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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美股份: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3年度,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美股份”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三美股份《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发挥了对公司内部审计的指导和外部审计的监督作用,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规范治理。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调整独立董事夏祖兴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此次调整后,胡淇翔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张陶勇先生、夏祖兴先生、徐何生先生组成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构成符合相关规定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张陶勇先生、夏祖兴先生、徐何生先均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张陶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主任(召集人)。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届次召开 日期审议内容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1月13日1、《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治理层沟通函(审计前)》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4月13日1、《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有关事项的沟通》 2、《2022年度审计报告(初稿)》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4月18日1、《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3、《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4、《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检查报告》 5、《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7、《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8、《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 9、《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0、《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1、《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2、《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15、《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6、《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1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8、《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19、《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关于会计政策暨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21、《关于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2、《关于子公司出售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8月10日1、《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8月23日1、《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4、《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5、《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内部审计检查报告》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10月27日1、《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3、《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11月30日1、 《关于2023年度审计工作相关事项的沟通(审计前)》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12月31日1、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与专业性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较好的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并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2023年度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

3、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讨论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2023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未发现在审计过程中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4、监督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通过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次的沟通交流和听取其审计相关工作的情况汇报,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制订的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审计部按照审计计划执行,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体系完善和运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3年持续指导监督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审议通过了上述财务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2023年度,公

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公司内控体系运行与公司发展和管理需求相适应,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有效控制、监督作用,并且发挥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风险的作用,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审计部、财务中心、证券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完善与运行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等其他事项的审核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委托理财、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促进上述事项的规范开展。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提升履职的专业性和有效性,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推动经营活动稳健开展,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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