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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宝岛: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3年12月31日起执行,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不会对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及以前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减少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13,009.63万元,减少2023年度利润总额5,265.31万元。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结合医药行业政策的要求及市场运营秩序维护的需要,公司拟采用退货率方式预估下一年退货金额,以更加谨慎的反映公司业绩。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议案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医药工业版块产成品未来销售退回情况进行估计,确定销售退回率为0%并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医药工业版块产成品未来销售退回情况进行估计,确定2024年销售退回率为7.33%并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以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将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若销售退回率区间超

出6%-9%范围,则及时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及相关会计处理。

3、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二条规定:“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若销售退回率区间超出6%-9%范围,则及时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及相关会计处理。近年来,公司密切关注医药行业政策变化情况,顺应国家医改政策调整方向,制定符合市场的销售方案,保证医疗机构放心用药、用好药,维护产品市场良性稳定运行。同时,为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促进与优质客户长期合作,鼓励客户不断开拓市场,畅通销售渠道,公司给予部分客户货物调换机制,近几年销售增长较快,从谨慎性方面考虑,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医药工业版块产成品的预计销售退回情况进行复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将医药工业版块产成品预计2024年度销售退回率7.33%。以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若销售退回率区间超出6%-9%范围,则及时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日期

经公司董事会与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3年12月31日起执行。

(三)变更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根据医药工业版块产成品的市场覆盖情况重新估计了未来销售退回情况,有助于公司财务报表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确保会计核算的严谨性和客观性,变更内容及审批流程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

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减少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13,009.63万元,减少2023年度利润总额5,265.31万元。由于药品的销售受医药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诸多因素影响而存在不确定性,未来期间的销售数据无法准确预测,会计估计变更对未来期间的影响数无法确定。

三、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等的结论性意见

(一)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会计师事务所结论性意见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情况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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