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27证券代码:400189证券简称:广文城3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殷庭兰)
作为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殷庭兰女士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殷庭兰女士,女,1986年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律师、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江苏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专家,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2019届高端人才。有丰富的财务与审计及法律事务的执业经验。(2022年8月29日至2023年5月11日期间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二、会议出席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3次董事会会议、9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殷庭兰女士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殷庭兰女士,女,1986年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律师、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江苏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专家,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2019届高端人才。有丰富的财务与审计及法律事务的执业经验。(2022年8月29日至2023年5月11日期间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现场或通讯表决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是否存在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能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殷庭兰 | 7 | 7 | 0 | 0 | 否 | 6 |
作为公司原任独立董事,殷庭兰女士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依法独立履行职责,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充分了解公司经营发展等情况。此外,殷庭兰女士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年度审计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殷庭兰女士对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共发表了21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作为公司原任独立董事,殷庭兰女士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依法独立履行职责,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充分了解公司经营发展等情况。此外,殷庭兰女士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年度审计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议时间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具体事项 | 意见类型 |
- | - | 关于选举冯太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相关事项 | 同意 |
2023年2月22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关于变更公司代理董事长的议案 | 同意 |
2023年2月22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 同意 |
2023年2月22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 同意 |
2023年3月3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关于提名杨柳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同意 |
2023年3月3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关于聘任李家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 同意 |
2023年3月3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 关于把公司章程中“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修改为“监事会由 | 同意 |
议 | 5名监事组成”的事项 | ||
2023年4月7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关于提名徐洪巍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 同意 |
2023年4月7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关于把公司章程中“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修改为“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的事项 | 同意 |
2023年4月10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关于提名秦官成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同意 |
2023年4月22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 关于修改公司经营宗旨暨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之相关事项 | 同意 |
- | - | 关于适格股东提议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 | 关于适格股东提议增补郭文捷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同意 |
2023年4月28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年4月28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年4月28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年4月28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 |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议 | |||
2023年4月28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年4月28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 保留意见 |
- | - | 关于适格股东提议增补李家双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同意 |
- | - | 关于适格股东增补易小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独立董事殷庭兰女士提出保留意见、反对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况:
(如有)
独立董事姓名 | 会议时间及会议名称 | 具体事项 | 意见类型 | 提出保留意见、反对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理由 |
殷庭兰 | 2023年4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1)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3)《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弃权 | 年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独立董事无法知晓后附财务数据是否公允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
殷庭兰 | 2023年4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4)关于公司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 | 保留意见 | 独立董事经了解后认为,年审机构深圳中炘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在《审计报告》 |
见 | 中“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之“(七)审计程序执行时间和范围受限”述称“被审计单位总部的财务及相关工作人员基本不在岗,能沟通但低效,配合程度低,能提供部分资料,但不符合要求,完整性、准确性程度不高”,独立董事认为不存在年审机构所称的前述情形,独立董事对年审机构前述说法持保留意见。 |
四、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2023年,独立董事殷庭兰女士在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殷庭兰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