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006,992,254.80元。分配预案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39,699,978股为基数,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26,984,998.90元(含税)。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较好地维护了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此项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