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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芳家化: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4 - 009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1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1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如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时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2、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以及公司的实际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券商出具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且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7、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监事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审计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在对公司具体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监事会认为: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实施,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理财产品。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及券商出具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则要求,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0、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及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理财产品(发行机构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2、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且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时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13、关于制定《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4、关于核实《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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