增持交易,合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20,000股,按计划完成增持。

5、常兴华先生在2023年9月11日披露过增持计划,计划自2023年9月12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20,000股,于2023年11月30日完成最后一笔增持交易,合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20,000股,按计划完成增持。

6、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均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高质量转型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更好地促进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决定实施增持股份计划。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合计不低于120,000股。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4年4月30日起6个月内(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增持计划将予以顺延)。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上述增持主体全部承诺本次增持完成后,在法律法规规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增持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增持主体关于增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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