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十届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十届三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本次董事会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6人,董事张彦军因公请假,委托董事长俞培根出席并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总裁张彦军先生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裁张彦军先生代行公司财务负责人职责,本授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立即生效,授权有效期至公司聘任新任财务负责人之日止。
本议案表决情况:有效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管人员2023年业绩考核结果建议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高管人员2023年业绩考核结果建议方案的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管人员2023年业绩考核结果建议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有效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管人员2024年业绩考核目标值建议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高管人员2024年业绩考核目标值建议方案的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管人员2024年业绩考核目标值建议方案的议案》。本议案表决情况:有效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有效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一季度财务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与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2024年一季度财务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有效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同意按程序对外披露。
本议案表决情况:有效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控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有效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